金融世紀大案「爭奪彰銀經營權」 財政部、台新金控今再上訴
六年多前開啟「金融世紀大案」-台新金控告財政部違反「彰銀經營權的契約認定」訴訟,8/21高等法院宣判後,雙方皆因不服判決結果,已於今天向高院提起上訴。今年8/21高等法院民事判決結果,確認雙方關於「財政部持有彰化銀行之股份 未出售前、且台新金控仍為彰化銀行最大股東者,財政部應支持(包括但不限於不得妨礙)台新金控指派之代表人當選彰化銀行四席之普通董事席次」之契約關係存在。其餘上訴則駁回。儘管行政院長蘇貞昌8/27日出席一場公開活動,針對彰銀經營權案首度表態「只有一個原則,不會讓彰銀落入台新手上」,但也強調「不要讓台新吃虧,希望大家好好商量,不要只有自己立場」。蘇貞昌還說,「重點要讓彰銀好好運作,過去的事情就放下,讓彰銀能夠經營好」。但就在今天9/16為此案提起上訴的截止日,財政部與台新金控皆已向高院聲明上訴。由於雙方先前曾在宣布判決前、最後一次召開的準備庭前,一度討論能談和解案,但卡在財政部希望台新金能先停止訴訟,而台新金則希望先談妥和解案,雙方未達共識的情況之下,皆交由法院審理再議。看樣子,此經營權大戰將繼續打延長賽。法界對此判決解讀多認為有很大議論空間,有一派認為這個判決結果對台新金與財政部來說,是一部分有理、一部分無理的「各有勝敗」;還有一派認為法官所認定的「表決權拘束契約」與「解除條件」見解,多處值得玩味,甚且給人「高等法院直接挑戰最高法院判決見解」的印象,實在頗令人意外。財政部8/21當日下午雖隨即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此深感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並籲請各界繼續支持,以維護全民利益」,但也鬆口表態「對於任何和解方案都不排斥,有機會雙方可以坐下來交換意見,隨時願意互相溝通」。台新金則在同一天發表「籲請財政部解決彰銀案!為彰銀、台新金及政府開創三贏局面」四點聲明,表態願意提止訟談談和解,並認為高院(更一審)判決台新金勝訴,確認財政部與台新金存有繼續性的契約關係,感謝法院再次還給台新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