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問題點
」壞掉的大人2/秋葉原殺人犯:我母親是一切的標準 用餐太慢下場「飯菜掃進報紙逼吃」
2008年,日本秋葉原發生隨機殺人事件釀7死10傷,兇手是當年25歲的加藤智大,他撰寫的獄中手記《解》中寫道,「我的母親是一個認為自己絕對正確的人,她的價值觀就是一切標準。」加藤智大的弟弟透露,有一次哥哥吃飯太慢,母親勃然大怒,把飯、菜、味増湯全都倒在報紙上,哥哥一邊哭著,一邊把報紙上的食物吃掉。日本心理學博士碓井真史受訪時曾表示,加藤智大的母親管教孩子非常嚴格,電視只能看《哆啦A夢》與《漫畫日本傳說故事》;背不出九九乘法就會將小孩壓進浴缸懲罰;當孩子沒辦法照她的想法回話時,被甩巴掌是家常便飯。碓井真史說,相信加藤智大的母親一定非常認真教育孩子,普通媽媽應該會覺得太麻煩了,沒辦法做到這個程度,但這樣的方法對孩子而言,並不能感受到母愛,而體罰更可怕的副作用是,不管父母想教導孩子什麼道理,孩子所學到的卻是「必要時使用暴力也沒關係」。諮商心理師黃宜靜表示,「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內在工作模式,透過跟別人的互動,來產生對自我和世界的主觀看法。以親子來說,如果父母給孩子的回應是好的,那孩子對自己的看法就是好的,會認為自己是重要的、是被愛的,也會覺得這個世界是安全的。」相反地,如果主要照顧者與孩子的互動,永遠就是譏笑、侮辱、貶低,那孩子不但看低自己,也會覺得所有人都不可信任。黃宜靜表示,簡單來說,孩子怎麼看待自己與這個世界,受到父母很大的影響。「別以為打罵孩子,就能讓他們記住教訓。」黃宜靜說,臨床上看來,多數孩子因過於害怕早忘記或搞不清楚被打罵的原因,所以也很少能確實改過,但痛卻刻在心裡很久,這樣的創傷是一輩子的功課。尤其是青少年,黃宜靜說,許多父母認為孩子理應更加懂事,對青少年的忍耐度特別低,所以往往容易爆發大衝突,但青少年雖有能力,卻也開始有很多情緒,因此親子相處需要更多「緩衝空間與彈性」,例如冷處理讓孩子承受後果,亂丟襪子以至於沒有被洗,就讓孩子知道他即將沒襪子可穿,若家長自覺火氣上來,也可以等情緒緩和之後,再跟孩子溝通。當孩子犯錯時,與其責罵、處罰,不如尋求孩子行為背後的意義,進一步幫助孩子釐清問題點。(示意圖/123RF)諮商心理師陳志恆說,孩子犯錯時,別老想著「如何懲罰」,孩子才不會再犯;而是「如何協助」,孩子才能正向轉變。我們可以「正向聚焦」在孩子沒犯錯、做得好、有進步的時候,具體地肯定孩子,同時鼓勵孩子表現更多良好行為。難道犯錯的孩子不需要付出代價嗎?陳志恆說,不懲罰不代表孩子不需要為其犯錯負責,而是需要去承擔犯錯後的自然後果。像是,捉弄同學會招致同學討厭,如果想不被討厭,就得透過道歉去彌補,這就是捉弄同學這個犯錯行為的自然後果,孩子依然可以透過自然後果去學習與反省。有人說:「我以前也是被體罰下長大,現在也沒有創傷呀?」陳志恆說,你覺得自己很正常,不代表其他人都沒事。如果你是這樣想的話,首先,你真的確定你一切OK嗎?再來,如果小時候可以被善待,你仍願意被體罰嗎?陳志恆表示,許多人長大後不願意體罰孩子,但在被孩子惹惱時,還是破功了,為什麼?因為,當你感到無能為力時,小時候從長輩那裡學來的那一套暴力模式,自動化地複製到孩子身上。然後你會告訴自己:「沒錯,孩子還是要打才會聽話!」或者「憑什麼我以前被打得那麼慘,我的孩子就過得這麼爽?」壞掉的大人曾經都是受傷的孩子,但你可以選擇不要複製傷害在孩子身上。首先,承認自己壞掉了,然後努力把自己給修好。
醫療糾紛3/「我要告你」成最大迷思 恐耗18年!患者勝訴卻僅1成
民眾愈來愈懂得維護自身權益,因此當發生醫療爭議時,往往第一個想法就是「我要告你!」專家表示,這是民眾最常見的迷思,事實上根據過往判例分析,患者勝訴的比例僅有1成,而且官司往往要耗上18年左右的時間,相當勞民傷財!一名男子摔車受傷後手腕疼痛而就醫,醫師經電腦斷層檢查確診為「右側遠端橈尺骨關節半脫位」,安排男子進行韌帶重建手術,術後三個月,男子手腕仍無法自由轉動且會隱隱作痛,男子認為醫師未說明手術方式與風險就讓他簽手術同意書,控告醫師有醫療過失、且未盡告知說明責任,要求醫院賠償他4年無法工作的薪水,與退休前共38年的工作半薪、看護費用與精神賠償,共800萬元。案件審理後,法官認為手術同意書中已經詳列「手術後無法保證病情一定會改善」,且同意書中也寫明相關風險,因此認為手術未違反醫療常規、醫師也已經善盡告知義務,因此判決男子刑事、民事皆敗訴。醫改會研發組副組長吳奎彥表示,許多民眾面對醫療爭議最大的迷思,就是認為要直接進入訴訟階段,也就是控告醫師與醫療院所,但進入訴訟階段是一條相當艱辛的路。醫美療程、整形外科的醫療糾紛案件相當多,專家認為與業者不當招攬、違法廣告較為相關。(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根據2021年6月出版的《月旦醫事法報告》,廖建瑜法官發表《從地方法院民事醫療判決看最新發展趨勢-引用最高法院次數觀察》,統計2016~2020年民事訴訟案件,一審、二審、三審完成需花6.2年,若再上訴到最高法院後,被退回更審,則要再回到高等法院繼續跑,所以一旦被退回,那可能要再加2.5年,再退回、再加2.5年,依經驗推估最久需10~11年左右才會定讞。吳奎彥說,「依我們掌握的資料來看,一個訴訟到確定判決甚至要18年,光是法官請合適的單位進行醫療鑑定,就可能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而且鑑定可能不只一次,無論是患者或醫師,這個過程都非常痛苦漫長。」更重要的是,患者勝訴率僅為1成!根據2019年《月旦醫事法報告》的統計,醫療糾紛患者勝訴率為11%,民事糾紛院方判賠原因,主要是未盡告知義務佔23%、術後照護16%及手術疏失16%。吳奎彥認為患者勝訴率低,與醫療專業門檻高有關,因此檢察官大多會不起訴或法官認為醫師已盡相關義務,因此多數不會追究醫師責任。另一位急診醫師則認為,病患勝訴率低是因為醫療糾紛濫訟的結果,他表示若一般民事案件雙方勝訴比例各佔一半的話,那醫療糾紛案件是懸殊的9比1,反而代表醫療糾紛承受了 8倍的濫訟。吳奎彥說,其實在訴訟之前,民眾面對醫療爭議還能有許多選擇,例如透過各個單位與醫療院所協調,或是申請衛生局的調處,安排其他醫師檢視醫療病歷、釐清責任等,這些都有助於更快地解決民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