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
」 車禍 台中 連環撞 工安意外 霸凌母子闖平交道被火車撞擊!她「1動作」救愛子一命 下秒慘被捲車底
馬來西亞沙巴一對母子回家途中越過火車平交道時,慘被火車撞擊,為了保住11歲兒子性命,41歲母親當下一把推開兒子,自己被火車撞上拖行了20公尺不幸犧牲。綜合《馬新社》和大馬《中國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19 日,報導引述目擊者說法,就在火車要撞上這對母子前,這位媽媽突然伸手大力推開兒子,自己下秒慘被火車捲入車底,慘被拖行了20公尺才停下。報導稱,當時這對母子正要穿越鐵軌,而火車恰巧疾駛而來,這名41歲的母親為了救兒子,即時推了孩子一把,而自己卻不幸喪命。消防人員趕到現場之後,把死者遺體抬出來,轉交警方處置;至於死者兒子的腿被撞斷,身受重傷,頭部、手部都有傷,緊急送醫搶救。根據報導,死者是一名家庭主婦,每天都會親自到學校接11歲的兒子回家,19日下午,母子倆走在再熟悉不過的路上,但母子倆卻穿越平交道,不料下午就發生了悲劇。另據死者的家屬透露,死者幾乎每天都會帶著兒子步行往返住家和學校,他在事發前的早上還有跟死者見面,而事故發生當下,附近住戶表示並未聽到火車鳴笛示警,至於詳細的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女嬰「出生送加護病房」不到24小時猝死!父母心碎擬提告 檢方明解剖查死因
嘉義縣一名陳姓婦人於本月16日上午在嘉義市某醫院產下一名女嬰,但女嬰隨後便被送入小兒科加護病房。未料在當日深夜,父母就接到寶貝女兒的急救通知及放棄急救書,並在隔天凌晨2時許被宣告死亡。女嬰父母知悉後心碎痛哭,質疑是醫院與醫師有疏失,將準備提出告訴。檢警21日相驗女嬰並無外傷,將在明(22)日進行解剖相驗,以釐清確切死因。據檢警初步了解,陳姓婦人自11月12日入住嘉義市某醫院待產,並在16日上午9時36分剖腹產下1名女嬰。但女嬰出生後,隨即被院方送小兒科加護病房,當日深夜11時30分醫院通知女嬰家屬簽立放棄急救通知書,並於17日凌晨2時30分宣告女嬰死亡。檢警指出,女嬰父母對於寶貝女兒出生不到1天即死亡難以接受,且女嬰送進加護病房也沒有告知家屬原因,認為醫師及醫院涉有過失,不排除提出業務過失致死告訴。檢警21日已會同法醫相驗,女嬰身體無外傷,已調閱相關病歷,並安排22日解剖釐清死因。
北市萬華租客成白骨!房東開門急報警 相驗結果曝
北市萬華區雅江街一處民宅20日驚傳有租客被房東發現時,竟已成為白骨。警方獲報,該處房東因久未和房客聯繫上,20日晚間持鑰匙前往該處時,一進門卻發現51歲的林姓女房客竟在床上化成白骨,嚇得緊急報警。檢警也在21日進行相驗,初步排除外力介入,不排除為久病離世。據了解,61歲的林姓房東因久久無法與51歲的林姓女房客連絡上,20日晚見持鑰匙進入房間後,卻發現林姓女子早已化成白骨,嚇得緊急報警處理。房東事後回憶指出,去年4月期間林姓女子曾向他表示,身體有不舒服情況,後續也未再多留意,直到今年11月20日,有租客向他反應林女所住的地方有流水聲,幾次敲門居未回應,才持鑰匙進入,孰料卻發現林女早在床上化成白骨;附近鄰居也指出,期間曾有聞到濃厚臭味,但誤以為是死老鼠所致。警方獲報後也在第一時間請鑑識人員到場採證,並在21日進行相驗,初步排除外力介入,由於林女身前患有多種疾病,不排除為久病離世。至於詳細死亡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載女兒還酒駕害死6歲女童 糟糕父竟是慣犯超扯酒測值曝光
高雄市20日發生死亡車禍,45歲陳姓男子酒後騎車載女兒,在成功一路與海邊路口撞上56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左轉車輛,女童當場噴飛倒地,因未帶安全帽而導致頭部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調查後發現陳男酒測值高達0.98毫克,且其為酒駕慣犯,女童母親得知噩耗悲慟不已,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20日下午4時許,成功一路與海邊路口發生巨響,陳男直行時與左轉的林男發生擦撞,後座女兒噴飛後重摔落地,附近民眾連忙通知警消,現場畫面怵目驚心。而女童沒戴安全帽,其頭部遭受重創,送醫後仍宣告不治,陳男則是全身多處挫傷,急救後並無大礙,但警方發現其身上滿是酒味,檢測後驚覺酒測值高達0.98毫克,林男則沒有酒駕。據了解,陳男早已是酒駕慣犯,他有多次酒駕前科,20日竟又再犯,喝酒後騎車載女兒上路,也害的小小生命就此消失,而女童母親接獲消息時人在台中,立刻飛奔回高雄認屍,21日上午到殯儀館初驗遺體時情緒激動、崩潰不已,當時氣氛悲傷肅穆。警方調閱監視器,初步判定肇事原因是林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陳男酒駕及未注意車前狀況,以及女童未戴安全帽才釀成事故,確切意外原因則仍待調查釐清。
才認識4個月…夏男出殯日求婚賴生 駁假結婚認「做錯1件事」:最大錯誤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今(21日)二審開庭,夏男堅稱是基於共同想法而結婚,雖然2人只認識4個月,但並不是假結婚,而且自己有2000萬身家,反問法官:「若今天死的是我,賴生是否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夏男表示,賴生在國小就已經繼承財產,也有相關契約書,2人首次見面是在2023年1月5日,當時他和擔任地政士的父親幫忙見證契約補強。從去年1月,自己就多次與賴生見面,並以朋友身分關心對方,但考量賴父高齡70多歲,觀念相當保守,且賴生還在讀高中,所以就很少聯絡,強調賴生這10多年一直活在家族爭產壓力中。去年4月抵賴父過世,夏男和賴生在出殯日遇見,便詢問要不要結婚,沒想到賴生直接同意,也沒去捧斗,讓他嚇了一跳,當下怕賴生沒想清楚,還要求查清楚相關資料,但記錄在案發後卻被檢察官當成證據,指控2人沒有結婚真意。夏男痛哭說道,他上訴不是因為刑期,而是不能把他沒做過的事惡意扭曲,案發至今將近2年,「是要把我逼死嗎?」他在偵查時相當配合,提供相關資訊讓檢警辦案,就是相信司法能證明他的清白,以為法官可以看見事實的全部,結果卷內的犯罪事實內容都是照抄媒體。夏男坦承,他最大的錯誤就是案發後沒第一時間拋棄繼承,因為當時殺人案件仍在偵查中,擔心拋棄繼承會坐實謀財害命說法,但如今時限已過,只能等民事婚姻無效訴訟出爐,他重申2人並非假結婚,且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都不會上訴,只盼一切煙消雲散。夏男還提到,自己有1、2千萬元的身家,如果今天死的是他,賴生是不是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由於該案尚有多項證據須釐清,將於12月5日再開庭,並於12月19日辯結。
新北三重追撞車禍! 小貨車遭曳引車追尾再撞公車 車頭全毀一度受困
新北市三重區21日下午1時許發生一起連環撞車禍,24歲小貨車駕駛林男行經中正南路往忠孝橋行駛時,變換車道時與後方27歲薛姓駕駛之曳引車發生碰撞,小貨車當場打滑再撞一旁49歲黃男駕駛之公車,撞擊力道猛烈,所幸無人傷亡。 小貨車與曳引車發生碰撞後打滑,又撞上公車左後車尾,車頭擋風玻璃全碎,車體也嚴重變形,林男一度受困車內,警消獲報後立刻派員趕抵現場,林男在消防人員協助下順利脫困。三重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排除事故車輛並進行交通疏導,依規定測繪勘查事發現場,3位駕駛經酒測後數值均為0,本起事故無人受傷,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快訊/台中工地驚傳電擊意外!變電箱突閃爆「2工人倒地」18歲男命危
台中太平區樹孝路一處工地今(21日)下午發生嚴重工安事故,2名工人在進行作業時,變電箱意外發生閃爆,導致2人慘遭電擊雙雙倒地,其中1人一度失去呼吸心跳,目前已被緊急送醫搶救。據了解,該起事故發生於今天下午2時許,58歲俞姓及18歲詹姓工人當時正在施作機電工程,怎料變電箱突然閃爆,導致2人全身多處燒燙傷,台中市消防局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救援,發現俞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所幸經CPR急救已恢復呼吸心跳,詳細事故發生原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
快訊/北市中山區工地事故!工人焊接不慎摔落 意識清楚送醫
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一處工地21日下午發生一起工安事故。一名59歲的工人疑似在鋼樑上進行焊接作業時,不慎從5米高摔落,所幸其及時被發現,並緊急通報119求救。警消獲報到場後,該名工人意識清楚,無明顯外傷,被送往馬偕醫院治療。至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台中摩鐵女屍命案!她身上發現「喪屍菸彈」 2小姑伴傷心母解剖曝:帶她回花蓮老家
台中市北屯區1間汽車旅館14日發生命案,31歲歐姓女子陳屍在房內,事後檢警在死者隨身包查獲1顆喪屍菸彈,由於歐女沒有明顯外傷,也沒有重大疾病,同房的33歲張男因嫌疑重大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檢方21 日上午花了3小時解剖後將部份組織送交化驗,釐清是否有吸毒,而歐女的兩名小姑遠從花蓮來台中陪伴歐母,小姑澄清,哥哥和嫂子僅分居並未離婚,關於外傳債務、張男關係等都不知情。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歐女小姑說法,大嫂和哥哥分居後獨自到台中生活,她的交友狀況、有無債務、有無吸毒、為何選在汽車旅館,家人一概不知情,等解剖結束後,會將遺體帶回花蓮,全心辦理後事。另外,同房的張男供稱,歐女是朋友前妻,找他去汽車旅館是尋求幫忙80萬元債務,不知歐女為何死亡,另據警方表示,現場無打鬥痕跡,歐女身上也無明顯外傷,初判無外力介入,但歐女包包內發現一顆喪屍菸彈,張男是唯一在場者,檢方複訊後,認為張犯罪嫌疑重大,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諭知1萬元交保。回述案情經過,31歲歐姓女子上周被發現陳屍在汽車旅館,當時,33歲張男和歐女兩人是13日下午入住汽車旅館,14日凌晨3點多,張男一度外出,5點多帶著早點返回摩鐵,入房後發現發現歐女手腳冰冷且無呼吸心跳,嚇得趕緊報警。根據張男說法,由於死者為了協調債務,13日從苗栗南下台中尋求張男協助,原先預計於14日上午退房,凌晨3時許張男自稱去買早餐,直到清晨5時許返回時發現歐女無生命跡象,明顯身亡,歐母得知噩耗後,立即在當天下午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並與張男對談,過程中張男針對此事不斷哭泣,並詢問歐母後事有無需要幫忙,後續歐母則稱與女兒許久未聯絡,並不認識張男也不清楚女兒在外交友的情形。
誤踩油門暴衝撞牆!台南老翁「魂斷自家停車場」3度自撞亡
台南市中西區今(21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一名72歲王姓老翁在一棟大樓的地下停車場準備駛離時,整輛車突然暴衝撞牆,導致老翁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據了解,該起自撞意外發生於今(21日)上午8時許,家住中西區民權路三段某公寓大樓的王姓老翁,當時前往地下4樓的停車場準備駕車外出,怎料行駛過程中,老翁疑似「誤把油門當煞車踩」,導致黑色休旅車直接往牆面高速撞上,撞擊力道之大,車頭全撞爛,老翁也因此受困駕駛座。台南市中西區今(21日)上午發生自撞死亡車禍,一名72歲王姓老翁在自家地下停車場準備駕車外出時,怎料疑似誤把油門當成煞車踩,導致整輛車爆衝撞牆,老翁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圖/三立新聞網提供)台南市消防局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並破壞車體將老翁救出,但他已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緊急送往成大醫院救治後,老翁仍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後續警方將報請檢察官相驗遺體,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悉,王姓老翁先前開車外出時,也曾發生過2次自撞意外,當時有驚無險僅擦傷,並未危及生命,沒想到此次3度自撞卻從此天人永隔,令家屬悲慟不已。
台鐵車長猝逝駕駛座 同事惋惜25年堅守崗位集體送最後一程
台鐵公司54歲林姓機車長20日被發現猝死於區間列車駕駛座,事件引發外界關注其工作安排與健康狀況,花蓮地檢署21日上午完成相驗,初步認定林男死因疑為心血管疾病發作導致心因性休克,由於事發地點為職場,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已啟動相關檢查,並要求台鐵提交其健康檢查及勤務安排資料,以釐清是否涉及勞動環境問題。根據台鐵公司說明,林姓機車長隸屬宜蘭機務段,已有25年服務經歷,從基層機車助理員一路升任為機車長,並於本月代理運轉副組長,平日工作表現認真負責,事發當日,林男依勤務表擔任駕駛,上午10時於和平站駕駛4006次區間快車後,準備折返駕駛4021次區間車前往樹林,列車卻未如期離站,站務人員登車檢查時驚見林男已面色發紫倒於駕駛座,隨即緊急送醫,最終仍不治身亡。根據檢警調查,林姓機車長事發前遵守11小時休息規定,且勤務安排未見異常,健康紀錄顯示僅有三酸甘油酯偏高,並無其他重大疾病。儘管如此,同事透露林男近日負責代理運轉副組長一職,或存在壓力因素,但具體原因仍需勞動部進一步調查。花蓮地檢署表示,因林男猝逝於職場,相關程序已啟動,包括調閱台鐵勞動與健康檢查資料,檢視勤務安排是否符合勞基法規範,並由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展開深入勞動檢查,以確保台鐵的安全管理制度合規。林男的猝逝消息令台鐵同仁深感悲痛,同事形容他敬業負責、待人和善,意外讓人難以接受,台鐵公司表示,將於檢方完成程序後安排家屬攜帶死亡證明,護送林男遺體返回宜蘭火車站,象徵完成最後一次「下班報到」,同事也將以列車形式為其送行,送至員山福園安葬。
海科館長霸凌案延燒 藍營指控館長曾找政風揪爆料者
國民黨踢爆,國立海洋科技博物上月才剛傳霸凌事件,但海科館館長陳素芬開會時,卻直指檢舉霸凌案的吹哨者「造謠抹黑」,下令政風單位揪出爆料者,並將報告呈報上級。國民黨除提出海科館會議記錄佐證此事,痛批海科館內部稽查霸凌機制「形同虛設、讓檢舉人心生恐懼」外,國民黨也指控,海科館館長陳素芬透過MOU簽約方式,將6000萬元採購案給大兒子、二兒子,懷疑其中有極其嚴重的利益輸送。國民黨在10月25日就曾召開記者會,直指海科館館長陳素芬是民進黨秘書長、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市長任內的教育處處長,後來出任教育部轄下海科館館長,當時就曾有媒體爆料,陳素芬涉嫌在職場裡面霸凌員工,怒聲斥責所有在海科館裡的基層同仁,根據媒體披露陳素芬罵人錄音帶,內容是要求一位想要申請「特休假」的員工,怒批「乾脆退休算了」。另有海科館內獸醫師,竟然依規定申請外出受訓,也遭陳素芬高分貝痛罵,陳甚至對該獸醫怒喊「海科館不是人才培訓機構」。參與記者會的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根據海科館11月15日的開會會議紀錄,明確提到「近期媒體對於館方負面報導影響甚巨,請各組主任對內同仁宣導,對於管理之意見應循體制內處理,若有造謠抹黑情事,本館應鄭重澄清,請政風針對不實指控調查並彙製報告」,離譜行徑與已被踢爆的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謝姓長官非常類似。凌濤質疑,卓榮泰昨天才剛開記者會公開道歉,下令各部會一週內針對內部霸凌案玩成調查,但海科館調查對象卻是內部吹哨者,似乎也沒有要出調查報告的跡象,他要求政院一定要深入調查,全台究竟有多少部會還在調查吹哨者?甚至拒絕提出調查報告,才能釐清真相。凌濤說,據他瞭解,海科館被霸凌受害者迄今情緒仍不穩定,報案資料顯示甚至一度與家屬失聯,但海科館迄今還不提出調查報告更無人負責,難道真要犧牲寶貴人命,海科館才會有行動嗎?凌濤還說,吹哨者、受害者對外求救,竟然被海科館請政風調查,難道這就是卓榮泰口中的「調查報告」嗎?原來調查報告是抓「為公務員的爆料」?他也對卓榮泰提出靈魂拷問「記者會怎麼開的?比勞動部道歉記者會還差勁」,因卓榮泰開記者會只說要各部會調查,完全不叫這些惡劣的官員停手,等於持續讓官員派出東廠鷹犬去追殺受害者,到底是什麼麻木不仁的心態? 凌濤沉痛表示,海科館霸淩受害者至今情緒仍深受影響,根據報案資料,他一度與家屬失聯,而海科館至今沒有調查報告、無人負責,「難道還要再失去一條寶貴的人命,你才要動作嗎」?呼籲卓揆、教育部及海科館,若持續追殺吹哨者與受害者,才會讓敢講話員工很大的壓力。國民黨發言人康晉瑜也強烈質疑,海科館被爆出霸凌案之後,至今已經28天沒以交出報告,但因為卓揆要求各單位一週內都要提出報告,國民黨一定會持續監督,以免中央部會別又讓公務員的生命逝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柳采葳另檢舉,陳素芬利用公家資源,花6000多萬透過MOU簽約,把採購案通通給大兒子的公司「New school」、「NOAA」。她還說,陳素芬二兒子在2021年6月初,曾透過智崴資訊科技公司名義,接下「潮境智能」沉浸式智能環境展示系統設計競賽的標案,她指出,崴公司第一次不符合資格,第二次卻成功得標,反而其他兩家聲譽更佳的公司未能拿下標案,讓她直呼非常離譜,要求海科館對外說明原因。根據媒體報導,陳素芬今天進入海科館上班,但隨後立即請假兩日,海科館透過秘書室主任說明,採購程序都依據採購法辦理,公開招標,完全合法。
人民保母成偷拍狼!受害女警批長官早知情 現代婦女基金會說話了
北市警局員警近日連環爆出,本因守護民眾安全隱私的人民保母,卻被發現不但是創意私房的會員之一,還在駐地女廁裝設針孔偷拍,女警和前來商借廁所的民眾都成受害者,被害人數甚多,而北市警局直到日前事件爆發後,才緊急下令要求所有外勤單位徹查反偷拍。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批同樣是發現國小老師是創意私房成員,北市教育局當即便下令,要求每2月必須定期偵測針、不定期抽檢與防護措施,反觀北市警局直到事件爆發後,才要求外勤單位進行徹查,更被痛批「長官早知情卻漠不關心」。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規定,雇主知悉性騷擾案件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且無論被害人申訴或不申訴,都應採取行動因應處理。此外,《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另規定場所主人的性騷擾防治責任,在知悉性騷擾事件發生時,場所主人應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注意被害人安全及隱私維護。現代婦女基金會說,各分局知悉職場上發生偷拍事件時,即應採取相關措施,主動檢視所屬場所的安全,以保障員警辦公不會再暴露於私密影像外流的風險中,民眾也能安心前往洽公。再者,無論遭偷拍的員警是否提出申訴,各分局都應該就相關事實進行必要的釐清、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告知被害人可主張的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並依被害人意願協助提出申訴,提供或轉介相關資源,並呼籲主管機關應主動調查案發警局是否依法採取立即有效的補救措施,若有違反應予以重罰;而被害人若因此受有損害者,亦可向雇主求償。現代婦女基金會也指出,創意私房案先前曾查緝到國小老師涉嫌偷拍,台北市教育局當即便通令全市國中小必須每月2次定期偵測針孔,並進行不定期抽檢等6大預防措施;近期有員警涉案,台北市警察局長才要求所屬機關即刻進行反偷拍偵測。同時認為此類偷拍案件已非單一事件,已嚴重侵害人民隱私,政府部門更不該只是「查到哪裡才偵測到哪裡」。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批,台北市政府早在民國91年就訂定了《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要求公共場所建築物內男女廁所、浴室、更衣室或其他類似設施每月實施反針孔偵測,但遺憾的是至今卻未落實,致使針孔偷拍氾濫難以有效防制,只能沉痛呼籲中央及地方府應全面制訂並落實執行公共場所反偷拍政策,各級機關針對所屬館場之廁所、浴室、更衣間等都應定期/不定期進行針孔偵測,強化人員巡查知能,提升員工防護意識及辨識能力,建立預防機制,以保障所屬員工及民眾的安全及隱私
國道5號4車連環撞交通大回堵 乘客受傷疑因客運未保持距離
國道5號北向0.2公里處,21日早上7點許發生一起4車連環撞事故,事故起因疑似1輛客運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方3輛自小客車,造成其中1名小客車乘客臉部受傷,事發後,事故現場擠滿車輛,並導致後方車流回堵約3至4公里,警方初步調查顯示,肇事的客運車駕駛酒測值為0,事件目前仍在進一步釐清中。根據國道警察局的通報,早上7點30分,警方接獲報案稱在國道5號北向0.2公里處發生車禍,隨即派遣巡邏車及緩撞車前往現場處理,根據現場調查,肇事的客運車未能與前方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結果撞上3輛自小客車,由於撞擊力道較大,客運車輛的車身直接卡入護欄,造成小客車中1名乘客臉部受傷,傷者被立即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治療,所幸傷勢不重。事發後,警方表示肇事的四名駕駛酒測值均為0,排除酒駕因素,事故發生後,交通一度大亂,由於車輛需要長時間清理,造成國道5號該路段後方回堵長達3至4公里,交通一度陷入困境。警方呼籲,所有駕駛人應該遵守交通規則,尤其是保持適當的行車距離,避免疲勞駕駛或分心駕駛,以確保行車安全;此外,出發前應該保持充足的休息,避免因為精神不集中而發生交通意外。當前,事故的詳細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疾管署爆「土皇帝組長」欺凌下屬 失控咆哮音檔曝!邱泰源下令徹查
勞動部才剛發生分署長職場霸凌,逼死公務員憾事,怎料衛福部疾管署又遭踢爆,署內有「土皇帝組長」仗勢凌人,如今飆罵下屬的錄音檔也被流出。對此,衛福部長邱泰源下令,疾管署須在1周內提交調查報告。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公開一段1分02秒的音檔,從內容中可聽見,該名疾管署整備組長暴怒斥責底下職員,「你為什麼要改我的指令?為什麼要改?」、「我講這種話聽不懂嗎?」、「我這樣做我是神經病嗎,什麼意思,改什麼改」、「下次我不要跟你們開會了。」另外,先前也有人發文揭露,該名組長個性缺乏耐心,時常對同仁大聲咆哮、摔公文、辱罵「你是豬嗎」等人身攻擊,甚至還會卸責讓下屬背黑鍋,導致人員流動率異常頻繁,也因為補不到人,促使單位內部工作量大暴增。對此,邱泰源今(21日)受訪時表示,已要求疾管署依照職場霸凌規定,必須在一周內完成調查並提出相關報告,強調絕對秉持「不縱、不放、不枉」三不原則處理該案。針對爆出欺壓下屬醜聞,疾管署昨(20日)也回應,關於有網友在社群平台貼文描述本署某主管平日公務領導管理行為,經檢視近期雖未接獲相關申訴或檢舉案件,但為求慎重以維護當事人和同仁權益、並釐清貼文內容是否屬實,已於當日決定比照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成立專案小組主動啟動訪查,將儘速完成調查。
男酒駕載女兒撞左轉車 6歲愛女沒戴安全帽身亡
高雄市20日發生死亡車禍,45歲陳姓男子酒後騎車載女兒,在成功一路與海邊路口撞上56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左轉車輛,女童當場噴飛倒地,因未帶安全帽而導致頭部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20日下午4時許,成功一路與海邊路口發生巨響,陳男直行時與左轉的林男發生擦撞,後座女兒噴飛後重摔落地,附近民眾連忙通知警消。但女童沒戴安全帽,其頭部遭受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陳男則是全身多處挫傷,救治後沒有大礙,警方調查後發現陳男酒測值超標,林男則沒有酒駕。警方調閱監視器,初步判定肇事原因是林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陳男酒駕及未注意車前狀況,以及女童未戴安全帽,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調查釐清。苓雅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危害重大,警方將持續針對酒後駕車加強取締告發,絕不放縱。
台中小貨車恍神連撞3車! 車頭擠壓變形駕駛卡車內骨折送醫
台中市潭子區20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車禍,25歲黃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中山路二段與圓通南路口時,疑似因恍神失控,衝撞路邊停放的白色轎車車尾,導致其後又波及前方2輛停放車輛,共造成3車受損,猛烈的撞擊力導致小貨車車頭嚴重變形,黃男受困車內動彈不得,隨後消防人員出動油壓剪開工具救援,成功將黃男脫困,所幸經送醫後僅雙腿骨折,並無生命危險。台中市消防局與大雅警分局於下午3時16分接獲報案,迅速派遣人員前往事故現場處理,經初步調查,事發時黃男駕駛的小貨車沿中山路二段外側車道行駛,疑似因注意力不集中,駛出車道邊線,直接撞上停在路旁的白色轎車車尾,撞擊的衝力使該轎車往前推撞,連帶波及前方2輛轎車,造成3車不同程度的毀損。由於撞擊力過大,黃男受困在擠壓變形的駕駛座內,消防隊出動油壓工具破壞車體,歷經多分鐘將其救出,隨即送醫檢查,警方確認黃男無酒駕情形,目前已調閱監視器畫面,進一步釐清詳細肇事原因。警方提醒駕駛人,行車時務必專心注意路況,避免因分心或疲勞駕駛釀成事故,確保自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
彰化71歲阿伯夜間過馬路 慘遭無照騎士撞飛再遭輾身亡現場畫面曝光
彰化縣秀水鄉20日晚間,發生一起令人遺憾的死亡車禍,1名71歲的梁姓阿伯晚間步出家門,準備過馬路時,不幸被1名18歲的王姓男子無照駕駛的機車高速撞擊,阿伯當場被撞飛倒地,1名27歲謝姓女子駕駛的轎車因閃避不及,直接輾過倒地的梁姓阿伯,導致阿伯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據目擊者描述,梁姓阿伯當時正在過馬路,正走到馬路中段時,迎面而來的王男未能及時剎車,以高速撞上阿伯,使其噴飛數公尺,而就在阿伯倒地之際,謝女駕車行經現場,因視線受阻未能發現路面情況,導致直接輾壓過阿伯的身體。警消單位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處理,隨即將梁姓阿伯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但醫生仍無法挽回其生命,警方初步調查指出,王姓男子無照駕駛,但事發時與謝姓女子均未酒駕,現場肇事車輛均已扣留,警方正在釐清詳細事故經過與肇事責任這。警方提醒,夜間行車應減速慢行,特別是在住宅區或行人經常穿越的路段,駕駛人務必提高警覺,並隨時準備應變,行人過馬路時,也需注意周邊來車,選擇行人穿越道或較為安全的路段,避免發生類似憾事。
上班前親愛妻臉成最後道別!台鐵司機猝死 健檢只有「這項」紅字
台鐵4021次區間車20日發生憾事,一名54歲林姓司機員再在車上猝死,讓外界震驚,而林男上班前還親妻子的臉,如今卻發生悲劇,讓人遺憾。據了解,林男20日原本要在上午10點47分駕4021次區間車,從和平開往樹林站,但時間到沒發車,站務人員到駕駛室才發現,林男臉一片紫,倒在駕駛台沒了呼吸心跳,而儘管他被緊急急救,送醫後還是不治,院方初判是心肌梗塞,死因仍待釐清。對此,台鐵公司說,林姓司機員20日照排定工作當駕駛,上班時的相關測量數據都符合規定,身心無異狀,值勤時間正常,符合出勤規定。台鐵企業工會秘書吳長智表示,林男的休息時數都符合估定,健檢只有三酸甘油酯超標,沒其他特殊疾病,發生意外也讓同仁震驚不捨。台鐵人員也轉述林男妻子說法,林男早上上班前,還有親她臉頰,沒想到天人永隔,家人也難掩悲痛之情,到花蓮見他最後一面,21日法醫相驗釐清死因。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