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
」 88會館 郭哲敏 交保 殺人 高雄中國男偷渡來台「我要逃離那邊」 二審結果維持原判
中國籍阮姓男子今年6月駕駛快艇,從淡水河偷渡來台,引發軒然大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和刑度,認定其符合自首規定,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阮男疑似因為言論問題,遭中國公安調查並限制出境,6月8日晚上自福建出港,曾在連江縣東引周邊海域停留,一路都未被攔阻,直到隔天上午9時許駛入淡水渡船頭,撞上交通船,全案才曝光。阮男坦承從中國開船過來,「我來投案」以及「因為我要逃離那邊」,遭海巡署送辦,由內政部移民署收容,依違反未經許可入國罪嫌,偵結起訴。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判有期徒刑8月,仍可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20日)作出判決。二審合議庭根據阮男供述、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認定其犯行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事證明確;不過考量阮男行為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法官審酌,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及沒收部分也屬妥適,據此認定阮男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仍維持原判,可上訴。至於刑滿驅逐出境的部分,由於阮男是中國人民,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其是否依據同條例的第18條規定強制出境,屬行政機關職權。
神隱113天現身!鄭文燦變超瘦 開庭否認任何犯行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透過「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收賄500萬元,被桃檢依貪污等罪嫌起訴,求處12年,19日桃園地院傳喚鄭,他在上午9時15分現身,一開庭他就否認有任何犯罪行為。19日是鄭文燦神隱113天後第一次現身,他的身形看起來明顯消瘦,還變得更年輕,穿一身黑色夾克、戴口罩,在律師陪同下走進法院,對於記者提問不發一語。據了解,鄭文燦在2017年當桃園事長任內,被指控辦理「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時,收了「鴻展公司」股東廖俊松父子的500萬元,2018年5月,收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的政治獻金600萬。檢方在起訴書批,鄭矢口否認犯行,還說是稱他人誣陷,當時他是直轄市長位高權重,拿國家俸祿要清廉,竟然收賄護航,把國家土地開發的利益變成私人金庫,惡性甚重,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嫌起訴,求處12年徒刑。鄭文燦開庭時,就否認有任何犯罪行為,也跟法官說明《都市計劃法》的法規背景,稱檢察官對推動都市計劃過程有所誤解,他這陣子也很委屈。鄭文燦表示,一切都依法行政,他一個人也無法做決策,是同仁開會商議的結果。廖俊松日前在開庭時認罪,坦承有給鄭500萬元,請法官從輕量刑;小兒子廖力廷跟媳婦同樣也認罪,希望法官能以證人保護法給免刑,另外10月底到11月間,涉案人員大多都認罪,前台塑高層侯水文說,「這是我一生唯一一次犯錯」,他有慢性病,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網紅小玉「賣換臉A片」判囚5年入監 法院再判賠6女185萬元
百萬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偕同助理莊炘睿,用AI深偽技術「DeepFake」軟體,將多位網紅、藝人雞排妹、前立委高嘉瑜、立委黃捷等女性的臉合成色情影片,並藉此海撈逾1200萬元。今年5月,他遭判刑5年定讞,已發監服刑;其中66名被害女子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高等法院判決朱和莊須連帶賠償185萬元。全案可上訴。朱玉宸、莊炘睿在2020年至2021期間,先由朱玉宸在推特(Twitter)、Telegram創建名為「台灣網紅挖面」等粉絲團與群組,開放以註冊會員的方式,可付費購買利用「Deep Fake」AI技術合成的換臉A片,2人也因此賺取共計1338萬4766元之不法所得。檢警單位於2020年底年底接獲多名被害人報案,進行深入追查後,檢方認定共119人受害,包含網紅白癡公主、蕾拉、奎丁等等,也有部分女性政治人物遭違法合成。檢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嫌,對朱玉宸、莊炘睿2人提起公訴。一審認為,朱玉宸破壞善良風俗,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名譽,也考量2人坦承犯行,並試圖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損害,判刑5年6月;而5名被害人強調,這造成傷害是一輩子的,檢方也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由於朱玉宸是主謀,二審遂在83件對他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各判7個月徒刑,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則各判6個月。合議庭裁定合併執行5年,其餘1年8個月得易科罰金。助理莊炘睿則在二審因83件有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被各判5月,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各判4個月,定應執行刑為4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則在今年5月間維持二審見解,將朱玉宸犯下的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5年定讞,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1年8月;莊炘睿則判刑4年6月,得易科罰金。朱玉宸在5月29日入監服刑,不少被害人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進行賠償。其中,有6名被害人求償,主張自己有大量粉絲、具影響力,換臉影片流傳於網路,容易遭人誤認她們拍攝性隱私影片,也侵害她們的名譽權,故要求朱玉宸、莊炘睿連帶賠償6人各500萬精神慰撫金。高院審理時,由於6名被害人並未提出有關其身分、經歷、社會廣知程度及資力等相關證明,但參酌她們均為直播主或 YouTuber,高院便跟 據朱玉宸上傳之換臉影片數量,分別是3、3、4、5、10、11部影片,分別批准賠償20萬、20萬、20萬、25萬、50萬、50萬,總計判賠185萬元。
中捷砍人案再開庭! 兇嫌自曝看守所「吞16顆電池」送醫
台中捷運日前發生隨機砍人案件,20歲護專生洪淨攜帶一把菜刀、2把水果刀搭乘捷運,期間突朝乘客揮舞,造成2名無辜乘客受傷,震驚社會;台中地檢署依涉嫌殺人未遂等罪,將洪淨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今(17日)開庭,洪淨表示,在看守所有輕生念頭,因此吞了16顆電池。起訴書指出,洪淨今年5月21日上午11時許,預謀自台中捷運水安宮站搭乘進入捷運車廂後,持刀隨機砍殺不特定乘客,致呂姓男子、許姓男子全身多處刀傷,最後被車內乘客多人合力制伏。檢方說明,經查,洪姓男子因家庭、求學因素,而對社會產生不滿,並自今年4月間,即預謀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到自己,選定於大眾捷運車廂內犯案,其原預謀於5月20日北上台中捷運站持刀殺人,但思及隔天適逢為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發生10周年,於該時動手,更能加強社會大眾對其行兇行為及廢死議題之關注,心意已決後,即正式啟動殺人計畫。檢方表示,從洪男的犯罪日期、犯罪地點、犯罪工具、行兇路線之選擇及考量,堪認其思慮周詳、反覆考量利弊得失之情形下,決意為本次隨機殺人犯行,其犯案時並未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欠缺或顯著減低之狀況,並依法請求法院予以從重量刑。今(17日)再度開庭,洪淨表示,在看守所有輕生念頭,因此吞了16顆電池。他強調,自己沒有真正要殺害或是傷人的意圖,沒有要他們的命或付出代價。不過檢方認為,洪淨是有計畫性的,請求法官予以從重量刑,全案預計26日上午宣判。◎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無照闖紅釀禍!男撞騎士成植物人拒和解 刑期加重至1年4月
台中市1名朱姓男子無照駕車釀成重大車禍,2021年12月在清水區闖紅燈撞上王姓機車騎士,導致王男重傷成植物人,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朱男1年徒刑,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朱至今未與家屬和解且態度不佳,改判1年4月徒刑。根據調查,2021年12月19日上午10點49分,朱男駕車行經中清路9段與中央路交叉口時,未減速且闖紅燈,直接撞上直行的王姓騎士,事故導致王男當場倒地,傷勢極為嚴重,包括頭皮撕裂傷、顱內出血、雙側肋骨骨折及呼吸衰竭,最終陷入植物人狀態。事發後,朱男雖留在現場並坦承闖紅燈,但其在法院審理期間多次未出庭,甚至需經通緝才到案,令人質疑其態度是否悔過,一審法官依《無照駕車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1年徒刑,但因朱男至今未與王男家屬和解,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指出,朱男的疏失釀成王男重大傷害,其過失嚴重,且未主動積極彌補損害,對被害人家屬毫無交代,法官考量朱案發後態度不佳,並且本案對被害人家庭造成長期沉痛影響,認定一審量刑過輕,將刑期加重至1年4月。警方再次提醒民眾,無照駕駛和闖紅燈都是極其危險的行為,可能導致不可挽回的傷害,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可愛紅貴賓獨自閒晃遭惦記 彰化機車男出手「抱走」遭判55日拘役
彰化縣埔心鄉近日發生一起偷狗案件,有性騷擾前科的施姓男子在路上抱走一隻有主的紅貴賓,後續因此遭到警方逮捕。經法院審理後,施男因累犯前科遭判處拘役55日。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施男先前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後續於2024年3月28日透過社會勞動完成刑期的抵銷。但在刑期結束僅兩個多月後,施男於6月14日清晨5時31分騎著摩托車,在行經埔心鄉太平路與東平路口時,看到一隻紅貴賓獨自在馬路行走。由於該犬外觀乾淨可愛,明顯是有受到主人的良好照顧,但施男卻惦記上這隻狗,趁四下無人之際,直接將狗抱起放上機車上快速離去。後續紅貴賓的主人張姓女子發現愛犬並未依照平日習慣返家後,立即調閱鄰居監視器畫面,在確認愛犬遭人偷走後便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隨即展開調查,很快就將施男逮捕歸案,並找回失竊的紅貴賓犬。法院審理時認為,施男在刑期結束5年內再度犯下竊盜罪,依照《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屬於累犯,因此必須加重刑罰。但考慮到他在犯案後坦承罪行,並且歸還犬隻且與失主達成和解,法院在量刑時予以酌情減輕。最終法院判除施男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中「和牛EMPEROR」賣過期肉遭重罰百萬 吹哨者可領84萬檢舉獎金
台中西屯區頂級和牛燒肉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遭爆使用過期牛肉、醬料、冷麵等14項問題食材,卻聲稱是員給工訓練用,未向外販售給消費者,最後被市府依食安法重罰168萬元,並勒令停業。台中地檢署本月13日偵結,再依詐欺取財、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起訴;而食安處也將發放84萬元獎金給吹哨者。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中市食安處今年4月接獲離職員工檢舉,「和牛EMPEROR」涉銷售逾期肉品給不知情民眾,偕同檢警調等單位前往現場,稽查,共查獲14品項、總計261.4公斤的過期食材。食安處當場封存問題產品後,依食安法重罰168萬元,並在今年8月銷毀相關食材。台中地檢署調查,「和牛EMPEROR」是由日本籍坂本兄弟共同經營,天樂廣告行銷公司47歲日本籍社長坂本拓掛名,35歲胞弟坂本斗志則擔任餐廳實際負責人,並雇用同為日籍的25歲店長久保敦、42歲總料理長山添翔平。餐廳在2023年10月20日採購一批神戶牛,業者明知保存期限僅到同年12月3日,卻仍標榜「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還在今(2024)年1月至3月間以原價每份2700元的價格進行銷售。對此,坂本斗志及山添翔平、長久保敦等人均不認罪,辯稱是神戶牛很貴才沒繼續進貨,也告知客人神戶牛賣完後,是以鹿耳島牛肉出餐。山添翔平還說,144公斤過期肉品數量太大,確實有讓員工拿過期肉來練習烹調,但成品通通丟棄,並未販售給消費者。但經檢方調查發現,餐廳的IG、點餐機頁面,自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一直都標示販售神戶牛,實際上桌的餐點也放上「神戶牛」的牌子,食安處亦核對銷售明細與業者說詞不符。檢方指出,涉案4人犯後態度不佳,還在社群平台否認犯行、聲稱不會賠償,態度惡劣,本月13日偵結後,將依加重詐欺、違反食安法等罪將4人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食安處則表示,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待業者繳清全數罰鍰後,將依實收罰款的50%,核發檢舉獎金計84萬元。據悉,「和牛EMPEROR」在停業5個月後已易主並重新開張,新東家選擇續留原餐廳80%員工,當中包括料理長山添翔平、店長久保敦也。「和牛EMPEROR」13日也於社群平台發布聲明稱,自2024年7月起,「和牛EMPEROR」已由台灣本土企業領先創意公司接手經營,與前公司的經營團隊毫無關聯。我們對於前經營團隊所涉案件及檢調起訴的相關細節不持任何意見,亦無任何進一步的評論,「我們深知過去事件可能對消費者的信任造成影響,但新團隊將以實際行動重建信任,重新詮釋『和牛EMPEROR』品牌的價值與承諾。」
西門町日租套房內遭砍死 死者父悲求:從重量刑
袁姓男子2021年遭砍死在台北市西門町一間日租套房,檢方將凶嫌劉宗仁、莊賀程、李立國及簡建國起訴,死者父親希望法官重判,「希望從重量刑,不用客氣,假釋也不必了!」,台北地方法院13日依傷害致死罪將劉判刑9年3月,莊判刑3年11月、李判刑3年11月、簡判刑3年6月。本案可上訴。袁男2021年7月17日下午入住旅店,翌日凌晨1時許,另有其他男子進入旅店,但不到5分鐘就開車離開,袁男隨後被人發現躺在屋內地板,左大腿則有明顯刀傷,儘管送醫急救,仍因失血過多不治。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循線逮獲劉宗仁、莊賀程、李立國、簡建國4人,依殺人罪移送法辦。檢察官複訊後對劉男、簡男聲請羈押獲准。本案起訴移審後,台北地院羈押4人迄今。檢警調查,本件是劉宗仁與袁男有1000元債務糾紛,找來莊賀程、李立國、簡建國助陣,約袁男到成都路的日租套談判,袁男不爽被逼債,嗆聲要丟汽油彈報復,劉男因此暴怒,持西瓜刀狠砍袁男左大腿,導致傷重不治身亡。
北投溫泉會館偷拍案今開庭!偷拍狼30萬元交保 遭科技監控並限出境出海
台北市北投區知名溫泉會館「皇池溫泉御膳館」,今年3月爆出多起偷拍案,超過4男6女受害。涉案主嫌、綽號「GOGO哥」的林亦修還將影片上傳至「創意私房」在內的多個網路社群販售,非法牟利高達113萬元。林亦修6月遭檢警收押至今已167天,本案今(12)日士林地院首度開庭,林男全認罪,法官命具保30萬及限制住居、不得外出、並加以科技監控,另限制出境出境及出海。林男於情色網路論壇「創意私房」創建了「upupskirtsgogo」帳號,自2023年7月12日起,以「Argos原創湯旅」為題,陸續發布多達17部關於皇池湯屋的情侶、多人、女女等沖澡、泡湯、親密接觸等偷拍影片。網友下載後,便將影片分割成短片,散播至多個社群、LINE群組等牟利。偷拍案在今年3月被爆出後,警方陸續帶回9名涉案人,並在林男住處搜出10多段偷拍影片,起初林男否認涉案,又不願交代影片來源,檢警懷疑涉嫌重大,於6月27日向法院聲押獲准,後經過鑑識比對,確認偷拍者就是他本人。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本案今日上午在士林地院開庭,林男當庭全認罪,其辯護律師向法官提出交保請求。法官考量林已坦承全部犯行,原有的滅證風險已經降低,考量被告若能限制住居在戶籍地,且不得外出,並以科技設備監控,即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命被告具保30萬元、限制住居、不得外出、並加以科技監控,另限制出境及出海後停止羈押等共6項條件。據悉,林男在法庭上一度表示「無法籌措30萬元保證金」,目前正在等待母親協助辦理交保手續,若最終未能湊齊交保金,將被送回看守所繼續羈押;但若順利交保,法警將陪同其返回住家,並安裝電子訊號設備以進行科技監控其行蹤。根據起訴書指出,林亦修2019年起在不詳男子「老馬」建立的「創意私房」論壇當賣家,2021年到2023年間,林男在北市各處街頭,將網路買來的偷拍器材藏匿在傘面挖洞之長柄雨傘內、或手持經改裝並具有針孔攝影機的行動電話,隨機尾隨不知情女子,並以低角度往上拍攝其隱私部位。食隨知味的他,一步步升級偷拍設備,並在偷拍後將錄製的影像交由不詳共犯處理,打上浮水印後販售。2022年起,林男變本加厲,租車到台北市北投山區附近,走小徑攀爬圍籬,侵入某酒店的露天風呂區域,以手機拍攝顧客泡湯的臉部、裸露影像,再取名「AxD原創湯旅系列」販售。2023年到2024年間,林男開始到同樣位於北投的皇池溫泉御膳館後方,偷拍在半露天湯屋內消費遊客的性隱私畫面,2024年1月28日凌晨,林男要回到北投另家5星知名溫泉酒店偷拍時,被酒店人員發現阻攔報警,直到5月間,網路上開始流傳皇池偷拍片,檢警擴大偵辦,並搜索林男住處查扣相關證據。然而,今年1月28日,北投某間溫泉酒店的員工察覺異常後報警,檢警循線追查虛擬貨幣金流,確認林男涉案,隨即拘提他到案。林男起初否認大部分偷拍指控,僅承認上架部分影像,但檢方從林男手機內的對話記錄中發現,他曾因「創意私房」的新聞曝光,與友人討論可能被捕的情況。士檢痛批林男為滿足私慾,不惜罔顧公眾隱私與人格權利,組織偷拍集團並藉此牟利,手法卑劣、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依多項罪名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此外,聲請沒收林男藉販賣20餘部影像所獲得的非法所得約台幣113萬元,以及其偷拍設備。
基隆KTV命案定讞!馬籍男大生遭刺身亡 兇嫌判11年徒刑維持原判
2023年11月,馬來西亞籍的基隆海洋大學男大生,在基隆市一家KTV與友人歡唱時,因與不認識的陳姓男子(29歲)發生口角衝突,竟遭對方持折疊刀刺中右腿,因失血過多不幸身亡,經一審基隆地方法院判決,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1年,另依《傷害罪》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法官維持一審原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根據判決書內容,案發當日凌晨4時許,陳男與友人在KTV與馬籍男大生發生爭執,情緒失控的陳男竟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刺向男大生右側腿部,刺傷股動脈,行凶後陳男與友人迅速離開現場,並丟棄作案凶器,馬籍男大生當場大量出血,經緊急送醫搶救後,因失血性休克及多重器官衰竭仍宣告不治。案件原定為國民參與審判案,但因陳男及其律師申請改以通常程序審理,法院考量後認為案情明確,程序變更申請獲准,一審法官依照《傷害致人於死罪》及《傷害罪》對陳男進行量刑,判處11年徒刑及4個月刑期,檢方及陳男不服上訴,但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審理程序及量刑均無不當,檢方及辯方亦未提出新的有效證據,最終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台版柬埔寨案害3命!不法獲利4億 詐團首腦S姊、茶董無期徒刑定讞
震驚全台的「台版柬埔寨」囚禁61人,造成3人死亡、不法獲利4億元。主嫌「S姊」傅榆藺、「茶董」陳樺韋一、二審均遭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27名被告則分別處29年6月到1年2月不等徒刑。其中19人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11日)駁回上訴,維持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定讞。判決指出,傅榆藺等人加入以綽號「藍道」(杜承哲)為首所組成之詐欺犯罪集團,在新北市承租旅館房間設立A點據點,接應人頭帳戶提供者(俗稱車主),偕同車主完成網路銀行綁定轉帳帳戶及查驗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可否使用後,假借領取報酬等由誘騙車主搭乘指派之白牌計程車至B點據點(包括桃園及淡水據點),由負責管理現場之成員(俗稱控員)及幹部分持電擊棒、鋁棒、甩棍等兇器令車主配合,另以毛巾塞口、勒住頸部、上手銬、腳鐐或使用束帶捆綁四肢等方式剝奪車主行動自由,並搜身強取車主之身分證件、金融卡、手機及現金等財物後,將車主拘禁在房間內控管(俗稱強控)。另為便於看管,欺瞞不知情之車主食用摻入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FM2)之泡麵,使車主陷入昏睡狀態,無力反抗或逃脫。而於車主遭拘禁期間,將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資料交予境外詐騙機房作為詐欺款項之收款帳戶,再提領、轉匯至第二層帳戶或其他虛擬貨幣帳戶,製造金流斷點,總計詐得新台幣3億9,342萬5,424元。黃女、黃男、林男依序自111年9月26日、同年10月7日、同年10月13日起遭上銬拘禁在桃園據點強控房內,其中黃男屢遭毆打、電擊、凌虐,而強控房內架有多台監視器監控,房外有多名控員及幹部嚴密看管,無法循正常通道離開或對外呼救,浴室窗戶係唯一逃離出口。黃男不堪長期遭拘禁、毆打、電擊、凌虐,在身心受創、極度恐懼下,於同年10月18日冒險攀爬浴室窗戶逃生而自高樓摔落。現場控員發現黃男墜樓後,為免據點遭人發現,僅在群組內通報,未將其送醫,終致被害人因墜樓造成之骨折及器官損傷而死亡。黃女因遭拘禁及電擊,出現腹部鼓脹及大小便失禁,被移置浴室內繼續拘禁。嗣於111年10月27日因肝硬化,腹部腫大數倍,且持續吐血。現場控員回報群組討論後,只對黃女施以急救,未送醫,致被害人終因大量出血及低血溶性休克而死亡。林男遭拘禁、毆打,身體多處出血、瘀傷,又因在浴室跌倒導致小腿受傷,兩側小腿皮膚壞死且發炎細胞浸潤,致不良於行且大小便失禁。嗣於111年10月22日林男右腳腫脹,且流膿、發黑,同年10月25日表示胸悶、呼吸困難,迄於同年10月28日因身體不適,敲打牆壁、捶打地板,不斷喊叫「快受不了」。現場控員回報群組後,接續於3小時內餵食林男共3顆FM2,讓其昏睡,未送醫。林男因患有高血壓、心臟疾病、慢性腎炎、身體多處受傷、腿部傷勢惡化、遭餵食FM2及壓力刺激等原因交乘下,發生胃內壓力性出血、橫紋肌溶解及冠狀動脈嚴重粥狀硬化併有血栓形成,導致心肌梗塞而心因性休克死亡。陳樺韋等人為掩飾上開犯行,將3人屍體分別丟棄在南投縣水里鄉山區邊坡下、桃園市龜山區山坡。最高院認為,關於涂世泓、謝承佑、呂政儀就私行拘禁致人於死,陳樺韋、蔡博臣、涂世泓、鄭育賢、謝承佑、吳秉恩就加重強盜,鄭育賢就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陳樺韋就遺棄屍體罪刑上訴部分,其等上訴意旨,均係就原審採證、認事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說明及於判決無影響之事項,以自己之說詞或持不同之評價,為事實上之爭辯,俱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關於蔡博臣私行拘禁致人於死、謝承佑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吳郁群加重詐欺及張家豪加重強盜部分,檢察官及其等於原審明示僅就第一審判決之刑上訴,除關於刑之部分外,第一審判決之其餘部分,並不在原審之審判範圍。其等就論罪事項再為爭執,顯非上訴第三審之適法理由。最高院審酌,原審及第一審之量刑及定應執行刑,並無檢察官及傅榆藺、陳樺韋、蔡博臣、鄭育賢、謝承佑、呂政儀、鄭建宏、吳郁群、郭宏明、鄭文誠、張家豪、劉宏翊、邱柏倫、李佳文、吳政龍、周長鴻、陳義方等人上訴意旨所指量刑、定刑不當,或未依法酌減其刑之情形。此部分上訴意旨,核係就原審得為裁量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斟酌說明及於量刑結果無影響之事項,依憑己意而為指摘,均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檢察官及傅榆藺等19人之上訴均違背法律上之程式,皆應駁回。
興富發吊臂脫落砸中捷釀1死15傷!涉案工人當庭認罪 質疑塔吊老舊恐故障
20235月10日,興富發建設位於台中的「文心愛悅」建案工地吊臂墜落,正巧卡在中捷綠線軌道上,進而造成行駛中捷運煞車不及釀1死15傷慘劇。台中市地檢署2024年8月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許、李2名吊塔作業工人,台中地院今(9)日開準備程序庭審理,2名工人當庭認罪,但提出事故塔吊已使用20年,質疑是否因此「機械故障」無法承受「微調」釀禍,2人律師也要求給予緩刑。去年5月10日中午,位於中捷豐樂公園站附近的興富發建設建案「文心愛悅」工地所使用的塔吊吊臂疑似因固定方式不當,自31樓高處墜落,卡在台中捷運綠線軌道上。適逢中捷列車駛近,列車反應不及、迎面撞上吊臂,造成靜宜大學助理教授林淑雅被拋出車廂身亡,另有15名乘客受傷。據檢警調查,案發工地由齊裕營造承攬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塔吊工程由宇球公司承攬後委由嘉謜工程負責指揮。現場由50歲許姓工人擔任塔吊拆除工程指揮手,而51歲呂姓工人則擔任機械操作員,過程中起重機伸臂被鐵製扳手卡住,2人未依標準作業規範造成吊臂墜落。中檢歷時1年3個多月偵查,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許、呂2名工人,其餘興富發建設、齊裕營造等公司及涉案人均獲不起訴。台中地院9日開庭審理本案,除許、呂2人在律師陪同下出庭,林淑雅胞弟,及在該事件受傷的外籍乘客柯林也有出庭。在法庭上,許、呂2名工人當庭認罪。許姓工人還稱,涉案塔吊已使用20年,不排除可能有結構或機械故障問題,導致無法承受「微調」拉力掉落。呂姓工人則表示,當天因太陽刺眼,自己患有閃光,無法目視吊掛物,全程聽從指揮手許男的指示操作。2人的律師則表示,2人都沒有前科,除了與外籍乘客柯林因賠償金無法取得共識,其餘被害人均達成和解,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死者林淑雅胞弟認為,本起工安事故造成嚴重傷亡,不宜給予被告緩刑;外籍乘客柯林則表示,自己因為意外造成永久性的視力減損,因此請求法官依法量刑。
新北男出國留學逃兵役 法院1理由輕判2個月
新北一名林姓男子於2006年以就學為由申請出境,但實際目的是為逃避兵役。核准出境後,林男未依規定期限返國接受徵兵處理,雖然區公所多次發函,但林男直到2023年年滿39歲才返台面對,法院考量到林男最終歸國,判處有期徒刑兩個月,得以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林男自2006年以就學為由申請出境,於出境期限屆滿後,竟滯留國外,儘管區公所多次發函催告,要求他於六個月內返台,但林男始終未歸。經多次通知及公示送達,林男仍無故未報到。此案隨後移送偵辦,直到2023年,林男年滿39歲才返台面對法律追究。法院審理認定,林男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構成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法官指出,林男明知作為役齡男子應履行服兵役義務,卻藉留學名義出境,並於期限屆滿後滯留國外。儘管經多次催告返國接受徵兵處理,林男仍拒不回台,顯見其行為屬蓄意逃避,破壞兵役制度的公平性,並損害國防動員能力。法官考量林男最終返國並坦承犯罪,態度尚稱可取,且綜合其犯罪動機、手段及素行等因素,作出量刑。日前法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判處林男有期徒刑兩個月,得以易科罰金。
新北男非法抓280隻保育龜 虐養塑膠桶致「13隻死亡」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林姓男子因非法捕獵瀕危保育類動物「食蛇龜」與「柴棺龜」共280隻,將它們飼養於惡劣環境中,導致13隻死亡,遭士林地檢署依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及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因而致野生動物死亡等罪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予以嚴懲。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於9月5日聯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總隊,在淡水區土地上扣得食蛇龜活體169隻、死體5隻,柴棺龜活體98隻、死體5隻,並在該土地周邊另發現食蛇龜死體3隻。根據士林地檢署調查指出,林男於今年9月2日前後,在北宜公路沿線、台北市南港、木柵及陽明山等地非法捕捉177隻食蛇龜及103隻柴棺龜,隨後將這些龜類關押在淡水區一處未換水的不鏽鋼桶槽及塑膠桶槽內,飼養環境惡劣,導致8隻食蛇龜及5隻柴棺龜死亡。林男落網後坦承犯罪,但辯稱並非蓄意虐待。「食蛇龜」與「柴棺龜」被集體飼養塑膠桶裡。(圖/翻攝畫面)檢方依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及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因而致野生動物死亡等罪起訴林男,因1個行為觸犯數個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故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科以高額罰金。檢察官表示,食蛇龜與柴棺龜均為台灣原生種,且屬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長期以來因盜獵及非法交易面臨生存危機。林男的行為不僅違反保育法規,還嚴重破壞自然生態,應受到嚴懲,盼藉此呼籲社會大眾拒絕非法交易與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共同保護台灣珍貴的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
女車手連犯18案沒在怕!遭被害人通報警方 收押宜蘭看守所
32歲古姓女車手,按照詐騙集團指示到各縣市取款,今年犯下18起案件,落網後陸續獲釋,又持續犯案沒在怕。10月底到宜蘭取款時,張姓被害人暗中報警,現場警方人贓俱獲,古女至今仍在宜蘭看守所羈押中。據《自由時報》報導,古女加入詐騙集團後擔任車手角色,今年犯案地點遍及台北、新北、桃園、苗栗、台中、嘉義、高雄、花蓮、宜蘭,她到各地收取款項後,再交給幕後主使,被查獲後由各地地檢署起訴,共有18條案件。古女被起訴後獲釋又持續犯案,今年10月張姓被害人因誤信假投資上當受騙,被騙走30萬元,之後詐騙集團再邀他投資股票,約定面交時間取款,張姓被害人不滿受騙通報警方,10月29日中午,古女現身羅東鎮一家超商取款,遭埋伏警方當場逮捕,移送法辦後被收押禁見。檢察官認為,古女長期擔任詐騙集團車手,觸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一般洗錢未遂罪,且多次觸法,被士林等多個地檢署起訴,建請宜蘭地方法院在被告送審後續予羈押,並從重量刑。宜蘭地院法官已裁定續押。檢察官建議法官以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斷,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他拿紙筒「打女同事屁股」挨告性騷擾拘役30天 檢方認「罰太輕」上訴遭駁回
高雄一名在某餐廳任職的劉姓男子,涉嫌在2023年3月間拿垃圾袋用完後的紙筒拍打同事小美(化名)的臀部,讓對方氣得提告性騷擾。一審時,法官依性騷擾罪判處劉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主張雙方並未達成和解,認為刑責過輕,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劉男與小美均任職於高雄市某餐廳,而在2023年3月3日晚間6時至8時間,劉男趁著小美不及抗拒之際,以右手持垃圾袋用完後的紙筒拍打小美了臀部。小美當場感覺不適,趕緊向警方報案,在偕同另一位證人向警方證述後,劉男被傳喚到案說明,並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函送法辦,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但檢方認為他涉案程度輕微,因此聲請簡易審判程序。高雄地院審理,劉男於開庭時坦承不諱,且其犯行有證人及監視器截圖佐證,足認劉男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因此依性騷擾罪判處他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則以1000元折算1日。檢方不服上訴,主張劉男犯後尚未與小美達成和解,沒有悔意,刑責過於輕微,請求從重量刑。高雄高分院則指出,其量刑沒有裁量逾越或裁量濫用之違法情形,認為原審量刑尚稱妥適,判定上訴並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定讞,不得上訴。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快訊/涉詐千萬助理費遭起訴!高市議員黃紹庭「不法所得全吐出」檢求從輕量刑
高雄市國民黨市議員黃紹庭遭爆涉嫌「詐領助理費」,檢調9月底大動作展開追查,兵分多路前往黃紹庭的服務處、住處等地點搜索,但黃紹庭當天一早卻已搭機飛赴廈門,一度遭質疑潛逃出境,神隱多日後才返台,一落地隨即遭羈押禁見,事後黃紹庭也坦承犯案。對此,檢方今(28日)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將黃紹庭夫妻及12名助理起訴,不過由於黃紹庭已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1455萬元,犯後態度良好,因此檢察官也向法院建請從輕量刑。
惡火燒死7人!他冷笑「比鄭捷厲害」自豪:破台灣紀錄 逃死理由曝
台南玉井真理家族前輩堂遭縱火一案造成7死2傷,嫌犯曾文彥落網後還狂言「一次燒死7人破了台灣的紀錄」、「比鄭捷還厲害」,行徑令人髮指。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判曾文彥無期徒刑定讞,原因曝光。曾文彥家境富裕,父親是醫生、母親擔任教職,不過他卻沒有遺傳到爸媽的好基因,屢屢犯下案件,甚至還曾企圖襲警。而「真理前輩堂」好心讓曾文彥在佛堂待著,想藉由宗教感化他;但在住宿期間,曾文彥時常情緒不穩、與住戶發生爭執,還嗆聲要燒佛堂等等,因此被請出去。之後曾文彥竟恩將仇報,於2019年12月13日帶著10公升汽油,趁著佛堂內多人聚眾時潑油縱火,事後還在附近觀看自己的傑作。曾文彥被捕後冷笑,「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燒死一個也是罪,多燒死幾個沒關係。」一席話,讓大家相當傻眼。此外,曾文彥還表示,鄭捷殺了5個人,自己殺了7個人,比鄭捷還厲害,一次燒死7人破了台灣的紀錄。被問到為何要放火殺人,曾文彥回,那裡的人很和善,殺了那裡的人,他們也不會找他報復。一審,法官判處曾文彥死刑。案經上訴,曾文彥被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近日最新判決結果出爐,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於量刑時已詳加說明犯罪情節雖已達最嚴重情形,原應依殺人罪之本刑最高上限判處死刑,然確符合刑法第62條所定自首要件,且參酌該條之修法理由,依自首規定減輕其刑;酌以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精神,附帶敘明曾文彥罹患「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症」,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生命權之規定,及其於西元2018年人權事務委員會通過之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49段前段所宣示得迴避死刑之「特殊障礙」、「嚴重社會心理和心智障礙」事由之用語,解釋上應可涵攝於公政公約所稱「特殊障礙」類型,雙重具有不得判處死刑事由。最高法院指出,更二審就本件量刑,敘明被告所犯之殺人罪於適用自首之法定減刑事由後之處斷刑,已無再選科死刑之餘地,第一審判決量處被告死刑,於法自有未合。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上訴意旨爭執原判決依自首減刑不當;上訴意旨猶主張其符合刑法第19條之「精神障礙」云云,核係對事實審法院已明白論斷指駁之量刑事項再事爭辯,以及量刑裁量權之合法行使,任意為指摘,俱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其等上訴不合法律上程式,均予以駁回。
受賄金額高達3億8136萬元 安徽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前副主任遭判14年
安徽紀檢監察微信公號公布,安徽省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27日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前副主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團前黨委書記、董事長孔祥喜受賄8474.7193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台幣3億8136萬元)犯受賄罪一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併科罰金65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及孳息上繳國庫。法院審理查明,1996年至2023年,被告孔祥喜利用擔任淮南礦務局謝一礦礦長,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淮河能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承攬、煤炭供應、融資借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共計8474.7193萬元(其中4564.0575萬元未遂)。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孔祥喜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孔祥喜收受他人賄賂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應按受賄總額定罪處罰,未遂部分量刑考慮。鑒於孔祥喜如實供述罪行,真誠悔罪、退贓,自願認罪認罰,具有法定、酌定的從輕、從寬處罰情節。法院綜合孔祥喜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依法作出前述判決。宣判後,孔祥喜當庭表示不上訴。
錢帥君哭哭...郭哲敏1億交保遭撤銷 當庭上銬延押2個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18日諭知1億天價交保,但新北地檢署不服法院裁定再遞交抗告書,合議庭今(27)日再開庭,評議後決定郭與同案被告張旭昇恢復收押狀態,並自29日起繼續延押2月。郭哲敏原在移審後持續收押,今年4月底首度被交保後僅有幾天就又被裁定收押,檢辯雙方經過多次攻防,新北院18日再諭知郭哲敏交保,並將交保金額提高到1億、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到5000萬,另兩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由於檢方抗告,郭哲敏今天與小弟張旭昇再度回到新北院開羈押庭,經過約莫一小時的庭訊後,合議庭稍早諭知,郭哲敏與張旭昇有收押禁見必要,2人自今日起恢復還押身分,並於29日起延押2月,兩人被當庭上銬帶回台北看守所。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