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居草堂
」 陳伯謙 華山分屍案 無期徒刑 華山分屍 死刑華山分屍案兇嫌免死 父悲嘆女兒慘遭肢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
2018年5月,台北市華山大草原發生震驚社會的「分屍案」,凶手陳柏謙一度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引發家屬悲憤,死者高女父親表示,對台灣社會及司法失望透頂,四處求神拜佛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正義與冤屈無法被伸張」。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免死、無期徒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當年,陳男原於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教導射箭,曾多次到草堂上課的高女,當年5月31日下午,前往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飲酒,最後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陳男意圖性侵,對方雖明示拒絕,但陳男仍性侵得逞並將她勒斃。陳男事後將死者分屍成7大袋,並將死者左乳頭、下體割下,隔天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陳男接著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警方最後突破陳男心防坦承犯案,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時陳男遭判處死刑,但二審、更一審都認定他自首,予以減刑,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於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陳伯謙確定逃過死刑。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死者高女的父親受訪時語氣滿是無奈和憤恨,痛批法院為了判決陳嫌可教化,採信台灣司法心理學會的鑑定結果,對台灣社會及司法感到非常失望。命案發生後,高父也透過宗教力量的慰藉,奔走各大廟宇向神明訴說心願,但凶嫌最後逃死,讓他無奈表示,「怎麼沒有辦法請神明來懲罰惡人,有時候也想尋求解答,但神明好像都躲起來了,沒辦法幫我們伸張正義或冤屈」。高父表示,女兒遇害後,一家人將近2年不太外出,一切都讓他們身心俱疲,若有辦法移民就會移民,「台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殺人不會死刑,但他殺的那個人就是死了」。
華山分屍案陳伯謙免死定讞 綠市議員參選人嘆女性只能自保
華山分屍命案今(23)日判決確定,最高法院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以無期徒刑定讞。對於凶嫌陳伯謙逃過死刑,引發社會譁然。對此,民進黨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李柏瑟哀痛表示,性侵通報案件每年高達近兩萬件,超過八成都是熟人性侵,呼籲所有女性對高危險場所要提高警覺, 在有酒精飲料的場合下不要落單。案件發生在2018年5月31日,陳伯謙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再以手勒死女方分屍。一審判陳死刑,二審和更一審皆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定高院更一審判決沒有違誤,今日駁回上訴,陳伯謙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對於判決結果,被害死者高姓女子父親悲痛表示,司法已死,沒有公理正義,他感到最不公平的就是陳伯謙被認為有教化可能。李柏瑟也質疑,陳男的犯罪手段極端殘酷,惡性重大至極、泯滅人性,屬情節最嚴重犯行,我國的無期徒刑,真的能遏止凶嫌與社會永久隔離?李柏瑟指出,據官方統計,性侵通報案件每年高達一、兩萬件,且有八成都是熟人,她呼籲所有女性,性侵害特別容易在兩造雙方毫無戒心或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發生,對高危險場所要提高警覺, 牢記自我保護和身體界限,在有酒精飲料的情況不要落單。
華山分屍殺人魔陳伯謙逃死 最高法院判無期定讞
華山草原分屍案凶手陳伯謙遭高等法院更一審以可教化和兩公約為由,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及陳男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23日)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伯謙2018年6月間,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再以手勒死女方分屍。一審判陳死刑,二審和更一審皆改判無期徒刑。更一審認為藉由矯正機關施以心理治療、生命教育課程等,陳伯謙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
華山分屍案改判無期徒刑:有教化可能 陳伯謙出庭沉默不語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凶手陳伯謙,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並肢解成七大袋棄屍後還狂言要出書,一審將他判死刑,但去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有教化、治療可能改判無期徒刑;由於陳的羈押期將屆,法官提訊他,被記者問及改判免死刑的感想,陳沈默未回答。陳伯謙在華山草原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高姓女子2018年5月31日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酒醉昏睡,陳趁機性侵並勒斃高女,將屍體藏放草堂內塑膠箱,再於6月3日深夜分屍,隔日清晨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刑事部分一審判陳男死刑,高院二審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仍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中。民事部分,高女父母向陳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在看守所會客時,與友人對話「看能不能出一本書,賺個一桶金」顯然毫無悔意,更加添高女父母痛苦,因此如數判准,陳男總共要賠1401萬6374元。
就是不判死1/華山分屍案驚傳重大瑕疵 更一審鑑定做半套就宣判
3年前爆發的華山分屍案,是近年來最變態、兇殘的殺人案,當時37歲的兇嫌陳伯謙性侵勒死高姓女生後,竟殘忍分屍,屍體大部分棄置陽明山區,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現在驚傳,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未完成全部鑑定程序,就急著讓陳伯謙逃過死刑,宣判無期徒刑,審判程序爆發重大瑕疵!據了解,被害人律師謝智潔及家屬,在更一審言詞辯論時就發現不太對勁,因為鑑定團隊負責人林明傑教授在鑑定報告出爐後,今年8月4日上法庭作證時表示,第一次訪談時,就講好「靜態量表」和「動態量表」都要做,可是陳柏謙進行4次訪談,只完成「靜態量表」,認定陳男有「中度教化可能」,但是對陳男最不利的「動態量表」來不及做。檢方認為實在太離譜,已提起上訴。犯罪學教授林明傑法庭作證時,認為陳伯謙企圖掩飾殺人犯行,但高院更一審未讓林明傑完成「動態量表」,就判免死。(圖/翻攝自YouTube)林明傑當庭指出,「靜態量表」是根據陳伯謙的前案、被害人的選擇等因素進行評估,才認定他的再犯率低,可是「動態量表」就需要評估他現在的想法,而陳男現在的訴訟策略是幾乎全部否認,還推說殺人的是Eric(審檢都認為是不存在的虛擬人物),這樣的訴訟策略引導他「掩飾整個過去的行為」,林明傑直言:「這種情形下的再犯率是高的,矯正可能性會低到20分、甚至10分」。詭異的是,更一審合議庭還當庭訊問林明傑:「『動態量表』有補做的可能嗎?」林回答「可以」,在場人士本以為合議庭決定補做「動態量表」,不料後來合議庭竟宣布9月8日宣判,讓檢察官、被害人律師及家屬大為吃驚,明明還未完成全部的鑑定程序,就訂宣判期日,讓人產生諸多聯想和懷疑。檢察官也查出,根據司法院頒布的「重大矚目刑案量刑前調查鑑定評估手冊」的規定,鑑定團隊應包括精神醫學、臨床心理及社會工作、觀護人或犯罪學等三種專業人士,本案缺乏社會學、精神醫學等專業的精神科醫師,社工師、保護觀察官等專業人員參與,顯示鑑定團隊專業領域不足。檢方和被害人家屬律師在給最高法院的上訴書強調,更一審判決有嚴重瑕疵,有「應調查而未調查的證據,判決已違背法令」,最高法院應予撤銷發回。更一審合議庭審判長是曾淑華、受命法官陳文貴、陪席法官許文章。已婚的陳伯謙自稱專精原民射箭技藝,2018年5月間向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承租華山草原一小塊空地,搭建「野居草堂」招徠民眾繳費學射箭, 同年月31日,30歲的被害人高姓女生,到草堂與陳男及友人一同飲酒聊天,隔天凌晨陳男友人陸續離去,高女不勝酒力,在草堂內休息,陳男趁機性侵,高女反抗不成,慘遭勒頸殺害肢解。陳男被捕入獄後,竟狂言要出書「賺一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被害家屬和律師痛批他毫無悔意。民事部分,陳男已判賠1401萬6374元確定。殺人魔陳伯謙在華山草原違法搭建的「野居草堂」,竟成為高姓女生慘遭分屍喪命處。(圖/報系資料照)
華山分屍案陳柏謙逃死刑 狂言出書「變態殺人魔的自白」撈錢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兇手陳柏謙(39歲),被控性侵殺害高姓女學員,且分屍7大袋,他在羈押期間,曾狂言出書「賺1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一審陳伯謙被判死刑,高院更一審今日宣判,依《殺人罪》、《毀損罪》、《遺棄屍體》等罪,判處陳柏謙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案情,陳伯謙是射箭教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教授射箭,2018年5月31日下午,學員高女到草堂飲酒聊天,6月1日凌晨,陳男趁高女酒醉將她性侵勒斃,就地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再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丟棄,陳男接著返回草堂以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認定陳男犯《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遺棄屍體罪》、《竊盜罪》,判處陳男死刑。案經上訴,高院二審認為符合自首條件,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時,死者家屬怒批陳男很會演戲,今高院更一審宣判,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讓陳男逃過死刑制裁。另外,民事部分,高女父母向陳男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在看守所會客時,曾大言不慚告訴友人「看能不能出書,賺1桶金」,顯然毫無悔意,判陳男賠償1401萬元6374元。
割乳分屍做標本!華山分屍案更一審 陳伯謙又逃死…仍判「無期徒刑」
發生在2018年年間的華山分屍案,當時震驚社會,兇嫌陳伯謙一審被判處死刑,二審認定他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8日)上午宣判,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這起駭人聽聞的「華山分屍案」,是在2018年5月間,射箭教練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本來設立目的,是為了推廣傳統弓道技藝。但案發當天,被害高姓女子下午到草堂飲酒聊天,兇嫌陳伯謙向高女求歡不成,竟強行性侵後還將她勒斃,又把高女遺體分屍13塊,並將乳房、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殺害手段相當兇殘。檢方起訴陳伯謙後求處死刑,一審認定陳男犯「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遺棄屍體罪」、「竊盜罪」等罪名,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後來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雖維持與一審相同的罪名,但改認定陳伯謙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撤銷一審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院發回更審,今天更一審高院宣判,駁回上訴,陳伯謙又再度逃死,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華山變態殺人魔揚言出書 陳伯謙提訊裝孬
2018年在台北市華山園區性侵殺害台大畢業高姓女子,事後殘忍分屍的變態殺人魔陳伯謙,日前宣稱想出書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要「賺第一桶金」,下午高院提訊出庭後,被媒體問到是否出書、以及有無賠償被害人家屬時沉默不語,戴著手銬腳鐐離開高院。陳伯謙以推廣原住民傳統弓道技藝名義,在台北市華山草原搭建「野居草堂」,吸引高姓女子到草堂飲酒聊天,2018年6月1日凌晨,趁高女酒醉昏睡性侵並勒斃,屍體藏放草堂內塑膠箱,兩天後殘忍分屍,竟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冷血指數破表,隔天清晨將其餘屍塊棄置陽明山區。刑事部分一審判處陳男死刑,二審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正由高院更一審審理中,合議庭下午傳訊陳男出庭;民事部分,一審上週判陳男須賠償死者家屬1401萬餘元,同時傳出陳男在看守所會客時,竟與友人對話「看能不能出一本書,賺個一桶金」,引發社會激憤。
華山殺人魔1/愛女付費學射箭慘遭性侵分屍 兇手判死是家屬唯一心願
2018年6月發生震驚全國的台北市華山草原分屍命案,擔任射箭教練的兇手陳伯謙一審宣判死刑,但二審卻逆轉逃死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現由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中,日前台北地院民事庭也判決陳伯謙應賠償1401萬,但死者父親高爸爸告訴本刊,陳伯謙早將名下財產移轉,而且不知移轉給誰,即使法院作出賠償判決,但想要順利取得這筆賠償金仍十分困難。高爸爸目前也提告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應對管理華山草原不當而造成愛女喪生負責,幾乎三天兩頭就和律師碰面研究,但目的並不在於獲得金錢上的賠償,他強調「任何求償金額拿得到,我們會做為公益使用」,事實上高爸爸唯一的心願就是陳伯謙被判處死刑並早日定讞。對於二審改判陳伯謙無期徒刑的理由是「符合自首要件」,高爸爸對此予以駁斥,他說,2018年5月19日女兒在臉書上認識陳伯謙,同月29日兩人首次見面,女兒還付了500元向陳伯謙學習射箭,31日那天女兒一身輕便打扮說要到華山園區,沒想到離家後自此與家人永隔。高爸爸和親友成立line「123木頭人」群組針對陳伯謙進行全面監控,並因而協助警方破案。(高爸爸提供)高爸爸回憶說,女兒失蹤後即曾找陳伯謙詢問消息,當時陳伯謙說女兒跟著新竹山區一個宗教團體走了,於是高爸爸帶著民間搜救人員及搜救犬足足搜山2次,終於確定女兒不在新竹山區,但這也讓當過警察的高爸爸開始懷疑陳伯謙涉案,於是再找親友協助鎖定華山「野居草堂」進行外部監控。高爸爸告訴記者,幾個親友用line建立「123木頭人」群組相互聯繫,不久即發現陳伯謙行跡確實可疑,而警方密集出現在華山草原查訪也帶給陳伯謙不小的壓力,終於在6月17日晚上9點多,突然出現2輛小貨車,看見陳伯謙將屋內的東西往車上搬,高爸爸等人認為情況有異,「陳伯謙想跑」的念頭一閃而過,於是立即通知警方趕到現場攔阻並將陳伯謙帶回派出所。高爸爸說,「陳伯謙在派出所待到18日凌晨才被警方突破心防供出部份案情且避重就輕閃爍其詞,怎會是自首?」「陳伯謙當時已經想要逃離現場,是被警方逮到的,根本不符合自首要件。」對於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的理由無法接受。高爸爸唯一心願就是陳伯謙早日判處死刑定讞以慰愛女在天之靈。(圖/報系資料照)
華山殺人魔3/國賠所得捐公益 受害家屬提告北市府力討公道
震驚全國的華山草原分屍案,受害者家屬一心指望兇手陳伯謙早日判處死刑確定,但因凶案發生與台北市政府對於華山大草原「草堂野居」有管理不當因果關係,因此家屬也對市府提告求償,死者高女的父親告訴本刊,「任何求償金額只要拿得到,我們都會做為公益使用,希望陳伯謙這個殺人魔判死刑!」高爸爸主張,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6月30日間,一群自稱「野青眾」的民眾向台北市政府借用華山草原,並由陳伯謙在華山大草原違法搭建建物「野居草堂」並開班收費授課。而死者高女於2018年5月間陸續前往草堂參與陳伯謙的收費課程,並於同年6月1日凌晨,於草堂內慘遭陳伯謙強制性交得逞後殺害分屍,這兩者明顯有因果關係,因此提告權責單位的北市府都市更新處及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高爸爸共計向市府求償1500餘萬元,他說,市府明知華山大草原上有包含「野居草堂」在內的很多違章建築物,竟不制止搭建,亦未移請建管單位密切追蹤管制使用情形,而且市府人員也曾數度前往現場會勘,卻默許違法行為繼續存在。高爸爸痛批,市府甚至漠視當地里民多次檢舉,而放任野青眾繼續諸多違法行為,使華山大草原失其場地安全性,成為犯罪溫床。野居草堂足供遮蔽風雨,兇手陳伯謙不但住在此處更在此開班收費授課,市府起初竟飾詞狡辯是棚攤,相關人員已被記過申誡懲處。(圖/高爸爸提供)高爸爸指出,野青眾屢於夜間舉辦多人聚集活動,製造噪音,並有點燃營火、酗酒甚至吸食毒品等行為,更有違法搭建多頂帳篷形成如同露營場地之大規模夜宿,行為明顯已違反法令,市府非但未主動介入管理野青眾多項違法行為,更對當地里民多達30件陳請檢舉案件置若罔聞。由於死者高女報名參加野居草堂開設單次收費500元的射箭技藝課程,開班授課的草堂自應先向教育局申請許可設立,且更應由授課人員檢附弓箭技能證明文件,但市府卻未善加管理,怠忽職守而出現社會治安破口,造成高女在違建的野居草堂中遭強制性交後殺害,並將屍體藏於草堂內3日後再行分屍,因此高爸爸認為因市府管理維護場地過失,造成女兒遭受死亡結果,自有相當因果關係。
華山分屍案凶手今被判賠1400萬 財產移轉家屬索賠無門
震驚社會的台北華山分屍案,涉案凶手陳伯謙一審判死刑,二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但上訴至最高法院後已撤銷發回,現由高院更一審中,至於慘遭性侵殺害的死者家屬向法院民事求償1400餘萬元,11日由台北地方法院作成判決裁定陳柏謙需賠償1401萬6374元。儘管民事判決陳伯謙需賠償家屬,但日前家屬的委任律師出庭時即曾表示,陳伯謙疑將不動產轉移,且家屬不知道被移轉給了誰,因此針對陳伯謙提出的假處分已被法院駁回,恐怕很難順利取得賠償金。2018年6月間陳伯謙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他所經營的野居草堂內,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得逞後竟徒手勒殺高女,再進行分屍,犯行令人髮指。一審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則認定陳伯謙是自首,主動供出犯罪經過及棄屍地點,因而改判無期徒刑,但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10月間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中。死者家屬領取台北地檢署核准的100萬元犯罪被害補償金後,再向陳伯謙提告求償1400餘萬元,案經北院審理,11日上午法官正式判決陳柏謙應賠償高女父親659萬7561元、高女母親741萬8813元,合計1401萬6374元。全案仍可上訴。
華山分屍殺人魔偷脫產!家屬求償1400萬 最新判決出爐
發生在2018年年間的華山分屍案,當時震經社會,兇嫌陳伯謙二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目前在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死者家屬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陳男求償約1400萬元,卻發現對方早已脫產,北院11日最新判決出爐,判他應賠1401萬6374元。回顧這起駭人聽聞的「華山分屍案」,是在2018年5月間,射箭教練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主要是為了推廣傳統弓道技藝。但案發當天,被害高姓女子下午到草堂飲酒聊天,兇嫌陳伯謙向高女求歡不成,竟強行性侵後還將她勒斃,又把高女遺體分屍13塊,並將乳房、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殺害手段相當兇殘。死者家屬原求償1500萬元,後因領取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縮減聲明到約1400萬元,但卻發現對方早已脫產。台北地院民事庭審結,今天判陳伯謙要賠死者父親659萬7561元、死者母親741萬8813元,賠償總額為1401萬6374元,可上訴。
華山分屍案遭判無期徒刑 死者家屬求償1400萬…律師辯:沒直接證據證明犯行
華山分屍案震經社會,兇嫌陳伯謙二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目前在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死者家屬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陳男求償約1400萬元,台北地院民事庭今開庭,陳男的律師林陟爾稱本案除了陳男自白,沒有其他直接證據證明犯行,要法官別受刑事判決拘束,獨立調查、審判。全案定3月11日宣判。射箭教練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被害高姓女子2018年5月31日下午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酒醉昏睡,陳男趁機性侵並勒斃她,將屍體藏放草堂內的塑膠箱,6月3日深夜再分屍,4日清晨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死者家屬原求償1500萬元,後因領取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縮減聲明至約1400萬元。北院民庭今開庭辯論,律師林陟爾表示,依過去司法實務見解,附帶民事屬於獨立訴訟,承審法官應調查相關證據,做出獨立見解,可不受刑事判決見解拘束。林陟爾並說,綜觀本案卷證,除了陳男自白,沒有其他直接證據能證明殺人、性侵犯行,刑事部分在高院更一審審理時,法官也諭知檢方應提出相應事證,來說明為何採信陳男自白,因此,本件附帶民事也應由告訴人舉證。死者家屬的律師則駁斥,一審、二審刑事判決認定陳男犯罪事實,已遠超合理懷疑程度,足以作為本件民事判決的依據。法官庭末諭知全案3月11日宣判。刑事部分,北院刑庭一審判陳男死刑,高院二審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最高院三審則認為能否減刑仍待調查,也應讓死者家屬到庭,對科刑表示意見,發回更審。
華山分屍案凶手是否自首須再查明 最高院發回更審
轟傳社會的華山分屍案,凶手陳伯謙將酒醉的高姓女學員性侵後勒死,且凶殘地肢解成7大袋棄屍山野,一審判處死刑,二審則認定他是自首而符合減刑要件遂改判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是否為自首仍待調查確認而發回高院更審,另外,陳嫌所涉竊盜部分判刑8個月確定。現年39歲的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自認射箭教練對外推廣傳統弓道技藝,而被害死者高女數度至草堂上課。2018年5月31日下午4時許,高女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高女酒醉昏睡,陳趁機性侵並將她勒斃後,將屍體藏放在草堂內塑膠箱,還偷走高女背包內的200多元花用。6月3日深夜11時,陳持教學用利刃將高女分屍,在草堂內就地肢解成13塊,分裝成7大袋,並將死者左乳、下體另行割下,4日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返回住處,企圖製成標本收藏。死者父親苦尋不到愛女,曾帶搜救犬前往草堂尋找,警方也查出高女最後現身在草堂,6月17日晚間警方第2次調查陳男,至18日凌晨,陳才坦承殺害高女並棄屍。一審,陳翻供否認殺人,推稱凶嫌是「Eric」的男子,但卻提不出「Eric」身分。檢方及一審都認為,警方在高女家屬通報失蹤後,立即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清查,且懷疑陳殺人,陳不符合自首要件,一審判處死刑。高院二審時卻認定,陳是主動向警方坦承犯行,警方報請檢察官偵辦後,依據陳供述尋獲遭肢解棄屍的屍塊軀幹,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刑,改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法官認為,陳男是否符合自首要件,可否減刑及其犯罪事實有待調查,另也應給被害人家屬到庭,表達對陳男科刑的意見,以5項理由將無期徒刑判決撤銷,發回更審。
華山分屍魔陳伯謙逃死撤銷 三審宣判「無期徒刑」發回重審
華山分屍命案兇嫌陳伯謙一審被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等罪,判處死刑,陳伯謙涉嫌性侵高姓女學員後勒斃,再將屍體肢解試圖製作標本,其餘屍塊則裝袋棄屍陽明山。案經上訴二審,陳伯謙咬定兇手是另一名叫做Eric的外籍男子,還說自己被人以20萬「買兇」威脅處理掉,但法官傳喚Eric出庭,確認並非陳伯謙所指。高等法院二審認為陳伯謙符合自首要件,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三審最高法院26日宣判,最高法院認為自首規定「得」減輕其刑,二審疏未說明即減刑輕判,理由不備,撤銷發回更審。39歲的陳伯謙是射箭教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高女數度至草堂上課,2018年5月31日下午4點,高女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高女酒醉昏睡,他趁機性侵並勒斃她,將屍體藏放在草堂內塑膠箱,並在6月3日深夜11點,以利刃將高女分屍,在草堂內就地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並將死者左乳、下體割下,4日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返回住處 ,企圖製成標本收藏。一審時陳伯謙翻供,表示是名叫Eric的外籍男子指使他協助殺人,Eric還威脅若他說出去,將會對他的家人不利。不過法官不採信這樣的說法。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毀壞屍體罪、遺棄屍體罪判決4年6個月、竊盜罪判決10個月,合併執行死刑。二審期間,陳伯謙依舊堅持兇手不是他,並指出Eric姓陳,雖然法官也傳喚這名陳姓男子出庭,但與陳柏謙的指述不符,陳伯謙也表示「不是他」。不過法官認為,陳伯謙於警方未有確切根據,合理懷疑其殺人前,便由律師陪同,到台北市忠孝東路派出所內自白犯行,並接受裁判,均合於自首要件。因此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並依《刑法》第64條第2項規定,量處無期徒刑,宣告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6日將陳男犯「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遺棄屍體罪」撤銷發回,僅駁回「竊盜罪」有期徒刑8個月的部分。最高法院認為,陳男是否符合自首要件,可否減刑及其犯罪事實有待調查,另也應給被害人家屬到庭,表達對陳男科刑的意見,以5項理由將無期徒刑判決撤銷,發回更審。
華山分屍案2審兇手逃過死刑 高檢署今請求發回更審
震驚國內的華山分屍案2審逆轉改判,凶手劉伯謙逃過死刑,不僅引發社會不滿聲浪高漲,死者家屬高爸爸更當場落淚崩潰,他連日尋求各方協助上訴,而台灣高檢署也聽到了他的聲音,認為高等法院認定凶手陳伯謙符合自首要件尚有疑義,今(29)日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正式提起上訴,請求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凶手陳伯謙涉及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且殘暴地將死者肢解成7大袋棄屍,一審認為陳男犯行人神共憤,判處極刑,但高院今年4月7日2審宣判時,卻認定陳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而逆轉改判為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當天聆判的死者家屬當場落淚悲憤欲絕,他堅決表示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將請檢方提上訴。據了解,高檢署認為,陳伯謙在檢方偵查時就辯稱他在警方逮捕前,即已坦承犯行,符合自首要件求輕判,但北檢曾傳訊承辦的派出所長,該所長證稱警方當時已有確切根據,合理懷疑陳是凶嫌,檢方遂此認定陳不符自首要件,且一審亦認同陳不符自首要件。但高院卻以陳男供出棄置屍塊地點,作為符合自首要件,顯有疑義,因此高檢署認為高院判決違背法令,今上訴最高法院,請求最高法院撤銷高院判決,發回更審釐清自首要件疑義。一審判決書指出,現年39歲的凶手陳伯謙是射箭教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高女數度至草堂上課,2018年5月31日下午4時,高女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高女酒醉昏睡,陳趁機性侵並勒斃她,將屍體藏放在草堂內塑膠箱,還偷走高女背包內的200多元花用。 6月3日深夜11時,陳持教學用利刃將高女分屍,在草堂內就地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並將死者左乳、下體割下,4日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返回住處,企圖製成標本收藏。家屬苦尋不到高女,曾帶搜救犬前往草堂尋找,警方也查出高女最後現身在草堂,6月17日警方第2次調查陳男,他才坦承殺害高女並棄屍。 一審審理期間,陳翻供否認殺人,推稱凶嫌是「Eric」的男子,但卻提不出「Eric」身分。檢方及一審都認為,警方在高女家屬通報失蹤後,立即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清查,且懷疑陳殺人,陳不符合自首要件,一審判處死刑。
性侵殺人「割乳做標本」 華山分屍魔二審判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去年6月發生震驚全國的「華山草原」高姓女子分屍命案,涉案在押的射箭教練陳伯謙,被檢警查出他在殺人分屍後,還切下被害人乳頭、外陰部,以食鹽、明礬等材料製作成標本,遭檢方起訴求處死刑。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去年8月5日,依照強制性交殺人,一審判處他死刑,高等法院今天(7日)上午10點宣判出現大逆轉,改判陳柏謙無期徒刑,可上訴。陳男2018年於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死者高姓女學員生前多次前往草堂上課。案發於當年5月31日下午4時許,高女前往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飲酒,後來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陳男趁高女無力反抗時性侵,高女雖明確抗拒,但陳男仍不罷手,最後性侵得逞,還勒斃高女。陳男接著將死者分屍,還將死者左乳頭、下體割下,第二天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後來案件曝光,他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台北地院一審時,陳男辯稱另有一名ERIC的台灣籍男子殺害,他受威脅後協助分屍與棄屍,但法院不採信,認定陳男有罪,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期間,高女家屬出庭應訊,痛罵陳男「人渣」,全案於7日宣判,高院出現逆轉,改判他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華山分屍案開庭 受害者家屬飛踢陳伯謙怒吼:去死吧!人渣!
台北市華山大草原去年(2018年)發生駭人聽聞的分屍案,弓箭教練陳伯謙性侵後狠心殺害高姓女子,並將其分屍成13塊,就藏在草原木屋裡,昨天(19日)二審開庭,高女的家屬氣憤難耐,在庭外就企圖飛踢陳男,不斷在一旁怒罵他「人渣、惡魔」。庭審後受訪時更痛批陳男毫無悔意,「好像殺人像不小心殺死一隻螞蟻」。昨天高女家屬在庭外看到陳伯謙被法警押解前來時,高母先是衝上前企圖飛踢對方,但被攔下沒踢中,其他高家人則是在一旁痛罵他「人渣、惡魔、畜生」,由於情緒激動,因此向法官表示不願意跟陳男同處同一個法庭裡,法官臨時安排他們在法院內透過視訊了解陳男的說詞並表達意見。高父事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陳男竟然當庭指控檢方起訴內容都不是事實,仍然把責任都推給「Eric」,並批陳男曾自稱在押期間,於看守所裡過得很好、談笑風生,不認為自己做了什麼壞事,「好像殺人不覺得有什麼不對,跟不小心殺死一隻螞蟻,沒有什麼差別」。高父激動的說:「去死吧!這種人渣!」華山分屍案兇手陳伯謙。(圖/報系資料照)去年6月時,高女無故失蹤多天,其家屬透過各種管道都找不到人,也曾拜託媒體發布新聞協尋,之後查出高女最後下落是在華山大草原搭建的「野居草堂」,草堂主人陳伯謙一開始面對詢問敷衍了事,直至同年6月18日才被警方突破心防,坦承企圖灌醉高女並性侵,且由於高女反抗時打了他一巴掌,令他氣憤難耐,因此事後將其勒斃,分屍成13塊、分裝3袋棄屍陽明山區,但刻意割下高女乳房、下體製成標本。其手段令人髮指,檢警於同年8月14日將他依殺人等罪起訴,具體求處死刑。但陳伯謙一審時突然翻供,表示高女是遭另一名美籍華裔男子Eric所殺害,自己是在對方來借箱子放東西時意外發現高女屍體,進而遭脅迫幫忙分屍和棄屍,而會割下高女的乳房與下體,是想要埋在草堂旁邊種樹,好「化解」與高女之間的冤仇。但由於陳伯謙始終沒有供出Eric的本名、具體身分及聯絡方式,僅透露Eric身材瘦高、理平頭,因此一審法官不予採信,判處陳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北市華山分屍命案偵破,死者胞妹及好友2018年6月19日下午重回野居草堂招魂。(圖/報系資料照)
女版柯南驗屍14年 找到華山分屍案關鍵血箱
【編輯/張羽緹】「忌諱看死人嗎?」北市1名女性刑事小隊長陳雅鵑因為這一句話開始在鑑識單位服務,從此踏上鑑識勘查之路,沒想到一看就是14年,更曾經參與過華山分屍案,透過監視器搭配跡證反應找出運屍的關鍵血箱。陳雅鵑說,調任刑事小隊長後到中正一分局服務,回想起當初參與過華山分屍案,她難掩悲痛「怎麼會有人這麼殘忍,把人肢解成這樣。」但過程一切順利,她說死者父親也是警員,似乎「冥冥之中有點自己人在幫自己人的感覺」。華山分屍案偵查終結,兇嫌陳伯謙遭檢方依照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與棄屍罪求處死刑。(攝影/陳信翰) 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找不到「運屍的箱子」。最後在草原上發現唯一內襯不見的箱子,懷疑這就是運屍的工具,果然在箱子的內緣驗出死者的DNA,也拼湊了完整的華山分屍案相關證據。華山分屍案事發地點,野居草堂現已拆除。(示意圖/google地景) 陳雅鵑,58歲,已婚育有2女,限4期結訓後投入警察工作,補訓完後分發到交通隊擔任內勤工作,一待就是5年,事後轉任女警隊(現稱:婦幼隊),但在婦幼隊9年來,陳雅鵑認為都沒有從事過真正的刑事工作。她一心想要跨過刑事的門檻,自願跑到有天下第一所之稱的「中山二派出所」學習,負責警所內值班勤務,陳雅鵑回想,當時的中二所每天報案不斷,現場跑不完,根本就像是「戰場」。後來她調升行政小隊長到中正二分局服務,但對於刑事仍無法忘懷,於是又在學弟的鼓吹之下報考「偵查佐」,最後在2004年又分發回到中山分局擔任偵查佐,在偵查隊跟著小隊長跑外勤。某天,當時任職中山分局偵查隊長的林炎田問陳雅鵑「妳會不會忌諱看死人」,她果斷回答「不會」,就這樣展開了陳雅鵑在中山分局鑑識小隊的鑑識人生,而這一看就是14年,她不禁感嘆「恍如昨日」。陳雅鵑說,當1名專業的鑑識人員,第一個到現場一定要穩住,並仔細觀察第一現場所有的蛛絲馬跡,並且採集相關證據,以達科學辦案的精神。她也說「鑑識工作實在太有趣了!」一個案發現場透過勘驗,線索從無到有,直到比對出特定對象、順利破案,「相信所有刑事人員都一樣,那感覺像中樂透,實在太好了!」
快訊/華山分屍案兇嫌陳伯謙 一審被判死判
【編輯/林姸君】震撼社會的華山大草原分屍案,兇嫌陳伯謙性侵死者後再殘忍分屍,還將死者乳頭、外陰部切下欲製作成標本。台北地院5日一審宣判,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毀壞屍體、遺棄屍體、竊盜罪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事件發生於2018年6月,陳伯謙見陳姓女學員不勝酒力,在野居草堂內的軟墊上昏睡,竟起了色心,欲強行性侵對方,沒想到期間陳女清醒、用力反抗,居然徒手掐住她的脖子,將人活活掐死;事後他冷靜的把屍體藏在綠色塑膠箱中,隔日像沒事發生一樣繼續上課。陳姓女學員被殘忍分屍。(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但陳伯謙清楚屍體放久後一定會有臭味傳出,因此利用高中曾參加社團習得支解動物及製作標本的技能,持漁刀將陳女大卸13塊,用垃圾袋分裝成7包,載往陽明山沿路丟棄,並把死者乳頭、外陰部切下冰在冰箱保存,欲做成標本,行徑令人髮指。當陳女家屬上門找人的時候,陳伯謙還假裝熱心要幫忙尋找。但由於他的積極態度,加上陳女最後現身的地方是野居草堂,早就引起大家的懷疑;警方終於在案發第18天突破他的心房,全案偵破。只是審理期間,陳伯謙強調自己是「先殺後姦」;而他的委任律師黃致豪也主張,陳伯謙在被警方逮捕前就已經坦承殺人,符合自首要件。不過,以上都被法醫相驗報告以及時任台北市忠孝東路派出所所長林俊燁打臉。案經2個月偵辦,北地檢署依《刑法》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竊盜罪、毀壞屍體罪、遺棄屍體罪將陳伯謙提起公訴,並請處以最嚴厲之刑。檢方痛批,陳伯謙始終沒有完全坦承犯行,甚至在家屬帶搜救犬上門,還故作熱心、冷靜應對,簡直毫無悔意。台北地院5日一審宣判,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毀壞屍體、遺棄屍體、竊盜罪等罪,判處死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