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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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出生女嬰被扔窗慘死 親生母遭控「為保住高階主管職涯」殺人 法官重判7年半
德國巴登-符騰堡去年9月發生殺嬰慘案,28歲女子卡特蓮娜(Katarina Jovanovic)在家中祕密產下女兒後,將女嬰從公寓2樓窗戶丟下致死。海爾布隆地方法院3日依過失殺人罪,判處卡特蓮娜7年半徒刑。據《每日郵報》報導,2023年9月12日一個頭顱破裂的女嬰被發現陳屍公寓旁停車場,震撼人口僅1萬多人的內卡河畔勞芬(Lauffen am Neckar),警方調查後鎖定並逮捕涉嫌從陽台丟嬰的卡特蓮娜。卡特蓮娜今年4月出庭時坦承犯行,但無法解釋丟棄嬰兒的原因,聲稱當時沒意識到自己懷孕。檢方則指控卡特蓮娜刻意隱瞞懷孕事實,殺嬰是「不准許孩子破壞她的人生計劃,尤其是她作為保時捷法律部門高階主管的職業生涯」,所做的謀殺判斷與行為。辯護律師除維持不知道懷孕說法,也稱卡特蓮娜獨自在家生產,「不小心讓孩子從手中滑落」,強調卡特蓮娜抱著血淋淋嬰兒時,處於一種特殊心理狀態,儘管不清楚嬰兒掉落原因,但這起悲劇是起意外,「最多是過失殺人」。法官審酌後雖依過失殺人罪判處卡特蓮娜7年半,但刑期遠超辯護律師團隊請求的3年,律師團表示將提出上訴。卡特蓮娜鄰居則透露,沒有人發現她懷孕,但察覺到卡特蓮娜變寡言、不跟人說話,當時以為她只是工作壓力大,沒想到會發生殺嬰命案。《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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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屍女大生還偷拍!他被新加坡重判17年半、鞭刑20下 日本第1人
新加坡2019年發生一起日本男子性侵大學生事件,案經審理,日本男子被判20下鞭刑,判刑17年半。日本駐新加坡大使館證實,該名男子將成為新加坡第一位被鞭打的日本人。根據BBC報導,日本駐新加坡大使館表示,38歲理髮師喜多一高將成為新加坡第一位被鞭打的日本人,喜多一高將被鞭打20下,並判刑17年半。回顧案情,喜多一高2019年12月在熱門夜生活區克拉碼頭遇見20歲被害女子,在這之前,他們並不認識。喜多一高趁對方喝醉把人帶回公寓性侵,接著還用手機拍下這一幕,並傳給朋友。被害女子離開之後,趕緊向警方報警。警方隨後前往逮人,並在手機內發現2段不雅片。法官表示,喜多一高的行為相當殘酷,被害女子很脆弱,明顯喝醉了,而且無法照顧自己,卻趁機下手,甚至還稱對方同意發生性關係,因此判鞭刑20下、17年有期徒刑。報導指出,鞭刑是新加坡一種有爭議,但廣泛使用的體罰形式,對於破壞公物、搶劫和販毒等犯罪行為是強制性的。新加坡認為,鞭刑可以起到威懾暴力犯罪的作用。不過一些人權組織表示,沒有明確的證據顯示這一點。消息曝光後,一些用戶對現代新加坡使用鞭刑表示震驚,但也有一些人慶祝這項判決。一名網友直言,在日本,當涉及性侵案件時,社會和警察都會讓受害者感到內疚,然而懲罰卻過於寬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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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雲林縣議員販毒判無期徒刑 同案女子遭羈451天獲180萬補償
民進黨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在2021年間組設跨國販毒集團,被控以漁船走私640公斤、市價約10億元安非他命,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定讞。在同案中,有多名運毒集團成員受到重判,其中1名被檢方列為共犯的林姓女子,在羈押451天後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定讞,林女為此請求刑事補償,屏東地院認為應准予補償180萬4千元。顏旭懋跨國運毒集團3年多前被檢方瓦解,近10名共犯陸續被判重刑定讞;其中,被檢方同列為被告的林女因與在逃的李姓共犯以特殊通訊軟體聯繫,認定有勾串共犯及逃亡之虞,前後被羈押451天,最終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定讞。林女主張,自己因長期遭受羈押,進而無法工作,不能照料家庭,在鄉里、親友間備受議論,造成生活及謀職萬分不便,請求刑事補償以每日5000元計算。屏東地院審理後,依據全案情狀,認定以每日補償4000元為適當,合計應補償180萬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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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爽花草被動! 竟用鏟子將高空作業工人繩索「砍成3段」
中國重慶有名工人在施工時損壞了一些鄰居的花草,豈料對方竟直接用鏟子將安全繩的副繩砍成3段,所幸當時有安全員在樓頂看守及時阻攔,未有人員因此受傷。據報導,高空作業工人劉姓男子表示,該社區外牆瓷磚大面積脫落,需要清理恢復,而有1名住戶佔用樓頂建了花園,他在施工時可能損壞了一些花草,因此跟對方產生了矛盾,施工時遭到阻攔。6月30日,對方竟直接用鏟子將安全繩的副繩砍成3段,當時旁邊有4名工人掛著在作業,樓棟有32層,所幸有安全員在樓頂看守及時阻攔,且工人作業現場是雙繩作業,未有人員因此受傷。事後,劉男表示,對方有意識到自己錯誤,在警方協調下已同意私下賠償和解。對此,網友則表示,「必須嚴懲重判!」、「這種行為能調解?我只能說我對法律越來越看不明白了。」、「謀殺未遂能賠償和解?不用負刑責?」、「這種不能協調,要直接拘留。不能因為犯罪沒危險意外就可以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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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走私40億安毒到日本 法官怒斥「敗壞我國形象」重判無期徒刑
中部一名綽號「阿兄」的謝姓男子2018年時夥同6名共犯,將市值200億日圓(約新台幣40億元)的安非他命走私到日本,遭台日警方聯手破獲,事後躲到越南避風頭,仍於去年遭警方逮捕。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謝男涉嫌重大,且「敗壞我國形象」,所為應予非難,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根據判決書,謝男等人明知安非他命為二級毒品,竟於2018年間共同基於運輸第二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出口之犯意聯絡,共謀策畫以汽車輪胎鋁圈夾藏甲基安非他命私運出口至日本事宜,並由謝男居首謀地位,負責運輸毒品之工作分配及提供資金。日本愛知縣警方於同年10月4日下午,接獲不詳女性民眾報案,指稱日本倉庫內有可疑人士進出,日本警方派員盤查,在日本倉庫查獲正在拆卸毒品之徐男、陳男及許男等人,當場以現行犯逮捕3人,並扣得甲基安非他命380包,共計339餘公斤,市值約200億日圓(約新台幣40億元)。台中地院審酌,謝男明知甲基安非他命係我國嚴厲查緝之第二級毒品,不得任意運輸,且毒品具有高度之成癮性及濫用性,對身體健康有嚴重危害,竟仍貪圖運輸毒品之利益,居於主謀地位,指揮共犯楊男、何男、徐男等人,再由其他共犯分層指揮,分工運輸毒品至日本牟利,所為應予非難。法官表示,謝男等人運輸出境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多達380包,重量更高達339.5887公斤(日本警方估計價值日幣200億元),更輸出至外國,敗壞我國形象,被告於本案係負責資金提供及主謀、指揮者之重要角色,惡性重大,加上他至今仍否認犯行,因此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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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案 律師揭「夏男遭重判」2關鍵…曝賴小弟遺體還在冰櫃
喧騰一時的台中5億高中生命案,台中地院今(28日)作出一審宣判,死者賴生配偶夏男被依偽造文書判處1年6月個徒刑。對此,賴生母親的委任律師許哲維提出關鍵2點,指出夏男遭從重懲罰的原因。台中地院上午11時依《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對夏男判刑1年6個月;許哲維律師表示,該法第214條最重刑度為3年,但實務上鮮少判滿3年且通常是易科罰金,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台中地院判夏男1年半「算是比較重的懲罰,我們支持這樣的作法」,並提出2大關鍵。5億高中生案被告夏男遭判刑1年半。(圖/民眾提供)首先,夏男在整起事件中,明顯沒有跟賴生有交往事實,並在賴生明顯不是同性戀情況下同性假結婚,且夏男拒絕承認這客觀上明顯事實,也沒如實說明;第二,依法庭攻防角度來看,夏男當時用話術方式,請不知道他們交往過程的2位民眾幫忙結婚登記,不符合法律上「親見親聞」要件,是客觀上非常明確的假結婚登記。兩者造成法官判較重刑度。不過,許哲維律師也說,要等判決書出爐才能確定法院梳理過程是否如前述所說,更透露賴生遺體仍在冰櫃內,將寫訴狀請求台中地檢署2次驗屍,直到相關疑問都釐清後再辦理後事。許哲維律師強調,後續最重要的是8月的民事庭,將就賴生與夏男離婚部分開庭,他對此審慎樂觀看待,也非常謝謝本次檢察官協助釐清事實、法官查明真相,「給予被告適當的刑罰,來警惕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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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收「奪命詐團」賓士、現金當門神 貪所長一審重判12年半
時任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所長葉育忻,因收受奪3命「台版柬埔寨」首腦「藍道」杜承哲的賄款現金、賓士車、泰達幣,將警政署打詐的期程以及詐團車手交保情形洩露給詐團,被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偽造文書以及洗錢等罪。士林地院19日宣判,葉育忻犯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5年,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偽造文書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葉育忻未到庭聆判。另外,提供泰達幣、現金行賄的杜承哲依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褫奪公權3年;葉育忻的女性密友劉曼青,因提供帳戶收受賄款,2023年5月「藍道」被捕後,葉還將豪車變賣,交給劉女68萬酬金,依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判決理由法院稍晚提供。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全案爆發於2022年11月,詐團在淡水、中壢據點囚禁61名提供帳戶的民眾,其中3人被虐死後棄屍。當時,綽號「藍道」的幕後首腦杜承哲始終逍遙法外,檢警經過5個月才查出身分,將其逮捕歸案。之後,檢警在杜男手機內發現時任寧夏所所長葉育忻暗中洩漏警方打詐的期程,還幫忙查詢車手的交保動態,收取現金賄款200萬、價值220萬賓士豪車以及109萬餘元的泰達幣賄款。葉育忻在「藍道」被捕後1個月被搜索遭羈押,遭檢方以貪汙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絡、洗錢等罪起訴。葉育忻開庭時坦承有幫忙查詢個資、洩密,但對於收賄部分,堅持辯稱是「藍道」贊助派出所的「辦案費」,讓員警誘捕毒販,其中有部分款項,葉更在派出所同仁受傷時,發放8萬8000元慰問金,其餘款項都歸還給「藍道」,並未佔為己有,法院並未採信。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葉育忻曾在法庭上向法官解釋,與杜承哲認識1至2年,期間見他涉案改過自新,加上自己個性比較不拘小節,才會一時犯錯。羈押期間見杜涉多起詐欺甚至牽扯人命,覺得深感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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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成吉思汗台中館!狂粉遭「殺人未遂罪」法院裁定收押 館長曝未錄取原因:盼重判
網紅館長陳之漢位於台中市北屯區的健身房「成吉思汗」,12日遭一名31歲林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衝撞正門,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林男疑似是館長的狂熱粉絲,因求職遭拒憤而開著許姓友人承租的小貨車犯案,警方13日依毀損、恐嚇、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稍早17時30分左右,台中地院裁定林男收押,而陳之漢1也出面說明狀況,透露為何沒錄取林男,並希望法官重判林男。館長位於台中北屯的健身房12日晚間遭人開小貨車衝撞。(圖/翻攝自黑色豪門)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之漢出面說明事情原委,針對林男是否曾應徵教練?他回應,對方確實在5月28日來面試,但林男表現異常,「我們主管有面試,你們各位都面試過就知道,他就是問A答B,例如『你來成吉思汗幹嗎』?他說『我覺得雞腿飯很好吃』、你說『是不是想當教練?』他說『我覺得今天早餐吃得不錯』,就是腦袋有點不正常,所以沒有錄取」。針對館長昨稱手法與寶和會相似,到底有無政治跟黑道介入?陳之漢回應,當然每個人都有陰謀論,陰謀論都想不完,「我說奇怪,你怎麼不去撞別人,要來撞我」?他也痛批,「健身房那麼多,我健身房那麼少才7家,World Gym 115家、健身工廠80幾家,你隨便撞應該都⋯你這麼想撞健身房,對不對?你數量上115家、80家,我7家,哇X!你就挑7家的撞」!陳之漢提及,5月28日至今超過14天,林男人就出現了,「你說有沒有關聯?你會不會亂想?會嘛」,但以林男所作所為、行為判斷來看,「我只能說,我覺得就是這麼不可思議,好不好?就他X的100多家健身房不去撞,你來撞我,然後100多家健身房你應徵⋯但的確我們在業界⋯這不是臭屁,的確因為我們招牌大、老闆知名度高,很多人想來工作」。館長也提及希望回歸法律層面,「這種人不該再出來,為什麼?他的確撞到東西,那是出入口,今天是剛好沒人站在那裡,這是老天保佑」,並指出,今天如果剛好有人要離開場館,出入口大家都會進進出出,但林男直接把出入口撞掉,「如果有人走過去,那個門是飛出去欸!如果有人站在前面,那個人會不會死?所以我覺得法官應該重判這個人」。陳之漢認為,如果判《毀損罪》就好笑了,「《毀損罪》又不用關,賠賠錢就可以拍拍屁股,以後全台灣都來撞,大家都飛車啦!飛台積電、廣達,要不要飛中天、三立、民視?說『我要當記者』不讓當就飛,是吧?所以我覺得這要判一下吧!親愛的司法,拜託法官不要再恐龍了」!館長直言,林男現在被聲押了,就看對方什麼時候出來,「放出來再撞,我就找你法官『輸贏』,我跟你講,我們台灣就很奇怪啊!X的,神X病啊!X的罪犯永遠有人權,我們這些拼命工作、辛苦上班繳稅給政府,他X的就得替被害人著想」,最後,陳之漢說,「偉大的政府、偉大的司法,我接下來就看怎麼判!放出來看看,放出來就不要再造成社會怎麼樣喔」!另據檢方表示,林男開小貨車衝撞健身房,由於現場是公眾得出入場所,且內部有健身民眾進出,考量林雖未造成人員受傷,但得以預見其行為恐造成公眾危害,一但釀禍後果不堪設想。複訊後認為有羈押必要,依殺人未遂、毀損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未禁見。據了解,林男曾任職保全、夜店員工,近期因故失業,加上本身是館長陳的粉絲,也是成吉思汗的會員,因此想到健身房應徵教練,結果被拒,因此12日晚間7時許,他和許姓友人完成清潔工作後,開著許男承租的小貨車來到成吉思汗台中館門外,隨後衝撞大門,事後林男還下車與工作人員爭吵。全案經檢警調查後,依毀損、恐嚇以及殺人未遂將林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原先檢方認定林男行為有可能造成公眾危害,一殺人未遂、毀損罪向法院聲押,未禁見,不過傍晚台中地院裁定林男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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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尪收入變多竟是靠「賣老婆肉照賺來的」!人妻崩潰求助 網勸:離婚
山東一名人夫因為懷疑新婚妻子偷吃,居然四處張貼老婆的「裸照」找人,而裸照被女方家人發現,讓女子氣到怒吼,「根本是丟人啊」,而在馬來西亞,則是有一名失業的人夫,偷偷兜售妻子的裸照和影片賺取外快,得知真相的妻子慌到不知該如何是好,只好上網求助,對此,網友紛紛勸她「報警離婚」。這名大馬女子投稿至Facebook粉專「XUAN Play」,透露她發現老公最近收入增加,沒想到來源竟是販售她的裸照,讓她頓時晴天霹靂!這名女子透露,她和丈夫結婚4年,育有一名一歲孩子,未料丈夫3個月前突然說很累,想休息一段時間,然後就離職了。據原PO表示,畢竟夫妻倆還有存款,而她也有工作,所以同意了。雖然丈夫沒有工作,但卻仍有收入,頓時讓這位人妻起疑,「他說是因為他居家工作,偶爾回公司就好,我也沒有多問」,她指出,不久後她無意間發現丈夫和很多陌生人在手機上聊天,原來是對方在賣她的裸照和錄影畫面,那是她以前不懂事,在丈夫要求下所拍攝的。這名人妻表示,「我試著問他,他卻說他沒有賣,還刪除了證據,手機也不離身,顧得很緊」,心寒的她指出,如今很擔心這些裸露畫面外傳,但卻想蒐集足夠的證據,於是一直沒有和丈夫撕破臉。原PO表示,「有一回,剛好他在洗澡,我偷看他的手機,發現了一些證據,想要拍下來記錄時,他剛好從浴室出來了,我要求他刪掉全部影像和照片,但他不肯」,這名人妻表示,「我現在想問大家,我應該怎麼做?孩子才一歲大,離開他照片影像沒刪掉也無法解決問題」。對此,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請報警去,謝謝」、「報警,然後離婚」、「不離他也會賣的,想什麼,結論就是離婚」、「提告他,正常的老公那會讓人家看自己老婆裸體的!繼續下去老婆會變神經質,天天擔心房間、廁所間有沒有放攝像頭!離婚算了吧!」、「直接收集證據提告,要求重判,離婚」。大馬丈夫辭職後,竟然賣妻子的裸照賺錢!(圖/翻攝自XUAN Play臉書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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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性侵國小男童並產子遭重判17年! 女老師首次喊冤:我是被陷害的
桃園市一名徐姓國小女老師,擔任國小6年級班導期間,涉嫌性侵班上一名小六男學生多達9次,甚至為學生懷孕產子,桃園地院一審重判17年6月。事後,女老師不服提出上訴,案件二審上訴到高等法院,女老師5日喊冤,稱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真正被性侵的是她,並表示在法庭上提出質疑被無視,讓她受不白之冤。她還出示與男學生的對話紀錄,強調自己是「被男學生陷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全案始於2020年徐女擔任國小5、6年級班導師期間。徐女在2020年2到6月間,9次與班上男學生發生性關係,並在同年5月懷孕,2021年初產下1子。直至男學生畢業後升上國中,父親發現兒子與前班導師關係異常,才驚覺報警,讓事件曝光。偵查期間女老師否認犯行,辯稱只與男學生發生1次關係,而且是男學生主動,她屬於遭到男學生性侵。但檢察官不採信,仍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女老師起訴。桃園地院審理時,依男學生提供的供詞,認為不可能是男學生主動,且男學生表明,有2次發生關係時,他內心有恐懼,是不願意發生關係的。因此桃園地院認定,女老師共犯下2個對14歲以下少年強制性交罪,7個對14歲以下少年性交罪,重判17年6月,但女老師不服提出上訴,案件二審上訴到高等法院。女老師在庭上提出與男學生的LINE對話紀錄,並表示「性侵9次」說法都是男學生向調查委員會捏造的指控,其中男學生指控的2次甚至還沒開學,而她在法庭上提出質疑時卻被無視,法官甚至幫男學生修正時間。該名女老師表示,自此她患上重度憂鬱,但男學生心情卻不受影響,稱「這承受程度也太異於常人?」。且根據老師提供的對話紀錄,男學生甚至請求她不要說出兩人發生性關係,否則「會有前科」、「會被父母修理」。女老師還提到,另一名學生看到男學生的言論後,告訴她男學生在學校都很快樂,完全不像是控訴性侵害後的可憐人設。女老師甚至強調,如果若當時遭男學生性侵後即時揭發,就不會被他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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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勝遭重判!判決書揭「想脫罪、串證」騷擾被害人 法官怒:無悔悟之心
藝人宥勝涉嫌襲胸、強吻女員工,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宣判8個月有期徒刑。日前曝光的判決書指出,宥勝為了脫罪多次騷擾被害人,要求受害者向法官供稱應判自己無罪,遭法官狠批「無悔悟之心」。判決書顯示,宥勝於開庭前的今年2月間,透過共同友人以LINE聯繫被害人:「在看到XX的文章後,我才震驚發現原來妳當天的心情是如此驚恐,我真的感到非常愧疚自責,所以在第一時間,即使律師勸我矢口否認,我都違反他們的意思,寫出了道歉文。」宥勝續指,如果受害者同意,「我們可以進行一場視訊對話,我開鏡頭就可以,妳想邀請誰也都可以」,希望對方用自己的視角,「來感覺我對於每一個問題的回覆,以及在妳收到這些真實訊息後,對整件事的發展希望用什麼方式來結束……」,並在最後署名「內心充滿歉意的宥勝」。對於遭判8個月,宥勝表示「一切尊重司法程序」。(圖/劉耿豪攝)宥勝在對方無意接觸後,隔月6日再透過友人LINE致歉,表示明白受害者不願再跟他接觸與有瓜葛,卻指自己請教律師「該如何盡快結束而不再打擾女方」後,被建議「要向妳解釋一下,直接告知我們律師在法庭上會提出的問題,讓妳有心理準備,不用面臨無謂的壓力」,並附上其律師提供的問答建議,「如果妳願意參考,並朝這個方向與法官溝通,那彼此的回答就不會違反我們曾經說過的話,也不會再有空間被有心人亂做文章,導致官司可能必須持續延長」。宥勝坦承,「這樣的協調會讓妳感覺我想脫罪,或希望獲判無罪,這是事實,我並不會否認」,如果他被判刑或留下犯罪紀錄,對他與家人的打擊會很大,「雖然這或許是我應得的,但在真實世界裡,我從來沒有勉強或強暴過任何女孩,所以如果我真的因為這個罪名而被判刑,那我也一定會再次上訴,因為我必須對我自己負責,否則我不會原諒自己」,接著再提供另份其律師的建議。「3/26開庭前,我們可以向法院提供一份和解書」,宥勝表示,和解書是要讓法官提前知道開庭當天雙方不想針鋒相對,「和解書是制式版本(所以有講到錢),並且因簡短而有很多法律用語,所以如果有哪裡不懂或是想要修改都可以。雖然和解書只是法官參考的眾多資料之一,但這會有助於開庭氣氛與加速審判,在此提供給妳參考」。最後,宥勝續傳「交互詰問擬問暨『擬答』電子檔案」、「建議法官判無罪之和解書電子檔案」,並因前述騷擾行為、要求串證,並再次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壓力及傷害,法官認定宥勝無悔悟之心,無法給予輕判。《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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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命配方奶!4歲女童被餵「汽水奶粉」牙爛腦死 失職父母遭重判
失職父母!美國俄亥俄州41歲婦人班克絲(Tamara Banks)不顧4歲女兒患有糖尿病,持續餵食激浪汽水(Mountain Dew)混奶粉,造成女兒卡米蒂(Karmity Hoeb)糖尿病酮酸中毒死亡。當地法官24日判處班克絲至少9年徒刑,女童父親霍布(Christopher Hoeb)入監6個月。據《紐約時報》報導,班克絲與53歲霍布育有大兒子及女兒卡米蒂,但2人在他們照顧下都罹患糖尿病,卡米蒂2022年出現長達數天的嚴重健康問題,班克絲卻直到女兒臉色發青、停止呼吸才撥打911求救。卡米蒂。(圖/翻攝自Clermont County Sheriff's Office)檢方指控,班克絲明知卡米蒂必須斷奶瓶,卻繼續餵食混和奶粉與含糖汽水的飲品,造成女兒罹患糖尿病,以及死於糖尿病酮酸中毒、腦損傷;醫院也證實卡米蒂遭到長時間忽視與虐待,導致每顆牙齒都嚴重蛀爛,班克絲和霍布竟從未帶女兒看牙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2人。班克絲雖辯稱,不知道餵激浪汽水混奶粉會造成女兒健康問題,「我以為我在照顧她」,但遭檢察官反駁,指班克絲的大兒子也曾因糖尿病昏迷,不可能不知道汽水混奶粉的危害,且她泡的「配方奶」每份含糖量達到77公克,遠高於每日攝取量24公克以下。檢察官還稱班克絲在乎的只有自己,會為了自己健康問題看診、拿藥,卻從來不理會2個小孩的健康狀況,「成為好父母很難,但你至少會想成為一般父母。不知道怎麼做不是藉口」。法官24日宣判班克絲9年至13年6個月徒刑,且須刑滿9年始可假釋;同樣認罪的霍布則是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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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中捷遇襲…父感嘆「仇恨沒有用」! 與同行各捐20萬添購防身器材給中捷
台中捷運21日驚傳砍人事件,20歲洪嫌當時攜帶1把菜刀、2把水果刀搭乘捷運,而後朝著身旁乘客不斷揮舞,造成嫌犯與2名乘客因刀傷與撕裂傷送醫,目前洪嫌仍接受警詢中,並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對此,年僅17歲的被害高中生父親受訪時表示,仇恨沒有用,感謝當時有英雄出現,兒子才能夠活著,並表示跟同行希望各捐20萬元,捐贈防衛工具給台中捷運,盼能在萬急時刻降低傷害。回顧這起事件,當時洪嫌身帶1把菜刀、2把水果刀搭乘捷運,他疑似於台中捷運水安宮站上車,在捷運行駛進市府站時,先是持菜刀砍向乘客,菜刀被奪走後他又掏出2把小刀繼續攻擊,最終造成嫌犯與2名乘客因刀傷與撕裂傷送醫。其中一名傷者為年僅17歲的呂姓高中生,其肋骨、右肩的筋都遭砍斷,肺部也傷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其父親於稍早透露,兒子目前狀況有好轉,他同時感嘆「昨天都沒睡,想了想還是覺得仇恨都沒有用。」感謝當時有不少英雄出現,兒子才能夠活著。呂父表示,兒子是第一個被砍傷的,當時至少身中3刀,想去反擊,身旁卻也沒有工具,所以他表示,他跟同行希望各捐20萬元,捐贈防衛工具給中捷,像遊覽車上會有的擊破器等,盼能在萬急時刻降低傷害,起到嚇阻作用。當被問及洪嫌家長是否有聯繫時,呂父則表示目前沒有,但他認為發生這種事,並不是爸媽的問題,但洪嫌都已經20歲了,應該要自己承擔法律責任,不是一定要重判,但是輕判會不會導致類似事件不斷重演,重判是否又能發揮嚇阻作用,這部分則要留給社會大眾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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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懲詐「速審重判」...台灣6成5免關輕罰 檢警嘆:難怪都說台灣是詐騙天堂
刑事局與日本警方合作,破獲黑幫招募年輕人赴日擔任詐騙車手,並有5名台籍車手在日本落網。其中,25歲黃姓車手去年7月被捕後,遭日方「速審重判」3年8個月,相對國內查獲車手,法院大多只判3個月至1年,甚至還可易科罰金,有高達6成5詐欺被告免關,讓背負打詐重任的檢警忍不住大嘆:「難怪都說台灣是詐騙天堂!」台灣不僅輸出各種詐騙手法到世界各地,電詐機房流竄全球,現在連年輕人都到海外擔任車手,令台灣成為詐騙之島的惡名始終洗刷不掉。行政院近日雖提出「打詐新4法」,希望立法院盡速三讀通過,遏制詐騙,但就算法律通過,法官卻判不下去,也是枉然。警方表示,重懲一直是各界認為打詐最好手段之一,實務卻很少見到法院重判。以日本為例,日本警方2020年查獲時年未滿20歲的台籍紀姓男子,與另2名台嫌租車在全日本走透透,向被害人收取金錢或提領贓款,共涉及12件詐欺案,日本法院考量紀嫌態度良好,減輕刑期都還重判4年4個月;去年7月在香川逮捕25歲台籍黃姓車手,也重判3年8個月,另外4名被羈押的台籍車手近期就會審結,偵審速度之快、刑度之重,引起國內法界熱議。警方說,國內對車手的刑責輕,讓詐團專門招募未成年少年或年輕人充當車手,反正被抓到後再換人即可,替代性很高,除非涉及組織、洗錢等罪嫌,或加重詐欺,否則很少人會真正被抓去關。據統計,去年國內詐欺犯獲判3年以上刑度者僅0.7%,6月以下或拘役免關者將近6成5。日前中華警政研究學會針對詐欺犯罪舉行研討會,有檢察官就直言,修法加重最高本刑根本沒用,因為我國司法都是從最輕本刑開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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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媽虐死1歲女嬰 辯「照顧龍鳳胎壓力大」…重判11年半定讞
桃園一名35歲廖姓媽媽和丈夫育有一對龍鳳胎,但卻對1歲10月大的女兒相當殘酷無情,多次體罰女兒,甚至還用吹風機燙女兒。2020年8月晚間女童忽然停止呼吸心跳後,廖女這才緊急將其送往醫院急救,不過最終女童仍不治身亡,最高法院審理後,也對廖女做出判決。判決書指出,廖女與丈夫育有一對龍鳳胎,雖然女兒僅僅只有1歲10個月,但廖女多次因女兒不聽管教而採取極端手段,從2020年6月到8月期間,多次罰站女兒,甚至讓她在深夜11點至凌晨4點之間一直站立。此外,廖女甚至會在女兒被罰站期間,使用各種暴力手段,包括推倒、毆打、以吹風機燙傷等。女童2020年8月19日晚間突沒有呼吸心跳,廖女發現後,緊急將其送往醫院救治。由於女童全身是傷,醫院緊急通報警方。然而女童在經過20多天插管治療後,最終仍宣告不治。這起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各界關注。檢方也根據廖女的虐待行為,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對廖女提出公訴。不過廖女在法庭上否認自己有犯罪,聲稱女兒是因自己摔倒或與兄弟打鬧而受傷,然而考慮到兒子身上完全沒有受傷的情況下,法院未能相信她的辯解,認定廖女對待女兒的行為「冷漠無情」,因此給予她12年6月的重刑。廖女也不服上訴到高等法院,辯稱自己照顧雙胞胎承受了巨大的壓力,但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這不應構成虐待女兒的藉口,因此重判廖女有期徒刑11年6月。全案再上訴,日前最高法院駁回廖女的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