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傷未遂
」 屏東債務糾紛爆衝突!裝潢行前員工遭刺14刀慘死 老闆「幫兒背鍋」慘了
新北市淡水區今年5月發生一起命案。一名裝潢公司的陳姓老闆疑似與42歲李姓前員工有金錢糾紛,雙方談判破裂,李男掏出開山刀作勢攻擊;陳男的17歲兒子見狀,竟拿出折疊刀猛刺,導致李男傷重不治。案發後,陳姓老闆一度替兒子頂罪,檢方依傷害、重傷未遂等罪起訴張、陳2人,另依頂替罪起訴陳父。據了解,陳男懷疑李男私吞10多萬元工程款,今年5月5日晚間帶著17歲兒子、張姓員工等人找上對方談判;過程中,李男說自己只分到6000元工程款,並拒絕還錢,雙方爆發衝突,李男率先抽出預藏的開山刀,陳男也抄起鐵棍,張男拿茶几上的煙灰缸,陳男兒子則在後方掏出折疊刀,幾人打成一團。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立即將傷者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急救。不幸的是,李男心臟及背部一共被刺了14刀,送醫後仍因左心室壁、心臟大量出血死亡。另一方面,警方將在場人員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陳男坦承殺人,訊後依《殺人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續因罪嫌重大,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陳男。不過,檢方根據死者身上的傷勢,發現和陳男拿的凶器不同,加上其他人在複訊時說溜嘴,他才坦承自己是替兒子頂罪。檢方近日偵結,認定陳男、張男主觀上無殺人犯意,將2人依傷害、頂替、重傷未遂等罪嫌起訴;其餘在場員工及友人等4人則獲不起訴處分。
出不去了!竊盜男出獄當天「原子筆」狠刺獄友 加碼再關4年6個月
基隆一名梁姓男子日前因犯下竊盜案入監服刑,不料2023年4月30日準備出獄當天,梁男因不滿常被高姓獄友指責,遂趁對方凌晨熟睡時,持原子筆狠刺高男眼睛及頭部,導致高男血濺當場,連聞聲趕來阻止的2名管理員也遭波及受傷。案經審理,基隆地院依重傷未遂等罪判處梁男有期徒刑4年6個月。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梁男2023年1月31日因竊盜案到基隆地院服刑,原本預計在同年4月30日上午8時期滿出獄,沒想到梁男卻因屢遭高姓獄友出言辱罵,懷恨在心,凌晨5時許拿起2支原子筆朝對方左眼、頭部及後腦杓猛刺。高男驚醒反抗後,梁男仍持續以原子筆刺向高男身體各部位,造成高左側眼瞼及眼周圍撕裂傷、臉部多處刺與脖子、胸口、肚子多處抓傷及刮傷等。由於2人扭打發出巨大聲響,值班中的陳姓、林姓管理員聽聞後立刻趕抵舍房將梁男帶離,但過程中梁男竟又持原子筆發動攻擊,造成2名管理員面部、頭部等多處分別受傷。事後,梁男否認犯行,並辯稱自己服用精神方面藥物將近20年之久,當天夢見在跟人吵架,自己其實意識不清楚,等反應過來時已被監獄主管帶走。法院認為,梁男在鑑定時能清楚描述高男有何行為造成不滿,且在描述對方行為時情緒激動,認為自己出獄當天攻擊對方就能出去了,高男也不能對他怎樣,顯示其明顯知道相關行為之後果,沒有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導致判断違法能力受影響,故依重傷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至於傷害罪部分,則判有期徒刑10月,兩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
控推下主席台踰越議事攻防 綠委提告藍委殺人未遂
立法委員邱志偉、郭國文24日開記者會指出,鑒於立法院近日因審議國會擴權法案,造成議場推擠事件,5月17日當日有部分國民黨立委,基於殺人與重傷害故意,致使邱志偉頭部腦震盪、立委郭國文尾椎骨折,為控訴國民黨暴力行為,正式向立委謝龍介、邱鎮軍、廖偉翔與黃建豪及洪孟楷、黃仁、呂玉玲與張嘉郡等國民黨立委提出殺人未遂、重傷、傷害罪告訴。邱志偉表示,5月17日為阻擋藍白立委聯手審查國會違憲擴權法案,透過杯葛、拖延等議事攻防手段,明明是行使正當的議事攻防,卻遭國民黨立委惡意攻擊。邱志偉透過影片說明,當日他嘗試擠入議場,進入主席台,遭廖偉翔、邱鎮軍與黃建豪等惡意從高處推落主席。邱志偉說,他雖然嘗試抓住主席台桌上,卻遭到謝龍介惡意將他從160多公分高的主席台拽落至地面,致使頭部後側正面著地。經過台大醫院急診確認後,頭部外傷腦震盪、頸部鈍挫傷。邱志偉說,謝龍介等人事後毫無悔意,竟大言不慚在5月20日三立新聞台《前進新台灣》節目上表示,將人推落至主席台下「是剛好而已」,簡直是自證殺人沒事,所言天理難容。邱志偉認為不能姑息這種暴力行為,特別是針對國會擴權法案,已足讓國人對立法院心生畏懼,若還讓人認為國會容許殺人、重傷,無疑對台灣民主法治有重大損害,他決定正式對謝龍介、邱鎮軍、廖偉翔與黃建豪提出殺人未遂、重傷告訴,呼籲國民黨約束藍委暴行,莫讓台灣民主蒙羞。郭國文表示,針對洪孟楷、黃仁、呂玉玲與張嘉郡等4位藍委刻意將自己推下高台,將委託律師提告傷害罪。郭國文表示,517衝突事件中,洪孟楷等藍委不顧別人死活,用暴力將自己推下導致尾椎骨折,必須提告來約束暴力行為。郭國文強調,除了國會擴權法案還沒處理完,未來還有更誇張的花東特別條例,可預計會有更多議事衝突,因此必須約束藍委的暴力行為,避免還有其他委員受害。邱志偉委任律師張浩倫表示,一般有智識的人,應該知道從高處落下,且是頭部、頸部著地之方式墜落到地面,將可能造成癱瘓或是死亡的結果。而謝龍介兩次蓄意拉扯邱委員,而且最後是以頭朝下之方式拉下邱委員,再搭以廖偉翔、邱鎮軍與黃建豪等人在旁推落,其行為確實有可能構成重傷未遂或是殺人未遂的罪名。而謝龍介等人的行為,也超過《憲法》第73條與釋字第435解釋所保障之言論免責權範圍,希望檢調單位儘速啟動偵查程序,告訴民眾任何國會暴力行為都不容姑息。
不只老闆幫兒頂罪!淡水裝潢行命案「員工拿菸灰缸砸死者」遭聲押
新北市淡水區某裝潢行命案今(7日)出現重大轉折,原供稱以折疊刀反殺持開山刀李姓前員工的陳姓老闆,於檢方複訊時說溜嘴替17歲兒子頂罪,遭到收押;晚間再爆出40歲張姓員工「拿菸灰缸」攻擊李姓死者,被檢方依重傷未遂罪聲押。
屏東挖眼男入獄了 還要再賠償女店員115萬
屏東高樹鄉一名楊姓男子日前因不滿被超商店員提醒戴口罩,竟然徒手挖對方眼睛,導致潘姓女店員視網膜剝落,險些失明。案經審理後,楊姓男子被依重傷害未遂等罪判刑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定讞,目前檢方已發監執行。之後潘女再提出民事求償,法官審理後,判楊男需賠115萬餘元。回顧事發當時,潘姓女店員提醒楊姓男子戴口罩,沒想到下秒就被挖眼睛、壓在地上痛打。可怕的是,當警方到場後,楊男仍死抓著女店員不放,直到警方拿出警棍才將2人分開。受傷的潘女被緊急送往醫院,其傷勢相當嚴重,除了鼻樑斷裂,視網膜還剝落,險些失明。針對這起事件,時任屏東縣長潘孟安在當時指出,這次事件是個嚴重的教訓,因為嫌犯連續多次傷害他人,已經要求醫院務必審慎評估,朝向長期收治來處理;此外,針對社會安全網的補強方面,也會深切檢討,並且跟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疾病患者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本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楊男被依重傷未遂及傷害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定讞,目前檢方已發監執行。之後潘女再提出民事求償,法官審理後,判楊男需賠115萬餘元。
屏東女店員遭挖眼「1年後現況曝」 村民吐真心話:兇手不要再回來
屏東縣高樹鄉一名潘姓女店員,去年9月間勸導患有思覺失調症的楊姓男子戴口罩,對方一氣之下竟朝她痛毆、徒手挖眼,害得女店員差點失明。事後,楊男被依重傷害等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定讞。案發後超商也換了地方重新營業,業者也曾聯絡潘女是否願意再回去工作,本人也給答案了。警方調查發現,楊男並非第一次出現傷害行為,去年6月底就曾拿菜刀攻擊老婦,導致老婦腹部、頸部都受傷,被送醫強制治療,8月中出院,怎料才隔一個多月又發生意外,讓屏東村民人心惶惶。法院一審判決,依重傷害4年、傷害罪1年2個月,2罪合併判處楊男5年有期徒刑,檢方上訴二審遭駁回,不過檢方認為重傷未遂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4年,有量刑悖離比例原則、公平原則之違法,再次提起上訴,但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宣告定讞。潘女差點失明,好在經過治療順利恢復。(圖/報系資料照)事隔一年多,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高樹鄉新南村長楊吉源今(21日)透露,楊男被關後,村民生活相當平靜,都希望他「不要再回來」,楊男的家人都已經搬到外面住。而潘女母女也搬到外地親友家,但潘母還有土地要耕種,定時會回到村裡。至於潘女原工作的超商,屋主現在租給其他家超商進駐,原本的超商搬到斜對面百公尺處另租店面營業,店家有聯絡潘女有沒有想再回來工作,但潘女表示還在復健中,目前不考慮。
挖眼超商女店員、菜刀砍傷婦人!屏東惡男遭判5年定讞
楊姓男子去年因被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就惱羞成怒,動手暴打、殘忍挖眼睛的楊姓男子,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依重傷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他另涉傷害罪部分判刑1年2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定讞。去年6月30日楊男到早餐店因看到與他母親有爭執的范姓女子與他人交談,心生不滿,他先徒手揮拳搥打她,再持菜刀揮砍她致其受傷,此部分傷害罪楊男遭判刑1年2月確定。去年9月26日楊男至屏東某家超商購物時,不滿潘姓女店員阻止他坐在店門口抽菸,竟闖入收銀區,仗著體型壯碩把潘女壓制在地 ,雙拳朝頭部猛烈敲擊,還出手狂挖雙眼,直到員警到場以警棍制伏。但近3分鐘瘋狂攻擊下,潘女雙眼嚴重受傷、左眼視網膜剝落。高雄長庚醫院事發後第一時間集合整合整形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護理照護、社服、精神科等醫療團隊緊急為潘女治療,所幸手術後無視網膜剝離併發症,眼球周邊結構也成功復位。一審及二審依重傷未遂等罪將楊男判刑5年,檢方上訴認為楊男僅因細故,即對潘女摳挖雙眼、壓制在地、勒頸及朝鼻、頭部位揮拳,致潘受有頭部外傷併蜘蛛腦膜下腔出血、左眼窩骨骨折及結膜傷口等嚴重傷害且未與潘女和解,犯後態度並非良好。檢方主張,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對楊男重傷未遂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4年,有量刑悖離比例原則、公平原則之違法。最高法院認為,檢方上訴只是對原審取捨證據與判斷證據證明力,以及量刑裁量職權之適法行使,以及原判決已經說明之事項,任意指摘為違法,或單純再為有無殺人故意事實之爭論,均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判決駁回定讞。
孩子長得像岳父也不行! 狠父凌虐親生兒成骨折惹怒法官
謝姓男子與岳父有債務糾紛,不爽太太剛生下的兒子長得像岳父,又與太太爭吵,竟多次虐打幼子,為了避免幼子哭喊還在嘴上黏膠帶,害孩子造成肝裂、心肌挫傷與肋骨骨折,台南地院法官痛批謝男暴行不可原諒,依對兒童重傷害未遂罪,判處2年10月徒刑。判決書指出,謝男與妻子時起勃谿,還對與他有債務糾紛的岳父非常不滿,常因出生滿月不久的兒子長得像岳父和太太吵架,竟把氣出在兒子身上。謝男多次以手指彈打或手捏兒子身體,再用拳頭搥打,導致多處瘀青。為避免小孩哭喊,用白色透氣膠帶黏貼口部,太太錄下影片傳給媽媽看,惡行才曝光。新營分局員警到場呼叫救護車送醫,發現肋骨骨折等傷勢。法官審理後痛批謝男明知孩子出生僅30天,身體結構相當脆弱,竟把幼兒當出氣筒,犯行十分重大,行為泯滅良心,不值得原諒,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未遂罪判處2年10月徒刑,仍可上訴。
屏東挖眼案判5年徒刑遭質疑判太輕 法官回應了
震驚社會的挖眼案,14日屏東地院一審依重傷害未遂等罪判刑楊嫌5年有期徒刑,判決一出,外界多數人皆認為根本判太輕,為此,法官也作出解釋說,重傷害未遂量刑在「2年6月以上、6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議庭審酌各款事由後,量處有期徒刑4年,加上先前傷害罪,合併執行5年徒刑。合議庭表示,檢察官當時起訴罪名為刑法第278條第3項、第1項之使人受重傷未遂罪,屏東地院審理結果與檢察官起訴罪名相同。又刑法第278條第1項之使人重傷罪法定刑為「5年以上 12年以下有期徒刑」,經依未遂犯規定減輕其刑後。潘女遭挖眼後雙眼遭重創,所幸手術後並未影響視力。(圖/報系資料照)因此法院所能量處之處斷刑為「2年6月以上、6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議庭審酌刑法第57條各款事由後,量處其中間刑度有期徒刑4年。判決指出,楊男2021年9月26日6時6分許,在屏東高樹鄉一處便利商店購物後,坐在店門口抽菸,女店員上前勸導移往他處,楊心生不滿,在8時53分進入店內,將她推入結帳櫃檯底部,再以左手手臂環勒頸部,並以右手手指摳挖潘女雙眼。導致潘女頭部外傷併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左眼窩骨骨折及結膜傷口傷害,所幸有另名客人進入店內,並協助報警,合力將楊拖離才讓他停止攻擊,潘事後被送往高雄長庚急救及實施雙眼手術治療後,未致視能毀敗或嚴重減損結果。
朱雪璋不只斷人腳筋被關 又因藏「雙面開鋒」槍頭遭判刑
前台北市光信里里長、開設道場的朱雪璋,6年前不滿遭柔術高手王毓霖挑釁,設局砍斷王的腳筋,遭依重傷害罪判刑6年定讞,目前在監服刑中,朱另因遭查獲持有雙面開鋒的槍頭被訴,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朱男判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2016年2月16日,朱雪璋不滿王毓霖、蔡櫂全先前在網路上以挖鼻屎、比中指挑釁,透過臉書對王下戰帖,約王在當晚12點前到他開設的正心道場比武;朱並指示員工拿黑襪套住道場地下室監視器,再請2名徒弟守門。當晚,王毓霖等人抵達後,朱雪璋只同意王、蔡櫂全以及擔任裁判的詹前賢進入,3人跟隨朱男進入地下室道場,朱立刻指示手下鎖上道場大門,呼叫妻子從後門放埋伏的黑衣人進入,分持球棒、木劍等武器,圍攻王3人。朱雪璋後來被依重傷未遂罪判刑6年定讞,一度潛逃大陸,前年9月遭押回台,送進台北監獄服刑。北檢執行科比對朱的判決書,發現警方查扣的證物中還有1支雙面開鋒的槍頭,未經法院審理,因此另分案偵辦。檢察官將槍頭送驗後,確定具有殺傷力,遂認定朱雪璋另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製造、販售或運輸刀械,將他起訴。
設局斷「深海閻王」腳筋逃亡海外 朱雪璋判6年兩度聲請再審仍遭駁
前台北市里長、開設道場的朱雪璋,5年前因不滿外號「深海閻王」的柔術高手王毓霖挑釁,他持刀砍斷王的腳筋,最高法院將他依重傷害罪判刑6年定讞後,他逃亡大陸去年被逮,他2度聲請再審,主張量刑過重,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不符再審要件駁回。可抗告2016年2月16日朱男不滿王毓霖、蔡櫂全先前在網路上以挖鼻屎、比中指挑釁,透過臉書對王毓霖等人下戰帖,並糾眾以佯稱比武方式邀約王在當晚12點前到他開設的正心道場比武,朱比武前,指示員工拿黑襪套住道場地下室監視器,並派2名徒弟守門。當晚,王毓霖等人抵達,朱雪璋只同意王毓霖、蔡櫂全以及擔任裁判的詹前賢進入,3人跟隨朱男進入地下室的道場後,朱便指示手下將道場大門鎖上,並且呼叫朱妻從後門放黑衣人進入,接著分持球棒、木劍等武器,圍攻王毓霖等3人。朱被依重傷未遂罪判刑6年定讞,卻潛逃大陸,去年9月遭押回台,他第一次聲請再審遭駁回後,又以量刑過重為由聲請再審,高院認為原確定判決採證,與經驗法則、論理法則並無何違背,其認事用法妥適,且朱提的再審理由及證據不符合規定,裁定駁回。
不滿要被送養老院...中風翁推倒前妻「狂毆45min」!鮮血濺客廳牆面
一名60多歲的王姓男子因中風,導致語言行為遲鈍,去年因前妻表示要將他送到療養院,王男一氣之下竟將前妻推倒後,坐在她肚子上一頓爆打,前妻被毆打到血濺客廳牆面、地板,所幸女兒透過遠端遙控監視看到後立刻報警,前妻送醫後沒有大礙;法官考量到前妻不追究、家屬也求情,依重傷未遂罪判徒刑2年,緩刑5年。根據《ETtoday》報導,法院調查指出,王男與家人相處和睦,雖與前妻離婚了,但仍一起住在新北市淡水區,也經常出國遊玩;但因為王男曾2度中風,腦中有血塊,導致他的語言能力及行為較遲鈍,記憶上也有落差,女兒為關注王男狀況,在家中裝了遠端遙控監視系統。2019年9月3日早上,王男女兒去上班後,前妻向王男表示考慮將他送到養老院,王男聽完後情緒不穩,覺得自己要遭到遺棄,竟出手掐住前妻脖子,前妻趕緊逃離,但王男緊追在後將她推倒,並坐在前妻身上,徒手或拿著門口的運動鞋、鞋櫃夾層木板,不停朝前妻的頭、臉、胸口等處爆打,王男前妻不停反抗求饒,最後被打到顱內出血導致暫時性昏迷;王男女兒透過手機看到家中監視器畫面,趕緊報警,警方也立刻趕到場破門救人,王男坦承自己是一時生氣,想要給前妻一點教訓才出手毆打她。法官調查,王男爆打前妻的行為持續了45分鐘之久,且都是往重要部位攻擊,包括頭、臉、胸等,導致前妻鼻骨、肋骨、手臂多處骨折,且鮮血還飛濺到家中客廳牆面及地板,可以看出王男完全沒有控制自己出手力道,有使人重傷害的犯意;但考量前妻不追究、女兒又替王男求情,因此判王男緩刑,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且禁止再實施家庭暴力,目前王男與前妻也已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