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失
」 醫療過失肚子多次劇痛被診斷為「便秘」 11歲女童返家隔天竟倒地身亡
英國一名11歲女童因為腹部劇痛,被父母緊急送往急診室,當時經過醫師診斷為「便秘」過後,很快就出院了。沒想到的是,在返家過後幾個小時,女童就倒在家中、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仍然不幸身亡。根據外媒《每日電訊報》(The Telegraph)的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22年10月,11歲的安娜貝爾(Annabel Greenhalgh)在當月13日因腹痛被送至沃里克醫院(Warwick Hospital)急診室,醫師經診斷認為只是「便秘」,最終她在當晚就出院回家。隔日早上,父親發現安娜貝爾失去生命跡象倒在地上,便趕緊撥打999求救電話,儘管醫護人員努力進行心肺復甦術(CPR),她還是在現場就被宣告死亡。該事件的聽證會在本周才終於召開,據悉,安娜貝爾在2017至2021年間就多次出現嚴重腹痛症狀,甚至需要住院治療,而她的死亡調查將正式於本月14日在考文垂郡(Coventry)驗屍官法庭展開。安娜貝爾的父母坦言,女兒的死亡讓他們的生活裡留下了「巨大的空洞」,自從失去她之後,「我們的大部分的時間都充滿了痛苦、空虛和悲傷」。而安娜貝爾的父親克雷格(Craig)也指出,希望能夠透過醫療過失訴訟,調查女兒在死前治療時出現的關鍵問題,「當我們被告知可以把女兒從醫院帶回家時,我們相信沒有發生什麼嚴重的事情」,也想要藉由此事件來警惕其他人,發現護理可能存在任何問題,對於提高患者安全來說是個至關重要的教訓。
貴婦奈奈一家捲10億躲加拿大 老公醫美診所減脂手術害命判賠金額曝
知名網紅「貴婦奈奈」與丈夫黃博健、名醫公公黃立雄創立之醫美診所「杏立博全」於2018年11月惡意倒閉,全家捲款10億元潛逃加拿大,但2016年間1名何姓女患者曾赴該診所進行眼周電波拉皮和減脂手術後死亡,家屬向黃氏父子、麻醉師胡男求償約近2千萬元,高等法院今(23)日改判黃健博3人應賠償867萬餘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何女2016年10月間至杏立博全診所接受療程,當天下午3點,麻醉師胡男為她全身麻醉,療程施行中,何女唇色略白、膚色異常,血氧飽和度數值持續降低,於88%至94%間擺盪達2小時;下午5點45分療程結束,何女昏迷不醒;後續晚間8時45分,胡男為何女插管,並轉送台大醫院,但當時何女瞳孔對光線已幾無反應,因腦幹受損嚴重,同年11月8日死亡,得年39歲。何女家屬主張,胡姓麻醉醫師術前未依醫療常規,卸除何女水晶指甲,即便療程結束仍昏迷不醒,診所見狀也僅提供鼻腔通氣道,認為胡男違反醫療注意義務,杏立診所為黃立雄、黃博健父子合夥經營,後來還惡性倒閉,因此提告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和扶養費,共1913萬多元。高院審理認為,何女在相關療程中使用鼻導管供應氧氣,但血氧飽和度監測數值低於正常範圍,且有唇色發白、膚色異常等症狀,顯示何女當時可能有呼吸抑制、上呼吸道阻塞或心血管功能抑制等異常情形,但胡姓麻醉醫師評估仍在監測範圍,無積極改善作為,不符醫療常規。另外,當天下午5時45分療程結束至晚間8時55分轉院間,並未對何女進行適當監測,且何女在療程結束經急救處置後遲未甦醒改善,已明顯超過杏立診所處置能力,未及時轉院,胡男有醫療過失並與何女因缺氧缺血性腦病變而死亡具因果關係,與診所經營人黃立雄、黃博健父子有連帶賠償責任,經計算,應連帶賠償867萬多元。
19歲少女瞞父母抽脂瘦腿 主刀醫生沒執照…3天後身亡
現今不少人為了讓自己越變越美,選擇整型診所來改變外在。中國銀川一名19歲少女覺得自己的腿太粗,在瞞著家人的狀況下接受整型診所的手術,沒想到3天後她身體狀態越來越差,緊急送醫後身亡。經診斷,少女的左大腿已壞死性筋膜炎,死亡原因是多重器官功能衰竭。據陸媒報導,這名來自銀川的梁姓女子2021年10月經友人介紹,來到金鳳區一家私人醫美診所,掛號要做抽脂手術。但這家診所沒有固定醫師,為手術能順利進行,負責人借了所謂的「飛刀醫生」李男,另外還借了王姓麻醉師來進行手術。「飛刀醫生」通常是指利用業餘時間至其他醫療機構做手術的醫師,但這家診所找的飛刀醫師卻不正規。李男的真實身分只是中衛市沙坡頭區一家民營醫療美容門診部的助理醫師,按法律規定,他沒有執照,是無法單獨為患者主刀手術的。梁女在術前與醫療機構之間沒有填寫任何協議或單據,且按照銀川市金鳳區衛生健康局調查指出,梁女的「門診病歷首頁」內沒有主訴、術前診斷、治療措施、醫生簽名及日期、;「脂肪抽吸手術知情同意書」內沒有臨床診斷、抽脂方法、醫師簽名及日期;「麻醉知情同意書」內沒有麻醉方法、醫師簽名及日期,最後甚至手術的程序紀錄、用藥處方也全部空白。整個手術共花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8萬7千元),診所獲利不高,只有5000多元入袋(約新台幣2萬1千元),剩下的費用多進了中間人的口袋。當天手術結束,李男只給梁女做了口頭醫囑,就甩手回家了,之後梁女腿痛向護士反映,李男也只是要護士打點滴,沒有要前去做臨床檢查的意思,更離譜的是,診所負責人知道梁女狀況,居然還請梁女朋友幫忙買止痛藥過來。術後第3天,李男終於在2家醫美診所的催促下來到梁女病床前,此時的梁女精神混亂、自言自語、雙眼充血、傷口全部敞開,有人見情況不對緊急打急救電話,但送往醫院急救後,仍不治身亡。梁女父母得知後匆匆趕來,但為時已晚,最後在搶救室見了女兒的最後一面。負責梁女的護工之後曾表示,梁女過世前晚,整個人反覆嘔吐,李男都未曾露面。經當地衛生健康局調查,鑑定本案醫療過失行為與病患死亡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梁女是在抽脂手術後,引發左大腿壞死性筋膜炎,之後因多重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李男之後向法院認罪,並努力賠償家屬也取得諒解,最終法院以醫療事故罪判李男有期徒刑10個月。
人工流產後「胎兒還活著」...婦人傻眼怒告 醫師神隱連衛生局都找嘸
新竹一名蘇姓婦人發現懷孕但不願再生第三胎,前往診所進行人工流產,經服用邱姓醫師開立的墮胎藥物並回診確認後,打算裝避孕器時,竟發現腹中胎兒「還活著」,但後又因藥物影響導致胎死腹中需手術。蘇女憤而向地方法院提告,而該位邱姓醫師在出事後全程神隱,未出席調解也未出庭,法官認定邱男有醫療過失,判賠35萬8千元。判決書指出,蘇姓婦人在去年9月發現懷孕,考量到家中已有兩位小孩,於同月15日至邱姓醫師開設的婦產科進行人工流產,當天邱醫師確認蘇女已懷孕5週,即開立人工引產藥物讓她當場服用,婦人回家後也依照醫囑服用其他藥物,且回診檢查時,邱男告知:「都流乾淨了,只剩下一點點黏膜。」等語,蘇女因此放心並未再回診。未料蘇姓婦人同年隔月前往其他醫院欲裝避孕器時,竟被告知胎兒還在腹中有心跳且持續成長,孕期達9週又5天,已無法進行人工流產。當時蘇婦憤而向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申請醫療爭議調處,然而第一次調解會議卻被邱醫師片面取消,第二次調處當天仍不見邱男身影,經衛生局人員數次撥打電話聯絡後,僅表示「不會出席會議」。蘇婦事後因身體不適就醫,發現因曾服用過墮胎藥物,導致胎兒在懷孕11週又6天時胎死腹中,只能全身麻醉緊急進行子宮搔刮手術治療。蘇婦認為,因邱醫師的醫療過失,讓她身心受到巨創,提告求償手術、坐月子、嬰靈超渡儀式、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合計共60萬元,更控訴:「邱醫師至今對此事仍置若罔聞,毫無顧念病患同理心。」全案審理時,邱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檢視相關醫療紀錄,認為邱男確實有醫療過失,共須賠償35萬8千元。
女歌手瞞全家人去抽脂 手術出現嚴重併發症不幸身亡
38歲的秘魯女歌手佩雷亞(Yuliana Perea)瞞著全家人到整形診所進行抽脂手術,未料在手術期間出現併發症,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後,仍回天乏術。佩雷亞的家人稱這是起刑事上的醫療過失案件,指控負責手術的醫生有醫療疏失,據悉,這名醫生因涉嫌過失殺人罪被捕後,現已被釋放。佩雷亞是Electro Ritmo樂團的成員,她以充滿活力的歌聲和魅力而走紅。據《紐約郵報》報導,她於22日瞞著全家人,前往當地的整形診所進行抽脂手術,未料在麻醉期間就出現併發症,雖然立即被送往醫院救治,但仍因心臟驟停不幸去世。母親托雷斯(Purita Torres)流著淚說,她是在丈夫打電話說,女兒死了,才知道這起噩耗,此外全家人都不知道佩雷亞要去動手術。驗屍報告顯示,佩雷亞死於急性雙側肺水腫。事後,佩雷亞的家人對負責手術的主治外科醫生提出訴訟,指控他在手術過程有醫療疏失,據悉,這名醫生因涉嫌過失殺人罪被捕後,現已被釋放。佩雷亞瞞著全家人到整形診所進行抽脂手術,未料在手術期間出現併發症,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後,仍回天乏術。(圖/YouTube La República - LR+)
老翁腦梗去世家屬才知「未成功植入支架」 醫生認隱瞞:下不了台
大陸一名朱姓老翁突發嚴重腦梗症狀,送醫搶救後兒子才發現,不久前醫生稱成功植入父親顱內血管的高價進口支架竟然消失了。朱先生說,眼看事態敗露,涉事的操刀醫師方才承認,此前的手術未能成功放置支架。朱先生提供的錄音中,醫生稱,「我做了這麽多手術,沒做成的時候很少,當時這個支架沒放成,我覺得很打臉,感覺有點不好看,下不了台。」《澎湃新聞》報導,朱先生父親7日因動脈血栓堵閉致大部分腦幹壞死,不幸去世。朱先生表示,他們將就涉事醫院和醫護人員故意隱瞞支架未能植入事實、偽造病歷虛構手術經過、未裝支架卻收取費用等情況,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追究醫院和醫生醫療過失責任。根據家屬錄音,醫生當時說,「我做完手術後的心情非常複雜,當時確實有一點僥幸心理,因為(手術)做完後患者的血管很好,血流沒有支架也完全夠用。對於未安裝支架卻仍收取費用的情況,齊某表示,「支架沒有用,但也浪費掉了。你說不收費,去哪兒出這個東西?那還得讓醫院貼錢,(我)也怕處分。」朱先生認為,院方和相關醫護人員均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和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還應承擔刑事責任。宿遷市第一人民醫院紀委表示,「這個不好給你答覆,目前不方便說。」涉事醫生齊某則表示不接受采訪,稱相關部門已經調查了,具體聽官方的公布消息,後掛斷了電話。
醫療糾紛2/女童治療近視竟致失明 「做3件事」可避免醫病雙輸
一位9歲女童只是去診所治療近視,沒想到最後竟一眼失明!女童父母將醫師告上法院,2019年一審獲勝訴,醫師判賠近千萬元,全案仍在二審中,但愛女視力已無法挽回。「這是典型醫病雙輸局面!」專家向CTWANT記者表示,患者就診前先多做功課、醫師應告知風險、病歷要詳實紀錄,若當初做到這3件事,或許能避免憾事。案例中的女童,2013年因治療近視而到眼科診所就診,醫師建議她配戴角膜塑型片控制近視,但女童配戴之後常常會眼睛癢、發炎,醫師因而開立含類固醇的眼藥水給女童,持續2年後,女童突然視力模糊,到大醫院檢查卻發現眼壓過高、慢性青光眼,左眼已經失明、右眼也只僅剩微弱視力。女童父母認為長期使用含類固醉的眼藥水可能會讓眼壓升高,但醫師卻沒有定期監測女童眼壓,才導致這樣的結果。醫師則表示,每次回診都有檢查女童眼壓,也會叮囑含類固醇眼藥水只能點幾天、幾次,但承認沒有說明可能會導致失明。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醫師沒有醫療過失,所以不起訴,女童父母決定直接向法院提出刑事、民事自訴,最後法官認為醫師未告知副作用,且病歷上沒有註明眼壓檢查,因此在2019年一審判決醫師業務過失致人重傷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民事則須賠償903萬元。案經上訴,目前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一位不具名的眼科醫師表示,「這個案例是典型的醫病雙輸局面!醫師被判刑,而且要賠償近千萬,就算再審翻案機會也不大;而女童雖然勝訴了,但失去的視力再也無法恢復。」這位醫師認為,被告醫師之所以會敗訴,最大的關鍵有兩點,第一是沒有盡到告知副作用的義務,第二是病歷上沒有眼壓檢查紀錄。「很多醫師認為如果講到失明,患者就會很恐懼,再加上覺得機率低,所以就選擇不講,這個案例就是提醒醫師『任何可能性』都要說明。」其次,被告醫師辯稱每次回診都有檢查眼壓,只是沒有寫入病歷,主張女童可能是其他原因導致青光眼造成失明。「這的確有可能發生,因為兒童青光眼的原因相當多,但如果醫師沒有詳細寫病歷,一旦發生事故,白紙黑字就一番兩瞪眼,因為沒辦法證明你有盡到檢查的責任。」植牙是牙科中最常出現醫療糾紛的項目,除了收費較高,也因為療程時間較長,專家建議民眾事前先做功課,再諮詢醫師意見,較能避免爭議。(示意圖/報系資料照)醫改會研發組副組長吳奎彥表示,民眾若想避免醫療糾紛,建議在就診之前要「多做功課」。「建議把療程分為前中後來思考,多了解其中的細節,有疑問就可在就診時跟醫師討論。另外,如果是屬於比較長期的治療,也建議民眾尋求第二醫療意見,對自身會比較有保障。」吳奎彥說,以牙科中最常發生爭議的植牙為例,建議患者要先了解自己治療的需求是什麼?目前牙齒狀況是不是適合植牙?治療醫師在植牙領域是否有相關認證?植牙後的恢復期多長?以及最重要的,植牙費用如何收取?「醫療糾紛的原因,除了最常見的醫病專業落差之外,收費方式不清楚也是容易引起爭議的問題,以牙科為例,有許多療程都會預收款項,有些是合理範圍如假牙需要訂製材料,就可以預收款項,這部分是由衛生局來認定。」吳奎彥說,民眾在進行植牙或矯正這類較長時間的療程,一開始就要先想到前中後療程可能會發生什麼事,例如自己可以長期在這邊看診嗎?醫師可以長期配合嗎?會不會有另一位醫師接手的可能性,以及先了解術後可能的狀況,例如植牙後有些人會出現縫隙問題,那植牙前就可以先諮詢醫師意見或後續作法。另外,近年來醫療院所為避免醫療糾紛,療程與手術相關的同意書往往寫得鉅細靡遺、長篇大論,醫療院所應該給患者充足的時間詳閱同意書,不該在手術或療程進行前才讓患者匆忙決定,這也是消費者該維護的自身權益。
醫療糾紛3/「我要告你」成最大迷思 恐耗18年!患者勝訴卻僅1成
民眾愈來愈懂得維護自身權益,因此當發生醫療爭議時,往往第一個想法就是「我要告你!」專家表示,這是民眾最常見的迷思,事實上根據過往判例分析,患者勝訴的比例僅有1成,而且官司往往要耗上18年左右的時間,相當勞民傷財!一名男子摔車受傷後手腕疼痛而就醫,醫師經電腦斷層檢查確診為「右側遠端橈尺骨關節半脫位」,安排男子進行韌帶重建手術,術後三個月,男子手腕仍無法自由轉動且會隱隱作痛,男子認為醫師未說明手術方式與風險就讓他簽手術同意書,控告醫師有醫療過失、且未盡告知說明責任,要求醫院賠償他4年無法工作的薪水,與退休前共38年的工作半薪、看護費用與精神賠償,共800萬元。案件審理後,法官認為手術同意書中已經詳列「手術後無法保證病情一定會改善」,且同意書中也寫明相關風險,因此認為手術未違反醫療常規、醫師也已經善盡告知義務,因此判決男子刑事、民事皆敗訴。醫改會研發組副組長吳奎彥表示,許多民眾面對醫療爭議最大的迷思,就是認為要直接進入訴訟階段,也就是控告醫師與醫療院所,但進入訴訟階段是一條相當艱辛的路。醫美療程、整形外科的醫療糾紛案件相當多,專家認為與業者不當招攬、違法廣告較為相關。(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根據2021年6月出版的《月旦醫事法報告》,廖建瑜法官發表《從地方法院民事醫療判決看最新發展趨勢-引用最高法院次數觀察》,統計2016~2020年民事訴訟案件,一審、二審、三審完成需花6.2年,若再上訴到最高法院後,被退回更審,則要再回到高等法院繼續跑,所以一旦被退回,那可能要再加2.5年,再退回、再加2.5年,依經驗推估最久需10~11年左右才會定讞。吳奎彥說,「依我們掌握的資料來看,一個訴訟到確定判決甚至要18年,光是法官請合適的單位進行醫療鑑定,就可能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而且鑑定可能不只一次,無論是患者或醫師,這個過程都非常痛苦漫長。」更重要的是,患者勝訴率僅為1成!根據2019年《月旦醫事法報告》的統計,醫療糾紛患者勝訴率為11%,民事糾紛院方判賠原因,主要是未盡告知義務佔23%、術後照護16%及手術疏失16%。吳奎彥認為患者勝訴率低,與醫療專業門檻高有關,因此檢察官大多會不起訴或法官認為醫師已盡相關義務,因此多數不會追究醫師責任。另一位急診醫師則認為,病患勝訴率低是因為醫療糾紛濫訟的結果,他表示若一般民事案件雙方勝訴比例各佔一半的話,那醫療糾紛案件是懸殊的9比1,反而代表醫療糾紛承受了 8倍的濫訟。吳奎彥說,其實在訴訟之前,民眾面對醫療爭議還能有許多選擇,例如透過各個單位與醫療院所協調,或是申請衛生局的調處,安排其他醫師檢視醫療病歷、釐清責任等,這些都有助於更快地解決民眾的問題。
《千元律師》南宮珉友情客串 現身《模範計程車2》幫助李帝勳
由李帝勳、金義聖、表藝珍等人主演的暗黑復仇韓劇《模範計程車》系列,第一季於2021年播出時,便創下收視率佳績,今年二月再推續作,開播後收視率一路平穩成長,更超越第一季紀錄。在第八集結尾預告中,南宮珉以前作《千元律師》角色「千智勳」裝扮驚喜現身,正式登場戲分長達4分鐘,劇組還貼心送上該角色的招牌配樂,讓粉絲們大讚有誠意。這也是李帝勳在南宮珉主演的《金牌救援:Stove League》、《千元律師》客串演出之後,換南宮珉至《模範計程車2》跨刀相助,韓國戲劇界兩大人氣男星開啟交互客串夢幻連動模式,除了劇情精彩之外也讓觀眾不禁好奇李帝勳、南宮珉的交情究竟有多好。南宮珉以《千元律師》的角色友情客串。(圖/friDay影音提供)劇情方面,「彩虹運輸」接到了主張大醫院醫療過失害病人昏迷不醒的委託事件,金道奇(李帝勳 飾)等人經過一番搜查之後,因找不出證據證明是單純意外還是醫療過失而打算回絕委託,然而就在猶豫之際,金道奇巧遇律師千智勳(南宮珉飾),經由千智勳的提點重新確立了對醫院方的高度懷疑,最後終於在親自假扮病患以身犯險的努力下,識破院方的手段與陰謀,讓整起事件曝光並對醫院院長進行了「以眼還眼」的報復。但就在一行人結束任務的返航途中,金道奇駕駛的模範計程車卻突然遭到引爆翻覆,安高恩(表藝珍飾)等人來不及救援,只能眼睜睜看著全車陷入火海之中。金道奇生死未卜,意欲剷除「彩虹運輸」的溫河俊(辛載夏飾)是否會再對其他人下手,都令觀眾們迫不及待想知道後續發展。
指陳時中應檢討貪杯問題 蘇煥智:選舉最後階段還酒後失態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最近兩天爆料,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和已婚女副院長李雅玲牽手、摟肩影片,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昨(8)日表示,從影片與照片可以看出,陳時中的行為看起來是酒後失態,行為很不洽當,而且有權勢性騷擾的嫌疑,更重要的,陳在選舉最後階段本應注重形象,卻還喝到醉,這種行為最該被檢討。蘇煥智指出,包括另一市長候選人黃珊珊等人都認為,「性騷擾最重要的證據,當事人的感受最重要」,但蘇認為,在權勢性騷擾的狀況之下,「當事人的感受」這個要件有可議之處,李雅玲的夫婿丁金聰醫師曾涉醫療過失案件導致病人死亡,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應該是涉及很嚴重的醫療過失才會被判有罪,但後來因醫審會的鑑定書,翻案改判處無罪。蘇煥智表示,碰到像陳時中這樣具有權勢的對象牽手、摟肩,李雅玲和丈夫敢講嗎?蘇煥智認為陳時中在選舉最後階段還喝醉酒,行為最該被檢討。(圖/蘇煥智辦公室提供)蘇煥智說,針對醫審會的狀況,蘇煥智指出目前制度設計上醫審會的構成都是專業醫生,在面對醫療糾紛時的審查往往偏向醫師,並且讓病患處於武器不對等的狀況,不但導致許多病患家屬求助無門,很多醫療鑑定連律師和法官都看不懂,只能依照醫療鑑定委員會的結論來宣判,變成行政主導,也會讓衛福部在醫審會掌握一定的權限,所以黃珊珊的看法並不恰當,不應該忽略有權勢性騷擾的疑慮。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昨日為陳時中辯解說,選市長「不是選女婿啊」。但問題是,台北市民能不能接受一位隨時愛喝酒,面對重要任務還不知節制的市長?蘇煥智表示,在選舉進入最後階段,照理陳時中應該要注重自身形象,結果還是酒後失態,這是最應該被檢討的課題。
丁金聰被訴醫療過失 逆轉無罪確定
捲入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聚餐風波的知名的消化外科權威丁金聰,2012年擔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主治醫師時,被檢方起訴為周姓病患進行肝臟腫瘤切除手術後,未將周男送加護病房致死,台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丁男判刑10月,但台灣高等法院依據衛福部醫審會的鑑定報告結果,認為無法證明周男死亡與他有因果關係,逆轉改判無罪,檢方也未上訴,全案確定。本案曾經送交醫審會進行3次鑑定,第1次及第2次結果對丁男不利,不過,2017年間作成的第3次醫審會鑑定結果卻超逆轉,認為病人經施行心肺復甦術,故檢出之心肌酵素酶數值可能因此一按壓心臟動作而較正常值高,鑑定結果對丁男相當有利。這起案件是因檢方起訴指控,丁男在2012年7月13日上午替周男進行手術,術後送回一般病房,當晚周男發生術後出血、呼吸困難與疼痛,之後失去意識休克,經急救後16日凌晨死亡,丁男涉犯過失致死罪。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丁男嚴重偏離醫療常規,逾越合理臨床裁量,違反應注意的義務,情節重大,且周男死亡有因果關係將他判刑10月,丁男不服提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採衛福部的醫審會在2017年的鑑定報告,認為未將周男送加護病房並沒有違合理的醫療專業裁量,且沒有證據證明丁的醫療行為導致周男死亡而有過失的犯行,因此在2019年7月逆轉改判無罪,檢方未上訴,丁男無罪確定。
胎位不正生產卡子宮 嬰兒頭遭醫護扯斷留母體內
巴基斯坦信德省(Sindh)塔帕卡縣(Tharparkar),當地時間19日一位母親在私立醫院(Chachro tehsil)進行生產,醫護人員因缺乏經驗讓嬰兒卡在母親子宮30分鐘,嬰兒在母親子宮內被扯斷頭部,讓其留在母親體內,造成嬰兒死亡也使母親生命陷入危險之中。據外媒《Geo News》報導,信德省衛生局官員表示,這位母親隨後先是被送往米蒂(Mithi)民事醫院救治,後因沒設備可以救治再轉至海得拉巴(Hyderabad)民事醫院,最終把新生兒的其餘部分從母親的子宮取出,並成功挽救了母親的性命。據《VICE》報導,此次生產時嬰兒處於胎位不正的狀態,信德省衛生局官員表示,執行手術的人缺乏經驗,且分娩過程中沒有婦產科醫生在。信德省衛生局局長(DG Health Sindh)朱曼(Juman)博士表示,已經下令對這起嚴重醫療過失進行調查,並且將對涉及醫療過失的人員採取嚴厲行動。
砸15萬隆鼻!辣媽網紅「術中體溫突飆高」搶救不治 夫接噩耗崩潰
俄羅斯一名31歲火辣網紅人妻花了4000英鎊(約新台幣15萬元)接受隆鼻手術,雖然她在術前已接受過許多測試,但手術過程中她疑似對麻藥過敏,突然體溫飆升,經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仍不治身亡,而她的丈夫原本在外地出差,得知妻子過世的消息相當崩潰,立刻趕回處理後事。根據英國《太陽報》報導,31歲的俄羅斯網美瑪莉娜(Marina Lebedeva)因對於自己的鼻子不太滿意,決定花4000英鎊(約新台幣15萬元)前往聖彼得堡的阿蒂博特整形診所接受隆鼻手術,但手術過程中,瑪莉娜疑似對麻藥產生不良反應,體溫突然飆升,整形診所趕緊通報救護車,將她轉往醫院救治,但經搶救仍不治身亡。整形診所主任艾夫雷夫(Alexander Efremov)指出,手術進行之前,瑪莉娜已經接受過多項測試,確認沒問題後才開始進行手術,且負責手術的醫生也相當優秀,「接下來會請法醫相驗,但我可以直言,我們都有按照所有正常的標準進行手術」,因此她認為這次手術意外可能與瑪莉娜的遺傳基因有關。瑪莉娜的丈夫原本正在外地出差,突然接獲妻子的死訊,讓他相當崩潰,他也趕緊結束行程,返回家中處理後事及照顧年幼的孩子。由於此案因涉及醫療過失,目前正在進行調查當中,若被定罪,執刀的整形醫師恐將面臨最高6年的刑期。
動腫瘤切片手術!衰男一醒驚見「下體被閹」秒崩潰 醫院慘賠2.5億
美國一名41歲男子先前被檢查出下體長腫瘤,決定切片檢查;手術開始後,執刀醫師發現腫塊範圍比預想大出許多,已經擴散到生殖器,若沒有清除乾淨,恐怕會繼續增長甚至病變,竟未經同意擅自將患者的陰莖切除。男子醒來後驚覺自己變成太監,氣得提告求償,近日成功獲賠900萬美元(約新台幣2.5億元)。醫學網站「Medscape」報導,41歲男子博查爾(Keith Burchell)2014年間在加州的羅馬琳達大學醫學中心(Loma Linda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進行體檢,結果顯示他的下體附近長出不明腫塊;醫生評估後,建議患者先接受切片手術進行化驗,以便確認該腫瘤是否為惡性,避免病情繼續惡化。沒想到,執刀醫師在手術過程中,赫見患者陰莖上的腫塊範圍,遠比當初預想大上許多,擔心若沒有將其完全清除,未來恐怕會繼續增長,甚至有成為惡性腫瘤的風險,隨即在未經病患本人及家屬的同意下,擅自將整根陰莖切除。博查爾甦醒後,得知自己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遭到「閹割」,當場情緒失控。更令人崩潰的是,事後化驗結果出爐,顯示該腫瘤為良性,儘管醫院進行多次手術企圖補救,博查爾的小弟弟依然無法復原,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加州法院審理後認為,醫院未徵求家屬及病患同意,就私自擴大切除範圍,導致被害人身體殘缺,屬重大醫療過失,判處院方須賠償900萬美元。
銀霞控罹癌遭誤診 台大醫院回應了
資深玉女歌手銀霞,以一首〈蘭花草〉紅遍歌壇,她也是知名影后甄珍的妹妹,她25日透過律師發出聲明,指控台大醫院陳姓醫師2014年6月17日進行手術時,將她的卵巢癌誤診成巧克力囊腫,又在進行腹部內腔割除腫瘤手術時造成血水四溢,未能將腫瘤完整取出,導致她的癌細胞擴散。(圖/本報系資料照片)銀霞在聲明中稱陳醫師違反約定,在手術中未做冷凍切片,無法證明是良性腫瘤又繼續微創手術,涉嫌醫療疏失,直到她回診拆線時才被告知為惡性腫瘤。而她過去5年歷經無數次手術及化療,還要面對癌症隨時都有復發的可能,痛苦及損失無法估計,她希望司法還她公告,並決定透過聲明讓社會大眾知道此事。台大醫院表示,這起案件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都已判無醫療過失,但因目前還在最高法院審理中,故不便針對個案進行說明。以下為銀霞聲明:銀霞今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圖/銀霞提供)銀霞今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圖/銀霞提供)
治療「板機指」卻肌腱斷裂 醫師不察竟當發炎處理
台北市1名王姓男子因左手姆指有板機指問題,去年在北市某骨科診所就診,由石姓醫師進行微創手術鬆解沾黏的肌腱,但王男後術即因手指腫脹,再向診所求醫,而石姓醫師當時診斷認為只是發炎,不料,王男因痛到無法忍受而至北醫掛號才發現,原來是肌腱斷了2.2公分,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認為石姓醫師涉有醫療疏失,今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他起訴。王男控稱,他左手拇指因出現手指屈肌腱狹窄性肌腱鞘炎,即俗稱的板機指,當時石姓醫師拿特殊針具插入他拇指搖晃後,表示鬆開沾黏的肌腱,不久就能活動,但幾天後他拇指就腫脹回診,而石姓醫師也只拿消炎藥給他,他因痛到受不了,再赴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求診,結果醫院以核磁共振檢查,發現他肌腱已經斷了。檢方調查,石姓醫師否認醫療疏失,辯稱若手術時弄斷肌腱,王男應非常疼痛,當場應該會說出來。但檢方認為,石在術後告知王男可自由活動,也沒有約定回診觀察,是王自己回診,石又沒未進一步安排轉診或相關醫療處置,而北醫診斷王男拇指肌腱並非瞬間斷裂,可能與王在不知情狀況下自由活動指頭有關,認定石涉有醫療過失,依法起訴。
女童遇庸醫視力全毀 診所與醫師判賠903萬
台北市1名9歲女童,因近視前往眼科診所求診,在告知配戴角膜塑型片後眼睛不適後,醫師開出類固醇眼藥水讓女童點用,卻未告知有失明風險,更未追蹤眼壓,造成女童長期眼壓過高、青光眼,進而導致左眼失明,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宣判眼科診所和醫師均需擔負責任共賠償903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被害女童父母主張,女童於2013年2月15日因近視到眼科診所求診,但醫師診療後鼓吹他們自費接受「角膜塑型術」,要求購買夜戴型角膜塑型隱形眼鏡,於是女童開始配戴角膜塑型片,但配戴後雙眼不舒服,出現紅腫、癢、痛等症狀,回診時醫師卻囑咐繼續配戴,且持續開出類固醇眼藥水讓女童點用以改善眼睛不適。2年過後,女童於2015年2月,因左眼逐漸看不到,到台大醫院掛急診,經診斷因眼壓長期過高,還有青光眼,造成視神經受損,左眼完全喪失視力,右眼視野僅剩4分之1、視力0.16。北院審理時,被告的眼科診所和醫師均抗辯沒有疏失,還說不能排除是病患未遵照醫囑使用眼藥水。法官認為,藥物仿單上有註明長期使用會導致眼壓升高、青光眼、視神經受損等,依診所處方收據,醫師2年來共開出22次類固醇眼藥水,處方收據卻沒有任何警語或副作用說明,若醫師有告知風險,父母愛女心切,豈有可能任意讓女童長期點眼藥水,認定醫師未盡告知義務。法官指出,女童診所病歷,完全沒有檢測眼壓紀錄,明顯違反醫療常規,認定醫師和診所有醫療過失,判決得應賠償女童803萬多元、女童父母各50萬,合計903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