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
」人妻隨手搜帳號!驚見尪「特殊口味」愣住了 她震驚:把我當一塊肉?
如果感受到另一半怪怪的,通常就會起疑,並且開始調查。一名人妻透露,原本都不會看老公的社群帳號,結果一看才驚覺對方竟有不為人知的癖好、口味,讓她相當震驚。根據外媒《UNILAD》報導,人妻表示,自己本身不是會窺探老公社交媒體的人,然而近日開始使用社群平台Reddit,想說搜尋一下老公的帳號,便輸入老公從高中起的暱稱開始進行搜索,果然真的找到,發現評論都是一些有關色情的內容。人妻透露,自己並不意外有關色情,但細看內容,讓她毛骨悚然,居然是一些類似《人形蜈蚣》的「酷刑春宮」(torture porn)、食人幻想和截肢者的照片;此外,她還發現丈夫有大量厭女的評論,讓她相當震驚,「其他人在同一貼文上的評論,看起來像是他們真誠地相信自己有機會從這些女性那裡得到機會,男人真的這麼想嗎?我想知道有多少是幻想,有多少是妄想。」人妻坦言,自己一直有考慮是否要用「釣魚」的方式來試探老公,但身上有某些難以隱藏的傷疤和紋身,「我並不生他的氣,但這讓我想知道,他是否像對待他看的貼文那樣,把我當作一塊肉。」從那之後,人妻密切關注老公帳號的一舉一動。貼文曝光後,引發討論,有網友回應,曾有類似經驗,和長期同居的男友就是這樣的情況,只是問題有所不同。
警非法搜索毆傷竊嫌致死 監院糾正警政署、屏縣警察局
監察院18日表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員警今年2月因執法過當,將竊嫌毆傷致死,監院通過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另外,有鑑於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監際也函請行政院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林國明、張菊芳調查發現,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警員今年2月16日盤查蔡姓竊嫌時,非法使用警棍將蔡嫌毆傷,其後又違背無令狀搜索之法定程序,將蔡嫌帶至其住所搜索,搜索結束後帶回派出所等侯製作筆錄時,犯嫌昏迷緊急送醫後急救不治。本案警方違法使用警械、未恪遵搜索之法定要件、未落實密錄器攝錄及保存,及於公眾得出入之辦公處所詢問犯罪嫌疑人,故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或移付懲戒。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指出,蔡嫌非現行犯,且無抵抗、脫逃或攻擊員警之情形,依法不得使用強制力。然詹姓警員盤查蔡嫌時,竟以警棍壓制蔡嫌腹部,並敲擊其雙腳脛骨,造成蔡嫌受傷,同行之傅姓及陳姓警員不但未予制止,且三人對蔡嫌反應腳部疼痛需醫治、需人攙扶而無法自行行走等情,均置之不理,迨蔡嫌於等候詢問時昏迷,緊急送醫仍急救不治。屏東縣警局未督導所屬正確使用警械、落實報告及救護等處置,錯失制止及急救之契機,違失情節重大。監委指出,蔡嫌受盤查時遭非法強制力毆傷,其後在員警質問及要求下,被動接受搜索其住所,員警開始搜索後方取出同意書令蔡嫌簽名,違反法定程序。且監察院另案調查發現,近年來警察人員頻繁違反搜索之法定要件,經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高達38件,警政署及屏東縣警局應儘速檢討改善。監委表示,除本案外,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已達「酷刑」之程度,凸顯基層執法人員對於適切履行職權及人權保障的基本認識不足。故督促行政院應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完成立法,並全面檢視各項行政作為,以落實我國人權立國的理念。
國際刑事法院下令逮捕以哈雙方領袖 知名影星髮妻現身指控戰爭罪律師行列
由於以色列與哈瑪斯發生衝突後,雙方在戰事中均做出不少疑似違反戰爭罪的行為,目前有消息指出,國際刑事法院(ICC)首席檢察官於20日以涉犯戰爭最、反人類罪為由,對以色列、哈瑪斯的領導人發出逮捕令。而值得一提的是,美國知名影星喬治克隆尼的髮妻艾莫克隆尼(Amal Clooney),正是推動這次訴訟的主要動力。根據《美聯社》報導指出,ICC首席檢察官卡林汗(Karim Khan)於20日直接點名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國防部長加蘭特(Yoav Gallant),以及點名哈瑪斯3名領導人辛瓦爾(Yehia Sinwar)、德伊夫(Mohammed Deif)與哈尼亞(Ismail Haniyeh),指出這5人都涉犯戰爭最、反人類罪。卡林汗表示,哈瑪斯3名領導人被控策畫、煽動等8項戰爭罪與反人類罪,其中包含滅絕、謀殺、脅持人質、強姦與酷刑。ICC更稱「我們有理由相信,以色列遭脅持的人質一直處於不人道的條件下,甚至有人在關押期間遭到包含強姦在內的性暴力。」而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與國防部長加蘭特則被控涉犯7項戰爭罪與反人類罪,其中包含滅絕、謀殺等罪名。2人也被控以「飢荒」作為武器,讓加薩走廊平民挨餓,故意針對平民採取行動、進行迫害,故意造成平民巨大痛苦。另一則《美聯社》的報導中則提到,美國知名影星喬治克隆尼的髮妻、知名人權律師艾莫克隆尼,正式推動這次戰爭罪指控的人權律師之一。艾莫克隆尼在其夫妻共有的克魯尼正義基金會官網上發出聲明,表示他在4個月前曾接獲ICC的請求,希望他評估以色列與哈瑪斯涉犯戰爭罪、反人類罪的證據,他也因此加入了這個專案的國際法律專家小組,這個小組除了他之外,另外還有2名曾被ICC檢察官任命為專家的特別顧問,另外還有2名成員是海牙刑事法庭的前法官。艾莫克隆尼在聲明中提到「之所以參加這個小組,是因為相信法治和保護平民生命的必要性。保護戰爭中平民的法律已經發展了100多年,無論衝突的原因如何,這些法律適用於世界上每個國家」、「作為一名人權律師,我永遠不會接受一個孩子的生命價值低於另一個孩子,我不接受任何衝突超出法律的範圍,也不接受任何肇事者凌駕於法律之上。因此,我支持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為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暴行受害者帶來正義所採取的這一歷史性步驟。」而在面對ICC的指控,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則回應稱「完全扭曲現實」,更指稱ICC將民主的以色列與進行大屠殺的哈瑪斯相提並論,更認為此舉是非常可恥的反猶太主義。而美國總統拜登也批評ICC,同時再次重申支持以色列擁有抵禦哈瑪斯的權力。而哈瑪斯方面也發出聲明駁斥,表示ICC將受害者(指哈瑪斯)與劊子手(指以色列)相提並論,更表示哈瑪斯擁有足夠的權力來對抗以色列的佔領,包含使用武裝抵抗的權利。但由於以色列也並非是ICC的成員,因此即便ICC為此發出逮捕令,納坦雅胡與加蘭特也不會立即性的面臨到逮捕、起訴的風險,但有可能在往來國際之間會發生問題。
採訪疫情遭判刑4年!陸公民記者刑滿獲釋成謎 外界憂遭「類監禁」
大陸公民記者張展自2020年2月起前往湖北省武漢市,追蹤報導新冠肺炎疫情,遭到當局拘捕並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張展今(13日)服刑期滿,卻傳出包括其母親在內的親友都遭到警告,甚至「被喝茶」,要求他們不要到監獄接張展。另有人權團體擔心,北京當局可能以身體健康為由,將張展送往其他醫療場所進行另類「關押」。據了解,張展曾經從事律師工作,後因參加維權活動並參與修訂律師管理辦法的簽名活動,被註銷律師執業證。反送中運動爆發後,張展大量轉發香港人抗議視頻及資料,並撰文發聲,利用行為藝術等聲援香港,甚至撐著寫有「結束社會主義,共產黨下台」字樣的雨傘在上海遊行,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名刑拘2個月。2020年2月,COVID-19疫情蔓延時,在官方限制記者採訪報導武漢情況的背景下,張展前往武漢做實地疫情採訪,在個人推特、YouTube平台發布了大量關於疫情和民眾生活的影片報導。2020年5月14日,張展在武漢所住賓館被上海警方跨省抓捕,次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羈押於浦東新區看守所至今。同年9月初,知情人士透露,張展在看守所絕食抗議,遭到強制灌食,身體狀況極差;同年12月,辯護律師稱,張展自6月底開始正式絕食,遭到強制插管灌食、上腳鐐、24小時戴約束帶等酷刑。張展會見律師時淚水不停,說「每一天都是煎熬」。律師當時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張展可能「無法活著走出高牆」。CNN報導,張展於今日服刑期滿,至今卻沒有關於她是否已獲釋的消息。英國釋放張展運動的倡議者透露,「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收到任何關於張展已經離開監獄並與家人團聚的消息。我們都還在等待。我知道她的父母和兄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並被嚴厲警告不要接受媒體採訪。朋友的電話也無人接聽。」面對外媒關注張展是否已獲釋,大陸外交部在今日的例行記者會上拒絕證實,發言人僅稱「我不了解相關情況,但我可以告訴你的是,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觸犯法律的人都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同時,中國依法充分保障被告和服刑人員的合法權利」。一直關注張展的維權人士沈艷秋說,「前兩天我跟他媽媽聯繫過,我說,張展母親,5月13號張展要出獄了,你是不是能去接張展嗎?我說,你身體不好,是不是我再陪你一起去?然後她母親跟我說,她不一定能去,這不一定能去就是打引號的,你知道吧!然後可能是當局給她或者發話了,或者施加壓力了,你知道吧,然後我跟張展母親通好電話以後,我就被喝茶了。」另名維權人士王劍虹更悲觀,直言當局可能會以張展身體健康為由,將她送往不知名的醫療場所,以便藉治療為名,行監控隔絕之實,「我們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張展的情況,身體狀況非常的糟糕,然後出獄的時候,當局就直接把她送到類似醫院這樣的地方,把她控制起來」。
這樣還廢死讓犯罪剋星不忍了! 5年來476件殺人案僅判1死刑定讞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2024年4月23日代表法務部,率隊最高檢察署及調辦事檢察官參加憲法法庭召開的死刑辯論,郭永發代表法務部在法庭上答辯指出,近5年來476件殺人確定判決中,僅有1件死刑定讞,顯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嚴謹。曾經承辦前立委羅福助盜墾案、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洩密案,以及理律律師事務所盜領案的郭永發強調,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希望憲法法庭作合憲解釋。郭永發表示,大法官3次解釋合憲解釋,死刑不當然違反生命權保障,生命權受憲法保障但並非絕對,死刑不當然侵犯人性尊嚴,死刑不當然構成酷刑,罪責原則。他舉出日本和南韓判決為例,根據日本最高法院1983年的判決、及南韓憲法法庭2010年的判決結果,都認為死刑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極端情況及犯罪,死刑可以通過死刑的憲法審查。郭永發說,死刑是否違反平等原則要看個案,刑法的死刑可以用兩公約來補充,就是限於情節最嚴重,及日本「永山基準」情節最重大,死刑可以被接受,死刑例 外適用原則;我國的死囚有再審或非常上訴及憲法訴訟救濟,且沒有次數限制,訴訟期間也不能執行死刑,死刑已有特別程序保障。他說,大犯罪結合犯須符合情節最嚴重之罪,例如強制性交殺人及強盜 殺人,且刑法19條也沒有違憲,行為時的責任能力及量刑時刑罰受害性,只是量刑階段。死刑的特別程序保障,最高法院的言詞辯論程序規定,生死辯有強制律師辯論,另外在國民法官法也提高死刑評決數,也有用公正公約補充審判程序保障,死刑有特別程序保障,實務上死刑量刑基準有程序上保障。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法務部忠告大法官們:勿廢除死刑! 恐引發社會動盪、憲法機關對立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將進行死刑大辯論、決定死刑存廢,司法界盛傳以司法院長、兼任大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首的大法官們,可能趁機廢除死刑,引起全台灣8成以上、反對廢除死刑民眾大恐慌。法務部對此與最高檢察署組成因應小組,呼籲憲法法庭勿引發國內社會對立及衝突,並強調民意超過8成反對廢除死刑,應由立法機關形成共識,而非透過司法判決逕行決定,憲法法庭驟然宣告死刑制度違憲,將侵越立法權、逾越權力分立界線。法務部指出,死刑議題在我國具有高度爭議性,在社會尚未有共識情形下,驟然宣告死刑制度違憲,可能引發國內社會對立及衝突,更侵越立法權決定,逾越權力分立界線,憲法法庭應將解釋後果評估納入考量,不應透過憲法判決主導刑事政策之形成,避免引發憲法機關間衝突及國內社會動盪。目前全球尚有許多具影響力的國家,如美國、日本等國未廢除死刑,法務部冀望憲法法庭應審酌我國歷史背景文化與歐盟國家迥然不同,不應將歐洲廢除死刑經驗直接移植至國內。憲法法庭歷次解釋認定死刑制度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因目前憲政秩序、社會法價值未有改變,憲法法庭應維持以往一貫死刑合憲見解,以兼顧人權保障及社會正義。法務部強調,死刑是重大爭議問題,應由代表民意之立法機關形成共識,而非透過司法判決逕行決定目前大多數國家是透過立法或修憲程序廢除死刑,經由憲法法庭直接宣告死刑違憲極為少數,而這些國家解釋死刑違憲也具共通背景,即立法、行政機關間有一致共識或至少無對立立場,如匈牙利、立陶宛、南非等釋憲前後,立法、行政機關對於廢除死刑已有相當程度共識,反觀我國立法、行政機關尚未形成共識,民意有超過八成反對廢除死刑,不應透過違憲審查方式廢除死刑。法務部研究指出,死刑制度在司法院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等歷次憲法解釋,大法官已數次宣告合憲,死刑制度已長期為我國憲政秩序所肯認,有鑑於目前憲政秩序、社會法價值未有改變,多數民意仍反對廢除死刑,時空環境並無變遷,憲法法庭應維持向來死刑合憲之見解。法務部認為,生命權固為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但並非不得以法律干預之,就生命權的干預,一般認為憲法第23條之「限制」包括「剝奪」在內,而依法律允許剝奪生命之情況,並不當然違反人性尊嚴。死刑制度屬於最後不得已之手段,亦非以殘忍、不合人道的方式執行,並非酷刑。
幻藍小熊赴韓魔鬼訓練崩潰 喪失信心最怕聽到這句話
女團「幻藍小熊」開春揮軍赴韓國展開為期半年的練習生之旅,所屬的「天空娛樂」更為這趟出道特訓斥資上億,請來曾待過韓國四大娛樂公司HYBE、JYP、 YG、 SM旗下名師組成「出道培訓班」,專門為女孩們訓練;其中被女孩們視為「練習生酷刑」之一便是基礎功「拉筋」,團員中包括容容、采甄、許媛媛都因為筋太硬而飽受「酷刑」之苦,每每肢體延展到不成人形之時都放聲大叫、操到腿軟,甚至痛到爆哭!對於「體態」及「體重」要求甚高的老師祭出的第一關,就是「體重要比前一天瘦」,讓女孩們一早就量體重,只要自己體重持平或是比前一天胖,就要她們跳繩跳到比昨天瘦為止;這讓正值發育期的女孩們不僅嚴格忌口飲控,更把跳繩當成「早課」,每天一進公司就是跳繩,而且一跳就是兩小時起跳成家常便飯,讓每個團員一個多月下來平均體重都瘦了五公斤,XXIN更一口氣瘦了8公斤,其中團員毓跟采甄更苦中作樂還從中研究跳繩新技能,更發現自己身高變高一公分,她們笑說:「如果有跳繩比賽,我們應該可以去選代表隊了!」幻藍小熊推出歌曲〈1000次也不夠的想念〉送給粉絲跟家人。(圖/天空娛樂提供)除了基礎功課程外,團員們每天一早七點到公司就是展開長達八小時的課程,包括體能課、舞蹈課、唱歌課、韓文課樣樣來,外加自主訓練時間,每周六天「早7晚12」、長達15個小時的魔鬼集訓,初次接受韓式震撼教育的她們來說,無非是意志力極限挑戰,加上老師們採取「做不好就開罵」的訓練模式,更成了身心靈一大考驗,一個月下來不但讓各個團員自信心幾乎喪失,更常因此逼哭眼淚;團員許媛媛道出全體心聲:「最害怕聽到『妳想回家嗎』這句話!雖然大家都擔心沒做好壓力超大,但因為這次自己選擇的道路,有很多人沒有我們這麼幸運,所以這都無法打擊我們,我們會更努力撐下去!」值得一提的是,每位團員都操成「傷兵」,不是感冒發燒,不然就是操到腿軟沒力氣,其中團員中的「王牌」XXIN因為練舞關係導致椎間盤突出舊傷復發,加上雙腳跳舞施力點錯誤而讓肌腱受傷,前陣子還緊急返台就醫外加做復健;心繫團員及訓練的她還因此而哭,「受傷期間無法和團員們一起上課只能旁聽,每次看著大家跳舞時,都會問自己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像以前那樣跳舞?什麼時候才能跟上大家的進度。想一想就會眼眶紅,很希望自己趕緊復原能夠和大家一起努力!」幻藍小熊也推出歌曲〈1000次也不夠的想念〉送給粉絲跟家人,提及歌名靈感,團員創作組成員許媛媛、XXIN、BIDO三人在聊天時聊到:「討論來韓國一個月,想念台灣幾次了呢?」許媛媛脫口而出一句:「大概有1000次吧!」沒想到被大家吐槽:「1000次也不夠吧!」讓這首歌的原始概念因此而生。
菲警搗破大型詐騙中心!驚見「3台人淪豬仔」近900人順利獲救
先前曾轟動全台的柬埔寨、緬甸詐騙園區,當時有多達上百名台人被人蛇集團拐騙至海外,脅迫從事網路電信詐騙等非法工作,如今菲律賓警方又在當地破獲詐騙集團,驚見「員工」竟高達近900人,其中還包含3名台人,且護照通通被沒收。綜合外媒報導,菲律賓警方接獲一名30多歲的越南男子舉報,稱自己剛從人蛇集團手中逃出,且被逼迫從事愛情詐騙、電信詐騙、虛擬貨幣詐騙等非法活動,他透露由於受害者的護照都被犯罪組織扣押,因此受制於人無法離開。警方根據線報展開追查,於周四(14日)搗破位於首都馬尼拉(Manila)的一處大型詐騙中心,救出432名中國人、371名菲律賓人、57名越南人、8名馬來西亞人、3名台灣人、2名印尼人及2名盧安達人,多達875人淪為「豬仔」遭到人口販賣,現場也起獲3支霰彈槍、2支左輪手槍、1支手槍與42發子彈。菲律賓總統府反有組織犯罪委員會(Presidential Anti-Organized Crime Commission,PAOCC)發言人卡西歐(Winston Casio)表示,該名越南籍舉報男子在今年1月抵達菲律賓,他被詐團告知擔任廚師一職,不過他很快便意識到,自己被誘騙成了受害者,且男子身上還有遭到酷刑折磨的痕跡。事實上,警方去年5月才在馬尼拉北部克拉克經濟特區(Clark Special Economic Zone)救出逾千名受害人,其中包含2名台灣人,他們同樣被沒收護照,並強迫從事線上詐騙,近年來菲律賓「殺豬騙局」越發猖獗。
剴剴之死/施虐劉女改名原因曝「疑為躲債」 前保母誇男童聽話沒錢也願帶
新北市1歲男童剴剴(化名)疑遭劉姓保母姐妹虐死,有網友起底查出劉姓保母在臉書的姓是Shen(沈),認為她有改過姓名,死者家屬友人13日證實劉女本姓沈,疑為了躲債才改名,不料搖身成為冷血惡魔,進而殘害1條無辜小生命。兒福聯盟12日召開記者會,就孩童被保母虐死案,董事長林志嘉率領同仁,向社會大眾道歉。(圖/黃鵬杰攝)有網友查出劉姓保母在臉書的姓是Shen(沈),認為她有改過姓名,對此,剴剴家屬友人林祐生證實劉女確曾改姓名,側面了解她是因欠錢躲債,連名字都改了,諷刺她「壞事做太多不敢用本名」,另外,林祐生也質疑招魂當天,在劉家發現釣竿、陸戰隊的帽子,回想他看過剴剴被綁的照片,手法專業殘酷,讓他不寒而慄,難以相信幼教老師出身的保母可以辦到。林祐生還表示,他曾想收養剴剴,但因為沒有婚姻及親屬關係碰壁,去年8月時剴剴確定出養時,周姓前保母當時表示,出養前都能照顧剴剴,但社工卻說必須由兒福機構轉介,也沒辦法申請每日1000元的補助,周當時說不需要補助,對方卻強調一定要由他們轉介,周才無奈送出剴剴。如今小孩不幸喪生,他們只想追求真相,讓「全部凶手」繩之以法,如果只有劉姓姊妹涉案,同住的家人為何毫不知情?他也拜託陳姓社工,「承認錯誤家屬不會怪你,但告訴我真相是什麼」,林祐生強調,他是針對兒福聯盟、社工的疏失提出質疑,沒要責難其他單位,但期盼公部門能協助還原真相,有些民代轉述的家屬友人說法,與事實有出入。另據《自由時報》指出,外傳劉姓保母是嫌棄剴剴家中環境不好,是看在「孫中山」(新台幣)的份上才勉為其難照顧,最後是嫌小孩吵而動手,不過,據社工人士說法,兒福盟委託照顧24小時費用1天1千元,一個月就有3萬元;以台北市日托行情1個月1萬8千元、全天2萬6千元來看,劉姓保母應該知足,至於為何會疑似餵食餿水、拔指甲以及燒下體等酷刑對待男童,驗屍時還發現男童傷痕累累,牙齒也斷4顆,仍有待檢警深入了解。CTWANT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兒虐家暴事件請通報保護專線113!家暴求助專線:113 (兒虐家暴案件(如:殺/傷子女);性侵、性騷擾亦可撥打。)緊急醫療救護專線:119
剴剴之死/1歲童被折成U形「塞進水桶」 保母姊妹炫耀:他活力很強跑出來
北市一名不到2歲男童去年由兒福聯盟轉介,交給一對劉姓保母姊妹照顧,這3個月卻遭到凌虐,最後不幸休克過世。醫院發現男童全身都是傷,通報家暴後,檢方查獲保母手機,發現2姊妹還在LINE炫耀施虐過程,相當冷血,將2人聲押獲准。親友在臉書痛訴,男童被保母打到嚴重變形骨折,被反綁雙手變成「木乃伊」丟在嬰兒床上,完全無法翻身,還吃保母沒吃完的廚餘和燒焦的食物,若是不聽話沒吃完,就會遭到毆打或罰站,假如站不穩又會被揍。不只如此,男童還被打到斷4顆牙齒,就連指甲都被拔光,保母卻辯稱是小孩自己撞牆和咬傷。 更可惡的是,保母姊妹還在透過LINE互相炫耀施虐過程,像是曾把男童折成U字形、用布條捆住後塞進家用水桶,「沒想到他活力很強跑出來了,我把他塞回去水桶」等字眼,難以想像男童遭受多麼慘無人道的酷刑。保母姊妹在LINE上分享施虐過程。(示意圖/翻攝自pexels)針對此案,兒福聯盟社工聲稱訪視3次沒被凌虐,但男童親友打臉,指社工回報的照片,有許多並非實際探訪所拍,「其中包含我們帶小孩去兒福聯盟確認狀態拍的照片,卻被拿來當作訪視回報照片」。親友指控,社工持有專業度,不應該看不出小孩的明顯變化,「眼神呆滯、消瘦、恐懼、無辜求助感等,小孩坐搖搖馬開心的態度沒了、頭髮明顯凸了,接著再剃掉頭髮、溜滑梯照看起來就是交代照」,質疑社工是否真的有實際訪視。《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楊晨熙吃28顆水餃送急診 為甩肉吃貓罐頭
過年剛過,許多人免不了放縱大吃大喝,TVBS《女人我最大》日前邀請潘慧如、楊晨熙、李佳豫、盧學叡以及夏宇童,分享特別的過年甩肉計畫,並由蔣偉文、李佑群老師及蘇宗柏醫師擔任專家解說,像是「231瘦身法」、「密醫針灸」等偏門方法,都讓現場來賓聽了大開眼界。潘慧如首先分享,過年時聚會美食多,像她自己對於蛋糕甜食、高糖分水果皆不忌口,自爆甚至三餐、宵夜都愛吃珍珠丸子,使她在過年短短兩周,就急遽增胖三公斤,加上作息不正常,導致她排便又不順,身體「有進不出」,最後則靠著黃金益生菌輔助消化,才讓身體恢復到過年前的體態,潘慧如也以自身的慘痛經驗提醒大家,需攝取幫助消化的好物,避免身體吃不消。過年常與親戚見面吃飯的楊晨熙則透露,曾經聚餐時一口氣吃掉28顆水餃,結果飽到太難受,直接送急診,荒謬程度連醫生聽了都想笑;此外她還回憶,先前為了減肥不擇手段,竟吃無鈉含量的貓罐頭拌飯,還使用體雕加強按摩,當她秀出全身瘀血照,慘狀也讓主持人藍心湄害怕直呼「這根本就是『酷刑』!」潘慧如過年不忌口,竟短短2周胖3公斤。(圖/TVBS提供)
不滿台灣引渡詐嫌 汪文斌要波蘭「慎重處理涉台問題」
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8日主持例行記者會。法新社提問,台灣昨天宣布,從波蘭成功引渡一名因涉嫌欺詐大陸民眾遭通緝的男子回台,中方有無向波蘭提出抗議?汪文斌回應,已敦促波方慎重妥善處理涉台問題。汪文斌表示,台灣劉姓居民涉嫌對大陸民眾電信詐騙犯罪,中方依法向波蘭提出了引渡請求,旨在打擊犯罪和保護被害人合法權益,完全合理合法。中方高度重視保護和促進人權,一貫堅決反對酷刑,並在司法領域人權保障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是,歐洲人權法院所作判決和駁回波蘭上訴聲請之舉,有悖事實、有違公正、顯失公平,相關判決毫無事實根據,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汪文斌指出,加強執法司法合作、合作打擊跨國犯罪符合國際社會共同利益。中國此前已與許多國家成功開展包括引渡在內的執法司法合作。將繼續與國際社會一道合作打擊各類跨國犯罪,促進人員和經貿等領域往來。汪文斌強調,「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敦促波方恪守一個中國原則,慎重妥善處理涉台問題,維護中波關係發展大局。」據悉,電信詐團劉姓台籍嫌犯,2017年在波蘭落網,中國大陸請求引渡,遭歐洲人權法院以大陸受審不人道為由,判決不予引渡,台灣自去年起向波蘭請求引渡,歷經波蘭司法單位9個月審查,終於在上月將劉嫌引渡返台,解送台中地檢署歸案,雖檢察官聲押失敗,但已對劉嫌實施電子腳鐐等科技設備監控防逃。本案已創下自外國引渡外逃犯嫌返台首例。
首位「窒息死囚」掙扎10分鐘才死亡 親友嗆如恐怖秀…受害者兒讚伸張正義
美國阿拉巴馬州25日晚間執行人類首次「氮氣死刑」,結果卻令獄方、氮氣窒息支持者大感意外。據傳死囚史密斯(Kenneth Smith)服刑時掙扎長達10分鐘才斷氣,有見證者透露,史密斯在過程中猛烈掙扎及抽搐,直言氮氣死刑太可怕。據《每日郵報》報導,58歲史密斯在1988年因僱傭謀殺罪遭阿州法官判決死刑,但他2022年接受毒劑注射處刑時,卻因執行官花費4小時仍找不到靜脈,導致行刑因超時中止。這事件除引發各界討論,更激起該州司法界有關「死刑方式」激辯。死囚史密斯。(圖/達志/美聯社)阿拉巴馬最高法院最終以6比3的法官投票,決定由史密斯接受人類首次氮氣窒息法死刑。州檢察總長馬歇爾(Steve Marshall)曾表示,這項前所未見的處決方式,或許是有史以來最人道方法;法院文件也認為史密斯的下場相對他殺害的受害者好上許多。然而,唯5名現場觀看處刑的史密斯精神導師胡德(Jeff Hood),刑後怒斥氮氣死刑是他見過最糟糕的方式。州檢察總長馬歇爾曾宣稱氮氣死刑可能是有史以來最人道的極刑。(圖/達志/美聯社)胡德表示,史密斯吸入類似消防面罩裡的氮氣不久就開始抽搐,輪床也因為他身體不斷跳動而搖晃。胡德也觀察到獄警對行刑超出預期的反應,1名女州官員跳起踢踏舞只會緩解緊張感。他指出,史密斯可能呼吸長達10分鐘才死去,「阿拉巴馬州今晚出現令人難信置信的邪惡酷刑。這是場恐怖秀。我曾見證5次處決,但經過這次,我覺得每天注射毒劑都比氮氣好」。另有報導指出,史密斯掙扎時一度嘔吐,但行刑官確認後仍繼續處刑。史密斯疑似掙扎10分鐘才死亡。(圖/達志/美聯社)不過,遭史密斯殺害的受害者兒子,在觀看後表示,「我們很高興這一切結束了。我母親在35年後的今晚獲得了正義」。史密斯當晚7點53到8點15分受刑,到8點25分被宣布死亡的32分鐘,除引發見證人也掀起外界不同反應,就連專家也陷入分裂,有醫師在行刑前警告氮氣死刑會帶來極大痛苦,安樂死專家則駁斥並推測是面罩不合臉,才造成這結果。
全球首例 !阿拉巴馬州「氮氣死刑」引爭議 專家:恐造成囚犯痛苦死去
美國阿拉巴馬州宣布,在台灣時間25日下午2點鐘開始, 對一名58歲的死刑犯接受「氮氣窒息法」(Nitrogen Hypoxia)處決,成為美國、也是全球史上首位以此方式伏法的死囚。不過專家指出,這種全新處刑方式,囚犯會因為氧氣被氮氣剝奪,使其窒息死亡,認為這種方式備受爭議。58歲的死囚史密斯接受「氮氣窒息法」處決。。(圖/達志/美聯社)根據《路透社》等外媒報導,58歲的死囚史密斯(Kenneth Smith)已於美國時間24日晚上8點25分,台灣時間25日下午接受「氮氣窒息法」處決,史密斯被判死刑原因,是他在1988年殺害伊莉莎白希內特(Elizabeth Sennett),這名婦人被發現在在家中身中多刀死亡,警方調查後發現死者丈夫以1千美金買凶殺人,史密斯是其中一名殺手;他在1996年被判處死刑,不過2022年執行失敗後,阿拉巴馬州重新審閱程序,成為全美首位以氮氣處決的死刑犯。報導稱,這起全球首例以「氮氣缺氧」讓死囚伏法的處決方式,執行前引發各界爭議史密斯在獄中的輔導牧師和律師團隊不斷為他請命,並以多次處決違反美國憲法第8修正案「禁止殘忍和不尋常的懲罰方式」請求暫緩,案件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天被美國最高法院駁回。所謂的氮氣處決,就是在犯人臉部綁上密閉面罩並灌輸氮氣,據阿拉巴馬州官方指出,這種處決方式約為15分鐘,犯人在幾秒內就會失去意識,幾分鐘內就會缺氧死亡,不過專家對於這樣的說法抱持懷疑態度,根據埃默里大學醫學院麻醉師兼麻醉學副教授席佛特(Joel Zivot) 認為,若死囚的面罩不合適,恐造成氮氣外漏,造成執行死刑時間拖更久,等同讓死囚遭受殘忍、不人道的待遇。美國過去執行死刑方式多以藥物注射方式,但過去就曾因為藥物短缺,官方拿未經測試的藥物混合使用,引發注射失敗的情況,據統計,美國統計從2018年以來,全美共發生3起死刑注射失敗事件,2014年在奧克拉荷馬州,甚至造成一名死刑犯痛苦掙扎20分鐘後才死亡,而美國在2023年共執行24件死刑,皆採取藥物注射方式。針對史密斯這次使用「氮氣窒息法」處決,聯合國一組人權官員就指出,氮氣處決將「導致痛苦且羞辱性的死亡」,這可能會違反美國加入的一項禁止酷刑與不人道刑罰的國際條約,而阿拉巴馬州在呈交法庭文件則指出,史密斯所面臨的死刑方式,遠比他30多年前對所殺害女子的遭遇好得多了,雖然使用氮氣處決引發爭議,但對被害人家屬,他們終於看見司法伸張正義的一刻。58歲的死囚史密斯接受「氮氣窒息法」處決。(圖/翻攝自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