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
」 酒駕 累犯 高雄 酒駕累犯 台北市連續酒駕累犯竟獲「免刑」 中度失智症成法官判決關鍵
彰化縣1名陳姓男子,曾有2次酒駕紀錄,2023年2月剛服刑完畢,卻在2024年5月再度酒後駕車並自摔,酒測值高達1.08毫克,屬於酒駕累犯,依照規定本應面臨更重的刑罰,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該男子因罹患中度失智症,經法醫鑑定後,彰化地方法院依法判決免除其刑罰,成為連續酒駕犯獲判免刑的罕見案例。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本次酒駕自摔後,因記憶力衰退,家人將其送醫檢查,結果確定他罹患中度失智症,造成其認知能力與記憶力嚴重受損,法院認為,失智症使得陳男無法理解刑罰帶來的後果,且回復的可能性極低,根本無法透過刑罰預防再犯,法官指出,強行施刑只會增加家屬的照護負擔,並未能達到懲罰的效果,最終裁定對其免刑。雖然酒駕已造成公共危險,但法官考量到該男子的健康狀況及家庭經濟困難,認為對其施刑的效果有限,並已將其送至安養中心照顧,並對其施以監護宣告。警方表示,儘管失智症患者的刑事責任可依醫療判定有所調整,但社會大眾應該更加重視酒駕的危險性,並倡導更有效的預防措施。◎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再公開27名酒駕、毒駕累犯正面照 他5次被逮、這3人挨罰36萬
酒駕肇事案件常常造成數個家庭的悲傷,也是害人又害己的行為,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6)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總計27人上榜,包括酒駕累犯5次1名、酒駕累犯4次1名,以及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其中有3人被處罰鍰36萬元(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裁決所指出,本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共有酒駕累犯2次15名,酒駕累犯3次4名,酒駕累犯4次1名,酒駕累犯5次1名,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合計27人,台北市累計已公布1331人次(1255名)。其中,名單裡罰鍰最高者為鄭凱木、賴大鵬及孫國哲3人,均因第2次酒駕拒測挨罰36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而鄭凱木、賴大鵬因罰鍰未繳納已分別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及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裁決所透露,本次公告名單中有15件已結案,餘12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208萬元;酒駕累犯移送金額累計達4177萬8246元。裁決所也提醒,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民眾請勿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此外,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北市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仍舊罰不怕!酒駕致死判太輕 難以遏止犯罪
近年酒駕頻傳,造成不少家庭破碎,依據法務部統計,近5年全國檢察官偵結的20多萬名酒駕犯中,累犯有3.6萬人,法院判決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平均刑度為18.3個月;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平均刑度為37.8個月。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量刑刑度連法定刑一半都不到,刑度過輕,恐怕難以遏止酒駕犯罪。據統計,近5年全國地檢署酒駕案件偵查終結有犯罪嫌疑者逾20萬人,其中酒駕初犯者18萬6392人,占83.3%,2犯者2萬7711人,占12.4%,3犯以上者9560人,占4.3%,可見酒駕累犯問題嚴重。此外,全國地檢署執行科統計,近5年酒駕案件短期自由刑得易科罰金人數計18萬9669人,其中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占7成3,聲請易服社會勞動1萬9185人,占1成。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8570人,不准比率為6.2%,呈上升趨勢,自2019年2.7%上升至2023年14.0%,為近5年最高,原因是檢察官對於判決有罪確定者從嚴審核,對於酒駕累犯或情節嚴重者不准易科罰金所致。近5年執行酒駕案件經法院裁判確定有罪20萬4867人,其中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者占95.9%,平均刑度為3.6個月;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以判處1年以上至2年未滿占61.4%較多,平均刑度為18.3個月,只有4人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以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多,占45%,平均刑度37.8個月,只有145人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據現行《刑法》第185之3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酒精濃度達0.25mg/L」以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10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對酒駕案量刑偏輕,刑度大多未達法定本刑一半,恐給予酒駕者僥倖心理,難以遏止酒駕犯罪。(開車不喝酒 酒後不開車)
台中男酒駕累犯再遭重判!第7次酒後騎車被捕 法官判刑6個月
台中市一名中年男子阿黑(化名),因為長期酒駕的習慣,近日在酒後騎車的過程中再度被警方查獲,成為第7次酒駕的累犯,法院最終對其做出有期徒刑6個月的判決,並科罰金3萬元。根據判決書,阿黑的酒駕紀錄可追溯至多次,過去已經累積6次酒駕的前科,最近的一次是在2020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雖然在2021年以易科罰金的方式完成刑責,但阿黑似乎並未因此吸取教訓,仍然我行我素。2024年7月,阿黑在檳榔攤喝幾瓶啤酒後,決定騎車載著1名友人回家,因為友人沒有戴安全帽,2人在路上被警方攔查,警員在檢查過程中聞到阿黑身上的濃烈酒味,於是隨即進行酒測,結果顯示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34毫克,遠超過法定標準。法官在審理此案時強調,酒駕行為對自身及他人均構成極大的安全隱患,阿黑明知酒後駕駛的危險性,卻依然選擇忽視,這種輕率的行為讓法院對其懲處的決心更加堅定,儘管阿黑在庭上承認犯行,且態度尚可,但因為是累犯,法院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做出嚴厲的判決。根據判決結果,阿黑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以3萬元的罰金,根據法律規定,阿黑若選擇將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則需支付18萬元的罰金;若選擇在監獄服刑,則有可能在30日內以勞役的方式服刑。
酒精未全消!台中男子酒駕累犯駕照註銷仍上路 慘吞10萬元罰單
台中市方姓男子1日早上在工地飲用幾罐啤酒,經過約9小時後,自認酒精已經代謝完全,於是放心騎機車回家,然而,當天傍晚,騎車途中因搖晃且安全帽鬆垮被警方攔下,未料,當員警接近時立刻聞到酒味,經酒測後雖未達《公共危險罪》的標準,卻依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被開罰並扣車,由於這是他10年內第2次酒駕,加上他的駕照已經被註銷,最終面臨超過10萬元的罰款。當天傍晚,台中市第五分局北屯區的員警在松竹路與環中東路口進行交通疏導,發現57歲的方男騎機車沿環中東路方向行駛時,車輛顯得搖搖晃晃且安全帽帶鬆垮,便立即將其攔下,方男的安全帽在行駛過程中甚至脫落,這不僅造成自己的生命危險,也威脅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員警上前檢查時立刻聞到方男身上飄出的酒味,且其面色潮紅,經過呼氣檢測,酒精濃度測出為0.17毫克,方男一臉不敢置信地表示,早上8點多在工地喝幾罐啤酒,沒想到經過這麼長時間後,仍然檢測出酒精反應。警方查明,方男在過去10年內已經有過一次酒駕記錄,因此這次的酒駕行為屬於累犯,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方男將面臨9萬元的罰款,由於方男的駕照早在多年前已經因酒駕被註銷,加上此次的酒駕違法,還需額外支付罰款,總金額超過10萬元。警方提醒駕駛人,酒精的代謝速度因人而異,絕不可心存僥倖,認為飲酒不多或酒精已經消退就上路,這樣的行為不僅危害自身,也威脅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20歲男酒駕又被抓…急Call阿嬤求救 嬤竟教「這奧步」害慘愛孫
台中市日前發生一起交通違規案件,一名20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惠中路三段、向學路口時,遭到警方攔下盤查,員警一上前便聞到濃濃酒味,要求駕駛人實施酒測,下秒林男卻苦苦哀求員警「當作沒發生」,原來林男是酒駕累犯,他擔心若這次再被抓恐將吃牢飯。眼見警方執意公事公辦,林男情急之下打給阿嬤求救,怎料阿嬤竟教「這奧步」害慘愛孫。該起事件發生於12日清晨5時許,當時20歲的林男與女性友人在夜店結束狂歡後,因擔心車輛違停會被開單,於是打算將車移至停車格內,沒想到才剛開上路不久,就遭警方逮獲違規酒駕。林男被抓包後,不停懇求員警當作沒看到,就連一旁的女性友人也向員警撒嬌,甜喊「哥哥」幫忙求情,被員警拒絕後,林男當場要求打電話給阿嬤,沒想到阿嬤竟要林男「拒測」躲牢獄之災。乖乖聽從阿嬤建議的林男,最後也被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重罰18萬元,吊銷駕照、移置保管車輛,並強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裁決所公布酒駕累犯名單!30人姓名照片全曝光 有人拒測3次挨罰54萬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酒駕累犯2次24名、酒駕累犯3次3名、毒駕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3次1名,合計30名;台北市累計已公布1175人次(1117名)。根據裁決所公告,酒駕累犯2次一共有24名,包括林凱慶(萬板大橋,酒測值0.34)、陳嘉賓(港東街,酒測值0.27)、鄭景宇(汀洲路四段,酒測值0.60)、甯邵偉(通北街,酒測值0.31)、王啓發(福林路,酒測值0.38)、王沛媛(重慶南路三段,酒測值0.78)、鍾秉燊(辛亥路六段,酒測值0.31)、蔡英信(寧波西街,酒測值0.18)、湯曜安(內湖路一段,酒測值0.36)、柯水金(木柵路四段,酒測值0.25)、邱詠輝(延平北路六段,酒測值0.94)、黃雅琳(長春路,酒測值0.29)、陳學霖(福和橋,酒測值0.30)、劉柏緯(民權西路,酒測值0.92)、吳浩瑋(南京西路,酒測值0.23)、徐家富(市民大道二段,酒測值0.46)、苗元康(民權西路,酒測值0.25)、陳春芳(重慶北路三段,酒測值0.30)、林榮山(南京東路六段,酒測值0.18)、黃柏畯(興隆路一段,酒測值0.59)、鄭揚勲(大安路一段,酒測值0.32)、楊俊傑(重慶北路四段,酒測值0.30)、王昱翰(建國北路二段,酒測值0.67)、黃榮華(中山北路四段,酒測值0.32)。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至於酒駕累犯3次則有3名,為李義雄(中山北路一段,酒測值1.05)、莊宏益(新生北路一段,酒測值0.51)、張堯博(忠孝東路四段,酒測值0.69)。另有毒駕累犯2次1名的林世南(安泰街),酒駕拒測累犯2次的鄭義洲(廷平北路二段),以及酒駕拒測累犯3次的林冠宇(松仁路)。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裁決所指出,本次酒駕累犯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林冠宇,因第3次酒駕拒測處罰鍰54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罰鍰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其汽、機車駕照業已註銷在案,而本次公告名單中27件已結案,餘3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75萬元。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112年7月至113年6月累計扣牌2795件,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震撼教育「靈堂上課」!遏止酒駕行為 殯儀館內辦道安講習
台東去年酒駕肇事傷亡案近200件,造成14人死亡,酒駕公共危險罪更連續5年高居台東地檢署偵查起訴案件第一名。為遏止酒駕行為,台東監理站18日首次在台東市立殯儀館舉辦酒駕道安講習,共20多位學員在靈堂上課,實際感受面對痛失親人的痛苦。有人覺得震撼,沒想到酒駕後果竟會影響整個家庭,監理站及交通隊則期盼能讓學員將心比心,不再酒駕。台東地檢署近年偵查起訴案前十名罪名統計,公共危險罪自2019年起連續5年蟬聯第一,且多數為酒駕,更連帶造成台東監獄收容人中,酒駕犯占比高達1/4。台東監理站長洪美芳說,根據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統計,去年酒駕肇事致傷亡人數共1萬334人,顯示酒駕致人傷亡情形依然嚴重。台東監理站安排在靈堂舉辦酒駕道安講習,除讓酒駕違規行為人感受冰冷嚴肅的氣氛,也能深刻感受生命可貴和失去家人的痛苦,降低再犯可能性。參與講習的吳姓學員說,原以為只是車輛和牌照會被吊走甚至罰錢,沒想到後果竟會影響整個家庭那麼嚴重。另有林姓學員認為,透過講習了解酒駕不可取,但到靈堂受訓似「有點超過」。台東市殯葬管理所長黃樹勳指出,眾人帶領到訓學員宣誓「拒絕酒駕,從我做起」,接續由創世基金會人員進行生命教育宣導,了解植物人的各項家庭社會成本,讓學員自我省思。最後由殯葬管理所人員將學員帶往入殮室、停柩間、解剖室、撿骨室等,親眼見證死亡的最後旅程,了解酒駕所造成的家庭悲劇及社會責任,學習珍惜他人與自己生命,進而杜絕酒後開車行為。台北市殯葬處副處長陳智豪指出,殯葬處與台北市區監理所合作,自2020年起,將酒駕講習再犯班實地教育課程,移師至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舉辦「酒駕零容忍」講習課,迄2023年共辦理5場,今年迄今尚未辦理過。陳智豪說,主要由講師上生命教育課程,也會由殯葬處帶看殯儀館設施及其他不涉及隱私場所。課堂上會懸掛輓聯、擺設金童玉女及棺木等,布置成告別式會場,讓酒駕累犯近距離感受臨場氛圍,體驗受害家屬失去至親的痛苦,重新審思生命價值,進而學會尊重生命。有酒駕累犯上過課後坦言,經過震撼教育課程後,不敢再酒駕了。
高雄男遇攔檢狂打悲情牌 酒測值0.56「2度酒駕」當場GG
高雄1名40歲蔡姓男子27日凌晨2點,酒駕行經華泰路段上驟停不前,遭到員警注意並攔查臨檢,蔡男渾身酒氣,經酒測蔡男的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56毫克,後續警方調查時竟發現蔡男是累犯,去年才因酒駕遭到法辦,警方隨即將他當場逮捕移送法辦。據了解,蔡男當時與好友結束聚餐,因貪圖方便直接駕車返家,行經鼓山區華泰路途中,因車輛故障而驟停路中,恰巧遇到員警臨檢慘遭揭發,警方調查時發現,蔡男去年1月初酒駕在三民區才遭移送法辦,家人再三告誡他不可再犯後,本以為他記起慘痛教訓,未料時隔一年竟2度酒駕上路。警方說明,上前盤查蔡男車輛時,車上瀰漫著濃厚酒味,他更在聽聞警方要酒測後,驚慌失措謊稱稍早已叫代駕,並出示手機供員警查看,未料警方一看訊息當場戳破蔡男謊言,蔡男見事跡敗露,轉而求情員警高抬貴手,更提及曾有酒駕的悲慘經驗,稱「一次的痛就夠了!」,見警方不為所動,無奈只好配合酒測。警方表示,蔡男經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達每公升0.56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員警當場將他逮捕送辦,且蔡男駕駛的轎車是友人的,警方當場將車輛卸牌並移置保管,也因他是酒駕累犯,將面臨加重的懲處。
酒駕10次不悔改!台南男直呼「不喝酒就怪怪的」 累犯名單中竟無名
台南市永康警分局員警,於28日晚間9點在永康區永大路三段執行巡邏任務時,偶然間發現1名45歲的鄭姓男子,騎機車行車不穩,攔截檢查後酒測值竟高達0.63毫克,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令人震驚的是,警方與鄭男交涉中發現,這已經是其第10次因為酒駕被逮捕。據悉,鄭男已是10次酒駕的「累犯」,其酒駕之路始於2009年,2023年10月才剛剛出獄,未料鄭男竟毫無收斂之意,28日晚間又再度犯案,酒測值高達0.63毫克,被當場逮捕,鄭男自己也對警方坦承,雖然知道酒駕不對,但如果不喝酒又感覺渾身不對勁。據警方了解,鄭男的生活狀況也並不樂觀,此前曾因車禍受傷,現今靠政府的殘障補助維持生計,沒有固定工作,只能偶爾打零工,妻子已離世,膝下還有4個子女。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公布34批酒駕累犯名單,鄭男竟然「榜上無名」,交通局解釋,鄭男僅於2024年發生1起酒駕事件,過去其餘紀錄皆在法律修訂前發生,事後將待行政處分確定後再公布其姓名與違規事實。法庭判決資料顯示,法官曾因考量鄭男喪偶、身障以及有未成年子女的因素,對其判決給予輕度處罰,但並沒有改善其酒駕行為,面對這樣的情況,社會與法律終究不能再袖手旁觀,必須採取更為嚴厲的措施,以確保公共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高雄6旬老翁酒測再度爆表 5次移送記錄累積高達「54萬」罰款
高雄62歲李姓男子再次成為酒駕界的「常客」,8日晚間被岡山分局員警逮捕時,酒測結果再度驚人地超過標準值,去年同月同日也有過拒測的紀錄,實在是驚人到令人咋舌,而令人嘆為觀止的是,李男近10年來已有5次被移送酒駕的紀錄,甚至連駕照被吊銷也沒有讓他收斂,罰金已經累計高達54萬元。據了解,李男當時與朋友喝酒聚會後,酒醉載著酒氣騎車返家,卻在岡山區嘉新陸橋遭到警方攔查,李男下車後被發現整個人都酒氣熏天,酒測結果更是嚇人,已遠超過法定標準值,警方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名》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警方調查後赫然發現,2023年3月8日曾經有過酒駕拒測紀錄,而在過去的10年裡,已經有多達5次的酒駕移送紀錄,甚至連駕照都已經被吊銷,累積的罰金金額已經驚人地高達54萬元,然而李男卻沒有從過去的經驗中吸取教訓。岡山分局補充指出,對於汽機車駕駛人於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警方將嚴格執法,處罰36萬元罰款,並對於第3次以上的違規者加罰18萬元;同時,公路主管機關也將公布違規者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以警示其他人。警方強調,酒駕不僅危害自己,更危害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尤其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將會面臨更嚴厲的處罰,吊銷駕照,永不得考領。
罰不怕!高雄酒駕男剛被判刑又再犯 自招已喝到「肝硬化」
高雄市一名53歲的張姓男子為酒駕累犯,未料其完全罰不怕,且在剛因此遭法院判刑8個月後,又於5日時再度遭警方查獲酒駕,並當場測出高達0.68MG/L的數值,其也自招已喝到「肝硬化」,警方無奈之餘仍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張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據悉,該案係於5日晚間7時許查獲,轄區員警在巡經旗津區復興巷時,赫見張姓男子騎乘機車時明顯不穩,且車速也快慢不一,遂連忙上前關切以防造成行車事故,未料才上前就聞到濃濃酒味,隨後便要求男子進行酒測,最終也測出高達0.68MG/L的超標數值,於是當場將其帶返所內訊問。警方表示,經調查後發現張男在日前才因酒駕遭判刑8個月,而此次再度被逮獲酒駕更是5年內第5次,無奈直呼男子儼然是「罰不怕」,張男則自招已經喝到「肝硬化」;警方將人逮回訊後並在幾經苦勸後,仍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張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鼓山分局長陳奕良表示,呼籲民眾切記飲酒後不得駕駛任何車輛,警方也會持續取締各類酒駕行為,並會針對易肇事地點、路段、時段加強執行取締,易飲酒處所亦商請業者一同預防,協助對顧客宣導代駕或代叫計程車,以杜絕酒駕。
高雄酒駕累犯落網!6旬男「7次拒測」終被逮 慘吞百萬罰款
高雄市小港區1名男子駕駛自小貨車,因違規遭警方攔查,員警調查時赫然發現一連串驚人拒測罰款紀錄,這名61歲陳姓駕駛,被警方盤查時散發出濃厚的酒味,經酒測後發現超過法定標準值,警方當場掣單舉發並帶回所偵辦。事情發生在2月28日晚間7點左右,巡邏員警在小港區松興路口發現小貨車駕駛陳男,不僅違規未繫安全帶,還一邊開車一邊吸菸,於是上前攔查,警方盤查時,立刻嗅到陳男身上散發出的濃厚酒味,要求進行酒測。警方調查後發現陳男違規記錄相當驚人,從2021年起,就拒絕接受酒測達到7次之多,根據法規,第1次拒絕酒測就會被吊扣牌照3年,並罰款18萬元,後續每次拒絕將面臨嚴厲處罰,罰款金額更是隨著次數增加而累積,第二次達到36萬、第三次54萬,罰款金額累計恐怕已經破百萬大關。但這一次,陳男似乎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在警方告知其相關權利後配合酒測,結果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陳男當場懊悔不已,不斷向警方求情,但警方仍然依法逮捕,詢後將移送給高雄地檢署偵辦,全案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處理。
交通事故居高不下 中市調解案車禍賠償超過9成
台中市各區公所皆設有調解委員會,民進黨中市議員陳俞融指出,2022台中市調解受理件數為2萬907件,成立件數為1萬9851件,成立率高達94.94%,但其中車禍損害賠償及車禍傷害事件調解占了超過9成,顯示台中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交通局長葉昭甫則表示,市府持續優化交通軟硬體設施,努力改善行人交通環境。陳俞融說,2022年台中市調解案件統計中,光是交通車禍事故傷害或損害賠償案件,就占9成,去年調解案件統計有2萬3438件,其中屬交通車禍事故的傷害或損害賠償案件更達2萬1774件,占92.9%,申請調解數及車禍案件占比不減反增,代表台中車禍仍多,市府無法改善事故上升趨勢。陳俞融強調,市府未做好交通工程規畫,讓交通事故數據持續上升,不僅讓民眾還要額外耗費時間前往調解,也變相增加基層公務人員工作量,交通數據顯示,台中市去年1到10月交通事故件數達5萬8885件,較去年同期,增加了2萬4087件,市府應更積極改善交通安全。陳俞融建議,除了現有道安會報、易肇事地點會勘以外,也應參考其他縣市做法,如高雄市推動打造「完全街道」,目前已成為六都中交通事故總件數降幅最高城市,台中市對於交通安全不能再原地踏步。交通局長葉昭甫則表示,市府目前已完成設置行人庇護島210處、退縮行穿線133處、標線型人行道153條、綠斑馬676處、行人號誌1999處、行穿線照明燈20處及130處行人專用時相及325處行人早開,會持續以減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目標。葉昭甫指出,市府透過推動多項交通安全改善措施,盼降低事故死亡人數,包含大一新生機車安駕特訓班、靜城專案、行人正義大執法、客運業駕駛人路口停讓行人安全、無號誌路口智慧路標、行穿線照明燈及酒駕累犯生命禮儀課程講習等。
空拍芒果園!法拍機關史上首例 嚴懲酒駕累犯乖乖還罰
花蓮縣玉里鎮一名約50歲的黃姓男子,身為酒駕累犯,自2018年8月無照駕駛及酒駕被裁罰9萬元起,卻遲遲未繳納罰鍰,經調查黃男名下卻查無薪資、存款或其他可供執行的動產,花蓮分署為執行罰單,出動空拍機查封黃男名下芒果園土地,成為全國法拍機關的首例。據悉,黃男於2018年8月間因酒駕及無照駕駛被罰款9萬元,因其面對法紀漠視不理,故被移送強制執行,未料黃男名下無薪資、無存款,也無其他可供執行的動產。花蓮分署為執行罰單,於同年11月函請地政機關查封其名下土地,並於12月由行政執行官帶領書記官前往現場實施查封,更引人注目的是,花蓮分署首次出動「無人機」空拍機,用於查封操作,而這也成為全國法拍機關的獨創之舉,黃男在土地被查封後,擔心土地被拍賣,迅速行動繳清9萬元罰鍰。花蓮分署呼籲民眾,近年來,交通違規事件頻仍,特別是酒駕更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同時,提醒尚未繳納罰鍰民眾應儘速繳納,以免觸法招致更多不便,警方對於屢次不繳、惡意拖延的義務人,將進行強力執行,以堅守法紀,保障公共安全。
屢教不改!4次酒駕累犯竟以「流浪狗貓」求情 法院拒絕再度寬大
新竹林姓男子因酒駕肇事,被判處有期徒刑4月,去年10月台中地檢署執行發監時,林男竟然提出希望能申請社會勞動、繳罰金等方式懲處,還辯稱家中有毛小孩無人照顧,期盼法院再給予機會,新竹地院發現林男已是第4次酒駕,且酒測值高達0.53,累犯次數過高,明顯無悔改之意,因此毅然駁回其聲明異議。據悉,去年10林男酒後駕車撞上前方等紅燈的營業貨運曳引車,事後林男辯稱自己喝完酒後還休息4個小時,醒來時認為自己早已醒酒才上路,並聲稱撞車純屬疲勞駕駛所致,與酒駕無關。未料警方依規定酒測,結果竟高達每公升0.53毫克,明顯超標。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確定在案,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去年10月執行發監時,林男卻以家中有3隻流浪狗貓需要照顧,且其中有1隻受傷為理由,希望藉此花招逃過入獄服刑,懇求法官再給予1次機會。檢察官審酌林男已查獲4次酒駕犯行,查前3犯曾分別予以易服勞役、易科罰金之機會;然而,林男復犯4次酒駕,顯然惡性難改並無謹記警惕,若不給予重罰難以達到收矯正之效果並維持法秩序,法院因此不准予易科罰金,新竹地院法官指出,對於林男針對台中地檢署執行指揮的聲明異議,新竹地院最終裁定駁回。
酒駕慣犯工人1年被捕3次 法官3原因撤銷檢方處分
台南陸姓工人1年之內酒駕累犯3次被捕,地檢署檢察官審理時認為其「難矯正」,不准陸工易科罰金或服社會勞役,應入獄服刑,陸工因此向台南地院提出異議,法官審理時認為,陸工3犯酒測值都不高,且並未造成嚴重事故發生,目前也已接受酒癮治療,犯後態度良好有改過自新可能,因此裁定撤銷檢方的處分。陸工表示,去年6月第1次酒駕開車導致發生追撞事故,被處2月徒刑,第2次酒駕上路時同樣被處2月徒刑,今年4月第3次酒駕被處3月徒刑,南檢以他酒駕3次為由,覺得他已難矯正因此應入獄服刑,卻未考量到其餘具體情況及家庭狀況,陸工向台南地院法官表示目前已接受戒酒門診治療,希望可以撤回檢方處分。2022年2月針對「難矯正」的定義,台灣高等檢察署研議出3項新標準::1、酒駕累犯第3次或以上2、酒測值超過法定刑罰標準,對公共安全有具體危險者3、個案情節重大,例如酒駕併有重大妨害公務等若有酒駕3犯之情形又可以易科罰金,為求慎重,必須請檢察長審核,法官審酌陸男3次酒駕的酒測值都在0.30左右,符合舊標準所列「吐氣酒精濃度低於0.55mg/l,且未發生交通事故或異常駕駛行為」之例外准予易科罰金的情形,任為檢方需要更全面考慮整體情況。法官表示,陸工除第1次有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其餘2次皆未有肇事,並未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且目前也已積極戒酒治療,認為陸工改好跡象並非「難矯正」的人,因此裁定撤銷檢方處分,認為檢方僅考量到累犯行徑,未斟酌對陸男有利的情形,裁量權行使不無瑕疵。
一年遭逮3次酒駕 法官因「這理由」撤銷粗工處罰
一名從事粗工行業的陸姓男子,曾在一年遭警方抓到3次酒駕。而由於次數過多,南檢認定「難矯正」,因此不准易科罰金、勞役,要求陸男服刑。而陸男則以要扶養祖母、身心障礙的子女為由,希望法官網開一面。最後法院認為,陸男雖然3次酒駕,但3次酒測值均不高,且其中2次沒有發生事故,如今又在接受酒癮治療,仍有改過的可能,因此撤銷處罰。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陸男於2022年6月時,在飲用保力達藥酒後開車上路,結果追撞前車,遭判刑2個月。而同年7月,陸男又遭警攔下酒測,結果又遭判刑2個月。而在2023年4月時,陸男又遭警方攔下酒測,一樣酒測值不過關,又遭判3個月。也因為陸男在一年內遭抓3次酒駕,檢察官認為陸男屬於難矯正的人,符合刑法141條規定,因此不允許他易科罰金,而是要其去服刑。報導中也提到,高檢署曾於2013年研議一套「難矯正」標準,該套標準也於2022年2月進行修訂,目前標準約要滿足三個條件,分別是「酒駕累犯3次或以上」、「酒測值超標對公共安全有具體危險」、「情節重大,如酒駕併重大妨礙公務」。而法官認為,陸男的酒測值大約都在0.3毫克左右,且除第一次發生追撞外,後續2次均未發生任何交通意外,顯示其對公共安全實際危害程度較低。再加上目前陸男除為家庭經濟支柱外,同時也在接受酒癮治療,顯示其仍有改過的可能。在考量上述幾點後,法官認為,陸男雖然3次酒駕,但並非屬於「難矯正」的族群,所以最後裁定撤銷檢方的處分。
高雄慣犯酒駕男遇警施「大號」拖延戰術 無奈一吹還是0.94mg/l
高雄57歲孫姓男子去年曾因酒駕被罰,未料仍死性不改,前晚竟又酒駕上路,因忘開車頭燈而遭巡警攔查,警方上前便聞到孫男散發濃厚酒氣,孫男聽聞要酒測時瞬間驚慌失色,立馬推說要「大號」企圖拖延時間,警方耐心隨他如廁後進行檢測,結果酒測值高達0.94 mg/l,事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其移送法辦。鼓山分局旗津分駐員警,日前晚間於旗津區中洲三路執行巡邏時,發現前方機車未依規定開啟頭燈,上前盤查時聞到機車駕駛孫男渾身酒氣,立即依法要求施以酒測。孫男聽聞關鍵字「酒測」後,心急如焚表示腸胃不適急需上廁所,員警見孫男急欲如廁的樣貌不假,且其住家便在附近,於是全程監視陪同孫男返家如廁後,再重返原處實施酒測,孫男見拖延戰術無效只好乖乖配合吹測,果真酒測值高達0.94 mg/l,超標近4倍。警方表示,孫男事後坦言喝了4罐啤酒、2瓶保力達後騎車上路,且警方調查後發現孫男去年也因酒駕遭警方逮捕,如今2度再犯恐將面臨更嚴厲刑事及行政罰則,全案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強調,酒後駕車危害性極大,由於酒駕新法上路,酒駕累犯者將公告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警方持續加強取締酒駕力道,呼籲民眾如果有飲酒,請原地休息或是請人代為駕駛車輛,不要以身試法,切莫心存僥倖,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講不聽!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公告酒駕累犯名單 強制執行金竟高達2千萬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9)日第34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44人,其中酒駕累犯2次共30人,累犯3次則有14人,裁決處統計今年7月至9月新北市酒(毒)駕共計1548件,較去年同期的1658件略為減少。本次公告名單中,洪新欽、林元兆、吳俊緯皆為10年內酒駕累犯第3次,且3人汽、機車駕照皆均因酒駕被吊(註)銷在案。裁決處表示,酒駕新法於2022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另新北市目前已累計公告達684人,其中553件已結案,38件到案辦理分期,其餘134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執行金額高達2016萬5700元。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就須吊扣該違規車輛牌照2年,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沒入該車輛,另年滿18歲同車者最高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裁決處再次提醒酒後找代駕,平安送到家,勿抱持僥倖心態酒後開車,造成終生遺憾。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3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分別連結如下:新北市:https://www.tad.ntpc.gov.tw/Drunk_Drivers.aspx臺北市:https://www.dot.gov.taipei/News.aspx?n=8E3A7133A22A0C79&sms=97D77E8D19D60170桃園市:https://traffic-tad.tycg.gov.tw/home.jsp?id=118◎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