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銘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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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新怪獸1/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還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詭異的是,朝野目前正為民進黨中央是否利用電信業者違法提供個資,監控在野黨吵得沸沸揚揚,但對政府援引新打詐四法授權任意監控民眾網路、手機,就連無辜第三者都可能陷入被監控危機,雖然人權團體多番提出警告,朝野立委聽者藐藐,爭議的打詐四法依舊火速完成初審、送院會協商。新打詐四法涵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合法化科技偵察標的頗受爭議,包括監控民車GPS訊號、民眾網路流量記錄,用熱顯像儀監控民宅室內活動、監控民眾手機訊號等。而執法單位運用的偵查工具「M化車」就是虛擬基地台,凡是M化車停留的周邊500公尺、360度內範圍所有手機訊息皆可以全面截聽,可追蹤嫌疑犯罪足跡及通聯,被視為「破案神器」,警政署、海巡署與國安局都採購並使用中,但過去因無法律授權依據,法院屢以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作出拒絕採認的判決。不法集團犯案手法日新月異、還會利用最新科技犯案,警方也被迫採取科技偵察辦案,圖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立的「鷹眼隊」,可透過路口監視器鎖定嫌犯移動蹤跡。(圖/趙世勳攝)立委羅智強說,詐團魔高一丈,檢警壓力可想而知,只能用科技偵察應對,但保障基本人權是合法科偵的前提,檢警雖擔心事前申請錯失時機,但事後亦應通知當事人,方便救濟求償。他還說,不同科技偵察手段應有不同人權保障考量。例如草案明訂M化車要法官許可,立委就更關心M化車蒐集資訊銷毀及申訴救濟,目前爭議最大的是,新法授權司法警察可監控包括「IP位址」在內等民眾六項使用網路流量資料,凡監控不超過24小時,事前不必申請、事後不用告知,侵害人權疑慮甚鉅。法務部長鄭銘謙、次長黃謀信堅持,事後通知與否,應尊重司法院(法官)決定,法務部未來也會有「內控」,但羅智強開酸法務部說,檢方長期宣稱「偵查不公開都有內控」,但近年高達7000多件檢方「偵查公開」疑案,卻無任一案成立,「內控保證」一說不具公信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提醒,昔日「馬王政爭」爆出特偵組非法監聽,不僅特偵組因而被廢,通訊監察保障法還大翻修,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之間資料應有不同的標準,否則很可能又出現「監控A手機,卻辦B案件」,當檢警可任意執行監控,當事人卻渾然不覺,事後該如何針對人權被侵害求償。立委莊瑞雄直言,「馬王政爭」驚爆特偵組非法監聽,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因此新打詐四法雖讓科技偵察合法化,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應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標準,避免人權遭侵害的疑慮。(圖/方萬民攝)他說,電信單位配合新打詐四法,未來將存取更巨量的客戶上網紀錄,至於業者要保存個資多久、能否交叉比對,以及駭客入侵與外流詐團,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內控管得上的,當心打詐養出難以控制的新怪獸。莊瑞雄向來力挺政院決策,言談間雖未提到「王義川偵防疑雲」,卻巧用政爭往事顯然「用心良苦」,提醒政府擅開科技監控「後門」,恐怕後患無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網路流量紀錄」包含手機使用行動網路,產生的「手機辨識碼」、「IP位址」、「連線時間、用量」、「瀏覽網址」等,未來科技偵防標的是否涵蓋全民上網歷程,法務部有必要更清楚釋疑,至於開放司法警察任意調取個人資料,也應訂出更清楚要件,就算有緊急狀況,也需有第三方中立機關事後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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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銘謙指「科技偵察」事後不必告知民眾 羅智強怒嗆法務部擺爛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說,根據現行「通保法」規定,監聽結束後,應該由執行監聽的機關陳報法院、通知「被監聽人」,或由法院在執行機關超過1個月沒有陳報的情況下,通知「被監聽人」。反觀,立院目前正在審議的打詐四法草案,不論是「科技偵察法」(追蹤GPS手機訊號)或者「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檢警可調閱民眾網路流量記錄),卻都沒有「事後通知被偵防民眾」的規定,很奇怪,他強烈主張,草案一定要納入「事後通知」規定,針對憲法保障民眾秘密通訊自由提供起碼的保障。不過,法務部長鄭銘謙堅持,事後通知被科技偵防的民眾「應是司法院(法官)的事,如果法官有保留就會通知民眾」,對羅智強要求「法務部事後應通知」的要求不置可否,但因為科技偵察法草案中有「科技偵防24小時內不需申請法院許可」的設計,依照草案設計(還有待討論),不見得需要法院同意、檢警也能監控GPS及網路資料,也讓羅智強痛批法務部擺爛。羅智強說,法務部對民眾實施「科技偵防」前,不論是要調閱民眾網路流量紀錄,或者監控民眾GPS訊號,還可以辯解因掌握打詐時機、避免打草驚蛇、甚至「檢察官人力不足」,作為拒絕事前通知民眾的理由。但打詐四法並不是僅針對詐騙案,幾乎所有刑案都適用,法務部卻連「事後通知」被監控民眾都拒絕,將通知責任推給司法院,根本是「偷懶」「便宜行事」,他一定主張草案要明確訂出事後通知的要求。立院目前正快馬加鞭的審查「打詐四法」,但立院司法委員會昨日初審科技偵察法,今日續審「通保法」修正案時,都因牽涉到「科技偵察手段」「調閱民眾網路流量紀錄」,可能衝擊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個人隱私,引發多位立委質疑,與法務部長鄭銘謙針鋒相對。羅智強今天就不滿鄭銘謙昨日在司委會審查「科技偵察法」時,問A答B,讓他與外界得到錯誤的資訊,但他寧可相信鄭銘謙是因剛就任,對業務還未能全面掌握,或誤解立委的問題,才會答錯。只是,網軍側翼昨晚已針對他個人出了一波「羅智強被鄭銘謙打臉」的梗圖,嚴重誤導外界對打詐四法的內容認知,他已決定提告側翼,雖側翼網站已將梗圖下架,但希望鄭銘謙以後聽立委質詢要聽清楚,別再問A答B。羅智強話鋒一轉指出,他對「通保法」「科偵法」部份內容有疑慮,就像對法務部不斷強調「偵察不公開」,但檢方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新竹市長高虹安、新竹縣長楊文科涉案偵訊內容,就會立即被親綠媒體帶風向「一樣的不能被信任」。鄭銘謙則宣稱,媒體為何能拿到那些資料「我真的不清楚」,羅智強也立即說「很好,這代表偵察不公開淪虛文及整肅工具,我沒說錯吧」。羅接著表示,通訊監察法原本只針對民眾使用電話,但現代人使用電話機率大減,都改用網路社群媒體聯繫,如果法務部現在要監控民眾的網路足跡「問題就複雜了」。他舉例,如果「賴先生」因為愛勞力士錶,上網路賣錶網站查勞力士價格,當檢警監控賴先生的網路資訊,外洩給媒體,「賴先生豈不虧大了」,也說明類似科技監控,對當事人影響更甚於市話被監聽。鄭銘謙則解釋「我們看不到民眾上哪些網站,只能看到IP(位址)」,但羅智強反問「你都有IP位址了,還查不到他上過哪些網站?」,鄭銘謙則尷尬的說「有IP是可以查,但我們不會查」。羅智強繼續追問「那如何確定法務部不會將這些資料交給王義川?」,鄭銘謙說「我們不會把資料交給王義川」,羅智強則反駁「你當然不會,但法務部能保證網路資料絕對不會外洩嗎,請法務部別再繼續躲在象牙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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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修法讓檢警能調民眾網路紀錄 連綠委都擔心「養出怪獸」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質詢時,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法務部為了「打詐」修改「通訊監察保障法」,新增將民眾的「網路流量記錄」資料納入檢警辦案時可向電信業者申請調閱的對象,將形同要求電信業者長期保留手機、網路使用者的大量數據,包括上了哪些網頁都鉅細靡遺。他擔心此舉將讓電信業者擁有使用者「更巨量的資料」進行分析比對「恐將養出更可怕的怪獸」,這些資料一旦被駭客攻擊偷走,後果更難設想。莊瑞雄說,根據「通訊監察保障法(簡稱通保法)修正案」草案,法務部未來將可要求電信業者提供民眾(嫌疑人)「網路流量記錄」,內容包括「個人用戶、電信使用人的通訊設備識別資料、網際網路位址及位置資訊、通訊時間、連線用量與封包數量、網域名稱、應用服務類型及協定」等記錄,未來詐騙嫌疑人包括「曾瀏覽的網頁」檢警都有機會清楚掌握,隨時可向法院申請調閱、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立院司法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打詐四法」中的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鄭銘謙在報告時說,該項修正案主要針對檢警未來辦案可調閱的民眾六種「網路流量紀錄」的定義,並規定調取「網路流量記錄」前要先經過法院同意,並新增兒少性剝削條例、國安法、反滲透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相關的罪責,強化查緝能量。不過,由於「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內容,攸關人權、隱私權保障,以及手機、電信業者的個資隱私保護,即使執政黨立委也有不少疑慮。莊瑞雄也一再「委婉」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面對來自民間團體及各黨立委的質疑,不能僅用「行政單位有內控機制」「未來草案三讀後就會以子法規範」千篇一律的回覆,必需要更積極的向外界說明,並補充草案不足之處,否則為了「打詐」倉促修法,恐怕將養出「更恐怖的大怪獸」,後患無窮。莊瑞雄表示,釋字631號釋憲文,「人民權益」顯然比「刑事訴訟中的刑事訴追利益(例如破獲詐騙案)」,位階更高,該解釋文同時也釐清「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的保障範圍。莊瑞雄指出,「通訊監察」與「搜索」「扣押」同為刑事訴訟所使用的偵察手段,但檢警對嫌疑人祭出搜索、扣押,在向法院申請許可時,當事人還有機會行使必要的防禦權。但如果將「網路資料」也列入「通訊監察」的對象,監控使用者網路恐怕「來無影、去無蹤」「神不知、鬼不覺」,當事人未必能申請救濟,尤其監控手機內容就是當事人自己的聲音及談話,當事人甚至連「聲明不符」的機會都沒有。此外,莊瑞雄也質疑,通訊監察法新增將「網路流量紀錄」納入監控範圍,但草案規定(檢警)卻沒有告知當事人被監控的義務,法務部的設計,令人費解。鄭銘謙則在幕僚猛給小抄的情況下說明,是否要給予「被監控網路流量記錄」者通知救濟,應由司法院做通盤考量,但莊瑞雄顯然不滿意這樣的答覆,強調憲法保障人民通訊自主權,大法官會議解釋也提過「人民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及個人資料自主權」,但不論司法院或法務部僅一再強調(通訊監察)行政機關會有內控,但卻沒有將(網路通訊監察)告知當事人規定,顯然不恰當。他強調,以往立院在通訊監察修法過程中「監聽蒐證」就已爭議不斷,例如「馬王政爭」爆發後,整部通訊監察法幾乎都大翻修,監聽也變成「一人一狀(法院核准檢警一次監聽申請、只適用一個監聽對象)」。莊瑞雄因此警告,法務部目前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的六種「網路流量記錄」,究竟要監控民眾使用網路的哪些部份,法務部應該先對民眾講清楚。莊瑞雄還表示,因修法,電信業者未來可能以「配合政府」為由,更能理直氣壯的長期保存使用者電信、手機及網路使用記錄,業者將因此累積更巨量的使用者個資,可作為分析、比對上網習慣,甚至提供與政治相關的活動行為分析,會不會又引發外界憂慮,為了「打詐」養出一頭「難以控制」的大怪獸?鄭銘謙在答詢過程中,雖曾試圖說明法務部調取使用者個資,未必會詳細到瀏覽每個網頁都清楚呈現,但莊瑞雄仍認為,鄭銘謙還沒看懂問題的嚴重性,就算調閱「網路流量記錄」也需要法官同意,他仍認為讓電信業者永遠保留客戶的網路、電信使用資料,外界一定會有疑慮。他還批評,法務部總是動不動就說「有行政監督、內控」,回應立委及民團的質疑,但業者長期保存資料,法務部哪有辦法「內控」?那些是電信業者的事。鄭銘謙雖再度強調「法務部子法會管理」,但莊瑞雄說,就算有子法,當電信業者保留巨量資料,如果又被駭客侵入奪走,萬一又被有心人利用,法務部修法要打擊犯罪的美意,會不會又成為詐騙集團的「新養分」?果真如此,豈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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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偵法先立法個資保護再說?曾是「檢方」的吳宗憲這樣看
立委吳宗憲今天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如果打詐四法完成立法後,透過這些法律蒐集到的大量民眾數位資訊要如何處理?是否能比照德國的作法,成立「外部中立單位審查、定期向國會報告」?他也建議法務部,會同司法院、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就相關數位個資進行完整配套,包括未來檢、警要針對嫌疑人通訊裝置「使用木馬程式」,應該要讓立院瞭解大致作法。法務部長鄭銘謙則說,法務部未來將會制訂「內規」要點,讓執行單位有所依循,正在看質詢資料的吳宗憲聽到後,抬頭問鄭銘謙「所以法務部還沒有訂定保障科技偵察個資的規範?」,鄭銘謙說「等到立法後就會訂定內控機制」。吳宗憲聞言顯得有點訝異,要求法務部在兩個月內提供立院「如何保障科技偵察下的民眾個資」作法,並對鄭銘謙說「法務部總不等科技偵察保障法」都三讀了,檢察官都開始上線科技偵察了,還不知那些科技偵察個資要如何保護管理,他建議法務部思考,比照德國、找政府外部的中立第三方進行審查。吳宗憲強調,「打擊犯罪大家都支持」,但民眾都怕政府蒐集的個資又被濫用,畢竟「王義川風暴」雖然檢方還沒查出結果,但已經讓民眾人人自危,人心惶惶。此外,針對嫌疑人「設備端通訊監察」的部份,他也認為,法務部應該先提供立委「未來會怎麼做」,雖然具體程序並不在這次修法過程中,但未來檢警如果要對嫌疑人通訊設備「放木馬」,起碼應說明大致方向。鄭銘謙說,未來個人資料委員會成立後,會負責「科技偵察下的個資保護」業務,但吳宗憲並不滿意,提醒鄭銘謙,即使個人資料委員會成立,也只是政府下設的單位,雖然它標榜是「中立機關」,但是最後又會不會變成另一個NCC,遭質疑中立性、被罵到臭頭?這是全民最關心的事。吳宗憲今天質詢時也說,他曾任檢察官,一直認為偵辦案件如果涉及「人權保障」的部份,交給法官認定,就能避免由偵察機關自己下決定,在破案優先廈,不小心影響到人權,以前搜索權還在檢察官手中的時候,外界批評會被濫用,後來才移到法官手中,相當程度防範搜索權遭濫用。但他也說,因為司法院遲遲不修法,他在擔任檢察官時,確實也聽過不少檢察官抱怨因為沒修法,GPS也不能用、「M號車」也不能用,耽誤辦案,但即使如此,他個人仍希望「科技偵察」能夠透過修改刑事訴訟法實現,而非像現在單獨立「科技偵察法」,既然科技偵察各種類型案件都適用,搜索、扣押規範又都在刑事訴訟法中,只有「科技偵察」不由刑事訴訟法規定,獨立專法規範,他非常有意見,尤其「搜索」「扣押」有法官進行審斷、保留,科技偵察卻不必,雖然此舉可能有助提高「偵辦效率」,但未來也可能形成「法務部訂定的規定、卻要司法院法官遵守」之質疑,不僅體例很怪,更可能會引發「球員兼裁判」、無法充分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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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膝知」影響打詐法審查 羅智強批科偵法恐令人人自危
立委羅智強今天指出,法務部以「打詐」為由推出的「科技偵察法」,一旦立法過關,偵辦的對象恐怕不只詐欺案件,套用「青鳥運動」的說法,可能「連土風舞社團、學校老師、張忠謀、黃仁勳」等一般人都可能成為被偵察對象,法務部必須說明完整人權保障配套,他才會科偵法立法。羅智強指出,不論是國民黨或民眾黨等在野立委,甚至連民進黨自家立委,都希望「打詐」應修改「刑事訴訟法」著手,並在該法中成立「科技偵察」專章規範,為何法務部就是非堅持立「科技偵察法及保障法」不可?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這是立法選擇問題」,他說,科技偵察法是為因應時代需要科技發展,如果用刑訴法修法恐曠日廢時,難立即適用,羅智強追問「修刑訴法為何曠日廢時?立委都已有草案版本了」,鄭銘謙則堅持「立專法速度會更快」。羅智強則存疑,強調「快慢之間」還有「周延性」的問題,他舉國會改革法案三讀為例,國會行使調查權聽證權,必需要全院113位立委院會決意,何況出席人員在某些狀況下還可以拒絕表達意見,例如涉及國防安全機密等,這已經是高門檻,但「青鳥運動」仍痛批國會改革法通過後,「學校老師、土風舞社、張忠謀、黃仁勳等一般人民都可能被聽證調查」。他因此質問鄭銘謙,如果認為綠營支持者的批評是對的,難道「科技偵察法立法後,就可以保證學校老師、土風舞社、學校老師、張忠謀、黃仁勳不會被科技偵察嗎,非犯罪嫌疑人能拒絕被科技偵察嗎」?羅智強說,立法院法制局已經質疑「科技偵察法草案門檻太寬鬆」,任何人都可能被檢方、警方引用該法列為被科技偵察的對象,鄭銘謙則表示,該法只針對個案蒐集證據,不會泛用到所有人民,但這番說法立即被羅智強痛批「廢話」「難道國會聽證權就會運用在所有人民上嗎,不也是有條件?」。鄭銘謙則辯解「要先有犯罪可能」,羅智強也不滿的表示,立法院聽證權的實施起碼還要全體立委決議高門檻,但科技偵察法卻只要「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認為必要時就可以科技偵察」,鄭銘謙停了半晌說「這條不是要拿掉了嗎」?羅智強則追問,打詐四法草案中不是將要新增「不能或難以用其他方法蒐集或調查證據之要件,作為科技偵察法的門檻」?鄭銘謙則說,科技偵察會「比照搜索門檻」,羅追問「那GPS訊號追蹤呢」,鄭銘謙說「在24小時內、必要時才會進行」,羅智強則表示「是否必要,是誰決定?不就是檢察官及司法警察說了算嗎?」。鄭銘謙坦承,未來科技偵察法不一定限定適用辦理「詐騙案」,其他案件也確有可能適用,而該法規定與現行「通訊監察保護法」要件也不同,「科技偵察的程度應該比監聽低」,羅智強則大酸「那王義川扯出的政治偵防疑雲,比監聽高還是低,請你回答。」,鄭則說「該案北檢正在偵察,我就不說了」,羅智強回酸,你不說沒關係,因為立法院法制局已示警,定位手機訊號、GPS訊號應該要有更完整的保障程序,保障非嫌疑人的隱私,在法務部沒有提出具體保護作法前,他對相關科技偵察規定,持保留立場。王義川事件讓電子監控議題再度受到關注,由於真相迄今未明,也連帶衝擊立法院本周陸續排審的打詐四法,包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以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兩項修正草案。民團昨日也聲明,指打詐四法內容,涉及諸多人權爭議,例如《通保法》修法將調取個人資料改成不須「檢察官保留」或「法官保留」,並擴張網路流量紀錄調取,完全沒有門檻要求,開放司法警察可以任意調取,任意監控每個人,要求立法院不要輕易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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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義川「監控人民」慘了!藍白告發違反《通保法》 檢最快今「他案偵處」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27日在政論節目宣稱,可透過手機分析參加「青鳥行動」民眾年齡層,將其與太陽花等社運作對比,釐清群眾有無重複,掀起外界譁然。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29日)公開向法務部長鄭銘謙告發,希望檢察官依法調查;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則抨擊,民進黨此舉比查水表還恐怖。黃國昌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表示,依現行《通訊監察及保障法》,如要取得特定人手機定位資訊,須由法官核發調取票,才能向電信業者取得相關資訊,否則即違反《通訊監察及保障法》,質疑民進黨為何能取得大規模手機定位資訊並分析。黃國昌續指,這不僅是單一事件、單一場所、去識別化後分析資料,而是涉及不同時間、地點,並交叉分析使用者的個資;如今「有人」公開宣稱這些資訊可用來交叉比對、知曉使用者年齡,檢察官應介入調查。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若涉及《刑法》第228條,檢察官即會介入偵辦。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圖/報系資料庫)國民黨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也質疑,王義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國民黨團有責任告發王義川違法,並懷疑民進黨執政8年動用國家機器監控人民,國安、檢調是否有暗中提供數據給王義川?林思銘除喊話要賴清德、卓榮泰說明清楚,也砲轟民進黨毫無顧忌用非法手段取得並掌握人民個資、行蹤。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表示,依據內政部2021公開報告,所謂手機信令資料在人口統計中,其資料不包含個別用戶性別、地址、年齡等個資,如今民進黨公然監控人民,大言不慚還覺得沒什麼,「到底多少手機訊息與行蹤被政府給監控」、「這個比查水表還恐怖」。針對王義川回應,新北耶誕城等大型活動,都會透過手機信令資料作大數據分析,「這幾天的活動也有市場分析公司在分析」,國民黨立委黃健豪駁斥,電信公司或許掌握用戶個資,但提供給數據分析公司的資料不會有個別的資料,且王義川提及他能夠和民眾黨過去集會作對比,比對誰有來過、沒去哪一場,這是個別資料的足跡信號,不是電信公司可賣給數據分析公司的資料。林思銘再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表示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監察通訊所得應秘密之資料,而無故洩漏或交付之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萬元以下罰金,告發王義川。據悉,台北地檢署不排除最快今天下午分「他案」依法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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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議題再引關注!執行死刑制度合憲 法務部回應了
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法務部認為執行死刑制度是合憲,立場沒有改變。(圖/中國時報郭吉銓攝)台中捷運21日發生砍人事件,廢死議題再度引發關注。新任法務部長鄭銘謙,22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答詢,以及首次面對司法記者接受聯訪時都強調,法務部的立場,在4月23日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中,講得非常清楚,法務部認為執行死刑制度是合憲,立場沒有改變。由於他無法猜測大法官的心證,只能靜待判決結果。目前有37名死刑犯聲請釋憲,若憲法法庭判決死刑違憲,必須面臨修法問題。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詢問鄭銘謙個人立場,鄭說,他不適合談個人立場,只能談法務部的立場。謝進一步追問是否會執行法務部立場,鄭回稱,看憲法法庭判決結果。謝龍介再問,7月23日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前,是否要執行37位死刑犯?鄭說,執行死刑是非常嚴肅的問題,既然已經在釋憲中,不管要不要執行,靜待7月份結果出來,更何況37名死刑犯都有申請非常上訴,在法律程序還沒走完的情況下,還是要靜待大法官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說,法務部對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制度合憲有信心,但萬一作出違憲判決時,依法37件死刑犯的判決,將交由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法務部官員補充說明,依《憲法訴訟法》第91條第2項:「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案件,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者,就已確定之原因案件,聲請人得依法定程序或判決意旨請求救濟;原因案件為刑事確定裁判者,檢察總長亦得據以提起非常上訴」。因此,倘若憲法法庭判決死刑違憲,檢察總長將為37名死刑犯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將依憲法法庭判決主文自為判決,或發回原審判機關依案件未確定狀態,續行審理。這37名死刑犯依據判決意旨將「逃死」,對社會衝擊恐怕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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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砍人案反廢死呼聲大 鄭銘謙指死刑釋憲中仍暫緩執行
當年震驚國人的北捷鄭捷隨機殺人案昨日滿10週年,卻再度爆發台中捷運隨機砍人案的不幸事件,事發後,廢死聯盟粉專立即遭到大批反廢死網友留言痛罵,也更讓外界好奇,新法務部長鄭銘謙對於「死刑是否違憲、廢除與否」的立場。鄭銘謙並表示,憲法法庭還未公布宣判結果,既然目前正在釋憲中,是否執行死刑,應靜待釋憲結果,不急於此時執行,萬一大法官判決死刑合憲,法務部會依照判決進行處理,對於立委追問「何時開始執行死刑」,則沒給時間表。立院司法法治委員會今日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媒體在會議開始前追問鄭銘謙對「廢死」的看法,鄭銘謙表示,法務部對廢死立場,已經在大法官釋憲辯論中已經很清楚表達「謝謝大家」。憲法法庭在4月23日開庭,針對37名死囚認為死刑規定違憲提出的釋憲進行辯論,當時將卸任的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院受訪表示,法務部立場非常明確,法務部認為死刑合憲,而且大法官會議之前做過釋憲,也都認為是合憲,現在情勢沒有很大改變,法務部堅決主張死刑規定合憲。鄭銘謙今天回答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質詢該議題時說,法務部政策都有延續性,法務部立場在憲法法庭辯論時也說的很清楚,認為死刑合憲,該立場迄今沒變。至於謝追問他個人立場,鄭銘謙說他個人立場不便在立院說明、他只適合談法務部的立場,但「廢除死刑與否確實是非常嚴肅的事」,這項說法引發謝龍介不滿,追問難道法務部還要看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出爐後再調整立場嗎?鄭銘謙則表示,憲法法庭裁決要七月中旬才會公布結果,對於「在此之前是否執行已經判決的死刑」問題,他仍用「執行死刑非常嚴肅」作答,還說「既然目前正在釋憲中,是否執行應該靜待七月份結果,不急於此時執行」,萬一大法官判決死刑合憲,法務部會依照判決進行處理,對於謝龍介追問「何時執行死刑」,未給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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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調查局 準法務部長指定廉政署辦柯文哲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近日因京華城容積案、北士科土地案遭檢方列為「他字案」被告,還傳出檢方、廉政署與調查局間的角力,媒體報導,將接任法務部長的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指定由檢方與廉政署偵辦柯文哲所涉案件,將調查局摒除在外。調查局人員私下表示,當初台北市調處早已掌握京華城的案件,並受命將資料交給檢方,未料反被指為「動作太慢」,成為法務部高層計畫未來以廉政署主導調查政策下的犧牲品,感到相當無奈。調查局幹員指出,調查局過去就經常獨立辦案,不一定會透過檢方,而是在取得證據後自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不過,自從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擔任局長後,就開始轉向檢方本位主義,逐步要求調查員辦案時須報請檢察官指揮。該幹員指出,調查局早已動手調查京華城改建相關情事,原本計劃依循往例待時機成熟向法院請票,但日前局內高層要求把相關事證與進度交給檢方統一調度偵辦,沒想到媒體卻傳出,是調查局「消息不夠靈通」,不知道台北地檢署早在柯文哲相關案件分案前,已與廉政署與等單位已召開過專案會議,調查局5月2日「興沖沖地抱資料」要來報請指揮偵辦京華城改建案時,偵辦團隊中的各單位早已開始動作,檢方還當場繳了調查局的械,要調查局提供之前對京華城改建案的蒐證資料,給檢方及廉政署後續追查之用。據了解,廉政署於2011年成立,鄭銘謙歷任首任主任秘書、副署長及署長;鄭銘謙在署長任內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圖利案,親自帶隊到宜蘭地檢署參加專案會議,廉政署等於是鄭銘謙子弟兵,對鄭銘謙而言,「與他最有默契、能如臂指使的隊伍,順序絕對是他親自領兵過的地檢署、廉政署,最後才是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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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上任倒數15日 新內閣人事完整名單一次看
準總統賴清德將於520上任,歷經6波人事名單更新,未來領導國家事務的新班底名單也基本確定。民進黨5日透過新聞稿,公布各部會政務次長人選,當中受外界關注的民進黨前立委林靜儀將出任衛福部政務次長。行政院長由卓榮泰擔任、行政院副院長為文化部前部長鄭麗君、行政院秘書長為龔明鑫、而行政院發言人則是台中市前議員陳世凱。總統府秘書長由潘孟安出任、國安會秘書長由現任外交部長吳釗燮擔任、而國防部長由原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接任。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外交部長林佳龍、內政部長劉世芳、教育部長鄭英耀、交通部長李孟諺、法務部長鄭銘謙、文化部長李遠、經濟部長郭智輝、財政部長莊翠雲、勞動部長何佩珊、農業部長陳駿季、衛福部長邱泰源、環境部長彭啟明、數位發展部長黃彥男、國發會主委劉鏡清、國科會主委吳誠文、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退輔會主委嚴德發、原民會主委曾智勇、客委會主委古秀妃、工程會主委陳金德,以及行政院人事長蘇俊榮和行政院主計長陳淑姿。行政院副發言人將由謝子涵出任、內政部政務次長將由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副教授馬士元與國立中興大學景觀與遊憩碩士學位學程副教授董建宏出任。教育部政務次長由前立委張廖萬堅與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葉丙成出任。 交通部政務次長將由現任政務次長陳彥伯留任,另一位政次則由前鐵道局長伍勝園出任。農業部政務次長由前農糧署長胡忠一與高雄區漁會總幹事黃昭欽出任、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由前立委林靜儀以及現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呂建德出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國立台灣大學 D-School 院長陳炳宇、國家實驗研究院院長林法正出任。 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陳為祥、屏東縣城鄉發展處處長李怡德出任。國家發展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國立台灣大學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專任教授彭立沛出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現任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彥良出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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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青檢改向準法務部長喊話 盼檢察長遴選制度「蔡規鄭隨」
被黨政高層欽點為法務部長的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即將在520上任,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2024年5月2日發表聲明,建議法務部維持現行檢察長遴選制度,讓符合資格檢察官擁有公平的報名機會,且有7天公告期來思考,再讓民選委員以14天公告期廣徵各界意見,接著交由檢審委員討論,提供法務部長圈選。劍青檢改認為,以往與法務部長蔡清祥合作愉快,2019年起推動檢察長遴選新制,2020年起主動延長檢審會開會期程,在檢審會前3週至1個月公告遴選案,使民選委員有充分時間辦理,以集合全國檢察官意見篩選優秀首長,凝聚檢察官向心力。劍青檢改指出,現行檢察長遴選制度具有公開透明特色,由民選檢審委員自2019間起聯合推動,改變以往突襲式公告,小圈圈秘密遴選的黑箱疑慮。劍青檢改呼籲,法務部應尊重施行近5年的檢察長遴選新制,提早於檢審會前3週至1個月公告遴選作業,使民選檢審委員有充足時程,為全國檢察官辦理公開報名,廣徵各界意見之程序,維持公開透明制度,才能為新部長提出優秀的推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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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杰接法務部政次 桃園綠營步入後鄭文燦時代
準總統賴清德520將上任,內閣正任閣員也已分6波揭露。其中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確定出任法務部長,26日上午傳出政務次長將由出身台大法律系的出任,各界熱議。本刊調查,黃世杰年初意外於桃園第二選區(楊梅、觀音、大園、新屋)立委連任意外落馬後,仍持續耕耘地方,並瞄準黨職與公職熱身,期待再有發展空間,其中公職鎖定的目標之一,便是法務部政務次長,此次人事消息可謂如願以償。黃世杰擁有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與國立台灣大學雙法學碩士,並在2001年以高考第一名身分取得律師執照。也曾在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任內擔任桃園市政府參議、市府顧問等職,也在桃園市客家文化基金會與財團法人農業工程研究中心服務過。黃世杰26日午間也低調向本刊證實,賴清德準總統已在日前民進黨中執會後,親邀自己擔任520內閣改組後的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娓娓道來,自己在甫卸任的第10屆立委任期中,有幸擔任黨團幹部及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其中包含「數位性暴力」相關法案擬定、《刑法》、《刑事訴訟法》修正等,當時都有豐碩成果。自己也了解法務部主責檢察事務,會在上任前全力熟悉業務,並拜會相關團體與領袖,以利立刻上手。桃園地方人士向本刊表示,黃世杰在鄭文燦市府歷練後,於2019年參加桃園第二選區立委,即打敗時任立委陳賴素美披上綠袍,更在大選時擊敗前縣長吳志揚,守住桃園第二選區。2024年尋求連任,儘管大園、觀音、新屋等海線三鄉鎮取得領先,仍因楊梅區不敵在地議員涂權吉,以千餘票惜拜。地方人士直言,在2024年立委選舉民進黨桃園全軍覆沒影響下,鄭運鵬、黃世杰、彭俊豪等桃園民進黨中生代都受到重傷,若不在內閣中積極培養人才「2026只剩鄭文燦回桃園選市長了」。地方人士分析,26日傳出黃世杰將入閣的消息,加上黃世杰學經歷俱佳、父親前桃園農田水利會總幹事黃金德影響力更超越藍綠,自己2022年市長選戰也曾任時任候選人鄭運鵬操盤手,對大選並不陌生,也讓綠營基層看到一絲希望「賴清德沒放棄桃園」,同時宣告桃園綠營正式步入「後鄭文燦時代」。對此,黃世杰緩頰強調,自從第10屆立委卸任後,賴清德對桃園關心沒有停,此前已規劃不分區立委范雲、張雅玲、林月琴、郭昱晴在桃園服務,絕對不會因為一次挫敗就放棄對桃園的耕耘,而是會擴大服務。至於自己2026是否投入選戰,黃世杰僅低調表示「時間還久,目前沒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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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發部換人當家!黃彥男接任部長 經濟部長崇越集團董事長出任
準行政院長卓榮泰16日出席第三場「賴清德新任內閣人事發佈會」,當中公布了6大財經首長人選,其中,數位發展部由中研院資訊創新科技研究中心主任黃彥男接管,現任部長唐鳳確定出局。而經濟部長則由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出任。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除備受外界關切的數發部與經濟部外,現任財政部長莊翠雲也確定留任。會中卓榮泰也公布了國發會、國科會、金管會、工程會等部會的首長名單,詳細名單如下:國發會:資誠創新諮詢公司前董事長劉鏡清國科會:中央研究院院士吳成文金管會:政大保險系教授彭金隆工程會:宜蘭縣前代理縣長陳金德任目前已知的內閣名單則確定有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內政部長劉世芳、交通部長李孟諺、文化部長李遠(筆名小野)、教育部長鄭英耀、法務部長鄭銘謙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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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瑞元將「留任衛福部長」處理健保? 他僅2字回應
即將在5月就職的準總統賴清德,近日宣布將由民進黨前主席卓榮泰負責組閣,衛福部長人選方面,傳出現任部長薛瑞元將處理完健保才會走,預計將留任。對此,薛瑞元今(15日)受訪時僅回應「謝謝」,至於是否已經接獲留任等相關通知,他也簡短表示「沒有」。賴清德10日上午舉行第1波內閣人事發布會,將由前民進黨主席卓榮泰出任520後的新任行政院長,與準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搭檔。此外,行政院秘書長則由國發會主委龔明鑫擔任,前競總發言人陳世凱則即將出任行政院發言人。接著卓榮泰12日又舉行記者會,公布第2波內閣人事,包括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將出任交通部長、前立委劉世芳將掌管內政部、作家小野(李遠)將擔任文化部長、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則升任法務部長、中山大學校長鄭英耀出任教育部長。衛福部長方面,雖然傳出現任衛福部長薛瑞元處理完健保才會走,所以留任機率高,但也有其他人選,包括呼聲最高的賴清德恩師、成大醫院前院長陳志鴻,以及安南醫院院長林聖哲、台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陳相國、醫師公會全聯會前理事長邱泰源以及現任健保署署長石崇良等人。對此,薛瑞元今早出席立法院設福衛環委員會專題報告,並在會前受訪時僅回應「謝謝」,似乎不願多談。至於是否已經接獲留任等相關通知,他也簡短表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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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任司法院長? 謝長廷親回:留在日本處理震災後續
準總統賴清德將於520上任,針對内閣人員布局早前陸續出台,以卓榮泰爲首的新班底中,行政院副院長為鄭麗君、內政部長為劉世芳、交通部長為李孟諺、法務部長為鄭銘謙。司法院長一職,早前更是傳出由駐日代表謝長廷出任。對此,謝長廷13日表示,這些日有些關於他異動司法院的傳聞,都是虛構的。面對近期媒體的揣測,謝長廷指出,關於他異動司法院的傳聞,都是虛構的,其實用常識想都知道現在這個時候,高層的哪個人也不可能去談這種問題,不過,媒體力量大,也有不少人信以為真,還有人向他恭喜,期許推動司法改革,真的啼笑皆非。謝長廷表示,他最近為了處理花蓮震災的後續捐款事務,忙得不可開交,每天接受日本友人慰問和捐款,不適合提及要離開的事,反而承諾不少今後的合作和行程,所以他暫時還會留在現有崗位把善後問題處理完畢。謝長廷指出,花蓮震災以來,日本政府、日本民間團體及日本國民紛紛表達關切、慰問和支援,這是好現象,「我們非常珍惜,可以當面收受或致謝的,儘量安排面會,沒有辦法的,也詳細登記,以書面鄭重致函道謝。」代表處並排除萬難,在日本的銀行開設專戶,讓關心的日本人知道我們的重視和感謝,這是善的循環的一部份,彼此這樣做就成為習慣,變成當然,對以後長期台日關係,以及台灣的安全是有正面效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