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華娟胞妹
」鄭華娟親妹被撞死駕駛判1年10月 她吐心聲警告獨身者
資深女歌手鄭華娟的胞妹,去年10月清晨騎YouBike,遭違規左轉的中型巴士撞上,送醫後仍不治,今(7日)士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肇事司機有期徒刑1年10月,對此,人在德國的鄭華娟第一時間得知判決結果,也吐露心聲。鄭華娟胞妹被中型巴士撞上。(圖/翻攝自車禍畫面)根據《三立新聞》報導,第一時間聽到撞死妹妹的肇事司機一審被判1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鄭華娟感謝士林地檢在此案件的判決,讓她和家人及類似交通意外事故的家屬們,對中華民國的司法有更多的信心,而她在等待判決過程時,也查閱不少類似交通意外案例,發現台灣在1980年後,對於交通公司司機造成的意外,和解和輕判的比例很高。鄭華娟表示,台灣刑事訴訟法可以由家人處理,但是民事訴訟卻主張只有直系親屬可以提出告訴,意即旁系家人根本無能為力可替死者追訴交通公司連課責的窘境,像她妹妹這樣的獨身者,就沒有民事訴訟的可能,這導致交通公司更能脫身,不會受到營運壓力,也不用對司機的行為負責。鄭華娟難過妹妹意外離世,對她和所有愛妹妹的人是一場天荒地滅,但「如此的魔鬼循環,是台灣交通法規上該立即面對解決的事情」,因此她會持續提出保護像妹妹這樣的單身者的想法,也感謝檢察官和法院聽見大眾期待。根據檢警調查,2022年10月13日清晨,鄭華娟的妹妹騎乘YouBike行經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中正路口時,駕駛中型巴士的羅姓男子疑似違規左轉,撞上鄭華娟妹妹,導致她頭部受到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事後,鄭華娟家人對羅男提告,檢方於6月依過失致死罪將羅起訴。法院審理時,死者家人出庭,控訴羅姓駕駛至今未對家屬沒有歉意,而羅男還辯解,自己「沒有闖紅燈,是違規左轉」,全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7日上午一審宣判,判羅姓駕駛1年10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女歌手親妹被撞死 司機肇事1年「從未道歉」辯:我不是闖紅燈是違規左轉
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一名64歲羅姓老翁去年10月開著營業用大客車,在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和承德路口違規左轉,撞上騎YouBike直行的鄭姓女子,導致其頭部撞創,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湊巧的是,死者胞姊是知名女歌手鄭華娟,她痛訴司機到至今從未道歉。而今(8日)士林地院首開庭,羅男雖然認罪,但毫無懺悔之意,硬拗「我不是闖紅燈,是違規左轉」。鄭華娟擁有美妙嗓音,不僅是創作歌手,同時也是名作家,寫過許多膾炙人口的歌曲,包括那英《醒時作夢》、陶晶瑩《太委屈》、張惠妹《灰姑娘》、潘越雲《情字這條路》、江蕙《返來我身邊》等,1993年5月嫁至德國並在當地定居。肇事的羅翁辯稱自己沒有闖紅燈,而是違規左轉。(圖/翻攝畫面)然而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鄭華娟在國衛院服務的57歲胞妹去年10月13日清晨騎著YouBike,遭到羅姓老翁違規左轉撞上,造成頭部重創身亡,家屬憤而提起告訴,羅翁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今天法院首開準備程序庭,羅翁毫無懺悔的意思,向法官表示「是我的過錯啊」,但家屬不願意和解。經查,羅翁是職業駕駛,有經常性違規紀錄,家屬委任律師建請法院重判,勿使道路淪為用路人地獄。對此,羅男向法官抱怨「我不是闖紅燈是違規左轉,那時候是直行箭頭是綠燈」,遭到法官當場糾正,當下左轉箭頭是綠色,就是未依號誌指示,詢問:「你拗這個有什麼意義?還有什麼想說的嗎?」羅翁則回答:「錯就錯沒有話要講」,法官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在下個月宣判。事後,鄭華娟在臉書指控,肇事的羅翁經常違規紅燈左轉,直至撞死妺妹,今天在法庭上,公司沒有刑責也不必出面,而羅翁到現在未曾道歉,期間手機一直響,讓她氣憤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