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貪汙
」 鄭文燦 貪汙 收賄鄭文燦貪汙弊案開接押庭!桃園地院突宣布「閉門審理」拒旁聽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爆貪汙弊案,於擔任市長期間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簡稱華亞科技園區擴大案)中涉嫌收賄500萬元,昨(27日)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桃園地院今(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桃院昨晚召開接押庭時,突然宣布採「不公開審理」,引起外界質疑聲浪,對此桃院也回應了。回顧該案,鄭文燦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疑似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案中涉貪,檢方認為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7月11日裁定收押,而桃檢前往其住處展開搜查時,竟在鄭文燦的主臥室搜出現鈔678萬元,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桃檢昨(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並求處12年有期徒刑,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後,經4小時的接押庭庭訊,法官今(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被關押在桃園看守所長達48天,鄭文燦終於能暫時擺脫牢籠返家。不過令人疑惑的是,桃園地院昨晚召開接押庭時,派遣法官廖奕淳擔任受命法官,而檢方則出動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及公訴檢察官,但就在開庭前,法官卻無預警宣布「不公開審理」,只是撇除特定條件外,法院審問應以公開為原則,但桃院未給任何理由便閉門審理,恐讓司法公信力備受質疑。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桃院今天凌晨表示,由於該案為「審判期日前」的訊問程序,不列入《法院組織法》第86條規定「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因此不在公開範圍內。
繳2800萬換自由!鄭文燦貪汙案羈押5人全交保 法官放人理由曝光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內收受500萬元賄賂,協助業者推動林口工五擴大自辦市地重劃案,先前鄭文燦等5人就遭到檢方收押,後續檢方於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一口氣起訴了包括鄭文燦在內的11人,檢方甚至建議法院從重量刑12年。但由於法官審酌檢方以偵查完被起訴,不僅有重要監聽譯文、市府會議紀錄佐證,重要證人都已具結,因此裁定收押5人得以交保,其中鄭文燦則以2800萬元交保。綜合媒體報導指出,本案移送桃園地院後,經人工抽籤分案,由法官廖奕淳(群股)擔任受命法官,江德民(典股)為審判長,黃皓彥(育股)為陪席法官。合議庭於27日晚間9點半開始審理,直到28日凌晨才做出裁定。法院認為,雖然鄭文燦否認收賄,但有同案被告具結證述、監聽譯文、行動蒐證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佐證。考慮到鄭文燦涉犯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法院認為其有逃亡之虞。法官表示,脫免刑責、不甘受罰是基本人性,輔以鄭文燦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綜合研判,有相當理由認為鄭文燦面對未來重刑可能,有強烈動機和可能性會逃匿境外以規避審判及刑法。但法院也考量目前檢察官已完成偵查並起訴,清楚指出鄭文燦涉犯罪嫌的範圍,並提出相當的證據佐證。重要證人在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且有監聽譯文、市府會議紀錄等客觀證據可佐證。即使共犯或證人證詞有所變化,也屬於證據證明力的判斷問題。綜合考量涉案情節、逃亡可能性、侵害法益的程度,以及鄭文燦的家庭經濟狀況,法院最終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於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之住處,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同時禁止與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先前遭收押的4人方面,廖家興涉犯業務侵占、文書登載不實、洗錰等多項罪名,遭裁定以60萬元交保。廖俊松和廖力廷均涉犯交付賄賂罪,其中廖力廷以25萬元交保,而廖俊松由於還涉及文書登載不實、洗錢等多罪,所以裁定110萬元交保。侯水文原本還否認犯行,後續則坦承涉犯交付賄賂罪,並已詳實交代犯行,因此裁定205萬元交保。法院強調,這些交保措施,應足以約束被告配合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產生相當的拘束力,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進行,因此認為無羈押之必要。
鄭文燦貪汙案引連環詐財風暴 卸任檢察官用「能解決監聽」騙取10萬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因涉貪污「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被檢方調查並於27日偵結起訴,要求判刑12年,而與此案件相關,檢方查出另一案件:卸任檢察官蔡明熙被指控詐財10萬元,並依《詐欺罪》起訴,求刑3年。該案的背景涉及廖俊松、侯水文、楊兆麟等人於2011年成立的鴻展公司,該公司取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約9.12公頃土地63.05%的所有權人自辦市地重劃同意書,目的是透過「自辦市地重劃」將土地用途變更為「產業專用區」,以便與華亞科技園區相連並開發,此開發案若成功,預計可獲得24億2190萬元的巨額利益。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廖俊松等人於2017年向鄭文燦行賄500萬元,隨後得知自己可能被司法監聽,擔心犯罪行為被曝光,因此尋求幫助;此時,蔡明熙,1位卸任檢察官,假稱自己能夠處理監聽問題,蔡明熙於2018年6月7日上午10時30分在華亞科技園區服務中心,向廖俊松聲稱有辦法「處理掉」監聽,並要求30萬元的費用。廖俊松信以為真,於6月21日前匯款10萬元給蔡明熙,後者隨即將這筆款項存入自己銀行帳戶,蔡明熙的詐騙行為,隨著鄭文燦的貪污案件曝光而被牽連出來,檢方指出,蔡明熙作為前檢察官,不僅未能利用其職業背景幫助改善對檢察機關的誤解,反而假稱能處理監聽問題,欺騙廖俊松,這不僅損害公信力,更加深公眾對司法機關的不信任。蔡明熙在接受檢方訊問時否認所有指控,聲稱自己並未進行詐騙,檢方則指責蔡明熙利用其曾任檢察官的身份進行詐騙,誤導和欺騙他人,要求法院對其從重判刑。最終,蔡明熙面臨3年的刑期,以儆效尤。
鄭文燦貪汙案引連環詐財風暴 卸任檢察官用「能解決監聽」騙取10萬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因涉貪污「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被檢方調查並於27日偵結起訴,要求判刑12年,而與此案件相關,檢方查出另一案件:卸任檢察官蔡明熙被指控詐財10萬元,並依《詐欺罪》起訴,求刑3年。該案的背景涉及廖俊松、侯水文、楊兆麟等人於2011年成立的鴻展公司,該公司取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約9.12公頃土地63.05%的所有權人自辦市地重劃同意書,目的是透過「自辦市地重劃」將土地用途變更為「產業專用區」,以便與華亞科技園區相連並開發,此開發案若成功,預計可獲得24億2190萬元的巨額利益。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廖俊松等人於2017年向鄭文燦行賄500萬元,隨後得知自己可能被司法監聽,擔心犯罪行為被曝光,因此尋求幫助;此時,蔡明熙,1位卸任檢察官,假稱自己能夠處理監聽問題,蔡明熙於2018年6月7日上午10時30分在華亞科技園區服務中心,向廖俊松聲稱有辦法「處理掉」監聽,並要求30萬元的費用。廖俊松信以為真,於6月21日前匯款10萬元給蔡明熙,後者隨即將這筆款項存入自己銀行帳戶,蔡明熙的詐騙行為,隨著鄭文燦的貪污案件曝光而被牽連出來,檢方指出,蔡明熙作為前檢察官,不僅未能利用其職業背景幫助改善對檢察機關的誤解,反而假稱能處理監聽問題,欺騙廖俊松,這不僅損害公信力,更加深公眾對司法機關的不信任。蔡明熙在接受檢方訊問時否認所有指控,聲稱自己並未進行詐騙,檢方則指責蔡明熙利用其曾任檢察官的身份進行詐騙,誤導和欺騙他人,要求法院對其從重判刑。最終,蔡明熙面臨3年的刑期,以儆效尤。
鄭文燦進看守所內行揭「3關卡」! 這點最要命:比沒冷氣吹更苦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內貪污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先後予以500萬及1200萬元交保,引得檢方不滿兩次抗告,11日桃園地院撤銷原裁定,改為羈押禁見,他也於11日晚間7時多被移送至桃園看守所。對此,媒體人黃揚明就指出,在看守所會脫光光檢查身體、毫無隱私、沒有冷氣等,網友則透露,比起沒冷氣吹,最要命的其實是毫無隱私。有網友在PTT八卦版發文指,鄭文燦還沒進入監獄,而是看守所,在生活作息等管理上會相對寬鬆一點。接著他補充,脫光光檢查身體,主要還是戒護安全的考量,擔心收容人會攜帶危害管理人員、同房收容人或是自身安全的物品,比如刀具、尖銳物品或其他危險物,一般會檢查肛門,也是怕避免煙毒犯會將毒品藏在那邊。再來是炎炎夏季沒有冷氣吹,原PO說桃園監獄看守所的收容環境很爛,地方小、設備老舊潮濕、地狹人稠,這樣的環境不僅容易造成心神不寧,也是皮膚病的溫床。而監所戒護區內只有少數地方或是特殊情形才會安設冷氣, 一般會有冷氣的情形,除了教區主管的辦公室外,就是有特殊情形比如幫政府做功德,為了穩定囚情才會安裝冷氣讓他們在下工場時可以吹,不然平常就只有旋轉吊扇,或者開卡扣款購買的小型電扇。而對於多數政商名流而言,最難受的其實是毫無隱私,現在1間舍房幾乎都有2台畫質還不錯的監視器,每個房間大門也有透視窗,「但最要命的,還是和舍友們之間,不管是吃飯、盥洗、如廁等活動,都是在那個小房間進行,加上夏天燠熱、通風不良,那個環境是真的令人十分難受。」最後他也說,比起在外面多采多姿、時常可以享受夜生活、和政商名流吃飯的日子,監所每天的作息十分固定,和當兵有87%像。
鄭文燦貪汙案桃檢抗告 90歲楊兆麟重開羈押庭「維持千萬元交保」
在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爆於市長任職期間內疑似有設貪收賄的情形,在歷經檢方兩次抗告後,鄭文燦已於11日進入桃園看守所收押。而如今有消息指出,案件中的關鍵人物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先前因90歲高齡而獲得交保,如今再次傳出桃檢提出抗告。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鄭文燦所捲入的林口工五擴大用地案中,其中主要人物都已遭到檢方羈押,但其中的關鍵人物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先前因90歲高齡的關係,遭裁定以1000萬元交保。而如今桃檢再次提出抗告,目前已於12日上午10點30分重新召開羈押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高院表示,當時開庭訊問楊兆麟時,未通知檢察官到庭應訊,這使得檢察官無法表示意見,在司法程序上有明顯瑕疵,因此撤銷發回。而12日上午10點30分的羈押庭召開至12點左右,目前桃園地院則是維持100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