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建炘
」 鄭建炘台北市驚爆首宗賄選案!鄭建炘怒嗆:陳時中、蔣萬安、黃珊珊都有!
7日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偵辦台北市首宗涉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賄選案,台灣人民共和黨的市議員參選人鄭建炘因遭檢舉涉嫌發放「走路工」給民眾,遭檢調搜索約談,不過稍晚鄭建炘被移送北檢時卻向媒體表示,他只是發工錢給擔任工作人員的普通市民,並稱陳時中、蔣萬安、黃珊珊「都有這樣做」。目前全案將由檢察官漏夜偵訊。檢察官7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11路展開搜索,約談鄭建炘以及競選團隊成員等,共7名嫌疑人到案,因其疑似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罪。」登記參選大安文山區市議員的鄭建炘,於當天晚間被移送北檢時還戴著中國的五星帽。當記者提到關於「賄選」的問題時,鄭建炘答道:「他們(檢調)說我賄選,如果說台北市民拿工錢就叫賄選,那我問你,陳時中有沒有賄選?好不好笑?陳時中有沒有請台北市民當工作人員?蔣萬安有沒有?黃珊珊有沒有?都有嘛!結果你說我請台北市民來當工作人員就賄選,那你叫我怎麼辦?」鄭建炘在臉書和日常生活中都毫不掩飾個人親中的政治立場,經常PO出手持五星旗的照片,近期還發文邀請民眾參加大陸十一國慶升旗典禮,也曾到日本交流協會前參加抗議活動,更貼出「勿忘國恥、抵制日貨」的簡體字標語。
北市首起賄選案!市議員參選人涉走路工賄選 檢調11路搜索約談
檢調查獲台北市首起賄選案!台北市大安、文山區市議員參選人台灣人民共產黨副主席鄭建炘,涉嫌以發放「走路工」方式賄選,檢調獲報認為鄭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1路搜索,約談鄭男7人到案,預計晚間移送北檢複訊。此外,鄭建炘今年4月28日與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支持者王瑞鎰等人,到台南七股的黃昭堂紀念公園,在前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銅像舉五星旗和標語,還把印有五星旗圖案的口罩放在銅像前,遭台南市警局佳里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法官徐安傑裁定不罰,引發社會矚目。警方不服抗告,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佳里分局所提證據不足,難以認定鄭建炘等人違法,駁回抗告,全案確定、不得再抗告。
法官護言論自由1/替黃昭堂銅像掛口罩沒觀眾 政治表態難開罰
台灣人民共產黨正、副主席林德旺、鄭建炘及支持者王瑞鎰等人,今年4月28日到台南七股的黃昭堂紀念公園,在前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銅像舉五星旗和標語,還把印有五星旗圖案的口罩放在銅像前,遭台南市警局佳里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承審的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法官徐安傑,為此撰寫6千多字的裁定書,認為本案屬言論自由範疇,裁定不罰,還可抗告。此外,林德旺、統促黨發言人張孟崇等人,今年2月1日到烏山頭水庫替日本人八田與一銅像戴口罩案,同樣遭台南警方移送,徐安傑審理後一樣裁定不罰,警方原先表示不抗告,在綠委及支持者抗議下,改提抗告,這次林德旺等人改到黃昭堂銅像前搖旗抗議仍不罰,是否將掀起綠營支持者另一波抗議和反彈,外界都在看。有意思的是,徐安傑曾在2014年6月間承審成功大學校友李盈叡拆除「光復校區」校名英文招牌,以抗議校方否決「南榕廣場」案,時任台南地院刑事庭受命法官的徐安傑判決李男被控毀損無罪,包括現任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在內的綠營支持者一片叫好,不料徐8年後裁定林德旺等人給八田與一戴口罩免罰,綠營和支持團體卻罵聲不斷,指他不適任法官,同樣是言論自由案件,綠營態度天差地別。成功大學校友李盈叡2014年拆「光復校區」英文招牌遭起訴,支持李的教授和學生舉白布條抗議。(圖/報系資料照)裁定指出,林德旺一行人2022年4月28日中午12點多,到台南的黃昭堂紀念公園內,持五星旗及寫有「民進黨當局常用涉嫌辦案有執法過度嗎、反民主自由嗎」的紅色看板,並把印有五星旗圖案的口罩放在黃昭南銅像前,宣傳政治理念,台南警方認為林德旺等人的行為造成遊客紛紛走避、不敢靠近,已影響社會秩序,因此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行為」移請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裁定。警詢時,林德旺等人承認到黃昭堂紀念公園宣傳促統,但都否認擾亂社會安寧秩序,鄭建炘在警詢時辯稱,當時只是單純舉辦20分鐘的統一及防疫宣傳活動,「公園連一個民眾也沒有」、「連管理員也沒出來制止」。承審法官徐安傑勘驗youtube上、林德旺等人的抗議影片,發現長達1分49秒的影片中,可視範圍內無人在場,且林德旺當場演講,宣傳政治理念,鄭建炘和王瑞鎰除手持口罩、舉旗外,沒有喧嘩、喊叫、妨害他人安全的行動,因此認定沒有台南警方所謂「遊客不敢靠近、干預遊客遊園動線」情形,難以認定違反《社維法》,所以裁定免罰。徐安傑強調,法院不應帶有任何色彩或特定意識形態,所以不論主張台灣獨立或兩岸統一,或台灣成為美國第51州的言論,在法院眼中均為等價,應受同等的審查和保障。民主自由可貴是在相互尊重下表達意見,在踰越法律界限之前,沒有人需要為自己的認同道歉。雖然林德旺等人的言論和行為,可能讓部分人覺得厭惡和反感,但還是和散布仇恨、歧視或煽惑攻擊言論不一樣。林德旺等人也曾到烏山頭水庫的八田與一銅像舉五星旗抗議,法官徐安傑裁定不罰後,引發綠營強烈抗議。(圖/翻攝臉書)徐安傑指出,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45、644等號解釋意旨,具有高度政治性議題、即關於「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在尚未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造成重大明顯而立即危險前,均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而林德旺演講影片中,自稱「紅統統派」和宣揚五星旗,可能使多屬台灣人心生厭惡、冒犯等負面情感,但隻字未提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也沒有仇恨或鼓吹犯罪言論,顯無造成明顯而立即危險的可能,因此不管法院是否認同他們的言論或觀點,都應給予完全尊重。徐安傑表示,台灣的民主環境不應該建立在犧牲少數人自由權利的「維穩」上,法院願意相信台灣人民具有自由意志及理性思考能力,所以任何意識形態的政治性言論都可以被討論,才有助於人民避免被特定意識形態煽惑,法院基於對憲法價值的確信,有義務敦促行政權免於過度審查、引發寒蟬效應。徐安傑也質疑,林德旺等人的影片在警方移送前,觀看次數僅100次,法院勘驗時,觀看次數不到200次,可見本案擴散僅止於小眾,警方移送後,反而可能登上媒體版面,再次激化不同意識形態的對立。如果今天有人替蔣姓銅像戴日本口罩,或未自稱紅統統派但發表類似林德旺言論再上傳影片,是否會受到警方同等關注?徐安傑在裁定書最後也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移送法院裁定不罰比例偏高,值得學者專家研究和社會公評。
獨/統促黨員替八田與一戴口罩不罰 台南法官6千字判決書瘋傳
統一促進黨的大甲媽搶轎風波尚未停息,台南地方法院3月31日審結一起統促黨發言人張孟崇等人到烏山頭水庫,替八田與一銅像戴口罩案,承審法官徐安傑撰寫6千字判決書,詳論台灣近來民主政治和言論生態,最後認為本案在憲法保護言論自由範圍內,判決張孟崇等人不罰。由於判決內容洋洋灑灑、旁徵博引,被不少法界人士認為憲法高度十足,符合司法院長許宗力口中常說的「憲法意識」,判決出爐沒多久,引發法界熱議和瘋傳。有法界人士指出,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擔任雲林地院法官任內,曾在2002年改變傳統判決書寫法,以抒情文方式判決,輕判經濟弱勢的竊盜被告而聲名大噪、引起法界轟動。徐安傑這篇判決書可與「司改前輩」林輝煌交相煇印,不同的是,林輝煌當初抒情文講的是社會問題,徐安傑則臧否言論自由在台灣的實踐,以及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雖然兩案事隔20年,同樣引發法界關注。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法官徐安傑認為替八田與一銅像戴口罩行為,屬於言論自由範圍,判決不罰。(圖/翻攝網路)。判決指出,張孟崇、林德旺、鄭建炘等人今年2月1日(春節大年初一)下午3點到台南烏山頭水庫,替被稱為「烏山頭水庫之父」和「嘉南大圳之父」的日本人八田與一戴上五星紅旗口罩,還拍影片上傳網路,他們主張:新冠肺炎不要給日本、美國病毒傳染給臺灣、日本人滾回去及臺灣是中國大陸的一部分等語,遭台南市警局麻豆分局認為是滋擾公共場所行為,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為由移送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裁罰。承審本案法官徐安傑認為,「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的言論主張,是高度政治性議題,如政治傾向相關度越高,應越有助於政治及社會活動的監督,在公共事務的討論過程中,提供不同面向思想或意見,使大眾獲取多元資訊,確有存在必要,所以還沒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造成重大明顯而立即危險前,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徐安傑指出,案發時張孟崇等人行為並未發生衝突,相關言詞確實在宣洩情緒,但言論內容是他們傳達個人意思時所選用的文字,這是言論自由的核心,應留待言論市場自行評價,在踰越法律界限前,均應獲得完全尊重。然而臺灣人民多數輿論認同,一旦涉及中國二字,不論背後傳遞意涵為何,網上謾罵雨後春筍,讚揚人數動輒萬計,在表意人滿足特定言論受矚目之餘,挑撥情緒與激化族群衝突對立程度,只有過之而無不及。他舉例,世界衛生組織已將新冠病毒定名為「COVID-19」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政府官員仍然持續使用「武漢肺炎」乙詞長達半年以上。早前太陽花運動時期,陳抗者曾舉牌關於「支那賤畜,外來種滾」的「象徵性言論」。更早還有「太平洋又沒加蓋,覺得中國好就游過去」、「我們把中國人推下臺灣海峽之後他還可以爬上來當臺灣人啊!」、「『屎』作俑者是『中共病毒』的『中共』」、「黨國餘孽從兩蔣時代就存在至今、司法是黨國思想的最後防線」等語。徐安傑也對文化部低估台灣人的民主素養、限制多元言論感到不可思議。他表示,文化部今年起為防止文化統戰,竟擬對對岸黨政軍出版品實施事前審查,當時文化部長曾表示:這東西本來就沒有違憲,憲法是保障臺灣人民,臺灣人任何人的創作及出版都沒有受到限制等語。徐安傑質疑,言論自由應包括接收多元言論的權利,文化部彷彿低估臺灣人解嚴逾30年,歷經3次政黨輪替累積之民主素養,竟可能因一本童書或抖音短片而有動搖!徐安傑強調,若民主社會只能容許一種聲音存在,欠缺理性思辯的空間,終將與民主參與的真諦背道而馳,這不是司法機關存在以制衡國家公權力所樂見,就會出現像是「哥倫布發現新中國」這種政治正確但讓人啼笑皆非的編輯疏失。他也對臺灣多數民意相較對執政者,監督在野之力度,顯悖於多數民主國家的運作方式或現象而「嘖嘖稱奇」。徐安傑最後在判決指出,張孟崇等人言論與日前廣傳「我們都是烏克蘭人」等語,在法院看來,都是個人言論自由及人格尊嚴之展現,有其監督政治活動、促進人民反思功能,既未涉及極端仇恨、鼓吹犯罪,且未造成明顯而立即危險的不利影響,不論法院是否認同該言論內容所傳遞觀點,仍期予以最大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