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
」 柯文哲 台北市 京華城 北檢 京華城案柯文哲4罪正式起訴 小草趕赴北檢排字「沒證據就放人」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四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求刑28.6年。而北檢外也陸續出現小草聲援,在外面以竹蜻蜓排字「沒證據就放人」,聲援柯文哲。北檢26日對柯文哲等被告正式起訴,26日下午陸續有小草抵達北檢外聲援柯文哲,有小草表示,北檢的起訴書內容中,並無實質證據指出柯文哲相關金流,關了柯文哲4個月卻拿不出一點證據,呼籲「司法要公正」,並拿出發光的竹蜻蜓排字「沒證據就放人」。北檢指出,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台北市市長之重要政見,更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同時還是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唯一被邀請的一位政治人物,其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卻在2020年2月於市長辦公室與沈慶京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更陸續以便當會裁示等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無視眾多基層公務員與都委會委員提出違法質疑,使鼎越公司順利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北檢表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刪除其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其提起訴願亦被駁回,竟違背職務於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程序,而沈慶京見柯文哲履約實行,交代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集團內領取部分款項,由7人各自匯款30萬元,佯裝成捐贈民眾黨政治獻金,實際上卻交付210萬元與柯,事後再由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傳訊代表柯文哲感謝朱亞虎。隨後,京華城於2022年10月動土,柯文哲更是該動土典禮中唯一被邀請的政治人物,沈慶京也交代秘書從旗下帳戶提領1600萬現金,於動土典禮後親自交付給柯,柯文哲則以excel檔案工作簿內記載,「日期2022/11/1 姓名小沈 數字1500 公司 用途 經理人沈慶京」將其儲存在行動硬碟內,成為其收受賄賂的鐵證。
北檢起訴柯文哲求刑28年 民眾黨:台灣民主至暗的一天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今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28年6月。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26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北檢起訴內容以及相關爭議進行回應。緊急應變小組召集人林富男表示,北檢對柯文哲求刑28年6個月,但經過4個月偵查,卻無法找到金流證據。柯文哲從來不是會貪污、受賄或貪戀金錢的人。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北檢透過拼湊方式進行濫權起訴,既無法明確指出具體的地點與時間,意圖對台灣民眾黨進行政治追殺。 「柯文哲是369萬公民支持的總統候選人,對他的政治迫害就等於追殺369萬人的意志。」林富男認為,這是台灣民主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是總統賴清德政府聯合檢調與媒體,以「抄家滅黨」的方式進行抹黑,目的僅為擊敗政敵。黃國昌則指出,北檢關押柯文哲4個月,卻拿不出確切證據,僅誣指其收受非法賄賂。既不敢公布證據清單,也未於記者會上接受媒體提問,以模糊字眼指控,毫無事實依據,目的在於利用媒體渲染,抹黑柯文哲,製造罪大惡極的形象。 對於外界關注的「1500」金流爭議,黃國昌質疑,北檢在起訴書中未清楚說明具體的時間、地點和金流來源,僅片面引用沈慶京的提款記錄,沒有任何交付現金的證據,硬是將贓款栽贓給柯文哲。批評這種手段完全是政治操作。 另外,黃國昌針對北檢指控柯文哲圖利京華城的爭議表示,柯文哲擔任市長期間參與論壇的行為,何以成為圖利行為?京華城的容積獎勵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辦理,而非都市更新。 柯文哲的前任市府也曾對文華東方酒店依據同樣法規給予容積獎勵;2014年,賴清德擔任台南市長時,通過內部施行細則,將台南市西區一大面積開發案的容積率從180%提高至400%,差幅高達220%,質疑「為何賴清德可以,柯文哲卻不行?」。黃國昌引用台北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報告,指出當時副市長彭振聲及前都市發展局長黃景茂均提到,京華城的容積獎勵是經都委會「共識決」通過。然而,北檢卻未依法起訴參與審議的都委會成員,反而起訴並未介入決策的時任市長柯文哲,直言「北檢羅織罪名、無證據入罪,全憑拼湊,完全是政治追殺與司法栽贓」。
柯文哲圖利收賄原因 北檢: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北檢今日偵查終結,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求刑28年6月。檢方新聞稿提到,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長重要政見,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但卻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圖利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檢方新聞稿指出,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 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卻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慶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虧損,欲透過土地重建牟利,沈遂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恢復京華城容積,2人於109年2月20日會面,後由柯裁示推進京華城案,圖利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檢方說明,後沈慶京見柯文哲已踐履京華城一案,因此透過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集團總部取款後,由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待朱亞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並附上捐款人頭名單後,李文宗隨即向柯報告,並傳訊給朱亞虎,表達柯文哲感謝之意。檢方提到,柯文哲111年10月18日舉行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文哲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慶京還交代秘書自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在柯出席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交付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交付賄款之事實。
柯文哲3罪遭求刑28年半!「北檢17大QA」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從9月5日起被羈押至今。對此,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並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以下針對北檢偵辦被告柯文哲等相關案件,提供QA全文:Q1: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明知違法」?A:被告柯文哲多次親自參與都發局所舉辦之論壇,且都更市政為其任內自豪政績之一,其明白知悉京華城為大型基地再開發,不符合都更法令,無法適用任何都更方案;復經前都發局局長林○民明確告知及提醒,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被告柯文哲於核准京華城案送公展時,該簽呈所附都設科及都更處公務員、都委會眾委員之反對意見,均明確指出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依都更法令拿取容積獎勵於法未合等情事,足證被告柯文哲已明知該簽呈記載京華城案要以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都更獎勵項目,「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取得容積獎勵等文字,係屬違法。Q2: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收受1500萬元之賄賂?A:由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 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 111 年 9 月 12 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 111 年 9 月 20 日起令吳○仙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嗣鼎越2公司於 111 年 10 月 18 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Q3:為何認定210萬元係被告柯文哲收賄所得?A:被告柯文哲於 109 年 3 月 10 日就被告沈慶京所要求之「回復 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方面批示「速審速決」,顯知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京華城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依北市陳情要點,應依訴訟程序辦理,卻一方面又於便當會裁示將尚未送府之陳情函送都發局並交都委會研議。被告沈慶京獲悉後,即於 109 年 3 月 23 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虎匯款 210 萬元至被告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且被告朱○虎後於109 年 4 月 1 日,將被告沈○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 210 萬元,及 7 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被告李○宗供確認為賄款,被告李○宗於同年月 5 日回訊表達其與被告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 210 萬元確為被告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故屬賄賂無訛。Q4:為何認定京華城公司所得之容積獎勵係屬不法?A:京華城公司於 109 年初自行拆除京華城購物中心,該建物屋齡僅 19 年,亦非都更物件,竟以都更法令申請容積獎勵,與都更法令未符,故本案所取得之容積獎勵明確違背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規定,自屬不法。Q5:被告沈○京是受圖利者,為何也被認定為圖利罪共犯?A:依刑法第 31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實行犯罪,亦應論以共同正犯。被告沈○京與柯文哲就圖利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因此論以圖利罪嫌之共同正犯。Q6:本案容積獎勵既係經都委會決議,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A:被告彭○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主持都委會時雖明知京華城公司所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且與會委員明白指出都委會應依法令方得核予容積獎勵,而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被告彭○聲承被告柯文哲之命,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之反對意見而強行通過事先預擬的不法決議,被告柯文哲與被告彭○聲均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縱使都委會審議通過,亦屬違背法令之決議,被告柯文哲自 109 年 11 月 11 日核決都發局 109 年 10 月 27 日送公展之簽呈時,即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不得以都委會決議為由卸其罪責。Q7: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A: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茂、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珮屈從被告柯文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而都委會委員們各有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之專業,易信賴主管機關都發局就適法性之說明,都委會決議亦由被告彭○聲所主導強行決斷,復查無都委會委員有何圖利之犯意,故未有不法。Q8:媒體報導,被告柯文哲與沈○京見面12次,偵查掌握情形如何?A:依本案卷內事證,可證被告柯文哲、沈○京 2 人關係良好、互動頻繁,被告柯文哲多次至沈○京之陶朱隱園、威京總部碰面,通緝中之同案被告許○瑜亦居間聯繫其 2 人會面細節並陪同造訪。Q9:被告應○薇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潛逃出境之行為?A:被告應○薇於 113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1 時許,在威京集團總部附近搭乘計程車,先前往遠傳電信南京東路門市、臺北市議會等處,再於同日下午 2 時許至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搭載同案被告王○侃,並搬運 1 箱不明物品,隨即於當日下午 3 時搭載計程車自臺北一路南下至桃園機場一帶,後轉往臺中國際機場於機場櫃檯購買機票,辦理登機未果,經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依法逕行拘提,足認被告應○薇有躲避司法訴追欲潛逃出境之事實。Q10:被告沈○京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逃亡、串證之行為?A: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於 1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7 時 5 分許,執行搜索被告沈○京戶籍地時,未見被告沈○京,且其家人均不願告知被告沈○京實際住處,經廉政官撥打被告沈○京所持用之行動電話,被告沈○京佯稱「人在外」、「人在辦公室」等語,卻於 30 分鐘後出現在戶籍地 11樓公共梯間,並往電梯旁安全門離去,幸經廉政官當場發覺而阻止,顯有逃亡之情。被告沈○京與廉政官返回接受調查之同時,竟仍可安排對外發布與案情有關之公開聲明,顯為規避罪責而進行串證。Q11:被告許○瑜於本案涉案情節為何?A:被告柯文哲收受賄賂後,交由明知上情之同案被告許○瑜保管,本署檢察官已向外國請求司法互助,相關偵查作為仍持續積極進行。自被告柯文哲辦公處所搜獲其撕碎之便條紙,上載:「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甫於 113 年 8 月 27日返國之同案被告許○瑜,受被告柯文哲指示急於同年 8 月 29 日上午 4 時 10 分訂購機票,當(29)日旋搭機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甚且迄今未歸,本署依法對其發布通緝。Q12:「工作簿」上經理人邱○琳、謝○珠、吳○壽、蔡○興之角色?是否構成犯罪?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3:為何募款小物、KP Show募款演唱會門票所收取的款項是政治獻金?A:政治獻金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查被告柯文哲競選總部以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募款小物(參看下圖等)進行競選募款(各波募款宣傳詳如下圖),均係大加宣傳被告柯文哲政治理念,促進選民捐款意願,商品之價格相較市價為不相當之給付,支持者是對被告柯文哲從事政治、競選活動提供之資金,被告柯文哲安排由木可公司所獲之款項,核屬於政治獻金。而KP Show演唱會之舉行係於被告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被告柯文哲亦以參選政治理念進行宣傳,號召選民付款支持被告柯文哲,又 KP Show 演唱會之門票價格高達每張8,800 元,屬不相當對價之給付,核屬於政治獻金。Q14:被告柯文哲購置4300萬元商辦之資金來源,是否合法?A:被告柯文哲購置上開商辦之資金,係來自被告柯文哲帳戶收受民眾黨113 年總統、副總統競選費用補貼款 1 億 1,071 萬 3,980 元其中 2/3 即7,380 萬 520 元,此部分查無不法。Q15:113年副總統候選人吳○盈之選舉補貼款用途為何?A: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第9條及附表二規定,僅規定中央黨部所領取總統、副總統之競選費用補貼款,其中 1/3 交由中央黨部支配,餘撥交候選人,但並未明確規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比例分配,證人吳○盈證述未向民眾黨領取補貼款費用等語,此部分查無刑事不法。Q16:陳○琪、黃○珊、蔡○如涉案情節為何?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7:本案所涉陳○菡等人,處理情形?A:陳○菡、許○、黃○瑩、吳○萱、陳○丞以折扣碼方式自木可公司取得募款小物之分潤,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本署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小沈1500」成鐵證!柯文哲收1710萬 大總管傳訊謝朱亞虎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案與木可政治獻金假帳案,日前偵結並預計於26日召開記者會,正式起訴柯文哲等,預估至少起訴柯文哲等在內共11人,並對5名在押人犯同步移審。而柯文哲也在稍早搭乘囚車抵達北檢,北檢針對柯文哲捲入4起案件,分別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刑求28.6年。北檢指出,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台北市市長之重要政見,更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同時還是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唯一被邀請的一位政治人物,其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卻在2020年2月於市長辦公室與沈慶京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更陸續以便當會裁示等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無視眾多基層公務員與都委會委員提出違法質疑,使鼎越公司順利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柯文哲今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弊案,遭北檢依3罪起訴。(圖/黃耀徵攝)北檢表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刪除其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其提起訴願亦被駁回,竟違背職務於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程序,而沈慶京見柯文哲履約實行,交代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集團內領取部分款項,由7人各自匯款30萬元,佯裝成捐贈民眾黨政治獻金,實際上卻交付210萬元與柯,事後再由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傳訊代表柯文哲感謝朱亞虎。隨後,京華城於2022年10月動土,柯文哲更是該動土典禮中唯一被邀請的政治人物,沈慶京也交代秘書從旗下帳戶提領1500萬現金,於動土典禮後親自交付給柯,柯文哲則以excel檔案工作簿內記載,「日期2022/11/1 姓名小沈 數字1500 公司 用途 經理人沈慶京」將其儲存在行動硬碟內,成為其收受賄賂的鐵證。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北市11萬坪史上最大都更案登場 賴正鎰:15年開發總銷高達1.4兆
鄉林集團(5531)董事長賴正鎰今(18)日宣布將啟動台北建城百年以來最大的都更案「中山﹒新松町 新城計畫」,範圍橫跨40多個街廓、共11萬坪土地。賴正鎰高喊要讓大家知道,「民間也能這樣做,不是靠政府」「若能成功,15年後我82歲回頭看,也是人生對台灣的一個貢獻。」「中山﹒新松町 新城計畫」位於新生北路、民權東路、民族東路與松江路之間,範圍橫跨40多個街廓,預計未來含地主分回戶的總銷高達1.4兆元。(圖/林榮芳攝)「中山﹒新松町 新城計畫」位於新生北路、民權東路、民族東路與松江路之間,範圍橫跨40多個街廓、共11萬坪土地,初估都更拆遷戶數逾1.1萬戶,預計含地主戶總銷高達1.4兆元。賴正鎰表示,這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大都更案,中山區位於台北市最核心的區域,是最早最古老的建城區域,這裡建築都是60年以上4、5層樓老建築,生活品質不好,發生災害地震會非常危險。他說,過去25年來鄉林深根台北有20多個都更案,原來在吉林路「中山賦」的基地開發近20年,近百個地主,就在今年6月「中山賦」動工銷售後,大家看中鄉林品牌、品質,加速附近老舊公寓所有權人主動來談合作。近半年來已經完成第一階段整合的7個街廓,已整合面積約1.1萬坪,地主所有權人近千人,約600人已簽妥「都市更新合建契約書」。「與鄉林合作除了可以住新房子,價值還能大幅上升,從現在的一坪約50多萬元,未來都更重建後每坪140~150萬元,現在每周都有幾十戶來簽約。」據了解,周邊平均每坪成交單價130~200萬元,其中台北國賓飯店改建案佔地1453坪「國賓皇琚」已站穩 200萬元大關,創中山區最高房價。取名「新松町計畫」,也就是新生北路到松江路一帶,賴正鎰說,受到法規限制,都市計畫純住宅區,平均只能蓋15樓,整個11萬坪會分成6期、15年開發,「未來這一帶將成為台北最高級的住宅區。」會整合這麼快,賴正鎰提到,因為在原本「中山賦」的基地有一小角遲遲無法整合,他很生氣,3年前把它切掉,附近居民看到不願整合就會被切除,所以促成大家積極督更,他稱之為「教訓屋」。他也提到,現在該塊地主反悔請他幫忙,但他不可能為此再次送件重跑2、3年,最後可能考慮以委建方式協助重建。集團副總經理賴廣陽也補充表示,大家積極參與重建合作,除了附近多是郭姓家族地主,整合特快,另一方面也因為今年0403地震後,北市府今年提出額外30%的容積獎勵,目前已經整合6、7個街廓,大多都超越8成都更門檻,朝向11個街廓努力。賴廣陽也提到,未來預計融入美術館、博物館及畫廊等藝文展覽空間,同時計畫引入星巴克、誠品或蔦屋書店、高端診所、麵包店、時尚精品店、超市、藥妝店等高質感生活配套,分布在巷弄裡面。原本8公尺巷弄將轉型為行人徒步區,2、3月有櫻花及黃花風鈴木盛開;3、4月有流蘇花綻放;10月可賞秋楓;11、12月還有無患子樹葉轉黃。「民間也能這樣做,不是只能靠政府!」賴正鎰說,鄉林的經驗和品牌促成這個案子,以前造價每坪12萬元,現在一坪25萬元,鄉林利潤一年不到3%,只賺一點點,都是幫地主打工創造資產價值,當初他也猶豫是否要賺微利,後來覺得人生應該要做一點有意義的事,「15年後也82歲,回台看這案子若能做成功,也是人生對台灣的一個貢獻!」
竹市縱火逆子奪8命!陳彥翔改判無期徒刑 妻嫂家屬痛哭「僅孫女遺體完整」
新竹一間輪胎行於2022年6月發生一起縱火事件,縱火兇嫌陳彥翔因長期積欠債務,與家中矛盾激化,在一次與父母的爭執後情緒失控,便購入汽油並在家中縱火,結果導致其母親、妻子、妹妹、大嫂、3名子女與大哥的小孩等8位至親喪命,陳彥翔一審判死刑提上訴,二審今天審酌陳彥翔自首,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判決結果,陳彥翔父親陳秉成表示「沒意見」,不過陳男大嫂的母親林雪紅感到相當難以接受,死者8人僅她的小孫女遺體是完整的,因為「我的女兒到死還抱著她的寶貝」,令人鼻酸。新竹市輪胎行8死縱火逆子11日二審判決出爐,家屬無法接受,痛訴司法判決讓人失望。(圖/報系資料照)對於無期徒刑的判決,林雪紅直言,「我實在無法相信,這樣草菅人命的判決,這樣辜負8條人命的判決,竟然會發生號稱在重視人權的台灣司法」,她更悲吐,「那一晚的慘劇真的歷歷在目,當陳彥翔在門口潑灑汽油點火之前,他的太太還苦苦哀求他不要點火,但他置若罔聞,冷眼看著太太衝向火場救孩子,他自己卻跳到門之外,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母親、妻子、孩子在火海中掙扎、哭喊」。林雪紅心碎表示,「我的女兒到死還抱著她的寶貝,緊緊的抱著,所以只有她是完整的,只有我的孫女是完整的,其他的人真是燒到一個碳化,都已經…我已經無法形容。然後殯儀館的阿姨說,她做了這麼多年,從來沒看過這麼慘的。他(陳彥翔)的媽媽到了殯儀館,肚子裡面還在燒」。她也質問法官,「你怎麼可以做出這種判決?你對得起我們嗎?我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還有我可愛的孫女,就這樣走了,我真的沒辦法接受這樣的判決」。林雪紅還表示,「大法官已經明確指出死刑合憲,難道這種殺死至親骨肉、連幼童都不放過的滅門慘案,不正是死刑存在的意義嗎?死刑本來就有嚇阻犯罪的作用,如果連這樣冷血、殘忍的犯行都能免死,那請問什麼樣的案件才該判死刑」,她懇求檢察官提起上訴,並表示不是為了報仇,而是為了正義,認為陳彥翔下手毫不留情,事後毫無悔意「在法庭上還說不知道汽油那麼危險」。林雪紅氣憤怒吼,「我請問在場的各位,請問大家,你們知道汽油的危險嗎?你們知道汽油的威力嗎?他說他不知道!你們相信他有悔意嗎?說什麼他在外面叫,要救火、救他的小孩,他直接衝到火場裡面救,就像他的媽媽、他的老婆、我的女兒一樣,這件事情是你做的,你說你有悔意,悔意在哪裡?你是演給誰看的」,除此之外,她悲憤交加表示,「8個冤魂的在天之靈都看得見,作為死者家屬,我必須替他們討回公道,也必須對廢死這件事情發個聲,希望大家真的不要廢死!不要廢死!不要廢死!還給我們家屬公道,不要給我們家屬二度傷害,給社會一個交代,感謝大家」。另據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王屏夏指出,新竹輪胎行縱火8死案件,判決結果,一審死刑判決撤銷,二審改判陳彥翔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依卷證資料,陳彥翔在犯罪自首時,顯露懊悔、自責等情緒反應,甚至有向警員借槍自盡等情形,認為自首屬於真實自首,並非基於減刑或其他特殊目的而為,因此依照刑法自首減刑規定,減輕其刑,量處無期徒刑,本件可上訴。回顧這起案情,2022年,位在新竹市東大路一段「正義輪胎行」發生火警,屋主當時向警消說明,陳彥翔與家人吵架後駕車到加油站買汽油回家,陳彥翔縱火後逃離現場受傷遭到壓制送醫,位在1樓的屋主及時逃生,2樓的4名大人、4名小孩均逃生不及,葬身火海。輪胎行舊址現已成為空地,外觀搭起竹籬掛上廣告看板,一旁貼有1面土地招租資訊。據陳彥翔父親陳秉成表示,該土地45坪,想先對外招租,暫不考慮重建,也不考慮參與都市更新計畫。對於二審判決結果,陳秉成則表示「沒意見」。
內政部辦淨零建築授證典禮 董建宏:淨零建築引領未來 樹立永續典範
內政部今(3)日舉辦「淨零建築授證典禮暨論壇」,由政務次長董建宏授證表揚2件取得最高等級的淨零建築及9件取得近零碳建築(第1⁺級)案例。董建宏表示,為提升建物節約能源成效,參考國際趨勢,內政部藉由多年推廣綠建築標章基礎上,建立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制度,發展近零碳建築技術,截至今(113)年10月全臺綠建築數量已逾1萬3千件,每年約可減少163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11萬公頃人造林(約4.02個臺北市面積)所吸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成效相當良好,未來將持續鼓勵業界積極投入淨零建築發展,帶動更多企業踴躍申請,凝聚社會共識,共同邁向2050淨零建築願景。內政部董建宏次長致詞(圖/內政部提供)。董建宏說明,我國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制度,以優先實現建築節能50%為目標,自111年1月1日實施,由公有建築物帶頭做起,引導民間建築跟進,從去(112)年7月起,要求辦公、服務類的公有新建建築物在申請綠建築標章時,就必須同時進行建築能效評估,今年7月起更新增公有公共集會、文教類及商業類別,分年分階段實施,以有效提升綠建築設計水準,透過實施成效良好的綠建築標章,進而帶動建築物自主標示建築能效等級。董建宏指出,這次授證的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人壽台中烏日大樓」及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瑞光大樓2」,除透過建築外殼、空調設備、照明燈具及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等節能設計,取得近零碳建築(第1⁺級)外,更使用零碳再生能源,提升建築能效,取得淨零建築,為企業提供可借鏡的卓越範例。此外,內政部為擔任建物節能改造的領頭羊,建築研究所也規劃淨零建築路徑,所屬材料實驗中心帶頭進行既有建築能效改善,取得近零碳建築(第1⁺級),另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招標的社會住宅及公辦都更建物,率先全面導入新建住宅能效標示1級以上,截至今年10月底已有140件申請建築能效評估,63件完成認可,其中包含2件淨零建築及25件近零碳建築(第1⁺級),皆可作為公部門觀摩學習的典範。董建宏補充,這次授證的還包括和泰興業中部分公司第一期廠辦大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行政大樓、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總行大樓、群光智慧綠能大樓、遠傳電信企業總部大樓、滬尾藝文休閒園區及三重區龍濱段393,470-1,471地號危老重建案等7件民間建築物,顯示已有許多民間企業紛紛響應政府淨零建築政策,陸續完成建築能效評估及自主標示,具體呈現公有帶動民間參與且企業大力支持成效。董建宏強調,內政部推動建築物淨零轉型相當重視社會溝通及產業對話,今年已於6月7日 、11日及14日舉辦三場「低碳建築政策交流座談會」,並於9月2日舉辦「自然碳匯及低碳建築研討會」;未來亦將參考日本住宅延壽計畫及國外建築物整建維護等計畫,研提結合淨零評估機制,以達確保居住安全、落實居住正義,同時減少能效排放之效益。內政部淨零建築授證單位合影(圖/內政部提供)。今日活動邀請各建築從業公協會理事長參與,共同見證受證單位的貢獻,並感謝長期致力協助於淨零建築的推動,期盼透過這次論壇交流,加強相關設計與技術應用解說,讓淨零建築持續深耕普及,未來內政部也持續與各界進行對話,逐步落實2050淨零排放目標。
三重、新莊海砂屋都更通過 有效提高居民居住環境
新北市三重區永安北路5層樓連棟公寓因住宅天花板混凝土持續掉落,有嚴重的安全疑慮,居民屢向里長反映,「因為感到害怕不敢住,只好外出租屋」。2022年,經市府鑑定為需拆除重建的海砂屋,且已達到停止使用的標準,今年11月29日都更大會獲得委員全力支持通過,預計未來將興建2棟24層店鋪住宅大樓。三重區永順里長許嘉陣表示,社區住戶多次反映,「有屋卻不能住」、「因為感到害怕而出去租屋」的心聲,若可以都更成功,多數住戶肯定樂觀其成。新北市都市更新處說明,位於三重區永安北路上的海砂屋案,基地面積約1320坪。因該案住宅內天花板的混凝土持續掉落,有嚴重安全疑慮;2022年,經市府鑑定其中有135戶為需拆除重建的海砂屋,且已達到停止使用的標準。都更處長林炳勲表示,今年8月因女兒牆掉落事件,會同里長到住戶家中關心。10月下旬,又因康芮颱風吹襲,外牆掉落混凝土險些砸傷路人,情況相當危急。林炳勲指出,在實施者協助下,取得超過9成的住戶同意,進入都更程序後,市府加速審議,順利完成公展、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收斂及聽證等程序,並於2024年11月都更大會審議通過。預計未來將興建2棟24層店鋪住宅綜合大樓,不僅讓住戶有了安心家園,同時透過留設人行步道、開放空間,改善周邊生活環境。都更處補充,同場另一案位於新莊區中港路的「中美公寓」,為2棟共55戶的建物,長期來發生牆壁、地面的裂縫漏水、梁柱鋼筋外露等狀況,在市府全額補助鑑定費用下,去年3月確認是海砂屋,8月畫定為都市更新地區,住都中心協助社區組成管委會完成海砂屋鑑定、自行招商後,12月底完成事業與權利變換計畫報核。都更處說,「中美公寓」經住都中心協助,亦於11月都更大會通過審議,三重、新莊2案核定後,將拆除及新建工程,有效提升住戶的居住環境。
2024臺北設計獎頒獎典禮各類獎項得主揭曉
設計界年度盛事「2024臺北設計獎」得獎名單今(21) 日揭曉,由蕭力仁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的「廣慈博愛園區A+B區」勇奪全場大獎,獲頒新臺幣60萬元獎金,驚豔四座。本屆最高榮譽「全場大獎」(Grand Prize)獲獎作品為蕭力仁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的「廣慈博愛園區A+B區」。廣慈是臺北市近年來最大規模的城市改造運動,具體內容包括1,650戶社會住宅及中繼住宅、信義區行政中心及廣慈社福中心。依循既有的公園綠地與四獸山徑、傳統市場及鄰近三個里的城市紋理,植入新的機能,中繼宅作為週遭老舊社區都市更新的基地。本次臺北設計獎「工業設計類」、「視覺傳達設計類」、「公共空間設計類」等三大類別金獎得主分別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明志科技大學設計團隊的O-oyster;來自澳門未設計有限公司歐俊軒的BOOKED:香港藝術書展; 預景設計有限公司設計團隊的嘉義車庫園區景觀設計。而臺北城市設計選拔的三個金選則為社計行動股份有限公司設計團隊的地球解方; 環藝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設計團隊的捷運圓山故事綠廊;境觀設計有限公司的興國公園:全齡友善公園的實踐。臺北市政府蔣萬安市長與全體來賓合影(圖/台北設計獎提供)北市府產業局表示,從本次獲選的金獎及金選作品可以看出,獲獎作品與臺北城市的鏈結越來越深,同時更與臺北設計獎的品牌精神「設計·不設限『Empower Design, Beyond Limits』」相互呼應,代表著參賽者能夠打破常規,自我挑戰的精神,讓設計成為形塑美好未來的驅動力。臺北設計獎也是國內唯一取得世界設計組織(WDO)、國際設計社團組織(ICoD)及國際室內建築師設計師團體聯盟(IFI)等三大國際設計組織認證的設計獎項,並與德國iF設計獎跨國合作,備受國際設計界肯定!蔣萬安市長(圖左)頒發最高榮譽全場大獎予獲獎團隊(圖/台北設計獎提供)本屆臺北設計獎國際競賽參賽作品共有來自66個國家及地區,多達4,529件參賽,能夠脫穎而出獲獎實屬不易!臺北城市設計選拔則有147件作品參賽,由此可見越來越多的作品與臺北市產生鏈結與共鳴,今年臺北設計獎獲得遠東百貨、育秀教育基金會、三陽工業、遠東生物科技、臺灣期貨交易所及黑沃咖啡等眾多企業的熱情支持與贊助,讓更多優秀的設計人才及團隊有更多的資源能夠發光發熱。更多精彩作品介紹可至「臺北設計獎」網站查詢
央行不講武德2/都更如牛步原因曝光 業者怨「大都更時代」淪口號
台北市每10間房子就有7間是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地方首長年年高喊「加速都更」,不過多位都更建商向CTWANT記者表示,一個都更案平均得走上十年,根本仍停留在牛步化,尤其「地方政府行政流程的官僚與傲慢,補件內容不一次告知,文書往返曠日廢時」「非得等同意戶都搬出再花1、2年時間協調釘子戶。」台北市都更學會理事彭彥祥則點出,都更處長期人力不足,建議盡速擴大編制,提高審查效率。「台北市貴為首善之都,應該扮演全國都更推動的領頭羊,但遺憾的是,受限於過去諸多都更訴訟案例的包袱,無法大破大立提升都更效率,官僚體系下的包袱與心態,即便每屆市長信誓旦旦宣示都更政策,但民間感受到的行政作業牛步化都在扯後腿。」一名北市都更建商總座如積怨已久向CTWANT記者控訴。2012年北市曾經歷文林苑都更案市府和釘子戶對峙的爭議,讓市府更小心謹慎面對不同意戶強拆時的程序。(圖/報系資料庫)他舉例,一個都更案整合達8成後,將舉辦事業計畫公聽會、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報核約1個月,完成報核還要經過公告和公開展覽30天,再進入審議會審議,「但北市都更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件後等承辦人員審查都超過2、3個月,開公聽會也要2、3個月,鮮少有案件半年可以完成公開展覽,速度相當緩慢,尤其事業計畫小到寫錯1個字就退補件,需要補件的地方也不一次點出,讓業者一直來來往往做文書作業」,該業者懷疑承辦人員只要來不及處理,就用技術性退件來拉長時間。台北市都更學會理事彭彥祥就點出都更處問題出在長期人力不足,案件多到承辦人員審不完,壓力大,也容易捲入建商與地主的合建官司中,而這些人因為了解審查標準,經常被民間單位挖角,導致流動率高的惡性循環,都更處擴大編制、有效招募和減少離職率,對提升民間都更效率有很大幫助。另一業者反映攏長的作業流程還包括「釘子戶的協調與強拆」,他說,依目前流程,等拆照、建照下來,所有同意戶都搬走,政府才願意介入協調釘子戶,然後再花上1、2年時間跟釘子戶溝通協調,才會走上強拆,而這段時間,所有同意戶都在外租房乾等,拖到最後搬出去的同意戶也受不了,向建商表示「多分給他們都不計較,只希望趕快動工」,這不是讓釘子戶更有恃無恐?對此,北市都更處官員回應,實施者須依北市代拆辦法完成2次私調並領得拆建照後得向該處提出代拆申請,都更處會再啟動2次公調,以進行後續代拆作業。在申請代拆前,溝通協調之責任與義務在於實施者,政府公權力的介入是最後不得不的手段,動用上需要相當謹慎細膩真誠磋商兼顧程序正義,在實施者與不同意戶窮盡可能仍難以達成共識下,公部門始依法執行公權力。不少都更業者皆抱怨都更事業計畫送件審查反覆遭退補件,都更專家彭彥祥就點出問題可能出在審查人員人力不足,若能有效率審查,對市長喊出的加速都更將有很大幫助。(圖/方萬民攝)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認為,目前的都更程序確實麻煩、時間很長,都更案從整合到完工平均10年跑不掉,真的很久,手續繁雜浪費人力成本、冗長時間墊高資金成本,房價降不下來,整合與行政作業流程也是原因之一。對於都更不合理規範,業者也反映,北市儘管地政局認定是合法建築,建管處則認為一定要有使用執照才能申請合法建築物8%的容積獎勵,但大同、萬華區許多老房子因早年法規未完善,很多沒領有使照,應予以放寬認定。都更諮商師與危老推動師雙證照的北市西新里里長胡家瑒則反映,北市7599公辦都更專案,必須為公劃更新區域內才符合申請條件,但90%以上地區都不在劃定內,都更處只會要住戶自己去申請劃定,沒有任何協助與配套;且各階段整合等待時間約只有2個月,超過時間就宣告失敗,2年內不得再申請,時間實在太短,完全跟現實面脫節,應視同意比例適度給與緩衝。彭彥祥則建議,前期整合效力的提升才是加速都更的關鍵,之前市府大力培訓都更危老推動師,卻因長期沒有很好的被善用,人才流失,建議市府在舉辦社區說明會的法宣團隊和北市住都中心整合團隊,可以多招標不同團隊同步推展,提升都更推廣和整合量能,大都更時代才會到來。
皇翔拿下「最複雜都更案」總銷破600億 總座廖宇祥:明年房價持平
號稱全台最複雜公辦都更案「永和大陳社區」,共分7個更新單元,皇翔建設(2545)繼拿下單元3後,今(18)日又簽下單元4,未來2案將合併共同規畫興建,含地主分回戶合計總銷將破600億元。面對當前房市,皇翔總經理廖宇祥表示,皇翔的推案、購地不會停歇,也將持續參與公辦都更案,預估明年房價仍將持平,「因為原來的成本就很高。」永和大陳社區公辦都更案位於永和中正橋頭,全區面積達8.7公頃(約合2.6萬坪),因建物老舊、人數眾多且巷道狹窄,又有全台規模最大、產權最複雜的公辦都更案之稱。新北市府2010年起推動大陳社區都市更新,共規劃為7個更新單元。由於產權複雜、所有權人分散全國,加上違章占用等問題,導致多次流標,在新北市府與新北住都中心努力下,單元2、3、5、6、7陸續招商成功,單元1、4則在今年重啟招商,其中單元4由皇翔建設獲選。今日在新北市長候友宜的見證下,由出資人皇翔建設董事長廖年吉與住都中心執行長錢奕綱共同完成簽約儀式。侯友宜致詞表示,新北市老舊房非常多,30年以上的多達幾十萬棟,其中永和大陳都更可說是全台最複雜、最不好解決的個案,過去曾由議員帶領前往巷弄,發現房子相當擁擠,不用說消防車,連救護車都很難進去。如今單元2在2020年完工入住後,其他單元也期盼能加快更新腳步,所以市府2021年成立住都中心,並交付單元1、3、4,如今單元3即將施工、市府負責招商的單元5、6、7目前審議中,預計自2025年下半年開始分別動工。皇翔建設拿下永和大陳社區單元3和單元4,未來2案將合併共同規畫興建,圖為整體規劃更新示意圖。(圖/新北住都中心提供)侯友宜也提到心中最掛念的其實是單元1的招商狀況,目前已經再度公告,有信心明年開工動土,單元5、6、7也期盼在剩下的任期,全部都開始動工,「這是我最大的心願」。據了解,大陳單元4基地面積達3817坪,採權利變換方式進行都更開發,皇翔將投入161.8億元開發,預計2032年完工;單元3則於今年7月拆除,預計2029年完工入帳。皇翔副總游玉華表示,單元3預計在明年第一季動工,工期5年,將採邊建邊售,但對銷售價格持保留態度,僅表示「這邊地點很好,價格依當時市場環境而定」,至於單元4,由於還有相關程序在跑,最快開工時間可能也要1年半以上。預計單元兩案總銷高達600億元以上,由新聯陽代銷,而皇翔將依分回比例認列未來收益。新北住都中心執行長錢奕綱說,單元4最大的特色,是與單元3隔著超過2,000坪的中央公園對望,單元3、4同為皇翔建設,也少了單元間開發介面協調的問題,相信進度上能走得更快一些。此外,住都中心手上最後一塊拼圖是單元1,若順利推動預計明年第一季簽約。面對當前房市,皇翔總經理廖宇祥表示,近年房市變化大,尚未評估單元3、4的售價,但公司將持續積極參與政府公部門的公辦都更案,公司自購土地也會持續,雖然目前市場受限貸令影響氛圍,但皇翔的推案、購地動作不會停歇,明年推案量將照計劃走,並預估明年房價仍將持平,「因為原來的成本就很高。」
吉澤建設、安澤建設全新鉅作「大業鴻圖」盛大開幕 打造科技產業核心廠辦
安澤建設秉持前瞻建築理念,致力推動新北市土城產業園區的產業升級,響應政府都更政策,自106年6月申請報核後108年10月核定,109年1月取得建照,本案建築期間歷經疫情考驗,從送件到落成磨礪7年匠心打造,現隆重推出全新廠辦案「大業鴻圖」,目前已正式對外公開,成為區域內最具代表性的現代化智慧廠辦。「大業鴻圖」的誕生,以都市更新協助企業轉型升級提供有力支持,更為中小型科技企業帶來全新商業機會。土城產業園區隨著台商回流和科技產業的快速發展,已成為國內外企業的熱點。「大業鴻圖」位於該區的黃金地段,鄰近捷運板南線頂埔站及三鶯線,交通便捷,快速連接台北市中心及周邊重要科技園區。區域內擁有優越的交通條件,10至20分鐘即可抵達新北產業園區、內湖科技園區與南港軟體園區,且半小時內也可到達桃園國際機場,交通優勢顯著。該廠辦案由知名建築師黃培瑞領軍設計,採用「特殊抗彎矩韌性構架系統」,大幅提升建築物的抗震性與安全性。每層樓板厚達18公分,特別設計用於承重大型設備,滿足科技產業的特殊需求。同時,建築外觀選用穩重的灰色系鋁板搭配輕透玻璃帷幕牆,營造出具備國際級科技美感的現代建築。此外,該項目的夜間燈光由「台北101」燈光設計團隊操刀,打造出流光溢彩的科技感。「大業鴻圖」內部規劃同樣以企業需求為核心,全棟配備智慧化系統,包括自動化控制、智慧感應門禁、完善的物業管理與先進的安全監控系統,滿足現代企業對於安全性、效率與便捷性的高標準需求。公共設施齊備,內設多功能會議室、舒適休憩區等,為企業提供良好的商務接待環境與優質的工作空間。吉澤建設董事長劉高育表示:「大業鴻圖,不僅為企業打造一個高效的工作場所,更提供了一個激發創新與成長的理想平台。我們期待它成為區域產業升級與創新的重要推動力量。」(圖/安澤建設提供。)隨著「大業鴻圖」的正式公開,土城產業園區的科技產業升級預計將進一步加速,吸引更多企業進駐,為台灣經濟與科技創新注入源源不斷的活力。【大業鴻圖】廠辦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68號貴賓專線:02-2778-0095
921受災戶控訴中市府!建商自辦都更時程延宕
距離921地震已25年,台中市太平區「新坪公園社區」大樓重建之路遙遙無期。新坪生活公園社區重建促進會約20名受災戶26日到台中地檢署按鈴申告,認為建商自辦都更時程延宕,市府卻未依法撤銷建商實施者資格,控訴台中市長盧秀燕瀆職與圖利罪。都發局表示,此案依法辦理,無瀆職與圖利;建商若有業務廢弛,將限期改善,不排除撤銷其實施者資格。台中市太平區「新坪公園社區」大樓在921地震中倒塌,約20名受災戶26日到台中地檢署按鈴申告,認為建商自辦都更時程延宕,市府卻未依法撤銷實施者資格,控訴市長盧秀燕瀆職與圖利。(圖/陳惠澤提供/中國時報潘虹恩台中傳真)新坪生活公園社區重建促進會約20名受災戶26日到台中地檢署按鈴申告。代表人陳惠澤控訴,新坪生活公園社區在921地震中倒塌,中市府於2011年核准新建商成為社區都更重建案實施者,然而經過逾10年,建商不僅未履行重建責任,以低價收購住戶土地達500坪,更任由不明人士堆置建築廢棄土方達千噸。而都發局明知建商違反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非但未依法限其改善,甚至縱容對方,導致重建案延宕至今。陳惠澤說,受災戶至今還在繳地價稅,且按一般土地而非自用住宅課徵,1年要繳 1000 多元,相當心酸。盧秀燕在2019和去年接受陳情、允諾處理,後來無消無息。該建商2023年提送修正計畫書,諸多內容缺失仍未改善,今年3月遭都發局駁回,控訴盧秀燕放任都發局未依法撤銷建商的實施者資格,觸犯圖利等罪嫌。對此,都發局說,此案依法辦理,維護土地所有權人等相關權利人之權益,並無瀆職或圖利實施者。至於建商推動都市更新事業時程延宕、權利變換不合規等情形,市府駁回權變計畫申請,並於21日函請建商說明,如有業務廢弛情形,將依都市更新條例第76條規定限期改善,不排除撤銷其實施者資格。都發局仍將全力協助推動都市更新。 台中市太平區「新坪公園社區」大樓在921地震中倒塌,住戶認為建商不僅未履行重建責任、低價收購土地,更任由不明人士堆置建築廢棄物。(圖/陳惠澤提供/中國時報潘虹恩台中傳真)
整合多年處處卡關 避免自主更新成為空談該「這麼做」
為什麼我家的都更案總是推不起來?老舊社區的都市更新已是台灣的趨勢,許多老公寓居民原本滿懷期待,希望透過都更改善居住環境、延續房產價值,甚至很有熱忱地主動發起。然而,不少自主更新計劃,不僅進度緩慢、波折重重,讓一個個原本抱持希望的家庭最終陷入失望。踏取國際開發藍協理透過實際案例分享社區常見問題,以及如何透過專業力量協助社區推進都更。踏取藍協理分享,早些年有個都更案,社區居民中有熱心人士主動發起整合,在內部先是整合了5年,遴選完建商後,建商進駐了2年,爾後建商又再聘請整合商進場協助1年。前後已是好幾個年頭過去,然而關鍵時刻要簽約、送審之前卻處處卡關,為什麼呢?社區的發起人固然對都更有十足的熱忱,然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不易,況且都更又攸關大眾利益,容易因缺乏有效且公開透明的機制,使部分居民無法完整掌握資訊,社區間產生不信任感,需要長時間重新建立信任來消彌疑慮。然都市更新的前置作業涉及土地使用、建築規劃、法律程序、財務管理等層面,絕非僅憑熱情就能推進。踏取走訪多個社區後統整幾項常見問題,包括:「認知與實務的落差」「專業知識缺乏」「居民派系」「利益掛勾」...等,導致進度卡關。「認知與實務的落差」與「專業知識缺乏」息息相關。常源於居民誤信謠傳的都更資訊,且缺乏實務經驗所導致。倘若發起人非相關產業人士,但凡在取得資訊的過程中有所差錯,都可能因為長時間的累積,而堆疊成嚴重的都更認知謬誤,在缺少第三方的協調,往往演變成,各說各話、各懷鬼胎的「派系鬥爭」局面。因此,為了更加有效率且不傷和氣的主動進行都更整合,藍協理建議在「初期」即可尋求專業的都更整合商或顧問團隊進駐,其優勢在於:1. 以第三方角度協調,維持社區和諧 2. 以多元且專業的資源協助,做全面的規劃 3. 以實務經驗協助遴選建商與契約審核,消除資訊落差。在公正第三方的協助下,更可避免發起人的熱心被貼上與建商掛勾的標籤。可以幫助居民整合資源、釐清權利義務,減少溝通中的誤解與分歧。都更整合商可以提供居民貼近實務的經驗與專業規劃,並整合法律、建築、金融相關團隊,協助居民理解都更的細節,與資產的應用及規劃。以第三方專業團隊的角度,訂定明確的流程、定期召開說明會、建立透明公正公平的決策機制,更能確保資訊傳達的一致性,以凝聚社區居民的共識。專業的都更整合團隊能夠有效評估引入建商的時機點,在居民同意人數達一定比例後,協助居民一同遴選建商,避免過早引入建商而引發利益爭執。更可篩選掉不肖建商給予的「吃不到的糖」,使之不足以影響居民對於「合理的合建分配」的想法。此外,更可以在建商提供合建契約時,陪伴住戶們解決「合建契約看不懂」的問題,協助居民審閱條文是否有所疏失,同時監督建商是否有良好的體質足以因應大環境的變化以及履行契約內的承諾。都市更新本該是一個改善社區、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的美好過程,但在自主更新的推動下,卻往往因專業知識缺乏、溝通機制不良等因素而走向鬧劇。在都更初期的階段諮詢專業整合商的建議,一同建立透明且公正的決策機制,並確保居民對每個環節的了解與參與,才能避免從希望變成失望,也能讓長久建立的良好鄰里關係,隨著都市更新一起延續至下個世代。都更整合商提供從法律知識、節稅諮詢、都更分配比例建議與契約審閱等服務。(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
北市府施政報告社宅數悄減 民眾黨批「無限跳票」
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黃瀞瑩7日表示,台北市長蔣萬安2022年上任前,曾允諾要蓋出7,000戶社會住宅,如今屢屢跳票,議會每會期施政報告都在下修數字,近期只喊出5,327戶,消失1,000多戶,蔣萬安必須說清楚。台北市議會4日開議,蔣萬安安排於7、8兩日進行施政報告,民眾黨團7日上午則針對北市府施政報告書,先行召開記者會提出質疑,批評蔣萬安競選口號「你加台北等於無限」,如今變成「無限跳票」。黃瀞瑩在記者會指出,蔣萬安從7,000戶縮水為5,000多戶社宅不打緊,細看其中有3,000戶預計蓋在北投機廠,但該址目前還在可行性評估,即使經費無虞,能不能蓋成還是問號,卻被市府搶先拿出來,簡直是敷衍交差。她說,目前蔣萬安任內規畫興建的社宅中,可能實現的僅有198戶,若蔣萬安4年政績成績單,「居住正義」只有198戶社宅,市民不會接受。黃瀞瑩批評,蔣萬安口口聲聲稱要捍衛居住正義,不過施政報告簡報檔中,完全略而不提「社會住宅」四個大字。她預告,暑假放完一個月了,請蔣萬安收心,期中考將屆,蔣萬安的成績將被攤在陽光下檢視。同黨市議員林珍羽則重批,蔣萬安的都市更新也是「一騙再騙」,自己選區內大同區斯文里二期,過去市府稱要減債招商,但「大都更時代」遲未實現,如今要變成「大跳票時代」,漫不經心的市長,絕非市民之福。
立院初審通過修正都更條例 放寬921前建築容積認定標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今(113)年9月30日審查「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條文修正草案,擴大原建築容積適用對象,加速都市更新整合。內政部表示,待三讀正式通過後,將可透過增加改建誘因,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願,達到提升建築物與民眾居住安全目標。內政部表示,考量實施容積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多為921大地震前建造,就現今建築法規標準而言,恐有耐震不足之疑慮。內政部說明,為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品質及利於更新整合,因此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另外,實施者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可適用,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內政部強調,臺灣歷經多次地震災害,本案推動有其必要性及重要性,期盼立法委員共同支持,早日完成三讀程序,以加速老舊建物更新,強化國人居住安全。
台北市第三副市長出爐 副祕張溫德升任
台北市人口去年5月回升至250萬以上人口,依《地方制度法》可增第三副市長,台北市政府也搶在跌破250萬人之前,於今(25)日發布新任副市長與新任副祕書長的人事任命,原任副祕書長張溫德升任副市長,副祕書長一職則由原任研究發展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俞振華出任,相關人事安排即日起生效。北市府表示,張溫德是成功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碩士,在擔任台北市政府副祕書長前,歷任內政部參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執行長、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副局長等,具都市計畫專業、公務經歷完整,實務練歷完整,規畫與思考具全局縱深。於副祕書長任內,則協助提出並規畫降溫城市、綠運城市、韌性城市、淨零生活等4帖政策。北市府指出,張溫德就任副市長後,將為北市「安全之都、運動之都、未來之都」願景增添助力,3位副市長的專長也與「三都願景」對應,安全之都所包含各項韌性災防等工程領域,由副市長李四川督導;運動之都與活力之都,由副市長林奕華推動;協助打造「未來之都」的市政規畫責任,則由張溫德協助負責。北市府說明,接任副祕書長的俞振華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擔任台北市研考會主委前,曾任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研究員暨政治學系教授、台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和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等。俞振華於研考會主委任內,主掌市政規畫、政策研發與市政績效的管制考核,熟稔整體市政藍圖與業務管考,將於副祕書長職位上,發揮協調與規畫的功能。而研考會原主委一職則由副主委周德威代理。
都市計畫專業助都更 北市第三副市長張溫德接任
台北市政府25日發布新任副市長與新任副秘書長的人事任命,原任市府副秘書長的張溫德將升任副市長,遺缺副秘書長一職則由原研究發展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俞振華轉任,二項人事安排即日起生效。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人口超過250萬人者,得設立三位副市長,而北市人口在新冠疫情COVID-19國境封鎖之時,不少戶籍在北市的旅外民眾,因久未歸國遭除籍,加上北市居高不下的房價等因素,使北市人口一度跌破250萬大關,因此維持二位副市長李四川、林奕華一段時間。自2023年疫情趨緩,加上現任台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後積極推行生育獎勵加碼、友善生養育政策等,才扭轉人口劣勢,並進一步於當年5月回升至250萬人。如今北市府宣布,即日起由張溫德升任副市長。蔣萬安介紹時表示,張溫德是成功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碩士,在擔任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前,歷任內政部參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執行長、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處長、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副局長、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總工程司,在雙北甚至中央都有服務經驗。蔣萬安強調,將借重張溫德完整的實務歷練,提升北市都市更新與建築防災安全。市府官員說,接任副秘書長的俞振華,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曾任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研究員暨政治學系教授,也在地方台中市政府及桃園市政府擔任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更曾在美國史丹佛大學民主發展與法治中心擔任研究員暨計畫執行秘書,具地方經驗與國際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