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清文
」 城中城黃格格縱火害城中城46人枉死 一審判無期免死
2021年10月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3傷,檢方認定51歲嫌犯黃格格僅因感情猜忌、心生怨恨,竟在酒後情緒失控,藉點火滋事讓郭姓男友難堪,引發重大火災害無辜生命死亡,且黃格格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檢方以刑法放火罪、殺人罪起訴,建請處以極刑;高雄地院今宣判,依放火罪判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高雄城中城大樓2021年10月發生46死、43傷大火悲劇,高雄地檢署以刑法放火罪、殺人罪起訴黃女,建請處以極刑。(圖/翻攝畫面)2021年年10月14日凌晨2點54分,位於高市鹽埕區的老舊大樓「城中城」傳出火警,大樓陷入一片火海之中,直到10小時後才撲滅火勢,但已造成大樓內46人死、43人受傷,震驚社會。2021年10月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3傷,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為黃格格因感情因素,在沙發上放置點燃的沉香,造成大火害死46條人命,依放火罪判處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圖/翻攝畫面)檢方根據消防局鑑定報告,認定起火點就在房間內沙發,而黃女平時有亂倒淨香的惡習,且當晚她又與郭發生爭執,酒後企圖點火滋事讓郭清文難堪,火勢延燒導致大量濃煙高溫向上竄升,在各樓層間引起煙囪效應,造成住戶46人枉死,依殺人及公危險罪起訴,並建請法院處以極刑以昭炯戒。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為黃格格因感情因素,在沙發上放置點燃的沉香,造成大火害死46條人命,依放火罪判處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
城中城大火主嫌喊無罪 死者家屬盼法官能判死刑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3傷,檢方依殺人罪,將主嫌黃格格起訴並求處極刑;高雄地院今天首度開庭,案發後被關押的黃格格,身形清瘦不少,並一改檢警偵訊時行使緘默權,當庭高呼自己無罪;有被害者家屬聽到黃格格還在狡辯不認罪,氣得直罵她「敢做不敢當!」希望法官能判黃格格死刑,以告眾位死者在天之靈。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發生46死、43傷大火悲劇,高雄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認定51歲嫌犯黃格格僅因感情猜忌、心生怨恨,竟在酒後情緒失控,藉點火滋事讓郭姓男友難堪,引發重大火災害無辜生命死亡,且黃格格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檢方以刑法放火罪、殺人罪起訴,建請處以極刑。開庭時,黃格格當庭高呼自己無罪,強調自己和郭清文沒有感情糾紛,也沒有放火的行為和動機。黃格格並沒有聘請律師,由法扶指派3位律師組成律師團幫她答辯。辯護律師指出,黃格格多次強調,案發當天她有把點燃的沉香拿去屋外水龍頭沖水熄滅後才離開現場,但這部分檢警都沒有採信,只是用推論方式來判斷黃格格有罪將她起訴。律師團強調,將採「無罪答辯」的方式替黃格格爭取應有的權益。
城中城大火釀46死 主嫌黃格格求處死刑
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發生46死、43傷大火悲劇,高雄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認定51歲嫌犯黃格格僅因感情猜忌、心生怨恨,竟在酒後情緒失控,藉點火滋事讓郭姓男友難堪,引發重大火災害無辜生命死亡,且黃格格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檢方以刑法放火罪、殺人罪起訴,建請處以極刑。去年10月14日凌晨2點54四分,高雄市消防局接到報案電話「府北路的城中城失火了!」現場火勢猛烈,消防局人員一直到上午7點17分完全撲滅。檢警調查起火原因,發現大火竄燒前20分鐘,城中城附近社區的一名住戶曾目睹歇業茶具行的大門,冒出一陣煙霧,不久,茶具行突然傳出爆炸聲,接著竄出火舌,整棟大樓已瞬間被大火及濃煙吞噬。檢警追查發現,嫌犯黃格格個性剛烈,平常就有以小香爐、鐵罐燃燒淨香的習慣。檢方根據兩人的對話和錄音,發現黃女在離開後曾傳「要瘋陪你瘋」、「你想看到的事情,我一定做給你看,我不會騙你」等語,認定黃女是故意將未完全熄滅的淨香粉末,倒在沙發上,導致悶燒約30分鐘後發生閃燃,導致火勢快速蔓延,進而釀成重大悲劇。檢方認為黃格格犯後毫無悔意,飾詞狡辯,態度惡劣,依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處以極刑。(圖/翻攝網路)檢方根據火調報告及現場跡證,再參以眾多證人證詞、現場模擬、勘驗、及被告案發前後所傳送的語音訊息及相關事證,相互勾稽比對,確認起火處就是在沙發椅墊上,認為是黃格格蓄意引燃。且黃格格犯後毫無悔意,飾詞狡辯,態度惡劣,依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處以極刑,以昭炯戒。至於原本被交保6萬元的男友郭清文,如今檢方認為黃格格是蓄意縱火,郭清文也就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將他處分不起訴。
悲情城中城3/驃悍「格格」沒財產沒收入 死傷者家屬求償無門
高雄「城中城」大樓14日發生火警,造成46人死亡、41人受傷的重大傷亡,警方抽絲剝繭,發現起火點疑為1樓骨董茶具行後方的小套房,查扣裝有沉香的八寶粥鐵罐,並將黃格格與郭清文這對曾在火場爭吵的情侶帶回偵訊,當天深夜將2人改列嫌疑人,隔天移送至高雄地檢署複訊,而涉有重嫌的黃女臉上毫無悔意,冷眼看待蜂湧而至的媒體,不發一語。檢方認定黃女因點燃沉香未充分熄滅,導致火苗燒到房內物品引爆火勢釀災,依《失火罪》及《過失致死》罪嫌聲押禁見獲准,其男友郭清文則以6萬元交保,黃女的暗黑過往也遭到起底。郭清文移送之後,被諭令6萬元交保。(圖/黃威彬攝)檢警調查,51歲的黃格格和郭清文是男女朋友關係,14日當天凌晨,2人窩在骨董店後方的小套房內發生爭吵,郭男負氣騎機車離去後,黃女和友人繼續飲酒,並用八寶粥鐵罐燒沉香驅蚊,因未充分熄滅,導致火苗燒到房內物品引爆火勢釀災。這起火警釀成46人死亡、41人受傷的悲劇,就因為黃女點香驅蚊未充分熄滅,硬生生拆散46個家庭的天倫,如今,黃女也遭到起底。她原名黃淑萍,後來改名黃格格,年輕時賣豆花,因此有個親切綽號「豆花阿姨」,只是沒想到她竟是前科累累的狠角色,曾犯下多起恐嚇、妨害自由、傷害及強盜案件,身邊不時有小弟任憑她差遣,被住戶形容「個性潑辣,去到哪都跟人家吵架」,是地方的頭痛人物,也曾被提報為治平對象。2011年12月,黃格格把機車借給一名未成年少女騎乘,擦撞1輛停在路邊的汽車,汽機車都毀損,車主要黃女賠償,黃女認為不是她的錯,要少女母親出面賠償,雙方約在派出所和解,沒想到少女母親沒依約出面,黃女火大就叫2名管束中的少年到加油站買汽油,再裝瓶帶到少女家門口,點燃後朝少女住家騎樓扔去,幸好鄰居及時發現拿滅火器撲滅,沒有造成傷亡。黃女事後遭到檢察官起訴,法官將他判刑7月定讞。黃女火爆個性不改,2019年2度因不能安全駕駛案各判刑2月,隔年共服勞役396小時,但獲得「工作態度差、懶散、跟督導大小聲」的評語,結論是「建請日後不准易服勞役」。這場火災造成嚴重死傷及財產損失,但在刑事責任方面,因無法認定黃女有「故意」縱火,所以僅能以「過失」來判刑,多位律師均認為黃女若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也只有五年以下的刑度,讓死傷者家屬極為不滿。雖然死傷者家屬可以就民事部分進行求償,檢警為避免黃女脫產,也已著手清查黃女名下財產,不過黃女並無收入,名下財產價值不高,即便後續遭法院判賠,恐也是無力償還。城中城大火釀成重大死傷,46名死者的家屬重回現場招魂,氣氛哀戚。(圖/黃威彬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