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宣良
」 詐騙集團 女警男友是詐騙集團成員!偷查個資、索賄 前女警慘遭判刑12年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前女警邱薏瑄違法替友人偷查個資,又與詐騙集團成員男子郭宣良交往,透過男友牽線向想黑吃黑的詐團開口索賄700萬元,還幫其他人製作假扣押筆錄。新北地方法院認為邱薏瑄所為踐踏警察人員專業與操守,依貪汙、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重判12年,其中1年得易科罰金,另褫奪公權7年。檢方調查,邱薏瑄2014年起擔任中山警分局警員,因外型亮眼、又高調開賓利汽車上班受到大眾矚目。但她卻替友人違法利用警政署M-Police系統濫查民眾個資,又與從事詐騙的郭宣良交往。去年7月,郭宣良將另名同樣從事詐團、欲私吞詐騙款項1000萬元的郭之凡引薦給邱薏瑄,郭之凡開出30萬元報酬請邱女幫忙做假扣押筆錄,藉此向詐團高層誆騙,邱女竟獅子大開口要700萬元,郭遂因此作罷。同年7月,郭之凡好康道相報,再引薦想要黑吃黑300萬元詐騙款項的不明人士「山河」給邱蕙瑄要求幫忙,邱遂應郭之凡要求,製作不實搜扣筆錄謊稱「山河」手下車手被逮捕,讓「山河」以此誆騙詐團高層。審理時,邱薏瑄坦承有違法偷查民眾個資,但對於造假筆錄、索賄部分卻否認。雖沒有證據證明邱薏瑄有藉此獲利,但合議庭認為,邱薏瑄身為警職公務人員,擅用警方資源查詢個資,甚至製作不實筆錄要求高額賄賂,踐踏警察人員專業與操守、毀壞公務員清廉形象,依貪汙、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處12年有期徒刑,其中1年得以易科罰金。至於郭宣良與郭之凡,合議庭認為2人藉著與邱薏瑄結識往來機會,以金錢報酬為對價請託邱薏瑄製作假筆錄,損害公文書公信力,依貪汙罪處郭宣良1年6月徒刑;另依貪汙罪、偽造文書罪處郭之凡2年4月徒刑。
賓利女警偽造三聯單 供詐團男友「黑吃黑索賄」遭重判12年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前女警邱薏瑄過去高調炫富,開男友的千萬賓利車上班被封「賓利姐」,因涉嫌詐領加班費、假借職務違法替友人查民眾個資,還與詐騙集團成員的男友郭宣良交往,幫對方的上游製作假扣押筆錄黑吃黑,向另名詐團成員郭男索賄700萬,但最終破局。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貪汙索賄等罪,今(16日)做出判決了。檢方調查,邱薏瑄透過男友牽線,和另名同樣從是詐團的郭姓男子合作,協助對方私吞上游的1000萬詐欺款項,郭男稱願以30萬元報酬,換取不實的搜索扣押筆錄,也就是所謂的「擊落三聯單」,想讓千萬贓款全進自己口袋,怎料邱薏瑄獅子大開口要求「73分」,因此最後破局。郭宣良得知邱薏萱可幫忙「黑吃黑」後,去年7月要求她製作虛假扣押筆錄,將筆錄交給其上游,因此可以向詐團高層稱「300萬被警方查獲」,以此黑吃黑。法院審理認為,邱薏瑄身為警職公務人員,竟知法犯法,踐踏警察人員之專業與操守,毀壞公務人員之清廉形象,犯罪所生危害非輕,且就違背職務要求賄賂罪部分始終否認。新北地院今天判決,邱薏瑄得易科罰金部分,包括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共7罪、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共5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包括違背職務要求賄賂罪、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並褫奪公權7年,全案可上訴。
中山女警「賓利姐」勾結詐團黑吃黑 還開口索賄700萬遭起訴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前女警邱薏瑄不僅假藉職務違法替友人查民眾個資,還與詐騙集團成員男子郭宣良交往,幫郭的上游製作假扣押筆錄黑吃黑,更向也想黑吃黑的另名詐團成員郭男開口索賄700萬元,被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檢方調查,邱薏瑄2014年起擔任中山警分局警員,因外型亮眼、又高調開賓利上班受到大眾矚目。但她卻涉替友人違法利用警政署M-Police系統濫查民眾個資12筆,又與詐團男子郭宣良交往。郭宣良將另名同樣從事詐團、欲私吞詐騙款項1000萬元的郭姓男子引薦給邱薏瑄,郭男開出30萬元報酬欲請邱女幫忙做假扣押筆錄,藉此向詐團高層誆騙,怎料邱女竟向郭男獅子大開口要700萬元,郭男遂因此作罷。郭宣良知悉邱薏萱可幫忙「黑吃黑」後,在去年7月要她製作虛假扣押筆錄,並將筆錄交給郭宣良的上游,藉此使郭的上游可以拿假筆錄向詐團高層稱「300萬被警方查獲」,以此黑吃黑。檢方認為,邱薏萱是具有公權力的警員,卻非法查詢民眾個人資料12筆,又索求700萬元,為違背職務要求賄賂罪,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並依公務員身分要求加重其刑。據悉,29歲邱薏瑄家境富裕,曾考上高雄大學法律系,她選擇從警,警專31期畢業。2014年至中山分局任職,因搭高鐵買整排座位卻脫鞋露腳趾、感情糾紛、濫查個資、交往複雜、公車私用等問題被警方列為重點輔導對象,更因高調開男友的千萬賓利車上班被封「賓利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