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力恆
」 拉法葉官司一打近30年!拉法葉艦弊案進度曝 法院裁定沒收4.8億美元
紛擾29年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檢方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最高法院裁准本金4億8719萬2808美元確定,孳息部分經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29日開庭審理,汪的家人律師與檢方對於採用什麼方式計算爭執,庭末,法官諭知侯核辦。已故法國軍火商在台代表汪傳浦,與時任海軍上校郭力恆合作,推銷國軍透過湯姆笙公司採購法國拉法葉艦,法方浮報價格,讓汪與郭均分回扣。郭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併科罰金2億元,已服完刑出獄,他犯罪所得也已執行沒收2875萬多美元。案發後,汪滯留海外遭北院通緝,2015年死亡後,台北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2016年7月1日沒收新制施行後,檢方聲請沒收汪生前在瑞士的帳戶款項,包括湯姆笙公司匯入2家公司的回扣本金各3億多元、1億多元美金及孳息。北院及高院裁定,沒收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多美元,2019年最高法院就檢方聲請沒收的本金3億多美元部分,駁回抗告確定。另本金1億7465萬多美元及孳息部分,發回高院重裁。去年7月高院更一審裁准1億多元本金加孳息共5億2074萬多美元,汪的家屬及檢方都提再抗告,去年10月最高法院針對本金部分駁回、裁准1億7465萬多元確定,孳息部分全部撤銷,由高院更為裁定。
拉法葉艦採購弊案 犯罪所得裁准4.8億美元定讞
紛擾28年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檢方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2019年最高法院裁准本金3億1253萬9913美元確定,13日再裁准本金1億7465萬2895美元,犯罪所得本金部分共裁准4億8719萬2808美元,已全部確定。至於孳息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依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再計算執行完畢日的孳息,但最高法院認定此種計算方式有誤,將此孳息部分撤銷,由高院更為裁定。已故法國軍火商在台代表汪傳浦,與時任海軍上校郭力恆合作,推銷國軍透過湯姆笙公司採購法國拉法葉艦,法方浮報價格,讓汪與郭均分回扣。郭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併科罰金2億元,已服完刑出獄,他犯罪所得也已執行沒收2875萬多美元。案發後,汪滯留海外遭北院通緝,2015年死亡後,台北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2016年7月1日沒收新制施行後,檢方聲請沒收汪生前在瑞士的帳戶款項,包括湯姆笙公司匯入2家公司的回扣本金各3億多元、1億多元美金及孳息。北院及高院裁定,沒收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多美元,2019年最高法院就檢方聲請沒收的本金3億多美元部分,駁回抗告確定。另本金1億7465萬多美元及孳息部分,發回高院重裁。今年7月高院更一審裁准1億多元本金加孳息共5億2074萬多美元,汪的家屬及檢方都提再抗告,最高法院針對本金部分駁回、裁准1億7465萬多元確定,孳息部分全部撤銷,由高院更為裁定。
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新進展 高院裁准沒收5.2億美元
2016年7月1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於刑法沒收新制上路首日,即展開追討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向台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妻子葉秀貞、4名子女及3家境外公司資產,本金與孳息共9.6億餘美元,之後因特偵組遭裁撤,改由台北地檢署接手本案。北院2017年7月裁定沒收汪傳浦家人9億14萬餘美元,但汪家於巴哈馬等9國銀行帳戶孳息5300萬餘美元,因沒有司法互助,予以駁回。北檢與葉秀貞等人均不服裁定,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在2018年11月28日,裁定沒收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包括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4920.60美元。上訴後,最高法院裁定准許沒收追徵犯罪所得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確定,其餘6億餘元美金部分發回高院更裁,高等法院今天裁准沒收5.2億美元。至於涉及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胞兄郭問天收受佣金案,經最高法院2014年4月判決有罪確定後,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於2015年4月間,將瑞士先行返還郭力恆、郭問天兄弟約3500萬美元的扣案犯罪所得執行完畢,繳入國庫。
拉法葉採購弊案沒收台幣94億元確定 北檢將向瑞士請求返還
震驚國際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9.6億多美元,經台北地檢署聲請沒入國庫,由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准許沒收其中3億1253萬9913.44美元(折合台幣約94億元)確定,其餘6億餘美元部分發回高院更裁。台北地檢署將針對確定沒收的3億多美元部分,透過司法互助積極請求瑞士等國返還。2016年7月1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於刑法沒收新制上路首日,即展開追討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向台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妻子葉秀貞、4名子女及3家境外公司資產,本金與孳息共9.6億餘美元,之後因特偵組遭裁撤,改由台北地檢署接手本案。北院2017年7月裁定沒收汪傳浦家人9億14萬餘美元,但汪家於巴哈馬等9國銀行帳戶孳息5300萬餘美元,因沒有司法互助,予以駁回。北檢與葉秀貞等人均不服裁定,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2018年11月28日,高院裁定沒收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包括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4920.60美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准許沒收追徵犯罪所得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以1:30匯率換算,約新台幣94億元)確定,其餘6億餘元美金部分發回高院更裁。另,涉及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胞兄郭問天收受佣金案,經最高法院2014年4月判決有罪確定後,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於2015年4月間,將瑞士先行返還郭力恆、郭問天兄弟約3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1億元)之扣案犯罪所得執行完畢,繳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