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克銘
」 立委 收賄 蘇震清 李恆隆 徐永明涉貪立委廖國棟自曝得1病…求法官不要境管 裁定結果出爐
立委廖國棟因涉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一審遭重判8年6月,由於他的限制出境將於9月14日屆滿,他日前到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應訊,說自己不會串供及逃亡,他因糖尿病引發一種難以治癒的疾病也須配合療程,請求法官不要對他境管,但合議庭裁定9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檢方指控,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恒隆,涉嫌透過白手套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徐永明等,以《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李在2012年找蘇震清向經濟部施壓,但蘇卻不斷開口要錢。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結後,廖國棟遭重判8年6月,他提上訴辯稱,是辦公室主任假借名義收賄,否認犯罪,全案目前二審高院審理中。廖說,他高齡且長期患有心律不整、糖尿病、筋膜炎、腎臟功能不全等宿疾,需在熟悉病情之醫院長期治療,若非國內健保制度,難認足以提供完整之醫療支持,且他近日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目前醫療技術難以治癒之疾病,已經開始進行各項療程。他表示,面對此類重大疾病,必須接受完整且妥適之醫療照護,更不可能逃亡海外,承受顛沛流離之躲藏生活,他無犯罪嫌疑重大之情,不應延長限制被告出境出海。高院認為,廖雖否認犯行,但本案有相關人證、通訊監察譯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監視器畫面及帳冊資料在卷可佐,堪認他犯罪嫌疑重大,且他身為立法委員,堪認有豐富之人脈、資源及相當資力,無法排除逃亡海外之可能 ,裁定9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 構成貪汙重罪將褫奪公權
民代收錢後構成貪汙行為態樣。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一審判決11人有罪,目前上訴二審中,依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2日的裁定,只要這些立委收了錢,召開協調會邀請行政機關說明,或對官員施壓關說,都構成貪汙重罪並遭宣告褫奪公權。議員或立委等民代在議場外的活動五花八門,但如果基於民代身分及職務,只是為民服務、關切,不構成貪汙罪,但收了錢打電話向人施壓或關說、對其他有同意權限的民代請託施壓、聯繫代為提案或代為質詢,都恐觸犯收賄、圖利等貪汙罪。目前高院二審中的立委集體貪瀆案,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恒隆,涉嫌透過白手套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徐永明等,以《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李在2012年找蘇向經濟部施壓。其中靠著「太陽花運動」在政壇竄起的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被檢方起訴指控,因李恒隆為了SOGO百貨經營權,請託他協助辦理公聽會,徐開口要錢,一審遭重判7年4月徒刑。至於立委陳超明遭檢方指控收賄幫李恒隆辦公聽會,他應對方要求向經濟部施壓,指名要時任經濟部次長的王美花出席,但最後次長沒出席,且因陳的收費太高、效果不好,賄款遭李恒隆對半砍價,陳超明一審被判刑7年8月。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的收賄罪重判涉案立委,由於刑事大法庭已對立委涉貪行為勾勒出違法態樣,二審如果採用此法律見解判刑,再上訴到最高法院後,涉案立委等人未來恐將遭重判定讞,因須宣告褫奪公權,就失去參選及從政機會。
立委蘇震清涉索賄2千多萬重判10年 二審喊冤「就是服務」
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一審被認定主動索賄2580萬元、金額最多,重判10年的立委蘇震清,17日到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出庭應訊,他否認犯罪,強調和李恒隆的金錢往來是借貸關係也已經還清。庭末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檢方指控,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恒隆,涉嫌透過白手套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徐永明等,以《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李在2012年找蘇震清向經濟部施壓,但蘇卻不斷開口要錢。一審台北地院審結後,5位立委部分,蘇被認定主動索賄2580萬元、金額最多,重判10年,廖判8年6月、陳7年8月、前立委徐永明判7年4月,各褫奪公權3至5年;趙正宇雖不涉貪,但因逃漏稅判6月,可易科罰金。高院17日傳訊蘇震清,蘇說他從政以來一路清清白白,身為民代,為民服務是最基本的事,對李恒隆就是服務,2人之間的金錢往來就是借貸;他的律師主張協調會跟公聽會非立委職責,提出的建議也沒有影響力,非立委職務行為。
稱可幫廠商遊說立委 「白手套案」郭克銘無保請回
「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在立委白手套案終獲緩刑,但他涉嫌在2016到2017年間,向資訊類廠表示可以幫忙遊說立委拿標案,藉此收了數百萬元,台北地檢署16日約談郭克銘、立委廖國棟的助理丁復華等6位嫌疑人。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郭克銘無保請回,丁復華跟孔姓廠商,分別以35萬跟15萬元交保,其餘人等也請回。此次是郭克銘三度被搜索,之前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負責人李恆隆要取得sogo經營權,找郭克銘請立委辦公聽會修法,無黨籍立委蘇震清和郭克銘都認罪。郭克銘一審被判8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而丁復華變成汙點證人,被判1年10個月,緩刑4年。據了解,這次被約談者有郭克銘、丁復華等人,沒有立委或民代。郭克銘在2015年間,向一家資訊廠表示,他可以幫忙遊說立法委員幫忙拿到政府標案,但在2016年到2017年間拿了數百萬元,卻沒有履行承諾。另外也有2家廠商找丁復華幫忙,但丁復華也同樣拿錢後沒辦事。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郭在2016年到2019年間政府推動促轉條例期間,跟政治受難者遺族說他能幫忙民代修法,拿回失去的土地,藉此要了500萬元,但之後也是拿了錢就沒下文,檢調去年7月約談郭,20萬元交保。
「老闆重判,夥計無罪」? 蘇震清、余學洋、趙正宇遭檢上訴
喧騰一時的立委集體收賄案,台北地院上月一審審結,將立委趙正宇被控財產來源不明罪、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貪污罪,均判決無罪,合議庭認定余有向李恆隆收錢,是受李委託提供太流案進度資訊的對價,因余不具公務員身分,不算賄款,判決無罪,出現「老闆重判,夥計無罪」罕見情形。台北地檢署日前對蘇震清、余學洋部分及趙正宇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提起上訴。台北地院7月6日審結立委貪瀆案,12位起訴被告,除立委助理余學洋無罪,11人判決有罪。5位立委部分,蘇震清被認定主動索賄2580萬元、金額最多,重判10年,廖國棟判刑8年6月、陳超明判刑7年8月、前立委徐永明判刑7年4月,各褫奪公權3年至5年;趙正宇雖未涉貪,但因逃漏稅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涉及行賄的李恒隆及擔任白手套的郭克銘,因坦承犯罪且證詞讓涉貪立委定罪,各獲緩刑5年,但得支付國庫1000萬元及600萬元。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及徐永明已表明將提上訴。其中趙正宇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合議庭認為,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構成要件,包括「財產增加與其收入顯不相當」,其中「收入」並不以公務員薪資為限,應包含公務員一切合法收入。因趙正宇及妻子107.108年度加計租金及土地仲介佣金收入達2339萬2566元,故檢察官指控的920萬元不明款項,相較其收入並無「顯不相當」情形,因此不符財產來源不明罪構成要件,因此趙並無對其財產說明之義務,諭知無罪。至於余學洋部分,合議庭認為,蘇震清是自行向李恆隆要求並收取賄款,余學洋雖然2015年間知悉蘇震清有收受賄賂行為,但蘇不知余已發現此事,認定蘇、余並無共犯關係,諭知無罪。合議庭認為,余學洋歷來自李恆隆處收取的款項,是他個人受李委託,提供李太流公司案相關進度資訊的對價,因其不具公務員身分,不算賄款。不過,北檢審視判決理由後認為,余學洋被控貪污罪無罪、趙正宇被控財產來源不明罪無罪部分,違反論理及經驗法則,因此已於8月12日針對蘇震清、余學洋、趙正宇3人提起上訴。
前立委張碩文涉《促轉條例》詐財 北檢令30萬元交保
立委集體貪瀆案爆發案外案,被控擔任「白手套」的「是知公關公司」總經理郭克銘,涉嫌詐騙建商,可遊說立委推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修法,將過去國民黨取得的土地,返還後交給建商開發,詐騙逾500萬元,曾任立委、時任親民黨立院黨團主任張碩文也捲入本案,調查局北機站昨天(27日)約談張說明,移送檢方複訊後諭令張30萬元交保,郭克銘也獲交保,但目前尚無立委或民代涉案。張交保後表示,尊重地檢署的調查,「本案就是小偷遇上騙子,騙子遇上強盜,或是小偷遇上強盜,強盜遇到騙子,謝謝」。被問到是小偷、騙子或強盜的身分?張說,「我沒資格」,並說「我是配合調查」。張碩文2005年起當選國民黨籍第6、7屆雲林縣立委,之後擔任過連勝文競選台北市長總部發言人,2015年轉投親民黨後,2016年被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欽點擔任親民黨立院黨團主任,現為親民黨發言人。張碩文先前與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婉鈺的愛恨糾葛,也常鬧上新聞版面。檢調長期監聽郭克銘,懷疑郭2016至2019年間,涉嫌向建商誆稱可遊說立委修正《促轉條例》,能將早年國民黨向政治受難者侵占的大批土地,返還後交給建商開發,郭藉由過去曾任國會助理關係,夥同一些立委助理,向建商等人詐取逾500萬元的款項,但事後卻不了了之,涉犯《刑法》詐欺、侵占等罪嫌。檢調26日約談郭克銘及妻子高玉如、時任立委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國民黨團政策協調部主任沈建億、建商陳信誠、蘇益生6人到案。檢察官訊後,27日凌晨諭知沈40萬元交保、郭及高各以20萬元交保、丁以10萬元交保,另陳、蘇2人請回。
立委收賄爆案外案! 國民黨團主任涉修法詐欺遭約談
立法委員集體收賄案傳出案外案!檢調在持續蒐證過程發現,收賄案的白手套郭克銘自2016年到2019年期間,涉嫌佯稱能遊說民代修改《促轉條例》,幫政治受難者與建商取得當年遭強徵土地,詐取至少500萬元。檢調26日預計約談郭克銘、國民黨團主任沈建億、立委助理丁復華等6名嫌疑人到案說明。
立委收賄爆案外案! 檢調兵分13路搜索…國民黨團主任涉「修法詐欺」遭約談
立法委員集體收賄案傳出案外案!檢調在持續蒐證過程發現,收賄案的白手套郭克銘自2016年到2019年期間,涉嫌佯稱能遊說民代修改《促轉條例》,幫政治受難者與建商取得當年遭強徵土地,詐取至少500萬元。檢調今(26日)預計約談郭克銘、國民黨團主任沈建億、立委助理丁復華等6名嫌疑人到案說明。檢調在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過程中,從「是知管理顧問公司」取得大量證物,其中就有郭克銘擔任太流SOGO案白手套期間,以協助修改《促轉條例》為由,詐取至少500萬元「活動費」的相關事證。據悉,涉及該起案外案的,還有沈建億、丁復華等6人,檢調今天兵分13路依詐欺、侵占等罪嫌,約談郭等6人到案。此外,目前該案尚未查到有民代涉案。據了解,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因擔任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白手套被判刑2年、另8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5年,支付公庫600萬元;沈建億被列為證人;丁復華則被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
指名王美花出席未果 陳超明要收200萬遭對半砍價
立委涉貪案意外讓經濟部長王美花捲入其中,原因是3年前陳超明收賄幫李恒隆辦公聽會,他應對方要求向經濟部施壓,指名要時任次長的王美花出席,但最後次長沒出席,且因陳的「收費」太高、效果不好,賄款遭李恒隆對半砍價。本案是因李恒隆、郭克銘規畫由東吳大學與徐永明合辦學術研討會,再透過立委邀請經濟部派員出席,由立委在會中質問經濟部,並由陳情方、學者從旁補充,以形塑經濟部就太流公司增資案不作為的形象,打算未來以此公聽會內容,提國際仲裁。郭克銘向陳超明的助理梁文一請託,由陳超明出席東吳大學公聽會並要求經濟部派員出席,但因2019年12月18日適逢立法委員選舉號次抽籤日,陳無法出席,梁文一只按一般選民服務方式,轉知經濟部,並聯繫邀請經濟部派員出席。經濟部以東吳大學公聽會只是學術研討會,政府部門並無出席必要,決定不派員出席。郭克銘就用LINE向梁文一表示「最好是次長王美花出席,因事涉公司法修正。」「我們不惜代價,全力相挺!」郭承諾給陳超明200萬元。陳超明於是在同年月16日打電話給當時經濟部長沈榮津,電話未通後,陳再撥打電話給經濟部國會聯絡組組,請其轉達部長,並要求經濟部派員出席該公聽會。後來,東吳大學公聽會辦畢後,李恒隆因認該場公聽會成效不彰,且陳超明收費過高,不願全額給付。隔月,李恒隆與梁文一會面,當場給梁現金50萬,李再指示友人經營的物業公司匯款100萬元至陳超明政治獻金專戶。
史上最多立委收賄案宣判 蘇震清重判10年、其餘立委判8年到7年
眾所矚目的立委集體貪瀆案,台北地方法院歷經1年審理,今(6)日上午10點宣判,立委蘇震清刑度最重,重判1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沒收1580萬元賄款,廖國棟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620萬元賄款,陳超明判刑7年8月、褫奪公權3年、沒收賄款100萬元,前立委徐永明判刑7年4月,立委趙正宇只成立逃漏稅罪,判刑6月、罰金6萬元。檢方起訴指出,2016年7、8月間,太流前董座李恆隆為爭奪SOGO百貨經營權,透過郭克銘、翁華利向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徐永明等5位現任、前任立委行賄,以「公關費」、「公聽會出席費」等名義,交付現金或是支票,金額從數十萬元至2000萬餘元不等。5位立委透過公聽會,或在財政委員會上,向經濟部施壓、關說,修改《公司法》,以利李恆隆取得SOGO百貨經營權。檢調也發現,寶塚生命、展雲企業2家公司為開發、變更金山區內,屬陽明山國家公園列第3種ㄧ般管制區土地地目,透過郭克銘聯繫立委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向趙正宇行賄,以對營建署施壓幫忙變更地目。北檢認定本案涉貪金額約3750萬餘元,其中蘇震清涉收賄2580萬元,廖國棟790萬元,陳超明100萬元,徐永明200萬元,趙正宇未被控收賄,但有75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逃漏稅;其餘賄款多由相關立委辦公室主任收取。
徐永明涉期約賄賂開庭 中間人不認罪:時力有滅黨危機才募款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貪汙案,目前正進行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涉期約賄賂部分,今(14)開庭傳喚居中協調、催款的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吳否認犯行,辯稱時力當時有滅黨危機,他本來就在到處找人捐款,與SOGO案公聽會無關;檢方駁斥,本案就是將賄賂包裝成政治獻金,未來會在法庭上證明。起訴指出,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為奪回SOGO經營權,得知吳世昌與徐永明交好,由吳安排白手套郭克銘2019年12月2日到徐的辦公室會面,談妥由徐舉辦SOGO案公聽會、出席至少1小時,並施壓經濟部官員到場,事成後由吳的名義匯入「政治獻金」200萬元,雙方達成期約賄賂。吳世昌今辯稱,當天他坐在沙發上,並沒有仔細聽郭克銘與徐永明的談話內容,但知道有談到SOGO案公聽會;因時力當時有滅黨危機,他有幫忙四處募款,就順口跟郭說,可以的話幫忙找一些朋友捐錢,他也有向徐表達希望可以去公聽會1小時,但沒有強制要求。吳說,郭有給我「ALLEN翁」的LINE帳號,我當下認知是會捐政治獻金的人,打過一次電話對方沒接,就沒再聯絡,並不知是統領百貨的小開翁華利;他認為可能是郭原本找到捐錢,後來又反悔,這種情況在政治獻金上很常見,他後來並不是催促郭付錢,而是請郭若確定要捐,再通知讓他回報時力。吳的律師團則說,起訴書把公聽會選民服務及選舉募款混為一談,吳只有引薦雙方,並提到希望郭支持時力,沒有頭沒有尾的一段話,並無明確對價,LINE對話紀錄中吳也有說政治獻金「這種事情不能勉強」,檢方卻仍認定有期約賄賂,非常荒謬。檢方回應,公聽會本質是彙整各方意見後,制定相關法條,但SOGO案的公聽會是為了有利特定人、施壓經濟部,這不是立委正常執行職務,政治獻金的說法,也只是用來包裝賄賂,未來會在法庭上一一提出證據證明。
立委集體收賄案 蘇震清1000萬元交保
台北地院今(29)日繼續開庭審理立委集體貪汙案,傳喚在押的被告立委蘇震清及其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出庭,進行交互詰問程序,合議庭並於下午2點時裁定蘇震清、余學洋各以1000萬與150萬元交保,並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台北地檢署認定李恆隆涉嫌透過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企圖經由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以奪回SOGO經營權。檢方調查,懷疑蘇震清自2012年8月15日起至2015年12月18日止,多次收受李恆隆的現金或支票共2580萬元。李恆隆另自2014年6月5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止,交付現金或支票共計124萬元賄款給余學洋。檢察官去年8月間聲押禁見蘇震清獲准,去年9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蘇震清等人,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依憲法增修條文函詢立法院許可後,裁定蘇震清羈押禁見3個月,再於2020年12月間再次函詢立院許可後,裁定延押2個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繼續就蘇震清、余學洋涉案部分開庭,進行交互詰問程序,合議庭下午2時許裁定蘇震清、余學洋各以1000萬元、15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立委貪污案廖國棟開庭喊「冬天太冷凍袜條」 哀求法官快交保
台北地法院今天審理立委集體貪污案,提訊涉案立委廖國棟開庭,確認本案爭點及傳喚證人。廖國棟在庭訊快結束時,主動向法官求情,希望盡快走完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後,能讓他交保,因為最近突然變冷,他全身疾病都在發作,有點支撐不住。廖國棟被控收受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790萬元賄賂,多次召開協調會,揚言要凍結、刪除經濟部預算,甚至要將官員移送廉政署調查。廖未認罪,遭羈押禁見迄今。北院今開庭,檢方聲請傳喚「白手套」郭克銘、李恆隆、陳錫聰、國民黨團政策協調部主任沈建億、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及廖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廖的辯護律師說,希望盡快排定交互詰問程序,遂行證人證詞保全。廖說,冬天到了,全身疾病都在發作,讓他無法支撐,之前還在看守所休克、昏迷,他最大的要求,就是盡快走完程序,他必須去醫院復健、檢查,原住民事務也讓他心心念念。法官主動詢問廖國棟兒子的婚禮日期,廖表示原本定今年9月舉辦,因為他被羈押,延至明年1月31日,不知兒子為何定這個日期,但仍希望能參加。法官說,待蘇震清本周五開完庭後,再視情況安排密集審理,諭知本案候核辦。
立委收賄案連兩「關鍵錄音檔」都巧合成空白 蘇震清妻為夫喊冤:希望公平審判
台北地檢署偵辦史上最大立委收賄案件卻在法院開庭審理時,兩段與立委蘇震清有關的關鍵錄音帶,竟出現雜訊遮蔽,甚至空白長達數小時的情形,嚴重影響當事人的權益。蘇震清家人質疑錄音檔遭到變造,還發現台北地檢署竟使用中國海康威視公司產品進行加密,希望蘇能獲得公平審判,洗刷冤屈。蘇震清妻子廖靖汝表示,這起重大案在律師調閱的偵查筆錄相關檔案中,竟然發現訊問過程有許多關鍵的錄音錄影檔案,遭到雜訊遮掩,懷疑其中是否隱蔽了誘導被告、或是條件交換的不正當行為。這2段關鍵錄音檔,1個是為原列共同被告轉證人的李恆隆,另1個則是重要證人李秀峰的偵訊過程,分別有部分雜訊遮蔽或全程雜訊遮蔽,以致無法辨識。廖靖汝表示,「被遮蔽影音片段就長達近6個小時,檢方起訴全案、送審時,難道都沒有聽取錄音檔嗎?」蘇震清辯護律師指出,儘管今日庭訊中檢方辯稱為設備故障,但是偵訊過程全程錄音錄影原本就是保障司法人權的非常重要的基礎,北檢如何卸責?這部分辯護人今日已當庭要求檢方提出全程錄音檔以還原事實,至於是否涉及人為變造問題,日後待專業鑑定機構提出正式報告,將可進一步釐清。廖靖汝表示,全案從檢方送審到法院,律師閱卷就發現錄音檔的問題,並在法院提出,北檢向法院表示還有第2套錄音設備的備份錄音檔可以提供,結果日前又發現這些錄音檔竟有空白情形,「難道檢方提供之前都沒聽取這些錄音檔嗎?」不只如此,鑑定檔案過程不僅發現人為變造痕跡,甚至發現竟採用中國海康威視公司的產品進行加密,「重要公務機關依法不得採用中國製軟硬體,為什麼北檢使用中國公司產品?」廖靖汝與蘇震清國會辦公室也指出,本案蘇震清所借貸款項早於2017年10月全數還清,並非案發前2週才還款,涉案人郭克銘也與蘇震清毫無關係,卻被故意扭曲為蘇震清辦公室主任或助理,完全是惡意不實的扭曲事實,因此希望監察院及相關單位必須主動介入調查,保障司法人權、給予一個公平審判的機會。
立委集體收賄案 白手套郭克銘爆:沒拿過遠東錢的經濟委員太少
台北地院審理集體貪汙案,今天(30日)傳喚白手套「是知管理顧問」總經理郭克銘開庭。郭維持認罪態度,表示他明知道李恆隆給立委錢的目的,因為沒收對手遠東集團政治獻金的經濟委員有限,才會找廖國棟推太流案。廖國棟在本案中涉嫌貪汙790萬元遭起訴,廖的辦公室主任丁復華也被控收賄180萬元,由於郭克銘先前改口認罪,北院今傳他釐清賄款交付的過程。郭克銘表示,他與李恆隆、廖國棟及丁復華2015年3月31日開「早餐會」,李提及要廖協助太流案,希望經濟部依法行政,但當時沒細講要怎麼協助,但李說會「支付對價」時,他剛好去取餐,並沒有聽到。郭說,後續他與丁復華談到太流案時,雖然沒有談到錢,但丁給他「原住民豐年祭」企畫書,希望能贊助活動,他回報李恆隆後,李給了4張空白支票,同意他動用200萬元,他於是領了170萬元給丁,並扣下30萬元當成自己的酬勞。郭並指,他曾跟李恆隆說「國會助理會A錢」,李不放心讓他處理錢的事,後來另外交付300萬時,李就跟他說「要給也是我給」,所以他幫忙約丁復華到李的「信義之星」住處後,再領錢過去,記得他當時到場後,把300萬元放在李的座位旁邊,大家談完太流協調會的事,他就先離開,沒有親眼看到交錢過程。郭說,李恆隆委託他處理太流案,他很清楚李的目的為何,交錢給廖國棟就是要廖幫忙推動修法及相關會議,另丁復華表明可以操作媒體、網軍,所以也切出一部分錢給丁,他當下雖然有點困惑,但仍然做了這件事,所以承認自己錯了,願意認罪。
打一通175秒電話就被起訴 涉貪立委陳超明哽咽喊冤「無辜、無奈到了極點」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貪汙案,今傳喚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出庭,陳仍堅持自己無罪,稱徐永明親自參加公聽會,可以交保,他只是打了一通175秒的電話,卻被羈押禁見,覺得莫名其妙;他願意接受司法最嚴厲的檢視,但請還他一個公平的司法。話講到此,他一度激動哽咽,說自己無辜、無奈到了極點。陳超明表示,他在監獄關呆了,有瞬間短暫的失憶,直到檢方起訴後,他在看守所把所有卷證當成聖經、佛經看了好幾遍,逐字推敲後,仍不知道為何會因為1通電話被起訴貪汙。依證據顯示,他不認識李恆隆、翁華利、郭克銘,從未指示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參與SOGO案。陳超明說,收賄應該是偷偷摸摸,政治獻金是公開捐贈,要陳報給政府的,他第一次被調查局約談時,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案發時間在去年選舉期間,很忙,去年12月18日公聽會當天,剛好是選舉號次抽籤,以及重要造勢的日子,梁已明確告知無法出席,最後只請託他打電話給經濟部,「你們認為的大事,我認為只是小事」,這樣就叫施壓,「我覺得莫名其妙」。陳強調,他是立院真正「辦事不拿錢」的立委,否則在國民黨最艱難的時刻,他哪能屢戰屢勝?在立院占有一席之地?他從政30年,請法官、檢察官到苗栗去問、去看、去聽,他從不開口要政治獻金,是真心服務、解決民困、為地方發展,拿了10多億給地方,從不貪1毛錢,才能被選民認同、肯定,他的政治獻金在立院排名第5,也是看新聞才知道。陳的律師辯護說,陳唯一的行為就是打電話,但陳與經濟部長沈榮津有私交,且他是經濟召委,兩人本來就經常聯絡;梁文一私下向郭克銘收50萬元,陳並不知情;梁將公聽會的通知書蓋章轉發經濟部,就是一般立院公文、民眾陳情案的處理程序。律師並指,打電話與100萬元出現的時間相隔25天,難認有關聯;陳若要收賄,應該會怕人知道,不可能用政治獻金,透明、要申報還開收據,不然日後有人捐了政治獻金,然後再來檢舉收賄,豈不人人自危?陳超明才是本案的受害者。檢察官反擊,陳超明也應該派人去地方打聽,自己的名聲是好還是臭?真的辦事不收錢?還是打著召委名號拿錢辦事?本案5名立委犯罪事實不同,唯一相同點在於,郭克銘穿梭在各個立委辦公室主任中。梁文一與郭達成行收賄合意後,梁再傳達給陳,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檢方是依據監聽譯文、證人證詞等證據還原真相,陳不應與梁切割關係。檢方起訴指出,郭克銘2019年10月與梁文一會面,提議以「政治獻金」包裝行賄,盼贊助200萬元換取SOGO案公聽會,陳拒絕後,郭改由東吳大學與徐永明合辦公聽會,陳同意列名,童年12月16日並親自致電沈榮津,沈未接,改打給魏姓國會聯絡人要經濟部「賣個面子」,施壓經濟部指派人員出席公聽會,郭於今年1月8日支付100萬元政治獻金,另還給梁50萬元致謝。
北院開庭審理立委貪污案 檢方質疑白手套郭克銘取巧性認罪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貪汙案,今天下午傳訊擔任白手套的「是知管理顧問」總經理郭克銘。郭被檢方起訴移審時突然全部認罪,獲得法官交保100萬元。但郭今天被問到案情細節時卻交代不清,讓檢方非常不滿,質疑郭為了不再被羈押才取巧認罪。全案定本月30日再開庭。檢方起訴指出,李恆隆在爭奪SOGO經營權過程中,對立委陳超明等立委行賄,希望立委幫忙開公聽會、對經濟部官員施壓,郭克銘就是居中協調、交付賄款的白手套。檢警偵查期間,郭被羈押禁見,全案起訴移審法院時,郭改口認罪,獲100萬元交保。郭克銘今天在法庭指出,他知道請立委們幫忙都是要花錢,因此與陳超明的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接觸時,答應幫忙募集政治獻金,細節都是跟梁接洽。他原本認為是在籌募「政治獻金」,但看了檢方的起訴書及李的自白後,認為自己做錯事,才全部認罪。但檢察官認為郭認罪後的說法,與偵查期間沒有明顯差別;與監聽譯文、LINE對話紀錄不同,並對賄款的主觀認知,以及行賄的對價、合意等關鍵細節,講法避重就輕,質疑郭只是取巧性認罪,根本沒有認罪。郭克銘的律師團則強調,郭已全部認罪,對於檢方起訴事實,以及所提事證的證據能力都沒有意見,法官怎麼列爭點,未來要怎麼判,甚至判郭無罪,他們都完全尊重。。法官認為郭克銘主觀認為是賄款還是政治獻金,與陳超明等人列名公聽會通知書、要求經濟部官員出席間的對價關係,郭確實講得不夠清楚。所以將此部分暫列為爭執事項,待郭具狀說明後,再決定有無必要調查釐清。
擔心影響選情 陳超明收賄百萬超小心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分別收賄100萬、50萬元,助李恆隆爭奪SOGO經營權。檢調查出,陳收錢過程非常小心,一度因擔心影響選情拒絕,事後又說要「觀察情勢再處理」,幾番波折才拿到賄款。陳超明當選第9屆、第8會期經濟委員會召委,李認為若能由陳舉行公聽會,不僅可以施壓經濟部,還能安排媒體報導,一舉數得,遂請郭克銘循管道找上梁文一。郭克銘2019年10月與梁會面,提議以「政治獻金」包裝行賄,承諾公聽會事成後將贊助200萬選舉經費,陳超明輾轉得知,雖然心動,但認為公聽會題綱是為批判經濟部量身訂做,個案性過強,擔心輿論影響選情而拒絕。但李、郭不死心,改由新加坡天義公司委託東吳大學,與徐永明合辦「公司法適用爭議鑑定公聽會」,時間定在12月18日,並通知梁,盼陳超明也能出席;陳得知後,同意列名。郭為確保經濟部官員也出席,同月12日傳LINE訊息給梁:「拜託您,多施點力,務必要求司長,最好是次長出席。」「我們不惜代價,全力相挺!」暗示將加碼賄款,陳遂親自致電經濟部長沈榮津,沈未接,又再打給魏姓國會聯絡人,要經濟部「賣個面子」,沈受到壓力,才同意指派司長李鎂出席。公聽會結束,李另找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與梁聯繫,翁、梁、郭克銘今年1月7日碰面,原預計商談付款,互動卻異常冷淡。陳得知會面結果,表示先觀察情勢,梁隨即傳LINE給郭:「經討論,如果事情變得複雜,就不要很奇怪。」郭擔心得罪立委,隔天趕緊安排付錢。
助理A的比立委還多 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貪很大
立委趙正宇被查出有170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及仲介土地後將佣金以政治獻金方式逃稅68萬多元,遭檢方起訴;他的助理林家騏則假藉其名義,向殯葬業者騙到1100萬元,事後用現金200萬元買了百達翡麗等男女名表鎬賞自己及妻子。助理犯罪所得比立委還多,堪稱「最貪助理」。趙昨移北院時供稱170萬元是選舉期間,支持者給他的政治獻金,因來源混雜,無法明確說出誰給的,並坦承不清楚稅法而犯錯逃漏稅,檢察官認為趙事證已調查完畢,沒有羈押必要。檢調在趙正宇桃園八德的住處,查獲以紙袋裝的現金920萬元,趙辯稱這是近年仲介桃園多家建設公司土地交易獲取的佣金;但檢方比對清算,發現170萬元來源不明,也意外發現趙是桃園「喬地大王」。另趙去年7月間,仲介昭揚投資購買桃園市土地,成交後他要求昭揚投資的蕭副總經理,以政治獻金名義,支付221萬多元的仲介佣金,蕭應允後用集團子公司名義,各捐數十萬政治獻金,趙開立收據後,用來逃漏個人綜合所得稅。檢調也發現,趙辦主任林家騏比老闆貪更大,他未經趙同意,即以國會辦公室名義,在立院召開「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通盤檢討」協調會,會後官員只回應通案檢討,林卻以此向殯葬業者詐財。林假意營造趙已經運用立委職權,關切、施壓營建署及陽明山管理處務必在4通案中,將新北市金山區某地號等土地,畫出國家公園管制區假象,取得業者信任索賄。之後,林透過白手套郭克銘向業者收賄,郭暗槓700萬元,再交給林1100萬元。林闊氣用現金買名表,甚至向業者謊稱4通案作業,受疫情而延誤。
徐永明施壓力道不足未收到錢 檢認定僅構成期約賄賂
立委集體貪瀆案,時力前黨主席徐永明是唯一沒收到錢的立委,但檢方查出,他答應以200萬元代價,幫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辦公聽會,卻又怕得罪李的對手徐旭東,發言草草了事,只現身5分鐘,讓李大為不滿,認為徐根本是「夭鬼假細禮(台語:貪吃假裝客氣)」,仍依期約賄賂起訴他。起訴指出,李為奪回SOGO經營權,希望向台星經濟夥伴協定聲請仲裁,並由立委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李得知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與徐永明交好,先請吳探詢徐的意願,3人及白手套郭克銘2019年12月2日再到徐的辦公室會面。時力黨費拮据,又恰逢選舉期間亟需資金,徐遂答應借立院紅樓會議室辦公聽會、出席至少1小時、共同具名發文施壓經濟部官員到場,事成後由吳世昌以「政治獻金」名義,將200萬元匯入時力專戶。李當場表示感謝,並說有什麼需要願意幫忙,徐則回稱:「會啦。」不過,徐擔心得罪李的對手徐旭東,產生過度政治效應,公聽會當天卻只待5分鐘,發言內容也避重就輕,李認為徐未遵守約定痛批經濟部,根本沒有施壓效果,遲遲不願給錢;希望跳過中間人,循管道直接找徐談。徐擔心直接與李通話,期約賄賂曝光,仍堅持透過吳世昌聯繫。徐今年1月14日深夜傳訊給吳確認進度,因投票日已過,吳反問:「現在還可收政治獻金嗎?」徐回傳「比讚貼圖」並表示:「還有年終要補。」成了涉貪鐵證。後因中間人溝通誤會,且徐從未親口催討200萬元,李誤以為徐不要錢了,直到檢調發動搜索,都還沒有交付賄款,北檢認定雙方僅達成期約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