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佩佩
」台版趙斗淳1/愛滋毒蟲性侵4歲女童害染性病 恫「敢講殺妳全家」
屏東縣1名4歲女童小安(化名)8年前遭毒蟲鄰居許男(61歲)多次性侵還染上性病,許男卻以自己吸毒神智不清為由,否認性侵犯行;由於許男猝死,法院判決許男兒子應賠償60萬元給小安及家人,但許家不但不賠償,連一句道歉都沒有。此案與當年震驚韓國的「趙斗淳性侵幼童案」如出一轍,就連司法也無法替他們討回公道,讓小安家人憤恨難平。震驚韓國社會的趙斗淳性侵案,發生於2008年12月11日,時年56歲的趙斗淳將上學途中的8歲女童拖入廁所殘忍性侵,導致其骨盆骨折、大小腸流出體外,趙以「酒醉神智不清」為由抗辯僅被判12年徒刑,出獄後還巧合地住在女童家附近,引起韓國群情激憤,連署要求政府重新檢討性侵刑度,此案還被改編拍攝成知名電影《素媛》。「整整8年了,自從女兒被那個喪心病狂的愛滋吸毒前科犯性侵,我沒有一天好睡過,每天都在沮喪和氣憤中度過,總是在睡前難以控制的責怪自己,為什麼小孩多次受害,自己卻沒能即時將她從狼口救出。」安爸講起案發經過,瘦弱的肩膀忍不住顫抖。女童多次出現抓下體行為,還因為疼痛哭泣,父親得知女童遭性侵始末後,趕緊報警處理。(圖/讀者提供)本刊調查,2014年5月某天傍晚6時許,當時就讀幼稚園中班、年僅4歲的小安放學後回到家中,祖母在房間內睡覺休息,而乖巧的小安則獨自在客廳玩玩具,此時大門突然傳來陣陣敲門聲,小安跑到玄關查看,原以為迎來的是歸來的父母,豈料光臨的竟是一生的夢魘。小安開門後仰起小腦袋抬頭一看,門口站的不是熟悉的父母臉孔,而是滿臉蒼白、面露壞意的許男,正當小安準備將門關起時,許男直接摀住小安的嘴巴,將小安拖到樓上他的住處,利用身材優勢,不顧小安的反抗,性侵得逞。最後在小安不斷大聲哭鬧下,許男才作罷,將小安衣服穿好送回家,但為了不讓自己的獸行敗露,許男在送小安回到家門時,竟出言恐嚇小安封口,「只要妳敢讓爸媽知道,我就會殺了妳們全家!」小安是直到因下體疼痛發癢而常用手抓撓,被家人發現追問後才說出被性侵害一事。「當時她(小安)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只知道叔叔讓她很痛,要保護好阿嬤、爸媽,所以她不能說。」安爸心疼地說,豈料許男卻利用這點,食髓知味地對小安大逞獸慾。「從5、6月發生第一次,到10月報案的前3、4天是第3次,第2次的日期她自己也記不清。」據了解,性侵犯許姓男子有吸毒前科,還疑似因此感染愛滋病、菜花等性病。(圖/示意畫面、翻攝123RF)「因為許男有在吸毒,其父母並沒有將財產登記在他名下,就算他死了債務由他的兒子繼承,但直到今天,我們卻沒有獲得一句道歉與賠償。」小安父親說。據了解,許男其實家境相當富裕,而許男在案件審理期間去世,法院判決賠償金應由許男兒子賠償,但其兒子卻以名下沒有財產拒賠,豈料安爸近日卻得知,許男兒子繼承了大筆祖母遺產仍不願意賠償,讓他們難以接受。對此,郭佩佩律師表示,若遇到性侵加害人住在自己附近,擔心對方對自己不利,且加害人有持續的跟蹤騷擾行為,可以依今年(111)6月1日上路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尋求警察機關的協助,並視情形聲請保護令。至於女童父母遇到求償無門的問題,若受害人可以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加害人有脫產或其他處分財產的行為,即可向法院提出假扣押聲請,且若證據明確,早點提出假扣押聲請,成功率比較高。
台版趙斗淳2/富二代性侵犯未審猝死 兒繼承數千萬房產拒賠60萬
屏東縣一名許姓毒蟲(61歲)多次性侵4歲女童小安(化名)得逞,竟以自己神智不清開脫,然而案件仍在法院審理期間,許男在家中猝死,許男兒子繼承了許男債務,原應代為賠償小安家人60萬元,但許子以「剛出社會、沒有資產」拒賠,據了解許子日前繼承了祖母名下的數千萬房產,仍不願代父賠償道歉。本月25日下午3時許,全台因為鋒面降下豪大雨,但對於小安的父親來說,從小安慘遭鄰居許男的毒手後,8年來,一家人心中的雨從來沒停過,講起這些年小安經歷的身心折磨,小安父親的臉上寫滿了委屈和不甘。「女兒常睡到嚇醒而嚎啕大哭,也很怕黑、怕男人,那時的慘狀猶歷歷在目,被許男侵害而傳染的菜花就長在脆弱的肛門口,在榮總做了多次冷凍治療,對當時4、5歲的小孩來說,是多麼的痛不欲生,2個大人都差一點壓不住她的掙扎。」安爸說。據了解,小安一共被許男侵害3次,更染上了許男身上的性病,每次的冷凍治療都讓小安痛得不斷掙扎,在旁負責壓制的小安父母看著寶貝女兒受罪,心中不斷淌血,然而更令人痛心的是,司法卻沒有給他們一個合理的交代。女童遭性侵後留下許多後遺症,除了需定期到醫院治療、追蹤性病之外,還得承受龐大的精神壓力。(圖/翻攝自123RF、ctwant繪圖組合成)本刊調查,許男的父母是屏東大地主,為了不讓許男買毒,因此並未將財產登記在其名下,而是登記在自己與許男兄弟名下,以致許男名下並無資產,法官裁量判處許男僅須賠償60萬元給小安一家,諷刺的是,儘管法官輕判,但至今小安一家人不但沒有得到一句許家人的道歉,也沒有獲得賠償。許男在案發後隔年在家中猝逝,債務改由許男兒子繼承,但許子表示自己剛出社會,名下並無資產、不願意賠償,其實許男父母早已「暗暗留下」一大筆房產要給許男,即使許男亡故,仍轉入許男兒子手中。根據本刊取得的許男兒子財產清單,其名下竟有祖父母留給他坐落屏東市區、萬丹的大筆房產、土地(屏東市斯文段、仁愛里、萬丹鄉萬生段、寶厝段),總坪數高達2412坪,市價高達數千萬元,然而反觀小安一家,8年前發生的慘劇仍歷歷在目,傷痛將伴隨小安一生,而如今卻連一句道歉都沒有,令人不勝唏噓。郭佩佩律師表示,即使性侵加害人已經過世,還是可以持續上訴,討回應有公道。(圖/翻攝畫面)對此,郭佩佩律師表示,若遇到性侵加害人住在自己附近,擔心對方對自己不利,且加害人有持續的跟蹤騷擾行為,可以依今年(111)6月1日上路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尋求警察機關的協助,並視情形聲請保護令。至於女童父母遇到求償無門的問題,若受害人可以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加害人有脫產或其他處分財產的行為,即可向法院提出假扣押聲請,且若證據明確,早點提出假扣押聲請,成功率比較高。
嗎啡害流產1/下背痛掛急診 孕婦控「醫師沒診斷打完針就流產」
新北市一名孕婦去年平安夜因為下背痛到雙和醫院急診,但並未經過醫師看診,由護士替她打了嗎啡後,婦人竟開始嘔吐、昏眩,最後甚至流產。婦人拿到自己病歷後上網一查,竟發現當天所使用的藥物,部分是孕婦禁用藥物,但至今醫師仍沒有向她說明流產原因,氣得她出面控訴,並向醫院提告。「我還記得那個醫師把我女兒屍體抱到我手上,我的心真的好痛。」孕婦阿美(化名、37歲)說,平安夜原本該是充滿感恩、溫馨的夜晚,但對阿美來說卻是心中永遠的痛,因為她滿心盼望不久即將誕生的女兒卻離她而去。本刊調查,12月24日晚間11點多,懷有6個月身孕的阿美因為下背劇痛,到雙和醫院急診,不過進到急診室後許久,都沒有醫師來為她看診,只有護士拿了點滴替她注射,但注射不久後,阿美卻開始劇烈腹痛、暈眩,最後甚至瘋狂嘔吐。阿美平安夜當天因為下背痛到雙和醫院掛急診,她質疑是因為被施打了嗎啡造成她流產。(圖/張文玠攝)「我們這時候急了,跟醫院反映,才有醫師來看。」阿美丈夫說,該名醫師出現後聲稱「正在處理性侵案件,所以才沒來」,之後對阿美說要馬上進行內診,豈料一內診阿美就破水,最後不幸流產。「在進到雙和醫院之前,我產檢的結果都很正常,但一進醫院突然流產,這要我怎麼接受。」阿美說,事後她拿到病歷後發現院方所填寫的資料,許多都和事實有出入,例如:阿美是下背痛,院方病歷寫腹痛、體溫也登載不實,甚至病歷上還出現孕婦禁用的藥物。根據阿美提供的病歷資料,12月25日零時47分阿美被注射了嗎啡;1時10分被注射了普林注射液(作用為預防嘔吐,逆流性消化性食道炎,糖尿病引起之胃腸蠕動異常);1時27分阿美腹部一陣一陣緊硬,懷疑是子宮強烈收縮,又被開立服用了Atanaal藥物(壓達能軟膠囊,適應症為狹心症、高血壓)。阿美夫婦說,這些藥物根據醫學研究報告以及藥物仿單,都表明對孕婦或胎兒不利,或許就是造成她流產的主因。止痛效果顯著的嗎啡,是醫師常用的止痛藥,但對孕婦及胎兒卻會有後遺症。(圖/示意圖、翻攝畫面)「我們進到醫院,到施打嗎啡嘔吐、身體不適之前,他們(院方)根本沒有對我太太進行檢查,也沒有告知我們使用的藥物是什麼,以及可能產生的副作用,甚至至今連我太太為什麼會流產,我都不知道,這要我怎麼接受。」阿美丈夫控訴,目前夫妻倆已決定聘請律師對院方提告。阿美的委任律師郭佩佩表示,參考阿美所說,他們到醫院1個小時都沒有任何醫師前來看診,怎麼可以開出這些管制用藥?此外,病歷上記載阿美當晚12點39分到院,醫師在39分52秒就開出看診紀錄,看診的時間才短短52秒,明顯不太合理,目前將對醫師提出傷害、醫療疏失等告訴。雙和醫院則表示,該病患12月25日凌晨至醫院急診檢傷,由於她懷孕22週,急診部立刻將她轉至婦產科診療,並使用嗎啡進行止痛,而該病人過去未曾至雙和醫院就醫,所以醫院對於該病人的產檢狀況較不清楚,不過院方強調「醫師都有親臨現場,並且各項醫療處置都有按照臨床指引進行。」
嗎啡害流產2/醫院給她「孕婦禁用」藥物 懷孕6月小寶貝成死胎
新北市1名懷有6個月身孕的婦人阿美(化名、37歲),在去年平安夜當晚,期待迎接即將出世的女兒,卻因為下背痛到雙和醫院掛急診,她質疑院方因用藥疏忽導致她流產。阿美拿到病歷後,仔細查詢每種使用在自己身上的藥物,發現除了嗎啡之外,還有其他孕婦禁止使用的藥物,但至今院方也沒給個答案,讓她氣得對醫院提告。「當時要注射跟服用這些藥物前,醫師根本沒有來病床看我,也沒有經過診療、檢查,直到後來我痛得不行時,才有醫師來看診。」阿美說,據了解,阿美進到急診室後,護士拿來點滴替阿美注射,豈料,阿美卻產生嚴重嘔吐、暈眩、腹痛等身體不適狀況。「我先生一問之下,才知道點滴內裝有嗎啡。」阿美說,根據台北榮民總醫院的醫學報告,「Morphine(嗎啡)止痛藥物,母親吸收之後會分布到母體之肝、腎、脾、肺等器官,且極易穿過胎盤到達胎兒,因此妊娠期間若濫用,除了會使母親成癮,更會提高胎兒死亡率。」本刊調查,嗎啡(Morphine)是鴉片類藥物,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能改變人體對疼痛的感覺,可用於緩解急、慢性疼痛,但是嚴重副作用包括呼吸抑制和低血壓,且有高度成癮性和藥物濫用的情形,而常見的副作用有昏沉、嘔吐和便秘,懷孕和哺乳期間不建議使用,以免影響胎兒。阿美被開立使用治療食道炎胃蠕動異常的普林注射液,仿單上註明不得使用在孕婦身上。雖然有副作用,由於嗎啡止痛效果良好,我國仍有部分醫師會使用嗎啡替孕婦進行止痛,但檢視阿美的病歷,被拿來治療阿美的還有其他不該用在孕婦身上的藥物,例如,作為緩解高血壓的Atanaal(壓達能軟膠囊,適應症為狹心症、高血壓)、治療食道炎胃蠕動異常的普林注射液,在這兩項藥物仿單上的注意事項中都明定「孕婦禁用」。對此,康寧醫院院長尹長生表示,嗎啡有可能會對孕婦、胎兒產生呼吸抑制等後遺症,且嗎啡等管制藥物,都必須由醫師診斷之後,才能夠使用,國內目前部分醫師會使用另外一種類嗎啡的止痛劑替代;至於Atanaal屬於類固醇藥物,一般來說不會使用在孕婦身上,因為這種藥物有可能會導致胎兒畸形,而在懷孕後3個月施用則會影響胎兒心臟發展,目前是禁用的。為了替已逝的孩子找出真相,阿美聘請律師對醫院提告。阿美的委任律師郭佩佩表示,參考阿美所說,他們到醫院1個小時都沒有任何醫師前來看診,怎麼可以開出這些管制用藥?此外,病歷上記載阿美當晚12點39分到院,醫師在39分52秒就開出看診紀錄,看診的時間才短短52秒,明顯不太合理,目前將對醫師提出傷害、醫療疏失等告訴。看著逝去女兒的小腳印,阿美下定決心聘請律師提告,希望找出流產的真相。(圖/讀者提供)雙和醫院則表示,該病患12月25日凌晨至醫院急診檢傷,由於她懷孕22週,急診部立刻將她轉至婦產科診療,並使用嗎啡進行止痛,而該病人過去未曾至雙和醫院就醫,所以醫院對於該病人的產檢狀況較不清楚,不過院方強調「醫師都有親臨現場,並且各項醫療處置都有按照臨床指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