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管理人
」 遺產 國庫 律師4大戶欠稅高達4億 新北市拚追稅成功
新北市稅捐處每年公告個人欠稅逾1000萬元及營利事業5000萬元的欠稅大戶,今年公告4案,欠稅金額高達3.78億元,營利事業欠稅2案共3.39億元,個人2案欠3895萬元。對此,新北市稅捐處表示,對於所有欠稅對象,每年清查4次,查核金融機構帳戶存款有無突然增加或持有股票、保險等,會窮盡一切方法直到繳稅為止。2024年欠稅大戶共4件,在營利事業方面,新亞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積欠地價稅達2.68億元、新店育樂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欠娛樂稅與地價稅7063萬元,這2件已是蟬聯多年欠稅大戶;至於個人方面,何姓男子有2548萬元土地增值稅未繳,另外1件較特殊,被繼承人為傅積寬,因繼承人拋棄繼承,遺產管理人將用傅的遺產清償1347萬元地價稅。據悉,傅積寬在戒嚴時期2度被押,而他的妻子修澤蘭赫赫有名,曾擔任陽明山中山樓設計師及修建涵碧樓,獲得台灣建築成就獎,而位於新北市新店的「花園新城」設計亦是出於修澤蘭之手,因此修澤蘭有「台灣第一女建築師」之譽,他們的獨子傅德修曾任職國際知名金融機構高階主管。關於如何追稅,稅捐處說明,每年4次稽查欠稅人銀行帳戶內存款是否有突然增加狀況,或有無股票、保險等動產,盡量清查到底有無動產或不動產,欠稅案件資料則會提供給執行分署,一旦查到有財產可繳稅,立即由執行分署追討。稅捐處表示,《稅捐稽徵法》修法前,欠稅人的房子若拍賣,會優先清償給銀行,但修法後有規定,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房屋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欠稅人不能先還債,必須先繳稅。稅捐處補充,地方稅與中央稅不同,無加計滯納利息的規定,雖然欠稅金額不會隨著時間增加,而加計利息,可是若送強制執行,除加徵滯納金外,還須繳納執行費用,影響企業及個人形象。「總之稅務機關會窮盡一切方法,找出欠稅人的財產」,呼籲欠稅人盡速繳納。
台中營造公司破產 法院選任「破產管理人」竟侵占專戶706萬
台中志合營造公司於8年前破產,台中地方法院當時選任由台南律師公會推薦的律師黃振銘擔任破產管理人。然而黃振銘不但因為違反律師法被懲戒,甚至還涉入貪污案被判刑。法院隨即以不適任為由將其撤換,而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才發現,黃振銘曾從破產專戶提領553萬餘元,並拒絕移交剩餘的153萬元。判決書指出,台中志合公司於2016年被台中地院裁定破產,黃振銘被選任為破產管理人,但他因擔任遺產管理人時未履行職責,被投訴並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分。黃振銘也多次未按規定呈報破產資產,法院於2017年撤換他,改任律師何崇民接手。黃振銘遭撤換後,曾於2020年提出抗告,主張自己是由台中律師公會「推薦」給法院的破產管理人,並對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其執業1年提出異議,稱其裁決違法。他也表示,自己在擔任破產管理人期間辛苦奔走,卻未獲得任何酬勞,對法院的撤換裁定無法接受。然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與最高法院均駁回其抗告,裁定撤換確定。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則指出,黃振銘拒絕移交破產資料與帳戶餘款,經法院調查發現黃從專戶中提領553萬餘元,屬不當得利,且剩餘的153萬元也未交接。法院審酌後認為,根據破產法第75條的規定,破產人因為破產宣告,對應該屬於破產財團的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的權利。雖然破產人對這些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權,但仍然擁有所有權。然而黃振銘從破產專戶提領相關款項時,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說明這些款項是用來清償財團費用或債務,且直到現在仍未與何崇民就破產相關事務和財產進行交接。因此黃振銘侵占了破產專戶內的款項,這屬於非法侵害志合公司財產權的行為。由於志合公司因破產宣告喪失了對破產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權,因此何崇民作為志合公司的破產管理人,依據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向黃振銘要求賠償這筆款項。而在法院裁定撤換黃振銘作為破產管理人的身份後,黃振銘已無法再合法取得這筆剩餘款項。然而黃振銘至今仍未將剩餘款項交接給何崇民,這明顯是侵害他人應有的權益並非法獲利,因此最終法院判決黃應返還全部款項,合計706萬餘元。此外,黃振銘於今年3月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幫助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最高法院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50萬元,全案定讞。
35筆遺產沒人認領!7505萬「賸餘現金」全進國庫 用途曝光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今年1月至7月底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有35件,總金額多達新台幣7505萬3481元,比去年增加8件、金額多出2511萬元,其中最大金額是1701萬元。而依《民法》「賸餘現金」全數進國庫,將用於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據國庫署說明,依《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於《民法》第1178條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過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若有賸餘,即歸屬國庫。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代為處理,後續賸餘現金也由該遺產管理人辦理解繳國庫事宜。財政部國庫署對各遺產管理人本於其專業能力及服務精神,奔走協調遺產事務並順利完成繳庫,表示肯定與感謝。根據國庫署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7月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共計35件,相較112年同期件數多8件;賸餘現金總金額7505萬3481元,也比去年增加2511萬元;其中單件最大金額是1701萬元、最小金額是6319元。依公告得知,「賸餘現金」歸入國庫後,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
楊麗花婆婆遺產稅糾紛二審結果出爐 6繼承人連帶給付款曝光
歌仔戲國寶楊麗花的婆婆死後,有高達1億多元的股票遺產稅未繳,楊夫婿洪文棟的姪子繳納完畢後提告,向已故的洪文棟其繼承人索討按比例應繳稅金,一審判決楊麗花等6名繼承人,須連帶給付對方4476萬多元,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重新計算金額,改判6人連帶給付3395萬4537元。可上訴。這起因鉅額遺產稅引發官司,是因洪家第一代洪萬傳和吳火獅共同創辦新光集團,洪萬傳和妻子洪彭瑞蘭共有洪文樑、洪文棟、鄭洪玉崑3名子女,洪萬傳、洪彭瑞蘭相繼過世後,由第二代洪文樑、洪文棟、鄭洪玉崑繼承遺產。洪彭瑞蘭1992年死後,遺產稅及罰鍰金額累積達1億5854萬多元,而其遺留關於新光集團各公司屬「洪家」所有的股票,洪文樑繼承3分之1;1998年洪文樑死亡,經遺產分割協議由陳淑瑩、洪士鈞及洪士傑繼承,之後洪士鈞代表提起本件訴訟。洪士鈞表示,新光集團關於洪家的股票遺產稅,當時由洪文樑遺產管理人與洪文棟等人簽訂協議書,由洪文樑繼承人用繼承的新光股票繳納遺產稅及罰鍰1億多元,不足部分再平均負擔,但洪士鈞主張當年計算錯誤,洪文棟繼承人等須返還4476萬7954元。一審台北地院判決洪文棟的繼承人楊麗花等人依法須就應繳納稅款4767萬多元,連帶給付給洪士鈞,而鄭洪玉崑應給付4476萬多元給洪士鈞。二審高院認為,股票部分洪文樑生前並未與洪文棟、鄭洪玉崑達成遺產分割協議,股票自不可能全數分歸洪文樑取得而成為其遺產。高院認為,洪彭瑞蘭之遺產稅於繼承人間之內部關係由三房各依應繼分比例分擔,統計洪文樑及其繼承人歷年繳納總額已逾1/3,另二人繳納總額則不足1/3,其等就繳納不足部分,重新計算後,判決洪文棟之繼承人楊麗花等人連帶給付3395萬4537元,鄭洪玉崑給付4476萬7954元。
全球最大保麗龍原料廠爆「爭經營權」 長子求翻盤…海外提告92歲老母
全球最大保麗龍原料廠「見龍化工」的創辦人廖有章於2010年過世,由於未立遺囑,他的兩位兒子長期爭奪家產和經營權,這場爭訟橫跨兩岸且歷經多年。長子廖振鐸與次子廖文鐸及其母廖黃香之間的鬥爭尤為激烈,廖振鐸被指控掏空公司資產,2022年最高法院裁定見龍公司的經營權歸屬於廖黃香與次子廖文鐸等股東,然而廖振鐸在2024年再次發起訴訟,在英屬維京群島(BVI)提告92歲的母親廖黃香不適任遺產管理人,要求撤銷其資格。據了解,廖有章在BVI成立了三龍公司,由他與兩位兒子共同擔任董事,控股台灣的見龍和橋公司。為了赴中國投資,廖有章又成立了「龍一」公司,由見龍實業持股19%、和橋實業持股81%,作為主要的投資主體。廖有章還在香港成立了和橋公司、新橋公司和見龍創投公司,這三家公司透過交叉持股,設立了如保麗龍包材等相關的七家公司,並以相同方式投資了中國大陸的四個廠。廖有章過世後,廖振鐸與母親及弟弟等股東派系發生矛盾,最終引發台灣見龍和橋公司的經營權爭奪戰。由於早期台商前往大陸投資時經常涉及便宜行事,實質股東身份不清,BVI公司的董事擁有大權,可能侵吞合資股東的權益。在這次事件中,股東派指控廖振鐸掏空資產。廖黃香以配偶身份親自飛往BVI法院,獲准登記為廖有章的遺產管理人,經分割股權後取得三龍公司控制權,進而取得台灣見龍和橋公司的經營權。然而廖振鐸不承認BVI判決,並在台灣聲請確認母親與三龍公司之間的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但最終遭台灣最高法院判決敗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廖振鐸為求翻盤,找來律師洪偉勝擔任專家證人,提告92歲的母親廖黃香。洪偉勝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判決應更改,並親自飛往BVI為廖振鐸的訴訟作證。廖振鐸以「廖黃香的BVI財產分割違反台灣法律」、「台灣遺產分割訴訟仍在進行中」且「台灣並非普通法系國家」等理由,試圖影響台灣最高法院判決,進一步取回經營權。洪偉勝現任洪範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他曾在陳水扁總統涉及國務機要費案時擔任辯護律師,並於2021年擔任公投綁大選公投案的反方代表,為民進黨的四個公投議題辯護。另外,洪偉勝在陳時中代表民進黨參選台北市長時,擔任其律師後援會總會長,並在賴清德、蕭美琴搭檔參選總統副總統時,持續擔任其律師後援會台北後援會會長。當賴清德面臨萬里老家交付公益信託爭議事件時,洪偉勝也為其背書。當事人廖振鐸於6月6日委由律師來函,聲明表示其先父遺產之分割訴訟尚未確定,迄今仍待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其先父所遺家族公司股權尚未進行分割,媒體率爾發布相關新聞,稱其先父遺留之股權業已分割云云,並非事實。又洪勝偉律師擔任專家證人,主要以其專業能力提供法律意見,無端遭受波及且為特定有心人士蓄意抹綠,令人遺憾。
臥床多年子女不曾探望!老婦怒改遺囑 8700餘萬財產全給1狗1貓
上海一名退休多年的老婦劉阿姨,臥病在床多年子女都不曾回來探病,反而是自己飼養的1狗1貓始終陪伴左右,讓她決定重新立遺囑,將子女從遺產繼承人名單剔除,將價值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約新台幣8767萬元)的3套房產全部留給毛小孩。綜合陸媒報導,劉阿姨從高薪資的崗位上退休多年,老伴也早已離世,而近幾年她身體每況愈下,多次臥病在床,她3名已經成家立業的子女不僅沒有照護,也未有任何聯繫,讓她感到相當心寒。不過,劉阿姨還養了1狗1貓,時常陪伴在她身邊,成為她孤單時候最大的陪伴。由於放不下這2隻貼心的寵物,劉阿姨在經過幾番思考過後,修改了多年前就留下的遺囑,將所有資產都留給毛小孩。但依照大陸現行法律規定,寵物無法作為主人的遺產繼承人,但可以委託遺產管理人照顧寵物,於是劉阿姨將遺產全數捐贈給一家獸醫院,並須用於照顧她的寵物及其後代。對此,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陳凱表示,劉阿姨的做法是完全合法的,寵物醫院也將受到監管,如果這一大筆錢沒有按照約定用在寵物身上,該機構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後來,劉阿姨的3名子女在知悉消息後,對母親的決定感到相當無言。而相關報導曝光時,也迅速引起大量網友討論,紛紛表示「子女不孝鏡老人,財產就不能給子女」、「誰說養兒防老,這簡直糟心」、「她完全是人間清醒」、「希望老人的寵物能被善待」。
前租客「害房變凶宅」 家人全拋棄繼承…房東改找他求償贏了
一名黃姓男子曾在外租房,退租2年多後竟返回該租屋處墜樓身亡,導致房子變成「凶宅」,房價因此減損300多萬元。吳姓前屋主心有不甘,不料黃男家屬全都拋棄繼承,讓他求償無門,只好轉向負責管理黃男遺產的吳姓律師求償,要求對方在遺產範圍內賠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決律師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他與黃男於民國107年7月15日簽訂房屋租賃契約書,詎黃男於110年1月21日自該房屋之通風井跳樓自殺身亡,導致房屋交易價值減損371萬3,900元,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又因黃男之繼承人均聲明拋棄繼承,法院選任被告為遺產管理人,被告應於管理遺產範圍內給付原告200萬元。被告辯稱,黃男係於送醫後過世,非在房屋內死亡,自不影響房屋交易價值,況房屋價值如有減損,亦係肇因於心理因素,僅存在抽象價值變動差額,僅為純粹經濟上損失,且與黃男之死亡結果間欠缺相當因果關係,原告不得依據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賠償,且原告請求賠償金額亦屬過高。高雄地院認為,黃男送醫前已無呼吸心跳,且其生前具有經營一定規模生意之經驗,對市場交易動態具有一定瞭解,自具有相當能力及識別能力,雖其主觀上係出於殘害自己生命之意思而為,但黃男對其行為將可能造成系爭房屋成為凶宅,價值貶損,日後難以出售,當具有雖預見會發生仍未違背其本意之間接故意。法官審酌,黃男因故意侵權行為致房屋受有303萬6,991元之交易價值減損,原告主張黃男對其損害負200萬元賠償責任,自屬有據,又黃男死亡後,其第一順位至第三順位繼承人均聲明拋棄繼承,嗣經前揭高少家法院裁定選任被告為遺產管理人,原告依據繼承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於管理遺產範圍內僅給付200萬元,應予准許。《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專線:1995※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百歲地主擁千萬土地「赴美生死成謎」 竹市稅務局出招追償地價稅
新竹一位高齡110歲張姓女子繼承3000坪土地,至今土地價值已經高達2000餘萬元,這輩子可以說是不愁吃穿了,卻放著土地不管,30年前飛往美國一去不復返!眼看地價稅逐年累積已經高達45萬餘元,卻無法聯絡張女及其親屬處理,新竹市稅務局出招了!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張女(民國2年生)76年間繼承丈夫12筆約3,000坪農地,隔2年即飛往美國未再返台。土地閒置未善加利用非常可惜,新竹市稅務局透過各種管道,想方設法聯繫張女,但張女卻音訊全無,其膝下亦無子女。新竹市說務局考量,張女已高齡110歲,赴美多年、生死未卜,依法聲請死亡宣告及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成功獲得法官支持,宣告張女85年間已死亡,並選任國有財產署為張女遺產管理人,代表張女處理地價稅事宜。張女經合法通知仍未繳納地價稅,新竹市稅務局遂將張女欠繳地價稅案件移送執行。張女土地於108年間歷經數次拍賣均乏人問津,只能取得執行憑證。新竹市稅務局鍥而不捨,時時注意張女財產狀況,發現張女的土地竟有增值千萬潛力,上演「沙漠變良田」戲碼,周圍環境不但大幅改善、道路四通八達,還有別墅、店家林立,土地價值已至少千萬起跳,遂再次移送執行分署拍賣,並將於今年12月5日以底價2200萬元進行四拍,由於土地所在位置甚佳、已多次降價拍賣,詢問度及拍定機率都相當高,所得價金扣繳地價稅後,餘款將發還張女遺產管理人依法處理,如無繼承人承認繼承,其遺產於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賸餘將歸屬國庫。新竹市稅務局局長蘇蔚芳表示,追稅時會面臨許多難題,但本局會逐一找出方法,積極突破困境,追回義務人所欠稅款,為維護國家租稅債權努力。並再次提醒民眾,收到該局繳款通知書後,務必要在期限內繳納,切勿置之不理,以免衍生滯納金,逾期不繳移送執行後,甚至將遭扣薪、扣存、執行動產、不動產等,得不償失!
侵吞老人653萬遺產 律師辯稱「代處理稅務」…二審逆轉無罪原因出爐
高雄一名游姓女律師被法院指定為林姓、陳姓老人的遺產管理人,但游女卻將兩人共計653萬元的遺產轉入自己名下的帳戶內,結果遭人檢舉,最後被依背信罪起訴。而游女一開始辯稱是為了幫忙兩位老人處理稅金相關問題,便宜行事才將費用轉到自己的帳戶,結果一審遭判有期徒刑9個月。之後游女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游女的確有將相關遺產匯入國庫,並無侵占、背信等行為,因此最終判決無罪定讞。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15年至2018年這段期間,在高雄擔任律師的游女有著20年的執業經驗,他在2015年、2018年被法院指定擔任林姓、陳姓亡者的遺產管理人,主要內容是負責替兩名死者編制遺產清冊,清償債權,或協助歸屬國庫的遺產移交等事務。之後游女在2018年期間前往銀行幫兩名亡者開立遺產管理帳戶,將兩人的遺產、共計654多萬餘元存入帳戶中。但游女之後又將其中653萬餘元轉入自己的個人帳戶中,並且有使用該帳戶進行投資、存款、繳款等私人支出使用。游女在遭檢舉後,曾對檢調解釋,他是為了方便處理兩名亡者的地價稅、房屋稅、牌照稅等事情,才將兩人的遺產轉入自己個人帳戶中,自己並無背信、侵占等意圖。但最後游女還是被依背信、侵占等罪起訴,一審時,法冠認為游女在遺產進入個人帳戶後,遺產金額所延伸出的利息並無妥善說明,法官決定不採信游女的說法,判處9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而游女後來不服提出上訴,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游女雖然有將亡者遺產匯入個人帳戶混合使用的情況,但游女的個人帳戶不僅資產超過兩名亡者的總額,且游女在處理完稅務問題後,游女也在第一時間將剩餘遺產匯入國庫,明顯沒有侵占的犯意。而合議庭也認為,游女在被選任為遺產管理人時,與繼承人、被繼承人、法院、國家都沒有任何委任關係,因此也難認有背信犯行,所以最終改判無罪。
律師擔任遺產管理人 竟偷將654萬轉到個人帳戶
林姓及陳姓2人過世後因繼承人不明,法院選任游姓律師擔任遺產管理人,負責編製遺產清冊等事務,但她辦理遺產繼承人事務時,卻將2人帳戶中654萬轉到個人帳戶中。她表示,辦理過程中可能需繳納地價稅、房屋稅、牌照稅等,於是便宜行事才將帳戶款項轉存至她個人名下帳戶款。不過不被法官採信,依背信罪判9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根據判決指出,因林姓和陳姓2人死亡後,繼承人不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向法院聲請選任遺產管理人,於2015年及2018年,分別裁定選任游姓律師擔任遺產管理人,負責編製遺產清冊等保存遺產及移交等等事務。而2018年11月14日,游姓律師向銀行個別申辦遺產管理人專戶,分別將遺產41萬6244元、612萬3875元,分別存入帳戶中。但辦理遺產繼承人事務時,她卻陸續將612萬3875元及41萬6304元,轉匯至她個人帳戶中,用這些錢款繳納她個人信用卡帳款,退還受委任案件的律師費,甚至轉帳到她不知情的女兒帳戶內。高雄檢調獲報後展開調查,她稱擔任遺產管理人多年,因為過程中除公示催告債權外,另可能需繳納地價稅、房屋稅、牌照稅等,於是才會便宜行事將帳戶款項轉存至她個人名下之中信帳戶及郵局帳戶,並無侵占或背信犯意。法官認為,游女將且遺產存入遺產管理人個人帳戶中,不免生有金錢混同,難以明確區別,甚至造成後續就銀行存款所獲利息、孳息等應如何分配問題。但考量她已將遺產歸還國庫,依照背信罪處有期徒刑9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蘆洲已故大地主擁上億土地 欠繳百萬地價稅肥了國庫
新北市蘆洲區李姓大地主滯納地價稅100餘萬元,身故後留下13筆持分土地,市值至少1.2億元,因無人繼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昨天拍賣出其中蘆洲區保佑段的一筆43坪土地,由一位建設公司女董座以每坪約58萬元、總價2,504萬6,038元拍定購入,新北分署扣除百萬地價稅等費用後,剩下拍賣金額和其餘12筆土地將納入國庫。女董座表示,該地區土地經多世代繼承,產權複雜,她想要全部買下,加以規劃,可惜只能拍定其中1標。新北分署指出,李姓地主的13筆土地分13標,昨天進行第1次拍賣,總底價達1億2,790萬元,某建設公司女董座投下5張標單,標購1、3、5、7、9等5標,另1位民眾投下2張標單,標購10、11等2標,最後依次序開標,第1標面積約43坪、坐落407地號土地,底價2,363萬元,以2,504萬6,038元拍定,因已足以清償相關執行必要費用及欠稅,其後各標即不予開標。新北分署昨天共有10筆土地吸引民眾投標,最終拍定4筆,總拍定金額達3,313萬9,138元,另外還拍賣2010年3月出廠之銀色賓士車,排氣量2996CC,第1次拍賣即以10萬元拍定;華泰銀行股票929股,每股以10元拍定;而優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1萬2,616股,底價原本7萬餘元,經過多次減價拍賣,最終以9,000元拍定。至於新莊區及三重區建物與林口區「家族式墓園」均無人投標,顯然投資人還在觀望。
2021年5653萬現金遺產無人繼承 全歸國庫了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2021年度無人承認繼承剩餘現金遺產歸屬國庫計36件,總金額5653萬元,悉數歸入國庫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其中最大筆為1222萬元。國庫署說明,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於民法第1178條所定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剩餘,歸屬國庫。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代為處理,倘有賸餘現金,由該遺產管理人辦理解繳國庫事宜。財政部國庫署對各遺產管理人本於服務精神,奔走協調遺產事務並順利完成繳庫,表示肯定與感謝。
孫道存74.5億官司未了癌逝 律師:7妻兒「拋棄繼承」較有利
名媛孫芸芸的父親、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因犯下公益侵占罪、偽造文書罪,確定入監執行4年3月;之後他於10月1日聲請保外就醫,11月17日凌晨癌逝,享壽72歲。不過他的官司未完,還有74.5億的民事訴訟在審理中;律師表示,7名第一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對他們較有利。2004年太電集團爆發財務危機,孫道存於龐大資金缺口壓力下,以不同名義掏空太電資金高達171億元,包括逾期借款以及連帶保證債務高達225億。之後孫道存聲請破產,卻不改豪奢,開名車帶著嫩妻四處購物,讓社會觀感不佳。一系列的事情,也催生了立法院訂定「禁奢條款」,規定納稅義務人欠稅逾千萬元,將禁止購買、租賃2千元的商品或服務、禁止搭乘高鐵、飛機等高價交通工具,也禁止進入高檔餐廳、飯店等高消費場所消費。而孫道存的刑事官司定讞,但太電案衍生的民事官司至今仍未了,牽涉金額高達74.5億元,全案目前上訴至高院審理中。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律師林曜辰指出,既然孫道存聲請破產,足見沒有多少財產登記在其名下,而孫芸芸、孫瑩瑩等6兒女以及孫道存小32歲妻子吳逸萍均為第一順位繼承人,7人如果在期限內沒有作為,將會被認定是「限定繼承」,需接手孫道存的民事訴訟。林曜辰表示,對7人最有利的方式,應是拋棄繼承,在這之後,法官會指定遺產管理人承受訴訟,再依判決結果,將多餘財產分配給債權人。
港籍知名美妝總監猝死 銀行聲請遺產管理人遭駁
知名美妝品牌LOréal(萊雅)的香港籍前教育總監梁家譽(Enzo Leung),3年前在台灣住處猝死。梁男生前欠中信商銀約693萬元,銀行主張梁男在台遺產迄今無人繼承,聲請選任遺產管理人,但台北地院發現,梁男在香港的母親仍健在,不須選任遺產管理人,裁定駁回,但可抗告。梁家譽原本是髮型師,30多年前旅居台灣,成為知名的專業美妝品牌教育總監,後來跨足髮療領域,推廣頭皮保養,事業如日中天之際,2018年4月13日卻陳屍在北市文山區萬芳路住處廁所的馬桶上,全身已發黑,嘴角還殘留嘔吐物。檢方相驗屍體後,確定死因為肝硬化、胃大量出血休克。梁家譽來台後,2008年至2017年間陸續向中信商銀借款712萬元、150萬元及400萬元,身亡後尚欠691萬6352元及信用卡費1萬3398元。梁生前將在台房產設定抵押權給中信商銀,死後無人清償貸款,中信商銀去年向北院聲請拍賣抵押物獲准。中信商銀今年聲請選任梁家譽的遺產管理人,主張梁的遺產迄今無人繼承,梁的父母在台也沒有設籍,如果最後房產被地政機關列冊管理及移請國有財產署代為標售,可能影響銀行債權。北院向相關單位函查後,確認梁家譽的母親仍在,2004年至2019年期間,多次以「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申獲香港居民入台證件,依法得繼承梁在台的財產,本案不符合繼承人不明的情形,無選任遺產管理人的必要,遂駁回中信商銀的聲請。
富婆遺產沒人領!4000多萬現金進國庫 財政部: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財政部公布2020年無人繼承遺產解繳國庫情形,去年最大筆是一位住在北部的富婆過世,遺留4000多萬元現金直接繳入國庫;還有黃金和不動產,則轉交國產署估價處分,依估算,該名女士身價逾億元,相關遺產全將歸國庫。官員表示,如果遺產已進入國庫,卻又產生新債權人、對債權有疑義,或冒出繼承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權益,但至今國庫都沒有敗訴回吐過。據透露,民眾遺產無人繼承多是產權和債權複雜、被繼承人意外過世,還有繼承人衡量遺產、債務後,決定拋棄繼承,就會轉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來處理相關遺產,償還債務後,現金進入國庫。動產和不動產部分,遺產管理人也會處理乾淨,不能是地上權或與他人共同持分,才能轉由國產署處理、處理後利益也歸國有。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是否無子女、無親人的老人變多、遺產無人繼承,進而充盈國庫?財政部官員說,依經驗,如是無子女、無親人的被繼承人大多會指定遺產捐給慈善機構,很少進入國庫。真正會進入到國庫的大額遺產,很多都是繼承人誤判,讓財政部直呼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財政部統計,去年入國庫的件數有60件、1.75億元,件數創下歷史新高。最大筆的這位北部富婆,光是逾4000萬現金上繳國庫,就創下史上單筆第三高紀錄。資料顯示,最高一筆是2013年的1.9億元;次高則是2017年的1.7億進入國庫,這2位被繼承人也都留有動產、不動產,由國產署處理。雖然富婆遺產進入國庫,依法仍要繳交遺產稅,以遺產稅超過400萬推算,生前身價起碼逾億。
2005年遠航掏空案 21位被告二審判賠2.4億
2005年到2007年間,時任遠東航空董事長的崔湧及總經理陳尚群掏空公司,受害投資人授權投保中心求償,台彎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判決崔湧遺產管理人袁震天律師等人須連帶賠償2億4161萬1101元,重整後的遠航公司只須賠償889萬3191元。可上訴。投保中心提告主張,崔湧及陳尚群為美化財報,與財務部門主管吳勇璋等人,陸續以遠航公司名義與樓文豪所經營的東信旅行社等公司訂定虛偽契約,並將虛偽契約的營收編製公告在遠航財報中,使財報出現不實虛增營收情形,掩飾公司營運欠佳實況。投保中心指出,2008年遠航跳票,隨後向法院聲請重整,投資人受不實財報詐欺,而受有損失,遠航公司、崔湧、樓文豪等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案發後,崔湧及陳尚群棄保潛逃被通緝,2015年4月崔湧在美自殺身亡。投保中心後來接受331位投資人授權提起訴訟,向崔湧遺產管理人袁震天律師、前遠航總經理陳尚群、吳勇璋、前遠航企劃部門主管施建華、樓文豪和遠航公司等23位自然人、法人被告求償2億4876萬3288元,北院判准21位被告要賠2億4161萬元。北院指出,遠航公司作為發行不實財報的公司,本應負全部賠償責任,但遠航2009年獲准重整,2015年重整成功,依重整計畫,遠航對無擔保債權的償還比率為3%,所以重整後的遠航僅需償還3%,總額為889萬3191元。案經上訴,高院駁回。★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自殺防治專線:1925(依舊愛我)24小時服務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宏傳電子財務報告不實 遭提告!公司董事賠慘了
宏傳電子公司在2004年財務報告不實,導致投資人誤信宏傳公司財務狀況良好,買進該公司股票或認購公司債,證投保護中心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公司董事廖文俊賠償84萬8244元、許光成等2人各賠償155萬3735元。可上訴。更一審認為,宏傳公司財務報告不實,公司董事廖文俊、許光成等2人,在任職期間對宏傳公司董事會開會情形不予聞問,亦未證明其等已善盡董事注意義務,且有正當理由確信財務報告內容無虛偽或隱匿,難認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合議庭認為,廖文俊之遺產管理人及許光成等2人,就其等因宏傳公司系爭財報不實致他人受有損害時,應與宏傳公司連帶負賠償之責。
男友在家裡輕生!「3千萬豪宅淪凶宅」賠慘 台中女淚曝原因:是報復
台中1名女子美美(化名)2017年間花了3000萬元向邱姓男友買房,事後發現男方和前妻藕斷絲連,還和其他女性搞曖昧,甚至一起出國旅遊,氣得提出分手;不料邱男非但沒有認錯,還責怪女友想像力豐富、胡亂質疑,最後更在屋內輕生,導致房屋淪為凶宅,價值一夕暴跌上千萬元,氣得女方提告求償。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邱男2017年間和前妻離婚後,2人便開始交往,她還花了3000萬元向對方購買房產,誰知自己事後發現他和前妻藕斷絲連,雙方曾為此爆發激烈爭吵,然而男方未因此收斂,還跟多名女性關係曖昧,除了有摟抱、挽手等親密行為、更互稱老公老婆,甚至一起前往柬埔寨旅遊。不過,邱男始終否認偷吃,反嗆女友想像力豐富、胡亂質疑,還說「因為我拿了你的錢、你才會這樣來質疑我」、「我今生最大的錯,是不應該拿你的錢想要來開工廠」;美美心碎之餘提出分手,但同意對方繼續保有房屋鑰匙,讓他暫時自由進出、居住,孰料邱男竟在屋內輕生,讓豪宅一夕成為凶宅。美美控訴,邱男死亡時已逾50歲,並非未經世事之人,對於建物如曾發生自殺情事將導致價格減損一事,應無不知之理,加上他生前多次提及女友自以為是、毫不體諒,對自己寄人籬下感到屈辱,完全是為了發洩不滿情緒,才會採取在屋內自殺方式報復,因此決定提出民事告訴,要求遺產管理人賠償損失。台中地院審酌,邱男自殺時雖主觀上出於殘害自己生命之意思而為,但對因此造成系爭不動產成為凶宅,日後難以出售,侵害系爭不動產財產利益,不能謂無認識,因此其自殺死亡造成系爭不動產價值跌落,自有相當因果關係,判處遺產管理人須賠償原告1078萬元之損失;可上訴。
高姓富人過世「遺產無人繼承」! 增裕國庫收入1.2億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近3年(107年至109年6月)清理代管遺產收歸國有之遺產總值高達新臺幣13億6080萬元,國庫收入豐碩。國產署表示,該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截至109年6月代管中遺產案件計1801件,因遺產管理案件各項作業繁瑣,且大多面臨「被繼承人遺債大於遺產,多涉有訴訟爭執」、「被繼承人之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複雜,清理困難」、「進入強制執行拍賣程序無人應買,債務無法處理」等問題,致辦理時程長。例如74年爆發的十信弊案核心人物蔡辰洲的遺產管理案,因其遺債大於遺產,四個順位的繼承人都拋棄繼承,法院因此指定國產署為遺產管理人。此案因纏訟不休,該署北區分署從77年管理至今已逾30年仍無法結案。國產署進一步表示,雖然該署及所屬分署被指定遺產管理人案件大多遺債大於遺產,幾乎沒有剩餘財產可歸國庫,但是偶爾仍會有大額遺產現金進帳,例如該署北區分署今年6月結案之高姓被繼承人遺產案,收歸國有現金即高達1億2081萬餘元。為加速清理代管遺產未結案件,國產署於104年至106年訂定年度清理計畫,續於107年訂定4年清理計畫,針對未結案件,逐案研析處理對策,以加速去化代管遺產案件。107年至109年6月計清理688案,收歸國有遺產總值達13億6080萬元(土地738筆、房屋51棟,現金5億9527萬餘元),國庫收入豐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