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無效
」 蘇清泉 選舉無效 屏東 當選無效 選委會中福董事改選混戰前智財法院說重話了 大股東可行使表決權
老牌紡織廠中福國際(1435)經營權大戰正式開打!原本中福公司向創辦家族、大股東黃立中可控的福興投資提出聲請,禁止其在6月15日股東會行使逾10%股份的表決權暨選舉權之案,今天(12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宣布駁回,意指黃家勝訴,可順利行使股東行動主義,將以可控逾三成股權,競逐七席董事席次。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2021年7月1日正式上路。(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供)對此,CTWANT記者採訪到黃立中,他說,「尊重、感謝司法裁定結果,股東會開會當天,他必定會出席,盡力維護中福公司跟股東權益。」依公開資訊統計,中福創辦人家族黃立中本人握有11.74%中福股份,其擔任負責人的中福整合行銷(簡稱中整)與福興投資分別持有9.87%、10.32%之中福股份,總計在中福占比近三分之一股權、約31.93%;而現有公司經營團隊則對外聲稱握有過半數股份。2021年8月,中福召開股東會全面改選七席董事(四席一般董事、三席獨立董事),原本黃立中一方取得三席一般董事、兩席獨立董事共五席,市場派取得各一席董事及獨立董事,黃立中仍掌握經營權。但在隔年(2022年)8月,市場派以獨董高榮志召集股東臨時會,包含翁弘林為首的力大資本,聯合徐佇美、陸榮木、陳建等,解任黃立中等三席董事,同日並辦董事補選,黃立中則取得一席;但因主管機關及投保中心均認為補選程序有瑕疵,最終法院判決補選新董事選舉無效。自此,中福創辦家族、前董事長黃立中則失去公司經營權;中福公司則延宕至今長達近二年未再補選,造成三席董事懸缺,成為上市櫃公司中一大奇特詭異情景,目前中福董事長為陳建。今年中福將在6月15日召開股東會並全面改選七席董事,雙方兩陣營皆足額提名,黃立中也列為董事候選名單中。中福現有經營團隊則於5月22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禁止黃立中對可控的福興投資所持有中福9.87%股份於股東會當天表決權暨選舉權,該案於5月30日開庭,6月12日宣布駁回中福聲請。審理法官認為,若准許中福公司的聲請,等同於讓福興投資在股東會喪失可行使的表決權與選舉權,損及股東積極參與公司之權益,且有礙提升公司治理效益而受有難以回復之損害。再者,就中福公司主張一旦福興投資可在股東會中行使選舉權,黃立中一方將多增加約2席董事,將造成後續中福公司對該案訴訟進行等阻礙,法官在裁定書中提到,中福公司並未就此提出相關證據,無法採信等,裁定本件聲請為無理由予以駁回。
蘇清泉控屏東縣長選舉不公 二審敗訴全案定讞
前年九合一大選中,代表國民黨參選屏東縣長的蘇清泉,以1萬1千餘票之差敗給民進黨周春米,選後分別提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之訴,遭屏東地院駁回,案件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於5日下午5點判決駁回,全案定讞。2022年屏東縣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蘇清泉以1萬1077票之差敗給民進黨縣長候選人周春米,他質疑選務瑕疵、計票有誤,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之訴。2023年5月30日,一審屏東地方法院合議庭認定,僅極少數投開票所選務人員疏未依屏東縣選委會編印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的之作業程序辦理選務工作,而該選務人員疏未遵守內部行政作業規則,不影響選舉結果;當選無效部分,而周春米當選票數,經勘驗12個投開票所選票及評議判斷後,蘇清泉有效票比中選會公告結果多1張,因此為20萬6461張、周春米有效票較中選會公告結果多2張,即為21萬7539張,周春米當選票數並無不實,均遭駁回。蘇清泉不服提出上訴,案件經過約1年多的審理,二審高分院於5日下午宣判仍駁回,周春米當選有效,全案定讞。屏東縣長周春米。(圖/報系資料照)
一家都被告2/「幽靈人口」涉妨害投票 金門29歲新科女議員、2里長落馬
2022年底九合一選舉,金門張姓家族親友12人遷戶籍支持親戚選里長,不但成了「幽靈人口」涉犯《妨害投票》挨告,新科里長直接當選無效,被判刑1年9個月,褫奪公權4年。而因「幽靈人口」中箭落馬的還有另一位金門的里長當選人吳男以及第二選區新科議員楊育菡,這也讓楊女成為國內史上首位因幽靈人口當選無效之議員。前年12月29日,金門檢方發布新聞,指出偵辦幽靈人口案件,金沙鎮2名里長當選人張男和吳男,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審理後,張男被判1年9月有期徒刑;吳男則被判刑6月。其中,里長當選人張男與子女被查出,從當年1月起至4月底將實際上未居住在選區的12名親友戶籍虛偽遷入其參選選區內,藉以取得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權,妨害投票結果的正確性。被判當選無效的里長吳男被查出,找來生活在桃園台南等6人遷戶籍到金門,增加投票權人數助自己贏得選舉。(示意圖/攝影黃鵬傑)另外,里長吳男當選無效之判決書中指出,吳男和其妻明知里長選舉是小區域選舉,故意以遷徙戶籍方式增加選舉權人,他們找來生活在桃園、台南、高雄的6人遷戶籍,吳男辯稱他們是為享有金門縣家戶配酒之福利、享離島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或方便由其家人協助代為收取信件等,但一一被法官打臉。此外,去年6月底金門地院判決新科縣議員楊育菡當選無效,這也是國內首件議員涉幽靈人口案的當選無效案例。據了解,楊女以1920票當選第二選區議員,但被查出選前楊父將多名親友戶籍遷到楊家金門祖厝,雖然僅1名張姓水電工真正前往投票,但法官認定已構成《妨害投票》事由,2023年6月判決楊女當選無效。金門縣第二選區議員楊育菡首次競選告捷,卻被檢方查出楊父找幽靈人口投票,遭法院判定當選無效。(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調查「幽靈人口」爭議頗多,是否違憲一事,去年7月召開憲法法庭,此案緣起於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與2會員5年前遷戶口,支持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參選桃園市長,3人被依《妨害投票正確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3人聲請釋憲與裁判憲法審查。雖然憲法法庭最終判決刑法《妨害投票正確罪》合憲,但對於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等人為幽靈人口的有罪確定判決,發回最高法院更審。該法庭上各種聲音不斷,包括為了支持親戚,把戶籍遷回多年不住的老家有罪,反觀候選人卻能任意遷移戶籍選舉、政治人物可以號召遊子返鄉投票等,不過,大法官沒有給出解答。
泰山8日「不開門」全員居家辦公 龍邦能否取得公司大小章成變數
泰山(1218)大股東景勛投資就5月底董事改選提出之選舉無效訴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將於19日開庭審理,公司派針對取得過半數席次的大股東龍邦(2514)將在8日上午10點於公司召開董事會選出新任董事長一案,主張等待法院判決經營權歸屬定論前,考量安全之虞,該日全體同仁實施居家辦公。這也意味龍邦難入公司大門,恐怕也難順利取得公司大小章辦理公司負責人登記變更,應是公司派藉此杯葛交接經營權之對策。泰山目前公司經營團隊主張,由龍邦等股東於5月31日召集的股東臨時會選舉結果涉及舞弊,且法院6月19日即將開庭,在選舉無效之訴宣判前,拒絕承認5月31日宣稱當選的董事與獨立董事名單,因此無法提供會議室及相關場地於8日召開董事會之用。就連卡在兩派大股東之間的專業經理人的蔡姓總經理,其職務即日起也遭公司改為相關主管代理,公司的理由為「其日前竟私下以泰山總經理名義,對外發函給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由於其非公司負責人,涉及妄自擴張自我權限,干擾公司治理,以此保障五萬名股東權益與員工之工作權,避免泰山公司聲譽與信用嚴重受損」。泰山公司派仍主張在董事長詹景超經營期間,已連續六年配發現金股利,今年更將創下史上新高,配發4元現金股利,質疑龍邦未來恐涉及在新的董事會上任後扣發,取得近20億元股利的支配權,認為與其所談「以全體股東之權益為最優先」,令人不解之外,並要求劉偉龍何不清楚表態今年4元現金股利到底發還是不發?
龍邦拿下泰山經營權有變數? 詹家提告「選舉無效」禁止新任董事行使職權
泰山(1218)今天(2日)發布重訊,指稱有股東(景勛投資)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提出禁止劉偉龍等9人行使董事及獨立董事之職權,包括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劉偉龍、韓泰生、劉煌基、楊文慶、陳諾樺、王添勝、蕭勝賢、黃慧萍、陳威宇。景勛投資為泰山董事長詹景超旗下可掌控公司之一。泰山今天也發出「泰山大股東控龍邦違法 提告選舉無効」的新聞稿,主張股東龍邦公司(2514)未遵守法定併購程序,造成選舉無效,應該禁止當選的董監事行使職務,「泰山公司的經營權誰屬,持續爭議,待法院判決後,才能有答案」。泰山指出,因龍邦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本公司股份均未向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景勛公司主張112年5月31日股東會有大量無表決權股份參與表決,該次選舉無效,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要求該次當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不得行使職權。依據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為併購目的,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者,應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違反規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由龍邦等大股東於5月31日召開的股東臨時會,會中律師黃福雄對此則於會中重申此次股臨會召開的正當性,表示該股東臨時會係通過證交所、集保中心及商業法院層層把關及認定,才在31日召開。龍邦董事長、泰山董事劉偉龍則表示尊重股東提出的看法,可循法律司法途徑主張股東權益。景勛公司表示,泰山公司在食品業深耕逾七十年,誠懇踏實提供消費者安心食用的產品,旗下多項產品不僅在台灣熱銷,更行銷全球五大洲,不應該成為惡意併購集團,遂行財務操作、金錢遊戲的標的,這次龍邦公司掠奪泰山公司經營權,既無真實經營食品本業的意願,更未循正當的法律程序,希望法院及早定紛止爭,讓泰山公司回歸正派經營。
不滿選舉結果!蘇清泉提選舉無效結果出爐 屏東地院判敗訴理由曝光
屏東縣長落選人蘇清泉不滿去年選舉結果,以1萬多票落敗,分別對當選人周春米與屏選會提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之訴,屏東地院30日審結判蘇敗訴,法官稍早公開判決理由,直指「雖選務人員疏未遵守作業規則,但對選舉結果不生影響」。屏東地院指出,蘇清泉所提出的爭議點,並沒有違反選罷法規定,僅極少數投開票所的選務人員疏未依屏東縣選委會編印的工作人員手冊辦理選務工作,但這對選舉結果不生影響,與選罷法第118條第1項規定不符,因此駁回告訴。此外,法官還表示,經勘驗選票及評議判斷後,蘇清泉的有效票比中選會公告結果多出1張,即20萬6461張,周春米則多出2張,有21萬7539張,所以周春米的當選票數並無不實,也與選罷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不符。
今提告8人貪汙 蘇清泉:不排除再告60人
去年九合一大選中代表國民黨參選屏東縣長的蘇清泉除了向屏東地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外,也於今(29)日向屏東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並列舉15項投開票缺失,對8名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提出貪汙、不實登載公文書等告訴。蘇清泉表示,不排除第二波追加提告,可能會增加至60名被告。蘇清泉指出,他在去年11月26日開票後就有聲請保留證據,但不到24小時就被駁回,抗告也被駁回,理由是投票單、選舉名冊等物件都在屏東縣選委會地下室,因此沒有保留必要。不過在訴訟期間對方又改口稱這些東西都放在選委會辦公室,而律師在閱覽選舉名冊時也發現有沒彌封以及遭破壞的情況。蘇清泉表示,選完至今已將近4個月,有足夠時間可以把票都換過一遍,在這種情形下提出告訴,難怪會被消遣。但現在要爭的是讓台灣民主能繼續走下去,因此犧牲自己也沒關係,他為的是公平正義,也想不通為何有選務人員會甘願替無良政客配合。
連任就全拿2/司法獨立但大法官例外? 蔡系大法官難判民進黨輸
兼任民進黨主席的副總統賴清德日前辭去大法官審薦小組召集人職務後,總統蔡英文改任命高齡91歲前司法院長翁岳生代理審薦小組召集人,法界普遍認為,提名4位大法官的權力又完全回到蔡英文身上。憲法學者廖元豪觀察,蔡英文總統提名任命的大法官,7年來推翻以往大法官不少重要的憲法解釋,讓外界覺得「蔡政府在大法官的戰場上,沒有敗過」,社會觀感實在不好。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以《黨產條例》違憲案為例,監察院2017年3月認為該條例「採用違法手段追求正義」,經全體監委同意後,以機關名義聲請釋憲,不料遭大法官會議在2018年10月駁回,大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未在監察院彈劾、糾正時受到阻礙,因此決議不受理。廖元豪質疑,監院過去曾多次針對法律問題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也都受理,不應改變這樣的憲政慣例。副總統賴清德身兼民進黨主席和總統參選人多重身分,在外界質疑下辭去大法官審薦小組召集人職務。(圖/總統府提供)廖元豪再舉前瞻案為例,立法院2017年7月間通過前瞻案,在野黨認為前瞻案的特別預算案程序有重大瑕疵,聲請釋憲並請求大法官急速處分,結果大法官會議在2018年5月間決議不受理,理由是聲請釋憲的38位立委中的高金素梅並未參與表決、沒有行使職權,所以不符聲請釋憲要件。廖元豪認為大法官這樣的解釋失之過苛。另外,農田水利會等案,透過蔡系大法官的釋憲,民進黨一樣也沒輸。至於蔡系大法官釋憲的連續性及立場,廖元豪也認為有問題,因為推翻太多以往大法官的解釋,未能維持釋憲機關立場上的一致。廖元豪舉通姦罪和強迫道歉兩大釋憲案為例,大法官都宣告違憲,與大法官以往立場南轅北轍,身為大法官應該以謹慎、小心的態度去面對前例才對。「像美國共和黨一心想推翻墮胎權的判決,(聯邦最高法院)撐了50年才改變!」大法官不受理前瞻案釋憲,遭在野黨和憲法學者砲轟。(圖/報系資料照)對於陳水扁當總統時第一次提名的大法官,廖元豪認為堪稱典範、「讓大家都服氣」,而且在野黨幾乎無人敢擋,因為即使這些大法官被提名人與民進黨相對親近,但黨派色彩沒那麼明顯,且多為溫和派諍友。後來這些大法官做了627號解釋,樹立大法官的中立形象,認為國務機要費案中的總統豁免權不及於第一夫人,讓大家看到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也不一定站在總統那邊。廖元豪表示,蔡總統提名任命的大法官,雖然不一定都會屈從總統,但外界看起來就像是總統的人馬,如果做出來的解釋又和蔡總統的政策一樣、對當局有利,民眾就會認為司法是總統的禁臠,在台灣人普遍不相信司法的現況下,人民對於憲法法庭的裁判,恐怕會直覺地說「不意外」。這種「用政治立場預測最準確」以及「蔡總統任命的大法官從來不判民進黨輸」的「觀感」,就是砍死司法、憲法的爛柴刀。美國前總統川普任內曾任命3名大法官,但他在輸掉大選後提出選舉無效之訴時,他任命的大法官都未支持。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曾說:「法官並非藉著政治承諾交換選票的政客」,廖元豪認為這應是對我國大法官的當頭棒喝。他呼籲現任大法官和未來的大法官被提名人,應該要有「我不是總統人馬」的氣節,行使釋憲權力也要節制,司法威信除了靠體制要完備,剩下就要靠大法官以小心謹慎的態度,去面對釋憲前例做出公正的解釋。
蘇清泉提選舉、當選無效之訴 屏東地院裁示勘驗12個票箱
去年代表國民黨參選屏東縣長的蘇清泉最後敗給對手周春米約1.1萬票,蘇質疑開票、計票有問題,向法院聲請驗票遭駁回,他另外提出選舉無效、當選無效等訴訟,今(13)日準備程序庭終結,法官認為有勘驗的必要,屏東地方法院裁示本月25日勘驗12個投開票所票箱。蘇清泉去年12月在中選會公告屏東縣長當選名單後,提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之訴訟,經過法院準備程序庭終結,法官今日裁示有12個投開票所的票箱進行勘驗。蘇清泉委任律師本來訴求是要全面勘驗711個投開票所的無效票,以及勘驗共39個有選務暇疵及票數不實的投開票所。然而,屏東地院今日僅裁示有證人證述,以及當庭有勘驗光碟畫面內容的12個票所,預定3月25日上午9時在法院勘驗。
蘇清泉提當選無效今首次開庭 蘇清泉:法律是最後的依靠
蘇清泉於去年九合一大選中代表國民黨參選屏東縣長,落選後向屏東選委會與屏東縣長周春米提出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官司,今(16)日準備程序首次開庭,蘇清泉委由律師提出多處疑點並質疑整個選舉被惡搞,強調法律是最後的依靠。民進黨屏東縣長周春米則發聲明表示,尊重司法,但也希望對方適可而止。蘇清泉指出,在這次選舉中屏東的投開票有諸多亂象,除了唱票未亮票、選票拿到房間內整理,還有一次拿兩張選票,更爆出投開票所選舉票數錯植等,因一件件投開票烏龍,所以真的很難不質疑選票被動手腳,「不說還以為是第三世界國家的選舉」。蘇清泉表示,驗票沒什麼大了的,過去黃信介在花蓮選立委也曾提出驗票,結果有27人被移送法辦,所以相信台灣還是有公平正義,雖然有很多人都說司法是在為政治服務,但還是選擇尊重司法,只是想追求真相而已。蘇清泉的律師也指出,開票過程中有媒體報導稱「周春米、蘇清泉票數對調誤植」,因中選會公告的選舉人數應是固定數值,不過這次卻出現3種版本,也有民眾提供群組訊息,因此讓人懷疑這次選舉的最後結果是否真實。
宣布改組聯合服務處 蘇清泉:2024不會缺席,會提供幫助
蘇清泉於去年九合一選舉中代表國民黨參選屏東縣長,並以1萬餘票敗給民進黨參選人周春米,蘇清泉今(8)日在原競選總部宣布,將把總部改為聯合服務處並集結黨籍縣議員、代表及里長一起服務民眾,同時選舉無效官司將在本月16日進行,會堅持到底,只求最後真相。蘇清泉指出,這次選舉中有許多縣民投票支持,雖然離勝選只差一步,但是這分情不能忘記,所以特地結合黨籍民代一起啟動聯合服務處,也會有包含理專、法律、醫學等專業人士來駐點提供一條龍服務。蘇清泉表示,未來立委選舉及總統選舉,都會用打團體戰方式來為黨籍選將助力。雖然目前並沒想過要參選立委,不過自己不會缺席,會提供各種協助。至於選舉無效官司,蘇清泉表示,已經有台北律師加入團隊,現在正積極補強證據。司法是民主最後一道防線,所以希望透過驗票來加強屏東縣長正當性,就盼能讓真相明朗。
選舉公報非彩色 黃宏成提選舉無效之訴
嘉義市長候選人黃宏成台灣阿成世界偉人財神總統日前要求選舉公報及選票要彩色印刷並增印盲人點字辨識系統屢遭選委會拒絕,因此今(16)日到嘉義地方法院遞狀控告中選會以及嘉義市選委會這次嘉義市重行選舉無效。嘉義市選委會對此回應,選舉公報印製是依照中選會2020年12月4日修正公告的《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第3條、第8條的規定辦理,明訂須以黑白兩色印刷。黃宏成指出,選舉公報是選舉過程中重大且必要的事項,自己交彩色照片給選委會,但歷次選舉時,中選會及嘉義市選委會都把選舉公報印成黑白兩色,與事實不符,而每次請求選委會要印製彩色的選報公報時都遭到拒絕。黃宏成表示,選務單位非常腐敗,但都不修法,所以對中選會及嘉義市選委會提出選舉無效的民事告訴,主張因人民的言論自由受到侵害,故選委會的行政命令抵觸憲法。法律會隨時代變動,現在連小學自治市長選舉公報都印彩色的了,而圖樣及色彩都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中選會卻一直將選舉公報上的照片印成黑白的,如果不修法就是行政怠惰。
無風不起浪1/監票五萬人馬有盲點? 藍軍直嗆朱立倫快去救屏東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日前到高雄舉辦「感恩茶會」,強調黨會繼續反省檢討、贏回南部,台下支持者卻鼓譟嗆聲「你要說到做到」、「屏東先處理啦」,讓朱立倫很尷尬頻說「好!好!我稍後就去屏東了」。當日在場的一位藍營支持者則在接受本刊採訪時表示,國民黨今年南部監票工作有盲點,她也將蒐集到的疑點親自交給朱立倫,隨行人員還保證會處理,但迄今無回應。該支持者批評,黨中央如此漫不經心「那就等2024大選再度被做掉罷」。南部縣市向來是藍營艱困選區,但此次屏東縣長選舉,民進黨市長候選人周春米雖以11,077票險勝國民黨市長候選人蘇清泉,但卻已是國民黨挑戰屏東縣長25年來的最好成績。由於屏東縣長選戰無效票高達13,229票,大於周春米與蘇清泉之間票數差距,引發蘇的支持者議論,再加上網路流傳一段,被證實是屏東東港國小第194投開票所開票過程影片,畫面中選務人員開票,未依規定亮票,看起來就像自顧自快速唸票,其它選務人員是否有檢視引發爭議,選委會回應說法卻變變變,讓蘇陣營炸鍋,向法院聲請驗票,雖因「(票數差距)未達千分之3驗票門檻」遭駁回,但蘇清泉強調不放棄,會提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之訴,繼續爭取司法驗票。這次屏東縣長選舉無效票達13229張,超過當選人民進黨周春米與第二名國民黨蘇清泉的票差,蘇清泉因此聲請驗票,並提出當選與選舉無效之訴,還強調自己不是輸不起,也呼籲周春米要「驗得起」。圖為周春米與屏東縣長潘孟安。(圖/翻社自周春米臉書)前立委蔡正元則直言「問題是法院誰在掌握?」,法院若要引用法規駁回驗票其實不難,而時間一拖再拖,抗議人氣就散了。他還說,選務機關不是也能驗票嗎?候選人有證據提質疑,選委會怎不處理,這問題又牽涉到「選務機關是誰管的」,兼任縣選委會主委的屏東縣長潘孟安會同意驗票嗎?他認為,驗票之路漫長又艱難,但蘇勇氣可嘉,應多給他鼓勵。本刊透過管道找到曾在藍營高雄感恩茶會中嗆聲朱立倫的監票志工,她在高雄擔任監票志工已久,但為監票方便,不想公開身份,自稱「G小姐」。G小姐說,投票當日與一群志同道合朋友,分別在高雄、屏東監票。大家都是大清早不到投票時間八點,就早早排隊,目的就是要搶「頭香」,爭取與警察及選務人員共同在開始投票前,進入投票所檢查投票箱、查看異常。G小姐告訴本刊,監票這麼多年,許多選務人員及警察將她視為「不死心的陰謀論者」,今年更因質疑縣選委會黏投票紙箱的膠帶,可重複撕貼不留痕,堅持重貼,遭選務人員及警員喝叱「你別再來鬧」,但經她表示要蒐證提告,選務人員最後同意用膠帶重貼投票箱,還給她檢查,G小姐自豪的說,至少該投開票所想灌票「難度很高」。G小姐還說,他們還將在投開票過程中發現的疑點,包括投開票過程比人口遠遠更多的新北市慢非常多、開票未按照中選會SOP標準作業程序進行,中選會公告選舉人數出現3種不同版本,廢票率異常的高等多項疑點提供給蘇總部,希望他們能請法院好好調查一下。此次南部縣市長選戰開票過程,部分藍營監票志工質疑從投票前的檢驗投票箱,到開票過程沒有按照中選會SOP進行,疑點重重。圖為一位高雄選務人員在投票正式進行前,先檢驗投票箱的「示意圖」。(圖/報系資料照)G小姐說,今年投票她與友人分別到7個投票所監票,雖然中選會選前突宣布,嚴禁距投票所30公尺內錄影監票,監票受阻礙,也讓前新聞局長鍾琴告中選會「擴張法令解釋」。但她們在高雄、屏東投開票過程中,仍發現一些疑點,提供給朱立倫、蘇清泉參考,可惜黨中央無進一步行動,讓她不滿之餘也要問國民黨,不是說有五萬監票大軍嗎?但她就發現有些南部投票所無人監票,難道國民黨在北部大勝就以為天下太平,「2024大選不擔心又在南部大輸翻車嗎」。
無風不起浪2/中選會主委挨批未嚴守份際 全民監票行動聯盟要李進勇下台
國民黨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質疑開票過程有問題,在申請司法驗票被駁回後,繼續進行當選無效與選舉無效之訴。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則坦言,屏東縣長選舉,有投票所開票未嚴格遵照程序,確有瑕疵,他很抱歉,也會檢討改進,但仍堅持開票結果完全正確。全民監票行動聯盟發言人沈采穎則對李進勇的說法不以為然,她說,蘇清泉要求司法驗票提出的「證據」,不只選務人員開票未亮票的錄影畫面而已,如果不重新驗票,中選會又要如何確知,開票未亮票的投開票所「開票結果完全正確」呢?沈采穎說,以往民眾都信任選務公正,不可能出包,但此次大選,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在選前就未嚴守行政中立,選前還出席民進黨基隆市長候選人蔡適應的活動,還不顧外界質疑,堅持剝奪憲法保障的確診者投票權,更為了杜絕人民監票,堅持擴張法令解釋,嚴禁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內,不得逗留、攝影,下令選務人員、警衛可驅離。導致選舉當天,應先清空的投開票所,因無人可監看、蒐證,自然就更難針對可能的異常狀況提告。若非屏東開票所開票錄影曝光,誰能想到,開票過程會有問題?選務出包、公正性被質疑,李進勇不能致歉就沒事,應該要下台。國民黨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質疑此次選舉疑點重重,向法院聲請司法驗票,被法院駁回後,仍持續提起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之訴(圖/報系資料庫)中山大學政治所教授廖達琪認為,屏東縣長選舉投開票過程看起來頗「馬虎」,類似開票未亮票被錄影逮到的情況更是前所未見,由於明年又要大選,選務人員訓練應該立即加強。她還說,屏東縣長選舉,雙方得票差距近、廢票多,難免有人會聯想到「政治陰謀」,但事關選務公正,還是應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她建議,實際執行選務的屏東縣選委會主委,應該要公開針對蘇陣營質疑詳細說明,而國民黨既已表達全力聲援蘇清泉,就應以實際行動力挺,起碼被錄影到未依法亮票的屏東開票所應先驗票釋疑,若法院嚴拒,後續抗爭才有合理性。廖達琪並認為,中選會主委有無守法守份(份際)攸關人民對選務的信任,這份信任要建立很難、摧毀卻很快。她也舉李進勇在選前與民進黨縣市長候選人活動同框(中選會辯稱是中午休息時間)就是非常不應該的事,改制後的歷任中選會主委也沒有人這樣做過。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圖中打圈者)在選前參加民進黨基隆市長候選人蔡適應在立法院舉辦的活動,中選會雖然宣稱是「中午休息時間」,但在野黨痛批他違反行政中立,學者也直指非常不應該,民間監票行動聯盟更點名李進勇應該下台(圖/翻攝自基隆護國城隍廟臉書)廖達琪認為,前總統馬英九任命的中選會主委,不是政治色彩淺綠,就是與選戰恩怨無涉,以盡量降低選戰撕裂社會的可能性,但民進黨政府任用的中選會主委,不僅政治性格鮮明,還曾參與選戰與對手結怨,如今卻公然與昔日共事政黨候選人同框,如此只會製造更多的對立與撕裂,也難怪民間會有那麼多「開票陰謀論」,對台灣的民主絕非好事。
蘇揆宣布取消入境觀光客人數限制 大力讚揚「屏東種樹百里案」最美
新冠肺炎疫情曾一度導致台灣觀光業幾乎停擺,員工苦不堪言。蘇揆今天出席台灣觀光協會成立66週年慶祝茶會時指出,政府2個月前解封國境,從明天起,觀光客入境人數上限取消,蘇揆也向台下業者表示,接下來就完全看各位在場觀光業者及董事長的本領了。蘇揆致詞時還特別提及,屏鵝公路141公里電纜、電線地下化後,已有最美天際線,搭配種樹成排,能讓旅客看見國境之美。由於該段公路道路美化工程,就是在選前曾引發屏東居民民怨的政院「屏鵝公路纜線141公里地下化暨種樹百里2.0計畫(簡稱種樹百里)」,也被外界視為藍綠縣長候選人在屏東縣長一役,得票差距大幅拉近的關鍵原因之一,國民黨屏東縣長蘇清泉目前也還在持續打對手選舉無效、當選無效之訴。蘇揆致詞時大力宣揚「種樹百里」案成果,被解讀是替政績辯護,也讓外傳蘇揆有意力爭續留閣揆一事,似非空穴來風。蘇揆今天出席觀光協會活動時,不僅宣布將取消觀光客入境人數限制,也主動肯定屏東「種樹百里」案績效,能讓旅客看見國境之美的美麗。圖為「種樹百里案」施工時的地下電纜化工程。(圖/報系資料照)蘇貞昌今天出席「2022財團法人台灣觀光協會捐贈人年會暨成立66週年慶祝茶會」,他強調,疫情期間,世界認為台灣在疫情中守得最好、最安全,也確定台灣風景最好、人和善、社會和平安定、美食誘人,好東西就要跟好朋友分享,要讓世界看見台灣的方向努力。蘇揆說,最近雙北國際飯店住房率已經提升,他家鄉屏東縣的飯店、民宿在過年期間一房難求。他昨日在行政院會中交代交通部長王國材,帶著觀光局長張錫聰與觀光業界一起,繼續向上提升迎來春天好日子,疫情以來業者一直苦撐,現在要開始賺回來。蘇揆還說,疫情期間,許多民眾因不得已,留在台灣旅遊,卻發現台灣有許多不一樣,像屏東枋寮到台東藍皮火車,屏鵝公路141公里電纜、電線地下化後,已有最美天際線,搭配種樹成排,能讓旅客看見國境之美的美麗。台灣觀光協會會長葉菊蘭則說,疫情期間感謝蘇貞昌院長率領政府團隊,透過紓困、補助、振興等措施,協助業者度過疫情間難關,希望未來觀光局升格觀光署後,能朝向觀光立國和觀光主流化等目標更邁進一步。
蘇清泉提重新驗票 法院認定「票數差距未達門檻」裁定駁回
中國國民黨屏東縣縣長候選人蘇清泉以一萬多票敗選,向法院提選舉無效、當選無效之訴,並聲請驗票。屏東地院表示,對蘇清泉提驗票部分,於本月5日開庭,但8日合議庭認為,蘇清泉與周春米2人的票數差距並未在千分之3的驗票門檻內,裁定駁回。
蘇清泉提重新驗票 屏東地院5日開庭
中央選委會昨(2)日公告屏東縣長當選名單,國民黨候選人蘇清泉以一萬多票敗選,但蘇清泉質疑開票過程瑕疵與計票不公,昨天已委託律師赴屏東地院提起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之訴,並對先前聲請證據保全遭法院駁回提抗告。屏東地院表示,對蘇清泉提驗票部分,將於本月5日開庭。屏東縣長當選人周春米辦公室表示尊重。蘇清泉指出,開票當天晚間除了發生開票所唱票未亮票外野發生電視台誤植票數等爭議,所以委託律師劉玟欣到地院提選舉無效、當選無效之訴並對保全證據遭駁回提抗告,已補充新的資料。蘇清泉展開謝票之旅並表示,要藉由司法程序讓未來開票訂出標準化程序。也強調自己不是輸不起,而是要讓真相被看見。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表示,如果沒有驗票的話,周春米只是一半屏東人的縣長,只有驗票才能讓周春米得到所有人的認同,「除非周春米有作票,否則她會是驗票最大的受益者」。練鴻慶指出,因民進黨屏東縣黨部告發「屏東卅八萬有效票竟開四十三萬票」言論,屏東縣警察局在一天之內就訊問並移送了五位網友,可見「民進黨的奧步又來了」。
屏東縣長延長賽 蘇清泉今提選舉無效、當選無效之訴
九合一選舉日前結束,中選會今(2)日下午公告當選名單後,國民黨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隨即委託律師劉玟欣赴屏東地院提起選舉無效以及當選無效之訴,另外也一併針對先前聲請保全證據遭法院駁回部分提出抗告並搜集相關證據。蘇清泉委託律師劉玟欣於今天下午到屏東地院提出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之訴,劉玟欣指出,今天針對保全證據提出抗告,還有當選無效、選舉無效的訴訟是訴訟策略部分。而依照法規,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要在六個月內審結,保全證據則沒有時間規範,但通常會在一兩周內裁定,抗告也會在一到兩周內。劉玟欣表示,針對保全證據部份提出抗告,後續也搜集一些相關證據,上次是因為時間較短促,後續有新的資料的話會一併提出,在一審時駁回保全證據部分時並沒有考慮到本件選舉資料有保存現狀的必要性,所以今天提起當選無效等訴訟有法律上的立意。屏縣選委會表示,依法辦理選務,既尊重縣民投票決定也尊重各候選人。本次發生唱票瑕疵,但經向現場工作人員查證,並無計票錯誤也未構成不法。但仍要強調,媒體票數自行錯植與中選會及屏東縣委員會無關。選委會則指出,有關選務工作,尤其是如何兼顧開票迅速與工作人員工作量等問題會於選後均將一併檢討處理。仍要再次感謝選務工作人員辛勞。至於候選人提出選舉無效訴訟部分固屬其權利。但依該候選人在媒體所提的各項質疑,均已澄清如上,也強調本次選務並無不法情事,也不影響選舉結果,應無選舉無效之問題。
確診者無法投票導致候選人落選?提選舉無效之訴難翻盤
今年的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蔡政府以行政命令限制確診者投票,被學者、民間團體質疑剝奪確診者受憲法保障的公民投票權,有違憲之虞,外界認為候選人若因支持者確診無法投票導致落選,是否可提選舉無效之訴尋求救濟,但法界認為限制確診者投票非屬選舉無效訴訟要件,且難以證明影響選舉結果,因此要藉此提選舉無效訴訟翻盤,難度很高。中選會以行政命令限制確診者投票,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估計影響人數約6萬多人,但民團估算,影響人數恐數倍於此,侵犯確診者投票權,有違憲之虞,對此,代表台灣維新黨參選台北市長的律師蘇煥智已告發行政院長蘇貞昌、中選會主委李進勇、防疫指揮官王必勝涉犯《刑法》妨害投票罪。有人認為,若有候選人因中選會行政命令,支持者確診無法投票導致落選,是否有提起選舉無效之訴,進而翻盤的可能性。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8條規定,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候選人得自當選人名單公告日起15天內,以選委會為被告,向法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歷年來候選人提選舉無效訴訟,翻盤比率極低。2004年總統大選,國民黨候選人連戰、宋楚瑜提選舉無效、當選無效訴訟皆敗訴。2006年高雄市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黃俊英因「走路工」事件提當選和選舉無效之訴亦敗訴。2018年九合一選舉,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以3000多票敗選,以選委會放任選舉人於投票時間截止後進入投票、投票與開票同時進行,產生棄保效應、公投綁大選影響選舉結果,認為選委會辦理選務違法,提選舉無效之訴,也以敗訴收場。律師認為,選舉無效之訴,除須舉證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外,同時也須提出證據說服法院認定該違法情況會影響選舉結果,舉證上有難度。而限制確診者投票,並屬選舉無效訴訟要件,且事證上難以證明會影響選舉結果。蘇煥智坦言,以限制確診者投票為理由,要成立選舉無效之訴的可能性不高,除非是如里長之類的小區域基層選舉,因票數差距僅數百票,部分支持者若因確診無法投票,是有可能影響選舉結果,但前題是必須舉證說服法院。蘇煥智認為,或許可以藉由確診支持者,針對限制確診者投票的行政命令,向行政法院聲請裁定假處分,候選人再藉此提起選舉無效之訴,但難度相當高。
確診者不得出門投票有違憲疑慮 林輝煌:司法院不適合表示意見
中選會日前公告,新冠肺炎確診者不得出門投票,引起違憲疑慮。對於中選會的的說法,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確診者不能投票是否違憲,必須要先成為個案後,再由憲法法庭判決,「司法院不適合表示意見」。中選會上月重申,依大法官釋字690號解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關於必要之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未牴觸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8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並指出,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不得外出,但疫情指揮中心、各地政府衛生局並不會事先給選務機關或各投票所確診者名單,選務機關或各投票所也不會就確診者名單予以勾稽,但仍請國人遵守傳染病防治法與公職選罷法相關規定,以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的健康權利。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列席,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詢,釋字690號解釋強制隔離並沒有違憲,但並無解釋到確診者因此不能投票的狀況,釋字690號與確診者不能投票是兩件事,請教司法院有無說法?林輝煌答詢,「這是兩件事沒錯,至於確診者不能投票有無違憲,首先必須要先成為個案後,再由憲法法庭判決,我們不適合表示意見。」至於若發生確診者無法投票後,當事人該如何救濟?林輝煌回應,要先經過訴願進行行政訴訟,最終判決確定後,若仍不利當事人,則可申請釋憲。對於是否會造成選舉無效或更大的衝擊,林輝煌表示,不清楚可能具體形成的個案形式為何?司法院不敢預測。曾銘宗批評,李進勇引用的釋字690號是在呼攏民眾,「有沒有違憲不是李進勇說了算」,自己雖然不像李進勇法律系畢業,但也可看出此為兩件事,邏輯不同。質疑李進勇的法律素養有問題,且故意援引690號解釋欺騙人民。曾銘宗說,五院分立平等並且相互尊重,當國家有重大爭議時,監察院、司法院應該要有聲音,若時機點過了要再聲請大法官釋憲,都已事過境遷,人民感受不到。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林思銘也說,司法院應該適時表達對法律的看法,讓民眾有遵守法律的標準,發言可以不用這麼保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