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通緝
」 通緝 通緝犯 貴婦奈奈 高雄 加拿大糞力逃脫!通緝犯逃進化糞池大鬧醫院 警消聯手「臭氣熏天」追捕
基隆市1名陳姓男子因涉嫌偽造有價證券遭通緝,4日下午在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的行動下被捕,陳嫌被捕時情緒激動、抗拒配合,甚至掙脫試圖逃跑,造成自己和員警都受輕傷,隨後,警方將其戒護至基隆三軍總醫院診治,不料,陳嫌利用進入X光室前疏忽空隙,突然用力衝撞看護警員,並迅速跑向醫院外圍,試圖再次脫逃。驚人的場面隨即展開,陳嫌一路逃竄,最終在醫院後方的山坡地發現一處老式化糞池,竟毫不猶豫地跳入池內,希望藉此躲避追捕,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的員警立即跟上,守住化糞池出口,同時呼叫支援警力和消防隊,並試圖與陳嫌展開對話,避免進一步危險。為了讓陳嫌早日現身,警方首先透過喊話確認其依然在化糞池中未逃離,隨後,警方借用陳嫌的家屬電話,展開「溫情喊話」策略。家屬在電話中表示:「你不是受傷了?先起來把自己弄乾淨,不要在裡面」,勸導陳嫌配合警方,陳嫌聽了家屬的勸說後,似乎認清逃亡無望,最終同意配合。為安全起見,消防隊員隨即提供爬梯讓陳嫌脫困,然而,由於陳嫌全身沾滿污物,臭氣撲鼻,且有衛生考量,現場消防人員在其脫離化糞池後迅速以水柱進行沖洗,以確保後續的處理安全。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表示,陳嫌因逃逸過程中妨害公務並企圖脫逃,將依法移送基隆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羈押以防後續再犯,第二分局楊宗昆分局長則指出,本次行動將成為案例,用以提醒同仁加強戒護人犯的安全意識,同時對於支援的消防單位表示感謝。
「磁能車」吸金詐騙上億 逃亡9年卻因違規過馬路落網
以「磁能車」吸金詐騙上億元被判刑4年定讞的65歲男子謝均權,因未入監服刑遭通緝,他隱姓埋名逃亡9年,直至本月5日,謝男因違規穿越馬路遭員警攔查,他拿出假駕照企圖掩飾通緝犯身分,卻因警方發現駕照上的人是「死人」,戳破他的謊言,進而查出他是詐欺通緝犯,依法逮捕,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謝男多年前佯稱開發「磁能車」,打著「免加油、免充電、零汙染」,投資獲利可期,以老鼠會經營模式,成功吸收近千名會員,還聲稱前美國總統歐巴馬也有興趣,曾派人洽談合作,吸金超過1億元,2012年被依詐欺罪判刑4年定讞。北檢通知謝男入監服刑時,他杜撰自己心肌梗塞,聲請暫緩執行,遭檢方駁回,但他不死心,又印喜帖佯稱近日將結婚,再向檢方聲請暫緩執行,被發現根本沒有婚宴,謝男自此人間蒸發,展開逃亡生涯。本月5日,謝男自板橋搭捷運到萬隆站,出站後因違規橫越萬隆街、羅斯福路路口,遭警方盤查,他拿出楊姓男子的汽車駕照,但警方檢視後發現,駕照上的照片很新,但紙張卻破損,心生懷疑,查詢駕照上個資後,赫見證件持有人楊男早已死亡,謝見紙不包住火,才說出自己的真實身分。謝男被捕後自知要入監服刑,哀求員警給他一點時間,讓他打電話處理公司事情,近年他成立「台灣福爾摩沙公司」,擔任執行長,從事與保養品的貿易,被捕時正拿著貨款單,到客戶公司請款,員警讓他打電話通知家人後依法解送歸案,另外警方以謝持假證件涉犯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罪,一併送辦。謝男辯稱,駕照是透過朋友取得,他自行更換駕照照片躲避盤查,不料因交通違規遭警盤查後落網,結束9年逃亡生涯。
柯文哲貼身帳房「橘子」遭通緝 橘爸喊冤:女兒不懂財務金融
台北地檢署近日積極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政治獻金案、京華城案,其中其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除了被視為是柯文哲的隨行帳房外,同時也被認為是京華城案的關鍵角色。但由於其自先前旅日許久未歸,北檢於25日正式對許芷瑜發布通緝,同時註銷其中華民國護照。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關於許芷瑜的家庭背景,其父為知名醫師,而許芷瑜本人也是台灣醫學之父杜聰明的外曾孫女。許芷瑜的父親「橘爸」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女兒與自己的關係疏離,兩人一年只見一次面,通常是在除夕夜吃團圓飯的時候。許父對檢調單位發布通緝表示尊重,但也強調,以他對女兒的認知,許芷瑜對財務與金融領域一無所知,對其擔任「帳房」的說法感到不可思議。許婦甚至質疑,若女兒涉入財務操作,如此情況實在難以想像,甚至認為些傳言可能只是「空穴來風」。而資深媒體人王瑞德在節目《關鍵時刻》上指出,雖然許芷瑜是杜聰明家族的一員,但其並非出身富裕的家庭。王瑞德認為,橘子與其家人關係淡薄,像他與父親僅在除夕夜短暫碰面後,至今便未再聯絡,反映家族內部可能並不如外界所認為的和諧。此外,有消息指出許芷瑜現蹤於日本大阪的道頓堀、心齋橋以及通天閣等地,一位台灣導遊證實,曾在該地區見過許芷瑜,並描述其行為舉止相當警覺,尤其對拍照行為十分敏感。該名導遊也提到,儘管許芷瑜外表容易辨認,但其似乎刻意避免被拍攝,僅在吃東西時短暫摘下口罩。王瑞德後續也進一步表示,許芷瑜也曾現身在距離通天閣幾條街之遠的「愛鄰區」,而這個地區則是被宣稱為「全日本最危險的地方之一」。
詐10億西班牙男淪人球 二度驅逐出境!飛抵德國法蘭克福
西班牙詐騙犯奧納德在義大利犯下汽車租售詐騙案,金額高達10億遭通緝。奧納德遭驅逐出境後,遣送至新加坡又遭拒絕入境,於20日凌晨6時抵台。據了解,奧納德抵台沒多久,又再送往德國法蘭克福機場,之後將由德國方面決定是否轉交西班牙。移民署表示,西班牙籍奧納德遭遣送至新加坡後遭拒絕入境,且於20日凌晨6時抵台。移民署強調,奧納德已列為我禁止入國對象,將持續協調遣送回西班牙歸案,接受詐欺通緝事由的調查及審理程序。移民署指出,奧納德在國外有國際刑警組織發布通緝涉犯重大犯罪之事實,且明知遭西班牙通緝,卻刻意潛逃躲在我國,確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爰依移民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及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第5點第1項第2款規定,奧男涉嫌重大刑案,經國際刑警組織或外國政府發布通緝或通知我國,予以禁止入國。移民署將持續會同外交部等相關單位研議,並尋求西班牙等國政府的協助,絕不容許心存僥倖的外國犯罪者藉潛逃來台規避法律的制裁,將台灣視為避風港。移民署今(21日)發聲表示,本案因社會高度關注,基於政府對詐騙零容忍的政策,且依據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報,衡量有危害台灣利益、公共安全、國家安全的急迫狀況,經駐外單位與歐盟司法機關溝通後,必須在最快時間依法將奧納德遣送歐盟國家,同時,再由歐盟國家決定,是否將奧納德轉交西班牙處理。據了解,奧納德抵台沒多久,又再送往德國法蘭克福機場,之後將由德國方面決定是否轉交西班牙。
西班牙男遭遣返回台「再聲請提審 」 移民署:會請母國政府協助
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因在義大利犯下汽車租售詐騙案,非法獲利超過3000萬歐元,遭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報,成為全球通緝犯。台灣移民署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要求奧納德於本月23日前離境。然而在法院裁定提審程序不合法後,奧納德被釋放,並於19日凌晨搭機離開台灣,但隨後遭新加坡拒絕入境,最終於20日凌晨被遣返回台灣。根據外媒報導,奧納德過去在義大利以「假出租真轉賣」的詐騙手法,將1189輛汽車轉賣給第三方,部分車輛還被賣到國外;奧納德詐騙金額粗估至少多達新台幣10億元,遭義大利和西班牙列為國際通緝犯。奧納德遭通緝後,突然人間蒸發,之後才被發現於多年前到台灣生活,還開設公司營運,妻子更疑似經營一間高級西班牙餐廳。近日移民署收到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報,積極掌握奧納德行蹤,並確認他的犯罪事實,依規定要求其限期離境;在10月19日凌晨奧納德由移民署協助,搭機離台,目的地疑似是新加坡。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卻依移民署在執行程序上存在瑕疵,裁定奧納德應予以釋放。隨後奧納德遭當地拒絕接受其入境,導致他被遣返回台。雖然移民署正研議將奧納德遣返回西班牙,以接受詐欺案的調查與審理,但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奧納德則透過律師提出提審,企圖利用法律手段留在台灣。對此,移民署強調,奧納德涉及重大國際犯罪,且明知自己遭西班牙通緝,卻刻意潛逃來台,對台灣的公共安全與秩序構成威脅。依據移民法及相關規定,奧納德被禁止入境。移民署表示,將會同外交部及相關單位繼續研議,並尋求西班牙政府的協助,確保外國犯罪者無法利用台灣作為避風港,逃避法律制裁。
15歲無照少年開車奪3命「律師曝光1關鍵」 車主雙11前如未到案恐遭通緝
台北市15歲曾姓少年於17日無照駕駛外公的汽車上路,結果導致3死2傷的重大車禍事件。由於車子是外公所有,且人正好在海外度假,因此警方也要求外公必須於11月1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將會依法通緝。除此之外,律師林宜儒分析,雖然依照年紀,曾姓少年此次犯案應是由少年法庭審理,但如果被認定犯罪情節重大,曾姓少年還是有可能被移送檢方。綜合媒體報導指出,律師林宜儒表示,本次案件的刑事部分,由於少年年僅15歲,屬於未成年,原則上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庭審理,但若犯罪情節重大,仍有可能移送檢方進行偵查。林宜儒律師解釋,這次事件的焦點在於,究竟屬於一般過失致死,還是「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也就是少年明知無照駕駛可能導致他人死傷,卻仍「覺得無所謂」。判斷是否構成不確定故意,需要從多個面向進行考量,包括無照駕駛的行為與導致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在民事責任方面,林宜儒律師表示,少年及其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將面臨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死者家屬有權要求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慰撫金,少年父親需承擔巨額賠償。此外,肇事車輛的車主為少年的外公,因未妥善保管車輛,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保險部分,由於少年屬於無照駕駛,保險公司在賠付後,有權向少年追討理賠金,初步估計賠償金額將達千萬元。而有報導指出,在事發之後,少年的父親曾鞠躬道歉,表示「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而其父為少年父親聘請的兩名律師也跟著曝光,分別是過去曾是高虹安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的辯護律師辜得權,以及去年剛考上律師資格的跳級生的朱昱恆,另外,人在國外的外公,由於車子被少年偷開走,所以外公也需負一定責任。警方於19日通知外公,要求他在10天內以證人身分到警局說明,扣除假日,外公必須在11月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警方會有權於11月11日發布通緝令。有親友表示,外公對此事十分痛心,預計會在這兩天從峇里島回到台灣。
西班牙男詐10億躲台灣遭移民署驅逐出境 強調:已列禁止入國名單
一名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涉嫌在義大利犯下大規模詐騙案,至少有上千人受害,涉案金額高達約新台幣10億元。奧納德被發現藏匿在台灣,還開設5間公司,台灣移民署已經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將他強制驅逐出境;此外移民署也強調,奧納德已被列為禁止入國管制對象。綜合外媒報導,奧納德過去在義大利以「假出租真轉賣」的詐騙手法,將1189輛汽車轉賣給第三方,部分車輛還被賣到國外;奧納德詐騙金額粗估至少多達新台幣10億元,遭義大利和西班牙列為國際通緝犯。奧納德遭通緝後,突然人間蒸發,之後才被發現於多年前到台灣生活,還開設公司營運,妻子更疑似經營一間高級西班牙餐廳。直到近期移民署收到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報,積極掌握奧納德行蹤,並確認他的犯罪事實,依規定要求其限期離境;在10月19日凌晨奧納德由移民署協助,搭機離台,目的地疑似是新加坡。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卻依移民署在執行程序上存在瑕疵,裁定奧納德應予以釋放,不過卻來不及了。除此之外,根據《ETtoday新聞網》報導,移民署在強制驅逐奧納德出境後,強調他已遭我國列為禁止入國管制對象,將來他想搭機來台,會被依移民法禁止入境。移民署說明,打擊詐騙是世界各國共識與重要政策,台灣並非跨國犯罪及通緝犯之天堂與避風港,移民署會遵循移民法不放過任何外籍通緝犯,維護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
涉詐陸商1890萬!88會館「洗錢教父」涂誠文再遭通緝
被稱為「洗錢教父」的睿森銀樓負責人涂誠文,除了涉及88會館洗錢外,還與詐騙集團合作,騙取海南堯坤實業1890萬元,並以刷卡購買黃金方式洗錢。近日,台北地檢署結束偵查,對主嫌李俊安(綽號阿Ben)及睿森銀樓的員工王浩宸提起公訴,而涂誠文則因涉嫌詐欺等罪嫌被發布通緝。涂誠文不僅被擁有「黃金大亨」,還有「洗錢教父」的封號。他曾協助綽號「小明」的線上博弈大亨兼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進行洗錢。郭哲敏因賭博和洗錢逃亡泰國9個月後被捕,已押回台灣,目前遭新北地檢署收押起訴。經過檢方調查,涂誠文還涉及非法地下匯兌,將依違反《銀行法》起訴。然而,檢察官在2023年約談涂誠文並拘提其他涉案人時,才發現他已經逃跑,現在已發布通緝。除了88會館洗錢外,2022年11月,新北市刑大追查一起跨海詐騙案,發現涂誠文也涉案在內。海南堯坤實業公司會計員接獲自稱「張總」的電話,稱交易帳戶已變更,要求匯入人民幣440萬2600元。雖然堯坤實業察覺有異迅速報案,但該筆匯款已發出並轉入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隨後,一名王姓男子使用該帳戶的銀聯卡到涂誠文經營的睿森銀樓假裝購買黃金,刷卡9筆,共計新台幣1890萬元。信用卡公司發現異常後凍結卡號,該金額未流入詐騙集團。目前案件已偵辦結束,海南堯坤無法追回損失。日前,檢察官依幫助洗錢等罪嫌,對收受440萬人民幣的人頭帳戶持有人彭一茜和到銀樓刷卡假交易的王鴻章各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易科罰金5萬元。經深入追查,綽號阿Ben的李俊安被確認為此黃金洗錢案的詐騙主嫌,檢方已對李俊安和睿森銀樓員工王浩宸提起詐欺等罪的公訴。而未到案的涂誠文則另行發布通緝。
不動產信託教父欠稅1.3億行蹤不明 妻遭執行署懸賞
有「不動產信託教父」稱號的前知名律師涂錦樹欠下1.3億元綜所稅,涂錦樹遭判刑卻未入監服刑而成為通緝犯,其妻林桂芳因此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追討1.3億元,也在去年擠進「全國個人前20大欠稅大戶」;豈料,夫妻倆目前行蹤不明,台北分署今(10月1日)祭出懸賞令,請民眾檢舉並提供獎金。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曾通知林桂芳提出清償計畫,卻遭林桂芳以稅款是丈夫涂錦樹所欠下拒絕,後請涂錦樹出面向台北分署說明,怎料,涂錦樹因多項案件遭判刑確定,又未入監服刑成為通緝犯,行蹤不明。連帶林桂芳也神隱,去年她成為財政部「全國個人前20大欠稅大戶」名單的新面孔。今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獎勵檢舉公告,台北分署決定祭出懸賞令,首度將林桂芳列為「滯欠大戶」,公開她滯欠金額高達新台幣136.762,146元,詳細附上她的個人資訊及照片,表示獎勵檢舉期間自今日起至明(114)年3月31日,呼籲民眾檢舉。而法務部行政署將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獎勵檢舉作業要點」第8點第3款規定,發給檢舉人獎金。據悉,涂錦樹過去是國內信託法律權威,還是「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與「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草案起草委員之一。但涂錦樹也捲入不少官司,包括中華投資掏空疑案、富商逃漏稅等案,爭議不斷,還曾因為與萬眾的合夥糾紛,在立委王世雄家中遭挾持凌虐。涂錦樹最令人詬病的是,以發行信託憑證等名義,對外招募農民契作巴西蘑菇、靈芝,吸金4875萬元,被判刑3年定讞,卻多次以心臟病、身體不適等理由聲請暫緩入監執行,之後人間蒸發,2020年遭通緝,童年也遭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除明,無法再執行律師業務。
烏龍通緝1/莫名其妙遭通緝 男子告花蓮地院要求賠償
一名住在桃園市的男子因為車禍事故遭控傷害罪,他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和解,不料卻在法院審理期間遭到通緝,當警察將他上銬逮捕的那一刻,男子仍百思不得其解。他自忖沒逃亡隱匿的意圖,也沒換過手機號碼和地址,卻莫名遭到通緝,心中愈想愈忿怒難平,已委請律師提告要求國家賠償,釐清花蓮地方法院和李姓法官的侵權責任。家住桃園市的38歲Y男兩年多前到花蓮訪友,開車下山行經狹窄的產業道路時,剛轉過一個髮夾彎,突然見到對向有車開來,雖然雙方都緊急剎車,但他駕駛的皮卡車仍與來車對撞。這起車禍經交通事故鑑定,雙方在未劃分道線的道路上均未減速慢行,對撞損失部份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然而對方不服氣,堅稱Y男下坡速度太快,撞擊造成他胸口挫傷及身體多處擦傷,憤而提告。Y男說,鑑定結果認定雙方都有錯,他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因此拒絕和解,最後被檢方以傷害罪起訴,移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Y男駕駛皮卡車行經花蓮一處單線道山路時,與來向車輛對撞,雙方車頭損毀。(圖/民眾提供)Y男說,法院首度開庭時,因為已經快要過年,加上他分開已久的小孩回家,他忙著陪小孩,竟忘記這件事,直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訊問,才想起自己要到花蓮出庭,因此先在電話中告假;第二次開庭他不敢輕忽,準時到場,之後的調解庭,則委由律師代為出席,但也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而遲未和解;後來他遵從法院通知開庭,前往花蓮的途中,卻在火車上接到來電,指示當天庭期取消,Y男只好轉頭回家。沒想到某一天下午,Y男接到台北市的警察聲稱「有事要找他」,問他在不在家,Y男就乖乖在家等候,不一會兒兩名警察上門,並告知他已遭到通緝,隨後將他上銬帶回台北,原本製作完簡單詢問筆錄後要押送他到花蓮歸案,後經律師協調改由法官線上偵訊,問完就讓他回家。這起傷害案件最後經雙方協調,在保險公司同意支付賠償金後,和解結案。雖然賠償的事故圓滿落幕,Y男對於莫名被通緝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委請律師到桃園地方法院對花蓮地方法院及李姓法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並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他的委任律師曾威凱說,Y男為善良百姓,僅因過失輕微的車禍案件,卻在未失聯、未逃逸隱匿,且未經任何拘提通知之情形下,遭到花蓮地院及所屬法官拘提、通緝,並經龜山戶政事務所限制住居,名譽與自由都大受影響,還必須背負通緝犯惡名,因此要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Y男出示手機中的法院補寄的取消開庭通知說,他一次搭火車前往花蓮開庭時,途中得知庭期取消,還跟已經在法院的保險公司人員確認過,才轉頭返家。(圖/甯其遠攝)「這個案子太特殊了,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因為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罪被通緝。」曾威凱說,法院拘提不到人而發布通緝的流程應該相當嚴謹,通常要屢傳不到才拘提、拘不到人才通緝,這次不知是哪幾個環結出了問題,日前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有待司法釐清事件經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烏龍通緝2/遭通緝自己不會知道 留不良紀錄影響未來權益
家住桃園的Y男因為車禍糾紛遭提告過失傷害,卻在訟訴審理過程中遭到法院通緝,被警察上銬逮捕,忿而提告法院與法官要求國家賠償。Y男說,逮捕他的警察告訴他,台灣有很多人接到開庭通知常常漫不經心,卻往往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莫名其妙」的通緝犯。而因為抓通緝犯有績效分數,他們才會遠從台北市趕到桃園市抓他,先搶先贏。台東一位謝姓男子不知道自己被通緝,一如往常載著女兒送貨,警察攔檢發現他是通緝犯,當場被逮。(圖/報系資料照)「我又不是殺人放火、作姦犯科,法院打電話來我都有接,沒接到也會趕緊回電,更不可能為了車禍的事逃跑。作夢也沒想到自己這輩子會有被通緝的一天。」Y男愈說愈激動叼唸說,俗話說「事不過三」,他只有第一次忘記出庭,後來只要有相關的司法通知程序,他都是完全配合,更不曾有逃亡的念頭,竟然莫名其妙被通緝,還好被警察上銬帶走的時候沒被人看到,否則不知道要怎麼跟鄰居解釋。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表示,依正常程序,「通緝」是檢察官或法官在屢次傳喚不到被告後所使用強制手段;實務上,若超過二次無故不出庭、又聯絡不到人後發出拘票,若警方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他解釋,通緝與搜索不同,過去檢察官就可以發動搜索,但2000年檢方搜索前立委廖福本的國會辦公室引發爭議,後來修訂《刑事訴訟法》,規定除了特定緊急狀況外,檢方須取得法院同意才能搜索;相對地,通緝則可以由檢察官或法官獨自發布。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說,檢察官或法官會在屢傳不到後,拘提被告,若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圖/黃耀徵攝)張祐齊說,雖然發布通緝的程序相較搜索簡單,然而民眾的通緝紀錄會在司法系統中保留一輩子,未來一旦吃上官司,就算涉犯的情節不重大,但檢方看到被告過去有通緝的紀錄,為了防範再次逃亡,很可能會聲請羈押,法官也容易因為這項不良紀錄而裁准。張祐齊說,對民眾來說,遭到通緝不僅會對個人名譽造成重大傷害,而且沒有法律上的救濟管道,發布通緝應更慎重,他認為應符合三項條件:首先,檢方或法院要找不到被告;其次,被告要有逃亡、隱匿的意圖;最後,應該要考量所涉及的是否為重罪,如果是被判有罪也僅將易科罰金的輕罪,就該依比例原則審慎評估,有無發布通緝的必要。「現在發布通緝似乎有點浮濫,而且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被通緝,只能等哪一天突然被警方逮捕。」張祐齊舉一個極端的例子說,如果有人想惡整仇人,只要看準對方出國的時程,提告他誹謗罪;若是這個人在國外收不到開庭通知,幾次不出庭便可能被通緝,而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成為通緝犯,直到他返台的那天,就會在機場當眾遭上銬逮捕,顏面盡失。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台版神鬼交鋒?女通緝犯躲18年期間出國39次 她靠「這招」騙過外交部
高雄一名王姓女子2003年因涉入非法輸入化學合成麻醉藥品案被判刑8年6個月,但王女沒有入監遭通緝。王女父親愛女心切,見看護楊女的年齡、外貌相仿,竟異想天開收養楊女,之後造假身分讓女兒冒名過活,期間更是成功出入境39次。直到2021年王女徒刑執行時效撤銷通緝,她想改名辦護照展開新生活時,被外交部人員察覺有異,如同電影劇情般的頂替人生才曝光。對此,高雄地院依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冒名使用他人護照罪,共39罪判王女各7至8月有期徒刑,應執行3年;經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改判徒刑1年6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王女2003年因涉及非法輸入化學合成麻醉藥品罪,遭判刑8年6月,結果她並未入監服刑,開啟了通緝逃亡生涯。王女父親擔心愛女被抓,見看護楊女的年齡、外貌相仿,委由楊姓女看護先藉收養更改姓名,使其姓名跟王女一致,再利用對方身分辦假身分證、護照,雖然提交的資料是楊女,但上交的照片卻是王女,藉此魚目混珠,讓女兒冒名過活。期間,由於護照有10年期限,快過期前王女還用同樣手法,委託旅行社成功換發「假護照」再次成功,就這樣直到2020年徒刑執行時效消滅撤銷通緝,王女得以脫免8年半有期徒刑執行。之後,王女打算重新展開新生活,她2021年前往戶政事戶所,想要改回舊名,但更新護照時,被外交部南部辦事處人員察覺照片有異,據此函請警方調查,才讓王女假冒身分18年的事件曝光。此案經檢警調查,竟發現王女在2012年起至2016年間,冒用身分持「假護照」成功出入境高達39次,短則當日出入境,長則4至5天。案經高雄地院審理,王女自知遭通緝,多年來竟使用假護照出入境達39次,還因此脫免8年6月徒刑,依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冒名使用他人護照罪,共39罪,判王女各處7至8月徒刑,應執行3年徒刑;楊女依交付護照供冒名使用罪,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王女不服再上訴,案經二審至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認為王女雖非法出入境39次,妨害護照管理使用正確性,擾亂國際往來秩序,並漠視台灣司法暨邊境管理公權力;但每次出境僅1天或多天不等,期間甚短,顯見並無逃亡動機,且被告目前因罹患肺腺癌,有持續治療必要。此外,王女案發後還有持續擔任志工、認養無維持生活能力老人等,可認為有盡力彌補過錯之意,據此改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中信國寶案辜仲諒無罪確定! 朱國榮棄保逃亡判16年
棄5億元交保金逃亡遭通緝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與女助理林桂馨,2013年起利用中信金控併購台灣人壽保險的重大消息進行內線交易及炒股,最高法院12日依內線交易等罪將朱及林各判刑16年及10年,沒收犯罪所得1億8036萬餘元確定,同案時任中信銀行董事長辜仲諒、中信金控財務長張明田,被訴侵占中信金控資產,涉犯背信及洗錢罪,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定讞,中信國寶弊案官司落幕。辜仲諒被訴侵占中信金控資產,涉犯背信及洗錢罪,因罪證不足,12日判決無罪定讞。(圖/報系資料照)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請求法院判決辜仲諒、張明田給付1億1755萬元,因2人獲判無罪確定,最高法院判決附帶民事賠償請求駁回,辜及張免賠確定。中信金昨日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對於所有同仁全數獲得法院證明清白,同感欣慰。檢方起訴,朱國榮及林桂馨利用掌握中信金併購台灣人壽保險的重大消息,大量購買台壽保股票獲利逾1億元,又炒作龍邦國際股價。辜仲諒與他的前妹婿陳俊哲(遭通緝)等人,在2004年至2007年間,以中信金控旗下中信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中信商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至境外公司及陳俊哲等人帳戶,侵占3億美元。辜仲諒被訴為了確保中信金併購台壽保,安排中信人壽放款給朱國榮,等待金管會核准併購,由中信人壽以超乎行情價,買下國寶集團所有的房產擔保品,讓國寶獲利,但中信損失1億餘元。且辜將紅火案中出售結構債的部分款項2957萬美元匯出,涉嫌洗錢罪。辜、張等中信人員,歷審都判決無罪,檢方提上訴後,昨日遭最高法院駁回,朱國榮及林桂馨則被最高法院依內線交易等罪各判刑16年及10年,中信國寶弊案官司落幕。另朱國榮涉嫌在2018年炒作松崗資產管理公司股票,將股價由28.5元一路炒至53元,獲利1.2億元;同一時間前股市老師鄭光育透過網路散布訊息炒高松崗股價至94.4元,檢方依違反證交法起訴朱及朱的助理林桂馨等人,台北地方法院12日認定不法所得為4700萬元,依高買證券罪判處林桂馨有期徒刑4年、鄭的友人沈振東,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50萬元。朱國榮及鄭光育則棄保潛逃,2人都被通緝。朱國榮還涉及炒作龍邦股價,高院依高買證券罪判囚8年,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868萬餘元,去年最高法院認定犯罪事實有待調查釐清,撤銷發回高院更審中。
台中男子半裸闖入鐵軌!自稱「誤以為遭通緝」 將面臨鐵路法處罰
台中市一名40多歲的許姓男子,27日早上9點多,以半裸上半身的模樣突然闖入台鐵大甲站,並非法越過鐵軌,引發台鐵局和警方的高度關注,該男子在警方追捕下被壓制並帶回詢問,表示自己是誤以為遭到通緝才逃跑,儘管許男並未被通緝,但其行為已違反《鐵路法》將面臨交通部裁處。據悉,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大甲派出所員警正在巡邏時,注意到許男從台鐵大甲站外牆翻越進入軌道區域,並跑向第二月台,此舉立即引起在場警力的關注,大甲警分局的警員隨即大聲喝斥要求其停下,鐵路警察局也迅速加入追捕行動。在追捕過程中,許男因體力不支而被圍捕,隨後被帶回警局接受詢問,許男辯稱,之所以逃跑,是因為誤以為自己遭到通緝,才會在看到警察後驚慌失措,迅速逃逸,鐵路警方指出,儘管許男並未被通緝,但其越過鐵軌的行為已違反《鐵路法》的相關規定。根據《鐵路法》第57條第二項及第70條的規定,禁止行人或車輛進入鐵路路線、橋梁、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的區域。違者將依該法條規定處以罰款,鐵路警察局呼籲,所有民眾應遵守相關規範,避免此類危險行為,以保障公共安全。
男狂追女鄰居挨告「跟蹤騷擾」 又寫信告白:感謝妳召喚我法院相見
南投一名49歲林姓男子心儀女鄰居小美(化名),示愛被拒絕後多次跟蹤騷擾對方。小美不堪其擾報警提告,但林男沒出庭,還繼續寫信給她稱「感謝妳召喚我去法院相見」、「是我可以再與妳見面的美好回憶」等語。南投地院審理後,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林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據判決書內容,林男心儀女鄰居小美並展開追求,遭拒後竟從2022年6月起騷擾對方長達1年多,不僅在臉書曬出被害人照片,自稱編了一首歌「沒想到唱著這三個字ˍ妳的名字,能如此心定神閑與快樂」,還把小美自拍照設為手機桌布,再截圖PO網告白「情人節快樂」。2023年1月15日,林男把放有2000元的福袋塞進小美機車車廂,並附上一張紙條寫道「新年快樂,平安健康」;同年5月20日,林男在臉書發布偷拍小美買便當的照片,寫上「520快樂」等告白話語,讓小美忍無可忍,決定報警提告。沒想到,林男不僅不出庭,還繼續寫信放在小美的機車上,內容提到他偷偷跟蹤過女方,還經常夢見她,並表示「對不起,法院那天我沒去,倒是去了夜市停車場與妳初次說話的大樟樹下,也感謝妳召喚我去法院相見,或許這件事將是妳我永生的記憶,是我可以再與妳見面的美好回憶。」林男因拒絕出庭遭通緝,竟又寫信給小美說「沒去法院開庭,後來在尋職的路上被以通緝犯帶走,這才知道沒出庭是要被通緝的,也進而得知,不能經常性的在愛慕的人下班路上觀望著她,以前說以為看見妳,自己的心靈能得到一份安寧與幸福感,獨自暗戀就行了,現在或許連這樣也沒資格了吧!」法官根據上述信件等證據,認定林男對小美抱有好感,卻不顧對方感受多次騷擾,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儘管犯後坦承罪行,但女方沒意願調解,審酌林男無業、家境小康且無犯罪前科等情狀,依跟蹤騷擾法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颱風天男子洗衣順便偷隔壁店公仔 躲藏桌下仍被捕竟還遭通緝
台北市上週的凱米颱風引發強風暴雨,但這樣的天氣卻未能阻擋,44歲的陳姓男子的偷竊計劃,陳男在颱風來襲時,前往民族西路的1家洗衣店清洗衣物,並在等待的間隙,偷偷前往附近的娃娃機店進行竊取行為,其鑽進機台的取物口,試圖偷取店內的公仔,卻因不慎被困於機台中,最終被大同警方抓個正著。根據大同警分局民族路派出所的報告,陳男的偷竊行為引起商家的報警,警方到達現場時,發現嫌疑人已經不見蹤影,遂調閱監視器以便掌握更多線索,經過仔細檢查監控錄影,警方確定嫌疑人的外貌特徵,考慮到當時的天氣狀況,警方推測嫌疑人很可能在附近躲藏,因此進行周邊的清查。在追查過程中,警方來到洗衣店,經過仔細尋找,最終在洗衣店內的1張桌子底下發現藏匿中的陳嫌,經審問,陳男承認竊盜行為,並表示由於颱風天無法外出,在洗衣等待期間,便看準機會進行偷竊。此外,警方在審問過程中發現陳男因涉及2起竊案,已經被桃園地檢署和地院發布通緝,警方隨即將其依照《竊盜罪》送辦,同時也將其送往法院處理相關通緝案件。大同警分局的警員鍾志宏、吳琦翔及實習生失冠嘉、蕭勝文等在此次案件中的協作顯示警方在處理案件時的高效與專業,警方呼籲,公眾在遇到任何可疑情況時,應立即報警,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同時也提醒店家加強防範措施,確保財物安全。
冒名逃亡18年!詐欺通緝犯「追訴期剩9個月」落網 嘆:很低調了
花蓮光復鄉68歲杜姓男子因詐欺等案遭通緝逃亡,18年來冒用弟弟身分在台北、花蓮兩地躲藏,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日前接獲情資,7月成功在花蓮將杜男逮捕歸案。杜男在民國95年因偽造有價證券,花蓮高分院被判處3年4個月有期徒刑,卻未依規定到案執行。其後在97、98年間,杜男再度於花蓮及桃園地區涉及偽造有價證券及詐欺案件,遭到兩地檢察署通緝。之後18年間,杜男冒用弟弟的身分,始終遊走於台北與花蓮之間,以此躲避警方的追緝。儘管杜嫌的案件將在明年4月因時效消滅而無法再執行處罰,不過警方仍不氣餒,最終在近期接獲情資,並且於今年7月成功在花蓮將杜男逮捕歸案。杜男遭警方逮捕時表示,自己多年來往返花蓮、台北躲藏,從事光電相關工作,用弟弟身分躲藏追捕,原以為躲在偏遠地區不會被抓,沒想到還是難逃警方法眼。花蓮縣刑大副大隊長張益新指出,經警詢確認杜男身分後,將杜男解送花蓮地檢署歸案,檢方當晚即發監執行。張益新還表示,警政署近期推動「加強查捕潛在通緝犯行動專案」,針對詐欺、毒品、重大經濟犯罪等逃匿多年犯嫌進行查捕,將持續針對毒品、詐欺、槍砲及幫派組織等犯罪強化查緝。
北所「黑獄案」主嫌逃亡十年...改當靈骨塔詐團幹部 妻租屋助藏匿判拘役50天
15年前轟動一時的台北看守所「黑獄案」主嫌藍繼正,遭判刑13年2月確定後,在馬姓妻子協助下逃亡迄今10年,還當上靈骨塔詐團幹部,新北市中和警分局逮獲詐團車手,發現詐團幹部藍嫌竟是逃亡多年的通緝犯。新北地院已依藏匿人犯罪判處馬女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發生於2009年的北所「黑獄案」,重創獄政、矯正機關形象。檢調查出,台北看守所管理員謝金燦、薛金圳等人,透過北所雜役藍繼正等人,利用權勢向收容人索賄,甚至幫黑幫傳話,案發後檢調大規模搜索北所,震驚各界。判決指出,藍繼正2014年因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判刑13年2月確定,新北地檢署通知他入監服刑,他已人間蒸發,檢方2014年6月30日通緝,藍妻馬女以自己名義在台北市信義區、高雄市左營區租屋提供丈夫居住藏匿。中和警分局2022年偵辦靈骨塔詐騙案逮獲車手,溯源追查發現該詐團重要幹部,竟是逃亡多年的「黑獄案」主嫌之一的藍繼正,懷疑藍妻馬女暗中協助丈夫逃匿,2022年6月30日搜查馬女租屋處,但藍嫌在車手被逮後已逃逸無蹤,檢方依藏匿人犯罪起訴馬女。新北地院審理時,馬女坦承知道丈夫是通緝犯、住在她承租的租屋處,但辯稱丈夫不敢跟家人住在一起,都是來來去去;她是因兒子準備重考台南大學,所以在高雄左營租屋讓兒子準備考試。但法官發現,馬女2處租屋處每月租金合計5萬8000元,但她月收入不到3萬元,還要支付兒女學費、卡債,認定是從事詐團的藍嫌資助馬女。法官審酌馬女明知丈夫因案遭通緝,仍承租房屋提供給丈夫藏匿,協助丈夫免遭緝捕,妨害國家刑罰權執行危害非輕,且犯後飾詞否認、態度難謂良好,但考量她並無前科,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瞞天過海!高雄男「寄生弟名下」逃亡10年 竟持假護照出國82次
兄弟情深,高雄1名丁姓男子因哥哥涉及毒品案遭通緝,竟拿哥哥的大頭照並以自己的名字,2度申辦假身分證和護照,讓哥哥將近10年出境多達82次,直到第3次要持過期護照換新時被拆穿,事後法院依法判哥哥徒刑2年,弟弟則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丁男的哥哥於2002年9月間涉犯毒品案,遭台中地檢署通緝,未料其弟為了幫哥哥躲避查緝,2003年2月竟拿哥哥照片並以自己的名字辦理假身分證,隨後再請旅行社申辦護照,2009年9月間換發新版身份證,丁男又故計重施, 幫助其兄躲追緝。事後,通緝犯哥哥便寄生在丁男的名下,且還於2007至2016年間持冒名的假護照飛出國高達82次, 直到2022年2月底因護照過期,丁男哥哥自行前往行政院南部辦事處辦理申請,被承辦人員察覺有異報警,此事才東窗事發,事後2人被依法移送並起訴,法院一審時,因丁姓兄弟坦承犯行,分處徒刑2年和1年,得易科罰金。檢方表示,因丁姓兄弟犯行長達9餘年,再加上出境高達82次,犯罪計劃及手法相當周詳細膩,2人分別各觸犯82罪,如此囂張行徑已嚴重危害國安暨妨害我國護照管理及使用之正確性,且起初2人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檢方對於原審的量刑過輕不服上訴。法院說明,法官考量丁姓兄弟坦承犯行及犯罪動機,根據其自述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認為原審量刑妥適,未逾越法律規定或濫用其權限,高雄高分院因此維持原判決,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陳修將遭通緝!「虐死22歲女友」判10年10月棄保潛逃 時效長達40年
知名遺體修復團隊「76行者」總召陳修將,日前殺害22歲胡姓女友被捕,引發社會譁然。案經審理,最高法院判陳修將10年10個月定讞。豈料,陳修將本應於今年5月31日到案執行,但至今都仍未到案。彰化地檢署發布通緝,追訴至2064年。回顧案情,陳修將2021年因懷疑婚外情對象胡姓女子出軌,居然數次對她拳腳相向。2021年10月,陳修將把胡女帶進汽車旅館入住多日,期間不斷逼問對方是否劈腿,接著出手痛毆對方,甚至找來一名黃姓男子大玩多人運動。10月14日案發當天,胡女正在滑手機,因拒絕給陳修將看手機內容,又慘遭痛打一頓。陳修將殺紅眼狂打,甚至朝胡女頭部重擊,造成胡女意識不清,直到隔日凌晨發現異狀時,人早已斷氣,送往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一審,彰化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陳修將9年6個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判陳修將10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駁回上訴,10年10個月定讞。陳修將在審理期間以30萬交保,本應於今年5月31日到案執行,但至今都仍未到案。彰化地檢署認定其棄保潛逃並發布通緝,追訴至2064年,時間為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