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送辦
」 酒駕 公共危險罪 台中 台北市 高雄基隆女臉書賣國慶晚會門票遭送辦 法院不罰關鍵理由曝光
今年國慶晚會在大巨蛋舉行,門票一票難求,基隆張姓女子因故無法前往,遂在臉書社團販售門票,員警發現認為有轉賣圖利的「黃牛」行為,假裝買家購入,並在交貨時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張女送辦,但基隆地院認為,張女僅賣2張門票,與大量購入熱門票券加價牟取暴利的黃牛不同,判決不罰。地院表示,張女在9月30日取得「113年大巨蛋國慶晚會」門票2張,同日晚間在臉書社團公開兜售,員警網路巡邏發現,認為有「非供自用購買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之嫌,佯裝買家以2張門票3000元相約交付。張女出面將門票轉售給員警,員警當場依違反《社維法》將張女移送法辦,但張女聲稱,她原本要與家人一同出席晚會,公司安排臨時出差無法前往,因此改於臉書上發文,將票券賣給有需要的民眾。法官審理認定,警方所用的《社維法》是「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然而,張女欲出售的票券僅有2張,與一般大量購入票券再加價出售牟取暴利的「黃牛」迥異,不能排除張女取得票券時原本是出於自用,因此以該法規裁處有疑義。法官指出,國慶晚會官方網站活動注意事項指出,該活動免費索票,嚴禁非自用加價轉售票券,違反者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辦理及裁罰,因此裁罰法源適用上也有疑義。法官認定,警方無法證明張女取得門票時為非供自用,自不能依售票行為,直接認定違反《社維法》規定,最終判決不罰。
屏東2男爆口角推擠!他竟返家持水果刀再爭執 觸2法遭送辦
屏東縣萬丹鄉22日晚間9時許發生一起鬥毆事件,51歲王姓男子與50歲陳姓男子突發生口角,進而引發推擠衝突,不料雙方離開後,王男竟持水果刀出沒在陳男住處附近,2人因而再度起爭執,在場民眾見狀一邊安撫一邊趁機奪下刀子,警方獲報到場王男早已離去,後續已傳訊到案並依法送辦。據了解,王男與陳男因不明原因發生爭執,隨即爆發肢體衝突,事後王男憤而離開現場,沒想到他竟持水果刀在陳男住處旁出沒,2人碰上後再度發生糾紛,現場民眾見狀趕緊先安撫王男情緒,同時趁機合力將水果刀奪下,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隨後雙方便離開現場 。警方表示,新鐘派出所22日晚間9時20分獲報,有民眾指稱萬丹鄉新鐘路段有男子持刀,員警立即趕至現場處理,但到場時現場人員皆已離去,目前已將犯案的水果刀查扣,並傳訊王男到案釐清過程,後續將依《妨害自由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將王男移送偵辦。
「想停到車位」!Uber駕駛不服示意試圖撞警 收連串罰單再遭送辦
北市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巡邏員警於日前巡經大安森林公園,發現建國南路2段之地下停車場已滿,且已造成周邊建國南路二段車流迴堵,警方也因此上前示意,請一輛多元計程車駕駛掉頭駛離;未料該名駕駛不但不配合警方交通疏導亦不聽從指示搖下車窗,還試圖衝撞站在前方的警方,雙方一度爆發追逐,當場被警方依妨害公務帶回偵辦,而追逐過程中該名駕駛的交通違規行為,也將通通依法舉發。警方獲報後,也立即派遣支援警力到場,眾警力於停車場地下匝門入口處再度攔停該車,惟23歲的施姓駕駛仍堅持不聽從警方示意,趁機駛近地下入口處車牌辨識感應區,並於感應開啟之瞬間,加速駛進該地下停車場區域繞行後逃離警方追查,隨後警方經查,施男已自出口駛離。警方見狀立即駕車追查,同時呼叫線上警力攔截圍捕,經查該車於駛出停車場後於附近隨意繞行逃避,不久後即於建國高架道路上鄰近往國道南下匝道處成功攔停該車;警方後將施男帶返所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後偵辦移送,逃離過程中各項交通違規警方將依規定舉發,粗估罰單至少約6、7000元,另將函請相關單位註銷其營業駕駛執照。據悉,施男拒絕接受警方示意的原因僅是因想停到停車位,如今不但位子沒停到,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外,還得繳納至少6、7000元以上的罰單。大安分局呼籲,民眾如遇警方執行公務攔停時,駕駛人依法有配合義務,勿因一時不滿情緒或心存僥倖而加速逃逸,此舉恐造成警方或他人人身安全危害,並有妨害公務之刑事責。
請舞獅、爆乳女郎接好朋友出獄遭送辦 法官不罰警批「高調炫耀」將抗告
台中黃姓男子因吳姓好友出獄,8月23日下午找來舞獅團和爆乳女郎在台中監獄外表演,高調為好友接風,遭第四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行為未「藉端滋擾」裁定不罰,第四分局則回應,黃男高調炫耀,嚴重影響社會觀感,將提起抗告。據了解,吳男因案入監,並於8月23日下午假釋,黃男到監獄外為好友接風,還請來舞獅團與爆乳鋼管女郎表演,還高舉「恭喜返鄉」的紅布條,高調歡迎吳男重獲自由。而影片被放到網路上後引發熱議,警方認為黃男此舉是藉端滋擾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之妨害安寧秩序行為,將黃男移送法辦。但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為黃男聘請舞獅團和鋼管女郎是要迎接吳男出獄,並未並未假借事端滋事擾亂妨害公共秩序或社會安寧,不構成「藉端滋擾」的要件,裁定不罰,全案仍可上訴。警方則對此裁定無法接受,表示黃男將過程錄影並放上網路,嚴重影響社會觀感,將檢具新事證提出抗告。
涉貪數百萬!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收賄遭送辦 訊後諭令2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國民黨籍原住民立委鄭天財在中興大樓3樓的國會辦公室,27日傳出遭檢調搜索。據了解,鄭天財被檢調發現疑似長期接受至少5家廠商供養,讓廠商掛「鄭委員特助」名義,並協助業者處理標案。台北地檢署27日兵分5路搜索鄭天財立院辦公室等處,並自住處帶回鄭天財到北檢說明。訊後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此前,鄭天財辦公室前執行長張騰龍,因涉嫌擔任「白手套」,牽線內政部營建署組長張之明向廠商收賄,護航行賄廠商取得前瞻的82項「提升道路品質」計畫,以及營建署的2件標案,去年8月間已遭起訴。檢察官在偵辦張之明案過程中,從扣押的證物中查知,包含綠電、傳產等至少5家以上的各式廠商,涉自2020年至2023年間,透過張騰龍每月向鄭天財輸送錢財,金額數萬元不等。鄭天財則報以讓廠商人士掛名「鄭委員辦公室特助」,一旦事業上遇到困難,即可找委員協調,發函、質詢行政機關等,涉嫌收受數百萬元。8月21日,台北地檢署已發動搜索傳喚,指揮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兵分18路,約談9名被告,包括鄭天財的辦公室助理、掛名辦公室助理的業者等到案說明,訊後請回。27日檢調再兵分5路搜索,約談鄭天財到案。全案朝違背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擴大偵辦,訊後移送北檢複訊。台北地檢署則在晚間近10時複訊後諭令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彰化凌晨驚見長舌鬼!直播主扮鬼嚇人衝流量 2人觸法遭送辦
正逢農曆7月鬼門開,民眾對於「好兄弟」特別敏感,彰化縣員林市17日凌晨2時許驚傳街頭出現1名披頭散髮並吐長舌的白衣女鬼,嚇壞不少目擊民眾,警方獲報到場後鬼已不見蹤影,經調查發現是40歲張男與35歲曹男為了直播衝流量才扮鬼嚇人,事後2人已被警方掌握並逮捕,全案訊後將函送法辦。據了解,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日前流傳一部影片,畫面中顯示有張男在路口扮鬼嚇人,他身穿白衣、披著長髮並吐著超長的紅色舌頭,模樣嚇到不少行經民眾,曹男則負責掌鏡甚至說「這樣有流量喔!」畫面流出後引起大批網友撻伐留言「如果嚇到老人家死掉,應該負不起責任吧」、「真沒水準,7月直播扮鬼嚇人」,據悉,事發當下有警車到場,2人聽到警笛聲後隨即拔腿落跑。警方表示,17日凌晨2時許獲報,員林市廣寧宮前方路口有民眾扮鬼嚇人近10分鐘,員警到場後已不見人影,經調閱道路監視器調查,迅速逮獲裝鬼的張男和拍攝的曹男,2人向員警表示為了衝直播流量犯行,因2人行為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6項「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
債務糾紛!台南女欠10萬遭情侶檔囚禁 獲救卻因「這件事」遭送辦
台南1名30歲龔姓女子欠下37歲鄭姓男子10萬元債務未還,鄭男便聯合25歲李姓女友將龔女囚禁在住家施虐,並要求她籌到錢才放人,警方10日晚間8時許獲報,立即號召警力趕往救援,攻堅破門後順利將她救出,並當場查扣開山刀、斧頭及各式毒品,鄭男及李女則被依法移送偵辦,但龔女因涉及持有安非他命也一併移送。據了解,龔女欠了鄭男10萬元債務,未料竟被鄭男及其女友拘禁在家施暴,甚至強迫她撥打電話四處籌錢,龔女藉機在打電話時,趁隙傳簡訊向家人發出求救訊號,警方獲報後,火速展開救援行動。警方表示,第四分局10日晚間8時許獲報,龔女在健康路三段的1棟社區大樓內被拘禁,育平派出所趕緊動員包含所長吳尚謙在內等6名員警前往現場救人,到場後破門入屋,成功將龔女救出所幸無大礙,同時壓制鄭男及李女,並在屋內查獲2副手銬、3顆爆裂物、山刀、砍刀及斧頭各1把,另起獲2級毒品50顆哈密瓜錠、安非他命、咖啡包、K他命、大麻煙及吸食器等證物。警方說明,查獲的毒品種類琳瑯滿目,導致員警耗費不少時間進行搜索及清點,未料龔女身上竟藏有0.51公克安毒及吸食器,事後鄭男及李女依《妨害自由罪》、《傷害罪》及《毒品罪》送辦,龔女則依《毒品罪》一併送辦。
女學生參加夏令營「玩漂漂河溺斃」 2隨團教練遭送辦!校方回應了
新竹縣尖石鄉錦屏溪今(31日)下午發生1起溺水意外,武林帖教育訓練營舉辦夏令營活動,期間1名女學生不慎溺水。救難人員獲報趕抵現場時,女學生雖已被教練救起,但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往醫院搶救,最後仍宣告不治。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並依過失致死罪嫌將現場2名隨團教練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據了解,新竹縣消防局今日下午4時48分獲報,指尖石鄉錦屏溪發生溺水事件,現場為武林帖教育訓練營舉辦之第五梯次的夏令營活動第3天,參與人數加上隨團教練共15人。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尖石及竹東分隊共3車8人,攜帶救生器具前往現場搶救。消防員抵達現場時,溺水女學生已被現場民眾及教練拉上岸,但已失去生命跡象(OHCA),經救護人員實施急救措施後,將其送往竹東榮民醫院搶救,最終仍宣告不治。初步了解,死者是來自新北市某私立女中的15歲黃姓女高中生,這次和好友一起報名參加夏令營,今天下午原預計進行蝦籠製作,後改為漂漂河活動。據悉,學員進行活動時均有穿著救生衣,利用溪水的高低差從上游往下游漂。不料黃姓女學生疑似遭石縫卡住,導致溺水。隨團教練發現後,立即將人拉上岸,但女學生已失去生命跡象。案發後,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現場2名隨團教練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詳細案發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對此,女學生就讀的高中校長表示,校方今晚8時許接獲通知後,已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討論,因家屬正在醫院處理相關事宜,暫時不便詢問家長需求,後續會盡全力協助家屬。新北教育局回應,將要求校方啟動生命教育、安心輔導等資源協助,以安撫師生情緒。
狼師案幼兒園舊址遭噴漆!男子稱有女兒氣不過 詢後涉2罪遭送辦
北市信義區培諾米達幼兒園負責人兒子毛畯珅猥褻、性侵超過20名幼童,惡行曝光引發社會譁然。有義憤填膺的民眾18日凌晨跑到原本涉案的2間托嬰中心噴漆,遭現托嬰中心經營團隊報警。據警方追查,噴漆嫌犯是38歲黃姓男子,黃男在18日下午到案說明,強調是為被害人發聲,但也表示知道噴漆是不對的事,「自己的做的事,自己會負責」。警詢結束後,警方認定黃男涉犯《刑法》妨害名譽、毀損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2022年7月該間幼兒園爆出性侵案,北市教育局因為相關證據不足,調查後不起訴,狼師繼續任教,2023年7月才被羈押,但一年間又有多名女童受害,並爆出狼師拍了600部影片,引起社會輿論譁然。事件曝光後,有義憤填膺的民眾18日凌晨跑到原本涉案的2間托嬰中心噴漆,寫上「性侵幼兒XXX(嫌犯姓名)」、「性侵幼兒」、「性侵XXX」等字眼。然而2間托嬰中心中分別已由新經營團隊接手,與狼師案無關,歹徒行為已經造成家長和幼童身心困擾,托嬰中心人員因此報警。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發現遭噴漆的2間托嬰中心噴漆均為同一犯嫌38歲黃姓男子所為,因此依規定通知他到案釐清案發過程。黃姓男子下午17點抵達三張犁派出所說明,事前受訪表示,自己也有女兒,看見北市府沒有作為,放任性侵嫌犯侵犯幼兒,心生不滿,為了讓大家重視這件事,才會噴漆,但他也強調「噴漆是不好的行為,做了也要自己承擔。」由於2間遭噴漆的托嬰中心都已提告,警詢結束後,警方認定黃男涉犯《刑法》妨害名譽、毀損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現今被害托嬰中心早已是他人營業、鄉民私刑正義不但有觸法問題、也影響現今受托家長和小朋友的身心感受和人身安全。此外,兒少加害人毛男早在2023年8月就遭檢察官聲押在監迄今,案件也早已進入司法程序、並非沒有偵辦,呼籲民眾保持理性。
喝兩杯威士忌騎電動滑板車回家慘了 男酒駕遭送辦
北市中山分局員警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先是發現一男子違規在路上騎乘電動滑板車,因而上前將人攔停,未料警方卻聞到男子身上散發濃濃酒味,其酒測值高達0.33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嫌帶回偵辦。中山二派出所員警11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巡經民生東路一段附近時,發現有一男子在路上騎乘電動滑板車,因現行國內交通法規,電動滑板車不得於道路上行駛,隨即攔查關心。不過警方在與男子交談過程中發現,陳男面有酒容,疑有酒駕之虞,警方初步以感知器測試有酒精反應,酒測值高達0.33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陳男事後也坦承,其晚間在民權東路附近朋友家飲酒,飲用約2杯威士忌後,騎乘電動滑板車返家,不知電動滑板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不得酒後駕駛。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中山分局呼籲,電動滑板車是靠電力驅動,故屬於刑法「動力交通工具」的範疇,酒測值如超過0.25 Mg/L,警方可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另目前如於道路上使用電動滑板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5項規定,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或使用。提醒民眾勿違規使用及酒駕,以保障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
高凌風兒「找了代駕卻酒駕」被逮! 他開出停車場全身酒氣當場遭逮法辦
已故歌手「青蛙王子」高凌風與金友莊的獨子「寶弟」葛兆恩爆出酒駕,今(8號)清晨五點北市信義警方因為看到賓士違停紅線,請車內男女下車,發現駕車男子渾身酒氣,經查發現是已故藝人高凌風的兒子寶弟。當時,台北市信義警分局吳興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賓士車從停車場出來後,違規停在紅線處,警方上前盤查後,隨即就聞到濃濃酒氣,且正是已故藝人高凌風的獨子「寶弟」葛兆恩警員當場質疑寶弟「你把車開上來還停在紅線,為什麼不是代駕下去開車」,質疑寶弟開賓士車酒駕違規事實明顯。葛兆恩從後座下車,向警方解釋,他找了代駕,但代駕找不到停車場,才會自己將車開上來停在路邊。警方當場測出寶弟酒測值0.61,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送辦,檢方諭令請回並限制住居候傳。對此,寶弟下午透過友人發聲,質疑警方辦案程序「我做錯事是事實、警詢中警方再三告誡,要求我在案件偵結前不得對外透露案情,但我才剛回到家、媒體已報導我酒駕新聞,到底是誰違反偵查不公開」?信義方呼籲民眾,酒後切勿駕駛車輛,雖然葛民僅將車駛離停車場,但不管車子開多遠,酒後駕車就是事實,民眾切莫心存僥倖而遭送辦。
北市萬華老婦走斑馬線遭水泥預拌車輾斃 駕駛酒測值0.11遭送辦
北市萬華區康定路與內江街口24日上午10時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事故,一名老婦人行經該處時,正穿越斑馬線上,卻突然遭到一輛右轉的水泥預拌車直接輾過,造成老婦人雙手開放性骨折,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而警方獲報到場後,也依規定對肇事的水泥預拌車司機酒測,發現其酒測值0.11mg/l,當場將人帶回偵辦。據了解,62歲的王姓男子駕駛一輛營大貨沿內江街西向東行駛右轉康定路時,其前車頭碰撞行人穿越道上之行人,導致大貨車左後車輪輾壓住行人,當場造老婦人手腳多處開放性骨折,緊急送往台大醫院後仍不幸於11時30分宣告不治。不過警方依規定對駕駛進行酒測時,卻發現駕駛酒測值為0.11mg/l,當場將人帶回偵辦,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萬華分局呼籲用路人,駕駛車輛應隨時注意車輛前方狀況,行經路口應減速並確實觀察其他人、車後再轉彎行駛,以策安全。
安全帽沒扣好害坐墊K盤曝光 三重男哀求「可以不要嗎」遭送辦
新北市三重區26歲何姓男子,8日晚間騎車行經重新路三段時,因安全帽沒有扣好而遭警方盤查,並意外讓機車坐墊中的K盤曝光,何男起初還想裝傻,後見法網難逃,向員警苦苦哀求「對不起!可以不要嗎?」最終仍被依毒品罪移送法辦。8日晚間11時許,中興橋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重新路三段時,赫然發現何男騎乘機車卻沒有正確配戴安全帽,扣環沒扣好讓其直接垂下,員警立刻上前盤查,要求何男將車子停靠路邊。而何男打開機車坐墊受檢時,員警立即看見一個扁扁的鐵盒,並發覺此為吸食毒品的K盤,而員警詢問他鐵盒來源。何男起初還試圖裝傻,稱其為友人所有,不知鐵盒用途。員警則一眼識破何男在強裝鎮定,問他是否能驗尿通過,何男心虛之下回答部會,見自己難逃法網,於是苦苦哀求員警「對不起!可以不要嗎?」、「可以不要嗎?拜託!」。雖然犯嫌悔不當初,但人贓俱獲,員警仍然將何男帶返所偵辦,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三重警分局長黃南山表示,吸食毒品對健康危害甚鉅,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千萬不可因一時好奇而嘗試,將一失足成千古恨。若民眾發現有買賣毒品、吸食毒品等違法情事,請立即撥打110服務專線,警方將以最快速度查緝不法行為,讓市民擁有健康安居環境。《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快訊/藝人王柏傑酒駕撞遊覽車遭送辦 他自稱:前一晚有喝
藝人王柏傑驚傳酒駕撞遊覽車!北市內湖區金莊路18日下午3時許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輛轎車因不明緣故與遊覽車發生碰撞,而警方獲報到場後,卻發現小轎車的駕駛竟是藝人王柏傑,且其酒測值高達0.44mg/l,王柏傑自稱自己前一天喝酒才會釀禍,而遊覽車駕駛則未有酒駕情事。全案詢後也依公共危險移送士林地檢偵辦。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暴雷仔的勝利?狠踹劇透《我推》下屬遭送辦 50歲長官獲不起訴
對許多人來說,暴雷比不簽聯絡簿更可惡。日本京都地方法務局宇治分局50多歲男登記官,因不滿下屬劇透《我推的孩子》後續劇情,當場痛踹對方遭移送法辦。對此,京都地檢署在4日予以不起訴處分。據《京都新聞》報導,該名登記官2月1日在辦公室與部下聊天時,因為遭對方突襲式暴雷《我推》劇情,當場情緒失控抓住對方衣領怒吼:「我討厭被暴雷!」,再狠踹下屬腰部。下屬事後以精神受創為由,在家休養到3月底,後續再到警局報案遭長官暴力攻擊,警方則依傷害罪嫌,將上司移送檢調偵辦。京都地檢署6月4日宣布不起訴上司,但未說明理由。隨著「出圈」的現象級動漫作品越來越多,與暴雷有關的糾紛也隨之增多。不過,日本節目「スッキリ」曾在小型街訪發現,日本10幾歲到20幾歲年輕人,有高達一半願意被暴雷以避免「踩雷」;專家也證實,大學生到25歲族群認可暴雷的比例最多,「抗拒暴雷的多半是長者」。此外,也有一些不分年齡樂於被暴雷的讀者,例如「下水餃」滿1年的《咒術迴戰》,有群不滿重要角色被作者「機械神」賜死,每週期待最新情報,就為了看作者又有哪些「超展開」與「借鑑」。
基隆男狂追檳榔西施「放鞭炮示愛」 再度違反《跟騷法》遭送辦
基隆1名40歲林姓男子愛上檳榔西施,經常騷擾對方,女方不堪其擾、報警,本月初取得保護令。未料,林男竟在昨(19)日下午3時許,到檳榔攤丟擲鞭炮,警方獲報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法辦。警方指出,林男對該檳榔西施一見傾心,瘋狂追求,不過郎有情妹無意,女方最後不堪其擾報警處理且聲請保護令,此後,林男消失一段時間,未料竟在昨日下午出現跑到檳榔攤,朝店內丟擲鞭炮,店家隨即報警處理。據了解,林男被逮後辯稱僅為了吸引女生注意,無其他意圖。訊後,依《跟蹤騷擾防治法》移送基隆地檢署;檢方複訊後,林男無保請回,全案將續偵辦。
暴雷《我推的孩子》劇情 日50歲長官痛毆下屬遭送辦
暴雷不可取,但面對到有人惡意暴雷的時候,該如何是好,也是考究人們的智慧。日本京都地方法務局一名50多歲的登記官,就因為與下屬聊天時,遭下屬暴雷知名動漫《我推的孩子》的劇情,結果登記官二話不說就直接痛毆下屬。而目前該名登記官已經遭移送法辦。根據日本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月1日,事發地點則是在京都府宇治市京都地方法務局宇治分局,該局內一名50歲的登記官在與下屬聊天之際,遭下屬暴雷知名動漫《我推的孩子》的劇情,結果該名登記官瞬間暴怒,第一時間就抓住下屬的衣領,並且出腳踹中下屬的腰部。雖然後續下屬並沒有嚴重傷害,但卻因為精神受到打擊而在家中休養至3月底,後續還前往宇智警察署報案,表示自己遭到長官的暴力攻擊。也因為下屬的報案,該名登記官最後也被移送法辦,京都地方法務局在面對媒體表示,由於整起案件已經進入調查階段,因此不方便就此發表任何評論。
買二手車遭詐騙...車行老闆怒找人打同業還擄人勒贖 9人遭送辦
車輛買賣糾紛竟演變成擄人勒贖案,桃園某車行謝姓負責人,前年透過郭姓男子找游姓男子買6輛二手車,並給付200萬元,孰料游男並未如約交車,遭謝糾眾毆打後,郭男也被擄走逼簽400萬元本票,並向郭母勒贖200萬元。警方上月逮捕謝男及8名同夥,依強盜、傷害、妨害自由、恐嚇、擄人勒贖等罪嫌移送。據了解,謝姓男子與郭姓、游姓男子為車輛買賣上下游關係,前2年因疫情車用晶片急缺,中古車市行情極佳,謝男花200萬元買6輛車,轉手獲利可能達400萬,因此才會逼迫身為中間人的郭男簽下400萬元本票。前年謝男將200萬元款項轉到郭男的帳戶,透過郭向游男購買6輛車,但並沒有收到車,憤而在前年11月與多名同夥持熱融膠條及瓦斯槍對游男動私刑。謝男事後仍不甘心,認為中間人郭男也有責任,去年1月把毆打游男影片傳給郭,恐嚇他要負責被騙款項。郭男見影片被迫前往謝公司處理,竟被員工控制行動,甚至遭到跟游男同樣被熱融膠條毆打下場。在場謝男員工持西瓜刀,強逼郭簽下400萬元本票及借條,後又強行開走、變賣郭名下2輛轎車。去年4月,謝男教唆同夥擄走郭男,把郭帶到公司毆打,甚至打電話給郭母恐嚇「你兒子在我手上,他欠我們200萬!」被害人心有餘悸向警方報案,經過1年蒐證,上月中逮捕謝男及8名同夥,並查扣涉案用的手機、西瓜刀、鐵條及棒棍等贓證物,全案訊後依強盜、傷害、妨害自由、恐嚇及擄人勒贖等罪嫌送辦。
死性不改!上週「當車手」才被警逮 土城怪男「重操舊業」又被逮
新北市土城區54歲黃姓男子透過網路廣告加入假投資群組,對方利用花言巧語誆騙黃男下載APP進行投資,黃男一時不察,便遵照對方指示陸續前後面交共計新台幣728萬,黃男打算出金時,卻不斷以各種理由閃避,讓黃男驚覺遭詐怒而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後使出「將計就計」,要求黃男繼續遵照對方指示進行,並與對方相約面交取款,警方掌握情資後便直接就地埋伏,發現27鄧姓男子上前與受害黃男攀談面交,警方見狀,便打算直接上前逮人,鄧男居然直接拔腿逃離,甚至還將身上的包包棄置於屋簷上,打算減輕身上重量。所幸,警方身手矯健,過沒多久便直接將鄧男逮補,並於身上查扣工作證1張、收據1張、印泥1個及手機1支,經查,也發現鄧男上週才又因當車手而遭送辦,這次卻又因重操舊業而遭警狠逮,全案後續也將依依詐欺罪移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土城警分局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民眾面對來路不明的訊息應小心求證,有任何疑問皆可撥打165、110或至各鄰近派出所洽詢。
高雄「拒檢男」逃3天終落網 猛撞7車又狂違規遭送辦
高雄市警方於16日晚間巡邏時,因赫見一名男子邊駕車邊抽菸便欲上前攔查,未料駕駛見狀後竟猛踩油門逃逸,且不僅沿路上瘋狂違規,還當場與另7輛汽機車發生碰撞,誇張行徑讓民眾直搖頭,然而警方在經多日循線追查後,終於在18日將人逮捕到案,並在訊後依法移送法辦與裁罰。高雄市鳳山分局指出,該案為員警於16日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生,當時巡邏警方因赫見1輛白色小客車男駕駛邊抽菸駕車,遂連忙以鳴按喇叭方式,示意該車駕駛停車接受攔查,未料男子竟當場猛踩下油門加速離去,且在隨後沿途違規並肇事後同樣逕自驅車離去。據了解,當時白色小客車駕駛為一名趙姓男子,而其在逃逸過程中不但沿途違規,且還因無視道路號誌闖紅燈,進而於五甲一路158號前與另輛小客車發生碰撞,隨後車輛還失控衝至對向車道,再波及另6輛機車導致紛紛倒地,亦還造成2名機車騎士受有輕微擦傷。事發後警方則隨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在經過多日循線追查後,於18日時在大樹區高屏溪內發現趙男肇事的車輛,同時掌握趙男棄置車輛後行蹤,應是往義大世界後方某大樓藏匿,遂隨即派員前往查緝,並成功將趙男逮回說明。警方表示,針對趙男企圖逃逸且衝撞波及7車行為,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另關於危險駕車、不服稽查取締、肇事逃逸、無照、闖紅燈、逆向等違規情形,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2條3項、21條1項1款、第53條第1項、第45條1項1款等規定裁罰,最高可處8萬72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