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弊案
」涉詐助理費又一樁?新北4連霸議員林銘仁遭搜索 檢調約談10人到案
繼新北市國民黨議員白珮茹涉詐領助理費遭檢調約談後,連任4屆的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林銘仁也傳出詐領數百萬助理費,今(19)日遭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搜索、約談。據了解,檢方今天搜索包含林明仁住家、服務處等7處地點,帶回10名相關人。林銘仁及助理等人預計稍晚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新北地檢署19日上午指揮新北市調處,兵分7路前往林銘仁住處、服務處等地點,帶回服務處員工及林銘仁共10人到案說明,林銘仁列為被告,目前正在調查局詢問,晚間將移送新北地檢署,全案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偵辦。今年63歲的林銘仁,過去曾任職於土城市公所建設課,父親是前台北縣議員林阿坤,從小在土城長大,對地方相當熟悉。林父從政近41年後因心臟病發猝逝,林銘仁代父參選,受民進黨徵招投入選戰,目前已連任4屆議員。不過在2017年間,檢調偵辦遠雄弊案時,林銘仁曾以證人身份被約談;近日檢調又接獲線報,指林銘仁疑似涉嫌利用人頭帳戶,詐領數百萬元的助理費。
夜夜遊車河3/何淑峰賤賣補助款遭判刑 好男人周勝考嫖妓被偷拍
本刊直擊,本月14日晚間新北市民進黨議員何淑峰,和國民黨籍議員周勝考2人在淡水1處河畔餐廳停車場,大搞「牽手情」,起底2人過往歷史,爭議不少。何淑峰不但曾涉嫌關說包庇夫家土地逃漏遺產稅,甚至還曾和其他民進黨籍議員賤賣補助款,收取2000多萬元賄賂;周勝考則因嫖妓遭應召女偷拍勒索,以及充當遠雄集團白手套而鬧上媒體版面。本刊調查,議員補助款用意在於透過議員建議,將補助款分配給地方上有迫切需要的學校、社團等,但在2000年到2004年間,何淑峰和高敏慧、楊寶猜、王淑惠、吳天麟等11名議員,涉嫌利用議員職務,以補助款額度的3成為代價,透過白手套(中間人)賤賣給廠商。據了解,何淑峰等人分別收下31萬元到754萬元不等的賄賂,總共索賄超過2000萬元,今年7月22日,高等地方法院更一審判決出爐,11名議員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刑,而何淑峰則被判處4年10個月徒刑,並須繳回81萬元犯罪所得、褫奪公權,全案仍可上訴。然而何淑峰過往爭議不僅於此,2000年何淑峰的大地主公公去世,她的丈夫張登凱跟小叔張孟郎為了規避高額遺產稅,收回已經出租給修車廠的地,將土地改種植香蕉、蔬菜企圖將建地偽裝成農地。2006年,何淑峰以及現任立委吳秉叡介入協調,找來林務局空拍鑑定,同年的6月,國稅局根據空照圖誤認這塊地是農地,因此讓張家逃稅3195萬,最後板橋地方法院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判處何淑峰丈夫、小叔各1年半徒刑,時至今日,他們口中所謂的「農地」已經蓋起大樓,真相不辯自明。2006年何淑峰及現任立委吳秉叡找林務局空拍鑑定,讓國稅局誤認何淑峰夫家土地為農地,張家因此逃漏稅高達3195萬元。(圖/報系資料照)議員周勝考出身南投縣魚池鄉,早年曾擔任乩童,從政後擔任板橋市民代表,3連霸台北縣議員,北縣升格為新北市後,已經連任2屆議員,暱稱「Mr. OK」的周勝考,頂著好男人形象,他在競選時妻子常陪著站台,用行動支持丈夫。但2011年周勝考因為嫖妓遭應召女偷拍勒索,而躍上新聞版面,讓他受到強大的道德壓力,迫使他不得不對外澄清自己與老婆已在2008年就已離婚。此外,2017年周勝考也因涉及遠雄弊案遭到起訴,檢方批評周已成為遠雄在新北市府之「代言人」,對周求刑10年,並遭法院收押禁見,之後被以4000萬元交保。遠雄集團為取得土城及新莊都更案,2012年找上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當白手套,檢方查出,周不但親自出席都委會及環評會發言支持遠雄,並施壓官員、還擬居間行賄反對議員,事後周獲取大巨蛋土方及房屋價差共1885萬元不法利益,遠雄則獲取額外土地容積率獲利25億元。議員周勝考出身南投縣魚池鄉,早年曾擔任乩童,從政後擔任板橋市民代表、3連霸台北縣議員,至今仍是新北市議員,從政超過30年。(圖/翻攝周勝考臉書)對此,本刊致電何淑峰詢問她與周勝考的「牽手情」一事,她雖有接起電話,但得知來電者是媒體後立即掛斷電話,本刊再傳訊息詢問此事,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得回應。周勝考則說,何淑峰是自己的結拜姊妹,他和對方老公也相當熟識,至於被本刊直擊兩人手牽手,他則說「我那個是在玩啦!」但為何常常載著何淑峰「遊車河」?他則澄清,自己和何淑峰有共同的女性友人,會一起出門是因為要去拜訪該名女友人,不過因為女友人都不在家,自己只好載著何淑峰出門後又回家。另對於載著女子前往摩鐵開房一事,周勝考表示,該名女子住在花蓮,是自己的女性朋友,那天只是載著她到摩鐵討論公事,當時房內還有其他人。
趙藤雄受傷聲請解除定期報到 檢方強烈反對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涉犯掏空等5大弊案遭起訴,案件移審法院時,台北地院裁准5.5億元交保,定期向派出所報到。趙近期疑因跌倒受傷,須定期回診,故聲請解除定期報到,北院今開庭調查,檢察官表示強烈反對,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5大弊案期間,趙藤雄遭羈押禁見,檢方2017年10月31日依貪汙等罪起訴趙,合併求刑24年,全案移審北院,法官裁准5.5億元交保,創下司法史上單一案件被告交保金最高紀錄,而趙的家人僅花費30分鐘就湊齊現金。除交保外,法官並諭令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命趙藤雄每天上午8點至10點間,需赴吳興街派出所報到,據悉,趙藤雄先前因在家中跌倒,一度住院治療,近期幾次準備程序庭也請假未到,並聲請解除定期報到。北院今開庭,趙藤雄的委任律師表示,可提供長子趙文嘉、次子趙信清2人各約1至2億元為人保,責付對象則由1位律師增加到3位,並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交付護照給法院,希望完全解除定期報到,若無法完全解除,則希望改為每週一下午4點至9點報到。律師說,趙藤雄目前是由司機開車載至派出所報到,路程約20分鐘,他因身體狀況必須定期到醫院回診,不可能逃亡。如果檢方有錄影監控,可知趙除了醫院、派出所及來往路途,其餘時間都在家,沒有去過其他場所,若要確認有無逃亡之虞,可責成派出所打家用電話,趙都會接,這比報到更減人對人權的干預。檢方則認為,趙藤雄雖有提供診斷證明書,但並非完全無法報到,「每日報到」仍有必要性,這已是考量趙的身體狀況,替代羈押的較輕微手段;趙近期請假未出庭,這期間公權力機關只能靠報到掌握他行蹤,強烈反對完全解除定期報到。檢方說,若法院准予減少報到次數,建議每週至少仍得報到3次,且依趙藤雄有1、2百億元個人資產,應增加至少3億元「現金保」;另現行法律並未給予受責付人實際法律交果,若趙逃亡,受責付人只會受口頭非難,若法院准予責付,除趙本人3億元以上的現金保,每位受責付人應同時具保1億元以上,加強替代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