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臨
」 檢舉 交通 記點 行人地獄 違停人行道成罰單陷阱 三個月開出上千張
新北市北大社區大學路與學成路口一處「消防防災空間暨人行道」,因民眾常誤以為是避車彎,違規停車被取締,議員及市府會勘後尊重社區意見將改成實體人行道,但近期又有民眾上網抱怨市府將空間圍起後反而出現整排違規臨停車輛,議員將促警方加強取締。地方民眾則認為,北大社區臨停空間確實規畫不夠,希望未來社區整體設計能夠改善。民進黨市議員卓冠廷在10月質詢時指出,該處因設計跟避車彎一樣,不少駕駛誤認可以停車,由於該處裝有科技執法,3個月開出2000多張罰單,要求市府改善,經各單位會勘後,決議尊重地方社區意見,恢復實體人行道。卓冠廷指出,警方在該處執行科技執法的規畫是取締行駛人行道,並非違停,在新北市工務局明年發包回復人行道之前,交通局已在該處畫設黃網線提醒民眾不得行駛與停車;有民眾反映仍有不少車輛違停在空間外、占用車道通行,紅線臨停屬於交通違規,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會請警方加強取締。交通局指出,有爭議的空間是公設人行道,最早設計「消防防災空間暨人行道」是因消防局有空間需求,才會將人行道挖掉一塊,經反應後市府會勘,決議填回改成一般人行道,若民眾有停車的空間需求也可以再討論。地方民眾則認為,北大社區對於「大」開頭的道路規畫設計,都只有雙向通行的2線道,因路面空間狹小無法多做停車空間,有需求的民眾常違規停車,認為應該要用更彈性的方式去規畫道路設計,才能讓行人有步行的空間、汽車也有行駛與臨時停車的空間。
台中警涉貪「白單轉紅單」背後手法曝! 前交警揭觸法關鍵
台中市警界近日再掀波瀾,9月間爆發的「白單換紅單」貪汙弊案持續擴大。曾任交警的球評石明謹提到,本案找到了新的漏洞,那就是白單開立後,註銷確實很麻煩,「那我們不要註銷如何?」石明謹表示,先說說大家俗稱的「白單」,正確名稱叫作交通違規逕行舉發「標示單」,這張單子通常會夾在雨刷上,或是用釘書針釘在機車後方扶手上,但這張標示單並不是給違規人看的,而是給「其他警察」看的;早期並沒有標示單,但是因為後來連續舉發有了2小時內不得連續舉發的設計,也就是一部車輛如果被開了違規停車,2小時內不得再舉發,可是一部車子違規停在路邊2小時,可能派出所經過、交通隊經過、警備隊經過,2小時內被開了3、4張罰單,撤銷程序很麻煩,所以就發明了標示單,讓後面經過的員警,知道這部車已經被舉發過了。石明謹指出,所以網路上謠傳「白單不用繳錢,紅單才要繳錢」,這是正確的,因為真正的違規通知單,要等員警回到駐地之後,等採證相片洗出來,才會另行舉發,所以看到白單,不需要繳錢,回家等收到紅單再繳錢,老實說,這張白單根本不關你的事;但是員警拍照有可能相片模糊、過度曝光、沒拍到紅黃線、沒拍到車號、剛好一隻蒼蠅飛過擋住鏡頭,因為這些因素而無法舉發,所以有些人雨刷上被夾了白單,等到天荒地老都沒等到紅單,雖然機率不高,但偶爾出現這種情況也是正常的。他提到,由於白單≠紅單這件事是合理且合法的,於是後來就變成抽單的主要對象,只要在被開了標示單之後,員警照片還沒洗出來,還沒另外開立違規通知單之前,都有搶救的機會,於是這空窗期就成了許多地方人士,或是民意代表關說的絕佳機會;只要搶在白轉紅之前,找個理由,例如照片不清等等,這張紅單就不用出去了,所以為了減少這樣的現象,白單開始進行嚴格的管制,不但有流水編號,而且領用的數字,要跟你開出來的紅單對得上,如果要註銷,需要寫註銷的理由,需要檢附說明,或是附上不清晰或過度曝光的照片等等,雖然理論上還是可以註銷,但就變得非常麻煩,數量上也不可能太多,只能偶一為之。石明謹分析,「本案則是找到了新的漏洞,那就是白單開立後,註銷確實很麻煩,那我們不要註銷如何?在逕行舉發標示單管制作業規定中規定,如駕駛人或車主於執勤員警填製『標示單』時,已到達現場,應轉換為當場舉發,並即轉製『舉發通知單』交付違規行為人,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如果你開立白單開到一半,駕駛人突然出現了,你就應該直接開立正式的紅單,並交付給違規行為人,那這張白單呢?由於你已經開了紅單,所以號碼跟舉發件數也對得上,就沒有需要許可後才能註銷的問題了。」他說明,這件案子的流程就是,警察在路邊開了白單給違規停車的車輛,在還沒有開立紅單之前,車輛所有人找到了員警,員警當場開立了一張紅單給他,而原本要舉發違規停車,員警將法條改成了違規臨停,如果是小型車的話,罰鍰就會從900元,降成300元,以前的交通違規關說,可能是整張罰單撤銷,現在則是變成降價受罰,但原則上也是比被罰較高額度好,這點小錢可能不容易得利,但如果以上的犯行屬實,圖利他人的事實很明確,上述的流程,只有在現場開標示單,違規人在員警離開前及時出現,才有當場舉發的可能,一離開現場,就必須逕行舉發,這也是本案涉及偽造公文書罪的原因。
錯過最後一班捷運 他擁「10張台積電」卻淋雨騎Ubike回家
「護國神山」台積電的股價,受惠AI晶片需求股價之前漲破千元,有台積電股票的人,也給人有錢的印象,理財規劃顧問雨果分享一則故事,「每個人的消費原則真的是很不同。」雨果在臉書粉專發文,「前兩天從朋友那聽到了一個省錢的故事,一群人相約唱歌,唱歌費用大約600至800元,唱完歌後太晚了,錯過了最後一班捷運,而且下著小雨,於是有三個住同方向的人在討論要不要一起搭計程車回家。」雨果說,距離大約6公里,3個捷運站,車資200多元,3人分平均80元,「其中一個人提議一起搭計程車回家,另外一個人果斷拒絕,覺得這個距離搭計程車回去浪費錢,他寧願去騎Ubike。」雨果表示,「另一位本來想免費搭順風車的,也因此只能跟著一起騎Ubike回去,原本提議搭計程車的人,大概也是不想自己負擔計程車的錢,或是想陪另外兩位,於是也決定冒雨騎Ubike回去。」雨果指出,「一位覺得搭計程車回去太浪費錢,另一位不想花錢只想搭順風車,最後都寧願淋雨騎腳踏車回家,也不願意一起花80元搭計程車回家,真的是一個非常省錢的案例。」雨果強調,「他們都是擁有10張以上台積電的人,絕對不缺錢,只是每個人的消費原則真的是很不同。」此文一出,許網友紛紛留言「他們幾位距離省錢兩個字,還差得遠呢」、「路上一大堆開名貴好車,卻為了省幾十元停車費而違規臨時併排停車的車主」、「10張不到一千萬是該省一點」、「淋雨騎腳踏車,結果回家感冒了,再花200元看病,得不賞失」。
命中註定又是你!毒蟲1個月三次遭逮 還向警分享「乾妹妹變老婆」喜訊
新北市47歲徐姓男子有吸毒惡習,21日上午持毒遇警盤查,想駕車逃逸卻在被緊跟上來的新北保安大隊員警逮捕,而警方更發現從4月底開始,這已是他第3次遭逮捕,徐男還向警方分享新婚的喜訊,表示自己娶了「乾妹妹」當老婆,警方則依毒品罪將他送辦,全案依法調查。21日上午9時許,新北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員警在三重三和路執行巡邏勤務時,見1台自小客車違規臨停於路旁,一眼認出該車就是之前曾查獲的毒犯所使用車輛,立刻上前盤查。警方一眼就發現徐姓駕駛左手拿著疑似毒品的夾鏈袋,於是要求他下車調查,徐男卻突然發動車輛並駕車逃逸,員警見狀隨即驅車跟上,而徐男開不到500公尺就卡在車陣中,警方立刻上前喝令他下車。徐男見自己插翅難飛,只好將藏在背包裡的海洛因交給員警,警方更發現他在4月26日、5月2日和21日都連續遭逮,一個月內三度進警局,訊後將徐男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再追查溯源。徐男見逮捕自己的警員與4月26日那次為相同警組,更開心分享新婚喜訊,表示妻子原是自己的乾妹妹,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就修成正果,警方則只能苦笑回應。新北保安大隊表示,本案嫌犯雖想以駕車逃逸方式躲避員警,但皆無法逃脫員警法眼及追緝,對於員警執勤奮勇及打擊毒品犯罪之表現特別予以嘉許,將秉持嚴正執法、勿枉勿縱之積極態度,持續強化打詐、掃黑、肅槍、緝毒等重點,防制街頭暴力及聚眾鬥毆等不法情事,以維穩轄區治安。
立院三讀道交條例修正案 6月上路將限縮民眾檢舉項目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修正後的法案,將限縮民眾可對交通違規檢舉的項目,但仍保留部分檢舉權,包括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逆向停車等5項,其他違規行為則不開放民眾檢舉,預計6月生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新制上路一年,放寬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卻引發職業駕駛工會以影響其工作權為由強烈反彈,更曾包圍行政院。因此,交通部將罰鍰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10種違規樣態,採取「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的方向,重新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今日三讀通過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條文。三讀修正通過的道交管理處罰條例,雖減少開放民眾檢舉之項目,但因攸關行人安全、機車駕駛生命安全、保障身障權益等原因,民眾仍可檢舉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不依順行方向停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以及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等項目。修正後的道交管理處罰條例也明定,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吸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不開放民眾檢舉,另外,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時停車;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也不開放檢舉。至於,違規記點方面則限縮為「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其他管道,並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每年1次可抵扣2點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最後,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日前表示,立院三讀通過修正條例後,因新規不需相關配套施行準備作業,預計6月即可上路,另外,立法院也要求交通部施法修行1年後需針對道路工程及行人環境、停車及上下車等問題的實際改善進度,提出書面報告。
檢舉魔人1/單人年檢舉1.5萬件違規 還有專業臉書社團手把手教學
檢舉達人議題一直是社會熱議焦點,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本意為希望民眾協助警方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儘管現今檢舉違規已無獎金,卻仍有一批人不斷檢舉交通違規,因此被稱為「檢舉魔人」,臉書上更出現有社團手把手教民眾如何讓檢舉順利成為罰單。交通部目前已重新限縮民眾交通違規檢舉項目,針對1200元以下的輕微交通違規不記點、不開放檢舉,預計最快今年6月正式上路,但似乎仍澆不熄檢舉魔人的檢舉熱情。臉書上出現一個手把手教民眾如何進行交通違規檢舉拍攝的社團,不少網友會在社團內分享交通亂象。(圖/翻攝自臉書社團「交通違規檢舉教學」)根據北市交大統計資料顯示,北市去年整年度交通違規總舉發件數為265萬餘件,其中民眾檢舉舉發為92萬餘件,占比約35%;其中,受理民眾檢舉件數為137萬餘件,成案率約為67.2%;而在去年整年度中,單單一人一年之中檢舉件數高達1.5萬件,平均一天至少檢舉41件,數字相當驚人。有民眾分享指出,自己曾在一個月內收到3張罰單,慘噴3600元,荷包損失慘重,主因是遇到檢舉人於上班尖峰時段一路在後面跟隨,回去後逐步放大當時錄下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仔細檢閱是否有違規情形,再將相關動態畫面剪下,做為檢舉的重要佐證資料。不過有民眾荷包損失慘重,也有民眾對台灣交通亂象深惡痛絕,希望能藉由檢舉提升台灣交通安全。臉書上更因此出現檢舉交通違規的教學,只要民眾將拍攝到的違規事態PO上該處,詢問應用何種法條檢舉,便會出現「專家」根據其違規態樣對照《道交管理條例》列出適當的法規做為檢舉的主要法源。根據統計,北市去年民眾檢舉案件中,以違規臨時停車為最多,檢舉件數達36萬餘件,其次則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約4.5萬餘件。但若想要交通違規檢舉案件能順利成案,現行階段除要求檢舉人須實名制,所檢附之相關資料也必須以動態影片為主,並有明確違規之相關事證。有民眾先因併排遭到檢舉,申訴過後卻從臨時併排改被認定為併排停留3分鐘以上,罰鍰直接多一倍。(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而警方受理民眾檢舉案件後,也會嚴格審視,以免危害到其他民眾權益,如有退件等狀況,也會附上退件理由,但也會遇上民眾不服,無法接受警方不開單之理由,除以各種管道對警方進行投訴外,也會在社團上進行交流,戲謔稱呼某分局某員警為「不舉王」,更對警方退件理由進行全方面檢討,研究所適用之相關法規與函釋內容,甚至更新拍攝設備,就是為讓所檢舉案件一次通過。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2021年時曾在臉書上進行相關統計,發現台灣每年的檢舉案件連年攀升,但交通事故的發生比率也連年攀升,絲毫沒有下降趨勢,顯見檢舉對於台灣交通安全「根本無濟於事」。他也直言檢舉魔人「是一種變態的正義感,你越設限,就代表你跟邪惡站在一起,當然會激起他們更變態的正義感」,而修法限縮可檢舉之項目,儘管會造成檢舉總件數減少,卻會讓可檢舉的項目件數暴增,迎來報復式檢舉,而特別的是「國外並沒有交通檢舉魔人,只有台灣」,成為另類的世界第一。
檢舉魔人2/北市每年近200多萬件檢舉案 這違規行為輕鬆奪冠
自從違規記點上路以來,交通部開放民眾檢舉項目自46項增加至59項,最終因引爆民怨,緊急將檢舉項目重新限縮至49項,並在3月7日拍板通過,針對罰鍰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項目不記點、不開放民眾檢舉,引發一波正反討論風潮。交通違規開放民眾檢舉原本立意良善,未料卻衍生出檢舉亂象,不僅檢舉案件暴增,警方甚至還得多花時間與心力處理民眾檢舉事件,遇上不理性的檢舉民眾,還必須費盡唇舌說明未開單之理由,儘管耗盡心力卻仍可能慘遭投訴。有員警指出,民眾被開單時常因不滿而和員警理論,如今加入科技執法進行違規取締較不容易出現爭論。(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根據北市交大統計資料指出,北市去年民眾檢舉案件中以違規臨時停車為最多,檢舉件數達36萬餘件,其次則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約4.5萬餘件;北市去年整年度交通違規總舉發件數為265萬餘件,其中民眾檢舉舉發為92萬餘件,占比約35%。有不具名員警指出,交通違規檢舉之冠莫過於違規臨時停車,除去誇張貪圖方便的違停之外,真正的問題在於北市腹地太小,停車位根本供不應求。有員警無奈指出,派出所一天內所接獲的110報案電話,案件類型中以「檢舉違停」為最大宗,曾有民眾沿路看到違停便撥打110電話,要求警方到場開單,甚至有民眾會在場計算自報案後警方花了多久時間抵達,直到親眼看見員警開單才離去,若警方只是到場規勸,還可能因此遭報案民眾痛斥無作為而被檢舉。員警針對交通違規,無法以拍照方式逕行舉發,而民眾檢舉也從一開始的全面開放,到現今有限度開放,行政院也拍板1200元以下罰鍰的違規行為將不開放檢舉。(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針對臉書上出現檢舉達人的交流社團,彼此互相討論檢舉案件是否能成案,一名A員警坦言並不意外,確實有人對於檢舉交通違規的執著程度超乎想像,他們通常會對被退件的檢舉項目進行討論,同時研讀、理解法規,在下次進行運用,「有的人甚至比警察還熟《道交條例》」。但他也不諱言,儘管大家都討厭檢舉魔人,就連他自己都曾被魔人檢舉過,但就懲罰性來說,多數人多會因荷包而更加注意是否有交通違規之情形。不過也有員警坦言,交通違規檢舉其實已是最末端所能做的手段,執法的意義僅能嚇阻違規的進行,能讓檢舉魔人真正消失的方法,終究還是得靠長期扎根的教育與宣導才能達成,若非台灣媒體近年大力報導行人事故頻傳,媒體與警方加強大力宣導行車需禮讓行人並進行嚴格執法,「否則很難在短時間內見效」。
一泡尿要價6600!BMW男快車道等紅燈 竟「抽空」當街小解
一名BMW汽車駕駛在高雄市鬧區的快車道上,趁停等紅燈時就開門在安全島邊小解,讓目擊民眾當場傻眼。畫面被發到社群媒體後引起警方注意,正循線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另外據相關單位說法,男子違規臨停,可處罰新臺幣300至600元罰鍰,隨地便溺則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可開罰1200元至6000元罰鍰,也就是說,這一泡尿最多要付出6600元代價。網友6日在「爆廢1公社」貼出照片,一名身穿白上衣、深色短褲,穿拖鞋男子在新興區民族二路陸橋前,疑似趁紅燈時打開車門,站在快車道上對著安全島小便起來,讓後方民眾看傻了眼。發文者說,「超屌的啦,原來紅燈的時間相當於一泡尿的時間」,此舉引起網友熱議:「時間管理大師」、「出來看猴子亂尿尿囉」、「膀胱真的有那麼無力嗎?下橋右轉就有加油站了啊!」有網友出面留言道歉,表示畫面中的人是自己的弟弟,因患有間質性膀胱炎(易造成頻尿、急尿症狀),平時都會尿在車上準備的尿壺,但當天正好遇到尿壺滿了,當下真的忍不住,才會出此下策。不過並不是所有網友都能接受這名哥哥的說法,「其實可以把尿壺先倒掉,再尿進尿壺就好啊」、「不是~要停不能停慢車道嗎?」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轄區新興分局表示,警方並未接獲相關檢舉,不過檢視該照片,自小客車駕駛疑因生理因素暫停路中下車,行為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條違規臨時停車,可處罰新臺幣300至600元罰鍰,分局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駕車如有緊急需求,應立即開往路旁請求協助,切勿違規以免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環保局則表示,民眾不可隨地大小便,該名男子若確實在快車道上小便,就涉嫌觸犯廢棄物清理法,依法可開罰1200元至6000元罰鍰。
微罪不罰開放5情況例外「仍可檢舉」 最快6月就上路
先前行政院宣布有10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這也引起外界議論,有路權團體表達抗議,認為微罪不代表不造成危害,恐害交通更加混亂,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於29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經各方討論後,維持5種情況開放民眾檢舉,最快6月上路。立院交委會於29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5種情況仍維持開放檢舉,分別是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至於違規記點方式,限縮了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份才納入記點,排除了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情形,同時修正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將每年1次可抵扣2點的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交通部長王國材也表示,本次修法的目的是在道路安全與民意之間取得平衡,尤其是關乎行人安全的問題,如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和佔用身心障礙停車位等,仍保留了民眾檢舉的權利,並指出去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情況嚴重,交通部與立法委員們對此進行了嚴格處理,經過一年的時間後,進行了調整,但他也強調這並不代表對於交通規則的退縮。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台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和台北市交通文教基金會舉行了「違規記點制度何去何從」座談會,強調不應該取消記點檢舉制度,當時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的教授張勝雄表示,他認為廢除逕行舉發並不適當,目前警方受到各方壓力,對於違規行為的處理標準並不統一,因此直接禁止可能並不適當,他認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討論微罪不檢舉的情況;另一位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的教授陳菀蕙指出,微罪的定義不應該僅以罰鍰1200元為基準,有些行為雖然罰款較低,但卻可能導致嚴重的傷亡。
詐欺通緝犯違停車邊遭攔查假冒友人身分 「假身分」竟也遭通緝慘了
高雄鼓山分局龍華所員警,22日深夜在鼓山區文忠路段執行巡邏任務時,發現1輛違規臨時併排停車的小客車,當員警上前盤查時,駕駛36歲郭姓男子,卻以假冒友人身分證號企圖矇騙過關,未料,員警在核對身分時驚見王姓友人也是通緝犯,當場揭穿郭男的詭計,將其逮捕到案。根據警方調查,郭男2023年因詐欺案件被通緝後,為了逃避警方的追查,特意記下王姓友人的身份資料。22日郭男在外送餐點時,因為違規停車被警方攔查,原本以為能夠借用友人的身份躲過一劫,但當員警告知所報身分為通緝犯時,郭男無法再矇騙下去,只好承認自己所報的資料並非真實,並揭露自己的真實身份。警方進一步查明,郭男是高雄地檢及高雄地院發布的詐欺通緝犯,隨即將其逮捕歸案,經過全案警詢後,郭男將根據詐欺通緝罪名被解送歸案,將接受法律的制裁。警方呼籲,民眾如有觸法遭起訴、判刑,或因司法案件收到法院或地檢署傳票,應依照指定時間於期限內到案說明,避免聯繫不上而遭通緝。
高雄遊覽車撞涵洞1死14傷「公路局罰楓滿遊覽車6萬」 司機吊照3年內禁考領
高雄市昨(20)日晚間發生一起重大死亡車禍,一輛遊覽車衝撞高速公路下方涵洞,釀成1死14傷慘劇。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今(21日)前往安全查核,認定公司未善盡管理之責開罰6萬元,並停止該公司三分之一、5輛遊覽車停業3個月,並擬對肇事駕駛人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再考領,經查車輛出車已近15小時,是否超時仍調查中。遊覽車駛入限高2米的機車道,超過限高釀成悲劇。(圖/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引述公路局說法,113年3月20日20時27分發生楓滿遊覽汽車有限公司KAA-9755號遊覽車進行阿里山一日遊,惟不慎發生自撞事故,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與高雄市區監理所立即成立「0320仁武水管路遊覽車甲級事故應變小組」應變處理,車內乘客人數共25人,另有駕駛1人、領隊1人,總計27人。該車於110年3月出廠,車輛車籍正常,最近一次檢驗日112年10月6日,下次定檢日113年11月3日,事故車輛近2年無違規;駕駛人駕籍、酒測紀錄、教育訓練與健檢紀錄皆正常,近5年違規3件,包括倒車未注意人車、未依交通標誌指示行駛、違規臨時停車各1件,全數案件均已結案。遊覽車衝撞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的涵洞,車頭遭削毀。(圖/翻攝畫面) 至於駕駛人工時部分,監理所指出,GPS訊號顯示該車5:40開始移動,至發生事故時間近15小時,惟GPS訊號中間有數次中斷,另行車紀錄器、派車單等均由警方扣查中,爰後續尚待檢警、運安會及勞檢單位配合相關設備證據檢視後確認是否違反勞動工時相關規定。高雄市區監理所今前往查核後指出,該公司雖有按規定每月進行自主檢查,惟該公司對駕駛這次行程時間、路線並未見有特別教育督導及掌握,發生不幸事故實無法避免未善盡公司管理之責,將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第1項、《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以及遊覽車客運業違反《公路法》77條第1項及第47條事件裁量基準未善盡管理責任之規定,掣單舉發6萬元,並停止該公司三分之一車輛、5輛營業3個月。監理所也指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刻正依法調查釐清責任歸屬,若鄧姓駕駛人遭依法開單,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吊銷其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
遊覽車撞涵洞1死…肇事司機疑「連開15小時」 公路局:最重可開罰9萬
高雄一輛遊覽車昨(20日)晚上8時許行經仁武區水管路時,疑似車高超出涵洞限高,導致車頭嚴重毀損,造成一名80歲老翁當場死亡,另有14人受傷。據了解,旅遊團清晨5點半就集合出發,到事發時將近15小時。是否有疲勞駕駛或超時問題,公路局回應,仍在調查中。公路局表示,楓滿遊覽車公司KAA-9755號遊覽車進行阿里山一日遊發生自撞事故,立即成立「0320仁武水管路遊覽車甲級事故應變小組」應變處理,車內乘客人數共25人,另有駕駛1人、領隊1人,總計27人。該事故造成1死14傷,截至23時45分, 5人已出院,留院觀察者有高雄榮總醫院5人,高雄長庚醫院2人,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2人,明顯死亡者未送醫,車內已無人受困,未受傷乘客已安排接駁離開現場。公路局指出,事故遊覽車疑似駕駛人誤入機車道致撞擊涵洞下緣,有關事故確切原因尚待警察單位調查。公路局說明,本次事故楓滿遊覽車公司KAA-9755號遊覽車,該車於2021年11月出廠,車輛車籍正常,最近一次檢驗是2023年10月6日,下次定檢日為2024年11月3日,事故車輛出廠迄今尚無違規;鄧姓司機駕籍均正常,近6年違規3件(倒車未注意人車、未依交通標誌指示行駛、違規臨時停車各1件),全數案件均已結案。鄧姓司機經酒測,酒測值為零,不過據了解,旅遊團清晨5點半就集合出發,事發為晚間8時左右,換算下來將近15小時。是否有疲勞駕駛或超時問題,公路局回應,仍在調查中,若違反規定,將可罰9千到9萬元。
遊覽車撞涵洞釀1死14傷…公路局曝:肇事司機6年3違規 新車上路不到3年「車頭慘削一半」
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昨(20日)晚間發生嚴重死傷車禍,一輛遊覽車疑因司機路況不熟,竟直接撞上限高2公尺的涵洞,導致車頭被削掉一大塊,坐在車上第一排的80歲周姓老翁當場身亡,另外14人則受到輕重傷。對此,公路局今(21日)表示,肇事的56歲鄧姓駕駛近6年來有3件交通違規,不過均已結案,至於發生事故的遊覽車是3年內的新車,且去年才剛完成車輛定期檢驗。公路局今天凌晨發布新聞稿,楓滿遊覽車公司一輛車牌號碼為「KAA-9755」的遊覽車於昨(20日)載運包含1駕駛、1領隊及25名乘客,共27人前往阿里山一日遊,怎料卻在晚間8時許發生自撞事故,遊覽車鄧姓駕駛疑似「誤入機車道」導致車體撞擊涵洞下緣,造成1死14傷的憾事。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昨(20日)晚間發生嚴重死傷車禍,一輛遊覽車司機疑因路況不熟,接撞上限高2公尺的涵洞,造成1死14傷的憾事。(圖/報系資料照)公路局指出,肇事的56歲鄧姓駕駛駕籍均正常,近6年來有3件交通違規,包括倒車未注意人車、未依交通標誌指示行駛、違規臨時停車各1件,不過全數案件均已結案。另外,此次發生意外的「KAA-9755號遊覽車」為110年11月出廠的新車,車輛、車籍均正常,最近一次檢驗為去(112)年10月6日,下次定檢日為今(113)年11月3日,事故車輛從出廠至今上路不到3年,且並無相關違規事項,為何會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仍待警方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
北市代課老師返家遇死劫!猛撞違停小貨車 頭部重創慘死
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6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事故,一名39歲的陳姓機車騎士行經該處時,因不明原因擦撞路邊併排停車的小貨車,頭部重創,當場死亡。初步了解,39歲的陳姓代課老師6日下課騎乘機車準備返家,未料卻疑似因視線不佳,未注意違規臨停在至善路二段上的小貨車,整個人閃避不及,當場撞上,造成代課老師頭部重創,鮮血直流,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而正在將蝦子下貨進入釣蝦場的29歲王姓駕駛,聽聞巨響出來查看,發現倒臥在血泊中的騎士在更是直接嚇傻。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獲報到場後,也依過失致死罪嫌將王姓駕駛送辦。士林分局呼籲行車時應注意車前狀況、亦勿違規停車,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
「微罪不計點」違停、騎車拿手機納入 自費講習可扣4點
交通部於4日邀請民間團體召開「違規記點及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後續討論出5點共識,其中將違停、騎車拿手機等行為納入微罪,後續可免除記點,同時與1200元以下違規一樣,限縮為不開放民眾檢舉。至於何時會正式實行,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後續還有待立法院完成修法。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這次交通部邀請民間團體召開的「違規記點及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座談會上討論出五點共識如下:1.共同目標為提供完善道路交通環境2.完備道路設規及提供道路合理臨停與停車空間等2面向課題3.提供道路合理臨停及停車空間,每2個月邀集2個縣市討論,以六都直轄市優先,另每3個月公布縣市黃線或臨停區劃設執行情形。4.完善道路系統設計規範及相關保設施,6月底前召會邀集民間團體共同研商5.現行因道路環境因素導致違規臨停及停而致機駕駛人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應考量不記點。除此之外,有關交通違規記點相關事宜,包含臨時違規停車(300至600元)、違規停車(600至1200元)、騎車手持手機(1000元)、倒車未顯示燈光、機車為閃避違停車輛,未依標線行駛車道(900元)等違規行為,未來擬列入微罪,應懲罰但不記點。報導中也提到,由於現行已經出現檢舉記點黃牛,因此未來有意將最高罰鍰為1200元的違規項目列入微罪,將限縮為不開放民眾檢舉,擬恢復成警方攔查違規後才記點。而在違規記點部分也有調整,為降低記點影響民眾之情形,民眾自費參加道安講習扣除點數的部分,將從現行的1年記滿6點以上,一年僅一次自費參加扣除2點,將提升為一年可自費參加兩次講習扣除4點。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由於記點相關事宜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續有待立法院完成修法、總統公布後才能正式實行。
日本人行道「這設計」被讚安全 網揭:台灣全拆光了
台灣行人交通事故頻傳,改善行人路權也成為許多民眾的討論焦點。近日一名網友就發文表示,日本不少地方都會在人行道加設圍欄,減少車輛違規臨停等問題,對此原PO好奇詢問「台灣好像幾乎沒看過這種設計?」結果此文一出,引起熱烈討論,還釣出資深網友留言解釋,其實80、90年代時,台北街頭也有很多圍欄,不過目的是為了「阻擋行人任意穿越馬路」。原PO近日在PTT八卦板上發文分享,自己觀察日本的街道後發現,許多日本人行道都會加設圍欄,原PO認為,加裝圍欄成本並不高,還可以減少車輛違規臨停問題,好奇詢問「在台灣好像幾乎沒看過這種設計?有人知道為什麼台灣不加做人行道圍欄嗎?」文章曝光後引起熱議,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台灣會變成停在車道上」、「連標線都沒畫好的國度,護欄?」、「不能違停會很不方便」、「台灣的玩法應該會有店家自己開洞」、「你看哪個縣市民眾願意,不跟你拼命」、「台灣就不管行人的啊」、「這樣我要怎麼上下車,蛤?」、「台灣交通就這麼神奇,有效的不會做,不然就是一下就被罵到縮回去」。不過也有網友回憶「80年代高雄有過,都拆光光了」、「以前羅斯福路很多,還會立請勿攀爬欄杆的警告牌」、「印象以前有,現在都沒看到了」、「以前都有,後來因為很多車禍變成穿心箭就拆光了」。另外還有資深網友留言解釋,其實看很多80、90年代的老國片,可以發現台北街頭有許多這類的圍欄,主要的目的不是防止違停,而是防止行人任意穿越車道過馬路,只是後來「這種人行道圍欄大量被拆除,很多有人行天橋與地下道的十字路口也拆除圍欄,畫上斑馬線,久而久之天橋與地下道就沒有人走了,然後拆除天橋」。
履遭對手檢舉 許淑華勸徐巧芯選舉別靠煽動仇恨
台北市立委候選人許淑華10日在臉書發文感嘆,選戰倒數3天,但狗仔造謠未停歇,許淑華遭人爆料違停,結果被民眾發現竟是同選區的立委候選人徐巧芯偷拍,再給粉專《政客爽》爆料。許淑華說,她違規臨停已要求警察開單,徐巧芯檢舉她的看板違規也已即刻請廠商處理,剛才已處理完畢,她的原則是「有問題,就處理。有疏失,就改善」,絕不會卸責,但也大嘆徐巧芯顧著檢舉別人,對自己的交通違規與看板過大影響安全,卻不見改善。「徐議員自稱要捍衛正義,怎麼妳違法的事妳就隻字不提?妳自稱要替民眾討公道,怎麼妳實際做的卻是侵害民眾安全?」許淑華痛批,徐巧芯的廣告過大造成公安疑慮,卻把責任推給建管處稱「如果建管處判我違規,我就改善」;許說,這種消極做法,跟徐巧芯到處用最高標準當狗仔隊、檢舉魔人的態度完全相反,「這種行徑不叫正義,叫投機。」許淑華說,徐巧芯「自己的錯誤就卸責推託,發現別人有錯就敲鑼打鼓。嘴巴喊正義,實際忘恩負義」已經是大家既定的印象,從過去犯錯後的態度、對待同黨戰友的方式、到她初選大肆攻擊曾經栽培她的費鴻泰委員,抹黑、假摔樣樣來。「我想民眾已看得很清楚,因此反應在她危急的選情上。」許淑華說,選戰已進入最後倒數,奉勸對手徐巧芯別再當投機狗仔隊,好好回到正軌,面對地方的需求,徐該做的是好好經營、協助民眾解決問題,而不是每天打卡拍照、當狗仔檢舉魔人,以為煽動仇恨就能遮蔽選民的眼睛。
徐巧芯檢舉違規 許淑華當場拆除爭議看板
台北市第七選區(信義、南松山)國民黨立委候選人徐巧芯繼拍攝同選區民進黨立委候選人許淑華違規臨停後,又指控許淑華的競選看板違規;許淑華9日下午舉行記者會,當場拆除有疑慮的看板,並表示依法該處理的就處理,將請警察補開罰單。許淑華下午前往吉林路,在遭徐巧芯檢舉違反規定的看板處開記者會,並且找來吊車將看板拆除。許淑華說,為了這種小事讓大家勞師動眾,感到很不好意思,她認為,只要違法違規就依法辦理,但自己絕不當狗仔,造成別人麻煩,不過現在選舉的抹黑造謠行徑不斷出現,民眾看了也很厭煩。台北市議會去年三讀通過《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廣告中含有「姓名」、「號次」、「圖像」、「競選項目或活動名稱」及「競選標語或標記」任3點以上即視為競選廣告,不能任意設置。徐巧芯檢舉指出,許淑華的看板不僅自己違規,還幫他們的總統副總統一起違規,看板的照片上很清楚,姓名、照片、黨徽、再加上「賴清德總統候選人」、「蕭美琴副總統候選人」的競選職稱,超過「3點不露」原則。許淑華除了拆除爭議看板,也當場展示車輛違停罰單說,她今天早上跟徐巧芯都到中崙市場拜票,因司機在外面路邊等,竟被徐巧芯拍攝違規停車,並以民眾身分將違停照片放上臉書的側翼粉專;原本她不知道是什麼狀況,結果反而是有網友拍到徐巧芯對她座車拍照的過程,澄清來龍去脈,原來不是民眾檢舉,偷拍的是徐本人。許淑華表示,自己違規是事實,所以馬上致電警分局要求開罰單,該被罰就被罰。許淑華說,徐巧芯從初選開始就抹黑同黨的立委費鴻泰,對自己的同事長輩用這樣的手段,對許淑華如此攻擊也不意外。許淑華反問,人民要選一個偷拍的狗仔、還是選一個能當人民靠山的立委,她說,自己絕對不會當狗仔,會是幫民眾解決事情的民代立委。
遭徐巧芯跟拍抓違規臨停 許淑華控跟騷:要這麼不務正業嗎?
國民黨台北市立委候選人徐巧芯8日遭爆料,在學校門口前的黃網線和紅線上違停超過16分鐘;徐不甘示弱,9日跟拍同選區的立委許淑華也在紅線區違規臨停,人一直坐在車上。許淑華不滿地說,她會請警察開自己紅單,但痛斥徐巧芯一直跟拍騷擾,質疑徐「一定要這麼不務正業嗎?」有民眾到臉書粉專上貼照片,指控許淑華9日上午乘車到北市八德路三段,在紅線違停30分鐘,雖然許淑華本人就在車上,但臨停處的後面明明是黃線,她卻不停在可臨停的位置上。許淑華對此回應表示,那個拍攝她的「民眾」就是徐巧芯,選舉活動進入最後階段,徐卻一直跟拍騷擾她。她痛批說,「一定要這麼不務正業嗎?一定要這麼無聊嗎?」許淑華表示,她違規臨停的部分,就算警察沒有處理,也會主動聯繫警方,請警察補開罰單;但是她說,奉勸對手徐巧芯,選舉不要選到整天在跟騷、檢舉別人、抹黑造謠,有時間不如好好拜票,贏得選民認同。對於被指控跟拍,徐巧芯回應表示,她是光明正大地拍,還有去車旁透過車窗跟許淑華打招呼,「違規檢討就好,這麼生氣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