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廣告
」 衛生局 詐騙桃園市破獲電子煙製造工廠 現場市值逾2千萬
桃園市衛生局28日下午與桃園市警察局聯手合作,首次破獲電子煙製造工廠,該工廠位於八德區的透天厝,現場查獲違規製造、分裝及進出貨電子煙等相關組合元件的工廠,且有2名工作人員,包括321箱及86包電子煙油、半成品與主機,現場亦查有攪拌組、分注器及磅秤等加工製造器具,已全數封存,將後續追查製造業者,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該製造工廠存放的電子煙相關器具及煙彈等,初估市值超過2000萬元,衛生局表示,違法製造電子煙等產品情節嚴重,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並強調電子煙對健康有極大危害,尤其對於青少年影響更甚,這也是桃園市衛生局首次破獲電子煙製造工廠。衛生局說,近日發現有青少年朋友因不諳法規,協助朋友在社群平台刊載廣告或販賣電子煙、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相關訊息,再次呼籲青少年朋友同學間不得相互協助刊載廣告或販賣電子煙、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違者可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為了強化保護各階段兒少的健康,避免違法產品流入市面,衛生局將持續與各單位共同努力執法,並持續擴大稽查範圍,加強監控與打擊此類違法行為,以保障民眾健康。衛生局表示,為積極加強供菸源頭稽查,以阻斷青少年取得電子煙品,衛生局亦結合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監測網路,新法施行自去年3月22日起截至今年8月28日,共稽查2000餘次,並裁處27件違規廣告或販售電子煙案件,共計470萬元。衛生局提醒販售或廣告電子煙及加熱菸相關品牌名稱的周邊產品,如皮套、保護套,或刊載違規商品品牌的變形文字等,都屬違規事項,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
桃園首破地下電子煙工廠!2000萬違禁品遭封存 製造商恐罰5000萬
桃園市衛生局與警方聯手,於28日下午成功破獲位於八德區的非法電子煙製造工廠,這也是桃園市首次揭露的電子煙黑市生產據點,行動不僅揭開隱藏在透天厝中的秘密工廠,還查獲大量違規製造、分裝和出貨的電子煙相關組件及設備,預估市值超過2000萬元。根據衛生局和警方的調查,此非法工廠內的組裝及製造活動規模龐大,現場有2名工作人員正在進行操作,工廠內存放著321箱及86包電子煙油、半成品與主機等物品,除了成品和半成品外,執法人員還在現場查獲攪拌組、分注器和磅秤等製造加工器具,顯示該工廠擁有完整的生產線,目前所有查獲物品已全數封存,當局將繼續追查幕後製造業者,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製造者最高可處以新台幣5000萬元罰鍰。衛生局特別指出,電子煙不僅對健康造成嚴重損害,尤其是對青少年的影響更為嚴重,甚至可能導致尼古丁成癮及其他健康問題,呼籲青少年朋友,不要因為不了解法律而協助他人於社交平台上刊登電子煙、加熱菸及相關配件的廣告或進行販售。根據相關法規,違規者將面臨2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罰款。為了進一步保障青少年的健康,衛生局強調將持續加強與各單位合作,擴大稽查範圍,嚴格執法,防止這些危險產品流入市場;此外,自去年3月22日新法施行以來,衛生局已聯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進行超過2000次的稽查行動,並對27件違規廣告或販售電子煙的案件進行裁處,共計罰款470萬元。衛生局再次提醒公眾,販售或廣告電子煙及加熱菸相關產品,包括但不限於皮套、保護套及帶有違規商品品牌的變形文字等,皆屬違法行為,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別亂上網買藥!食藥署抓違規網站 從這買「EVE、大正」恐被關7年
台灣人愛買日本藥妝,但要小心若從不明網站購買,可是有違法疑慮。食藥署今(29)日公告,國外網站「KUWA免稅店」涉嫌違規廣告產品,包含「大正綜合感冒藥」、「EVE藍色QUICK頭痛藥」、「日本皇漢堂強效退燒藥」等產品,若民眾從國外網站進口來台被查到,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今公布國外網站「KUWA免稅店」販售國人愛用的多款日藥,涉嫌違規。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明,涉嫌違規態樣為案內產品外包裝無中文標示及許可證字號,品質、安全及療效未經確認,非屬我國核准之藥品。民眾若販售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藥品,涉及違反藥事法第83條有關偽禁藥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請國人切勿觸法。王德原表示,這個網站IP位置在日本,因此無法處理,目前也無法封鎖其網路位置。此外,王德原也提醒民眾,有些人習慣在Amazon網站購買美國一般成藥,但許多藥品在國內屬於處方藥,若被查到,同樣也是涉及違反《藥事法》第83條。
北市衛生局查食藥粧「違規廣告」!累計裁罰3250萬 「拉蓓精萃飲」罰最多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113年上半年違規廣告查緝情形,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329件、裁罰3250萬元。其中食品213件,裁罰金額2162萬元(66.5%)金額最高,化粧品佔104件、裁罰654萬元(20.1%)居次,藥品/醫療器材12件、裁罰434萬元(13.4%)位居第3名。根據統計,罰鍰累計第1名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333萬元,該公司之「『 LABELLE 拉蓓 』精萃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2名為「日東商事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140萬元,其「私密專科益菌凍」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3名分別為「雲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韓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120萬元,「雲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德國原裝雲揚生技左旋精胺酸營養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韓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瑞士頂尖抗老3秒速導全面撫紋精華組」化粧品廣告詞句涉及誇大不實,台北市衛生局針對以上違規廣告已依法進行裁罰。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網路247件(75.1%)最多,其次為電視共64件(19.5%),雜誌、報紙10件(3%)居第3(如表3)。進一步分析網站違規廣告,以公司官網140件最多、裁罰金額1157萬元,另針對社群媒體進行分類統計,Facebook 36件、裁罰506萬元,Instagram 8件、裁罰93萬元,YouTube 3件、裁罰25萬元,Podcast 1件、裁罰4萬元。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提升免疫力類佔第1位,共31件(14.6%),其次為宣稱減肥瘦身類28件(13.1%)及宣稱皮膚美容類21件(9.9%)居第3;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消炎、消腫類佔第1位,共31件(29.8%),其次為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共28件(26.9%),除皺、除紋類宣稱共21件(20.2%)居第3。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業者,刊播食品及化粧品廣告前可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藥商及醫療器材商刊播藥品、醫療器材廣告前,應向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核准刊播期間不得擅自變更原核准事項,另外,一般商品廣告不得為醫療效能之宣傳。台北市衛生局蒐集衛生福利部制定之法規及函釋編纂成「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廣告相關法規暨案例彙編」手冊,可至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路徑:首頁/主題專區/食品藥物化粧品/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藥粧法規宣導/廣告法規)自行下載,歡迎多加利用。
隱匿廣告不實裁處書幫業者避裁罰 竹市衛生局科長「收賄千萬」遭起訴
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前科長鄭舒倫任內明知13家違規廠商所製作及委託在報紙、網路媒體、電視台刊登或宣播之產品廣告,因內容涉及誇大,竟以變更登記地或移轉管轄之方式取得管轄權,並隱匿行政裁處書,再從中向業者收取賄賂,共收賄1314萬2500元,今(16日)遭檢方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新竹地檢署指出,鄭舒倫自民國106年3月20日起至110年1月10日止,擔任新竹市衛生局科長,負責承辦及督導轄內食品、化妝品、藥物等違規案件裁罰等業務,張嫌、邱嫌則係新竹市某商行實際及登記負責人。鄭男明知13家違規廠商所製作及委託在報紙、網路媒體、電視台刊登或宣播之產品廣告,因內容涉及誇大、易生誤解,且據民眾檢舉或其他衛生單位監錄,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健康食品管理法等違規案,共計1,190件,本應依上開各法律裁處罰鍰,竟與張男共謀,使該等廠商規避裁罰並從中獲致賄款。檢警查出,張男為使鄭男取得裁罰違規廠商之處理權限,指示部分廠商將公司登記地址移至新竹市,或指示部分廠商如接獲外轄縣市政府衛生單位自行監錄或民眾檢舉違規廣告案件通知,先以出具陳述書之方式,偽稱違規廣告均係委由邱嫌或員工刊登,藉此使外轄縣市政府衛生單位將違規廣告案件移轉管轄至新竹市衛生局,鄭男再利用其擔任科長之職權,將該類違規廣告案件,分案由其承辦。檢方發現,鄭男因熟悉新竹市政府的公文發送流程,將369件違規廣告裁處案,於已奉核、待用印之行政裁處書註記「用印後承辦人自行發文」字樣,新竹市衛生局公文交換人員遂將行政裁處書送至新竹市政府行政處文書科用印後取回交予鄭男,他再將行政裁處書藏放隱匿於不詳地點,或私下將行政裁處書交予張嫌藏匿,刻意未合法送達受裁處人,且未將行政裁處書等全卷資料依新竹市衛生局規定,送交專責人員登錄新竹市衛生局「109年行政罰鍰列管催繳表」及「109年處分書編號表」,導致該369件裁罰案件未錄案列管,以隱匿違規廣告裁罰案,使新竹市衛生局無法就上開369件裁罰案進行列管、催繳或移送強制執行,致新竹市政府就前揭裁罰案件罹於行政罰法第27條所定之裁處3年時效,使違規廠商規避裁罰。不僅如此,鄭男及張男明知前述369件違規案之行政裁處書因遭隱匿不曾送達,且未錄案列管,另所受理的其餘750件違規廣告案並無重複裁處之情,本應予以裁罰,竟故意曲解事實,於函文中以刊播時間早於前案行政裁處書開立時間,而違法認定為已裁處案件逕自結案未予裁罰,且函文未依新竹市衛生局之分層負責明細表規定陳核至局長,而由鄭男擅自違法決行,使違規廠商規避裁罰。新竹地檢署表示,鄭男隱匿前述不發之行政裁處書或逕自結案的公文後,竟私下交給張嫌,推由張嫌以1件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違規案新臺幣(下同)2萬元、其餘違規案則1件1萬元之價格,向實際違規廠商索賄,總計本案起訴期間之受賄款項共計 1,314 萬 2,500 元,鄭男則分得其中的賄款442萬元。專案小組於今年3月20日持法院搜索票,至鄭男與案關被告辦公處、住居所執行搜索,共計16處,並傳喚、通知21人到案,訊後聲請羈押禁見鄭男、張嫌獲准;另針對本案之犯罪所得1,314萬2,500元,檢察官為確保日後執行,已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裁定扣押鄭男名下之不動產、第三人名下之存款獲准。新竹地檢署肅貪專責檢察官翁貫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官、本署檢察事務官,偵辦新竹市衛生局鄭男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業已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對鄭男、張男、邱男等 3 人提起公訴。
數位部宣示積極打詐「預算編列卻不符預期」 民眾黨團轟:別只會喊口號
行政院實施打詐綱領1.5版以來,詐騙案卻較去年不減反增,數位部此前宣示積極打詐,然而在113年度的預算編列規劃中,打詐相關預算的比例明顯不符外界期待。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立法委員陳琬惠、幹事長張其祿今(5)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數位部長唐鳳應明確說明打詐預算將推動哪些具體措施;也呼籲「打詐國家隊」數位部、金管會、NCC別再互踢皮球。立委陳琬惠指出,數位部是數位治理和資訊安全主管部門,外界對其有很深的期待,但成立一年來,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卻是「唐鳳部長點麵線」,再細究112年度數位部預算,竟未見與打詐直接相關的預算,且在113年度數位部主管預算中,只能找到「智慧防詐與數位信任應用發展計畫」這個空泛的項目,整整3億經費不知道具體如何防詐,占113年度預算約4%,到底花在哪裡?陳琬惠表示,網路投資詐騙日趨嚴重,去年投資型詐騙占所有詐騙類型近3成5,種類排行第一,雖然立法院已完成打詐5法修訂,規範網路平台業者須負連坐處罰責任,但詐團可利用時間差張貼廣告,陷入「你刪得快,我貼更快」的無限迴圈。先前數位部長唐鳳發出「一周內下架臉書投資詐騙廣告」豪言,但根據金管會通報,自7月初至7月25日蒐報臉書廣告826件,經刑事局通報網路平台業者的違規廣告,都已在通知期限內移除下架,因此迄今尚無裁罰案件,這般「0開罰」的說詞,不禁讓民眾懷疑,政府是否有決心和能力解決詐騙問題。立委張其祿表示,行政院從去年成立打詐國家隊到今年追加「打詐辦公室」,權責不清、作用不明,實際上卻成打詐足球隊、各部會互踢責任;基層檢察官點出三大問題,包含:金管會管理下的人頭帳戶問題」、NCC管理下的境外電訊門號浮濫、數位部管理下的第三方支付的監管不周。張其祿指出,今年第1季全台銀行含中華郵政及信合社警示帳戶數就達9萬6,022戶,金管會不能只要求自律,也應加強查緝銀行員工與詐團勾結;而五大電信境外門號上半年合計近900萬門,NCC編列超過1億攔截來電與加註警語的後端防堵,對前端門號管制也該嚴管,並加強查緝「代購門號」;此外,詐團常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轉移資金,即使數發部推出「第三方支付服務機構能量登錄」新制,卻僅有2名監管人員監理逾1.4萬家業者,違規也僅罰100萬元,難以有效威懾。張其祿表示,數位部成立一周年無明顯實績,本部國外旅費卻高達1408萬元,出國考察、開會共23次,預計出國天數共609天,平均每天1.7人在國外,被譏為「出差部」。數位部以「出席全球資訊網協會(W3C)突破國際參與困境」辯護,但W3C非政府間主導的國際組織,成員多是企業和學術單位,中國有36個成員,日本35個,台灣卻僅2個,反而凸顯台灣落後他國已久。民眾黨團指出,詐騙集團猖獗,民眾無不擔憂遭詐,無論是數位部、金管會、NCC,都必須採取實際且有效的作為,向詐騙集團展現打詐的決心。民眾黨團也呼籲,應盡速推動《電子簽章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和《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法,參照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建立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規範,並加速設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完善國人資安、數位安全保障。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案上路 她嘆:打詐跟不上投資詐騙廣告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今(11)日表示,為了遏阻詐騙,立法院在今年5月30日三讀通過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並於6月28日生效,但時至今日,手機拿出來滑,仍看到一堆冒用名人肖像的投資廣告詐騙,政府打詐行動力明顯追不上。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表示,立法院在第七會期的最後一天,也就是5月30日,三讀通過修正「打詐3法」之一的《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及下架機制,網路禁登冒用名人引誘投資等廣告,平台業者若違規刊登,須負連帶賠償責任,並於6月28日生效。但現在拿手機出來滑一下,這種冒用名人的投資廣告詐騙還是隨處可見,政府打詐的行動力顯然追不上詐騙集團。對於社群平台詐騙廣告,行政院打詐辦公室表示,自7月初至7月25日蒐報臉書廣告826件,經刑事局通報網路平台業者的違規廣告都已在通知期限內移除下架,至今尚無裁罰案件。賴香伶坦言,更應該要問的是,「然後呢?還有多少廣告尚未下架」,那些冒用他人名義的廣告出資者,難道沒有其他法律責任,檢警機關有無繼續偵辦下去?民進黨先前成立打詐辦公室,推出「打詐五法」,更宣稱「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案」是打詐五法的最後一哩路,賴香伶表示,擺在眼前的事實卻是,連詐騙廣告都無法遏止,如何取信於民?且冒用名人刊登廣告,至少有違反偽造文書、著作權法第91條、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的可能,若有收集民眾金融機構帳戶的行為,也可能構成洗錢防制法的收集帳戶罪,這些都是打擊詐騙集團的武器。賴香伶強調,根據新法,於網路刊登投資廣告已採實名制,讓冒名詐騙廣告現形、下架,是打擊詐騙的起點,而不是終點。檢察機關應據此主動調查廣告出資者的身分,偵查是否有犯罪事實,並依法起訴。惟有讓犯罪者付出代價,才能真正打擊詐騙,否則只會打擊國人對政府的信心。
彰化招牌橫出險象生 縣府不忍了:近期將清理
杜蘇芮颱風雖遠離,但全台各地都傳出招牌掉落意外,不少民眾開始關注住家附近招牌狀況,就有民眾發現彰化市大埔路一面商家招牌,幾乎橫出半個路面,質疑相關單位沒在管;縣府建設處表示,最近會擬定相關計畫,針對影響交通、市容及公共安全的招牌進行清理,以免發生危險。彰化市延平里長、大埔商圈發展協會理事長陳雯嘉表示,最近接獲民眾陳情,指大埔路上這塊招牌幾乎占據整個路面,如果有高一點的車輛經過,恐怕會撞到,嚴重影響用路人權益,加上又有颱風要來,若這麼大塊的招牌掉落,恐影響周邊商家安全。縣議員楊子賢也同樣接獲陳情,他表示,縣府若未及時處理,擔心其他商家有樣學樣,近日與陳雯嘉到該店家協調,要求業者改善。該連鎖店業者說,會將地方的意見轉達給總公司,研究改善辦法,避免影響附近民眾。建設處長劉玉平表示,廣告物許可辦法有規範廣告物形式、材料、規格、位置等,都需提前申請許可,不過廣告物太多,難以全面要求,且超過標準的廣告物還要申請雜項執照,若經查報為違章就可拆除。有民眾建議廣告招牌可統一規格,但劉玉平說,過去有商圈樹立統一廣告,以改善廣告招牌亂象等,但被批評缺乏創意,現在已不流行。劉玉平強調,由於最近正值颱風季節,縣府已擬定違規廣告物清理計畫,會開始針對重要交通要道有礙景觀市容、影響公共安全等違規廣告物主動處理,呼籲店家自行審視;至於彰化市大埔路這面廣告,建設處會立即派員了解,若違反相關規定與規範,就會依違章查報處理。
除了亂丟垃圾 北市8/15起這6行為也重罰3600元
台北市現規定,民眾棄置垃圾包、拋棄菸蒂、違規廣告物等,將被處以1200元以上罰鍰。環保局12日表示,8月15日起,棄置垃圾包最低罰鍰將提高到3600元,另有6類行為也從重處罰,像是拋棄煙蒂也開罰3600元。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棄置垃圾包、拋棄菸蒂、違規廣告物等污染行為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依環保署訂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由地方環保局依污染程度及危害程度裁量6000元以下罰鍰金額。環保局表示,為遏止違規行為,自8月15日起,針對違規棄置垃圾包行為採從重處罰,最低罰鍰由1200元提高到3600元,同時有6類環境污染行為也將從重處罰,包含拋棄菸蒂、於路旁屋外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違規廣告物、家畜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未清、亂吐檳榔汁渣及污染地面、水溝、牆壁其他土地定著物。環保局表示,北市推行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多年,一般廢棄物應以專用垃圾袋盛裝依規排出,但部分民眾為圖一時方便,將家中垃圾隨意棄置於城市角落,造成市容環境髒亂。為維護市容整潔,環保局每日派員清潔維護、稽查取締違規行為、以移動式攝影機輔助取締等方式,但仍有民眾違規污染環境。為提升執法強度,環保局表示,就違規棄置垃圾包案件,將自8月15日起罰鍰由1200元提高3600元。環保局表示,北市採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以北市14公升專用垃圾袋為例,每個袋子僅需5元,1張罰單裁罰金額為3600元,相當於可購買720個14公升專用垃圾袋,就算每天倒垃圾,也可以用720天,相較之下違規亂丟垃圾包,損失更大,該局呼籲民眾切勿圖一時方便,反而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詐騙投資多!打詐五法新上路 網路平台需連坐罰
國內投資詐騙廣告層出不窮,為有效扼止,打詐五法之一的投信投顧法修正案已由總統在6月28日公布施行,未來刊登社群網路投資廣告需採實名制,且若為詐騙廣告,「網路平台業者、出資者都負連帶責任」,若沒有在通知期限內下架廣告,司法警察機關可開罰12萬~60萬元,並可給予2~5倍加重處罰,最高可罰300萬,連續處罰到下架為止。金管會指出,有鑑於近年網路投資詐騙猖獗,為減少民眾因誤信網路有價證券投資廣告遭受詐騙的情形,金管會研議增訂「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條之1及第113條之1」,該案已在今年5月30日立法院會議三讀通過,並經總統以公布施行。本次修正重點有三大項,分別是:一、明定非屬特許事業者從事網路有價證券投資廣告的禁止行為及要求刊播網路有價證券投資廣告應採「實名制」。投資或業務招攬廣告,不得有六種行為,包括使人誤信經核准經營特許業務;從事投資分析,有招攬客戶或投資勸誘行為;有保證獲利之表示;以推薦或過去績效使人誤認投資確可獲利之表示;冒用名人或公司名義,招攬或引誘投資;與前五款相關之其他不當推介行為。二、實名制及下架機制。網路傳播媒體業者刊登或播送相關廣告,應載明或敘明事項,落實「廣告實名制」;若於刊登或播送後,才知有不應刊登或播送情事者,應立即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或為其他必要的處置,即廣告限期下架。三、若刊登或播送違反規定的廣告,導致誤信廣告內容或因被詐欺而受有損害者,網路平台應與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若社群媒體拒不下架可開罰。金管會指出,網路平臺業者對於所刊播的網路有價證券投資廣告應落實事前審查,如於刊播後始發現廣告有違規情形,應配合司法警察機關將違規廣告儘速下架,以避免觸法。
政府不演了2/怨中央甩鍋給基層 稽查員:公投過了就不管
去年元旦起衛福部食藥署推行「110年度畜肉安心計畫補助衛生局稽查專案」,補助地方縣市強化稽查與輔導萊豬標示,不過今年元旦起中央資源退場,要求地方政府以例行專案替代,一名地方稽查員感嘆,進口萊豬是中央政策,現在反萊豬公投過不了,等於全民幫政府背書,接下來的「鍋」就得由縣市政府來揹了。根據衛福部推出「豬肉儀表板」統計,截至去年12月31日止進口豬肉共6萬1340噸,分別來自西班牙、加拿大、丹麥及荷蘭為大宗,皆未檢出含萊劑進口肉品。衛福部也強調,針對輸入之生鮮冷藏冷凍豬肉產品,不分國別均採「逐批查驗」,符合萊劑容許規定才可輸入。目前政府強制規定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與零售通路,不論是生鮮豬肉、加工食品到餐飲食品都需標示豬肉原產地,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若業者未照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皆可處罰鍰。也就是說,在無法強制要求業者標示萊劑的情況下,標示肉品產地是最後底線,而標示與檢驗工作,完全仰賴地方衛生局第一線稽查人員落實查驗,為民眾進行最後一道食安把關。「公投過了就不管,把工作量丟給基層!」一名第一線資深稽查人員指出,雖然公投過關,但萊豬仍是民眾關注的民生問題,去年萊豬剛開放進口時,為應付衛福部赴立法院的質詢報告,基層匯整相關稽查數字連夜奔命,一天最長工作17小時。「最近大家都哇哇叫,(畜肉安心計畫)怎麼那麼快就斷了,就算經費不夠,也不該一次全砍,否則包括例行稽查工作沒減量,勢必要分很多時間人力去稽查肉品,一定會擠壓到其他業務,像是相關食安檢舉案件。」該資深稽查員檢視自己的養成歷程說,一位稽查員的訓練真的不容易,尤其要面對第一線攤販、業者,執勤時如何完成公務全憑經驗累積,過去曾有菜鳥稽查員被豬肉攤商惡意鎖在肉品冰櫃內,直到打電話給同仁求援才解套,「第一線各種情況都有,都是靠經驗傳承,更不用說每天加班是常態,沒想到一年的計畫馬上就喊卡,政府實在太浪費!」肉品查核與檢驗仰賴第一線稽查員,地方政府呼籲中央延續計畫,持續為萊豬進口嚴格把關。(圖/黃威彬攝)稽查員執行業務不但要配合業者營業時間,還需避開尖峰時段,以市場來說,稽查員通常清晨五、六時就要前往稽查,部分深夜市場、餐飲或是夜市,則要晚上八、九時才能前往,稽查或送驗完畢還要回到衛生局登錄相關查驗資料,每個工作人員的時間分配都很吃緊。事實上,除了肉品為近二年稽查重點,各地方衛生局重點業務也不同。以南部某縣市為例,違規食品廣告占大宗,像是地下電台等,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查緝檢舉及移送裁處,除了第一線稽查,也包括行政庶務,幾乎前端到後端全包,「移送裁處後續還有行政訴訟,連答辯書都要自己寫,根本是十項全能。」不僅如此,稽查人員還要面對地方民代施壓,從第一線稽查到後續行政庶務,從前端到後端作業幾乎全包了。不只進口豬肉為這一年來地方衛生局的重點稽查項目,防堵非洲豬瘟、疫情等重大議題也投入眾多人力與時間,業務繁重。(圖/報系資料照)另名北部衛生局人員也指出,除了肉品稽查,豬瘟議題也同步而來,直接衝擊到其他業務,只能以中央較急的專案優先,其他像是相關的違規檢舉案件就會延後,類似的案件由於行政查察有二年期限,因此目前案件持續往後累積。近年由於疫情影響與消費型態改變,過去民眾檢舉案的類型以違規廣告居多,近年食品標示也占檢舉大宗,以往一年100多件,109年達到400件,去年更突破500多件,「因為大家都不出國,代購食品標示就佔我們一半的業務量。」該人員說,食品相關消費糾紛暴增,現在人力反而變少了,未來如果邊境肉品查核寬鬆了,萊劑肉品流入市面恐怕引發消費者大恐慌,縣市衛生局還是得忙翻。
違法推五倍券優惠 北市4家醫療院遭罰21萬⋯衛生局提醒: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
「振興五倍券」10月才上路,台北市衛生局指出,北市共查獲4家醫療院,以五倍券做促銷活動,其中3家診所被罰各5萬元,另1家診所則被查有2則違法廣告、開罰6萬元,4家診所共罰21萬元。衛生局提醒,醫療院所不能以「優惠」、「折扣」、「送療程」等廣告手法促銷,違者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衛生局表示,許多醫療院所透過網站、通訊軟體LINE、Facebook、Instagram或電視購物等管道,以振興五倍券做促銷活動,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視察吳秀娥指出,醫療院所若宣傳標榜五倍券優惠打折的廣告,如「凡使用五倍券5000,回饋使用面額的20%、現省2500」,已違反《醫療法》規定。吳秀娥補充,短短1個月,利用五倍券宣傳的違規廣告裁處案件已裁罰4件,罰鍰共21萬元;不過,案件仍在行政救濟期間,業者如不服裁處可依程序提起訴願,因此無法公布名單,須等3周後才會公布。
石斑水成仙丹3/胜肽產品橫行 稱「愛滋病狙擊手」僅被罰5萬
台中新世生技公司主打從石斑魚養殖水中萃取的「海洋活性小分子肽」,將其療效吹捧如仙丹,而市面上也有數種類似的「海洋胜肽」產品,廣告「一個比一個誇張」,除聲稱能醫治癌症外,還宣稱胜肽是「愛滋病的狙擊手」,但至今卻只有1間公司被開罰5萬元,民眾則盼相關單位深入調查,別讓不肖業者戕害國人的健康和荷包。據了解,民眾平常吃的營養補充品大致分為保健食品和健康食品,保健食品屬於一般食品,只能補充營養,不能宣稱保健功效;健康食品則要通過「小綠人」健康食品認證標章,且可以宣稱的功效只有調節血脂、免疫調節、胃腸功能改善、骨質和保健、不易形成體脂肪等13項。健康食品要通過「小綠人」健康食品認證標章才可以宣傳功效,且可廣告的項目也只有調節血脂、免疫調節、胃腸功能改善等13項。(圖/報系資料照)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倘若食品廣告涉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即使罰鍰可觀,賣健康產品的「暴利」卻更加吸引人,至今仍有許多業者「不怕罰」而持續宣傳「奇蹟式廣告」。本刊接獲投訴,指目前市面「胜肽」產品琳瑯滿目,從2013年開始共有499項相關產品因違規廣告而被開罰,不論吃的抹的擦的全部中招,而「海洋胜肽」相關產品在蝦皮、樂天、露天和奇摩拍賣上賣的「嚇嚇叫」,療效更被吹捧如仙丹,相關產品卻只有1件裁罰紀錄。據悉,禾利威公司前年在臉書刊登「海洋活胜肽」廣告,內容宣稱胜肽不須腸胃吸收,「5分鐘進入血液、10分鐘轉化成體能」,稱該產品為「抗癌天王」、「糖尿病剋星」、「放療化療患者的福音」和「愛滋病的狙擊手」,似乎世間所有疑難雜症都能因它而解,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後,認定食品廣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而開罰5萬元,民眾卻認為此罰鍰難有嚇阻效果,不肖業者將繼續橫行。「他們賺幾瓶就能賺回來了,政府不管的話,一般民眾只會繼續受苦。」小芬(化名)因罹癌家人服用相關產品導致病情惡化,呼籲相關單位應深入調查,別讓不肖業者戕害國人的健康和荷包。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在健康講座上宣稱療效而未販售商品,無法開罰,若於網路或媒體上刊登廣告並宣傳療效,便可處以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食安處並要求記者傳真相關資料給他們,相關單位取得真憑實據後才能調查,否則會被認為是在「擾民」。本刊於23日下午2度致電郭興中手機並留言,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致電新世生技公司,接線人員則表示目前沒有其他人在公司,會將媒體來電訊息轉告高層,同樣至截稿前無回音。「海洋活性小分子肽」飲品在網路上隨處可買,療效更被吹捧如仙丹,相關「海洋胜肰」產品卻只有1件裁罰紀錄。(圖/翻攝蝦皮網站)
西門町「台北英雄文旅」假冒防疫旅館 北市重罰100萬勒令停業
台北西門町「台北英雄文旅」旅館並非防疫旅館,但卻標榜可提供民眾居家檢疫,去年因違規經營旅館已被台北市觀光傳播局開罰50萬,今年3月再度被罰50萬,並要求停業。對此,北市觀傳局表示,目前開罰100萬元,並要求立刻停業,嚴重者予以斷水電。春節期間防疫旅館曾一房難求,有民眾發現台北英雄文旅,在臉書頁面上寫著「台商、華僑歡迎回家」字樣,還宣稱房間經過精密消毒,提供豐富的菜色,房價部分則從2600元到5000元不等,但北市觀光傳播局追查發現,這家旅館非但不是防疫旅館,更不是一間合格旅宿。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觀傳局3月份就開罰,但他們還在網站上招客,市府將會重罰,民眾有需求可在北市府官網查詢台北市防疫旅館資訊,不要受騙上當,如果有違規使用,一次、兩次不改善就會斷水電。觀傳局科長闕玉玲表示,觀傳局查證結果,針對違規廣告部分已要求下架,目前受理通報資料裡面沒有顯示有居檢者入住的狀況,民眾可在台北市觀傳局官網查詢防疫旅館資訊,目前台北市有105家防疫旅館,沒有接獲其他不合格的防疫旅館。闕玉玲指出,英雄文旅違規經營旅館部分,觀傳局去年已開罰50萬,今年也開罰50萬,總共合計開罰100萬,這家旅館已經遞件申請合法旅館中,但被罰時有要求他們立刻停業,若持續不改善將斷水斷電。
中捷綠線6車站遭爆未設雙向逃生梯 市府斥爆料不實
台中捷運綠線預計年底通車,外傳6處共構車站未設雙向逃生梯,不符消防法規恐爆危機;台中市府14日駁斥爆料不實,車站均符消防法規,並經初勘認證合格。中捷澄清說,捷運車站逃生設施以疏散旅客效率作判斷,並非一定要設雙向逃生梯;中捷逃生安全符合美國消防協會(NFPA)嚴格國際標準,營運單位深具信心。初勘符合NFPA嚴格國際標準台中捷運綠線由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發包、興建。卻遭爆料指稱,全線18個車站有6個共構車站未設雙向逃生梯,因屬「特種建物」才勉強合法,且「災害應變計畫」竟將電扶梯當備用逃生梯,還擬將乘客由軌道疏散逃生,若發生意外恐爆危機。台中市長盧秀燕昨日在中捷動漫短片發表會時回應說,北捷在全台已蓋10條捷運是全台最有經驗的團隊,相信會為台中蓋出安全的捷運,且初勘時各項消防設施及演練都已過關。「爆料內容不實!」交通局長葉昭甫駁斥,中捷車站經核定為特種建築物,仍須經消防查核;6處車站聯合開發基地消防檢查屬獨立,與車站消防檢查都符合法規。車站電扶梯旁都設有行走樓梯,另還規畫有安全門及安全樓梯;兩套出入動線各符合標準,絕對不可能將電扶梯作緊急逃生通道。中捷董事長林志盈指出,捷運車站逃生設施在今年8月間已完成初勘,且符合美國消防協會(NFPA)國際標準;若發生火災意外,旅客須在4分鐘疏散完畢、6分鐘內逃生到安全處所。雙向逃生梯非唯一審核標準林志盈說,就經營角度言,列車會以過站不停或不進站處理,不會讓旅客從軌道逃生;逃生標準是取決疏散乘客逃生時間,與樓梯數量、寬窄及動線有關,有無雙向逃生梯非唯一審核標準。市議員何文海則為捷運沿線店家請命,指市府要求店家在年底前改善違規廣告物;否則將罰鍰、限期強制拆除。市府都發局回應,未來將再加強宣導及溝通,3年內逐年分區改善。
9大新制11月上路! 國道「天眼系統」上線抓違規三寶
11月開始又有新制上路,其中駕駛需特別注意,國道將啟動「天眼」科技執法,一不遵守規則,荷包恐怕大失血。不過除了新型執法與罰則上路外,另外還有許多便民好康補助。1.國道啟動「天眼系統」執法11月1日起,中山高南下93.5公里、新竹南下出口匝道將啟用「天眼」,針對違規插隊、橫跨雙白線、橫跨槽化線等3項違規進行開罰。國道警察局提醒,準備下高速公路時應提早變換至外側車道,切勿從主線道插入連貫車隊,以免造成後方車輛追撞肇事,違規者可處3000至6000元罰鍰。2.北市府轉運站周邊啟用科技執法由於北市府轉運站前的公車停靠區常發生違規停車現象,導致公車無法依照規定停靠人行道旁,造成民眾上下車困難,更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因此將首度啟用科技執法,取締公車停靠區違規停車,最高罰1200元。3. 台北市廢棄單車領回需收費自行車沒有車牌,對隨意棄置的車主難以進行開罰,為提醒民眾勿隨意棄置及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北市府將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移置費每輛每次100元,保管費第1小時免費,往後每12小時收25元,採累進計費,保管30天未領回就會被以廢棄物處理。4.年底高鐵週末班次增加台灣高鐵公司表示,每逢年底周末各地經常舉辦大型活動,對於旅運需求較高,因此自11月1日起至12月28日止,共九週期間,每週五增開3班次列車(南下2班;北上1班自台中站發車),並於每週六增開南下1班次列車,以加強服務旅客。泡湯抵用券。示意圖。(圖/報系資料照)5.秋冬國旅泡湯抵用券繼夜市抵用券後,觀光局將於11月、12月推出泡湯抵用券,只要憑秋冬遊住宿收據,就能到合作溫泉業者免費泡大眾池,或者抵用湯屋200元。6.馬祖拚觀光,冬遊莒光、東引加碼送好康為了吸引更多旅客冬遊馬祖,從11月起一直到明年2月,到莒光鄉旅遊可獲500元消費券,到東引鄉旅遊則可獲得150毫升的東引高粱紀念酒2瓶。7.北市撕除違規廣告可兌換獎勵公車站牌、電線杆上隨處可見張貼小廣告,環保局表示,11月起只要撕下1公斤的違規小廣告,就可兌換獎勵品。公費流感疫苗將在11月15日開放接種。示意圖。(圖/報系資料照)8.公費流感疫苗11月中開放接種為避免秋後流感病毒群聚,疾管署宣布,11月15日起依各類對象開放疫苗開打直到罄止,學生及醫事人員11月15日起開打、65歲以上長者及學齡前幼兒12月8日起開打、其他接種對象明年1月1日起開打。9.中華郵政推「星光郵局」開到晚上為配合民眾需求,6處郵局營業時間從中午12點到晚間7點30分。11月1日起,從台北光華郵局、台中永安郵局、高雄新田郵局開始;11月15日起,新北永和中山路郵局、桃園民生路郵局、台南興華街郵局陸續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