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
」 違約金 買房 大陸 NewJeans ADOR繳22萬訂金買BMW竟忘了!她8年後才想起要交車 業者這樣說
大陸河南省1名彭姓女子在BMW經銷商交了訂金,打算買1輛新車,結果8年後才想起來。不過,業者表示,按照當初繳納的訂金合約,彭女已經違約,合同約定超出支付全款提車日後,每延遲1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全車款的萬分之5作為違約金。如今過去8年時間,彭女的訂金早已被當做違約金消耗完了。綜合陸媒報導,彭女表示,自己2016年在當地1間BMW經銷商繳納了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萬元)訂金,準備買輛新車。1星期後,因為投資其它生意,彭女的資金鏈斷了,導致沒能繼續完成交車。期間,因為其它事情,彭女也忘了訂車這一回事,直到近日才想起來,距離她當初繳納定金,已經過去了8年。彭女回想起此事後,便來到BMW門市詢問,能否繼續使用已經繳納的訂金提車。對此,BMW銷售向彭女解釋,按照當初繳納的訂金合同,彭女已經違約了。合同約定超出支付全款提車日後,每延遲1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全車款的萬分之5作為違約金。如今過去8年時間,彭女的訂金早已被當做違約金消耗完了。不過,銷售方面隨後又向彭女表示,她們跟公司法務溝通過了,經銷商同意為彭女延長2週訂金使用權限,因此她可在1週內使用8年前繳納的訂金,繼續完成交車手續。消息曝光後,有網友透露「4S店的套路很多,肯定會減少幾萬塊錢的優惠,加上5萬塊八年利息也不少,最後提車可能還會降一個檔次。而且這樣等於成功鎖定了客戶八年。銷售商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換個4S店可能會直接給客戶五萬塊錢的優惠」。
簽約後發現買貴!台中預售屋爆77件解約 3種買家寧賠違約金也要退
央行打炒房後市場急凍,還讓已購買預售屋的買方陷入疑慮,心生後悔,寧願賠償15%違約金也要解約。台灣房屋集團統計實價登錄資訊,發現台中今年簽約後又解約的預售屋交易達77件,其中24件更是在央行Q3理監事會議後解約,且解約的案件平均單價、總價皆較整體預售屋均價貴2、3成,凸顯解約買家多因買貴而後悔。根據實價登錄資訊統計,2024年截至目前為止,台中在本年度內簽約又解約的預售屋交易達77件,其中24件於央行Q3理監事會議後解約。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目前預售屋實價資訊僅揭露至10月,也就是說,今年預售屋解約案件逾3成發生在第七波信用管制後的1個月內,說明政策對市場氣氛的干擾顯著。而隨著資料陸續公開,解約案件數還將續增,解約潮持續醞釀中。進一步觀察9月20日央行祭出第七波信用管制後的台中預售屋解約案件,平均單價59萬元,較今年預售屋均價48.6萬元高出21.4%,平均總價2616.3萬元更比今年的預售屋整體平均多了632萬元,價差幅度達31.9%。台中今年截至10月出現77件簽約又解約的交易。(圖/台灣房屋集團)以今年解約的預售物件來看,從簽約到解約平均約77天,大約為兩個半月,張旭嵐指出,不排除是看到實價揭露後,和同社區其他買家比起來買價偏高,加上央行祭出限貸令,擔心後市不樂觀,因此反悔解約。張旭嵐說明,預售屋契約的違約條款,多半會約定除非發生無法歸責於買賣雙方的特殊情況,否則任何一方主動要求解約,需賠付最高15%的違約金,所以對買方而言,若取得價格與市場行情差距不大,通常不會貿然解約。然而台中在限貸令後的解約案件,不論單價還是總價,均價都超過預售屋平均價格15%以上,甚至高達3成,張旭嵐判斷,在買貴的損失高於違約的情況下,消費者更堅定想解約的念頭。「中高總價貸款成數縮減,買家收手不玩了」,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認為,從解約案件的狀況來看,顯示打炒房後,中高總價物件的解約量大增,又以3類型的交易為主。首先是「中坪數換屋宅」,因換屋族爭取高成數貸款附有但書,不利換屋規劃,使換屋族暫時退場;其次是「大坪數豪宅」,由於貸款上限下修到僅剩3成,壓縮資金彈性,使買家打退堂鼓;第三為「蛋白高價宅」,部分外圍蛋白區機能仍待發展,但房價已提前反應,後續漲幅相對有限,也讓蛋白區高價宅的買家選擇解約淡出。更多東森地產王報導 工作12小時薪4萬 他沮喪「房也買不起」 過來人安慰:10萬都很難 不買房老了沒得住? 他不解「可回老家啊」 網:不是每個人都有 傳高雄房仲直營店全面裁員? 理事長曝「明年將爆收店潮」:好轉的夢碎了
拍賣會上宰肥羊?女被誘花50萬拍得彩鑽 珠寶店告知「超大落差」讓她怒了
北市一名40歲林姓女子,11月參加國內一家珠寶公司舉辦的珠寶拍買會。林女在2名業務員左右夾攻慫恿下,以50.6萬元買得一只「黃綠螢火蟲彩鑽鑽石戒」。但林女事後向其他珠寶店及當舖求證,竟得知這顆鑽戒是市價最多僅10萬元的「次級品」。林女回想後認為當時拍賣過程並未依正常程序,懷疑對方是故意設下陷阱,立即到警局怒告負責人及業務員詐欺。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林女表示自己對珠寶沒有研究,也沒有參加過拍賣會,11月她接獲珠寶公司汪姓女業務員邀約,到台北市松智路上的華南銀行大樓參加秋季珠寶拍賣會。入場前,工作人員告訴她需繳交10萬元「入場費」,會後退還。林女表示由於拍賣會的地點在銀行大樓內,讓她以為銀行是協辦單位、應具有一定公信力,於是繳錢入場。在拍賣會上,林女並未競標任何標的,珠寶公司也沒有讓林女先簽標單,但李姓負責人及汪姓、李姓女業務員多次向她表示「珠寶可作為投資的工具」、「可以用低於市場價格買到稀有珠寶」、「拍到後,下次可以再拿出來拍賣獲利」等話術不斷慫恿她,但林女仍表示無意購買。後來,在拍賣「黃綠螢火蟲彩鑽鑽石戒」時,2名女業務員一左一右不斷建議林女,表示該鑽戒「市價近百萬元」、「保證在5年內會增值10萬元」等,讓林女在沒有看到鑽戒實體及證書下就參與競標。林女表示,該彩鑽以3萬元起標,約有6、7組客人投標,最後她以44萬元拍得,加上15%的手續費,總價為50.6萬元。業務員看林女買下彩鑽,又遊說她購買在會中已流標、開價510萬元的41顆裸鑽,經還價後對方同意可以380萬元成交,並要林女假裝舉標、補拍照證明是她拍得。但林女發現41顆裸鑽中,有12顆鑽石沒有檢附GIA證書,因此決定拒絕購買,。此時,珠寶公司會計直指她「違約」,要她賠償違約金3成共90萬元,雙方經協調後,李姓負責人同意林女不用賠,但必須刷卡結完彩鑽50.6萬元,並以「質押彩鑽」為由,不讓林女將彩鑽帶回。林女表示,當晚收到彩鑽的保證書傳真,越想越不對,於是找上7家當鋪及數家珠寶店詢問,得到的答案卻是彩鑽的淨度僅有I2、並有肉眼可見明顯的瑕疵,「沒有當鋪會收,估計市價僅6至10萬元」,讓她驚覺被騙,趕緊向警方報案,並向信用卡公司要求止付。拍賣會目錄中,林女買下的彩鑽戒沒有底標價,但上頭標示「市價68萬到100萬」,實際卻僅有最多10萬價值。(圖/翻攝畫面)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女還指出,在她向信用卡公司申請止付後,對方反要求信用卡公司「停止止付」,使用的理由是林女「確實有參與競標」,且有「押標金10萬元證明單」,反指是林小姐自己要取消交易,不肯帶走彩鑽,且此筆交易並非「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不適用7天鑑賞期。對此,律師馬在勤表示,拍賣會場可能有所謂「情境人員」,以話術、刻意製造出來的氛圍使民眾誤以為交易熱絡,最終得以將哄抬過價格的標的賣給「自以為賺到好康」的民眾。馬在勤指出,這種行為有觸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的疑慮。而民眾要避免落入這類陷阱,最好的方式就是不熟悉的拍賣會千萬不要去,不熟悉的拍賣標的也千萬別涉入。
買貴後悔了?成交價比市場貴2成 台中預售解約潮累計77件
根據實價登錄資訊統計,台中今年至今簽約又解約的預售屋交易達77件,其中24件解約於919央行祭出第七波打炒房後,且解約案件平均單價較今年預售屋均價高約2成,平均總價更比今年的預售屋整體平均多了超過3成,突顯解約買家,多因買貴而反悔。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目前預售屋實價資訊僅揭露至10月,也就是說,今年的預售屋解約案件,逾3成發生在第七波信用管制後的1個月內,說明政策對市場氣氛的干擾顯著,而隨著資料陸續公開,解約案件數還將續增,解約潮持續醞釀中。觀察今年解約的預售物件,從簽約到解約,平均約77天,大約為2個半月,不排除是看到實價揭露後,和同社區其他買家比起來,買價偏高,加上央行祭出限貸令,擔心後市不樂觀,因此反悔解約。張旭嵐指出,預售屋契約的違約條款,多半會約定除非發生無法歸責於買賣雙方的特殊情況,否則任何一方主動要求解約,需賠付最高15%的違約金,所以對買方而言,若取得價格與市場行情差距不大,通常不會貿然解約;而台中在限貸令後的解約案件,不論單價還是總價,均價都超過預售屋平均價格15%以上,甚至高達3成,在買貴的損失高於違約的情況下,消費者更堅定想解約的念頭。觀察9月20日後台中的解約案件,平均總價達2616.3萬元,比整體預售屋交易的1984.3萬元,多632萬元,價差幅度達3成,顯示打炒房後,中高總價物件的解約量大增。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表示,打炒房後的解約案件,以3類型的交易為主。首先是「中坪數換屋宅」,因換屋族爭取高成數貸款附有但書,不利換屋規劃,使換屋族暫時退場;其次是「大坪數豪宅」,由於貸款上限下修到僅剩3成,壓縮資金彈性,使買家打退堂鼓;第三為「蛋白高價宅」,部分外圍蛋白區機能仍待發展,但房價已提前反應,後續漲幅相對有限,也讓蛋白區高價宅的買家選擇解約淡出。
NewJeans單方面解約慘了!才說不付違約金 經紀公司ADOR不爽開告
韓國超人氣女團NewJeans出道即巔峰,但近期因為與經紀公司ADOR在專屬合約有爭議,經溝通無果後,NewJeans日前開記者會,表達對公司強烈不滿,並單方面宣布解約,也不會支付違約金。ADOR今(5)日發聲,將對NewJeans正式提起訴訟,主張「專屬合約」非單方面可輕易解除。根據韓媒《朝鮮日報》報導,在NewJeans擅自開記者會,並單方面宣布於韓國時間11月29日零時起,結束與ADOR的合約,堅稱她們沒有違約故不會支付違約金。ADOR今日發聲,宣布正式向NewJeans提起專屬合約有效確認訴訟,稱他們不希望透過法律管道解決與NewJeans的問題,但NewJeans的堅持讓他們認為必須向藝人方表明「專屬合約並非單方面主張就可輕易解除。NewJeans於韓國時間11月28日突然緊急召開記者會,控訴經紀公司ADOR無意保護她們,在多次溝通無果後,她們才選擇這種激烈的方式抗爭,自行公告11月29日起NewJeans已經不屬於ADOR的藝人。當時ADOR母公司HYBE在NewJeans單方面宣布解約後,稱會妥善處理,未來解約結果確定後會立即公告。除此之外,NewJeans單方面解除與ADOR的專屬合約,掀起各界輿論,連韓國經紀人協會也發聲,公開批評NewJeans此舉是非常惡意的方式,可能損害業界彼此間的信任,「如果任何人都可以簡單聲明終止合約,往後該如何保證專屬合約的有效性,或是誰願意投資這種高不確定性的合約?」恐怕會破壞韓國流行文化和藝術產業。
NewJeans單方面宣布解約 韓經紀人協會公開批:非常惡意的方式
韓國超人氣女團NewJeans出道即巔峰,但近期因為與經紀公司ADOR在專屬合約有爭議,經溝通無果後,NewJeans日前開記者會,表達對公司強烈不滿,並單方面宣布解約,也不會支付違約金。今(3日)韓國經紀人協會發聲,強調專屬合約對於娛樂產業的重要性,批NewJeans此舉是非常惡意的方式。綜合韓媒報導,NewJeans日前開記者會單方面宣布與經紀公司ADOR解約,為韓國演藝圈投下震撼彈,針對此事,韓國經紀人協會在今日終於不忍發聲,說明專屬合約在韓國娛樂產業的重要性,NewJeans的行為可能損害業界彼此間的信任,「如果任何人都可以簡單聲明終止合約,往後該如何保證專屬合約的有效性,或是誰願意投資這種高不確定性的合約?」韓國經紀人協會指出,專屬合約是公司與藝人之間長期合作最基礎的保障,尤其經紀公司栽培藝人往往投入高成本,藝人出道工作後有義務協助雙方實現共同目標。而針對NewJeans與經紀公司ADOR的狀況,呼籲雙方應妥善解決爭議,避免形成對抗模式,恐怕引發之後藝人效法,批NewJeans採取的做法「是一種非常惡意的方式」,會破壞韓國流行文化和藝術產業。NewJeans日前在記者會上控訴,經紀公司ADOR無意保護她們,在多次溝通無果後,她們才選擇這種激烈的方式抗爭,更強調「我們沒有違約,違約的是公司」所以不會支付違約金。而ADOR母公司HYBE在NewJeans單方面宣布解約後,稱會妥善處理,未來解約結果確定後會立即公告。
央行打炒房我該怎麼辦? 各類購屋族群應變策略一次看
史上最嚴限貸令出台,房子還能買?專家認為,自用族群做好財務規劃就免驚,政策針對的多屋族則應適時減碼,少打炒房的主意。央行9月祭出第七波信用管制,房市買氣瞬間崩跌,雖然此次政策目的在於抑制投機炒作,將資源優先提供給名下無房的首購族,但對於名下已有房產的民眾而言,不論是換屋或置產,甚至是房市的主要供給者建商,都必須準備更多資金來因應,一系列措施對房市走向與各族群都帶來深遠影響。根據央行祭出的第七波信用管制,主要可歸納為以下重點: 一、取消有房者的寬限期:凡是名下已擁有房屋者,即使是第一戶房貸也不再享有寬限期,以減少有房者利用寬限期操作財務槓桿炒房。二、限縮第二戶以上貸款成數:名下已有房產的自然人,第二戶房貸成數上限從6成降至5成,法人購屋與豪宅貸款成數限縮為3成。三、降低建商餘屋貸款成數:建商餘屋貸款成數降低至3成,使建商在未售出物件上承受更大的持有成本壓力,促使建商更積極去化庫存。四、四、「真首購」優先原則:優先將資源提供給名下無房的「真首購」(名下有房產但無房貸者,也被銀行視為符合首購資格),除了貸款成數上限維持8成,且享有2至3年的寬限期,減輕首次購屋者的資金壓力。五、五、新增豁免對象:為避免政策「錯殺無辜」,央行10月新增了協處措施,將繼承取得房屋者視為豁免對象,以及因有實質換屋需求申請貸款的換屋族,若1年內出售原持有房產,新購屋貸款仍可享有寬限期。對此,房市專家分析,有別於央行前6次信用管制僅針對特定地區、特定對象,貸款成數採階梯式降低,第七波信用管制則是將適用範圍擴及全國,更重要的是對於自用資格與寬限期都採取了極嚴格的限制,不僅大幅收緊市場資金流動性,也改變了房市走向,各購屋族群必須事先想好對策以應萬全。首先,對於首購族而言,由於政策提供了獨厚「真首購」的友善環境,貸款條件不受影響,在無投資客干擾的乾淨市場環境下,若民眾名下尚無房產,不妨利用當前的買方市場優勢,仔細擬定購屋計劃並積極看屋,在可負擔的範圍內,優先選擇適合長期居住的產品與地段,以確保日後生活品質。此外,專業房地產代書也提醒,由於首購族經常會忽略房屋總價之外的成本,包括交易時的契稅、印花稅、代書費、仲介費、貸款設定費,以及裝潢、搬家、添購家具等費用,加總起來又是一筆金額數十萬到上百萬元不等的支出,這些都必須事先了解清楚,並且擬定在購屋計劃之中。對有實際需求的換屋族來說,央行雖然提供了一些條件豁免,只要換屋族能在新房貸撥款後一年內出售原有房產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仍可享有寬限期等優惠,但若1年後原有房產並未出售,就必須面臨承貸金融機構取消寬限期、收回原應分期償還之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甚至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因此,專家建議,央行豁免條款雖然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換屋族的資金負擔,但民眾在考慮新的貸款計劃時,應評估市場上房產需求變動,以及手上的資金流動性,以確保換屋過程順利。對於有明確換屋計劃的買家,宜提前準備並合理規劃資金,以減少新政策下的壓力。至於投資族或是多屋族,在新政策下將面臨嚴格限制。由於取消寬限期意味在貸款撥款後便須開始償還本金,無法再享有緩衝時間,且第二戶起的房貸成數僅剩5成,這兩類型買家必須承擔更多的持有成本,尤其是在房市交易量下降、價格無法快速上漲的情況下,房產持有數量愈多,則承擔的風險愈高。若是這兩類族群,專家建議,應立即評估手中資金水位與並重新調整資產配置,最好將資金從房地產撤出轉向其他投資標的,尤其是對於採取高財務槓桿進行多筆房產投資的民眾而言,盡可能減少手中持有房產,將是應對此次央行打炒房的上上之策。專家最後提醒,隨著房市交易量下滑,銀行的資金流動性也受到挑戰,加上今年底開始將有大量預售屋進入交屋期,龐大的申貸需求對銀行放貸額度構成更大壓力,即便是自用剛需族群,也得面臨房貸利率上升、撥款期限變長,甚至沒有銀行願意貸款的難題。因此,建議民眾在購屋前,除了事先做好完整詳盡的財務規劃,並且以最保守的方式衡量自身購屋能力,才能避免日後面臨付不出貸款的窘境。
把握1年售屋寬限期 換屋族汰弱留強最佳時機
央行祭出第七波信用管制,房市逐漸進入觀望期,不過不少專家指出,此時房市回歸基本面,正是剛性需求的自用族群進場時機。相比先前房市熱潮排隊買房時期,民眾更有機會能挑到好地段且價格合理的好物件,不論是舊換新、小換大、蛋白變蛋黃,現階段都是不錯的時機點,尤其建議換屋族把握機會進場汰弱留強。央行10月9日針對第七波信用管制後三族群進行鬆綁,繼承族群購屋時可不計繼承來的房屋與房貸戶數;換屋族也能以切結方式出售舊屋取得較好的房貸條件;前兩者成屋及預售屋已簽約的購屋者也排除在外。針對有實際換房需求的族群,經與貸款銀行簽署承諾後,新的第一或第二戶購房貸款(不包括高價住宅貸款)可以排除在此項規定之外。央行業務局潘榮耀表示,借款人應在新貸款撥款後1年內,賣掉原有的房子並完成產權過戶,且不能以轉貸等方式規避這個承諾,「如果借款人違反了承諾,銀行可以取消寬限期、要求立即償還貸款本金或差額,並收取罰息及違約金。」不管原本是有房無貸款、或是有房有貸款者,簽切結書一年內出售舊屋,就不受第二戶限貸5成限制,可享有最高8成與寬限期。對於換屋族應如何應對或爭取較佳的貸款條件?專家指出,除了和銀行切結一年內出售,可以不受第二戶貸款限制,換屋族群也可以利用沒有房貸的配偶申請房貸,同樣享有首購條件。而如何聰明換屋,常讓換屋族困擾,攸關手頭資金運用,要「先買後賣」還是「先賣後買」。永慶房屋客服中心資深經理陳繼先建議,由於房屋買賣金額大,為爭取較佳貸款條件,可以採取「先賣後買」的策略。一般而言,即使曾有房屋買賣紀錄,只要名下沒有自用住宅,就能爭取首購優惠利率。但各家銀行對首購資格的認定各有不同,即使買房時名下有房產,但只要沒有貸款仍有機會向銀行爭取較佳房貸條件。「先賣再買」最大的優點是財務負擔較低,可以用賣屋的錢來補貼買新房所需的資金,可與買方協議延後交屋,爭取搬家及找新房的時間;或是與買方約定售後回租,買賣完成後繼續住在舊家,直到租約到期。不過以上兩種方式,尚需買家同意才能進行,且仍然有找新房的時間壓力,陳繼先建議,若想先賣屋再找房,應事先做好短期租屋的準備為佳。「先買後賣」則優點是時間較充裕,不用擔心換屋的銜接期,且提前搬進新房後,舊家可騰空賣相也會更好,不過先買房除了要另外籌措一筆購屋金,若舊家還有房貸尚未清償,在舊屋賣掉之前,也要同時負擔兩筆房貸,較適合手頭資金寬裕的換屋族。至於房貸水龍頭栓緊,如何儘量提升貸款成數呢?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建議,讓銀行越放心條件越好,例如穩定收入與在大型企業就業,同時也不要完全沒有跟銀行往來,維持良好信用紀錄,按時繳交各項帳單,避免使用循環利息。此外,專家認為,這波管制應正面看待央行打炒房,投機客出逃後,還給市場穩定秩序,自用族群才有機會挑到好地段且價格合理的好物件,不論是舊換新、小換大、蛋白變蛋黃,明年都是不錯的時機點,建議換屋族把握機會進場汰弱留強。信義房屋副總經理信泓浚即指出,挑選物件時,可多留意交通是否方便、生活機能完善、週邊居住人口勿過度稠密或稀少,符合多數購屋自住者需求,有助未來換屋轉手。
婆婆翻媳婦衣櫃幫洗晾曬性感睡衣 她爆氣小姑竟罵「不知感恩」
有名媳婦分享,夫妻本來在外縣市買房,後來因為父母年事已高,加上工作關係,所以選擇賣掉房子,她也配合老公調回南部,搬回老家三代同堂,豈料公婆凡事都要先幫他們做好,像是會直接進房把被子折好,且不只桌上,連抽屜裡的東西都忙幫忙擺好,存摺本跟日記本也會動,有次婆婆找不到東西,竟然還翻她的衣櫃,看到性感睡衣順便拿去洗晾曬,此舉也踩到她的底線,豈料小姑竟然罵她不知感恩,她一氣之下,看房、訂房,現在遇到政府限貸令,老公竟然付違約金說不買了,讓她直呼「真的好生氣!」該名網友於29日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分享,老公是獨子,夫妻加起來年薪有300萬,本來在外縣市買房,後來因為想到父母年事已高,加上工作關係,所以選擇賣掉房子,配合老公調回南部,搬回有百年歷史的老家、三代同堂。她說,公婆幫忙照顧小孩確實幫了蠻多,但結婚前獨立慣了的她,凡事喜歡自己來,不習慣假手他人,住一起後公婆總會搶先做好所有事,像是剛搬回來時沒在鎖房門,有幾次下班後看到房間的被子被折好,桌上、抽屜裡的東西都被擺好,存摺本跟日記本也都被動過,「我覺得很不開心,有種被窺探隱私的感覺」,豈料後來鎖門後,公公還會偶爾拿鑰匙開門進去巡視。不僅如此,有次婆婆什麼東西找不到,竟然來翻她的衣櫃,看到性感睡衣還幫她洗晾曬,她知道後很生氣,跟公婆說不要動她的東西,小姑回來竟罵她不知感恩,飆罵「他爸媽不知對我們付出了多少心力,我身為晚輩,竟然這樣對他們兩老。」但是她無奈的說「老公喜歡被照顧,倒是很習慣他爸媽的模式。」而後她跟老公抗議說想再搬出去,但對方一直拖延,只說再看看,她一氣之下,看房、訂房,現在又遇到政府限貸令,老公竟然付違約金說不買了,讓她直呼「真的好生氣!」
「對公司信任完全破裂!」NewJeans全體成員親上火線 宣布今晚12點起正式解約
南韓大勢女團「NewJeans」近日與經紀公司ADOR及母公司HYBE娛樂的紛爭鬧得沸沸揚揚。她們日前向ADOR發出存證信函,要求公司在14天內進行改正「專屬合約的重大違法事項」,否則將和公司解約。28日晚間,「NewJeans」5名成員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布自29日0時起,將與經紀公司ADOR正式解約,並表示:「我們決定離開ADOR的原因,是因為公司有責任保護旗下藝人,但我們並沒有感受到公司展現出這樣的誠意。」成員還在記者會上指出,「我們短期內恐怕不能再使用『NewJeans』這個名字,但是我們5個人是NewJeans這件事不會有任何改變。」綜合韓媒報導,「NewJeans」的5名成員28日傍晚臨時宣布,在晚間7點30分召開「專屬合約解除相關緊急記者會」。成員們在記者會上表示,針對先前經紀公司多次的違約行為,已發出存證信函,要求在14天內改善,「但從內容證明發出到現在,我們的要求完全沒有被滿足,對方的回應也只是形式化的態度,毫無誠意。」成員們在記者會上表示,現在的時間已經過了下班時間,但公司卻遲遲沒有回應,為了不再造成彼此精神上的痛苦與時間上的浪費,因此5人商議後,一致決定結束與該公司的合作:「我們5人一致決定,從29日凌晨開始,將正式解除與ADOR的專屬合約。」NewJeans指出,雖然看到許多關於「天價違約金」的報導,但是她們一直有在認真履行合約,因此不認為有需要支付合約金的問題,反而是公司HYBE娛樂方面違約,才發生了後續一系列的問題,「因此我們認為責任在於HYBE身上。」NewJeans還強調,解約後將不再是ADOR的藝人,但對於此前已經洽談的行程、商業合作及代言都會盡力如期完成,「我們不希望因為解約對其他人造成任何損失,非常感謝一路支持我們的廣告商和合作夥伴。」她們還表示,「未來一段時間中,可能無法再使用『NewJeans』的名義,但我們絕對不會放棄這個名字。」她們強調,「NewJeans」這個名字之於她們,不僅僅是一個名稱或商標,而是成員們自初次見面以來共同努力的象徵,因此成員未來會盡全力去爭取完整的「NewJeans」名字權利。此前,「NewJeans」曾在13日寄給ADOR一封存證信函,要求恢復其製作人閔熙珍作為ADOR代表的職位。她們透露,ADOR原有的管理團隊遭母公司HYBE突然撤換,與團隊長久以來一同打拼的合作團隊也被中斷,這些變動令雙方信任關係徹底瓦解,「如今HYBE和ADOR本質上已是一體,但卻試圖推卸責任給彼此,讓我們無法接受。」NewJeans成員當時就曾宣布,若ADOR沒有在14天內回應,成員將採取終止專屬合約的動作。
NewJeans宣佈午夜解除合約 拒付違約金:責任在公司
捲入經紀公司ADOR前代表閔熙珍與母公司HYBE娛樂糾紛的NewJeans,今晚台灣時間7點半臨時召開記者會,Minji、Hanni、Danielle、Haerin、Hyein五位成員均出席,她們表示將從29日午夜起解除與ADOR的合約。NewJeans表示她們是ADOR的藝人,公司有保護她們的義務,卻沒有這樣的意志和能力,繼續留下來是浪費時間也造成了精神上的傷害,因此五人都覺得沒有必要留在ADOR。Haerin強調她們沒有違返合約,直至目前都一直盡最大的努力持續工作,所以完全沒有理由支付違約,反而是ADOR和HYBE違約才導致目前的狀況。她們已有心理準備短時間之內無法使用NewJeans的名字,但她們不會放棄爭取使用這個團名,因為這個名字包含了五人相遇後的所有回憶,Danielle還喊出「NewJeans never die」。據韓媒報導,若是NewJeans想要與ADOR解除專屬合約,需支付韓幣4500億以上(約台幣115億元)的巨額違約金。
陳啟昱落跑 賴士葆批南院替他佈下天時地利人和機會
前民進黨中執委、台鹽前董座陳啟昱涉光電弊案,1日召開羈押庭卻未到庭,南檢4日發布通緝。對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日批台南地院,簡直替陳啟昱佈下天時地利人和機會,讓他可以從容逃亡,如果陳最後人間消失,執法機關怠惰失職不作為應該受到追究,政府要肅貪,卻對自己人雙重標準。賴士葆指出,南院這次對陳啟昱「捉放曹」,結果陳啟昱行蹤成謎、憑空消失,檢警、海巡人員動員上百人進行搜查。南院更被質疑放水,包庇人犯,發回更審「聲聲慢」,從23日南檢提出聲請羈押,並指出陳有逃亡可能,結果南院判無保請回,到28日原裁定撤銷,又拖幾天才通知31日開庭,前後9天的時間,加上颱風,簡直是南院替陳啟昱佈下天時地利人和機會,可以從容的逃亡。賴士葆表示,這件案子不單純,因為陳啟昱當過立委、高雄副市長,後來擔任台鹽董座及成立台鹽綠能公司,涉嫌與光電業者官商勾結,兒子任職涉案下游廠商,父子上下其手,導致台鹽損失11億元。賴士葆續指,2021年陳啟昱就曾突然請辭,其實就有蹊蹺,媒體報導當時蘇貞昌任閣揆,接到檢舉台鹽綠能違約金被修改為工程費的10倍,背離行情,陳啟昱被經濟部調查卻無法交代清楚,匆忙請辭,經濟部發現有問題,只有將資料移送,未提告、求償,一切都很低調進行。陳啟昱請辭或是「被請辭」,都可以控管對政府損害最小的程度,但其實也是一種包庇,因為這樣不會讓更多內幕被掀開。賴士葆說,現在台鹽綠能涉案的蔡姓包商每個月匯款百萬給陳啟昱,累計已達千萬元,蔡姓男子被查出和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涉及的土地超貸案是夥伴關係,可以說光電弊案盤根錯節的糾纏在一起,牽連的人數更多,或許是經不起查,否則全部掀開來只會扯出更多黨政要員。賴士葆強調,如果陳啟昱最後人間消失,執法機關怠惰失職不作為,替嫌疑犯開拓逃亡之路應該受到追究,因為這對司法又是再次重創,政府要肅貪,卻對自己人就是雙重標準。
房價漲太快?預售屋遇建商「自願毀約賠款」不交屋 專家:要求賠償總價15%
房價居高不下,不少民眾選擇早早購買預售屋,以此縮小資金壓力。然而近日有不止一名網友發文抱怨,此前下訂了預售屋,鄰近交屋時卻遇到建商拒絕驗屋入住,不是要求解約甚至主動賠償數十萬違約金,就是要求重新簽約,還一口氣加價數百萬,讓網友不知如何是好。專家指出,若是不幸遇到這種狀況,千萬不要急著解約,記得先找消保單位尋求調解,爭取在「原合約」條件下交屋。萬一協商破局,則可以要求建商賠償房屋總價15%的違約金。近日,有網友在臉書粉絲頁「靠北建商2.0」發文求助,表示自己3年前在某處建案預售屋開賣初期就下訂,預計在2023年11月交屋。但建商2023年8月完工後,竟然拒絕他驗屋入住,並給了網友「2個選擇」:其一是解約並退款,二是重簽購屋合約,但價格比當初簽的原價多880萬元。這名網友還表示,根據住戶社群上的交流,這種「拒絕驗屋」的狀況只發生在3年前下訂的那批購屋者,去年7月之後簽約的購屋者都已經陸續入住。他如今面對建商「獅子大開口」,不知如何是好。 另一名網友也在相近的時間發文表示,2023年5月在台中下訂了預售屋,預定2024年9月交屋,但他6月底接到建商電話要求與他溝通,訴求也是:一、退還訂金88萬並且加賠60萬違約金。二、重新簽約,在原價上加價360萬元。這名網友自稱去年下訂時房價為1280萬,如今要加價360萬「離譜到極點」,於是求教如何能維持原狀。 對於這兩名投稿PO文者的遭遇,許多網友認為,建商如此舉措的動機是因為近期房價大漲,比起3年前、去年的房價,那怕是故意違約賠違約金,也比乖乖交屋以低價賣出划算。但也有網友認為,兩則發文的時間相近,狀況相似,懷疑是有人故意「帶風向」。《記者爆料網》則根據第2則貼文提供的資訊,過濾台中第四季交屋的新成屋、且有88萬元訂金到交屋的方案,推測如果該發文狀況為真,僅有南屯嶺東個案符合。面對上述消費者糾紛狀況,《ETtoday房產雲》訪問到周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周念暉,周律師表示,依照買賣契約,建商本來就有配合交屋的義務,如果不配合就屬於「違約」,一般契約條款都有違約金的規定,此外若建商在應交屋期間而不交屋時,消費者也可以主張建商持續違約,按日要求處罰。誠銓國際法律事務所長陳祖祥則補充,消費者可以主張建商履行契約,但走到法律訴訟環節,通常單戶消費者力量不足,建商就是看準這點,才敢這樣耍無賴;陳祖祥建議住戶們要聯合起來提告,建商房屋有可能被假扣押,消費者在法律上的贏面大。此外,房仲沈政興也表示,上述情況「近年偶有發生」,因為房價上漲過快,加上通膨及原物料漲幅,讓少數賣方「甘冒風險」違約,但建議消費者「千萬不能答應解約」,可先找當地消保單位尋求調解,尋求在原合約情況下交屋,萬一協商破局才能根據合約進行索賠。若之後雙方破局,除了解除契約外,可要求建商全額退回已繳交款項加上延遲利息,尚須賠付房屋總價15%的違約金,且不能低於房地總價15%。以第2位上網投訴的網友為例,如果預售屋總價為1280萬元,賣方違約後需賠付192萬元的違約金給買方,或是雙方議定可接受之價金和解。
女神抱佛腳2/林岱縈遭欠7位數薪資 儀諪慘被前經紀人造假栽贓鬧上法院
樂天啦啦隊初代女神林岱縈,2023年與前經紀公司華德影藝傳媒爆出合約糾紛,如今還在打刑事官司。她曾出過《想鹿非非》等多本暢銷寫真,林岱縈也說,包含寫真書的收益,至今有7位數薪資沒拿到,但表示如果一切順利,官司可望在今年落幕。林岱縈2023年與前經紀公司華德影藝傳媒爆出合約糾紛,如今還在打刑事官司。(圖/楊澍攝)除了林岱縈,不少啦啦隊女神也曾發生合約糾紛,像是同樣是「樂天女孩」的李恩菲(菲菲,本名李庭瑀),被前經紀公司指控違約私接演藝活動,求償108萬元。而台北地院調查後發現,公司有積極安排試鏡,且菲菲被發現擅自參與其他演藝活動後,經通知卻未改善,違約屬實。法官考量菲菲簽約後1年10個月收入僅30萬元,破百萬元違約金遠超她的經濟能力,判應賠48萬元,可上訴。菲菲坦言官司纏訟2年心力交瘁,得知判決後就把錢繳完,盡快擺脫風波。菲菲被前經紀公司指控違約私接演藝活動,求償108萬元。(圖/翻攝自菲菲臉書)中信兄弟啦啦隊人氣成員「少鹽」,過去曾是職籃福爾摩沙夢想家啦啦隊的隊員,不過她昔日和前東家因合約發生糾紛,法官審理過程中,發現少鹽從簽約至開庭當下收入僅35萬,每月薪資不足2萬元。隨著少鹽後續轉戰職棒啦啦隊,雙方糾紛也暫告一段落。事後夢想家啦啦隊發聲明,指出:「近來少鹽與公司之間經紀合約訟爭,雙方經過充分溝通後已達成協議,尊重少鹽多元發展,公司願意終止合約,少鹽象徵性給付168888元。公司並祝福少鹽,也希望少鹽未來能有更好的發展。」中信兄弟啦啦隊人氣成員少鹽,過去曾是職籃福爾摩沙夢想家啦啦隊的隊員。(圖/翻攝自少鹽臉書)中信兄弟啦啦隊、T1職籃中信特攻啦啦隊的成員謝儀諪(儀諪),16歲時曾以藝名「馨亞」出道發片,卻發生與前東家的經紀糾紛,前經紀人更爆料她謊稱16歲到韓國當練習生,馨亞則說自己是聽從前經紀人指示卻遭栽贓,遂提起加重誹謗告訴;台北地院認為,全是前經紀人指點馨亞編造前韓國練習生之人設,卻反過來傷害馨亞名譽,在今年9月遂依加重誹謗罪判前經紀人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儀諪16歲時曾以藝名「馨亞」出道發片,之後卻發生與前東家的經紀糾紛。(圖/翻攝自儀諪臉書)
租屋租到通緝犯!房東只收到「1個月租金」房客躲警搬離
花蓮黃姓女房東控訴,她在112年將名下1棟房屋租予陳姓女子,未料對方付完押金及1個月租金後,就因通緝而失聯,導致積欠租金達4萬2000元,而且就連廁所洗手台也有破損,因此黃女提出告訴,請求陳女賠償5萬3800元。對此,花蓮地院法官審酌後,判處陳女應賠償4萬2000元租金及1個月的違約金6000元,共4萬8000元。可上訴。黃女於判決書指出,她在112年11月將花蓮某處房屋租給陳女,雙方約定租期為1年、每月租金6000元,未料陳女付完首月租金、以及押金1萬2000元後,就從此人間蒸發,導致後續租金積欠了7個月、共4萬2000元。此外,黃女還控訴房內廁所洗手台破損,已不堪使用,重新安裝費需5800元,因此一併提告,向陳女求償5萬3800元。對此,陳女則辯稱,她當時遭到通緝,因此搬進該屋沒多久就為了躲避警方查緝,於112年12月搬離。而且當時也沒有房東電話,所以無法與對方聯繫,並非故意違約,再加上她現在身上也沒錢,所以希望房東能等她出獄後再協商;另針對浴室洗手台部分,陳女則聲稱並非是她所損壞的,「我不知道洗手台是怎麼破的。」法官審酌後認為,欠租7個月、共4萬2000元為雙方不爭之事實,黃女此部分求償自屬有理;另根據租賃契約,承租人若提前搬遷,應賠償1個月租金,對此陳女也承認112年12月即因通緝而搬離,自當依約賠償一個月之違約金6000元。至於洗手台部分,法官認為黃女並未舉證洗手台係陳女毀壞,而且陳女只住了1個月就搬離,再加上花蓮今年發生多起地震,研判有可能是地震震落物品導致洗手台破損,抑或年久失修造成自然損壞,因此認為此部分求償無理,判陳女應賠償4萬8000元。全案可上訴。
老夫妻花900元跟團旅遊 竟被載去看屋「買下180萬海景房」
變相詐欺?中國江蘇一名戴女的父母,在繳納200元(人民幣,下同)「團費」後,被保險公司的員工到山東威海旅遊,期間被引導去看房,並在飲酒後當晚支付16.5萬的頭期款,購買一棟40萬的海景房。戴女認為父母被銷售人員誤導,要求開發商退費,結果反被索取違約金,引發爭議。據《華商網》報導,戴女的父母多年來是中信保誠保險公司的客戶,買過近10份保險,保險代理人是一名王女,王女9月聯繫她的父親,表示要安排倆老去山東威海3天2夜旅遊,於是父母答應了,並繳了200元報名費。然而,抵達威海乳山時,巴士卻開到當地瀾庭苑的看房,父母起初不為所動,但吃飯期間被銷售人員灌了幾瓶酒,結果刷了16.5萬,買了總價40萬的海景房,並簽訂買賣合約。保險代理人說要旅遊,卻把人載去看房。(圖/翻攝自華商網)直到父母回家,戴女發現父親手機有大筆金額的轉帳紀錄,才發現事情不妙。她痛訴,家裡根本沒有買房子的需求,父母完全是被銷售人員唬弄,一時衝動才會付了頭期款,希望開發商可以退房退款。不料,開發商雖然答應,卻以合約上的補充協議要求,他們得支付總房價40%的違約金。戴女無法接受,向相關單位投訴,只是截至10月22日,遲遲沒有接到協商退房退款的電話。事實上,此事並非個案,杭州一名張大爺也有類似經歷,過去被邀請參加一個房產推薦會,對方聲稱只要付200元,就可以去威海旅遊3天,並可以順便看房,禁不住銷售人員的花言巧語,最後也買了一棟海景房,但後續的承諾並未實現。
星談心/晨熙赴泰國紅燈區駐唱 媽媽竟遭外人指指點點
29歲馬來西亞歌手晨熙推出單曲〈蝴蝶〉,她從小就參加各式歌唱比賽,成績總是名列前茅,相當有唱歌的天份,不過她的歌手之路並非一帆風順,曾為了付公司解約金,19歲時隻身前往泰國駐唱,由於她待的地方是當地的紅燈區,讓在家鄉的媽媽受到外人冷言冷語,不過她說:「我來都已經來了,我一定要帶一些東西離開,希望大家是慕名而來聽我唱歌,我也真的做到了!」從小就是歌唱比賽常勝軍的晨熙,與公司簽約後才發現與自己所想不一樣。(圖/林士傑攝)晨熙16歲時參加大馬區全國性的歌唱比賽,雖然成績沒有很理想,但被經紀公司相中,不過簽了合約後,她才發現自己想得太簡單了,「我小時候把一切想得太美好,以為簽了合約就能發專輯賺錢,後來發現公司栽培新人要花很多時間,但我家的環境不允許我這樣浪費下去,追夢是留給有錢的人。」後來她只好與公司解約,並前往泰國賺錢付違約金及負擔家計。為了付解約金加上愛面子,晨熙決定前往泰國駐唱,日子雖然辛苦,但也讓晨熙成長很多。(圖/林士傑攝)至於為何會選擇泰國?原來晨熙在前東家時曾到台灣發展,「我18歲時到台灣發展,身邊的人都知道你要當明星了,但後來沒有成功,那個年紀很愛面子,不想回到家鄉被問是不是發展不下去了,就決定逃到離馬來西亞最近的泰國避難。」她努力自學泰文,讓自己更融入當地環境,最後是被一位導演相中演電影才回到馬來西亞,回想在泰國的那段日子,雖然很辛苦,不過她說:「人生中最感謝的就是在泰國那9個月,接觸形形色色的人,讓我瞬間成長。」從小就接觸唱歌的晨熙也曾有過倦怠期,由於過去都是爸媽幫她報名比賽,讓她一度覺得厭煩,也因為要準備比賽,她經常從學校早退,身邊幾乎沒有朋友,還為了交朋友不斷從家裡拿東西送給別人,「衣服、鞋子、被單都送過了,我以為這是交朋友的方式,後來才發現人與人之間不能用物質維繫感情,要用時間陪伴。」與父母溝通後,她長達一年沒有參加比賽,但在看到同學比賽時,讓她有種想衝上台一起唱的衝動,才讓她驚覺原來自己非常喜歡唱歌。由於從小忙著參加比賽,晨熙在學校幾乎沒有好朋友。(圖/林士傑攝)雖然沒有知心朋友,但晨熙在學校時算是風雲人物,有很多追求者,笑說:「我12歲生日時,收到的禮物要拿6張桌子來放,多到沒辦法自己拿回家,要爸爸開車來載!」不過個性早熟的她當時覺得同齡的男生都太幼稚,直到現在她還是喜歡年紀較大的對象,好奇她的交往對象年齡下限?她表示:「比我小但長相成熟應該可以,太弟弟好像在帶兒子,我害怕這種感覺。」更透露有被小5、6歲的男生追求過,苦笑說感受到很大的代溝。晨熙自認從小就長得成熟,個性早熟的她喜歡年紀大的男生,14歲時曾被30幾歲的人追求。(圖/林士傑攝)晨熙也說自己的長相是「老在等」類型,「我中學時就長這樣,當時很自卑,覺得自己長很老,但現在看到以前的同學,覺得我沒有變很多!」還自曝因為長相成熟,14歲時就被30幾歲的人追求,說可以「等她長大」,讓她笑說:「我都跟媽媽說我可能會跟大20幾歲的人結婚,媽媽說只要別比她大就好。」目前晨熙有正在聊天的對象,不過結婚生子沒有在她的人生計劃中,「沒有特別想結婚生小孩,如果遇到好的對象,就這樣在一起不結婚也沒關係!」結婚生子沒有在晨熙的人生計劃中。(圖/林士傑攝)
急重症病床不足涉違約!小港醫院遭罰5萬 急發聲明喊冤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換手案尚未落幕,高市衛生局11日再指出,委由高醫經營的小港醫院,未重視急重症病床設置已「嚴重違約」,開罰5萬元;對此,小港醫院駁斥,高醫投資36億元去年完成急重症大樓,增添不少裝備,就是為了提供急重症需求;國民黨高市議員陳麗娜也質疑,小港醫院挨罰是否為大同案「禁聲令」,認為近日民生醫院也有諸多問題,衛生局該加強管理。高雄市立小港醫院位處南高雄重工業區,提供在地市民醫療服務,衛生局指出,6年前高醫曾提報計畫,要在小港醫院急重症大樓擴建後,營運第1年內完成急性一般病床446床、加護病床30床、血液透析60床、手術台等相關設施。此計畫高醫承諾在9月24日前完成,但衛生局說,上月2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小港醫院加護病房、燒傷病床及產台,仍不符合要求,加護病床仍有30床施工中,對此處以違約金5萬元,並限期改善;另外,燒傷病床、產台設置是否符合規範,也將在10月14日委請外部專家現勘核實。對此,小港醫院回應,加護病房工程進度延遲是因為施工地點為原開刀房,考量不影響醫療,正積極趕工中,且原本就有20床加護病床也持續運作,不影響病患權益。至於燒燙傷病床設置,小港醫院表示,皆符合衛福部醫院設置基準表規定,若衛生局對於「護理站獨立設置」有疑慮,仍須請外部專家現場勘查。小港醫院還說,為提升產婦就醫體驗,採用LDR樂得兒產房系統,此設置有衛福部分娩台許可證字號,針對衛生局指出「有別於傳統分娩室」,院方需再與衛福部進一步釐清。對於近期高醫爭議風波不斷,陳麗娜則質疑,高醫經營小港醫院違約遭開罰,是否為高市府對大同換手案的禁聲令?陳麗娜強調,市府最大的考量是保障弱勢民眾就醫權利,兼顧公衛防疫責任落實,若小港醫院有違規應當依法處理,但民生醫院近日也有諸多問題,衛生局是否也該加強管理檢討。
房貸管制鬆綁 央行提三大情況可不受管制、限制
中央銀行祭出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金龍海嘯」衝擊房市,部分民眾反映其房屋係繼承取得,或有實質換屋需求時遭到誤傷,央行9日宣布,包括繼承取得房屋、換屋需求與承貸銀行簽訂撥款後1年內出售原有房產、已簽訂成屋與預售屋購屋合約者三大情況都可豁免,不受選擇性信用管制無寬限期或成數限制。央行表示,達成本行信用管制目的,並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之資金規劃,提供下列協處措施,自113年9月20日起申辦之貸款案件均可適用:一、自然人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及房貸,不計入「本規定」之房屋數及房貸戶數,亦即自然人只有繼承取得之房屋者,新申辦之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得排除「本規定」之適用。二、自然人有房屋者,因有實質換屋需求,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下列事項後,新申辦之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得排除「本規定」之適用:(一)借款人應於新申辦之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上開事項。(二)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時,承貸金融機構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收回原應分期償還之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三、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包括成屋及預售屋)合約,即將申辦貸款時:(一)符合上開情形者,仍可排除適用「本規定」。(二)自然人申辦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且非屬高價住宅貸款,不受「本規定」第1戶購屋貸款及第2戶購屋貸款限制。另依據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買方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者,如屬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已訂有相關處理機制。例如,預售屋賣方可同意由買方分期清償差額,或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成屋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
嘉義滿月男嬰「腹部大瘀青」住進ICU 媽看監視器這幕怒報警
嘉義某產後護理之家被家長指控,護理人員按摩方式錯誤,導致寶寶的肚子瘀血,目前還在加護病房觀察。家長透露,已向警方報案,並通報113。男嬰媽媽表示,4日當天在月子中心睡覺,豈料突然接到護理人員通知說要進房間一下,之後就看到護理人員把寶寶推進來,說寶寶的肚子瘀血;調閱監視器發現,幫寶寶按摩的人的方式錯誤,很粗魯、很大力,看到寶寶的肚子都凹陷了。從披露的照片可以看到,寶寶的肚子佈滿紫紫的、黑青,上面還有疑似指痕的刮痕,讓做家長的看了真的心好痛,不理解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男嬰媽媽提出質疑,明明清晨5時許就發現瘀青狀況,可是護理師卻直到8點多才告知,這過程中,老公有經過櫃檯,但護理人員卻都沒說;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一開始月子中心稱是被子壓到,最後又改口說是洗澡按摩才導致,不僅如此,因為這件事情提前一天退房,還被收違約金,讓他們實在不能接受。男嬰媽媽說,兒子到醫院就醫後住進加護病房,現在只希望孩子可以平安出院,不要有後遺症,目前還沒有提告,但已經報警並通報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