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逮捕
」泰源監獄縱放殺人犯 吳哲銘提審遭駁回、新北檢警抓他回籠
1998年犯下新北市永和區「歡樂聯盟KTV」槍擊殺人案,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吳哲銘,疑似服刑的泰源監獄李姓輔導員造假分數,讓吳獲得假釋,法務部發現後撤銷,並通知執行其服刑的新北地檢署找人。2024年4月2日永和警方持拘票將其帶回地檢署,但吳聲請提審,新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新北地檢將吳發監執行。矯正署全面清查李姓輔導員承辦假釋案件後,發現還有3名受刑人分數錯誤,其中2人已撤銷假釋回監執行,並修正分數及縮刑日數,第3名雖因作業分數登載錯誤,但綜合其他評量項目,仍符合假釋要件,出監時執行率已逾9成,目前已完成保護管束服刑期滿。泰源監獄2024年3月20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分別核予李員記過2次及時任主管申誡2次,且已調整李員勤務,不許再辦理假釋業務,矯正署也將全案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吳哲銘被判無期徒刑確定後,2021年服刑期滿15年,依法若表現良好可聲請假釋,泰源監獄李姓輔導員自2020年11月至2023年1月間,未按累進處遇核分規範,核予吳哲銘錯誤分數,吳在監作業分數只有0.7分,李卻幫他灌到滿分4分,加上教化、操行分數後,總分11.8分,通過提報假釋的9分門檻,2021年假釋出監。矯正署已撤銷吳員假釋許可,由地檢署通知到案執行。新北檢2024年4月1日收到矯正署通知吳哲銘需續執行無期徒刑,遂指揮警方前往吳哲銘住所送達撤銷假釋處分及執行傳票,但吳不在。檢方遂核發拘票,2024年4月2日下午2時許在蘆洲查獲吳哲銘,並解送至新北地檢署。吳哲銘不滿檢警拘提過程,認為被違法逮捕,向新北地院聲請提審遭駁回,新北地檢繼續發監執行。
快訊/才剛當庭釋放!進口蘇丹紅主嫌「交保逆轉」改羈押禁見
從中國進口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的高雄市津棧公司負責人李彥廷,日前遭檢方依違反《食安法》聲押後,高雄地院法官裁定以8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昨天(12日)發回更裁,不過李彥廷在交保後卻立即神隱消失,雄檢一度開出拘票強制到案,交由警方將他逮回偵訊。對此,高雄地院昨天晚間開庭,法官認定警方未出示拘票「違法逮捕」,將李彥廷當庭釋放,今(13日)上午10時高雄地院再度召開聲押庭,稍早結果出爐。高雄地院法官裁定李彥廷以8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李彥廷等人聲請羈押一案,高雄地院今(13日)上午10時再度召開聲押庭,法官裁准李彥廷羈押禁見。
高雄警爆「翻拍拘票」違法逮人!進口蘇丹紅主嫌當庭釋放 李彥廷控警濫權喊告
從中國進口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的高雄市津棧公司負責人李彥廷,日前遭檢方依違反《食安法》聲押後,高雄地院法官裁定以8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昨天(12日)發回更裁,不過李彥廷在交保後卻立即神隱消失,雄檢一度開出拘票強制到案,交由警方將他逮回偵訊。對此,高雄地院昨天晚間開庭,法官認定警方未出示拘票「違法逮捕」,將李彥廷當庭釋放。涉嫌逃亡疑慮,李彥廷出面澄清,昨天上午他與衛生局一連通話好幾次,當中漏接了2通電話後,便立馬回撥給衛生局,沒想到他才剛將車輛停在路邊紅線,就被員警上前盤查,員警一查發現他就是被拘提的李彥廷,立刻出示手機上的「拘票照片」,並將他帶回警局偵訊。李彥廷指出,他被帶回三民二分局偵查隊後,員警先是拿出「拘票影本」讓他看,隨後調查局才持拘票正本趕抵警局,他喊冤強調自己沒有要潛逃,電話也從沒關機拒接,只是漏接電話,手機內都有與衛生局的通聯記錄,後續不排除對濫權逮捕的員警提告究責。對此,高雄地院審理認為,三民二分局員警逮捕李彥廷時並未出示拘票,且從高雄市衛生局公務電話紀錄中,也未見李男有拒接電話的情事,故認為該件拘捕程序不合法,裁定當庭釋放。至於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李彥廷等人聲請羈押一案,將於今(13日)上午再度召開聲押庭。針對違法逮捕一事,三民二分局長許健基回應,警方一切均依照檢調指揮偵辦,至於拘提過程適法性,將由檢察官統一說明。另外,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指出,針對李彥廷是否有關機失聯一事尚不清楚。
警察悲歌?三重分局遭黑衣人包圍 基層吐心聲:長官只有震怒SOP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昨(5日)晚間驚傳遭10多名黑衣人包圍,起因為50歲翁姓男子酒後與妻子在街頭發生爭執,遭員警帶回保護管束心生不滿,離開警局後糾眾鬧事。警方報請新北地檢署漏夜指揮偵辦,今(6日)稍早迅速逮捕14人,依妨害公務、聚眾妨害秩序罪等送辦。對此,基層也吐露無奈心聲。一名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police」發文,「三重分局三重所事件,有人知道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處理嗎?民眾暴動包圍派出所甚至闖入,有沒有長官有sop能遵循一下?還是說遇到這種事情,佛起來把派出所拱手讓給+9們會比較好一點,反正法律上永遠不會支持警察,人民太自由下警察的悲歌」。原PO感嘆,現在基層員警的處境就是壞人不怕、民眾不喜、長官不挺,「下面抓、上面放,管束逮捕時還不能上手銬或是讓刁刁們受傷,不然還會構成違法逮捕或是被告」。貼文曝光後,不少警察同仁留言「長官只有切割和震怒的Sop。現場處理的Sop,沒有」、「積極處理被說執法過當,消極處理會被罵廢物」。警方表示,有關於昨日晚間發生之聚眾喧鬧,涉及妨害秩序及妨害公務案件,分局於事發當下,現場喝斥、驅離相關人員,有效阻止事態擴大,並強勢執法,於4小時內速逮滋事份子14人,依妨害公務、聚眾妨害秩序罪等移送法辦。三重分局強調,將持續追查其他涉案人員,警方執法不容挑釁,任何挑戰法律之失序行為,本分局一定追究到底,依法嚴辦。若有以上情事,最重可處一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圖/翻攝自靠北police臉書)
拒盤查遭「大外割」上銬…警棄上訴停職生效 音樂老師將提國賠
非洲鼓老師詹慧玲前年在上課途中遭桃園中壢遭警方盤查,當時她拒絕臨檢,結果遭葉姓員警大外割壓制帶回派出所,事後詹慧玲告上法院,獲得不起訴處分,但她聲請再議,法官認為葉警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涉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又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自由罪,處有期徒刑6月。而葉姓員警放棄上訴,已向中壢警分局辦理停職作業,自本月11日起生效。事發於2021年4月22日上午7時許,詹慧玲在中壢街頭遭員警葉政昱攔查,她質疑對方盤查的合法性,拒絕說出相關個資,期間脫口「你真的很蠢」,被葉警以「大外割」拋摔,最後上銬帶回派出所。法官審理認為,葉警違法阻攔盤查詹女在先,藉口對方妨害公務而加以違法逮捕,剝奪行動自由並造成詹女身體受傷,除造成詹女損失,也嚴重損害警察形象,且犯後未能表達悔意,因此分2罪論處4月及6月徒刑,6月徒刑部分不得易科罰金,若判決定讞將得入獄服刑。對此,葉姓員警放棄上訴,已向中壢警分局辦理停職作業,自本月11日起停職生效,他也將依規定向桃園地檢署易服勞役,期滿後可望依規定申請復職。中壢警分局也表示,將會持續給予葉員關懷及啟動員警心理諮商輔導機制,之後也會加強員警教育和精進員警依法執法技巧,兼顧行政執法及保障人權。詹慧玲也做出回應,認為不管身分為何都該依法行事,也感謝法官做出正確判決,而依照規定,葉姓員警停職也是正確的,另外她也將在今年4月22日前提出國賠申請。
女老師拒盤查遭「大外割」上銬 中壢警恐入獄…她發文點「警察腐敗機制」
音樂女老師詹慧玲前年間上課途中,遭到中壢員警葉政昱攔下盤查,雙方爆發口角,結果詹女遭大外割壓制,事後告上法院,獲得不起訴處分,但她聲請再議,法官認為葉警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涉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又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自由罪,處有期徒刑6月。對此,詹慧玲今(25日)在臉書有感而發,以「如果我是葉政昱」為題發文,引發討論話題。事情發生在2021年4月22日上午7時許,詹慧玲在中壢街頭遭員警葉政昱攔查,她質疑對方盤查的合法性,拒絕說出相關個資,期間脫口「你真的很蠢」,被葉警以「大外割」拋摔,最後上銬帶回派出所。法官審理認為,葉警違法阻攔盤查詹女在先,藉口對方妨害公務而加以違法逮捕,剝奪行動自由並造成詹女身體受傷,除造成詹女損失,也嚴重損害警察形象,且犯後未能表達悔意,因此分2罪論處4月及6月徒刑,6月徒刑部分不得易科罰金,若判決定讞將得入獄服刑。詹慧玲在臉書指出,她很想換位思考,如果自己是葉政昱,會怎麼樣?「如果我是葉政昱,我現在非常悲傷,因為我的世界崩解了,因為我的前途沒有了。我再也不能穿上這一套帥氣的警察制服了嗎?我很熱愛我的工作啊!」當警察這麼多年,現在卻出事了,到底哪裡錯了?長官們都走了,而我卻成為社會的笑柄,必須去坐牢,「你們那時候為什麼不阻止我?我現在真的後悔了,可是我能怎麼辦?我要去道歉嗎?我是不是應該去上訴?如果我道歉了,承認我錯了,我的罪刑可以減輕嗎?」詹慧玲換位思考,以「如果我是葉政昱」為題發文。(圖/翻攝自詹慧玲臉書)如果她是葉政昱,為了彌補整起事件造成的傷害,她會請當時的局長、所長,對詹老師進行手鐐、腳銬、違法羈押的同仁,一起公開跟社會大眾以及詹老師道歉,也會發表道歉聲明,對自己的違法盤查行為道歉,並給予詹老師合理的金額賠償,同時也會入獄服刑,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也期望警察同仁有所警惕,不要步上後塵,「我們學習到的那一套臨檢手法停止再做了」。如果她是葉政昱,她希望道歉可以縫合人們長期以來被警察違法臨檢的集體傷口,弭平人們與警察之間造成的對立與不信任,這樣就不會帶著愧疚入獄,所承受的牢獄懲罰,才能更彰顯其意義與價值,「如果我是葉政昱,我覺得我應該這麼做」。貼文曝光後,大批網友留言,「感謝老師有正義,正向及慈悲心,這社會有妳真好」、「這算是咎由自取,怪誰?」、「妳寫這篇文章講出這個警察機制的錯誤!他們當初官官相護,現在起訴撇清關係!叫他們全部出來跟社會大眾道歉!」
音樂女老師拒攔查遭大外割 再議結果逆轉…警被起訴
非洲鼓老師詹慧玲去年在桃園市中壢區遭警方盤查時,詹拒絕臨檢並說「你真的很蠢」,遭葉姓員警「大外割」,桃園地檢署給予雙方不起訴處分。詹女聲請再議,檢方認為,葉姓員警行為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依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起訴他。詹慧玲去年4月22日在中壢火車站後站,要往排練室上課途中。葉姓員警認為詹神色緊張要求盤查,詹拒絕並與員警爭論,脫口而出「你真的很蠢」,員警因此對其使用柔道技法「大外割」,引起社會熱議。詹遭控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詹也對員警提告妨害自由等罪。檢方去年10月26日偵結,當時檢察官認為,葉女受盤查前,神色服儀正常、舉止無異常之處,員警也不能因為詹女出現在治安熱點就可以任意攔查。葉姓員警盤查雖然於法無據,但詹女出現在治安熱點區域,又攜帶2行李、面容清瘦,葉依照個人執法經驗,主觀上產生詹女有犯罪嫌疑或為失蹤人口疑慮,從而上前盤查,因不具犯罪故意,不構成強制罪,該罪也無處罰過失犯規定,給予不起訴處分。詹女對員警說「你真的很蠢」部分,檢方則認為侮辱公務員罪,需員警「依法」執行公務,但當時員警盤查並非於法有據,故不構成犯罪,因此不起訴。不過詹女聲請再議,今年2月她說,當時在意的是員警的行為有沒有在法律上被解釋違法,即便檢方採取緩起訴,也可以接受。桃園地檢署表示,經告訴人再議後,高檢署發回續查,經承辦檢察官再調查相關事證,認為葉姓警員臨檢、盤查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非依法執行職務,卻仍然阻擋詹女離去,但詹女無涉妨害公務犯行之情形下違法逮捕,剝奪其行動自由,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依法提起公訴。中壢警分局表示,尊重檢方起訴處分,後續法院審理階段,也會提供員警相關法律協助。另為強化員警執法技能及法治觀念,去年5月邀請檢察官,9月邀請法官、律師擔任員警執法訓練課程講師。警方強調,將持續督促同仁遵守臨檢要件及落實教育訓練,要求處理任何案件,需重視程序完備及精緻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