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著作權
」 林暐哲 著作權青峰抵制爆紅兒歌《蘑菇濃湯》 他親曝黑心內幕:有夠噁心
歌手青峰抵制爆紅兒歌!近期Instagram Reels有首名為《蘑菇濃湯》的兒歌,旋律簡單加上歌詞朗朗上口,在網路上瞬間爆紅,不過這位蘇打綠主唱卻發文抨擊這首歌是「毒菇」,更揚言會「抵制到底」,青峰會如此氣憤的主因,是因為這首歌正是與已經鬧翻的前經紀人林暐哲公司的作品。青峰於昨29日晚間發文認為這首兒歌是「毒菇」,更直言,「我曾經夢見有人跟我說契機是覺得小孩跟家長的錢最好賺」、「什麼為了小孩這種道貌岸然的話真是有夠噁心」,表示一定會抵制這首歌。據了解〈蘑菇濃湯〉是青峰前經紀人林暐哲公司所創作的兒歌,包括青峰的好友鋼琴老師YTR「我是江老師」也表態發文,「所以我不聽這首蘑菇的歌!」,青峰並轉發江老師貼文「我也絕對不聽,這個人對我和我團員我媽媽做出這些事,至今仍不覺得自己有任何問題也無法負責,這種人做出的音樂,我不會讓身邊的孩子聽,我是一定抵制到底的」。江老師接著再回應該歌曲發了超多網紅行銷,「這些錢都是青峰出的吧」,隨後青峰再寫下「我真的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迫投資了別人的一生」,青峰過去鮮少談及關於林暐哲相關的話題,這次他罕見動怒發文,其實林暐哲與青峰過去有著好交情,但隨著吳青峰所屬樂團蘇打綠商標官司,兩人的情誼早已蕩然無存,青峰與林暐哲是在2018年拆夥並終止合約,但詞曲版權有爭議,因此被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蘇打綠」的商標版權也跟著無法繼續使用,讓蘇打綠只能以「魚丁糸」在樂壇活動,直到2021年時,林暐哲不再對青峰提出上訴,也撤銷對蘇打綠團員馨儀的訴訟,隔年5月30日,林暐哲宣布放棄蘇打綠商標所有權,這次青峰抵制的貼文曝光,也立刻在網上掀起熱議。青峰突開砲林暐哲音樂公司創作的兒歌。(圖/翻攝自IG)
美國大學橄欖球上激戰爭高低 可愛負鼠擅闖球場成「第12球員」
美國德州理工大學美式足球校隊於2日在主場對陣德州基督教大學。就在雙方激戰正酣之際,場上竟然出現「第12名球員」,而這個亂入的球員並不是人類,而是一隻負鼠。雖然這隻負鼠可愛的身影吸引到攝影機的目光,但最後ˋ還是被人想辦法拖走。根據外媒報導指出,在兩校球員激戰正酣、雙方打成7比7平手之際,球場上突然出現一名不速之客,一隻負鼠突然從場外跑到球場上狂奔。如此突如其來的意外自然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就連攝影機也跑去捕捉這隻負鼠的跑步身影。(圖/翻攝自社群網站X)最後在工作人的圍捕下,這隻負鼠在接近20碼線的地方遭到工作人員捕捉,最後被迫「離場」。而這突如其來的意外,也成為許多網友討論的焦點,影片在社群網站X上曝光後,短短時間就獲得1410.7萬次的觀看,7395次的轉貼。但後來該則貼文因為違反著作權而遭到檢舉。(圖/翻攝自社群網站X)
性賴台灣?趙天麟身為國防立委卻出軌陸女 藍要賴神答「適格嗎」
綠委趙天麟昨日深夜被爆與陸籍女子有婚外情,多張親密照外流,愛妻人設一夕崩塌,也在政壇再度掀浪。國民黨今天也召開記者會,質疑趙天麟身為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的立委,不僅論文涉嫌抄襲中國大陸研究資料、連出軌對象都疑似是中國大陸籍女子,這樣的立委不但失格,更是失能,且不適任,更讓民進黨主席賴清德的「民主大聯盟」大翻車,要求賴清德出面說清楚,更要向全民道歉。國民黨今天指出,趙天麟身為國防立委,卻出軌陸女,並被質疑抄襲,賴清德民主大聯盟再度大翻車,呼籲賴清德出面說明趙天麟是否適格當立委。(圖/國民黨提供)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表示,前陣子民進黨不斷影射、揣測、抹黑藍營立法委員候選人涉入潛艦國造案,但民進黨立法委員、也是國防外交委員會立委的趙天麟,不但論文涉嫌抄襲來自中國大陸的研究資料,更被爆料曾與中國籍的女子出軌,嚴重失格失能,已經不適任。楊智伃並直指趙天麟的人品大崩壞,不僅論文遭爆抄襲42%,騙學校、騙學歷,論文分別抄襲中國暨南大學王韵菁的《國際奧林匹克運動與國際關係》以及中國天津大學管理學院解本政論文《現代城市發展模式與策略研究》,國民黨還現場公布受害者王韵菁錄製的說法,指當她得知趙天麟立委涉嫌抄襲她的論文後,感覺非常的遺憾,因為抄襲的行為不僅僅是不尊重學術,也有違反著作權的疑慮,對趙表達譴責,希望大家能夠引以為戒。國民黨高雄市立委參選人陳美雅則表示,趙天麟坦承昔日婚外情,標榜愛妻愛家的好男人形象,一夕間破功,而且趙之前面對綠營緋聞案頻傳時,還說「潔身自愛是當然,也是基本,每天搭高鐵當通勤族,與太太小孩膩在一起,是很好的防身術」,如今他嘴巴說一套,做的卻又是另外一套。陳美雅說,趙天麟雖然召開記者會,但結果卻是快閃,將責任完全卸責給他的太太跟小孩,只說相關事情他的老婆小孩都知道,也已得到他們的原諒,陳美雅嚴重譴責這樣的行為,更非常心疼他的妻兒,他要問趙天麟,當疑似外遇的同時,是否曾想過家庭會因此而受傷?如今對家人的二次傷害,是趙天麟造成的,但面對詢問時卻避而不答,只甩鍋給妻兒,完全不負責任。陳美雅要求趙天麟說清楚,他是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委員,身份特殊,在緋聞案中,在哪裡認識這位女子?這位女子的身份為何?與其職務有沒有任何關係?趙天麟有責任向社會大眾清楚交代。她並表示,2018年該大陸女子以醫美健檢方式申請來台灣,卻是跟趙天麟四處遊山玩水,行約會之實,到底是怎麼樣的貪腐的政府,讓民意代表敢這麼囂張?明明有家庭,還可以肆無忌憚的四處啪啪走,這就是「全面執政造成了全面的腐化」,當民進黨完全執政之後,這些立法委員們的婚外情,或道德操守出問題,或貪腐現象層出不窮,她呼籲要政黨輪替才能避免這些貪腐的現象。陳美雅也指出,趙天麟如此不負責任,「你不顧家,如何護衛我們的國家?」她呼籲身為副總統、也是總統參選人的賴清德,出來說清楚,賴所強調的性平難道只是喊喊而已嗎?賴清德挺的人一直出包,民進黨內部派系鬥爭這麼強烈,賴清德應該要出來表達態度,別讓賴清德強調的「信賴台灣」變成是「性賴台灣」。
批老高「回應變公關災難」!呂秋遠:著作權法沒這麼簡單 揭認定抄襲關鍵
說書型YouTuber「老高與小茉」遭踢爆影片抄襲日本創作者,引發兩派網友論戰,而老高的2篇聲明不只沒澄清抄襲,更掀起大量批評。律師呂秋遠指出,若證實是抄襲,就不是單純的道德問題,而是違反著作權的法律問題,更指「老高的回應,是公關上很嚴重的災難」。呂秋遠在臉書坦言,自己偶爾會在重訓時播放老高的頻道,也覺得老高對學術上內容「講不出任何所以然」。至於老高是否抄襲或違反著作權法,並不是眾口鑠金說了算,而是要從創意、文本、動作、內容、對白等面向,以及其比例去檢視,「著作權法沒這麼簡單」,需要專業比對。他指出,若老高抄襲的比例真的極高,外界就不必舉道德大旗批判,因為「只需要日本原創者提告,交由檢察官或法院處理,那也就可以真相大白」、「判刑、賠償、下架,都是應該的」。呂秋遠認為,過於執著道德層面、影片水準甚至受眾水準都是不必要的,且其中有部分觀眾根本不在意影片內容的對錯、抄襲與法律問題,且換個角度看,如果別人說老高抄襲,就直接認定老高有抄襲,「是不是不太好」?最後,呂秋遠指老高的回應是很嚴重的公關災難,但這不代表支持老高的人就是支持抄襲與支持笨蛋,更不能要求別人照自己的觀點與方式生活。另有眼尖網友發現,老高事後悄悄刪文並修改聲明,被質疑「在縮了」。
台灣也曾報導!Netflix紀錄片揭駭人性侵醜聞 韓國「攝理教教主」變態錄音曝光
Netflix最新犯罪紀實影片《以神之名:信仰的背叛》探究4名韓國宗教領袖及其追隨者的駭人故事,其中香港女子葉萱(Maple Yip)出面揭發遭攝理教總裁鄭明析性侵,公布34秒鄭明析的錄音,在女子哭泣聲中,他說著「我好像高潮了50次」。而葉萱(Maple Yip)還被香港網友認出,疑似是港星方力申的新歡,方力申今(4日)坦承確有此事,並表示會爭取陪伴女友到韓國出庭。此外,攝理教多年前也曾被《壹週刊》等多家媒體爆料性侵醜聞,當年同樣在網路上引發極大爭議。現年77歲的鄭明析當年涉嫌性侵女信徒,不只韓國,他前往宣教的日本、台灣、香港、中國都傳出案例,他為此逃亡海外而遭通緝,2007年在北京落網,2008年移送韓國受審被判入獄,服刑期間依然操控攝理教。鄭明析在2018年刑滿戴著電子腳鐐出獄,隨後出現數名女子控告遭鄭明析性侵,他在2022年10月再度被捕,案件正在審理中。香港女子葉萱(Maple Yip)出面揭發遭攝理教總裁鄭明析性侵。(圖/翻攝自網路)香港女子葉萱去年3月到韓國開記者會,指控鄭明析從2018年起數度猥褻和性侵她,並表示自己開記者會前遭信徒尾隨跟蹤。她同時現身Netflix紀錄片,聲淚俱下講述自己遭鄭明析侵犯的經過:「他做的事真的太變態了!如果那真的是愛,他絕對不會這樣做,真的、真的太髒了!」葉萱拿出香港身分證以韓文、廣東話、英語自我介紹,表示生於1994年,現在還是個大學生。她稱2011年還是高中生時感到生活空虛,在路上遇到攝理教信徒,以問卷方式吸引她入教,她很快就成為高階信徒,得到鄭明析的提拔,獲召至韓國忠清南道錦山的「月明洞聖殿」,當過宣傳教會的模特兒,到街頭傳教,後來也當了講道師和牧師。她說:「在我死之前,上天給我的任務就是揭露真相,以免再有受害者。鄭明析絕對不是救世主『彌賽亞』!」她公布鄭明析的淫穢錄音,當中夾雜著她的啜泣聲,鄭明析說:「抱我,抱緊我。說妳會永遠愛主。」她帶著哭腔說:「主,我永遠愛祢。」鄭明析又說:「哇,屁股真大。(拍打聲)我們的秀晶屁股真大。」還頻問她高潮了嗎,內容不堪入耳。此外,葉萱在記者會上還公開表示,教會洗腦教徒斷絕所有人際關係,並帶着「你是主的新娘」的想念奉獻給教主。當中有女教徒會被挑選為「Star」,她形容像是一般宗教中不婚主義的修女,大部分為高和漂亮的年輕女性。「Star」會從教主收到與他人不同的禮物和信件等,甚至包含內衣褲,因此大部分人會被洗腦成把教主當成自己老公一樣。另據《香港01》報導,43歲港星方力申5年前與鄧麗欣分手後,感情一直空白,近日才傳出交了新歡,《東網》今報導,方力申承認紀錄片中的葉萱就是他的女友,女方因邪教事件公開曾提出分手,但因雙方太愛對方,決定繼續交往,她今後要到韓國出庭,他會爭取陪伴女友。報導稱,攝理教的核心份子多年前還會以教主要來台為由,發出「面談卡」,鼓勵女學生與教主鄭明析面談生命的意義。被害人原本以為是十分光榮的事,但被安排在飯店與鄭明析一對一面談時,卻遭到鄭以強迫方式進行性侵害。《壹週刊》2001年11月出刊的《邪教主誘姦台大政大百位女生》,還有後來的《邪教主變身來台誘姦》等報導都被攝理教否認,還揚言提告,結果最後竟然只告壹週刊「違反著作權」,且也都被台北地院和台灣高等法院駁回,PTT網友多年前也因此痛批,「我看,根本不是你們不想告誹謗+損壞名譽,而是你們告不了。台北地檢署的調查,多名女信徒出面指證指證歷歷,連檢察官都震驚。你們自己想想,連鄭明析根本不敢來台灣接受調查,再加上鄭明析要是栽了,那麼那些攝理教內協助他侵害女信徒的核心幹部一定逃不了責任干係。怎麼辦,所以攝理教只好拼命對信眾洗腦,說什麼都是別人抹黑造謠,這麼做大概就是要保護這些共犯高層吧。」
台大認定未抄襲 律師將提告誹謗余正煌的人
國立台灣大學公布對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涉及的論文門事件的審定結果,認定另一位捲入論文門事件的國發所學生余正煌並無抄襲。余的委任律師張祐齊、曾威凱及吳俊達今(9)日發表聲明,除了對台大學倫會的審定表示欣慰外,仍將對近日指控余正煌抄襲論文的人士提出司法告訴。三位律師的聯合聲明指出,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學倫會)認定余正煌並無抄襲情況,深表欣慰。但律師也在聲明中表示,針對余正煌近日受到誹謗及對他違反著作權的不實指控,未來仍將在適當時間提出告訴。台灣大學今日對林智堅與余正煌的論文審定公開說明指出,經審定委員會認定余正煌先生的論文並無抄襲情形,而是林智堅先生抄襲余生的碩士論文,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生碩士學位,並經教務處核定。報告指出,經過審定會參酌當事人的書面和現場說明,釐清事實並充分討論後,決議余生並無抄襲,而是林生抄襲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生碩士學位。(圖/黃耀徵攝)
吳青峰遭林暐哲告違著作權法院判無罪 唱片公司回應這樣說
金曲歌王吳青峰因昔日恩師製作人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日前開庭,吳青峰的母親也出庭作證,淚灑法庭控訴遭到林暐哲無情欺騙。台北地方法院今(15)日一審宣判,判決吳青峰無罪,全案可上訴。對此,吳青峰所屬的環球音樂稍早回應,「環球音樂再度呼籲音樂人回歸初衷、勿再濫訴耗費司法資源。再度感謝各界關心,此刻最重要的是大家平安健康。」 台北地院15日判吳青峰與哈里坤的狂歡公司均無罪。(圖/翻攝自大房小山音樂臉書) 根據檢方起訴,吳青峰被控於1998年8月與林暐哲音樂社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雙方約定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要終止合約,需在約滿前3個月書面表示,否則將自動延長1年。不過青峰於2018年10月間以存證信函告知不再續約,但依約應該於9月間就要提出,因此當時合約自動延續。但吳青峰於2019年4月9日違反授權擅自演出、重製〈歌頌者〉等12首歌曲,還上節目、活動表演7次、出版數位專輯5次,因此認定違反著作權起訴。台北地院15日判吳青峰與哈里坤的狂歡公司均無罪,全案可以上訴。環球音樂表示:「旗下藝人吳青峰,為其詞曲創作智慧財產權人,今感謝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詳查事實真相,為青峰伸張公平正義,保護智慧財產權人、讓創作者得以把時間留給創作。」唱片公司也提到,自2019年起,「林暐哲先生及其公司對吳青峰提起民事假處分聲請並經二法院駁回,民事訴訟一、二審,以及今日宣判之刑事訴訟,連續五次裁判結果一致,林暐哲先生及其公司之請求均遭法院駁回、判決青峰勝訴。」盼對方勿耗費司法資源。
吳青峰深夜「4000字還原」槓林暐哲! 痛訴: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
蘇打綠主唱吳青峰被恩師兼前經紀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因此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1日開庭,傳喚雙方相關人等出庭,期間吳青峰母親哭著說被林暐哲騙,母子2人相擁哭泣。法官諭知,6月15日宣判。吳青峰昨(11日)晚間發4000字長文首度發聲,「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吳青峰臉書全文: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事件經過】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一次又一次的死心】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
遭恩師控訴違反著作權 青峰母子哭了「創作的歌曲被搶」
蘇打綠主唱吳青峰遭恩師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1日開庭,傳喚青峰出庭、林暐哲出庭作證,林說訴訟讓他壓力很大,青峰母親哭著說被林騙,母子相擁哭泣。庭末法官諭知,6月15日宣判。檢方指控,青峰1998年8月與林暐哲音樂社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約定至2014年12月31日為止,270多首詞曲創作專屬林所有,授權區域為全世界,若想終止契約,須在合約期滿3個月前書面表示反對,否則自動延長1年,因此雙方自2015年起均為自動續約。青峰2018年10月26日以存證信函告知林不再續約,但依合約規定,須在2018年9月提出才有效,因此合約早就自動延長1年,青峰2019年4月至9月卻違反授權,擅自演出、重製《太空人》、《歌頌者》、《巴別塔慶典》等12首歌曲,並上節目、活動7次公開演出、5次出版數位專輯北院11日進行言詞辯論,林暐哲說在律師事務所見面時,青峰大罵「當初有三個合約要解,卻只解二個,想害我被告嗎」,這兩年來,他因提起訴訟壓力大,但不後悔提訴訟,請法官還公道。青峰說,林暐哲是惡意中傷,詞曲他創作的,卻遭搶創作,希望法官明察,不要再有創作者受到跟他一樣的經歷;青峰母親是新公司哈里坤的登記負責人,她哭著說公司實際由兒子經營,兒子創作出來的詞曲卻被林暐哲搶。
谷阿莫 變臉巧撞星二代
喜歡重新剪輯電影、再配上自以為幽默旁白的網紅谷阿莫,遭多家電影片商控告「違反著作權」的官司,今年1月以和解收場。心寬體胖之餘,谷阿莫的臉型似乎也跟著「重製」,日前有讀者直擊他和老婆出現在台北市中山區六條通的便利商店,若不仔細看,還以為是余祥銓帶著新馬子。余祥銓(圖/翻攝自余祥銓臉書)雖然身旁的老婆打扮清涼火辣,還揹著又重又大的包包,看來十分吃力,谷阿莫卻視而不見,把手機當成媽祖婆般捧在手心,可能正忙著搜尋下一部要「二次創作」的電影,兩人直到彎進巷子裡,才親暱地手牽手準備回家。(圖/讀者提供)
「殿堂級」可頌鬧雙包 「八月堂」老闆娘告前夫「八月本舖」侵權
以販售「殿堂級」可頌麵包聞名全台的台中「八月堂」爆發商標糾紛,創辦人劉佳雯不滿前夫吳企鎧離婚後新開的店取名「八月本舖」,名稱與「八月堂」相近有混淆之虞,因而控告吳企鎧違反著作權。台北地檢署26日全案偵結,依違反《商標法》起訴吳企鎧,另吳男父親吳登賢因僅為名義負責人,獲不起訴處分。根據了解,吳企鎧與劉佳雯夫妻於2016年間在台中共同創辦「八月堂」,推出號稱「殿堂級」可頌且大受歡迎,民眾得排隊1、2小時才買得到,也在全台百貨商場開設多家分店,當年的「八月堂」商標登記在劉女名下,但2人去年3月間離婚,協議分配全台分店經營權,各自經營。由於吳男將歸他經營的分店名稱,改為「八月本舖」,令劉女不滿,認為2人販售商品、店名相似,誤導消費者,去年4月突然在「八月堂」官網發出聲明,強調「有不肖業者仿冒殿堂級創始名號在外自營販售,八月堂在此鄭重澄清,品牌名稱僅此一家別無分號」。劉女隨後對吳企鎧及八月本舖名義負責人吳登賢提告違反商標權,檢方認為,雙方販售商品幾乎相同,一般民眾確實不易分辨出「八月堂」、「八月本舖」之間差異。吳企鎧雖曾申請註冊「八月本舖」商標,但遭智財局駁回,因此不採信吳說法,將他起訴,另吳男父親因是人頭負責人,並不知情,不起訴處分。
百萬網紅現身 每個都是臉書人氣王
近年來,隨著各種社群平台興起,讓不少網紅、直播主、YouTuber就此竄起,透過鏡頭為人們帶來全新的觀看體驗,同時成為年輕世代的新偶像。面對一波波的社群平台熱潮興起,這些網紅要長久經營且維持居高不下的訂閱數,也是一門深厚的學問,但也有不少人氣跟評價始終爆棚的網紅,被網友盛讚:「真的神!」谷阿莫在臉書擁有236萬按讚人數,在YouTube也擁有大量訂閱者,以穿插個人詼諧評論的「X分鐘看完一部XX的電影」系列影片聞名,但2018年遭多家片商控告違反著作權。有183萬按讚人數的蔡阿嘎,以愛台灣為主題的時事議題影片及搞笑影片而聞名,2008年成立粉絲團後,老婆「二伯」及一歲半的兒子蔡桃貴(乳名),也跟著成了網紅。白癡公主又名A減、痴痴和貧乳界女神,臉書有106萬按讚人數,2010年成立粉絲團,以怪怪美少女形象推出各種露臉系列影片,並身兼影片製作人和後製剪接師,另有正職工作。
【IG染淫1】情色直播主夢夢肉片遭外流 怒告50網友
在情色付費平台SWAG有「肉感系性愛女神」稱號的吳夢夢,自拍鹹濕性愛影片,供使用者付費下載後遭側錄,外流到網站以及LINE的A片群組裡,如今劇情超展開,許多網友被她以「違反著作權法」提告,夢夢說自己持續肉搜和整理外流帳號名單,目前已鎖定50人以上,「如果不提告,我每天一定睡不好」。吳夢夢是SWAG直播主,她所拍的性愛影片,先以10至15秒左右內容預告在IG或SWAG上供人觀賞,粉絲可用「斗內」購買影片下載觀賞。但有使用者在購買後將影片外流,還私訊夢夢:「妳拍越多,我賺越多」,疑似收費「轉賣」;此外,還有網友酸「敢拍就不要怕外流」,吳夢夢氣得提告網友違反《著作權法》。吳夢夢自拍性愛片遭網友購買後外流,她以「違反著作權法」告網友(圖/翻攝吳夢夢IG)本刊調查,吳夢夢身高166公分,體重60公斤以上,靠著36D豪乳和豐腴肉感身材,受到眾多特定男粉絲喜愛,有「肉感系性愛女神」稱號,然而,影片遭外流,夢夢備受打擊,氣憤又受傷,有躁鬱症的她得靠吃藥平復情緒,也焦慮到睡不著「我要來嗑稍微過量的安眠藥強制關機」,甚至表示就算以後不能再播SWAG,甚至讓家人朋友都知道也不在乎。不過,低潮4天後,她在新IG帳號PO出限時動態,說自己開始蒐證和整理外流影片帳號名單,打算「捍衛自己曾經做出的努力」,「如果不提告,我每天一定睡不好」,情色直播主吳夢夢鐵了心,誓言要外流影片的網友們受到法律制裁。
員警偷查正妹個資無罪 向政風人員說謊被訴
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警員周于凱,執行巡邏勤務時抽空查看從事金融業的黃姓正妹IG,事後還登入戶役政系統偷查黃女個資,後遭黃女檢舉提告,檢方原給予周員緩起訴,但高檢署發回續查;北檢認為周員偷查個資,應受行政懲處,尚不構成刑責,但因被害黃女拒絕和解,且周警事發時向政風人員說謊,北檢今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周警,聲請簡易判決。至於黃女控告另名黃姓女友人黃姓女子涉嫌教唆周員偷查她個資,因罪嫌不足,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檢方調查,去年9月間,家住高雄市的黃女與其黃姓女友人在IG上爭執,黃姓女友人指黃女曾有違反著作權的前科,因此黃女質疑是當初承辦案件的警員洩密,遂向警政署檢舉。由於警政署未查出當初承辦黃女案件的高雄警員涉及違法查詢個資紀錄,卻查出在北市警中正一分局擔任警員的周于凱,竟曾登入戶役政系統查詢黃女的個資,且周警還在職務報告上填載查詢理由為「因公」,因此將周警依違反個資法及偽造文書罪嫌函送北檢偵辦。檢方因周警認罪且坦承基於好奇才偷查黃女個資,檢方原給予緩起訴,期限1年,條件是賠償黃女50萬元。但黃女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北檢認為周警違反《個資法》罪證不足,仍予不起訴,但檢方發現周警在政風人員調查時,謊稱他是在路邊查詢,讓政風人員在公文書上登載不實,加上黃女不願和解,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周警。
網路「免費圖庫」隱含版權要小心 救國團被控違反著作權
網路有許多標榜「免費圖庫」,可供民眾下載使用展現創意,但這些免費圖庫卻可能隱藏版權問題,民眾務須謹慎使用,日前救國團在粉絲頁的活動宣傳上即誤用了典匠資訊的插畫,被控違反著作權,因雙方達成和解,台北地檢署今天將救國團不起訴處分。根據了解,救國團在官網及粉絲頁的活動宣傳經常使用大量圖片,有些是由大陸的「免費圖庫」下載插畫使用,不料,使用的插畫卻是台灣典匠資訊所有,被大陸圖庫當作免費插圖提供下載,於是救國團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誤用,經典匠公司提告,才知道使用的插畫已經侵權。由於救國團事前並不知情插圖的著作權,且被提告後與典匠達成和解,支付典匠插圖使用費,北檢依法將救國團不起訴處分,檢方同時呼籲民眾在展現創意時,務必注意使用素材的著作權,以免誤用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