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女童意願
」幼兒園惡狼2/園長兒伸魔爪5童受害 高雄3歲女童性侵案轟動社會
北部某幼童家長日前上網PO文,怒控3歲半小孩遭幼兒園狼師性侵,且受害者人數多達5人以上,此篇文引起相關單位重視,男老師已遭逮捕且羈押禁見。兒童性侵害案的加害人多數是熟人所為,曾轟動一時的2006年高雄3歲女童遭性侵案,一、二審判決有罪,但最高法院卻以「沒有違反女童意願」發回更審,2011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被告無罪,引發社會譁然。今年7月間北部地區有家長上Dcard PO文,控訴稚子遭幼兒園男老師性侵,該名教師為園長的兒子,且經追查發現至少有5名小孩受害。原來該名男師假借午睡安撫等名義對無辜稚童伸出狼爪,孩子們異口同聲「老師摸我尿尿的地方,很痛」,家長怕遭吃案,憤而PO網要教育局、社會局和警方主持公道。此文一出,婦幼隊介入偵辦,法院已對狼師羈押禁見,教育局勒令幼兒園停托,社會局也緊急啟動輔導機制。回顧高雄3歲女童遭性侵案,2006年3月間,吳男藉故帶牌友的3歲孫女外出遊玩,用眼鏡、吸管、手指性侵女童,直到女童母親幫孩子洗澡時,發現異狀報警。一審依《性侵未遂》判刑4年6個月,二審依《加重強制性交》判刑7年2個月,吳男也須接受強制治療。未料,最高法院後卻以「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撤銷有罪判決,發回更審,當時就曾引起大眾不滿;2011年高分院更一審判決,以罪證不足改判無罪,更讓女童家屬難以接受。今年6月間一名女音樂老師在立委王琬諭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自己13歲遭補教狼師強吻、性侵,時間長達3年之久。(圖/攝影劉耿豪)今年6月間#me too風暴吹起,1名女音樂教師PO臉書指控,自己13歲時遭到補習班狼師強吻、性騷、性侵持續3年,「他右手寫算式,左手伸進我內衣」,但當年曾求救卻遭嗤之以鼻,她反而懷疑起是自己的問題,也由於「一對一特別照顧」,父母還對狼師感激涕零。女老師自曝長大後因此身心狀況反覆,最不能忍受的是這麼多年後該名狼師仍在高雄前鎮、鳳山教書。高雄市教育局表示,獲報第一時間將現有相關事證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若屬實將解聘、雇,並列入不適任人員管理系統,終身不得聘僱。近來兒少性侵議題備受關注,2016年性侵倖存者陳潔皓出書《不再沉默》,揭露童年遭性侵的經歷「3歲那年,奶媽一家四口性侵了我。整整3年,如同禁臠。」多年後他成為一名繪本工作者,努力揮別過去陰霾,找到所愛的人組成家庭,他不願自己當年受過的傷,有下個孩子承受,出書希望喚起社會大眾對兒少熟人性侵的關注,也與妻子一起合作講述兒少性侵《蝴蝶朵朵》繪本,要為守護幼童盡一份心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兒童性侵加害人多為熟人,高雄市府曾製作「兒童自我保護5撇步」宣導片,不讓陌生人觸摸身體。(圖/翻攝自臉書「高雄市家防中心」)
曾獲資深優良教師獎!台南教師對國小女童伸狼爪 下場慘了
曾獲資深優良教師獎的台南市張姓國小狼師,被控於2017年到2018年間,對1名9歲女童指侵高達50次,經一審認定10次強制猥褻罪,各處刑3年8個月,應執行刑4年10個月後,張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二審20日判決駁回。檢方起訴指出,張師涉嫌於2017年至2018年間,對10名國小女學生,以撫摸下體、親吻臉頰、嘴巴等方式強制猥褻,但一審僅認定張師對1名女童猥褻。庭訊時,張雖坦承有對女童猥褻,但否認違反女童意願;不過,法官仍根據女童事後主動向母親述說求援、在醫院驗傷時曾「哭泣」等情形,認定張師違反女童的自主意願,強制猥褻犯行明確。一審認為,張師擔任女童老師,竟為滿足一己色慾,未能謹守師生間分際,不顧身為人師的倫理,所為影響女童日後成長過程及對感情或其他親密關係的建立,應予嚴懲。此案爆發後,監察院介入調查發現,張師任教長達20多年,涉犯性侵或性騷擾32件、受害人數多達31人;不當體罰9件、受害29名學生,還違法在家裡補習,多名校長、老師等教職人員知情卻未依法通報或延遲通報與處理。經提案通過糾正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及張師曾任教的2所國小後,市府也已於去年底完成調查程序後,針對退休校長在內的教職人員17人分別被記大過不等行政處分,另有3人因已退休並超過懲處時效,重行改核當年度考績,並追回考績獎金。
3歲女童突說「鳥鳥很大」 父崩潰得知「保母老公」伸狼爪
新北市一名3歲女童,從還是8個月的女嬰時就由父母聘請保母照顧,雙方已經合作許久;沒想到今年1月時,女童突然稱保母老公「鳥鳥很大」,讓父親相當生氣!女童表示保母老公會用「鳥鳥」來觸碰自己的臀部,讓父親氣得直接報案。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名父親表示,3歲的女兒不只說保母老公的鳥鳥很大,而且女兒還說對方會把她的內褲脫掉,再用鳥鳥去碰她的臀部;父親查問後得知,保母當時外出辦事,家中只剩保母老公和外傭,而外傭當時人在廚房做菜。保母老公原本還想繼續惡行,直到外傭呼喊女童才收回狼爪和鳥鳥。不過,保母得知此事之後會咬定女童在說謊,但自己後來又改口說會以女童的名義捐款做善事。女童父親不願姑息,堅持到警局報案。保母老公到案後,坦承女童曾和他單獨共處一室,也看過自己的生殖器;新北地檢署認定保母老公違反女童意願、對她強制猥褻,今(2日)將他起訴。
枕邊人餵藥!4歲女童「狂咬指甲」:爸爸摸我的妹妹
高雄一名單親媽媽在2017年間發現4歲女兒出現狂咬手指甲、恍神、白天嗜睡等異狀,於是在家中安裝監視器,沒想到竟拍到同居人薛姓男子餵女兒吃安眠藥!母親詢問女童,得到的回答竟是「爸爸(薛男)摸我的妹妹」,讓母親氣得馬上報警!判決書指出,女童母親因為白天要外出工作,所以讓沒有固定工作的薛男在家照顧女童。由於薛男平時有服用安眠藥的習慣,所以母親發現女童嗜睡等狀況後,便問她是否知道安眠藥的作用,女童回「吃了會睡覺」,讓她察覺有異。母親隨後於2017年10月2日請業者在房間裝設針孔監視器,拍到薛男將平時服用的安眠藥錠剝開給女兒吃,馬上與薛男分手,將他趕出住處。之後她仔細詢問女兒,得到的回答竟是「爸爸摸我的妹妹」、「手指頭插進去會痛」等語,氣得她馬上向警局報案。(示意圖/Pixabay)薛男到案辯稱拿安眠藥給女童吃,目的是為了「跟她說這個不能吃」,並堅決否認以手指性侵女童。但女童面對檢察官詢問時,卻說「我睡覺的時候他都會摸(下體)」、「他都插進去摸啊」、「用手」、「我會痛痛」,並明確指出被摸「尿尿的地方」。高院高雄分院審理此案,法官認為女童當時只有4歲,對性交行為懵懂無知,但薛男竟利用與女童的身分、年齡差距以手指性侵她,認定違反女童意願;薛男因於2000年曾施用毒品,故為累犯,法官最終依《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維持橋頭地院原判,判薛男有期徒刑7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