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車
」 違停 罰單 開單 通緝犯 高雄女毒蟲撞死所長惹眾怒!她遭聲押難逃法網 國民法官將參審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昨(30)日晚間11時許攔檢違停車輛時,遭一名列管女毒蟲駕駛陳嘉瑩拖行後衝撞不幸殉職。稍早檢方訊問後,以被告陳嘉瑩涉犯刑法第135條第4項妨害公務致公務員於死、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而新北地檢署檢察長、襄閱主任檢察官與犯保協會等人今(1)日下午也前往所長靈堂慰問家屬,協助家屬了解未來後續將會面臨到的司法程序,整起案件未來也將會由國民法官參審。陳姓女毒品人口昨(30)日深夜在新北市土城區新北地檢署前拒檢,造成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被車輛拖行約350公尺後撞上施工護欄殉職,稍早被新北地檢署以涉犯殺人等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圖/報系資料照)新北市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9月30日晚間開車巡邏,行經地檢署附近時,發現一輛可疑違停車輛隨即進行攔查,不料,有吸毒前科的30歲女駕駛陳嘉瑩竟將劉姓所長拖行500公尺,並衝撞施工護欄害命,事後警方更在她的包內查獲安非他命、喪屍煙油等物。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臨檢,遇到車輛不停,雙方追逐後在金城路二段與裕民街口發生碰撞,員警被拖行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圖/報系資料照)回顧事發當時,所長在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陳嘉瑩違停於路旁打算攔查,陳女先是假裝配合再趁隙加速開走,導致站在駕駛座門旁的所長當場直接被拖行,甚至還被二度甩到路旁的護欄上,最終不幸喪命。陳女落網時供稱,怕吸毒情事被逮恐面臨罰責,於是想賣命一搏,才決定直接加速駛離,並前往友人住處享受毒趴。毫不思考的白目行為,卻造成所長從此天人永隔,整起案情曝光後也受到各界嚴厲撻伐。新北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襄閱主任檢察官與犯保協會等人今(1)日下午也前往所長靈堂慰問家屬,協助家屬了解未來後續將會面臨到的司法程序。整起案件未來也將會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臨檢,遇到車輛不停,雙方追逐後在金城路二段與裕民街口發生碰撞,員警被拖行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圖/報系資料照)
板橋裝潢公司40人烤肉亂象叢生 深夜喧嘩、違停車占據人行道遭舉報
近日適逢中秋連假,全台各地皆有民眾烤肉享受過節氣氛,不過板橋一裝潢公司找來約40人烤肉,深夜喧嘩聲及交通違規引起周圍住戶不滿,警方獲報後出動15名警力到場勸導並對交通違規依法開單。事件發生在板橋區長江路二段一家裝潢公司,由畫面可見現場人數眾多,人行道上擺滿烤肉用具和椅子,現場喧嘩音量引起周遭居民不滿,憤而報警請求協助。警方獲報後出動15名警力到場勸導,針對人行道違停等情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開單。
遊覽車深夜遭破窗!玻璃碎成蜘蛛網狀 犯嫌竟辯:不小心砸到
台中1名26歲黃姓男子4日凌晨跑到停車場,疑持螺絲起子猛砸遊覽車車窗,導致玻璃碎成蜘蛛網狀,隔日一早游姓司機準備上工時發現,立即向警方通報,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鎖定犯嫌身分,未料隔日在盤查違停車輛時,竟發現車主與破窗嫌犯是同個人,隨即將他帶回並依法函請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大雅警分局巡佐賴志明、警員林子緣4日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游姓司機通報,指稱遊覽車車窗遭人打破,原先正準備出車工作,無奈只能向公司先通報請假,當天的工資也不了了之,他提及平日未與他人結怨或起糾紛,猜不透是誰犯行。警方說明,受理此案後,員警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犯嫌身分,未料隔日在盤查1輛轎車違停時,竟發現駕駛與昨日破窗犯嫌是同人,隨後警方當場將他帶回偵訊,他向警方表示是因一時興起才犯案,事後又改稱路過不小心砸到,但監視器畫面顯示他是專程騎機車進入停車場逗留後犯行,後續依《毀棄損壞罪》函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豐原火車站人行道塞滿機車 警狂開292張罰單、拖逾20車!驚人成效曝
臺中市豐原火車站東站人行道以往每逢假日都遭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占滿,嚴重影響行人通行,經豐原警分局增設禁止停車標誌並持續強力宣導、專案執法,已將人行道空間還給行人通行,違停亂象已大幅改善。經統計,本次專案計劃已取締交通違規292件,其中微電車違停17件、違規行駛人行道75件;機車違規停車177件、違規行駛人行道23件,遇有久停不駛離的機車,即拖吊移置到保管場存放,並多次配合交通局拖吊違規停車,計已拖吊20餘台。警方針對人行道違停車輛強力開罰。(圖/警方提供)豐原分局表示,豐原火車站人行道違規停車取締專案迄今,周邊微電車及機車違停情形已大幅改善。訪談火車站當地豐原里洪里長指出,「警方取締後,火車站現整齊清潔,耳目一新,火車站周圍從未有如此乾淨、順暢情形,還給行人良好行走空間,將透過里民廣為宣導,請大家共同維護這優美環境」。火車站排班陳姓計程車駕駛也說,「警方取締後,火車站周邊違規停車情形已幾乎改善了,人行道變整齊、乾淨;行人也好走路了,那些來火車站聚集之外籍勞工及貪圖方便民眾之違規停車行為,造成民眾通行極不方便,完全贊同警方執行取締。」每日通勤張姓大學生透露,「每天搭火車上、下課,現在人行道遭違規停車擋道情形已沒有再看見了。」警方強力執行違規停車後,還給行人良好行走空間。每日通勤上班族林先生提到,「每天騎乘UBIKE來搭乘火車,車站周遭人行道因車輛違停情形嚴重,致出入困難感到極不方便,經過警方整頓後,人行道已通行無阻,感覺非常滿意。」附近住戶黃小姐則稱,「感謝警方清除火車站周邊人行道違規停放機車,讓環境變整潔,讓我們現在外出走路感覺很舒適,希望能繼續維持這樣的環境。」豐原分局長林大為強調,警方對於行人安全十分重視,也呼籲警察有強勢執行公權力決心,將持續執行取締違規停車專案勤務,藉由警察勤務作為及民眾守法觀念,還給行人一個順暢的用路環境。警方訪談通勤上、下班上班族,市民表示肯定。(圖/警方提供)
車牌超速遭吊扣半年!男網買壓克力假車牌 第一天掛就遭逮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取締違規停車時,發現一輛汽車違停,上前攔查後寄意外發現該輛汽車所懸掛車牌為偽造車牌,當場扣牌並移置保管車輛,同時將車主函送法辦。初步了解,警方日前於南港軍人公墓周邊取締違停車輛時,發現62歲的范姓男子於紅線上違停,當場準備依法舉發,孰料卻在查證車籍資料時,發現查無該車牌號碼,因此意外發現范男所懸掛之車牌為偽造車牌,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使用偽造之牌照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車牌另依違反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扣押。范男事後也坦承自己懸掛偽造車牌,起因為其超速違規,遭吊扣車牌6個月,但其平時工作及生活均仰賴汽車,才會上網訂購壓克力製造偽造車牌懸掛,孰料才剛掛上第一天,就遭警方查獲。全案訊後依違反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車主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另有關於網路販售偽造車牌部分,警方也將持續溯源追緝。南港分局呼籲,車牌屬於「特種文書」,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觸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偽造車牌上路,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可處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為杜絕假車牌流竄影響社會秩序及公眾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絕不姑息,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購買或使用偽造號牌以免觸法。
板橋通緝犯拒檢逃逸!駕車衝撞警車、小客車 遭警方壓制逮捕
新北市板橋區後埔所員警昨(2)日晚間7點多,巡邏至廣權路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停,車旁又有1名打赤膊男子形跡可疑,上前攔查,駕駛藉故上車拿證件,先倒車再向前疾駛,撞倒4台警用機車及擦撞3輛自小客車,企圖逃逸,仍被警方逮捕。經查該名江姓男子為通緝犯,曾犯下傷害罪。警方指出,當時有2名男子站在違停車輛旁,經查副駕駛暨車主為43歲林姓男子,駕駛者為45歲江男,警方見2人神情慌張,於是上前攔查,江男假裝配合上車拿證件,趁警方不注意迅速發車,先倒車撞到3輛警方機車,又往前加速衝撞前方1部警用機車、3部自小客車逃逸。江男駕車逃逸路上,當時前方紅燈,有許多停等的車輛阻擋,加上員警奮不顧身與江男拉扯,強行將江男拖下車,壓制逮捕。警方查出江男因犯下傷害罪被通緝才拒檢逃逸,在車內還查獲空氣鋼珠手槍1把、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全案依傷害通緝、妨害公務、毀損公物、公共危險、毒品罪嫌將江嫌移送偵辦,另空氣鋼珠手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6歲孩「鬼探頭」跑馬路上遭撞飛!家長被判主責批:車速快又逆向
8月20日杭州發生一起事故,6歲孩子小馬和朋友在馬路旁玩耍,玩到太盡興往馬路上衝了出去,剛好一輛轎車經過,由於旁邊有車輛違停,加上小孩跑出來速度太快,駕駛來不及反應,直接將6歲小孩撞飛,導致他身上有多處擦挫傷,家長卻被警察判為這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方,讓家長難以接受。從監視器畫面可見,8月20日下午一名6歲小孩和朋友在馬路旁玩耍,當時馬路兩旁停滿了車輛,除了在停車格內的車,有一側是違停車輛。在玩鬧過程中,小馬突然轉身向馬路上衝出去,剛好這時一輛轎車經過,在未減速的情況下,朝小馬的身上撞上去,導致他整個人飛起來,所幸身體無大礙,只有擦挫傷。2名小孩在馬路旁玩耍,監視器畫面不見監護人蹤影。(圖/杭州交通918微博)警方說明,路邊違停車輛導致涉事車輛借道通行,孩子突然跑出,駕駛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判定小馬的家長作為監護人,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而撞人的車輛以及違停車輛承擔次責。家長不滿指控「但那個地方是消防通道,而且這輛車是逆行,車速還不低!」新聞一出後,不少網友支持警方判斷,認為家長有責任管好小孩的行為,「和逆不逆行沒關係,正常行駛突然跑出來也會被撞的」、「誰引起的事故,誰就是主責。沒有孩子的鬼探頭。汽車速度再快也不可能發生事故」、「監護人負有監護義務」、「確實家長主責,要是我身為家長首先也是怪自己,但是司機也應該慢一點」、「交警判得對!就怕鬼探頭。」但也有不少網友持相反意見,認為違停的車輛、違規的駕駛責任更大,「我怎覺得是違停主責」、「開的太快了,肇事車主責」、「我也覺得逆行車應該要主責」、「生命權大於路權。逆行就無路權,況且還撞人了,主責!」
桃園客運「幸福社區」站牌8月取消引發爭議 交通局澄清並非因違停
桃園市中壢區的「幸福社區」公車站牌即將在8月被取消,這一決定引發廣泛關注與網友的熱議,桃園客運公司此前公告稱,取消的原因是該站,因車流量大且距離路口過近,且經常有違停車輛阻礙車輛靠站,這樣的情況影響乘客上下車的安全,以及後方車輛的通行,桃園市交通局對此進行澄清,指出取消站牌的主要原因是其位置不利於車輛行駛,與違停問題無關。根據桃園客運的公告,「幸福社區」站位於民族路五段,該站牌服務的主要路線為中壢往返新屋,桃客表示,由於該站點距離路口過近,且常有違停車輛,導致車輛無法正常靠站,進而影響到乘客的上下車安全,也對後方車輛造成干擾,因此,桃客決定取消此站牌,並建議乘客改用「嘉裕紡織廠」站或「高榮」站作為替代站點。此公告一出,網友們紛紛對此表示不滿,質疑這樣的決策是否是在對違停行為妥協,並戲稱這一措施是「違停仔」一大勝利,隨後,桃園市交通局對此做出回應,強調該站牌的取消主要是因為站牌距離路口過近,影響了公車的轉向安全及行車動線,交通局指出,在4日的現場會勘中,並未將違停問題列為取消站牌的原因,也明言若違停影響車輛進出,將會要求警方協助處理,包括取締或拖吊違停車輛,但不會僅因為違停而取消站牌。交通局還補充,早年設立的「幸福社區」站點在當時車流量不大,站牌位置對行車安全影響有限,隨著近年來車流量的增加,原有的站牌位置逐漸顯現出影響安全的問題,警方也強調,將繼續嚴厲執法,確保道路通暢,不會因違停問題而允許公車站牌被取消。新決策的目的是為提升交通安全和站點使用效率,未來,交通局將會密切關注此事,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作出調整,桃園市民及乘客若有任何疑問或建議,交通局也歡迎隨時提出,以便進一步改善公共交通服務。
桃機驚傳槍響!違停車飄塑膠味「拒檢撞警車」 警連開13槍阻仍被逃
桃園機場16日晚間10時許,第二航廈驚傳槍擊事件,航警局員警在執行交通勤務時,看見1輛租賃車違停,隨即上前盤查,但該車駕駛卻拒檢駕車逃逸,警方見狀不久後再次找到該車欲攔查卻遭對方加速衝撞,員警連開13槍試圖阻止,仍被對方再次逃脫,目前警方已尋獲該車,正積極追捕犯嫌中。據了解,桃園機場航警局保安大隊員警在執行交通勤務時,發現一輛違停的租賃車立即上前盤查,當車主搖下車窗時,車內竟傳出濃厚塑膠味,警方懷疑有毒駕可能,但該車駕駛卻拒檢並駕車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迅晚間10時24分速鎖定車輛位置後,發現該車停在航站南路的公務停車格。隨即通知現場警力欲進行2度攔查,但該車駕駛卻突然加速衝撞警車後逃逸,警方依據《警械使用條例》開槍13次試圖阻止,不過仍讓對方逆向開至國道入場道方向成功逃脫。警方表示,航警局保大隊二隊第一分隊分隊長蘇峯億,17日凌晨在媒體訪問中說明,肇事車輛衝撞巡邏車的右前車頭和一輛民眾的小客車左後方,導致2車都遭撞毀損,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航警局目前已調閱該車輛的相關資訊和監視器畫面,並已尋獲車輛,員警將持續追緝逃逸的嫌犯,並加派特殊任務警力,共同維護機場的安全。
金智媛、周杰倫活動釀插曲 警下車疑沒拉手煞撞900萬邁巴赫
韓劇《淚之女王》主角韓星金智媛和周杰倫25日出席DIOR台北概念店開幕活動,大批粉絲到場目睹偶像風采,怎料一台警車疑因沒拉手煞車,倒車撞上900萬邁巴赫(Benz Maybach S560),據悉此車禍已由大安警分局交通分隊受理。據了解,在活動結束後,警方到場指揮交通,而晚間10點,一輛警車要驅離違停車輛,但疑似沒拉手煞車,車子後退撞上主辦方用來接送明星的高級豪車,新車一台據說要900萬。警方指出,新生南路派出所30歲林姓警員,開警車到忠孝東路三段276巷驅離違停車,疑似車子車沒打駐車檔,也沒拉手煞,才會讓車輛滑行,雙方駕駛都沒受傷,無酒駕情形。警方說,交通分隊警員到場蒐證,全案依車禍事故處理。《ETtoday車雲》報導,專業維修業者表示,如果該輛S560沒用特殊烤漆,那前保桿的原廠烤漆大概3到5萬,如果是特殊漆,新車配價最高要數十萬,單看影片難判斷。金智媛。(圖/林士傑攝)
北市兩線三星警官騎車上班撞違停車不治 士檢偵結起訴駕駛
台北市警察局少年隊二線三星莊姓組長去年3月騎車上班,先擦撞路邊爆閃燈,隨即撞上路邊違停大貨車,送醫後不治身亡。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邱姓大貨車駕駛。家住新北市汐止區的莊姓組長每天騎車通勤前往北市信義區,去年3月27日上午騎經市民大道八段與南港路二段41巷口,車頭先碰撞一支爆閃燈導致人車失穩後,接著撞上一輛違停在人行道的大貨車,當場頭部撕裂、血流如注,送醫後仍回天乏術。士檢偵結指出,大貨車邱姓駕駛當時將大貨車暫停在人行道上,並下車放置爆閃燈,卻疏於注意,將爆閃燈放在大貨車後方的第二車道上;至於莊男則疏於注意車前狀況,以時速約73公里行經限速50公里路段,故發生死亡車禍,故依過失致死罪向邱男提起公訴。
17歲女騎士閃違停 擦撞聯結車遭輾身亡
高雄市小港區捷運R3小港站3號出口今(19日)發生死亡車禍,17歲黃姓女騎士疑為閃避違停車輛,從外側車道切換至混合車道,卻與聯結車發生擦撞,黃女遭輾當場死亡。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釐清。就讀高職的無照黃女下午向姊姊借車去市區,卻於3點2分遭遇車禍喪命,當時她疑似為閃避54歲黃姓駕駛違停的自小客車,不慎於切換車道時與62歲簡姓駕駛的聯結車發生擦撞,黃女倒地後遭聯結車輾過死亡,機車則碰撞違停轎車。警方表示,簡姓、黃姓駕駛酒測值均為0,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黃姊聞訊趕到現場時悲痛萬分。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不開放民眾檢舉併排臨停、交岔路口及公車招呼站10公尺與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停、橋梁或隧道或圓環或障礙物對面或騎樓或快車道臨停,以及機車臨停人行道和行人穿越道。
詐欺通緝犯違停車邊遭攔查假冒友人身分 「假身分」竟也遭通緝慘了
高雄鼓山分局龍華所員警,22日深夜在鼓山區文忠路段執行巡邏任務時,發現1輛違規臨時併排停車的小客車,當員警上前盤查時,駕駛36歲郭姓男子,卻以假冒友人身分證號企圖矇騙過關,未料,員警在核對身分時驚見王姓友人也是通緝犯,當場揭穿郭男的詭計,將其逮捕到案。根據警方調查,郭男2023年因詐欺案件被通緝後,為了逃避警方的追查,特意記下王姓友人的身份資料。22日郭男在外送餐點時,因為違規停車被警方攔查,原本以為能夠借用友人的身份躲過一劫,但當員警告知所報身分為通緝犯時,郭男無法再矇騙下去,只好承認自己所報的資料並非真實,並揭露自己的真實身份。警方進一步查明,郭男是高雄地檢及高雄地院發布的詐欺通緝犯,隨即將其逮捕歸案,經過全案警詢後,郭男將根據詐欺通緝罪名被解送歸案,將接受法律的制裁。警方呼籲,民眾如有觸法遭起訴、判刑,或因司法案件收到法院或地檢署傳票,應依照指定時間於期限內到案說明,避免聯繫不上而遭通緝。
大潭電廠鬥毆風波!勸離車輛失效 交管持甩棍砸車引發互毆畫面曝光
桃園市觀音區的台灣電力公司大潭電廠,19日上午8點多,發生一場驚心動魄的鬥毆事件,2名交管人員吳姓等人試圖勸離包商違規停放的車輛,然而未能成功,憤怒之下,吳男竟持甩棍砸向車輛,引發包商連姓男子等4人不滿,雙方隨即爆發激烈衝突,場面一度混亂不堪。大園警分局接獲報案後,迅速派員趕到現場,發現6名當事人仍在激烈對峙中,警方了解到,吳交管人員見到違停車輛後,先行勸離,但遭到無視。在情急之下,吳男拿起甩棍猛砸車輛,激怒包商連姓等4人,雙方從口角爭執上升成激烈肢體衝突,其他電廠人員和包商見狀後,立即趕來勸架並報警。警方到場後,將6名動手參與的當事人全數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其中吳男則因砸毀車輛擋風玻璃部分,被另行移送依《毀損罪》嫌處理,詳細案情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呼籲,民眾如遇口角糾紛,應循正當途徑調解處理,切莫因一時衝動,以暴力相向,警方絕不容許、放任挑戰公權力之行為,宵小之輩切莫以身試法;民眾若遇有街頭暴力事件,不要在現場圍觀助勢、喧鬧滋事等行為,除盡速離開現場,並撥打110報案專線,由警察迅速到場依法處置,避免發生危險。
高雄通緝男違停洩行蹤 狂奔進「無尾巷」速落網
高雄市一名背有2條通緝的黃姓男子,在25日外出購物時因違停而暴露行蹤,且見警方示意要上前攔查後隨即狂奔逃逸,然而黃男則在逃跑過程中「選錯路」進入一處無尾巷內,隨後迅速落入警網被逮回,訊後被依法移送偵辦。苓雅分局表示,在25日晚間時,轄區警方赫見自強三路上有1違停車輛,遂立即鳴按喇叭示意車主,並要求出示證件等資料盤查,未料駕駛不僅先是裝傻拖時間,隨後竟還拔腿狂奔企圖逃逸躲避查緝,所幸男子跑進無尾巷而無處可跑,最終仍落入警網乖乖就範。據悉,該車輛駕駛為32歲的黃姓男子,其因涉犯毒品、詐欺等罪而身背2條通緝,然而他在25日晚間前往小北百貨採購時,竟將車輛違規停於店家對面道路上,進而引起轄區警方注意而上前攔查。警方指出,當時黃男疑似心虛,因此一見警方上前便隨即狂奔,員警見狀後則連忙沿路追緝,並在一處無尾巷內將黃男逮捕到案,同時還在其身上查獲新型毒品哈密瓜錠、安非他命、一粒眠等各式毒品,訊後除原先的毒品、詐欺通緝等罪外,再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驚見行動神主牌!阿嬤代步車逆向鑽縫卡住 1秒變敞篷還「翹雙輪」
驚見行動神主牌!近日有名年約70多歲的阿嬤騎著四輪電動車,逆向騎在南投縣名松路二段上,而她疑似為了閃避停放在路邊的轎車,竟硬闖越車道,沒想到天棚遭遊覽車的後照鏡勾到,四輪電動車就當場「翹雙輪」,阿嬤和司機一臉驚恐,路邊行人看了也不禁直呼真驚險。有名網友將拍下的影片PO在「爆料公社」,並在配文寫道「遊覽車司機嚇到吃手手」,從畫面中可以看到阿嬤當時逆向騎著醫療電動代步車上路,右側有輛疑似違停的轎車,阿嬤為了閃避轎車,硬闖越車道,結果代步車的遮雨棚撞上遊覽車後照鏡,瞬間變敞篷,車輪也翹起來,當場「翹雙輪」。據悉,該起事件發生在南投名間鄉名松路二段102號前,3月17日,當地有廟會。網友看到影片後都紛紛留言表示「轎車有錯,阿嬤逆向也錯很大」、「阿嬤這樣不好啦,硬闖」、「進香團遊覽車司機好可憐」、「這種電動機車真的很恐怖」、「三寶嬤路上都馬亂騎」、「還好沒人受傷」。對此,南投縣警局交通隊組長李安景表示「騎著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依照規定道交規則可以處罰新台幣500元罰鍰,這是在道路上違規穿越道路。」警方也呼籲,醫療電動代步車速度慢,老人家反應也比較慢一點,如果為了避開前方臨停或違停車開到路中,一定要確認沒有其他車輛靠近,避免像這樣卡在路上或者發生交通意外。
閃避違停遭開900元罰單! 網無奈:是要人家怎麼走啦?
一名女網友日前在網路上貼出一張照片,指出她近日在某路段開車時,因為跨越雙黃線,收到一張900元的罰單。不過從照片中可以看到,原PO是為了閃避一旁違停車輛,逼不得已才會跨越雙黃線,因此讓她相當無奈,直呼「是要人家怎麼走啦?」一名女網友在Facebook社團「爆怨公社」中貼出一張照片,指出他日前收到一張900元的罰單,違規事由是「跨越雙黃線」,還因此被記了1點。從罰單照片中可以看到,原PO行駛在台北市大同區民樂街76號附近,當時為了閃避路邊違停的車輛,才會跨越雙黃線,卻因此被後車的行車紀錄器拍下後檢舉。而這也讓原PO相當傻眼,表示當時整路一堆違停,無奈直呼「是要人家怎麼走啦。」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路口違停是可以檢舉,有妨礙他車通行,一分鐘都不能臨時停車」、「看到了沒,這就是亂檢舉,造成民怨沸騰」、「這樣也要檢舉真是有點太過分了」、「這樣檢舉還能審查通過?我以後都停下來按喇叭按到叫環保局來檢舉我噪音算了」、「這個檢舉人也太78,我不相信這樣他開得過去」、「警察只想開單,不顧及照片狀況,檢舉人真的很ooxx,唉,這就是亂象」。
高雄警攔查違停車赫見K菸、K盤 駕駛穿羽絨衣竟還嚇到直發抖
高雄市新興分局警方在日前巡邏時驚見公車停靠站上有一違停車輛,遂連忙上前關切與取締,而駕駛下車接受盤查時,雖身穿羽絨外套卻還是直發抖,使得員警進一步注意其行為,最終當場起出K他命香菸、K盤等違禁物品,並依法將駕駛帶回所內訊問。經查,該車駕駛為一名住於北部的29歲陳男,當時其係自北部南下,且與其他友人相約至南部出遊,但卻在行程中將車輛違停在公車停靠區,隨後經警方上前取締時,又因心虛而不自覺狂發抖露餡,當場被員警起獲持有K他命毒品。新興分局表示,此案由五福二所員警查獲,當天巡邏組員警正外出執行勤務,並在巡經五福二路時,赫見一輛小客車在公車站違規停車,且明顯可見車內駕駛也未繫安全帶,遂隨即上前查緝,並在攔查過程中查出29歲陳男身上藏有K盤,且內裝有一包毒品K他命,當場將其逮捕帶返所內訊問。警方指出,員警在盤查過程中,只見陳男明明身穿羽絨外套,且當天氣溫也略微炎熱,但男子面對盤問時卻直發抖,又神情也相當緊張,警方則在見狀後當場察覺陳男異狀,未料最終果真在其身上查獲毛重3.69公克的K他命香菸、K盤等證物,全案訊後依法移送偵辦。
他無中生有停車格!後車卡死動不了 網轟:自私的人愈來愈多
台灣停車位一位難求,在路上也常有行車糾紛。就有位網友發出一張照片抱怨,他將愛車停在停車格中,卻有台車硬生生停在他前方,而且車位還是無中生有的,讓他動彈不得,無法倒退開出停車格。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抱怨,同時附上3張照片,只見他的愛車停妥在停車格中,怎知前方卻有一台汽車直接停在他正前方,而且往下一看竟沒有停車格,讓原PO直呼根本是「無中生有」。他接著補充,因為愛車後輪有停車位高檔板,因此無法再後退,但是前方與違停車輛的空隙又很小,所以原PO根本無法從停車格中開出,不忘調侃前方車主「真是有創造力」,字句中充滿著無奈。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鐵鍊綁輪框,留張紙條,讓他跪著求你在解鎖」、「智缺沒藥醫」、「自私自利的人真的越來越多不會越來越少」、「那麼多空位,偏偏要這樣停車」、「大違停時代即將到來,以後你就習慣了」、「去請大樓廣播,整棟都能聽到,讓大家認識」。
「微罪不計點」違停、騎車拿手機納入 自費講習可扣4點
交通部於4日邀請民間團體召開「違規記點及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後續討論出5點共識,其中將違停、騎車拿手機等行為納入微罪,後續可免除記點,同時與1200元以下違規一樣,限縮為不開放民眾檢舉。至於何時會正式實行,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後續還有待立法院完成修法。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這次交通部邀請民間團體召開的「違規記點及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座談會上討論出五點共識如下:1.共同目標為提供完善道路交通環境2.完備道路設規及提供道路合理臨停與停車空間等2面向課題3.提供道路合理臨停及停車空間,每2個月邀集2個縣市討論,以六都直轄市優先,另每3個月公布縣市黃線或臨停區劃設執行情形。4.完善道路系統設計規範及相關保設施,6月底前召會邀集民間團體共同研商5.現行因道路環境因素導致違規臨停及停而致機駕駛人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應考量不記點。除此之外,有關交通違規記點相關事宜,包含臨時違規停車(300至600元)、違規停車(600至1200元)、騎車手持手機(1000元)、倒車未顯示燈光、機車為閃避違停車輛,未依標線行駛車道(900元)等違規行為,未來擬列入微罪,應懲罰但不記點。報導中也提到,由於現行已經出現檢舉記點黃牛,因此未來有意將最高罰鍰為1200元的違規項目列入微罪,將限縮為不開放民眾檢舉,擬恢復成警方攔查違規後才記點。而在違規記點部分也有調整,為降低記點影響民眾之情形,民眾自費參加道安講習扣除點數的部分,將從現行的1年記滿6點以上,一年僅一次自費參加扣除2點,將提升為一年可自費參加兩次講習扣除4點。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由於記點相關事宜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續有待立法院完成修法、總統公布後才能正式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