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違規
」違停猖獗氣炸!台南議員祭出千元檢舉金 拍到「1狀況」翻倍給2000
民進黨籍台南市議員林依婷在網路發文指出,由於路邊違停猖獗,台南市民在2024年10月22日市政總質詢之前,打派出所的電話檢舉路邊違停,「不管違規停車走了沒,只要報案後警察30分鐘未到場,提供影片者獎勵1000元」。林依婷還加碼,「如果警察有到場,但未驅離違停也未開罰單,有這樣情況的影片,獎勵2000元。」表示希望民眾將這些違規並符合條件的影片傳給她,讓她統整後去質詢。林依婷10月7日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表示在台南市金華路三段看到有民眾在馬路上違規並排停車,還佔用掉大半條車道,「並排停車又佔用車道,是誰給他的勇氣,看我們二分局沒有嗎?」並在文末附上警察上前與駕駛溝通的照片。林依婷在留言中表示,自己去產檢都不敢違停,好幾次都停到500、600公尺外,「看到這種把馬路當自己家的真的會很不爽」;她向台南市民喊話,「如果覺得台南違停多到已經讓你們受不了了,麻煩打爆各地派出所的電話,讓警察每天出勤抓違停抓到基層炸鍋,那時候警察局長應該就會聽我的建議聘用『交通助理員』。」林依婷還祭出檢舉獎勵,「徵求報警30分鐘警察沒來的影片(不論違停車有沒有開走,報案警察沒來就是不行),一部1000新台幣謝禮」。底下有網友留言:「報案後警察來了,但繞一圈,整排違停假裝沒看到的要不要?」她還加碼「有這種影片我給2000」。但她也註明,「謝禮送到10月22日我總質詢前哦,同時提供的影片,我一定播給市長看」。林依婷10月7日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圖/翻攝FB/林依婷 Lin Yi-Ting)不少在地網友看完留言,「二分局真的沒有,他們沒在抓的,大白天可能要做事情,晚上根本放空城」、「二分局真的有在抓嗎?YMCA那邊晚上家長接送小孩一大堆違停,好幾次還看到併排的,就在二分局對面而已」、「有機慢車道的路段更是嚴重,一堆人已經把機慢車道預設為停車場,完全不覺得自己擋在路中間」、「就是因為每次都勸導離開,所以大家才會偷吃步」。也有地方網友不喜歡這種作法,「30分鐘內警察來開單,您要不要再考慮一下、體驗一下警察大人們的辛苦?警察的勤務不是只有開單,相同時間如有多處違規,請問要如何在30分鐘內完成」、「比起靠警察一直開單不如想想怎麼加強市民的停車觀念或是改善台南市的交通環境吧」、「違停警察當然會開單囉、開多了、又要被你們這些議員質詢、甚至直接到分局把紅單丟給分局長、叫他自己處理、神也是議員、鬼也是議員」。
高雄中山南路車禍連連! 拖吊車成事故現場目擊者
高雄路竹區中山南路,昨(27日)下午2時許接二連三爆發交通事故,一場拖吊車事故更添亂象,湖內警方調查發現,事件是因45歲賴姓駕駛未注意前方車況,先是撞上拖吊車,接著又引發小貨車撞擊事故,事故共造成2人受傷送醫,所幸無生命危險。據了解事發當時,44歲孫姓男子停車等救援,因汽車油量不足,而在路竹區中山南路邊,22歲蘇姓男騎士駕駛電動機車未注意前方,撞上了孫男汽車的後方車尾,導致蘇男臉部受傷,隨即被送醫救治。事後,61歲王姓男子開著拖吊車前來處理這起車禍,不慎遭45歲賴姓男子駕駛小貨車在事發地點發生擦撞,先是擦撞孫姓男子的小客車,接著又撞上拖吊車後方,事故造成車上女性乘客輕傷,送往秀傳醫院治療,幸好並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兩起事故的駕駛經酒測檢驗後,均無酒駕跡象,詳細事故原因及肇事責任、財物損失,仍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警方呼籲,用路人行車期間請專心駕駛、注意前方路況,並相互禮讓,避免道路違規與分心駕駛的行為發生,以共創優質、安全的駕駛環境。
更安全的路不能走 大型重機包圍交通部…要求「停止車種歧視」開放上國道
大型重機上國道已三讀通過12年,交通部至今卻仍以觀感取代科學、模糊的民意凌駕明確的法律,以及各種似是而非理由,拒絕開放大型重機合法使用高速公路。為此,民間團體今(26日)發起「國道安全,還我路權」包圍交通部活動,要求交通部停止車種歧視政策。發起人之一的「通勤者之歌」,在活動提出3點訴求,立即依法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開放大型重機停放機車格,並由車主決定停放機車或汽車格、廢除道安規則第99條內側禁行機車條款,白牌機車不需強制兩段式左轉,開放白牌機車行駛快速道路。通勤者之歌指出,以行駛台北至宜蘭為例,雪隧道路筆直且照明良好,機車使用者卻被迫使用效率低落又充滿危險的北宜公路、舊蘇花公路,而交通是國家發展根本,此舉不僅不利區域發展,也不利國際觀光。他強調,大型重機上國道是基本的遷徙自由人權,高公局主張6成民意反對大型重機上國道,但高公局1年只做1次民調,且國內有7成民眾不知道大型重機上國道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12年,質疑民調可信度不高及高公局沒完善社會溝通。通勤者之歌日前安全穿越雪隧,打臉官員重機在長隧道會窒息說法。(圖/翻攝自通勤者之歌臉書)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理事黃柏岳則表示,交通部的車種歧視政策,把機車排除在主要運輸系統外,讓機車在容易有車流交織、違規、併排及突然開車門的最外側道行駛,再以安全的名義用禁行機車、強制待轉壓迫機車使用者,怒斥錯誤的車本交通政策導致塞車等交通亂象,汽車體積更大卻常常只有1人,交通部應歸還機車路權,提升道路安全並解決塞車問題。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批評錯誤的車種歧視政策,導致更多道路危險發生。(圖/翻攝自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通勤者之歌也批評交通部對不同用路人差別待遇,機車及大型重機的權益呼籲一直沒被交通部重視,交通部卻只為計程車駕駛載客方便,在短時間內取消道路違規記點;若交通部依然沒有善意回應,他們會在體制內爭取最大民意並向交通部施壓。事實上,民國102年開放大型重機上快速道路就有血流成河質疑,但數據顯示102年至110年的9年期間,大型重機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及市區高架道路的A1事故死亡件數只有10件,相對的,大貨車近10年每10萬輛死亡人數單年最低也高達13.77人;開放大型重機行駛同樣屬封閉道路系統的高速公路會造成危險,顯然站不住腳。高公局先前以「伸縮縫」及「強風管制」為由否決大型重機上國道。(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這數據也打臉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如果重機先在快速道路走到大家能夠放心,我們或許再討論(上國道)」說法;高公局先前以「伸縮縫」及「強風管制」為由,否決6千人連署的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要求也令人莞爾,因為不僅快速道路,就連普通道路橋樑也有伸縮縫,許多大型重機通勤族也經常行駛在有強烈風勢的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卻幾乎不見有風勢造成大型重機車禍事件。
命懸一線!轎車差一步險被炸飛 驚險畫面曝光
新北市中和區永貞路「聚香園北方麵食館」,今天上午8時許驚傳發生氣爆,爆炸威力造成2名店員受傷送醫,案發當時1輛轎車正好行駛經過此路段,僅差一步就險遭氣爆波及,後方行駛的黑色小客車目睹全程驚險畫面,嚇得立即停車,所幸未造成任何駕駛受傷。據了解,早上8點52分該輛轎車,途經永貞路一間北方麵食館聚香園時,餐廳突然發生巨大爆炸聲響,無數雜物噴出從天而降,瞬間揚起大量粉塵,轎車駕駛以「一步之遙」幸運躲過波及,否則後果不堪設想。警方呼籲,駕駛行車期間請專心駕駛、注意前方路況,並相互禮讓,避免道路違規與分心駕駛的行為發生,若前方發生緊急事故,亦可有更充足時間反應及採取應對措施,有助於減少事故風險,保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事故現場一片狼藉,濃煙四竄,消防員趕抵後立即進屋內搶救。(圖/翻攝畫面)
「彰化酒駕第1名」拒繳60萬罰鍰 包租公身分遭起底!土地被查封嚇到秒付清
彰化1名林姓男子(61歲)名下無車輛,駕照也被註銷,多次向親友借車違規駕駛,包括闖紅燈、騎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使用註銷駕照駕駛汽機車,且在5年內多次駕駛拒絕酒測而遭重罰,總滯欠道路違規罰鍰高達60餘萬元,且多次催繳無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發現林男根本是包租公,全聯、多家銀行都向其承租土地,林男為避免土地遭拍賣,12月7號火速繳清罰鍰。彰化分署表示,林男滯欠道路違規罰鍰高達60萬餘元,多次遭催繳卻置之不理,成為「呆帳」第1名。移送機關今年10月間將林男的案件移送彰化分署執行,執行官隨即查調林男的名下財產資料,發現他在彰化火車站附近有一筆土地,鄰近車站和彰化女中,公告現值2千餘萬,目前有全聯、多家銀行及診所承租中,林男每月都有豐富租金收入,顯見義務人非經濟困難,實故意不繳納。彰化分署立即於11月5日發函地政機關查封該筆土地,林男為避免如此值錢之地段遭拍賣,迅速與彰化分署聯絡,並籌款請他的母親在12月7日以匯款方式一次繳清。
出大事!檢舉達人誤把「激戰片」上傳警用APP 下場慘了
桃園34歲蘇姓貨車司機經常拍攝道路違規影片上傳「iPolice」App檢舉,日前蘇男在桃園、鶯歌地區發現違規車輛,節錄行車記錄器影像後,點開App欲向警方檢舉,卻誤把儲存在手機的情色影像片段上傳,承辦警員點開受理時,驚見竟是一段女子猥褻影像,員警當場傻眼,事後傳喚蘇男到案,依妨害風化罪嫌函送送辦。蘇姓貨車司機表示,去年9月間他開車行經新北鶯歌時,見前方自小客車違規行駛,返家後遂將行車紀錄器的違規畫面截下,上傳到「iPolice」,卻不小心點錯檔案,被桃園、三峽警方通知到案說明時,他才發現鬧出大笑話,他強調真的是不小心點錯誤傳,絕對不是故意散布。三峽分局表示,雖然一般民眾無法看到檢舉的影像,但只要是警務人員都能點進去看,故仍構成「供不特定人士閱覽」要件,因此依妨害風化罪嫌將蘇男函送法辦。
雪隧內臨停遭公共危險罪移送 駕駛曝暖心原因獲不起訴
張姓男子搭車在雪山隧道中感到不適,友人在車道停車讓張男下車透氣,國道九隊警察認為張男等人壅塞陸路,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不過,檢方調查後認定張等人的行為可以依道路違規行政處罰,不構成《刑法》的處罰要件,將張男不訴處分。20歲出頭的張姓男子是今年8月7日下午2時許,搭乘友人的車子從宜蘭往台北行駛,當車輛進入雪隧後,張男向開車的友人表示胸悶不適,友人於是把車緩緩停在車道,張男下車後彎腰手扶隧道牆壁,其他車輛見狀切換其他車道行駛。國道警察九隊認為,張男搭乘的車輛沒有依規定駛入避車彎停靠,停在車道中違反刑法185條「壅塞陸路…致生往來之危險…」,將身體不適的張男移送北檢。檢察官調閱國道監控畫面,發現張男等人停車時間,國道5號的交通流量不高,且張男確有扶牆彎腰的動作,顯示確有身體不適,雖未停在避車彎造成車道車流堵塞,但與一般交通違規造成壅塞無異,可依交通法規行政處罰,不構成刑法處罰要件,因此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