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 車禍 行人 公車 騎士 違規雲林北港深夜逆向駕駛酒駕衝撞客運空車 幸運避險未波及他人
雲林縣北港鎮華南路21日晚間,發生一起逆向駕駛酒駕事故,所幸並未造成更多的傷亡或交通事故,當時1輛轎車不顧交通規則逆向行駛,最終與一輛空車的台西客運車輛發生猛烈碰撞,車禍在發生巨響後才停下來,所幸客運車僅有駕駛1人,且未載客,並無人員傷亡。據了解,該起事故發生於華南路與中正路路口,當時轎車以逆向行駛的速度衝向對向車道,最終與空載的台西客運車相撞,客運車駕駛在驚慌中幸運未受傷,並迅速報警求助,現場目擊的路人表示,如果不是碰撞客運車,轎車可能還會衝向更多無辜用路人,幸運地避免更大的災難。警方到場後,發現轎車駕駛下車時滿身酒味,經酒測後顯示其酒精濃度達到0.25,屬於酒後駕駛。警方隨即將駕駛人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至雲林地檢署偵辦,當地警方呼籲,喝酒後絕對不可開車,應選擇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或使用酒後代駕服務,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酒駕不僅危及自己,也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確保道路交通的安全與順暢。
新生和平天橋開拆 反拆團體質疑施工不安全
台北市新生和平人行天橋19日深夜11時許開始拆除,守護和平新生天橋團體號召群眾到場高舉「招魂幡」呼喊「懸崖勒馬、天橋不要拆」繞行天橋周圍抗議,反拆團體怒批,施工現場緊鄰加油站,卻無設立安全圍籬、工人沒戴安全帶,疑似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北市勞動局20日表示,尚未接到檢舉,一旦收到資料受理後會適時前往查看。反拆團體前晚繞著天橋高喊「懸崖勒馬、天橋不要拆」,在場維護秩序的員警請民眾勿激動,並安排請願區讓抗議民眾可以表達意見,有團體成員再次把天橋歷史、特色向在場民眾說明,有民眾痛批,市長蔣萬安什麼時候要出來面對,並質疑行人配套措施尚未做好,就急於將民眾送上虎口。前晚11時過後,陸續有重型機具進入新生、和平路口,有工人先將天橋上的紅綠燈卸除,並開始切割橋體,反拆團體痛批,施工現場沒有安全圍籬、工人沒有戴安全帶、焊接作業也沒有護目鏡,拆橋期間火光四射卻緊鄰加油站不到10公尺。勞動局勞動檢查處主祕康水順昨日表示,尚未接到檢舉,但勞檢處11月4日已派員至現場勞動檢查,告知事業單位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相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當時檢查並沒有問題,後續也會適時派員檢查,要求主辦機關及監造單位加強監督管理。北市新建工程處指出,11月19日至30日期間,將逐步完成封橋及拆除作業,施工期間會擴大管制周邊道路交通,已啟動路口行人保護配套措施,如退縮行穿線、調整無障礙斜坡道、留設行人庇護島頭,同時搭配行人號誌燈早開及早關,讓車輛駕駛能注意到行人,若遇抗議民眾會加派警力維持秩序及民眾安全,交通管制也會視情況調整。新工處規設科長郭玉仙說,關於天橋歷史記憶保存,未來將於大安森林公園入口側增設解說牌,讓市民觀覽新生和平人行天橋原有橋構影像、影視作品中的城市記憶足跡。
累計1~10月無照累犯2萬多件 交部研擬調升罰鍰上限
新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10月累積取締無照駕駛有2萬9494件,每件罰1萬2000元,其中屬5年內2次以上無照違規累犯高達2萬2225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更重,須罰2萬4000元,占整體約7成5。進一步分析無照違規年齡層,未滿18歲約占12.5%,18至24歲約占23.7%,未滿25歲年輕族群占近4成。新北警強調,無照駕駛太危險,發生事故害人害己,所以特別將無照駕駛納入加強重點取締項目,同時也會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21條第6項溯源舉發車輛所有人,強化所有人管理責任,亦會當場移置保管車輛,防止駕駛人再趁隙違規駕駛。此外,18歲以下無照駕駛行為,不單是交通安全課題而已,更是社會安全問題,須由學校深化與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課程,另家庭教育的養成,培養正確的價值觀亦非常重要,所以只要取締18歲以下無照駕駛者,將通知其家長知悉其未成年孩子涉有無照駕駛外,亦會函請教育局及警察局少年隊進行後續關懷輔導及約制訪談,加強個案法治觀念及交通安全知識宣導,以減少未成年族群因為家庭及環境等因素,造成無照駕駛或危險駕駛行為發生。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交通部近期也研議修正無照駕駛罰則,除罰鍰上限從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外,並將當場移置保管違規車輛,如無照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面臨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罰,循立法程序來推動上述項目。
小貨車一路奔馳!驚見「外國男吊後方」搭順風車 道路奇觀網看傻
台北市中山區17日驚見驚險場面!一名外籍男子不知為何整個人懸掛在一輛小貨車後方,但貨車駕駛疑似並未發現異樣,仍持續高速行駛在道路上,怎料男子一時沒踩穩,竟直接摔落在地,差點遭後方來車輾過,畫面險象環生。近日YouTube頻道《WoWtchout-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以「到底為啥會有一個外國人趴在發財車上?」為題PO出影片,從畫面中可見,一輛小貨車深夜行駛在台北市中山區濱江街,詭異的是車身後方竟還攀附著一名外國男子,且不停用手拍打著車頂,直至小貨車要開上建國高架前,男子疑似不小心踩空,整個人從貨車上跌落,在路面上滾了一圈,所幸後方車輛及時閃避,才未釀成傷亡憾事。外籍男子疑似不小心踩空,整個人從貨車上跌落,在路面上滾了一圈。(圖/擷取自YouTube/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影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熱議,「是成龍嗎?」、「這是失傳已久的『金蛇纏黏手』!」、「中國古拳法的最高奧義『鎖』,必須使用『貨車訓練大法』訓練」、「沒想到可以看到中國古拳法的訓練過程」、「在拍凸槌特派員?」、「地獄式死亡特訓。」對此,轄區中山分局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報案,經檢視影片畫面,該行為人無故攀附在小貨車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1條,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可處500元罰鍰,後續將通知相關人到案說明;案經了解,若有車廂以外載客情形,可處新台幣3000元至1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北市街頭奇景!他攀小貨車掛帆布架上狂晃 警調監視器揪人
北市中山區街頭奇景!社群平台上近日流傳一段影片,顯示出一名男子整個人掛在一輛小貨車的帆布架上,整個人還隨著小貨車的進行一路搖搖晃晃,畫面相當驚險。對此,轄區中山分局也說明表示,目前暫時未受理相關報案或檢舉紀錄,針對影片中行為人整個人掛在小貨車上的行為,後續釐清事實後也將依法開罰。網路上近日流傳一段影片,有一名男子因不明原因整個人直接掛在一輛小貨車的後方帆布架上,隨著小貨車的一路前行,男子也隨著車身的晃動搖搖擺擺,看起來相當驚悚。據了解,由於小貨車在行經前一個路口時,並未發現有人懸掛在小貨車上,初步研判可能為該名男子喝醉酒跳上去,或是因玩大冒險輸了才會做出類似舉動,但詳細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影片一PO出後也瞬間引起網友熱議,轄區中山分局也回應指出,後續將連繫車主到案說明,以進一步釐清駕駛與行為人是否認識。中山分局指出,目前該時段中,警方未受理相關報案或檢舉紀錄,不過影片中該行為人無故攀附在小貨車行為,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1條,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處500元罰鍰。警方也將聯繫車主說明釐清,若其違規載客屬實,恐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汽車裝載時,有車廂以外載客,得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1.8萬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中山分局呼籲民眾,不應有危險行為,應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
基隆斑馬線不足民代籲增設行穿線 謝國樑:研議可行後試辦
基隆市長謝國樑19日表示,目前基隆市每10萬人交通意外死傷在台灣本島19縣市是第2低,代表「行人友善」政策有成,近日民代希望廣設「行人穿越道」意見不錯,將在參考評估後,只要可行就會試辦。基隆市議員陳冠羽19日上午在市議會質詢時表示,基隆彎道、巷窄路口多,部分路段受限中央母法限制,路幅不夠寬,因此無法畫設斑馬線,建議退一步畫設「行人穿越道」,讓行人更安全。陳冠羽指出,謝國樑市府實施「行人友善」政策之後,「行人死傷數」整體趨勢確實有減少,執法雖有初步成效,但釜底抽薪之道,仍須雙管齊下推動交通工程改善與強化交通教育。陳冠羽直言,基隆是海港城市,發展歷史在全台數一數二早,而彎道多、巷道窄的路口更是基隆市的日常。他舉例,就以暖暖街及暖暖街281巷口、源遠路325巷慈安宮前及水源路公車站牌等處來說,實際都有老人與孩童穿越需求,卻都因中央法規明示斑馬線需「計算現場車速後直線視距至少55公尺以上」規定而無法畫設,導致險象環生成為基隆行人的日常,居民穿越簡直玩命。 基隆政府發言人呂謦煒回應,根據交通部「道安總動員」網站數據,2024年1到8月全台各縣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每十萬人死傷數基隆市為每十萬人896人」,在台灣本島各縣市中,僅次於台北市的776人,死傷數字是全台第二低,代表基隆「行人友善」政策有成,成效全台第二好,基隆市也將持續邁向台北的水準方向努力。謝國樑強調,自己在市長上任後,2023年1月起便持續推動「行人友善」政策,在道安會報中的工程、執法、教育、宣導、監理各小組分工努力下,力拼打造友善行人的交通安全環境。他預告,2025年1月起,將推動第二階段「行人有序」政策,盼能進一步提升行人的安全意識,精進行人的交通安全。
台南國小棒球隊深夜路旁「鴨子走路」訓練 恐違交通規定遭罰款
台南市18日晚間發生一起引起社會關注的事件,數名學生在市區大馬路旁進行一項特殊的體能訓練「鴨子走路」,這一場景不僅讓民眾覺得非常危險,也引起了不少網友的討論,這些學生當時身穿深色衣物,並未配戴任何反光裝置或亮色衣物,從而大幅降低了夜間行駛車輛的可見度,網友迅速在社交平台上發布相關影片,並提醒大家要小心行車,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事後,有眼尖的網友發現,該事件的地點應為台南市北區的公園南路與富北街口交界處,並且發生的時間大約是傍晚6點多,經過進一步了解,這些學生並非隨意在路上進行訓練,而是來自外縣市某國小的棒球隊,當時正南下前往參加巨人盃少棒比賽,根據影片內容,這些學生在教練的指導下進行「鴨子走路」訓練,這項動作通常被用來增強腿部肌肉力量及體能。儘管這樣的訓練對學生的體能提升有一定幫助,但在繁忙的市區大馬路上進行卻顯得非常不妥。尤其是當學生們穿著深色衣物,並且沒有佩戴反光背心等防護設備,行駛中的車輛如果不加以注意,極有可能發生意外。台南市警六分局對此事件進行了後續調查,並認為,儘管學生和教練的活動並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但為了提高夜間訓練的安全性,相關人員應該穿著亮色衣物或佩戴反光裝備,從而增加可見度,減少潛在的交通危險。交警大隊表示,經過檢視事件影片後,認為這樣的行為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中所述的規定:「於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該條文規定,若發現此類行為,違規者將被處以500元的罰鍰。
桃園台15線驚見豬仔「降肉」!往屠宰場中摔落 嚇壞後車急閃避
桃園市大園區18日發生豬隻掉落事故,1名陶姓男子駕駛貨車載送豬隻過程中,疑未妥善固定,導致其中1隻大黑豬不慎摔落至車道上,造成後方往來車輛交通受阻,恰巧巡邏員警見狀,立馬上前指揮交通,同時循線通知駕駛陶男前來,經眾人協力才成功將牠搬運上車,所幸此次事故並未導致其他事故發生。據了解,竹圍派出所員警上午8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台15線國際路二段與中央路口處,竟目擊1隻200台斤的大黑豬坐在內側車道上,導致路過車輛皆紛紛繞道閃避,再加上當時恰逢上班尖峰時段,整起場面相當驚險,員警隨即將巡邏車駛至該處掩護,並啟動警示燈示意後方車輛注意。警方表示,員警一邊在現場疏導車流,一邊調閱監視器循線聯繫車主陶男,陶男得知後趕緊返回現場,並供稱自己是是養豬場業主,當時正要運送豬隻至屠宰場,牠清點數目時發現少了1隻,隨即沿原路返回尋找,幸虧被員警及時發現才未造成其他意外,最終成功將大黑豬送上貨車,結束該起驚魂記。警方說明,駕駛行駛途中應將裝載物品嚴密覆蓋並捆紮牢固,若發生類似情形,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
轉彎未禮讓「撞傷2路人」!台南小黃運將下場曝
為了一掃台灣行人地獄的汙名,打造友好、安全的交通環境,立法院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必須禮讓行人,儘管新法已經上路逾1年,因未禮讓行人而導致的車禍事故仍時有耳聞,台南市中西區昨(17日)晚間發生人車擦撞意外,一名駕駛計程車的劉姓男子轉彎時不慎撞上2路人,所幸傷者並無大礙,而肇事計程車司機的下場也曝光。據了解,該起車禍事故發生於17日晚間7時許,當時劉男駕駛計程車行經中西區海安路、保安路口欲左轉時,疑未停下禮讓路人先行,隨即衝撞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2名民眾,幸好2人僅輕微擦挫傷。對此,台南市警二分局表示,針對劉姓計程車司機未禮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舉發,可處駕駛人7200元至3萬6千元以下罰鍰,另吊扣駕駛執照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每年3000人命喪道路!今公車又輾斃行人釀1死 前立委曝台灣交通亂象
昨(17日)正值聯合國於2005年通過的「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紀念日」,定於每年11月的第3個星期日。不料,台北市17日上午又發生公車輾斃行人的悲劇。對此,前立委游毓蘭當天前往立法院群賢樓前,參加路權團體舉辦的「零死亡紀念日:守望微光」守夜活動,同時也在臉書發文感嘆,「我們常常感嘆明天或意外,不知那個會先到,對台灣的交通亂象只能扼腕無言。」台灣每年因車禍死亡人數高達3000人,對此游毓蘭17日也在臉書發文感嘆,「今天是世界交通受害者紀念日,正當我們準備全球的支持者一同響應,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參加『零死亡紀念日:守望微光』守夜活動時;何等諷刺,不過咫尺之遙的忠孝東路、鎮江街口上午就發生了一起死亡車禍。」(圖/翻攝自Facebook/游毓蘭)游毓蘭續稱,「當大都會客運的駕駛右轉前停等在斑馬線人行道前,進行指叉確認的安全措施時,後面的大有客運卻狠狠地撞上來,除了造成車上乘客受傷外,更讓一位正在穿越斑馬線的女士被捲入公車輪下,不幸殞命。」游毓蘭直言,「雖然我們常常感嘆明天或意外,不知那個會先到;去對台灣的交通亂象只能扼腕無言,因為去年的820還路於民的大遊行,各個政黨的總統候選人都參加,也簽署支持2050交通零死亡的願景,甚至在去年12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也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納入以人為本理念,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願景正式入法。」然而,游毓蘭指出,修法之後,交通部還是可以選擇性施行,還是可以視法律如無物,「賴清德總統,台灣的交通亂象,你曾經當過立法委員、行政院長、副總統,執政黨主席,居然可以沒有愧色?心中沒有一丁點不安?」
玩具車開上路要當心 最高可罰3600元
玩具車開上路,當心傷荷包!16日有人在社群平台上傳1段影片,內容為1名女子駕駛玩具車於新北市三重區的街道上行進,警方表示,玩具車開上道路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同時也呼籲民眾,除了法規允許的交通工具外,其餘運輸器具任意上路都可能挨罰,不可不慎。該影片是上周六被上傳到社群影音群組「社會事新聞影音」,內容僅有短短16秒,為1名女子駕駛1輛白色玩具車,在斑馬線上穿越馬路,畫面還仿效電視新聞加上字幕圖卡,標註地點在新北、日期為11月16日,標題則為「玩具車開上路」。後來經查,影片拍攝地點疑似在三重的仁愛街,轄區警方接獲詢問後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可處行為人1200元至3600元罰鍰。警方檢視影片後指出,雖然女子的行為明確違反道路相關法規,但因影片沒有確切拍攝時間,以及行為人相關人別身分不明確,因此相關違規行為未能舉發。警方強調,除了法定交通工具外,其他個人行動運輸器具,例如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或電動雙輪車等,都是不允許於道路上行駛的,同時也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使用該類行動器具行駛於道路或人行道,避免造成自己與他人不必要的危險,同時也違反交通法規,造成荷包失血。
誇張!新北女「坐電動玩具車」過馬路還發文 最高恐罰3600元
電動玩具車一般都只會在公園或遊樂場看到,但新北市三重區日前有民眾目擊1名女子開著玩具車從斑馬線上駛至對街,其友人甚至拍下過程並發布至網路上,據悉4月間也曾發生類似情形,林口區有一名男童開著卡丁車緊跟在騎機車的媽媽後方,把危險行為當作有趣,依法最高可罰3600元罰鍰。 據了解,1名身穿吊帶褲且頭紮髮髻的女子,蹲坐在電動玩具車裡,甚至行駛在仁愛路斑馬線欲橫越到對街,整起過程全被一旁友人從後方拍下,事後還把危險當有趣的行為上傳至網路上,殊不知此舉已經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另外因影片拍攝時間及行為人相關人別身份不明確,警方未能依法舉發。 林口區2024年4月22日時也發生類似的危險情事,1名媽媽騎機車行駛在忠孝路與忠孝路616巷時,沒想到男童竟開著兒童卡丁車在後方馬路上馳騁,當時甚至有機車從旁呼嘯而過,男童行為不僅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最終警方將依法向媽媽將進行開罰。
沒注意要搭車!68歲翁肉身擋公車5分鐘 司機遭開罰扣款
高雄市七賢一路16日傍晚發生一起交通爭議事件,一名68歲拄拐杖的呂姓老翁因未能搭上205路公車,憤而站在路中攔截公車理論。後續經相關單位調查後,發現是司機誤判呂姓老翁要搭計程車,所以直接開車離去。最終,該名司機也被開罰扣款。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16日晚間6點45分左右,當時呂男在七賢路上的中山一路站欲搭乘港都客運205路公車。但由於站牌附近有計程車行駛,導致公車司機誤判呂男是要搭乘計程車,所以未依規定停靠讓乘客上車,直接轉向內側車道離開。呂男隨後在公車停等紅燈時,站到車前要求理論,時間長達5分鐘之久。後續高雄市交通局調查後表示,雖然該名公車司機在靠站時有將車速降至每小時30公里以下,但未按規定慢速依序進站,就提前轉向內車道,違反了相關規定。交通局表示將依補貼作業規定對業者開罰扣款,並將此事納入公車服務品質評鑑扣分項目,同時要求港都客運加強駕駛員的行車教育訓練。而新興分局則表示,根據港都客運提供的行車紀錄畫面,確認呂男有站立於公車前阻擋行駛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可處以新台幣500元罰鍰。此外,由於公車司機可能對呂男提出刑法強制罪告訴,警方將通知呂男到案說明,除開立違規罰單外,也會將案件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酒駕肇逃謊話連篇又要經紀人頂罪 南韓藝人遭判入獄2年半
南韓歌手金浩中在5月時因酒後駕車撞上計程車肇逃,後續不僅謊話連篇否認犯行,甚至還要求經紀人出面頂罪。而整起事件曝光後引發南韓民眾的不滿。目前南韓法院依法判處金浩中2年6個月監禁。根據南韓媒體報導指出,根據南韓法院的判決,金浩中在5月9日晚上11時44分左右,在首爾江南區鴨鴎亭路(Apgujeong-ro)酒後駕車,結果車輛穿越中線,與對面車道的一輛計程車發生碰撞。結果當時金浩中不僅沒有下車處理,反而是後逃逸。更糟糕的是,後續金浩中要求經紀人代替自己向調查機關自首。此舉不僅導致初步調查的混亂,還浪費了大量的警察資源。南韓法院甚至也提到,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顯示,金浩中當時因酒精影響而步履蹣跚,但他事後卻用讓大眾難以接受的辯解來否認自己的犯罪行為,足以顯示犯後態度相當不佳。報導中也提到,金浩中在最初被起訴時,嚴詞否認酒駕的指控,但在事故發生10天後,他承認自己的犯罪行為。警方最初以酒駕嫌疑將金浩中移送檢察機關,但在起訴時並未包括酒駕指控,因為金浩中是在事故發生後17小時才接受酒測,濃度不僅遠低於法定標準,檢方甚至難以往回推算事發之時的久津含量,因此未依酒駕罪名起訴。而在9月,南韓檢方對金浩中求刑3年6個月,但最後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崔敏惠於13日依「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危險駕駛致傷、逃逸致傷,以及道路交通法中的事故後未採取措施等罪名,判處金浩中2年6個月有期徒刑。
汐止騎士騎標線型人行道挨罰:奇葩設計 警回應了
新北市汐止近日發生取締糾紛,一名女騎士騎車經過康寧街365號前,貪快騎上標線人行道,被檢舉罰600元,而她質疑「為什麼又畫了綠色人行道,又為什麼人行道上有電線桿?」對此,警方也做出回應。原PO在臉書汐止集團發文批人行道設計不當,「一邊已經是人行紅磚道,為什麼又畫了這個綠色人行道?又為什麼在人行道上有電線桿?」原PO說,綠色人行道不能騎她長知識了,花了600元,謝謝檢舉達人,該路段有紅磚人行道,馬路又畫標線型人行道,「還蠻奇葩的設計!」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該路段道路右側已設置有人行專用道,地方標線必要性與適法性有質疑空間」、「這種道應該是行人優先通行,如果在沒有行人的情況下可借道通過」,也有人酸「違規還一本正經想討拍!」原PO回,她只是想讓大記取教訓。對此,汐止警方說,警方接獲檢舉,車輛行經標線型人行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舉發,但有關該人行道設置疑義,屬交通局管轄,民眾車輛不能行駛人行道或騎樓等,維護行人安全。據《TVBS》報導,新北交通局交工科專員楊展昀也回應,有些騎樓被佔用,所以行人沒安全的通行空間,才會用水溝的範圍設標線型人行道,「在蓋的時候之前我們就已經會勘,當時是整個路段去考量的,並不是針對大樓去做特別的處理。」
6旬婦疑違規穿越馬路遭機車撞飛 全身傷急送馬偕治療
新北市五股12日上午7時許發生人車相撞意外,65歲楊女於成泰路三段某路口欲到對向,便快步穿越馬路,遭到對向44歲吳男駕駛之電動機車撞飛,雙方皆擦挫傷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治療,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楊女於上述時、地欲穿越馬路到對向,不過她卻未依規定走在行穿線上,到中央分線時,對向吳男疑似因公車導致視線死角,面對楊女突然竄出,閃避不及迎面撞上,造成雙方全身擦挫傷。蘆洲警分局獲報後立即調派成州所及交通分隊警力到場處理,於現場交通疏導管制交通並依規定測繪,吳男經酒測後數值為0,楊女恣意穿越馬路等行為恐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詳細肇事原因及相關肇責仍待判定結果出爐後才可確定。
狗仔跟拍李多慧嚇哭女神 壹蘋發聲:觀察過程均合法
啦啦隊女神李多慧9日晚間出席活動後,遭狗仔一路從台北跟拍到新北市三重區,李多慧為此嚇到不敢返家,10日前往新北市婦幼隊報案時更傷心落淚,而跟拍者是《壹蘋新聞網》員工,壹蘋,也發表聲明,強調觀察過程均合乎法規。李多慧9日晚間在臉書表示,她結束工作想要回家,有輛車卻緊跟在其身後,並一路跟到租屋處附近,為了確定是否遭到跟蹤,李多慧還在附近徘徊數圈,並到超商停留,見對方仍在附近,這才確定自己遭到跟蹤,嚇到一個半小時無法回家,並於10日下午到新北市婦幼隊報案。而跟拍者並分粉絲,而是壹蘋新聞網狗仔,壹蘋11日下午發出聲明,強調公司記者是在李多慧出席活動後,以遠距離方式觀察其行車狀況,期間僅一個半小時,並非她所說的跟拍多日,且觀察期間都在公開場所進行,過程均合於法規。聲明中提到,記者在李多慧駕駛機車期間,目睹她及其同行友人有多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菸害防制法之行為,而李多慧身為台灣知名機車廠牌之廣告代言人,行車是否違規已攸關企業形象,是屬可受公評之事。壹蘋也提到,李多慧所騎乘的機車外觀特徵明顯,而在觀察期間,李多慧全程微笑,不時還有粉絲認出,記者觀察過程均與她保持一段距離,未與她有任何接觸,也沒有做出讓她畏懼行為。壹蘋表示,將於收到通知後,委任律師並提出相關資料以協助釐清並還原真相,另就網友對記者的不理性之謾罵、攻擊行為,將採取可行之法律途徑以保障記者權利。
行人擅闖馬路溜之大吉! 騎士為閃他左切撞車 警方要罰了
新北市新莊區上月21日發生一起汽、機車追撞車禍,一名男性於建國一路某行穿線恣意穿越馬路,50歲周姓女騎士為閃避他,緊急向右切與後方45歲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警方到場後依規定向行人開罰。周女沿建國一路往後港一路方向直行時,為閃避違規行人,將機車龍頭向右急切,與後方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導致周女重摔落地,四肢多處擦挫傷,警方到場後由救護人員協助,將周女送往輔大醫院治療。新莊警分局獲報後派員趕抵現場處理,進行現場調查、勘查、採證照相及測繪紀錄,警方到場後行人已自行離去,擅闖行穿線已違法,將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穿越道路,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舉發,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新莊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行人穿越馬路時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務必行走行人穿越道,並注意左右有無來車再通過。
台夫妻到日本自駕「被抓包尪無照開車」 租車業者怒報警人卻跑了
台灣人在日本無照駕駛的事件層出不窮!一名在日本經營租車的業者在社團上爆料,近來發生台人無照駕駛事件,一對夫妻取車時,只有太太有台灣駕照譯本,業者當時強調先生不能駕駛,沒想到兩人仍違反規定,業者報警處理後,夫妻丟了一句話就落跑,網友痛批「真的是有夠丟臉的!」日本租車業者「達人租車」在臉書社團「日本自由行討論區」上爆料,並同步發在Threads上,10號發生台人無照駕駛一事,當時一對夫妻前來租車,只有太太帶了台灣駕照譯本,「當時我們清楚地告訴他們,先生不可駕駛,這在日本是違法行為。他們點頭同意,我們只能相信他們的承諾。」隔日,業者收到夫妻倆傳來一張照片,詢問導航使用方法,「赫然發現畫面顯示在高速公路行駛中,反映看到先生疑似在駕駛車輛!」業者與保險公司溝通後,對方表示若屬實必須報警,業者詢問之下得知,果真旅程中全部都由丈夫駕駛,太太完全沒有駕駛過車輛,還載著年幼的孩子上路!業者痛批夫妻倆不僅無視規定,將自己置於險境,讓孩子成為風險,「萬一發生意外,保險完全不會理賠。」夫妻倆還車時,業者也同步報警,等待警方到場前,夫妻僅回「不知道沒有譯本不能駕駛」,就先行落跑,不過警方最終有記錄他們的違規行為,並將資料移交入管局。業者無奈表示,當地人對外國遊客駕駛的行為已經日益不滿,這樣的事件層出不窮,可能會導致未來出現更嚴格的規定,最後受害的反而是那些守法、遵規的旅客。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表示,「最好是讓這對夫妻以後都不能入境日本」、「父母用騙的,給小孩做了最差勁的示範」、「果然台灣違規仔到了日本還是一樣喜歡違規」、「台灣人能口頭相信真的是笑話」、「就是一堆這種老鼠屎」、「感覺這樣的手法是慣犯,從一開始就準備無照駕駛了。」有網友在底下補充日本法規,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第117條之2的規定,無照駕駛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以50萬日圓(約新台幣13萬)以下的罰款若發生交通事故,最低可處以6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 日本的《交通違反通告制度》還規定,肇事者若為無照駕駛,一律以刑事案件處理。租車業者控訴台灣人不守法規。(圖/達人租車レンタカーの達人Threads)
吸喪屍菸彈挑釁警車 小客車自撞人行道被捕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員警昨(10)日中午巡邏行經板橋萬板路、莊敬路口時,突見1輛藍色自小客車高速從後方接近,並急促按鳴喇叭,隨即切入內車道超車,全程未打方向燈及蛇行駕駛,挑釁意味十足。警方隨即鳴笛示意停車,但該車拒檢加速逃逸,故通報攔截圍捕警方查扣喪屍菸彈。(圖/警方提供)該輛自小客車沿途多次闖紅燈及驟然變換車道,警車尾隨至雙十路二段,該車迴轉時半徑不足,自行撞人行道後停下,員警立即下車將該車駕駛37歲江姓男子帶出車外。員警見江男精神恍惚且企圖反抗逃逸,故立即噴辣椒水將其制伏,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警方在車內查扣電子菸主機1支、菸彈17顆,初步檢測含依托咪酯成分,依公共危險、毒品罪嫌將江男帶回偵辦,多項交通違規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 江男自撞人行道,遭警方壓制逮捕。(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