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輕
」 高雄 懷孕 未成年 高等法院 胎兒台中男子金錢豹暴打女公關 臉部重傷「縫8針」 二審判4月刑期
台中市1名30歲陳姓男子,2023年8月14日到金錢豹酒家消費,與女公關黃女爆發口角後失控,對其進行暴力攻擊,當場不僅對黃女潑酒,還將酒杯砸向黃女的臉,並強行抓住其頭髮將人壓在桌上痛毆,造成黃女腦震盪、全身多處瘀傷,臉部重傷需要縫合8針,案件發生後,陳男被依《傷害罪》起訴,初審法院僅判處拘役40日,檢方不滿判決過輕,上訴至二審,最終二審法官認為陳男的暴力行為過於惡劣,判處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根據判決,陳男當日與黃女因為玩骰子遊戲發生爭執,隨後情緒失控,對黃女進行言語辱罵並潑酒,接著將酒杯砸向黃女的臉部,還把其頭髮扯住並強壓桌上進行毆打,黃女當場被打傷,臉部受創、全身瘀傷,送醫後確診為腦震盪,並須縫合8針,案件經警方調查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陳男的暴行,並依《傷害罪》起訴。初審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考慮陳男有意和解,但由於黃女拒絕和解,最終未能達成協議,法官認為,陳男在案件發生時已有犯罪前科,但此案與其過往的詐欺罪行不同,並未對刑罰產生足夠警惕,因此判處拘役40日,檢方對此判決表示不滿,認為陳男的行為過於惡劣,對黃女的傷害深重,二審後法官最終改判陳男4個月徒刑,並可選擇支付12萬的罰金。
台南2歲童遭虐死!媽媽放任同居人施虐輕判2年 檢上訴被駁回
台南一名謝姓男童於去年10月遭媽媽的同居人虐待致死,引發社會關注,其中謝女一審被判2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也裁定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謝姓男童自2022年4月26日起,由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安置,直到2023年7月23日結束安置,回到原生家庭。男童隨後與謝姓生母、陳姓生父及姐姐共同居住在台南市的一家平價飯店中。直到2023年10月18日,謝姓生母與陳姓生父將男童送醫急救,但男童在到院前已經死亡。醫院懷疑男童可能遭受凌虐致死,隨即報警,經調查後男童的父母雙雙被檢方起訴。法院調查顯示,謝女與陳男認為男童不聽話,曾對其施以虐待。陳男更在謝女外出工作時,重擊男童腹部,導致男童重傷並引發敗血性休克,最終送醫不治。謝女也在開庭時供述,自己曾目睹或聽聞陳男對兒子的凌虐行為,並在為兒子洗澡時發現他身上的傷勢。不過謝女聲稱,由於陳男拒絕工作,自己必須擔負家庭生計,無法親自照顧孩子。此外,與家人關係不佳的她無處可去,無法單獨帶著兩個孩子離開。她還提到,曾經的婚姻失敗令她不願再次面臨婚變,加上陳男對女兒特別照顧,使她不想讓女兒成為單親家庭的一員。對於沒有帶男童就醫,謝女解釋是因為害怕醫院通報,男童可能再次被安置到寄養家庭。她強調,直到兒子去世前一天才注意到其肛門處的傷痕,且之前看到的傷勢並不嚴重。台南地檢署最終對謝女提起訴訟,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謝女2年有期徒刑,檢方認為判刑過輕而提出上訴;但台南高分院認為,謝女坦承犯行,並清楚陳述陳男的暴行,表現出悔悟之心,最終駁回上訴,維持2年刑期原判。至於陳男則因涉及「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罪」等多項罪嫌,目前案件正由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中。◎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15歲少年無照撞死3人挨批罰太輕 他「12年不能考照」雙親連帶處分曝光
台北市內湖區昨(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車,卻因會車緊張「分不清煞車和油門」,失控撞進小吃攤,造成3死2傷悲劇。肇事少年無照駕駛罰鍰最高僅2.4萬元挨批罰太輕,交通部回應,肇事少年因撞死人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監護人也將連帶受罰參加道安講習,車主也會吊扣車牌。15歲少年釀禍害死3人後,引起社會大眾撻伐,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今(18)日批評交通部,無照駕駛肇事逐年攀升,但無照罰則過輕,肇事者根本不痛不癢。而交通部及道安司表示,2023年6月底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無照駕駛罰則,加重罰鍰上限由1.2萬元提高至2.4萬元,累犯加重處以最高罰鍰。除此之外,交通部也指出,針對14歲以上未成年人,應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等行政手段,未成年無照駕駛家長應併同參加道安講習。而一般無照駕駛需隔4年才能考,不過若無照致人死亡,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時間過了才考再報考,所以此事件的少年要12年後才能考照。15歲曾姓少年昨日傍晚6時許,偷開祖父的休旅車行經內湖區安康路東湖市場時,突然失控暴衝撞進街邊一間小吃攤,用餐的1對男女及1名機車男騎士,被撞後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分別送汐止國泰、三總和北醫急救後,晚間8時宣告傷重不治。而另外2名女燙傷的女子則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治療,送醫前意識清醒。警方表示,曾姓少年案發後沒有受傷,但因受驚嚇呈現精神恍惚,他在警方偵訊後,初步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找朋友,路上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此外,警方雖然在曾男皮包發現煙彈,經檢驗後為毒品陰性反應,酒測值為0,初步排除他毒駕和酒駕可能。而曾父在警方電話通知後,才知道兒子偷車開出門肇事。據了解,警方已將肇事的曾男帶回,初步將依涉嫌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通知少年家長到場,詳細案發原因還會進一步調查釐清。本事故死者分別是在小吃攤用餐的53年次陳姓男子、62年次高姓女子,及一名52年次盧姓男機車騎士;而73年次陳姓女子為小吃攤老闆、72年次黎姓女子為小吃店員工,店內物品遭波及時她們也被熱湯燙傷。
少年無照駕駛撞死3人「日後還是能開車」 交通部坦言:12年後可考照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15歲曾姓少年無照駕駛,撞死無辜的3名路人,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交通部也挨批「無照罰太輕」,交通部1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例行道安統計情形,表示將會對罰則做法律檢討,但少年12年後仍可考取駕照。交通部表示,無照駕駛僅4年不能考駕照,若無照致人死亡,則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換言之,曾姓少年在27歲就能考取駕照,車輛擁有者則僅需被吊銷駕照,並須和監護人一起去接受道安講習。而無照罰則過輕也再度引發討論,交通部表示,2023年6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無照駕駛罰則,最高可罰2萬4000千元,面對外界批評,交通則承諾將進一步分析並做法律檢討。
性侵6幼童遭判28年! 園長之子二審出庭竟態度傲慢
男子毛畯珅曾在米達信義幼兒園擔任教保員,被控性侵6名幼童。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於8月16日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處毛畯珅224罪判刑,總刑期高達1252年,合併後應執行為28年,檢察官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17日高等法院首度審理,毛男在被提訊時,態度顯得傲慢。毛畯珅自2022年7月11日起,在母親開設的台北市信義區某幼兒園擔任教保員,染指至少20名幼童,持有600多部被害人的性影像、對6名兒童進行妨害性自主行為,一審傳訊證人及被害人,並勘驗幼兒園內的監視錄影畫面,認定他對6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以及違反本人意願拍攝性影像等罪行,被重判有期徒刑28年。檢察官對原裁定不服,認為毛畯珅對一名幼童的強制猥褻行為高達101次,情節相當嚴重,且犯後態度不佳。原審僅對該罪量處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顯然過輕,因此提出上訴。判決中指出,毛畯珅年約30歲,出身於幼教世家,擁有幼兒保育的專業背景,深知學齡前兒童身心發展的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為未滿7歲,缺乏性自主能力,竟為了滿足自身性欲,對多名幼童施行犯罪行為,時間長達一年之久,造成眾多被害人深重的身心受傷、犯後態度惡劣。
「遊艇大亨」助朱國榮潛逃境外僅判1年2月 檢提上訴並查遊艇去向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2023年9月間棄保5億元潛逃國外,助其潛逃的遊艇大亨周哲男遭判1年2月。最高檢察署認為刑度過輕,與台北地檢署研議後,11日提起上訴,並追查價值175萬美元遊艇流向,避免周男繼續犯罪或變賣圖利。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多項炒股、內線交易罪,於案件審理中棄保5億逃亡,未扣案犯罪所得逾2億餘元,法院判處16年確定,犯罪情節重大。周哲男協助朱國榮潛逃出境,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2條之1規定,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一審判決雖認定周哲男「使朱國榮可順利潛逃出境、使朱國榮所涉案件之審理、執行等程序均受妨害、輿論譁然,朱國榮迄今行方不明,對我國司法權之行使影響顯非微,犯罪所生之損害亦屬嚴重,當從重評價」,但最終僅判處1年2月,檢方認為刑度過輕,且適用法律亦有疑義,北檢已於11日上訴。最高檢與北檢研議達成共識,除針對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外,也分案追查周哲男搭載朱國榮潛逃的遊艇去向。據調查,該遊艇價值175萬美元,周男將朱國榮載至菲律賓後即駛至蘇比克灣委託出售。檢方認為其屬本案犯罪工具,向法院聲請扣押、沒收或追徵其價額,避免周男繼續利用上開遊艇犯罪或變價獲利。
實質廢死論戰1/變相宣告死刑時代結束 受害者家屬崩潰:拿到免死金牌
死刑釋憲案9月20日由憲法法庭判決,宣告「部分合憲」並限縮適用範圍,除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第三審需有強制辯護及言詞辯論,且需經各級法院法官一致決,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情形也不得執行死刑。判決一出即被大眾認為台灣將等同「實質廢死」,目前已被科處死刑的死囚皆有機會透過非常上訴逃死,等同拿到免死金牌,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本刊調查,台灣最後一次槍決是在2020年4月,執行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死刑,目前還有37名死刑犯,包括犯下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三重母女命案的黃麟凱,以及連殺3親人的「驚世媳婦」林于如。縱火燒死6名親人與看護的翁仁賢2020年4月伏法後,台灣已4年沒有執行過槍決。(圖/報系資料照)林于如是台灣目前唯一女性死囚,她積欠大批賭債,為詐領保險費狠心將生母推下樓梯、毒殺婆婆和劉姓丈夫,遭判決死刑定讞,釋憲讓曾被判定有心智缺陷的她有機會逃死,也讓家屬再次遭受傷害。「沒辦法接受殺人者以心智問題逃脫死刑。」林于如丈夫的姑姑表示,劉家被林于如害的家破人亡,家屬需要花十餘年平復心情已經很痛苦,林還得以因心智缺陷逃死,讓她無法接受。而1987年,就讀小學四年級的陸正,自補習班下課後即失蹤,儘管家屬赴指定地點交付百萬贖金,孩子依舊沒有回家。主嫌邱和順遭判死刑定讞至今仍未執行,成為「關押最久死囚」,同時也是家屬心中放不下的大石。曾有數據顯示全台有80%民眾支持死刑,陸正父親怒斥大法官釋憲結果是「違抗民意」,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對此指手畫腳,雖稱死刑合憲卻寫下一大堆但書,等同於廢除死刑。除了37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其他案件的受害家屬也每天生活在無盡悲傷中,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以工作用尖刀刺傷腹部,傷重不治身亡,兇嫌卻能輕易逃掉重判。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持刀刺傷腹部身亡。(圖/報系資料照)嘉義地方法院一審以「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屬法定不罰情形,宣判無罪,李爸爸因長期鬱悶造成胃疾加重,含恨而終;二審判處鄭嫌17年有期徒刑定讞,家屬仍無法接受。這次釋憲結果出爐後,李媽媽也氣憤表示「有病也要醫好」、「精神病不能當免死金牌」。遭殺害而殉職的員警還有台南警員凃明誠、曹瑞傑,他們查緝贓車時,遭從外役監逃脫的林信吾持刀砍死,一審遭判死刑,但如今釋憲設下8道嚴格關卡,訊時應強制辯護、第三審要強制辯護、第三審應經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讓林信吾的死刑定讞路難如登天,幾乎已確定逃死。凃明誠姊姊淚訴,判死刑的條件限縮,是為了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那那些被害者逝去的生命呢?」他們的家人已遭到殺害,認為兇嫌遭判處死刑才能些許平復受害家屬的心情,懇求已宣告的死刑應立刻簽結伏法。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也透過視訊,在記者會上向大法官與人權團體淚訴:「如果你們跟我們一樣是受害者家屬,才來跟我們談加害者人權,你們永遠不知道我們心中有多痛」,他質疑,犯下殺人罪的罪犯已是違反憲法,卻受到憲法保護不被判死;精神障礙不得科處死刑更無疑是給了免死金牌。死刑存廢掀兩派論戰不休多年,如今執行條件再限縮,引起許多受害者家屬氣憤難平,痛失親人的他們,盼望判處加害人死刑以伸張正義;大法官釋憲判決強調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對此,被害家屬皆存相同疑問:誰來保障被害人生命?新北割喉案一審遭批「乾哥9年、乾妹8年」判刑過輕,國教盟要求修法保障被害人權益。(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割頸案判決出爐 葉元之嘆:殺一個人只需關三年
新北市某國中去年底發生震驚全國的割頸案,新北地院30日宣判,行凶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分別判刑9年及8年,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國民黨立委葉元之30日表示,少年犯服刑三分之一就可假釋,殺害一條人命只需關三年,這樣的刑罰根本沒有嚇阻作用,呼籲教育部在國中增設校安人員,以保護學校師生。葉元之指出,目前社會上詐騙橫行,詐騙集團與幫派結合,到校園吸收學生擔任車手,造成有幫派背景的學生人數增加。刑期過輕的判決,反而可能讓他們覺得殺人不需付出嚴重代價,助長他們為向幫派老大示好,更加逞兇鬥狠。這種現象不僅使校園環境面臨更大的威脅,也讓學生與家長們的安全感逐漸喪失。葉元之表示,一般老師面對幫派少年,通常「無法管」也「不敢管」,上會期他多次提案在國中增設受過訓練的「校安人員」,確保校園安全,這是許多國中老師的心聲,但教育部政策牛步,僅回應已在國中增設「學務組副組長」,但學務組副組長也是一般的文職老師,還是無法面對幫派少年,現在很多學校的學務組長都是代理老師,就是許多正式老師不願接這個「困難」的工作。葉元之呼籲,「校園安全至為重要」,教育部應該勇於承擔責任,正視校園安全問題,提出更具體、更積極的對策來保障學生安全,唯有提供足夠的校安人員、加強對校園暴力的預防與處理,才能真正讓家長與學生對校園環境感到安心,讓校園成為學習知識和成長的安全場所。
台南國小校長強制猥褻實習生 遭判刑6月且終生解聘
前台南市許姓國小校長被大學女研究生指控,於她到校實習時環抱強吻,遭制止後還強行撫摸胸部及下體。許男起初拒不認罪,直到被起訴移審後才認罪並賠償20萬元和解,最後遭終身解聘,淪落工地打工。法官同情許男遭遇,一審判刑6月,緩刑2年,檢方不服上訴二審被駁回,全案定讞。此案經市府教育局調查後,去年10月已對許男做出終身解聘的行政處分,並通報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許男則提起救濟程序,目前仍在教育部審議中。判決指出,2023年7月時任國小校長的許男,以實習即將結束為由,聯繫在校實習的被害人到校長室內無監視器處,不但親吻對方嘴唇還環抱腰際、摸屁股。被害人拚命掙脫並警告許男「清楚人與人之間的界線」,但許男仍說「再一下」,之後才停下動作。被害人離開時,許男再次以雙手從後方環抱,除撫摸對方腹部,甚至伸入褲內撫摸陰部,被害人將其左手拉出要求冷靜,許男仍持續說「Promise會照顧你」、「哪裡可以找得到你」等語,最後才罷手。被害人走出校長室時,許男還說「要當你的男人」,被害人提醒「你是某個人的丈夫、是孩子的爸爸,請記得你的身分」,才終於逃離現場,事後由家人陪同報警。許男到案時辯稱想要與女方成為男女朋友才會動手,被起訴後到法院開庭時改口認罪,並賠償女方20萬元獲得原諒。法官考量許男無前科,且有配偶及子女需撫養,目前在工地上班維持家用,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檢方不服一審量刑過輕,且緩刑未附條件提出上訴,但二審認定原審判決合理,駁回定讞。
王世堅指柯P「自判死刑」 籲綠與黃珊珊合作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假帳案」「北市三大案」風暴,他的夫人「豪宅看房疑雲」,更是讓不少白營支持者譁然。對此,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今天表示,他看到柯文哲目前的狀況「不勝唏噓」,原本內心還有一絲期望「至少他不會貪污」,但不僅台北市議會同仁調查柯在三大案中很可能涉入,又有政治獻金案,都可能被約談或羈押,因柯在市長時期在「便當會」曾請他吃一個便當,所以,如果柯「進去蹲」,他也會帶一個便當去看柯。陳佩琪豪宅看房疑雲近日成為政論節目的焦點,王世堅表示,柯文哲以前曾為「豪宅房事」罵過連勝文,當年台北爆發「巢運」,柯文哲還曾去現場,承諾青年朋友,當上台北市長後會認真幫大家找房子,但他迄今沒幫青年朋友找到房子,卻先幫兒子找豪宅,這看在民眾眼裡何其諷刺?王世堅說,當時市民朋友心境非常簡單,就是對貧富差距過大很反感,柯文哲才能當選台北市長,柯文哲靠居住正義議題崛起了,柯的人設也是「幫助升斗小民尋求公義」,但過去10年來柯經歷3次選舉,這麼多人捐款給柯文哲,柯理應好好運用才對,卻被質疑帳目不清、支出灌水,他太太陳佩琪還去看豪宅,這幾件事被連在一起,或許在法律上罰款不會多,就算判刑還能易科罰金,但柯文哲在政治上已被判死刑,而且是「自己判自己死刑,已經達到社會性死亡」。王世堅今天在網路節目中受訪,被問到,是否會擔心民眾黨短期內恐泡沫化,王世堅回應「應該不會」,因為民眾黨還有8席立委,任期還有3年半,仍是立法院關鍵少數,他期望白營8席立委可以理性,執政的民進黨也可以與這8位立委好好溝通,在民生法案上合作。不過,王世堅也說,如民眾黨8席立委又恢復到立院第一會期那樣,由「激烈鷹派領導」就不好,對民眾黨也不好,因為民眾黨若只與國民黨合作,走激進路線、推偏執法案,會讓民眾黨被唾棄,她也建議民進黨與黃珊珊合作,推動福國利民的法案。與黃珊珊私交甚篤的王世堅還特別為黃珊珊抱屈,直指他認識的黃珊珊,不但有法律專業、在北市議會表現也好,問政嚴格,審視市府預算,都有漂亮成績單。而由於未來民眾黨八席立委仍是關鍵少數,有些非常理性,其實應該好好溝通,執政黨也可繼續與黃珊珊合作,好好推動福國利民政策,民眾黨不要再被「鷹派」領導。至於黃珊珊被民眾黨停權三年,外界質疑處份過輕?王世堅也仍然力挺黃珊珊,強調以黃珊珊的法律專業,應該不會犯這些錯誤才對,由於柯文哲任命黃當總幹事,他認為黃珊珊可能是「全部心力都用在政事上,帳目可能授權專業會計師處理」,由於財務並非黃珊珊專業,才會如此,至於民眾黨對黃珊珊的處分是重是輕,這是民眾黨的事他不敢說,不過,黃珊珊遭停權,能否參選是另一回事,以後變化還很多,把事做好,再談選舉才選的上,畢竟黃珊珊立委職務還在,仍可為國家做很多事情,以黃的智慧與經驗還可以有很多貢獻。
遭小玉換臉成情色片主角 黃喬歆批責罰太輕
網紅「小玉」朱玉宸利用「深偽Deep Fake」技術製造換臉A片,不法牟利高達1338萬元,共119人受害,5月底入監服刑。近日受害者之一的黃喬歆上中天《小明星大跟班》提及此事,不滿一審判刑過輕,於是站出來上訴。黃喬歆說:「警局跟我聯絡,我看了那個影片真的像到不像話,但一審結果判得超級輕,還可以易科罰金,我就覺得這樣不行,所以上訴的時候,我就有站出來,想讓法官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但黃喬歆還是覺得判決刑度和受害人數不成比例:「最後才改判5年,受害人數那麼多,我自己就被做了4支影片,還有人被做到8支,但判決不是應該要1支1判嗎?否則你做我1支、10支都是判5年。」在場的專業律師則解釋:「覺得判太輕,可以以告訴人的身分,申請檢察官上訴來爭取更高的刑度,那這是當時台灣的第一件,現在經過修法,一個行為最高就可以判到7年。」
瞞天過海!高雄男「寄生弟名下」逃亡10年 竟持假護照出國82次
兄弟情深,高雄1名丁姓男子因哥哥涉及毒品案遭通緝,竟拿哥哥的大頭照並以自己的名字,2度申辦假身分證和護照,讓哥哥將近10年出境多達82次,直到第3次要持過期護照換新時被拆穿,事後法院依法判哥哥徒刑2年,弟弟則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丁男的哥哥於2002年9月間涉犯毒品案,遭台中地檢署通緝,未料其弟為了幫哥哥躲避查緝,2003年2月竟拿哥哥照片並以自己的名字辦理假身分證,隨後再請旅行社申辦護照,2009年9月間換發新版身份證,丁男又故計重施, 幫助其兄躲追緝。事後,通緝犯哥哥便寄生在丁男的名下,且還於2007至2016年間持冒名的假護照飛出國高達82次, 直到2022年2月底因護照過期,丁男哥哥自行前往行政院南部辦事處辦理申請,被承辦人員察覺有異報警,此事才東窗事發,事後2人被依法移送並起訴,法院一審時,因丁姓兄弟坦承犯行,分處徒刑2年和1年,得易科罰金。檢方表示,因丁姓兄弟犯行長達9餘年,再加上出境高達82次,犯罪計劃及手法相當周詳細膩,2人分別各觸犯82罪,如此囂張行徑已嚴重危害國安暨妨害我國護照管理及使用之正確性,且起初2人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檢方對於原審的量刑過輕不服上訴。法院說明,法官考量丁姓兄弟坦承犯行及犯罪動機,根據其自述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認為原審量刑妥適,未逾越法律規定或濫用其權限,高雄高分院因此維持原判決,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林襄「這症」又發作躺床數日 網見蒼白照嚇壞:素顏看不出
味全龍啦啦隊員林襄有著高人氣,受許多粉絲喜愛,而她近年來行程滿滿,去年她在節目中說,她很常尿道感染,近日她又表示,「膀胱炎發作」,而她最近也戴起來牙套,但都沒人發現。有網友回,「素顏完全看不出來」。林襄尿道炎發作,躺床比YA。(圖/翻攝95_mizuki Threads)林襄去年在節目《11點熱炒店》自爆,她因為很常憋尿,每隔3個月就尿道炎,她是泌尿科常客,有次發現尿液細菌高達95%,感染非常嚴重,甚至是普通人的20倍,醫師驚呼,「怎麼有辦法忍成這樣?」林襄近日又在Threads發文,「膀胱炎發作,這幾天當床上馬鈴薯。」此文曝光後,從照片中可見,全素顏的林襄頭戴髮箍,一臉蒼白,雙眼略顯無神,左手比了個YA,讓粉絲看了心疼。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我有一個偏方,是媽媽從小就那樣教我做,洗米的水喝兩大杯就會慢慢變好」、「注意身體、好好休息」、「襄,好好休息一下吧,你都忙碌那麼久了,是該好好讓身體休息一下了」、「快來看有人素顏還那麼美」。除了尿道炎復發,林襄也發了另篇文,她表示自己是牙套妹,「戴了一個禮拜了都沒人發現,額頭被電棒燙到燒焦。」粉絲留言「燒焦好好笑」、「素顏完全看不出來」。此外,之前林襄體重過輕的問題也受到討論,她解釋,去年10月因為要參加為時裝周走秀,體重42公斤的她被嫌不敬業,才讓她想減重。
苗栗豐水梨評鑑頒獎出爐
113年度苗栗縣豐水梨評鑑頒獎於今(18)日上午十時在縣府大廳舉行頒獎典禮,共計有26位獲獎者,特等獎由林春蓮拿下,其餘獲獎者頭等獎吳文宏、鄭美子、張薆璿、黃春英、徐源基、貳等獎謝文恭、彭澄妹、陳賢芳、鄒淑妹、賴鉦來、陳禾其、李炎乾、陳正烈、孫于鈞及徐智恆、參等獎賴錦成、賴沁林、黃玉蘭、鄭意生、孫薰、李孟儒、吳兆志、楊瑞謀、温錦郎及賴玉賜。頒獎現場也準備了水梨大餐,水梨鮮果供到場嘉賓品嚐。苗栗豐水梨評鑑頒獎來賓大合影。(圖/苗栗縣政府提供)評鑑於7月12日在三灣鄉農會農民活動中心舉行,由苗栗區農業改良場、國立中興大學共計五名評審在現場仔細評分每位參賽者精心栽培的水梨。評分重點為果品不宜過重或過輕,果型外觀需圓整飽滿,果肉質地細膩且清脆無異味,最重要的即是甜度需足夠!評鑑獲特等獎及頭等獎果品也在活動會場陳列展示,希望能増進高接梨產銷班班員的自我進步空間,並作為隔年果品生產的標竿。苗栗縣長鍾東錦歡迎大家到苗栗遊玩並選購高品質的水梨。(圖/苗栗縣政府提供)縣內高接梨種植面積約1200公頃,栽種區域包括頭份市、三灣鄉、大湖鄉、卓蘭鎮等鄉鎮市,其品種多達10多種,但以豐水梨、甘露梨、蜜雪梨、新興梨、晶圓梨等為大宗,皆大受市場青睞。雖然今年年初縣內的梨穗受到低溫寒流的侵擾,但在縣府、農糧署、改良場等單位大力協助下,以及果農們的悉心照料後,今年的高接梨依然大放異彩。水梨除了是夏天消暑解渴聖品亦對人體有多項幫助,如:利尿消腫、幫助排便、養顏美容、降血壓與血脂、促進新陳代謝,且煮熟後的水梨亦有潤喉潤肺的功效。水梨好處多多,每年7至8月是水梨產期,歡迎大家到苗栗遊玩並選購高品質的水梨。
知法犯法!台北律師變身「司法黃牛」詐財30萬 判3年且終身除名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姓男子急於脫罪的心理,誆騙對方稱自己與法官熟識,可以用錢買通,導致溫男誤信,毫無保留地交出30萬元,事件曝光後,姚男在一審中被判處1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徒刑,並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定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據悉,姚男為職業律師,經由友人介紹認識涉犯貪污罪的溫姓男子,溫男被法院依法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溫男不上訴,並委託姚男擔任二審的辯護律師。然而,姚男卻利用溫男急於脫罪的心情,通過友人轉達信息,聲稱可以協助「打點」二審的法官。姚男向溫男謊稱:「我和法官很熟,可以用30萬元買通他。」溫男信以為真,於是在北市的一處麥當勞,當面交付30萬元現金給姚男,此後,溫男的案件經二審改判為3年6個月有期徒刑,感到被欺騙的溫男質問姚男,姚男辯解稱:「二審合議庭共有3位法官,只有1位法官收錢,無法判處緩刑。」這番說辭終於使溫男明白自己上當受騙。憤而提告的溫男以《詐欺罪》控告姚男,姚男在應訊時辯稱所收取的30萬元包括律師費、接見費和上訴費用,但檢方仍依詐欺起訴姚男。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處姚男1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姚男不服判決,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過輕,遂改判姚男3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判決確定後,律師懲戒委員會指出,姚男身為律師卻以司法黃牛手法詐財,嚴重破壞司法公正形象,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經過討論,委員會決定將姚男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強調,將繼續嚴格監督律師的職業操守,對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堅決處理,維護司法的公正性和社會的信任,提醒所有法律從業者,必須時刻遵守法律和倫理,堅持正直和誠信的職業操守。
吃癲癇藥開車撞超商 「無辜婦慘死」他願賠百萬求輕判…1原因惹怒法官
新北市1名林姓男子去年4月服用癲癇藥物後,駕駛凱迪拉克上路,途中副作用發作導致嗜睡,失控撞進板橋區互助街上1間超商,造成1名68歲婦人捲進車底慘死。法院審理期間,林男雖表明願意賠償,盼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態度卻相當消極,對家屬不聞不問,二審遭依過失致死罪加重判處1年6月徒刑。判決書指出,林男明知患有癲癇症,於癲癇發作時會呈現數秒意識不清之症狀,且其所持續服用約1年期間之癲癇藥物「帝拔癲」之副作用為疲倦或嗜睡,仍於112年3月4日7時6分許服用藥物後約1小時駕駛自用小客車,因副作用發作以致貿然撞擊超商,波及正在等計程車的楊姓婦人,致被害人死亡。檢方指出,林男雖於現場接受調查,惟難認有何悔意及主動接受刑罰之意,且於後續偵審期間,對家屬均未主動聞問,盼高院從重量刑。林男辯稱,他已坦承犯行,並於一審期間表明願意先賠償新臺幣10萬元,然遭告訴人拒絕,可見被告已盡力補償,他也願意提出100萬元作為補償,希望法院從輕發落。高院認為,被告過失駕車之行為導致被害人當場慘死,使一個完整家庭破碎,犯行難謂輕微,且被告犯罪後,雖一再表示願意和解,然案發迄今其個人並未對告訴人或被害人家屬賠償,或盡力彌補家屬所受之損害,原審在適用自首規定減輕其刑後,僅對被告量處有期徒刑10月之刑度,實屬過輕。高院審酌,被告明知其患有癲癇疾病,且須服用藥物控制病情,極有可能於駕駛車輛之際因藥效或發病而失去駕控車輛能力,卻仍駕駛車輛上路,不僅危害自身安危,亦嚴重漠視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所造成之損害至鉅,另衡酌被告犯後態度,依過失致死罪加重判處1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胎兒腸道閉鎖又穿孔」緊急剖腹 跨科醫療團隊搶救成功
37歲吳小姐於懷孕30週時,因產前超音波發現嬰兒腹部有一個巨大的多囊性囊腫,經轉介至中醫大母嬰醫學中心的醫療團隊,超音波顯示腹腔內和肝臟表面有高密度回聲,疑似腸穿孔合併胎便性腹膜炎,狀況緊急,與家屬討論後,今年二月初,約於懷孕32週提前以剖腹產出寶寶(正常懷孕週期37-40週)。花花(化名)出生時因肺部發育不全合併嚴重腹脹影響呼吸問題,緊急處置後進新生兒加護病房,並啟動母嬰醫學中心跨科團隊加強照護,經新生兒科沈上博主治醫師與兒童外科李建興副院長討論,由於花花出現腹膜炎合併嚴重感染與凝血功能異常情形,決定讓花花在出生第二天立即接受手術治療。術中發現,迴腸有腸道閉鎖合併腸扭轉與破腸穿孔,切除部分壞死腸道,並執行腸造口手術,術後給予適當之營養支持治療,讓花花身體更強壯體重更好。花花於出生三個月後再接受腸吻合手術,並順利出院,目前術後狀況良好。另一例32歲媽媽懷孕30週產檢時,經由中醫大附醫婦產部產科蘇俊維醫師執行超音波,發現胎兒有非免疫性水腫合併嚴重腹水。經安胎與使用肺部成熟藥物,嬰兒小亮(化名)於32週以剖腹產出生,小亮體重過輕僅有1700公克,立即轉至新生兒加護病房,發現大量腹水,立即進行腹膜穿刺引流,影像顯示有腸道阻塞現象。經新生兒科蔡明倫醫師與兒童外科曾采藝醫師討論,小亮於出生第三天接受手術,解決腹水,而術中發現有迴腸阻塞合併胎便腹膜炎,切除患部結構異常的25公分腸道,術後給予足夠營養支持。小亮於出生後31天健康出院,體重已達到2300公克。中醫大兒童醫院新生兒科主任林鴻志教授表示,根據台灣健保資料庫統計,每年有五千分之一的新生兒患有腸道閉鎖或狹窄,有時可能合併腹水的產生;嬰兒腹水問題若無獲得及時處置,可能導致心臟衰竭、肺部發育不全等狀況。在孕產期中,產婦應接受完整的產前檢查,定期追蹤胎兒器官發育狀況。若發現胎兒疑似有先天性異常時,不要輕言放棄,應至適當的醫療院所尋求協助。中醫大附醫與中醫大兒醫成立「母嬰醫學中心」,結合跨科別的醫療專業,並邀請國內外知名醫學權威擔任顧問,包含日本國立名古屋大學佐藤義朗教授、澳洲國立墨爾本大學鄭珍妮教授,以及國立臺灣大學李建南教授等專家,與全球先進醫療同步。
「不要鼓勵女性體重過輕」 專業醫曝光過瘦「5危害」…死亡風險翻倍增高
在如今「白幼瘦」審美觀念當道的情況下,不少人都會追求極致的纖瘦,但胸腔內科醫師蘇一峰近期就發文示警,表示體重過低其實非常不健康,除了容易受傷、免疫力下降外,小小疾病也可能會演變成重症,死亡風險大大增高。胸腔內科醫師蘇一峰在FB粉絲專頁發文,內容中表示,不少女星追求極低的體重,其實體重過低非常不健康,身體缺乏脂肪內臟下垂容易撞擊受傷,也容易骨質疏鬆骨折。除此之外,體重過低、營養不良等情況,會讓免疫力下降與貧血和憂鬱症,常常小小的呼吸道感染就變成肺炎重症,死亡率增加三四倍。蘇一峰也呼籲「為了健康請不要鼓勵女性體重過輕」。後續蘇一峰也在FB粉絲專頁發表另一篇貼文,表示英國三百多萬人的研究結果發現,人體重在BMI25的時候,死亡風險最低。許多亞洲人的研究也有一樣的結果,當體重BMI在24-26時死亡率最低。蘇一峰引用台灣衛生機關的資料,表示衛生單位建議的正常體重BMI是18.5-24,BMI25則算是微胖,如以此來推論的話「微胖可能是最長壽的體重」。
台中惡狼性侵4姊妹362次 落網曾宣告總刑期「逾2千年」!高院判關22年
台中一名曾任保全的男子阿豪(化名),與一名單親媽媽曉雲(化名)交往同住時,卻把狼爪伸向女友的4名未成年女兒,強制性交並拍下過程,直到其中一女轉告學校報警,才揭發他的惡行。台中地院一審認為他觸犯362次強制性交罪,再加上偷拍等犯行,判處的宣告刑超過2000年,但執行刑卻僅判決15年;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也認同檢方主張,撤銷改判22年,可上訴三審。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男子阿豪與曉雲在2022年4月交往。交往後,曉雲帶著4個女兒一起搬進男友租屋處。不過阿豪期間因性慾無法獲得滿足,竟心生歹念,漠視女兒們年幼懵懂,並以握有母親不利證據為由,對她們輪流性侵、指侵、口交,並拿手機拍攝,或是趁女孩們洗澡時強迫對方開啟視訊鏡頭,擅自截取女孩胸部裸露的畫面,藉此方式滿足性慾。後來,阿豪因A女結交男友引發不滿,竟以贈送手機為由,將A女騙至租屋處質問,甚至拿出剪刀攻擊A女,導致她臉部瘀傷腫脹、右小腿慘遭戳傷,當晚又再性侵得逞。A女不堪受辱,隔天返校向老師反應自己與家中姊妹慘遭性侵的情況,校方隨即報警處理,阿豪的惡行因此曝光。一審中,阿豪的辯護律師向法官強調A女已與阿豪分居二處、命令她洗澡時開啟視訊鏡頭,存在拒絕可能,難認有違反意願。不過法官依據阿豪過去得知A女報警後,曾傳送「你的證據還在我手裡,我也沒再怕」、「我手上也有你媽媽的證據」、「我一定會跟你們玩大一點」等訊息,認為阿豪儘管未與姊妹同住,卻仍能透過聯繫方式進行恐嚇。小姊妹們也一致作證稱:「二姐每週假日都被性侵,暑假時橫跨週一到週日,三姐是每週假日被逼幫他口交。」台中地院審理,審酌阿豪犯後坦承犯行,尚有2名未成年子女須扶養,家境貧寒等,認為檢方求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尚嫌過重,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罪、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罪、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違反其意願使少年被製造與性相關之電子訊號罪、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等多項罪名,合併執行15年有期徒刑。可上訴。檢方對此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執行刑的上限原先是20年,不過2005年修正後提高到30年,以修正的理由來看,原先是要避免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過輕,造成數罪中各罪的實質刑罰,與單一犯罪之刑罰差距過大,導致犯案件數多的人反而受到優待。阿豪一共犯了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錄影罪共45次,每罪判8年,又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錄影罪共177次,每罪判7年10月,又犯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139次,每罪判7年8月,加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以違反其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製造與性相關、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電子訊號罪等罪嫌,宣告刑總和超過2千年。高分院法官認定,由於阿豪的宣告刑總和超過2千年,且各罪都是凌辱未成年人,造成4名被害者終身苦痛,以侵害法益的加重、加乘效應來看,應該至少判處法定應執行刑規定之中重度刑,原判只有15年,只達修法後應執行刑上限的二分之一,尚有過輕,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22年,全案仍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躁鬱症父親男駕車帶1歲女兒「直播投河」 父女2人皆命危
5月5日,泰國一名患有躁鬱症的28歲男子帶著未滿2歲的女兒,駕車衝進入水深約3公尺的河中意圖輕生,並全程透過臉書直播自殺過程。當地村民見狀立刻衝進河中救援,父女兩人被救出後送往當地醫院急救,尚未脫離險境。據泰媒《新新聞報》報導,5日下午約16時30分,泰國董里府一名副警長從個人臉書接獲通知,發現一名男子正直播帶著女兒駕車投河輕生,他立刻帶領警方調查小組趕赴現場,抵達現場時,已經有至少30位村民協助將轎車拖至河岸邊,並將駕車的28歲男子與年約1歲7個月大的女嬰從車內救出。現場一名村民透露,事發當時他正待在家中,但女友目睹了事發經過,立刻喊他出去幫忙。他與其他村民潛入水中,先設法打破擊破車窗,解開男子的安全帶後將他拉出車外,然後救出位於副駕駛座踏板上的女嬰。父女兩人在被救出時皆已陷入昏迷,緊急送往附近的董里醫院,經醫療團隊搶救後恢復呼吸心跳,但直到5日晚間20時左右,兩人仍未恢復意識。當地警方指出,男子家人供稱他患有「雙向情緒障礙」(俗稱躁鬱症),一年多前與女友分手後,便開始獨自照顧女兒。該男子時常在臉書上發文抱怨自己的生活,並曾透露過輕生念頭。男子的兄弟還指出,男子日前曾向他們借錢,但自己沒有答應,隨後男子就在臉書上PO文表示要結束自己的生命,還說「這就是你們想要的吧」,之後便在臉書上直播了帶女兒投河輕生的過程。泰國警方目前正對此案進行追蹤,試圖找出關於男子輕生的真正原因。◎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