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輕
」 高雄 懷孕 小玉 無照 未成年網紅小玉「賣換臉A片」判囚5年入監 法院再判賠6女185萬元
百萬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偕同助理莊炘睿,用AI深偽技術「DeepFake」軟體,將多位網紅、藝人雞排妹、前立委高嘉瑜、立委黃捷等女性的臉合成色情影片,並藉此海撈逾1200萬元。今年5月,他遭判刑5年定讞,已發監服刑;其中66名被害女子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高等法院判決朱和莊須連帶賠償185萬元。全案可上訴。朱玉宸、莊炘睿在2020年至2021期間,先由朱玉宸在推特(Twitter)、Telegram創建名為「台灣網紅挖面」等粉絲團與群組,開放以註冊會員的方式,可付費購買利用「Deep Fake」AI技術合成的換臉A片,2人也因此賺取共計1338萬4766元之不法所得。檢警單位於2020年底年底接獲多名被害人報案,進行深入追查後,檢方認定共119人受害,包含網紅白癡公主、蕾拉、奎丁等等,也有部分女性政治人物遭違法合成。檢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嫌,對朱玉宸、莊炘睿2人提起公訴。一審認為,朱玉宸破壞善良風俗,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名譽,也考量2人坦承犯行,並試圖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損害,判刑5年6月;而5名被害人強調,這造成傷害是一輩子的,檢方也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由於朱玉宸是主謀,二審遂在83件對他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各判7個月徒刑,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則各判6個月。合議庭裁定合併執行5年,其餘1年8個月得易科罰金。助理莊炘睿則在二審因83件有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被各判5月,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各判4個月,定應執行刑為4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則在今年5月間維持二審見解,將朱玉宸犯下的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5年定讞,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1年8月;莊炘睿則判刑4年6月,得易科罰金。朱玉宸在5月29日入監服刑,不少被害人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進行賠償。其中,有6名被害人求償,主張自己有大量粉絲、具影響力,換臉影片流傳於網路,容易遭人誤認她們拍攝性隱私影片,也侵害她們的名譽權,故要求朱玉宸、莊炘睿連帶賠償6人各500萬精神慰撫金。高院審理時,由於6名被害人並未提出有關其身分、經歷、社會廣知程度及資力等相關證明,但參酌她們均為直播主或 YouTuber,高院便跟 據朱玉宸上傳之換臉影片數量,分別是3、3、4、5、10、11部影片,分別批准賠償20萬、20萬、20萬、25萬、50萬、50萬,總計判賠185萬元。
無照闖紅釀禍!男撞騎士成植物人拒和解 刑期加重至1年4月
台中市1名朱姓男子無照駕車釀成重大車禍,2021年12月在清水區闖紅燈撞上王姓機車騎士,導致王男重傷成植物人,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朱男1年徒刑,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朱至今未與家屬和解且態度不佳,改判1年4月徒刑。根據調查,2021年12月19日上午10點49分,朱男駕車行經中清路9段與中央路交叉口時,未減速且闖紅燈,直接撞上直行的王姓騎士,事故導致王男當場倒地,傷勢極為嚴重,包括頭皮撕裂傷、顱內出血、雙側肋骨骨折及呼吸衰竭,最終陷入植物人狀態。事發後,朱男雖留在現場並坦承闖紅燈,但其在法院審理期間多次未出庭,甚至需經通緝才到案,令人質疑其態度是否悔過,一審法官依《無照駕車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1年徒刑,但因朱男至今未與王男家屬和解,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指出,朱男的疏失釀成王男重大傷害,其過失嚴重,且未主動積極彌補損害,對被害人家屬毫無交代,法官考量朱案發後態度不佳,並且本案對被害人家庭造成長期沉痛影響,認定一審量刑過輕,將刑期加重至1年4月。警方再次提醒民眾,無照駕駛和闖紅燈都是極其危險的行為,可能導致不可挽回的傷害,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下背痛可能是骨質疏鬆所致!「這些」症狀都是警訊應及早就醫
【健康醫療網/記者吳儀文報導】下背痛可能是「骨質疏鬆」的警訊!羅東博愛醫院復健醫學科科主任何春生表示,臨床上患者常會因為下背痛,前來就醫後發現有骨質疏鬆的問題,另外也有許多人是出現脆弱性骨折(如:輕微跌倒就手腕骨折、踢到東西就腳趾骨折等)、身高減少、駝背越來越嚴重等情形。何春生主任提醒,民眾如果出現上述臨床症狀,又合併體重過輕或是多重內科疾病患者,就要懷疑可能是「骨質疏鬆症」,應及早就醫與評估,透過雙能量X光吸收儀(DXA)檢測了解骨密度、確定診斷,經專業評估後如果是屬於骨鬆高風險族群或是嚴重骨鬆的患者可以遵照醫囑,考慮先使用促骨生成藥物治療。骨質疏鬆有地域差異 偏鄉地區骨鬆較嚴重骨質疏鬆的發生率主要受到生活習慣的影響。何春生主任指出,不同地區的居民面臨不同的骨質健康挑戰。都市地區因飲食西化及運動量不足,骨質疏鬆問題較為普遍;然而,研究顯示,雲嘉南地區的骨質疏鬆情況也相當嚴重。醫師呼籲,除了調整飲食外,日照充足與否也會影響骨質健康,建議民眾適當接受日照,促進維生素D生成,以減少骨質流失的風險。女性50歲後每3人就1人骨鬆 「這些」都是高危險群不過,這並不代表其他地區的民眾就不需要重視骨質疏鬆的問題。何春生主任表示,根據健保資料庫統計,50歲以上的停經後婦女大概三分之一都有骨鬆的風險,年紀是危險因子之一,以下族群其實都是高風險族群,應特別注意:年紀(女性50歲以上、男性70歲以上)早期停經家族有骨質疏鬆病史體重過輕合併有慢性病共病(如:糖尿病、腎臟病等)長期使用類固醇(如:風濕免疫科自體免疫患者、胸腔科慢性肺阻塞肺病患者等)用DXA檢測骨密、診斷骨鬆 及早發現、治療避免骨折目前臨床上會以雙能量X光吸收儀(DXA)進行骨密度檢測來診斷是否有骨質疏鬆症。何春生主任表示,檢測時會測量兩邊髖關節、腰椎等三個位置,並取其中最差的T值作為身體的骨密度,如果T值≦-2.5就屬於骨質疏鬆,建議要介入治療,不過如果T值≦-3.0則為嚴重骨鬆,這時就要採取積極的介入措施。何春生主任建議,女性45-50歲接近停經前後,或是因婦科問題提早停經者穩定治療後都應考慮進行一次DXA檢測,另外男性65-70歲左右,或是被診斷出有慢性腎臟或糖尿病、長期使用類固醇等民眾,也建議應追蹤DXA檢測。若未及時發現、治療骨質疏鬆而不幸發生骨鬆性骨折,不只會影響生活、行動,甚至會有死亡的風險。何春生主任指出,臨床上至少有2-3成的脆弱性骨折患者合併有骨鬆的問題,若為髖關節骨折,國人髖部骨折一年死亡率為14%,五年死亡率高達42%,非常驚人,不過慶幸的是根據台灣健保資料庫的實證研究發表指出透過骨鬆藥物治療後可以明顯降低國人的全因死亡率。治療藥物分為抗骨流失藥物、促骨生成藥物 嚴重骨鬆應遵照醫囑考慮先用促骨生成藥增加骨密骨質疏鬆治療藥物簡單分為兩類藥物,治療概念就有如替骨本銀行「開源節流」,一類為抗骨流失藥物,能幫助骨本銀行「節流」;第二類為促骨生成藥物,可以「開源」增加骨密度。在健保給付上,目前都需要先有骨折發生並符合相關條件才會予以給付,不過骨鬆專科醫師臨床執行時多會希望骨質疏鬆的患者在骨折發生前就進行治療,並建議採「先行增加骨密度,鞏固骨骼」的治療策略,依患者情況考慮先使用促骨生成藥物,再續接抗骨流失藥物。何春生主任表示,如果是T值≦-3.0的嚴重骨鬆患者,或是T值在-2.5--3.0之間,但有2處以上的骨折或合併其他內科問題的極高風險患者,建議遵照醫囑考慮先使用促骨生成藥物治療,因為促骨生成藥物可以很快地將骨密度補上,臨床相關研究指出,骨鬆藥物使用順序,先使用促骨生成藥物再銜接抗骨流失藥物,幫助提升骨密度。何春生主任提出治療個案分享中就有位50多歲的婦女,雖有規律運動與日曬活動,感覺該婦女生活型態似乎不錯,但檢查骨密度T值卻是-3.5,屬於嚴重骨質疏鬆症。回朔患者病史後發現原來患者在40歲時,因為婦科疾病接受子宮全切除術而提早停經。針對這名患者,醫師評估後建議可直接選擇自費促骨生成藥物,目的是讓骨密度先行增加。搭配復健與肌力訓練可提升生活品質 持續治療、追蹤也很重要而除了藥物治療外,何春生主任表示,搭配復健治療,適度的進行負重、肌力與平衡訓練等,提升肌力與協調性,有助於減少跌倒風險,進而降低骨折的機率,直接有效地提升骨質疏鬆患者的生活品質。另外,持續維持性治療也很重要,何春生主任指出,如果停止治療,骨質疏鬆的再發率會超過一半以上,民眾應將骨鬆視為慢性病持續追蹤、治療,除了「三高」以外,也要注意骨密度「一低」,定期篩檢、早期發現並主動諮詢相關專科意見,由專業醫療人員提供適當的治療方式,若在用藥期間有不良反應或副作用建議應第一時間與臨床專業人員做進一步地討論,避免自行停藥或中斷治療。Ref:https://www.ylh.gov.tw/?aid=102&pid=0&page_name=detail&iid=72TWN-162-1124-80005
他拿紙筒「打女同事屁股」挨告性騷擾拘役30天 檢方認「罰太輕」上訴遭駁回
高雄一名在某餐廳任職的劉姓男子,涉嫌在2023年3月間拿垃圾袋用完後的紙筒拍打同事小美(化名)的臀部,讓對方氣得提告性騷擾。一審時,法官依性騷擾罪判處劉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主張雙方並未達成和解,認為刑責過輕,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劉男與小美均任職於高雄市某餐廳,而在2023年3月3日晚間6時至8時間,劉男趁著小美不及抗拒之際,以右手持垃圾袋用完後的紙筒拍打小美了臀部。小美當場感覺不適,趕緊向警方報案,在偕同另一位證人向警方證述後,劉男被傳喚到案說明,並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函送法辦,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但檢方認為他涉案程度輕微,因此聲請簡易審判程序。高雄地院審理,劉男於開庭時坦承不諱,且其犯行有證人及監視器截圖佐證,足認劉男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因此依性騷擾罪判處他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則以1000元折算1日。檢方不服上訴,主張劉男犯後尚未與小美達成和解,沒有悔意,刑責過於輕微,請求從重量刑。高雄高分院則指出,其量刑沒有裁量逾越或裁量濫用之違法情形,認為原審量刑尚稱妥適,判定上訴並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定讞,不得上訴。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台中男子金錢豹暴打女公關 臉部重傷「縫8針」 二審判4月刑期
台中市1名30歲陳姓男子,2023年8月14日到金錢豹酒家消費,與女公關黃女爆發口角後失控,對其進行暴力攻擊,當場不僅對黃女潑酒,還將酒杯砸向黃女的臉,並強行抓住其頭髮將人壓在桌上痛毆,造成黃女腦震盪、全身多處瘀傷,臉部重傷需要縫合8針,案件發生後,陳男被依《傷害罪》起訴,初審法院僅判處拘役40日,檢方不滿判決過輕,上訴至二審,最終二審法官認為陳男的暴力行為過於惡劣,判處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根據判決,陳男當日與黃女因為玩骰子遊戲發生爭執,隨後情緒失控,對黃女進行言語辱罵並潑酒,接著將酒杯砸向黃女的臉部,還把其頭髮扯住並強壓桌上進行毆打,黃女當場被打傷,臉部受創、全身瘀傷,送醫後確診為腦震盪,並須縫合8針,案件經警方調查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陳男的暴行,並依《傷害罪》起訴。初審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考慮陳男有意和解,但由於黃女拒絕和解,最終未能達成協議,法官認為,陳男在案件發生時已有犯罪前科,但此案與其過往的詐欺罪行不同,並未對刑罰產生足夠警惕,因此判處拘役40日,檢方對此判決表示不滿,認為陳男的行為過於惡劣,對黃女的傷害深重,二審後法官最終改判陳男4個月徒刑,並可選擇支付12萬的罰金。
台南2歲童遭虐死!媽媽放任同居人施虐輕判2年 檢上訴被駁回
台南一名謝姓男童於去年10月遭媽媽的同居人虐待致死,引發社會關注,其中謝女一審被判2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也裁定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謝姓男童自2022年4月26日起,由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安置,直到2023年7月23日結束安置,回到原生家庭。男童隨後與謝姓生母、陳姓生父及姐姐共同居住在台南市的一家平價飯店中。直到2023年10月18日,謝姓生母與陳姓生父將男童送醫急救,但男童在到院前已經死亡。醫院懷疑男童可能遭受凌虐致死,隨即報警,經調查後男童的父母雙雙被檢方起訴。法院調查顯示,謝女與陳男認為男童不聽話,曾對其施以虐待。陳男更在謝女外出工作時,重擊男童腹部,導致男童重傷並引發敗血性休克,最終送醫不治。謝女也在開庭時供述,自己曾目睹或聽聞陳男對兒子的凌虐行為,並在為兒子洗澡時發現他身上的傷勢。不過謝女聲稱,由於陳男拒絕工作,自己必須擔負家庭生計,無法親自照顧孩子。此外,與家人關係不佳的她無處可去,無法單獨帶著兩個孩子離開。她還提到,曾經的婚姻失敗令她不願再次面臨婚變,加上陳男對女兒特別照顧,使她不想讓女兒成為單親家庭的一員。對於沒有帶男童就醫,謝女解釋是因為害怕醫院通報,男童可能再次被安置到寄養家庭。她強調,直到兒子去世前一天才注意到其肛門處的傷痕,且之前看到的傷勢並不嚴重。台南地檢署最終對謝女提起訴訟,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謝女2年有期徒刑,檢方認為判刑過輕而提出上訴;但台南高分院認為,謝女坦承犯行,並清楚陳述陳男的暴行,表現出悔悟之心,最終駁回上訴,維持2年刑期原判。至於陳男則因涉及「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罪」等多項罪嫌,目前案件正由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中。◎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15歲少年無照撞死3人挨批罰太輕 他「12年不能考照」雙親連帶處分曝光
台北市內湖區昨(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車,卻因會車緊張「分不清煞車和油門」,失控撞進小吃攤,造成3死2傷悲劇。肇事少年無照駕駛罰鍰最高僅2.4萬元挨批罰太輕,交通部回應,肇事少年因撞死人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監護人也將連帶受罰參加道安講習,車主也會吊扣車牌。15歲少年釀禍害死3人後,引起社會大眾撻伐,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今(18)日批評交通部,無照駕駛肇事逐年攀升,但無照罰則過輕,肇事者根本不痛不癢。而交通部及道安司表示,2023年6月底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無照駕駛罰則,加重罰鍰上限由1.2萬元提高至2.4萬元,累犯加重處以最高罰鍰。除此之外,交通部也指出,針對14歲以上未成年人,應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等行政手段,未成年無照駕駛家長應併同參加道安講習。而一般無照駕駛需隔4年才能考,不過若無照致人死亡,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時間過了才考再報考,所以此事件的少年要12年後才能考照。15歲曾姓少年昨日傍晚6時許,偷開祖父的休旅車行經內湖區安康路東湖市場時,突然失控暴衝撞進街邊一間小吃攤,用餐的1對男女及1名機車男騎士,被撞後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分別送汐止國泰、三總和北醫急救後,晚間8時宣告傷重不治。而另外2名女燙傷的女子則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治療,送醫前意識清醒。警方表示,曾姓少年案發後沒有受傷,但因受驚嚇呈現精神恍惚,他在警方偵訊後,初步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找朋友,路上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此外,警方雖然在曾男皮包發現煙彈,經檢驗後為毒品陰性反應,酒測值為0,初步排除他毒駕和酒駕可能。而曾父在警方電話通知後,才知道兒子偷車開出門肇事。據了解,警方已將肇事的曾男帶回,初步將依涉嫌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通知少年家長到場,詳細案發原因還會進一步調查釐清。本事故死者分別是在小吃攤用餐的53年次陳姓男子、62年次高姓女子,及一名52年次盧姓男機車騎士;而73年次陳姓女子為小吃攤老闆、72年次黎姓女子為小吃店員工,店內物品遭波及時她們也被熱湯燙傷。
少年無照駕駛撞死3人「日後還是能開車」 交通部坦言:12年後可考照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15歲曾姓少年無照駕駛,撞死無辜的3名路人,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交通部也挨批「無照罰太輕」,交通部1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例行道安統計情形,表示將會對罰則做法律檢討,但少年12年後仍可考取駕照。交通部表示,無照駕駛僅4年不能考駕照,若無照致人死亡,則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換言之,曾姓少年在27歲就能考取駕照,車輛擁有者則僅需被吊銷駕照,並須和監護人一起去接受道安講習。而無照罰則過輕也再度引發討論,交通部表示,2023年6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無照駕駛罰則,最高可罰2萬4000千元,面對外界批評,交通則承諾將進一步分析並做法律檢討。
性侵6幼童遭判28年! 園長之子二審出庭竟態度傲慢
男子毛畯珅曾在米達信義幼兒園擔任教保員,被控性侵6名幼童。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於8月16日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處毛畯珅224罪判刑,總刑期高達1252年,合併後應執行為28年,檢察官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17日高等法院首度審理,毛男在被提訊時,態度顯得傲慢。毛畯珅自2022年7月11日起,在母親開設的台北市信義區某幼兒園擔任教保員,染指至少20名幼童,持有600多部被害人的性影像、對6名兒童進行妨害性自主行為,一審傳訊證人及被害人,並勘驗幼兒園內的監視錄影畫面,認定他對6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以及違反本人意願拍攝性影像等罪行,被重判有期徒刑28年。檢察官對原裁定不服,認為毛畯珅對一名幼童的強制猥褻行為高達101次,情節相當嚴重,且犯後態度不佳。原審僅對該罪量處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顯然過輕,因此提出上訴。判決中指出,毛畯珅年約30歲,出身於幼教世家,擁有幼兒保育的專業背景,深知學齡前兒童身心發展的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為未滿7歲,缺乏性自主能力,竟為了滿足自身性欲,對多名幼童施行犯罪行為,時間長達一年之久,造成眾多被害人深重的身心受傷、犯後態度惡劣。
「遊艇大亨」助朱國榮潛逃境外僅判1年2月 檢提上訴並查遊艇去向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2023年9月間棄保5億元潛逃國外,助其潛逃的遊艇大亨周哲男遭判1年2月。最高檢察署認為刑度過輕,與台北地檢署研議後,11日提起上訴,並追查價值175萬美元遊艇流向,避免周男繼續犯罪或變賣圖利。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多項炒股、內線交易罪,於案件審理中棄保5億逃亡,未扣案犯罪所得逾2億餘元,法院判處16年確定,犯罪情節重大。周哲男協助朱國榮潛逃出境,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2條之1規定,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一審判決雖認定周哲男「使朱國榮可順利潛逃出境、使朱國榮所涉案件之審理、執行等程序均受妨害、輿論譁然,朱國榮迄今行方不明,對我國司法權之行使影響顯非微,犯罪所生之損害亦屬嚴重,當從重評價」,但最終僅判處1年2月,檢方認為刑度過輕,且適用法律亦有疑義,北檢已於11日上訴。最高檢與北檢研議達成共識,除針對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外,也分案追查周哲男搭載朱國榮潛逃的遊艇去向。據調查,該遊艇價值175萬美元,周男將朱國榮載至菲律賓後即駛至蘇比克灣委託出售。檢方認為其屬本案犯罪工具,向法院聲請扣押、沒收或追徵其價額,避免周男繼續利用上開遊艇犯罪或變價獲利。
實質廢死論戰1/變相宣告死刑時代結束 受害者家屬崩潰:拿到免死金牌
死刑釋憲案9月20日由憲法法庭判決,宣告「部分合憲」並限縮適用範圍,除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第三審需有強制辯護及言詞辯論,且需經各級法院法官一致決,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情形也不得執行死刑。判決一出即被大眾認為台灣將等同「實質廢死」,目前已被科處死刑的死囚皆有機會透過非常上訴逃死,等同拿到免死金牌,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本刊調查,台灣最後一次槍決是在2020年4月,執行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死刑,目前還有37名死刑犯,包括犯下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三重母女命案的黃麟凱,以及連殺3親人的「驚世媳婦」林于如。縱火燒死6名親人與看護的翁仁賢2020年4月伏法後,台灣已4年沒有執行過槍決。(圖/報系資料照)林于如是台灣目前唯一女性死囚,她積欠大批賭債,為詐領保險費狠心將生母推下樓梯、毒殺婆婆和劉姓丈夫,遭判決死刑定讞,釋憲讓曾被判定有心智缺陷的她有機會逃死,也讓家屬再次遭受傷害。「沒辦法接受殺人者以心智問題逃脫死刑。」林于如丈夫的姑姑表示,劉家被林于如害的家破人亡,家屬需要花十餘年平復心情已經很痛苦,林還得以因心智缺陷逃死,讓她無法接受。而1987年,就讀小學四年級的陸正,自補習班下課後即失蹤,儘管家屬赴指定地點交付百萬贖金,孩子依舊沒有回家。主嫌邱和順遭判死刑定讞至今仍未執行,成為「關押最久死囚」,同時也是家屬心中放不下的大石。曾有數據顯示全台有80%民眾支持死刑,陸正父親怒斥大法官釋憲結果是「違抗民意」,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對此指手畫腳,雖稱死刑合憲卻寫下一大堆但書,等同於廢除死刑。除了37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其他案件的受害家屬也每天生活在無盡悲傷中,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以工作用尖刀刺傷腹部,傷重不治身亡,兇嫌卻能輕易逃掉重判。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持刀刺傷腹部身亡。(圖/報系資料照)嘉義地方法院一審以「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屬法定不罰情形,宣判無罪,李爸爸因長期鬱悶造成胃疾加重,含恨而終;二審判處鄭嫌17年有期徒刑定讞,家屬仍無法接受。這次釋憲結果出爐後,李媽媽也氣憤表示「有病也要醫好」、「精神病不能當免死金牌」。遭殺害而殉職的員警還有台南警員凃明誠、曹瑞傑,他們查緝贓車時,遭從外役監逃脫的林信吾持刀砍死,一審遭判死刑,但如今釋憲設下8道嚴格關卡,訊時應強制辯護、第三審要強制辯護、第三審應經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讓林信吾的死刑定讞路難如登天,幾乎已確定逃死。凃明誠姊姊淚訴,判死刑的條件限縮,是為了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那那些被害者逝去的生命呢?」他們的家人已遭到殺害,認為兇嫌遭判處死刑才能些許平復受害家屬的心情,懇求已宣告的死刑應立刻簽結伏法。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也透過視訊,在記者會上向大法官與人權團體淚訴:「如果你們跟我們一樣是受害者家屬,才來跟我們談加害者人權,你們永遠不知道我們心中有多痛」,他質疑,犯下殺人罪的罪犯已是違反憲法,卻受到憲法保護不被判死;精神障礙不得科處死刑更無疑是給了免死金牌。死刑存廢掀兩派論戰不休多年,如今執行條件再限縮,引起許多受害者家屬氣憤難平,痛失親人的他們,盼望判處加害人死刑以伸張正義;大法官釋憲判決強調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對此,被害家屬皆存相同疑問:誰來保障被害人生命?新北割喉案一審遭批「乾哥9年、乾妹8年」判刑過輕,國教盟要求修法保障被害人權益。(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割頸案判決出爐 葉元之嘆:殺一個人只需關三年
新北市某國中去年底發生震驚全國的割頸案,新北地院30日宣判,行凶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分別判刑9年及8年,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國民黨立委葉元之30日表示,少年犯服刑三分之一就可假釋,殺害一條人命只需關三年,這樣的刑罰根本沒有嚇阻作用,呼籲教育部在國中增設校安人員,以保護學校師生。葉元之指出,目前社會上詐騙橫行,詐騙集團與幫派結合,到校園吸收學生擔任車手,造成有幫派背景的學生人數增加。刑期過輕的判決,反而可能讓他們覺得殺人不需付出嚴重代價,助長他們為向幫派老大示好,更加逞兇鬥狠。這種現象不僅使校園環境面臨更大的威脅,也讓學生與家長們的安全感逐漸喪失。葉元之表示,一般老師面對幫派少年,通常「無法管」也「不敢管」,上會期他多次提案在國中增設受過訓練的「校安人員」,確保校園安全,這是許多國中老師的心聲,但教育部政策牛步,僅回應已在國中增設「學務組副組長」,但學務組副組長也是一般的文職老師,還是無法面對幫派少年,現在很多學校的學務組長都是代理老師,就是許多正式老師不願接這個「困難」的工作。葉元之呼籲,「校園安全至為重要」,教育部應該勇於承擔責任,正視校園安全問題,提出更具體、更積極的對策來保障學生安全,唯有提供足夠的校安人員、加強對校園暴力的預防與處理,才能真正讓家長與學生對校園環境感到安心,讓校園成為學習知識和成長的安全場所。
台南國小校長強制猥褻實習生 遭判刑6月且終生解聘
前台南市許姓國小校長被大學女研究生指控,於她到校實習時環抱強吻,遭制止後還強行撫摸胸部及下體。許男起初拒不認罪,直到被起訴移審後才認罪並賠償20萬元和解,最後遭終身解聘,淪落工地打工。法官同情許男遭遇,一審判刑6月,緩刑2年,檢方不服上訴二審被駁回,全案定讞。此案經市府教育局調查後,去年10月已對許男做出終身解聘的行政處分,並通報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許男則提起救濟程序,目前仍在教育部審議中。判決指出,2023年7月時任國小校長的許男,以實習即將結束為由,聯繫在校實習的被害人到校長室內無監視器處,不但親吻對方嘴唇還環抱腰際、摸屁股。被害人拚命掙脫並警告許男「清楚人與人之間的界線」,但許男仍說「再一下」,之後才停下動作。被害人離開時,許男再次以雙手從後方環抱,除撫摸對方腹部,甚至伸入褲內撫摸陰部,被害人將其左手拉出要求冷靜,許男仍持續說「Promise會照顧你」、「哪裡可以找得到你」等語,最後才罷手。被害人走出校長室時,許男還說「要當你的男人」,被害人提醒「你是某個人的丈夫、是孩子的爸爸,請記得你的身分」,才終於逃離現場,事後由家人陪同報警。許男到案時辯稱想要與女方成為男女朋友才會動手,被起訴後到法院開庭時改口認罪,並賠償女方20萬元獲得原諒。法官考量許男無前科,且有配偶及子女需撫養,目前在工地上班維持家用,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檢方不服一審量刑過輕,且緩刑未附條件提出上訴,但二審認定原審判決合理,駁回定讞。
王世堅指柯P「自判死刑」 籲綠與黃珊珊合作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假帳案」「北市三大案」風暴,他的夫人「豪宅看房疑雲」,更是讓不少白營支持者譁然。對此,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今天表示,他看到柯文哲目前的狀況「不勝唏噓」,原本內心還有一絲期望「至少他不會貪污」,但不僅台北市議會同仁調查柯在三大案中很可能涉入,又有政治獻金案,都可能被約談或羈押,因柯在市長時期在「便當會」曾請他吃一個便當,所以,如果柯「進去蹲」,他也會帶一個便當去看柯。陳佩琪豪宅看房疑雲近日成為政論節目的焦點,王世堅表示,柯文哲以前曾為「豪宅房事」罵過連勝文,當年台北爆發「巢運」,柯文哲還曾去現場,承諾青年朋友,當上台北市長後會認真幫大家找房子,但他迄今沒幫青年朋友找到房子,卻先幫兒子找豪宅,這看在民眾眼裡何其諷刺?王世堅說,當時市民朋友心境非常簡單,就是對貧富差距過大很反感,柯文哲才能當選台北市長,柯文哲靠居住正義議題崛起了,柯的人設也是「幫助升斗小民尋求公義」,但過去10年來柯經歷3次選舉,這麼多人捐款給柯文哲,柯理應好好運用才對,卻被質疑帳目不清、支出灌水,他太太陳佩琪還去看豪宅,這幾件事被連在一起,或許在法律上罰款不會多,就算判刑還能易科罰金,但柯文哲在政治上已被判死刑,而且是「自己判自己死刑,已經達到社會性死亡」。王世堅今天在網路節目中受訪,被問到,是否會擔心民眾黨短期內恐泡沫化,王世堅回應「應該不會」,因為民眾黨還有8席立委,任期還有3年半,仍是立法院關鍵少數,他期望白營8席立委可以理性,執政的民進黨也可以與這8位立委好好溝通,在民生法案上合作。不過,王世堅也說,如民眾黨8席立委又恢復到立院第一會期那樣,由「激烈鷹派領導」就不好,對民眾黨也不好,因為民眾黨若只與國民黨合作,走激進路線、推偏執法案,會讓民眾黨被唾棄,她也建議民進黨與黃珊珊合作,推動福國利民的法案。與黃珊珊私交甚篤的王世堅還特別為黃珊珊抱屈,直指他認識的黃珊珊,不但有法律專業、在北市議會表現也好,問政嚴格,審視市府預算,都有漂亮成績單。而由於未來民眾黨八席立委仍是關鍵少數,有些非常理性,其實應該好好溝通,執政黨也可繼續與黃珊珊合作,好好推動福國利民政策,民眾黨不要再被「鷹派」領導。至於黃珊珊被民眾黨停權三年,外界質疑處份過輕?王世堅也仍然力挺黃珊珊,強調以黃珊珊的法律專業,應該不會犯這些錯誤才對,由於柯文哲任命黃當總幹事,他認為黃珊珊可能是「全部心力都用在政事上,帳目可能授權專業會計師處理」,由於財務並非黃珊珊專業,才會如此,至於民眾黨對黃珊珊的處分是重是輕,這是民眾黨的事他不敢說,不過,黃珊珊遭停權,能否參選是另一回事,以後變化還很多,把事做好,再談選舉才選的上,畢竟黃珊珊立委職務還在,仍可為國家做很多事情,以黃的智慧與經驗還可以有很多貢獻。
遭小玉換臉成情色片主角 黃喬歆批責罰太輕
網紅「小玉」朱玉宸利用「深偽Deep Fake」技術製造換臉A片,不法牟利高達1338萬元,共119人受害,5月底入監服刑。近日受害者之一的黃喬歆上中天《小明星大跟班》提及此事,不滿一審判刑過輕,於是站出來上訴。黃喬歆說:「警局跟我聯絡,我看了那個影片真的像到不像話,但一審結果判得超級輕,還可以易科罰金,我就覺得這樣不行,所以上訴的時候,我就有站出來,想讓法官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但黃喬歆還是覺得判決刑度和受害人數不成比例:「最後才改判5年,受害人數那麼多,我自己就被做了4支影片,還有人被做到8支,但判決不是應該要1支1判嗎?否則你做我1支、10支都是判5年。」在場的專業律師則解釋:「覺得判太輕,可以以告訴人的身分,申請檢察官上訴來爭取更高的刑度,那這是當時台灣的第一件,現在經過修法,一個行為最高就可以判到7年。」
瞞天過海!高雄男「寄生弟名下」逃亡10年 竟持假護照出國82次
兄弟情深,高雄1名丁姓男子因哥哥涉及毒品案遭通緝,竟拿哥哥的大頭照並以自己的名字,2度申辦假身分證和護照,讓哥哥將近10年出境多達82次,直到第3次要持過期護照換新時被拆穿,事後法院依法判哥哥徒刑2年,弟弟則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丁男的哥哥於2002年9月間涉犯毒品案,遭台中地檢署通緝,未料其弟為了幫哥哥躲避查緝,2003年2月竟拿哥哥照片並以自己的名字辦理假身分證,隨後再請旅行社申辦護照,2009年9月間換發新版身份證,丁男又故計重施, 幫助其兄躲追緝。事後,通緝犯哥哥便寄生在丁男的名下,且還於2007至2016年間持冒名的假護照飛出國高達82次, 直到2022年2月底因護照過期,丁男哥哥自行前往行政院南部辦事處辦理申請,被承辦人員察覺有異報警,此事才東窗事發,事後2人被依法移送並起訴,法院一審時,因丁姓兄弟坦承犯行,分處徒刑2年和1年,得易科罰金。檢方表示,因丁姓兄弟犯行長達9餘年,再加上出境高達82次,犯罪計劃及手法相當周詳細膩,2人分別各觸犯82罪,如此囂張行徑已嚴重危害國安暨妨害我國護照管理及使用之正確性,且起初2人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檢方對於原審的量刑過輕不服上訴。法院說明,法官考量丁姓兄弟坦承犯行及犯罪動機,根據其自述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認為原審量刑妥適,未逾越法律規定或濫用其權限,高雄高分院因此維持原判決,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林襄「這症」又發作躺床數日 網見蒼白照嚇壞:素顏看不出
味全龍啦啦隊員林襄有著高人氣,受許多粉絲喜愛,而她近年來行程滿滿,去年她在節目中說,她很常尿道感染,近日她又表示,「膀胱炎發作」,而她最近也戴起來牙套,但都沒人發現。有網友回,「素顏完全看不出來」。林襄尿道炎發作,躺床比YA。(圖/翻攝95_mizuki Threads)林襄去年在節目《11點熱炒店》自爆,她因為很常憋尿,每隔3個月就尿道炎,她是泌尿科常客,有次發現尿液細菌高達95%,感染非常嚴重,甚至是普通人的20倍,醫師驚呼,「怎麼有辦法忍成這樣?」林襄近日又在Threads發文,「膀胱炎發作,這幾天當床上馬鈴薯。」此文曝光後,從照片中可見,全素顏的林襄頭戴髮箍,一臉蒼白,雙眼略顯無神,左手比了個YA,讓粉絲看了心疼。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我有一個偏方,是媽媽從小就那樣教我做,洗米的水喝兩大杯就會慢慢變好」、「注意身體、好好休息」、「襄,好好休息一下吧,你都忙碌那麼久了,是該好好讓身體休息一下了」、「快來看有人素顏還那麼美」。除了尿道炎復發,林襄也發了另篇文,她表示自己是牙套妹,「戴了一個禮拜了都沒人發現,額頭被電棒燙到燒焦。」粉絲留言「燒焦好好笑」、「素顏完全看不出來」。此外,之前林襄體重過輕的問題也受到討論,她解釋,去年10月因為要參加為時裝周走秀,體重42公斤的她被嫌不敬業,才讓她想減重。
苗栗豐水梨評鑑頒獎出爐
113年度苗栗縣豐水梨評鑑頒獎於今(18)日上午十時在縣府大廳舉行頒獎典禮,共計有26位獲獎者,特等獎由林春蓮拿下,其餘獲獎者頭等獎吳文宏、鄭美子、張薆璿、黃春英、徐源基、貳等獎謝文恭、彭澄妹、陳賢芳、鄒淑妹、賴鉦來、陳禾其、李炎乾、陳正烈、孫于鈞及徐智恆、參等獎賴錦成、賴沁林、黃玉蘭、鄭意生、孫薰、李孟儒、吳兆志、楊瑞謀、温錦郎及賴玉賜。頒獎現場也準備了水梨大餐,水梨鮮果供到場嘉賓品嚐。苗栗豐水梨評鑑頒獎來賓大合影。(圖/苗栗縣政府提供)評鑑於7月12日在三灣鄉農會農民活動中心舉行,由苗栗區農業改良場、國立中興大學共計五名評審在現場仔細評分每位參賽者精心栽培的水梨。評分重點為果品不宜過重或過輕,果型外觀需圓整飽滿,果肉質地細膩且清脆無異味,最重要的即是甜度需足夠!評鑑獲特等獎及頭等獎果品也在活動會場陳列展示,希望能増進高接梨產銷班班員的自我進步空間,並作為隔年果品生產的標竿。苗栗縣長鍾東錦歡迎大家到苗栗遊玩並選購高品質的水梨。(圖/苗栗縣政府提供)縣內高接梨種植面積約1200公頃,栽種區域包括頭份市、三灣鄉、大湖鄉、卓蘭鎮等鄉鎮市,其品種多達10多種,但以豐水梨、甘露梨、蜜雪梨、新興梨、晶圓梨等為大宗,皆大受市場青睞。雖然今年年初縣內的梨穗受到低溫寒流的侵擾,但在縣府、農糧署、改良場等單位大力協助下,以及果農們的悉心照料後,今年的高接梨依然大放異彩。水梨除了是夏天消暑解渴聖品亦對人體有多項幫助,如:利尿消腫、幫助排便、養顏美容、降血壓與血脂、促進新陳代謝,且煮熟後的水梨亦有潤喉潤肺的功效。水梨好處多多,每年7至8月是水梨產期,歡迎大家到苗栗遊玩並選購高品質的水梨。
知法犯法!台北律師變身「司法黃牛」詐財30萬 判3年且終身除名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姓男子急於脫罪的心理,誆騙對方稱自己與法官熟識,可以用錢買通,導致溫男誤信,毫無保留地交出30萬元,事件曝光後,姚男在一審中被判處1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徒刑,並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定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據悉,姚男為職業律師,經由友人介紹認識涉犯貪污罪的溫姓男子,溫男被法院依法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溫男不上訴,並委託姚男擔任二審的辯護律師。然而,姚男卻利用溫男急於脫罪的心情,通過友人轉達信息,聲稱可以協助「打點」二審的法官。姚男向溫男謊稱:「我和法官很熟,可以用30萬元買通他。」溫男信以為真,於是在北市的一處麥當勞,當面交付30萬元現金給姚男,此後,溫男的案件經二審改判為3年6個月有期徒刑,感到被欺騙的溫男質問姚男,姚男辯解稱:「二審合議庭共有3位法官,只有1位法官收錢,無法判處緩刑。」這番說辭終於使溫男明白自己上當受騙。憤而提告的溫男以《詐欺罪》控告姚男,姚男在應訊時辯稱所收取的30萬元包括律師費、接見費和上訴費用,但檢方仍依詐欺起訴姚男。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處姚男1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姚男不服判決,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過輕,遂改判姚男3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判決確定後,律師懲戒委員會指出,姚男身為律師卻以司法黃牛手法詐財,嚴重破壞司法公正形象,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經過討論,委員會決定將姚男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強調,將繼續嚴格監督律師的職業操守,對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堅決處理,維護司法的公正性和社會的信任,提醒所有法律從業者,必須時刻遵守法律和倫理,堅持正直和誠信的職業操守。
吃癲癇藥開車撞超商 「無辜婦慘死」他願賠百萬求輕判…1原因惹怒法官
新北市1名林姓男子去年4月服用癲癇藥物後,駕駛凱迪拉克上路,途中副作用發作導致嗜睡,失控撞進板橋區互助街上1間超商,造成1名68歲婦人捲進車底慘死。法院審理期間,林男雖表明願意賠償,盼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態度卻相當消極,對家屬不聞不問,二審遭依過失致死罪加重判處1年6月徒刑。判決書指出,林男明知患有癲癇症,於癲癇發作時會呈現數秒意識不清之症狀,且其所持續服用約1年期間之癲癇藥物「帝拔癲」之副作用為疲倦或嗜睡,仍於112年3月4日7時6分許服用藥物後約1小時駕駛自用小客車,因副作用發作以致貿然撞擊超商,波及正在等計程車的楊姓婦人,致被害人死亡。檢方指出,林男雖於現場接受調查,惟難認有何悔意及主動接受刑罰之意,且於後續偵審期間,對家屬均未主動聞問,盼高院從重量刑。林男辯稱,他已坦承犯行,並於一審期間表明願意先賠償新臺幣10萬元,然遭告訴人拒絕,可見被告已盡力補償,他也願意提出100萬元作為補償,希望法院從輕發落。高院認為,被告過失駕車之行為導致被害人當場慘死,使一個完整家庭破碎,犯行難謂輕微,且被告犯罪後,雖一再表示願意和解,然案發迄今其個人並未對告訴人或被害人家屬賠償,或盡力彌補家屬所受之損害,原審在適用自首規定減輕其刑後,僅對被告量處有期徒刑10月之刑度,實屬過輕。高院審酌,被告明知其患有癲癇疾病,且須服用藥物控制病情,極有可能於駕駛車輛之際因藥效或發病而失去駕控車輛能力,卻仍駕駛車輛上路,不僅危害自身安危,亦嚴重漠視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所造成之損害至鉅,另衡酌被告犯後態度,依過失致死罪加重判處1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