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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產 過戶 台新金 詐騙 婆婆他「收到陌生遺產繼承」滿頭問號 內行人曝這關鍵再決定
遺產繼承問題經常是每個家庭可能會面臨的課題之一,就有一名男網友表示近日收到政府機關的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女士的遺產(車輛),請他辦理遺產申報以及過戶事宜,讓他滿臉黑人問號,這名網友將經歷PO上網,詢問大家「該不該拋棄繼承」。這名原PO在《Dcard》論壇上發文「收到陌生人的遺產繼承」,表示自己國中時得知原來是被收養的養子,前兩天突然收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婦人的遺產(車輛),請他去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構辦理遺產稅申報,並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不過這名男網友表示,「這位女士是我原生家庭的直系親屬嗎?查了下我這個被領養走的應該沒有繼承權吧?為什麼這封信上面寫我還是繼承人?!我是不是應該要去辦個拋棄繼承什麼的…我會不會到時候頭上多了一筆不認識的債務」,對此,有網友就建議,原PO要盡快辦理拋棄繼承「不是你的,就去拋棄吧」、「拋棄繼承吧,之前對面鄰居孤獨老死,也是寄給我這個,但我覺得用自己雙手賺的錢才是錢」、「邏輯上應該是:是他的,才能拋棄;不是他的,如何拋棄」。另外,還有人提醒,養子女無法繼承生父母的遺產「依照民法1077條第2項,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那邊的遺產」、「收養事實存在的話,生父母那邊的財產債務都與你無關」、「我是被收養的,生父去世時,我也有收到這單子,當時有人跟我說如果確定已被收養,就不用理那張單子,所以我沒做任何事,只是打單子上的電話跟承辦人員說:我已被收養了。」還有專業的網友也提醒原PO,先釐清是否為收養身份,再辦理後續拋棄繼承「關於繼承權的部分,建議去戶政事務所調一下個人的記事不省略戶籍謄本(帶身分證、便章),檢查一下看看有沒有出養的記事,先確定有無繼承權,來決定有沒有要繼承」、「先去戶政調自己的資料,看是不是已被收養,如果被收養的話不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打電話去新竹稅務局,請他們釐清繼承人;如果沒被收養,就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不想要後續有其他問題,請於知情的三個月內去法院做拋棄繼承」。除此之外,有網友也有類似的經驗,不過卻是詐騙,「我自己是遇過類似的詐騙,說我被某英國無子嗣的公爵還什麼的,給指定為過世後的繼承人之一,不過該文件是英文寫的,當初也因為第一次收到有人主動寄英文信,拿去google翻譯才知道,不過,後來我沒理他,因為要接受要先付六位數的英鎊的稅金跟其他費用,就算是我的也收不了」。另據《東森新聞》引述新竹縣政府稅務說法,依民法規定,車輛所有人死亡後,繼承人承受其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如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即為該車所有人,車輛所有人死亡後所產生的使用牌照稅,稽徵機關將會向其繼承人課徵。
原保地難民1/禁伐補償提高吹濫舉歪風 20萬原鄉非原民恐淪無殼
立法院朝野近期為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鬧得不可開交,在原住民正義與森林復育大旗下,聲勢浩浩蕩蕩,然而在全國55個原住民鄉鎮中,竟有20萬民原鄉中「漢人」,他們因為沒有原住民「身分」享有保留地承租權,正面臨檢舉,其間原漢衝突就隱藏著林業用地領取禁伐補助利益。據了解,日治時期為了便於「番務管理」,將海拔1,500以上俗稱國有林的「要存置林野」的8萬名高砂族人,強制遷移到海拔600至1,500公尺、約24萬公頃的「準要存置林野」地,卻未進一步登記地籍,遑論提供完整的住宅與耕地規劃,僅以「蕃人索要地」隔絕在開發之外,被視為化外之地。本刊調查,國民政府遷台後,多次更新山地管理法令,直到 1966年推出《山地保留地辦理土地總登記應行注意事項》並同步清查登記地籍後,才劃定了全區約24萬公頃的原住民鄉鎮,並以《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保障山地居住者的居住權。然而,目前56萬名原住民中,僅有3分之1留在原鄉土地生活,其餘多已遷居都市謀生;部分原鄉反而「漢人」(含閩客和外省族群)占了超過半數人口,他們長年耕作、建屋、栽種謀生,卻因「非原民」身分,無論有無租約,最終還是拿不到土地所有權,不時還會遭舉報「超限利用」,面臨被收回租約與土地的威脅,生活戰戰兢兢。立法院會6月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6條條文修正案,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額度自2025年起,由每年每公頃新台幣3萬元提升至6萬元。(圖/周志龍攝)本刊10月29日走訪台中市原民鄉鎮和平區「打鐵坑」地區,梨農張演良指著6分地果園表示,在1974年《區域計畫法》頒布前,他的祖先向當地原住民「買地」,簽下了權利讓渡書,只差沒去地政登記,但持續有耕作與使用事實,如今土地值錢了,卻反過來被前地主的原住民後代提告,對方憑著保留地中的「原住民身分」,不承認祖先的買賣。張演良說,雖然官司勝負未明,但看著原民會出錢出力替「耍賴」的原住民後代打官司,原告卻連出庭都不需要,他卻得寫狀紙並從山上奔走地檢、地院,身心俱疲之餘,更感嘆「土地正義,到底是誰的正義。」無獨有偶,車程相距3分鐘的東光路三段崑崙巷5公頃土地,原本是甜柿果樹盎然,過去由原住民出售栽種權利給閩客籍拓墾者,經過4次轉手後,原民後代因缺錢花用,反過來提告現耕者侵占,便是因閩客籍耕者違反《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如今重新掛上出售土地標誌,當地居民異口同聲地說,若買了此地,第一階段地政過戶就無法過關,即使僅讓渡「栽種權」與「使用權」,難保原地主不會過幾年缺錢花用,再拿出原住民「無敵」身分提告要求返還,當地人都懂不敢碰這塊地,「他們就是要騙外地人」一名在地居民直言。和平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奕正直言,不少人租下了土地後砸錢鋪路與興建灌溉設備,卻反而容易遭舉報「超限利用」,實在冤枉。(圖/黃威彬攝)台灣山地鄉平地住民權利促進會理事長吳天祐感嘆說,若要談破壞國土現況,不少原住民從國家手中無償取得土地後,就直接出租給人作為逃逸外勞宿舍,與原住民文化保留初衷背道而馳,卻因原民無敵身分,能爽領土地租金當現成地主,政策釀成的原保地斂財歪風,閩客與外省籍「非原民」淪難民,實在唏噓。他透露,部分民眾看準自己身分享有保留地優先承購權,準備大量舉發「非原民」對土地超限利用,再憑藉原民「優先承受權」保護傘,即使沒有租約及權利登記仍優先搶地,成功後再進一步變更為「林業用地」領取禁伐補助。
臺北分署鐵腕執行欠稅大戶!北海福座股東欠稅2314萬 2573個塔位將拍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為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強力執行欠稅大戶案件,以保障國家財政收入,穩固執行政策之基礎,特定於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時在該分署4樓拍賣室,拍賣楊姓欠稅大戶名下2,573個北海福座骨灰位使用權,歡迎民眾屆時到場應買。臺北分署表示,臺北市年近 80 歲的楊姓老翁(下稱義務人),因於94年間出售未上市、未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之股票189萬股,成交價格近1億8,000萬元,經稅捐機關查獲漏報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有價證劵交易所得,依法補徵稅額,惟義務人逾期未繳納,而遭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移送臺北分署執行,移送金額合計2,314萬餘元。該案件係臺北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1項公告之重大欠稅案件,臺北分署為強力執行該案件,爰定於113年11月11日再次拍賣該義務人所有之2,573個北海福座骨灰位使用權。本次拍賣標的分別為「00A富貴型(單人)骨灰位使用權」2,181個、「00B富貴型(單人)骨甕位使用權」78個及「00C吉祥型(雙人)骨灰位使用權」314個。臺北分署說明,本次拍賣定有底價,底價不公開,由出價最高且超過底價之應買人買受,另骨灰位使用權管理單位福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應買人取得臺北分署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後,應即向該公司辦理「權狀補發」等作業,並繳交權狀補發費用、過戶費及管理費,請有意參與競買的民眾查明注意。
父生前遺願「給女兒1億」兄妹簽協議 大哥未履約挨告!法院竟判她敗訴
新竹地院近日裁判一起家族遺產糾紛案件,大哥與小妹在父親過世後,簽訂了2份協議,首先約定小妹將分割遺產後取得的部分給予大哥,而大哥給付小妹2000萬元;另約定依照父親生前遺願,大哥再給付小妹1億元。沒想到,後來大哥沒有履約,遭小妹提起訴訟,一審卻判小妹敗訴。律師周依潔在臉書粉專分析這起案件,細看法院判決理由可以發現「大哥主張協議書1是遺產分割協議,但未經全體繼承人簽名(總共有5個繼承人),協議書1無效;協議書2則是贈與契約,但大哥因財務問題已經撤銷贈與,所以不用付錢。」周依潔指出,最後法官依照協議書的文字和證人證詞,判定協議1只是大哥和小妹之間的「應繼分買賣協議」,不是遺產分割協議;協議2則是協議1的增補協議,2份協議其實算同一份契約,都是有效的。既然協議有效,為何小妹還會敗訴?律師表示,「因為既然是應繼分『買賣』契約,除了大哥要付錢外,小妹也有要給付給大哥的『對價』,包含:要將證件交給代書及會計師,來辦理繼承過戶的事情(讓大哥取得小妹可分得的遺產),以及小妹要將她的公司股份過戶給大哥」,因為照協議小妹要「先」給付,大哥才要付協議書2的1億元,但小妹還沒給付,所以才會敗訴。周依潔提醒,如果是約定遺產分配方式,也就是要簽署遺產分割協議,必須「全體」法定繼承人簽署,只要少1個人簽名就會無效;如果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法定代理人又同樣是繼承人,例如父親過世,母親和未成年子女一起繼承等情形,必須幫未成年人和受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才能簽名。律師強調,遺產的範圍、分割方式或有需要金錢找補的內容,都要具體、明確,以免未來產生爭議。另外,有時遺產分割協議、應繼分買賣協議或給付特留分的協議,在不同的遺產情況,可能不好區分,建議簽署任何協議前,都先找律師諮詢,或由律師來擬定契約文字,才不會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偷刻女兒印章辦放棄繼承「財產全都弟弟的」 母沒拿到孝親費:養妳不如養條狗
雖然每個孩子都是親生的,但大部分父母還是很難做到公平。一名女網友抱怨,媽媽居然偷拿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甚至把財產都留給弟弟,讓她相當心寒。原PO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爸爸在她小時候癌逝,留下一間房子,後來媽媽帶著她和弟弟改嫁;上高中之後,媽媽常講「以後我們家的財產都是弟弟的,知道嗎」,讓她既困惑、又不爽,原本以為不管怎樣,女兒還是有財產特留份,結果在查戶籍資料時,意外發現,媽媽盜印了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原PO說,「我真的不相信我的媽媽,她在我國中二年級的那一年盜刻了我的印章,用我的印章,拋棄我爸的財產繼承,我問過律師,因為年代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我完全拿我媽沒有辦法,然後我又輾轉聽到親戚跟我講,我媽把她名下的房子,透過買賣的方式,全部過給我弟弟。」她直言,家裡的狀況不是家財萬貫,但是那種內心的剝奪感、媽媽的不公平,造成姊弟倆感情嚴重失和,幾乎都沒有再聯絡。她無奈表示,大學時每個月給媽媽5千,出社會後每個月給媽媽一萬,「我結婚後就沒給了,結果媽媽直接原地發瘋,反正給和不給結局都一樣,她直接罵我,養我倒不如養一條狗,我真的是徹底心寒了。」原PO直言,「我用一生來治癒我的童年,如果你沒有把握公平的對待你孩子的話,那你就生一個好了,不要再去害第2個孩子,這也是一種善良。」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種人真的偏心過頭了」、「俗話說五隻手指頭都不會一樣長」、「你媽媽真的有夠過分」、「確定妳是妳媽親生的嗎,心機好重」、「如果已經過戶不在你媽名下的,你媽過世後,你一樣拿不到」。
台男暈船19歲越南嫩妻答應「這要求」 1個月後人財兩空房也沒了
日前,一名已婚人夫自曝,15年前娶了越南老婆後,不僅生了2男2女,老婆還狂拉40位老鄉姊妹來台接婚,還稱「現在台灣傳宗接代就靠外籍老婆囉」。話題躍上媒體版面後,另一名網友表示要提供不一樣的狀況「平衡一下」。他表示幾個月前才聽到一起不幸的跨國婚姻,男主角經過一位越籍新娘介紹,花幾十萬娶了她19歲的表妹,還把房子都過戶到女方名下,不過最後卻是人財兩空,「只能說一樣米養百樣人,跟哪裡人結婚都一樣有好有壞。」一名網友在PTT分享身邊與外籍新娘結婚的不幸案例,表示男方家境還算不錯,至少家中每個小孩都會分有一套房。男方幾個月前透過一名嫁來台灣的越籍新娘介紹,認識了她19歲的越南表妹。結婚費用大概花了50萬元,後來這位越南姑娘說家裡會漏水,男方又二話不說拿出20萬給娘家修繕。沒想到,這位19歲的越籍嫩妻才嫁來一個星期,就開始跟婆婆談條件,既不要與公婆同住,男方房產也要改登記成她的名字,還要求「想回越南多久就多久,不可以過問」。婆婆雖覺得荒謬,奈何兒子暈船,無可奈何地答應。一個月後,這名越籍嫩妻就開始找同鄉詢問如何在台辦理離婚,現在人已經回到越南,還說「不回台灣了」。原PO透露,目前男方還在癡癡苦等,不打算止損,「覺得她想通了就會回來了」。而男方也曾找過介紹妻子的那位「表姊」,希望她能想想辦法,不過對方也是無能為力。讓原PO感嘆,「只能說一樣米養百樣人,跟哪裡人結婚都一樣,有好有壞。」網友們紛紛留言表示,「這種沒被越南騙到也會被詐騙拐走」、「找律師啦!房產登記她名字也可以撤銷」、「離婚官司沒出庭就是敗訴,等個屁啊」、「我也聽過一堆差不多的案例,別把越女想的太美好,找到好的是你運氣好」。還有網友分享身邊的類似案例,「我同事也是娶越南的。她是他工廠越南女同事的小表妹。大表妹嫁給一個小地主,整天吃吃喝喝不用工作,所以小表妹以為嫁來也是這麼爽,沒想到一來看到家境就變臉了。」還透露對方最後也是找藉口回了越南就不回來,同事最後只好訴請離婚。
尪比婆婆早逝!大姑們逼簽協議書「繼承房產者奉養我媽」 她傻了
一名人妻抱怨,老公死後,自己繼承了房子,豈料,老公的姊姊們竟要求,要繼承房子可以,但必須簽下協議書,裡面的內容包括要負擔起婆婆的各種費用等,讓她相當傻眼。人妻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公公往生前,3名大姑帶著公公把可收租的房產過戶到自已名下,每月租金5萬元,公公遺屬交待要給婆婆收到百年,在公公往生後,遺囑交代透天房要留給她的老公繼承,不料老公比婆婆早離世,唯一繼承的透天房子,便由她和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人妻透露,沒想到,3名大姑竟要她簽下協議書,並要把內容到法院公證。內容包括,繼承老公房產義務,就是每月要給婆婆孝養費,日後婆婆生活費、醫療費、長照費、喪葬費用,要由繼承房產者出資奉養,只要是男方的家人,大家都可以一起住在家裡。除此之外,凡繼承房產者需繳納房屋稅、地價稅、房屋修繕費等諸費用。人妻傻眼直呼,「請問大家看到這樣的協議書內容,心裡會有何感想。」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不用簽」、「這律師費是一定要花的」、「理她們幹嘛,繼承辦一辦吧!又沒她們的事」、「千萬不要簽」、「他們要告妳也沒辦法告妳」、「不用理她們,上法院解決」。
捧現金買房住9年 「開發商破產」竟害別墅被拍賣!屋主傻眼了
大陸一名劉姓男子2015年5月11日購買了一套位於九龍坡區白彭路6號的別墅,總價款是人民幣121多萬元,房屋開發商為重慶五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星地產)。沒想到,劉男今年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經過再三追問,才得知五星地產早已破產,連帶導致他的房產被拍賣。《大皖新聞》報導,劉男買房當天和地產公司簽訂了《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劉先生說,他在簽約後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地產公司也有開具房款收據,「後來我開始裝修入住,至今已有9年」,期間他曾多次催促五星地產履行買賣合同約定,為他辦理房產證並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但對方每次都找藉口推脫。今年3月26日,劉男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並稱他的房產設有抵押權,然而根據當初和地產公司的合同,內容明確寫著「本商品房屬預售商品房,五星地產應當在2016年6月30日前,將已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商品房交付劉先生使用,五星地產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等語。屋主認為,該套別墅是自己的合法住所,因為開發商自身原因,一直沒有給自己辦理房產證並過戶,遂向九龍坡區法院遞交起訴狀,要求確認當初雙方簽訂的那份買賣合同真實有效。法院開庭時,五星地產未到庭,但當初開發商確實合同中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且直到拍賣時地產公司一直未辦理過戶。法院認為,從合同內容看,五星地產將涉案房屋出售給劉男,雙方對出售房屋的位置、價款、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進行了約定,內容亦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簽訂當天,五星地產出具了購房款收據,雖然該房屋存在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障礙,但這屬於物權變動方面的問題,並不影響合同效力。此外,面對別墅遭管理人拍賣,劉男隨即向法院提起異議之訴,申請終止拍賣處置,「然而當我正等待法院回覆時,發現房屋已經被拍賣掉了。」今年9月13日,九龍坡區法院裁定,解除五星地產所有、位於白彭路6號的別墅所有查封和抵押登記,同時裁定將該別墅的所有權轉移登記到買家名下。對此,律師認為,儘管管理人聲稱該別墅之前被多家法院查封,且有合法的抵押權,但劉男此前已與開發商簽訂有效合同並支付全部價款,實際占有該別墅長達9年,未辦理過戶登記是因為五星地產不配合,管理人的拍賣行為涉嫌違規,劉男提出的執行異議能夠排除執行,可進一步向九龍坡區法院申請撤銷執行。
繼子向繼母「購買不動產」算贈與? 國稅局揭原因:要申報才能過戶
高雄許先生向繼母購買不動產,是否要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取得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才可以辦理過戶?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民法第969條及第970條規定,父再婚之配偶,雖稱為繼母但非己身所從出之血親,在民法上稱為直系姻親而非直系血親,故繼母與繼子女為一親等姻親關係;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揭示,二親等以內(包括血親及姻親在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視同贈與,惟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則不在此限。因此,繼子許先生向繼母(出賣人)購買不動產,繼母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申報贈與稅,並檢附買賣契約書、支付價款金流等相關證明文件,嗣取得國稅局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後,持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過戶相關事宜。該局特別提醒民眾,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之出賣人,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於訂定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母憂兒子欠債房產遭扣押 擬直接過繼小兒子 律師急喊「千萬毋湯!」
近日一名母親憂心名下房產未來可能被大兒子的卡債拖累,擔心在她過世後僅有的老房子會遭債權人扣押,打算提前將房產過戶給小兒子。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此舉能會造成小兒子面臨數十萬至百萬的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支出,建議母親提早寫好遺囑,將房子以繼承的方式給予小兒子可能會更好。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發文,內容提到有位媽媽很憂愁,因為他的大兒子欠了卡債,只有小兒子結婚沒有欠款,她很擔心未來過世後,她名下唯一的房子恐怕被大兒子的債主扣押,所以想要把這間老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這樣就不用擔心未來房產被扣押。對於這位母親的想法,蘇家宏急喊「千萬毋湯!」蘇家宏表示,持有40年的老房產用贈與方式過戶給小兒子,不但要支付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也要用一般稅率(無法用自用住宅稅率),恐怕要數十萬或超過百萬,在稅賦上很不划算。另外,如果房產用出售的方式「賣」給小兒子,國稅局會審查小兒子是否有能力購買,未來房產過戶後,小兒子是否有給買賣價金,媽媽收到現金後有沒有把現金返還小兒子,如果沒有「真正支付買賣價金」的事實,將會被認定為贈與,國稅局會要求補交贈與稅並罰款。針對這個問題,蘇家宏建議這位母親不妨考慮提早寫好遺囑,指定由小兒子繼承房產,並附帶條件允許大兒子繼續居住於該房產,而大兒子需在媽媽過世3個月內拋棄繼承,就不用擔心大兒子的債權人來查封媽媽的遺產。這樣一來,母親在世時仍能安心擁有房屋所有權,同時也能避免大兒子的債務問題波及家產。而遺囑繼承的房地產價格是以公告價計算,因此通常無需繳納遺產稅,土地增值稅也無需繳納,讓遺產分配更為靈活。對於日後出售房產的部分,由於媽媽是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買的房子,未來如果小兒子繼承後要出售,出售房屋可以選擇舊制(不用房地合一稅),土地也因為是繼承取得,未來土地增值稅計算的起算,將以媽媽過世當年為準。蘇家宏也提醒,若提前將房產過戶至小兒子名下,房屋將完全歸屬小兒子所有,母親無法阻止小兒子將房產轉讓給他人或進行抵押借款,甚至可能因為小兒子或媳婦的態度變化,母親「寄人籬下」,很難不低頭,影響親子關係。文末,蘇家宏也強調,根本之道在於幫助大兒子解決債務問題。大兒子可以運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或清算,以解決卡債問題,未來就不用到處躲藏,自己名下也可以有財產,媽媽也不用再擔心了。
尪出軌逼離婚!孩子長大回「你們的事」她心寒 律師列10點:別買不動產
不少夫妻沒有離婚,一部分人都會說是因為孩子。一名人妻淚訴,因為孩子不希望他們離婚,所以自己選擇隱忍,豈料孩子長大後,幾乎都在忙自己的事,讓她的人生頓時失去方向,開始思考離婚。對此,律師呂秋遠直言,多數時候,大人們不願意離婚,只是因為自己還沒準備好。人妻透露,今年56歲,兒子與女兒都將近30歲,幾年前先生外遇,開始挑剔家裡的所有大小事,然後發脾氣以後就離家,如果回家,就會把電視打開,鬧得她無法入睡,要她自己開口離婚,不過,當時因為孩子不希望他們離婚,會變成不完整的家,所以自己選擇忍住。人妻說,「但是這幾年我買了新房子以後,面對先生的外遇與冷淡,我開始思考要不要離婚的問題,孩子現在竟然說,離婚是我們的事,他們不想介入。面對每天女兒熱戀不在家、兒子忙工作,我覺得人生失去了方向。」對此,呂秋遠在臉書表示,離婚向來就是兩個人的事,不是孩子的事,你問孩子,希不希望爸媽離婚,是一件很沒有意義的事情,因為小孩如果未成年,答案一定是,不要你們離婚,要一個完整的家,小孩如果成年,他們就會翻白眼,忘記小時候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懇求你們不可以離婚的往事,不耐煩地說「吼!你們早該離婚了」。呂秋遠列出10個方向:1.培養一個有意思的興趣,讓自己工作以外的重心,慢慢挪移到這裡。2.不要再跟孩子詢問要不要離婚,這是你的事情,自己要下決心。3.對孩子訴苦,說自己以前不離婚,都是為了他們,這是很不道德的事情。孩子只會壓力很大,不會因此感恩圖報。4.要不要離婚,跟孩子無關,但是跟勇氣有關,請跟梁靜茹索取。5.如果配偶有外遇,請秉持毋枉毋縱的精神,重點是「毋縱」,你就這麼讓他外遇這麼多年,你不覺得很沒意義嗎?6.如果有離婚的打算,請不要買不動產,因為離婚或過世時,配偶都可以取得一半。7.孩子離巢是正常的,如果他們快到三十歲,還每天待在家,你可能也會有很多煩惱。更不要期待你家孩子會孟宗哭筍、臥冰求魚、彩衣娛親,生孩子不是為了有報酬,而是對新生命的期待。8.不要嘗試脫產,離婚前五年內無端過戶的財產,都可以納入財產分配。9.真的受不了,就先分居吧!如果對方不願意放棄財產分配而離婚,你就認真的對他的外遇蒐證又提告,過一陣子他就會找你談了。10.人生的方向,在於找到自己喜歡的事情,人生過了大半輩子,除了這個家,你還喜歡什麼?呂秋遠也說,孩子比你還看得出來這場婚姻已經完蛋,他們只是沒安全感,所以才會不希望你們離婚而已,而且,多數時候,大人們不願意離婚,只是因為自己還沒準備好,跟孩子其實一點關係也沒有。
單親媽將房產記在女兒名下「竟被送給渣男」 律師揭1解法
許多父母會為子女的未來做打算,然而日前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就分享一個案例,一名單親媽媽為了保障女兒未來,將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沒想到女兒卻將房子過戶給一名渣男。蘇家宏在臉書分享這起案例,表示該名單親媽媽15年前為保障女兒未來,將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本意是為了保障女兒,沒料到女兒衝動行事,將房子過戶給一名渣男。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指出,若單純贈與房產給男方,恐難以追回,但若雙方已論及婚嫁,並訂婚後將房子過戶,則可主張撤銷婚約,取回房產。蘇家宏提醒,父母不宜過早將房產贈與給子女,因為孩子的想法與父母可能不同。他建議,單親媽媽可將房產保留在自己名下,或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但同時設定30年信託,並由母親擔任信託管理人,以保障資產安全。影片曝光後,許多網友也感慨,「現在的子女不孝的很多,做父母的不學聰明一點,老了沒錢,子女不孝,吃虧的是自己。先寫遺囑,到律師那公證,生前就把財產給子女,稅金很重,一旦財產給了子女,子女馬上就不認父母。老了身體要健康,身邊要有錢,不要靠子女。沒事幹的話去當志工,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和動物們,全台灣都有慈善團體。」、「我客戶的女兒就是如此,讓她的媽媽操碎了心啊」、「不是自己血汗賺的,通常不會珍惜。不要沒事做就給房產,或者很貴的物件,那是害了孩子」。
花94萬買二手小米SU7 原車主突喊加價!他拒絕慘遭「遠端鎖車」
大陸一起涉及二手汽車交易的糾紛近日引起廣泛關注。據悉,河南省鄭州市一名弓姓男子上月7日透過網路平台得知有人出售二手小米SU7,隨即決定前往河北省石家莊市進行購買,並支付了人民幣20萬5000元(約新台幣94萬元)的購車款項,不料原車主事後要求加價,他拒絕後竟遭對方遠端鎖車。《魯中晨報》報導,弓男表示,他當時先向賣家支付了人民幣20萬1000元(約新台幣92萬元),並約定在車輛過戶後再支付剩餘的4000元(約新台幣2萬元),然而他將車開回家後,原車主突然要求加價,自己直接拒絕,隨後原車主通過遠程操作方式取消了車輛授權,導致車輛被鎖定,無法正常使用。針對買家說法,原車主回應,當時雙方只是口頭協議,並未簽訂正式的購車合同,由於弓男尚未支付完所有款項,因此他仍然保留對車輛的控制權。至於被指控突然加價,原車主予以否認,堅稱當時雙方並未就最終價格達成一致。大陸一起涉及二手汽車交易的糾紛近日引起廣泛關注。(圖/翻攝自魯中晨報)根據雙方聊天記錄,原車主和弓男已對車輛的購買價格進行了明確約定,且買家已按照約定支付了大部分款項。對此,原車主改口稱,聊天記錄是弓男要求他發送的,自己並不認可其中的內容。目前,弓男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後續將尋求法律援助並起訴原車主,要求對方履行合同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律師表示,在該事件中,由於雙方在微信聊天中對車輛價格進行了明確約定,合同已經生效,而且部分合同已經履行,車輛已經交付,因此作為車輛賣方應該協助履行過戶義務,否則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晨悠新歌藏彩蛋致敬S.H.E 成軍10年曝初見面怒火攻心
美聲組合晨悠成軍10年,將在11月10日舉辦「我們都別改變」演唱會,並推出同名主題曲,這首歌的歌詞暗藏驚喜彩蛋,有許多S.H.E的歌名出現在歌詞之中,原來S.H.E是晨悠十分喜愛的歌手,同時也是大家共同的青春,晨悠說:「不僅希望勾起大家的回憶,更符合歌名〈我們都別改變〉代表有一段特殊的感情,S.H.E的感情始終如一沒有改變,期許我們也是一樣!」演唱會主題曲定為「我們都別改變」是晨悠對自己的期許,而在她們心中情誼最歷久彌新的組合就是偶像S.H.E,這次在〈我們都別改變〉的歌詞中巧妙的融入〈戀人未滿〉、〈美麗新世界〉、〈河濱公園〉等等歌名致敬S.H.E,也隱喻聆聽華語金曲長大的晨悠,在青春時期對偶像的情感投射都會成為自身成長的一部分。晨悠在唱這首歌曲時,更是各種回憶湧現,想著在彼此的音樂青春路上,有彼此相伴前行,唱出對過往的領悟,撫慰彼此的心。回首這10年,有沒有想跟對方說的話?晨悠一聽搞笑因子又蠢蠢欲動,惟晨笑說:「以悠18歲時,是我幫她辦了手機號碼,竟然到現在還是我的名字,10年了!以悠,是不是該過戶給自己了!」以悠也想起自己第一天和惟晨見面,竟然第一句話就惹怒惟晨,因為她跟惟晨打招呼時喊了一句「嗨,惟晨姐」,當時年紀也很小的惟晨沒想過會被叫「姐」,瞬間怒火攻心。雖然第一面不太開心,但她們仍參與彼此人生10年的歲月,認為緣分十分奇妙,以悠感性說:「怎麼就這樣抓著彼此不放手了呢?謝謝惟晨讓我知道原來我可以這麼這麼信任一個人,讓我懂得在這世上擁有珍貴的友情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
中州科技大學完成退場 23.6億校產全數過戶給「他」
彰化縣的中州科技大學近日完成退場程序,價值約新台幣23.6億元的校產已正式過戶給內政部,成為首例校產轉移給中央機關的案例。內政部計劃將該校園用於替代役全民防衛訓練及保二總隊機動中隊的場域使用,未來將在此舉辦民眾自衛自救培訓課程、民防專業訓練,培育民防專業課程的師資,並建構全民防衛訓練等。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中州科技大學因受到少子女化和財務惡化的影響,於2023年7月底正式停辦。依據「私校退場條例」,退場後的剩餘校產須「歸公」,由行政院徵求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的使用需求,經討論後決定各校的活化方向。教育部隨後重組了公益董事會,逐步推動該校的退場程序。教育部於新聞稿中表示,中州科大經行政院決議,由內政部承接其校產。中州科大擁有6萬745平方公尺的校地和12棟建築物,總價值約23億6800萬元,已於24日全數過戶給內政部,成為私立學校校產首次轉移給中央機關的首起案例。目前內政部計畫利用中州科大的校舍,進行替代役全民防衛訓練,並提供保二總隊機動中隊使用。校園將成為民眾自衛自救培訓課程、民防專業訓練的場地,並培育民防專業課程的師資,協助建構全民防衛訓練體系。報導中也提到,教育部在最近一次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中,核定了4所學校法人的解散。其中,位於高雄的東方設計大學,其校產將由高雄科技大學承接,計劃作為產學合作園區使用。大同技術學院的校地則將由嘉義縣市政府接手,預計用於地方發展。另外環球科技大學(雲林縣)和明道大學(彰化縣)的校產,承接單位尚未確定,仍待行政院跨部會平台進一步討論,決定最適當的活化方向。
搶人大作戰1/新新併徵求委託書開打!外資電子投票10月6日開獎
台新金、新光金「新新併」從8月22日公布以來迄今,歷經中信金搶親、金管會不通過中信金收購案,三角戀結束後,接著登場的是10月9日兩家金控股東臨時會,「新新併」能否過關,新光金近二成外資與近五成小股東意向成為決勝點。此外,9月24日起至10月6日是電子投票期,雙方陣營勝算有多少,答案即將揭曉。CTWANT記者調查,由支持「新新併」的新光金大股東洪士琪,及反對「新新併」的大股東林伯翰領軍的兩大陣營,共排出29名徵求人,動員全國727個徵求據點,全力收委託書;同時,台新金與新光金也各自向外資端出說帖,解釋併購綜效。這場金金併大戲,可說是高潮迭起、峰迴路轉。一個月前,中信金先是在8月20日重訊董事會通過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一案;22日台新金與新光金宣布合併喜事的100%換股比例(台新金0.6022股普通股換新光金控普通股1股),隔天,中信金即公布決議以0.3132換股比例加現金約4.09元的價碼收購新光金。台新金再於9月11日加碼到0.6720股普通股及0.175股辛種特別股換發新光金控普通股1股,雙方除了比嫁妝,各路人馬還吵開來,重訊及廣告通通來。眼看三角戀越打越火,中秋節前夕,主管機關金管會終於發聲,對中信金公開收購一案予以「緩議」,孰料,中信金不放棄,要再接再厲重修計畫案送件,中秋節後,金管會乾脆把話說開,金融秩序為重,緩議就是不同意,中信金這才喊停。讓這場熱鬧不已金控三角戀,回到「新新併」。新光金股東洪士琪(右)、林伯翰各為贊成、反對與台新金併購一方。(圖/記者方萬民、周志龍攝)接著的重頭大戲,就是新光金及台新金股東臨時會的賽前賽:委託書大戰。新光金股臨會9月10日停止過戶,18日公布公開徵求委託書名單,支持「與台新金合意併購」的由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夫人彭雪芬、新光金大股東洪士琪領軍的新勝、王田毛紡、臺灣新光等共16人,徵求上限共48%,徵求通路為全通、長龍、聯洲及台新、富邦、華南永昌、康和、國票、大昌等六家證券共414個徵求據點。不同意此案則有新光金股東林伯翰、新光國際開發等13人,徵求據點為中信、元大證券與中國信託銀行等共313處。雙方陣營徵求人共29名,為金控併購案史上最為激烈一仗。CTWANT調查,贊成台新併購新光金與反對的兩方陣營,皆各自拜訪外資等大股東,尋求支持之外,也正在透過公開徵求委託書的方式,獲得小股東散戶的支持,「上周三就開始搶人大作戰,沒想到近幾日正逢大雨,假日的件數未如預期,過去通常二周內可以完成徵求作業的速度,希望這次也能趕緊達標。」一名不便署名的徵求據點工作人員跟CTWANT記者說。至於在外資的意向部分,「去年新光金董事全面改選中,公司派的多次金管會裁罰,讓公司派大幅失去贊成票。同樣的,現任的公司派也需要用營運績效和公司治理的改善來獲得外資的支持。」長期外資投票顧問及公司治理諮詢的外商公司Alliance Advisors董事總經理馮欣宜說。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曾說,20年前與新光金控談合併案,是大哥吳東進邀請的。左為吳東亮夫人彭雪芬。(圖/記者黃耀徵攝)以去年「改革派」洪士琪約可掌握新光金8%股權,加上公開徵求委託書拿到38%股東支持,以46%取得一般董事8席、獨立董事2席共10席,勝過吳東進派的5席。而在吳東進、吳東昇掌控的新光醫院、新光三越百貨、新纖、新光保全等的占比股權約有15%。「但這次不是董事改選的議題,而是併購案,現有的經營團隊否能趁勝追擊,就要看如何遊說外資能接受,併購後的新光金的綜效是可預期的。」馮欣宜說,外資應該會最常問的「合併後可以帶來哪些好處?」外資如何評估看待併購案?馮欣宜解釋,除了從「估值、市場反應、戰略原理、談判和流程、利益衝突、公司治理」這六面向觀察,還可「從買賣雙方獲得價值是否合理,且能實現在交易上戰略的意義的成本、收入協同效應;交易條款的公平公正確保提供股東最好的保障;合併後的公司治理好處是更勝於以往嗎?」據了解,這正是兩家金控向外資端出的說帖要點,台新金總座林維俊、新光金大股東洪士琪等積極拜訪外資拉票;反對合併的股東南下搶票。雙方正使出渾身解數固樁,力拼誰的手上能夠將收到的委託書數量到最大值化,就能增加勝率。
不肖里長勾結員警詐取獨居老人1.4億遺產 專業律師建議這樣做
雖然華人普遍避談死亡,但對於一些獨居的民眾而言,遺囑是個相當重要的事情。近日就傳出有不肖里長勾結員警假冒過世獨居老人的遺囑,進而取得老人的生前遺產。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就發文提醒,建議獨居者要養成寫遺囑的習慣,同時也要妥善保存。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FB上發文表示,案件中,詐騙集團成員包括里長、警察和書記官等人,他們利用職務之便獲取獨居老人的個人資料。在老人過世後,這些不法分子潛入死者家中,搜尋相關文件以模仿死者簽名,進而偽造遺囑,將財產轉移給集團成員,成功騙取超過1.4億元的遺產。蘇家宏律師解釋,受害者多為單身獨居老人,有些沒有法定繼承人,有些則因家人在國外不願回國處理遺產。這些情況使得遺產缺乏有效管理和監督,為詐騙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蘇家宏律師也在文章中提醒,詐騙集團就是看到現在獨居的普遍現象,也發現大部分人不寫遺囑的現象,而且法律上,遺產可以遺贈給沒有血緣的任何人,就動腦筋偽造「假遺囑」將老人的遺產過戶,而也因為沒有「真遺囑」,所以就讓不法份子得逞。蘇家宏律師表示,如果每個獨居的人都有寫遺囑的習慣,並且將遺囑妥善保管,未來包括身後事都由遺囑執行人來辦理遺產過戶給所愛的人,讓「真遺囑」來保護你一生奮鬥的成果,溫暖你的家人。
「名媛版大S」夏黃廉盈反擊了!揭離婚內幕 駁偷紅包錢:沒有280萬
「名媛版大S」夏黃廉盈與夜店大亨夏天倫結婚,育有2名女兒,2021年雙方結束12年婚姻,當時夏黃廉盈還強調2人未來仍是摯友,會持續同心全力陪伴女兒們。豈料,夏天倫上個月突發文爆料,指女方偷走孩子多年存下來的紅包錢。對此,夏黃廉盈沉默多日,昨(11)日在社群上發聲反擊,「我自問自己盡心盡力,不管是身為媳婦、老婆,還是母親。請不要三言兩語抹黑我12年的付出。」夏黃廉盈針對3點做出回應,對於「闖空門偷小孩紅包錢」夏黃廉盈表示,當時她是在前夫帶小孩回美國的期間,按照對方的要求找房子搬出。她回去搬東西時,家裡的家務幫手都在家,絕無闖空門一事。她強調,前夫在離婚時,要求她將名下的所有財產給前夫,並答應會幫她付一年的房租,「搬家當天,我從我們共用的保險箱中取出60萬,(裡面不只小孩紅包也有我的)墊付新租的居所房租。」夏黃廉盈也強調,搬家當天,保險箱裡並沒有280萬,只有60萬,「說我偷小孩錢,不承認答應過我可以拿這筆錢去付房租,我真的沒辦法接受。」夏黃廉盈激似女星大S,因此有「名媛版大S」封號。(圖/夏黃廉盈臉書)再者,面對「冠夫姓的質疑」,夏黃廉盈解釋,離婚後不論是工作還是生活,她都已經使用本名。離婚後有申請改名並且一直顯示審查中,我也曾跟前夫解釋過;「如果前夫真的認識臉書高層,請儘快幫我把『夏』摘下,我不勝感激。」第三,對於「離婚拖了2個月」,夏黃廉盈說因為前夫要等代書將她的財產完全過戶給前夫,依法生效才簽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希望沒有子嗣,是因為離婚時他讓我放棄財產分配,並對我再三強調,這些財產將來都會是兩個女兒的。也許我天真不懂法律,但是我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最後,夏黃廉盈感嘆自己過了12年似偽單親的生活,「我為孩子的付出我自詡問心無愧」,同時她也感謝前夫在離婚後這3年為孩子盡心盡力,「但是請不要三言兩語抹黑我12年的付出」,她呼籲外界還給她一些空間,並將對先前網路的不實留言採取法律行動。夏黃廉盈聲明全文。(圖/夏黃廉盈臉書)
台新金增聘金搶親?新光金成交爆量50萬張奪冠 股價漲3.85%
市場傳出台新金(2887)、新光金(2888)11日將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提高合併換股比例,激勵股民投資士氣,成交爆量近50萬張奪下單日成交排行榜之冠,以13.50作收,上漲了0.50元,漲幅達3.85%,盤中一度來到高點13.55元,創十年來新高紀錄。至於台新金、中信金兩家金控的股價,收盤價則皆跌;台新金收盤價18.50元、下跌0.30元、跌幅達1.60%,成交量達45,481張;中信金收在32.30元、下跌0.40元、跌幅達1.22%,成交量達83,614張。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的合意併購案,預計於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投票決議,9月10日為停止過戶起始日,今天起正式進入公開徵求委託書大戰之際,由於市場謠言滿天飛,新光金控提出4點聲明澄清多項不實之說,並籲請金管會正視有心人士刻意抹黑,企圖影響合意併購案,盼能維為新光金權益。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的股權計畫書,預定在9月16日之前會收到主管機關准駁的答案。不過,金管會主委彭金隆10日表示,已在9月4日行文中信金補件。而金管會已在11日收到中信金的正式補件,將續行審核,此案最後准駁日從9月16日延後到為9月24日。中信金控對收購後的合併綜效、資本籌措及經營規劃等補件回覆給金管會,並強調合併後擬建議以「中信新光」金控、保險擬以「台灣新光人壽」為命名方向等。
5孩媽媽全不同人!爸、姑扛起照顧 大伯被關20年出獄…竟把他們全趕走
雖然都是自己的孩子,但少部分父母對其中一個孩子可能會特別偏愛。一名女網友抱怨,大伯吸毒被關,搞大女生肚子後,生下的5個小孩都丟給家人帶,出獄後居然把他們全家趕出去,讓她相當不平衡,覺得世界很不公平。原PO在Dcard以「感覺家被大伯搶走了」為題表示,從小跟爸媽、阿嬤、阿公住在一起,爸爸有4個姐姐、1個哥哥,由於大伯是長子又是長孫,備受寵愛,而大伯從18歲開始就不停在外面把女生搞大肚,5個孩子都不同媽媽,且全丟給家人帶,不僅如此還吸毒、賣毒,反覆被抓進去關。原PO透露,儘管如此,阿嬤還是非常疼愛大伯,總是原諒他,甚至會拿很多錢給他,在沒有告知其他家人情況下,還把房子偷偷過戶給大伯。原PO指出,大伯被關20多年出獄後,一開始都很正常,豈料某天居然跟爸爸起衝突打起來,罵爸爸是敗類等,接著把他們全趕出家門,「不知道為什麼這陣子我真的心情很複雜,我覺得這世界好不公平,那個房貸是我爸還有姑姑們一起付清的,阿公生病,也是我爸還有姑姑輪流照顧。」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看來你阿嬤就是過度溺愛你大伯」、「阿嬤偏心成這樣,你爸還不是一樣愚孝」、「你爸太不會打算了」、「孝順無愧於心就好不用奢望什麼,即使痛苦難過就任它去,這些情緒總會慢慢變淡」、「很多父母都會對自己的孩子有挖東牆補西牆的想法,還自以為很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