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重傷害罪
」 車禍撞死彰化10歲小姊姊! 肇事老翁「寧願被關」遭求償千萬喊冤有包慰問金
彰化縣伸港鄉陳姓3姊弟於今年2月22日發生嚴重車禍,姊妹倆當場被後方74歲無照蕭姓駕駛撞飛10公尺遠,2人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歷經197天搶救後,原本昏迷指數回升到11的姊姊,5日驚傳噩耗,因神經中樞衰竭於清晨6時55分宣告死亡,妹妹則仍在與死神拔河。檢察官5日相驗遺體後,傳喚蕭男到案說明,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5萬元交保。對此,姊妹的阿公怒批,蕭男至今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且雙手一攤就哭喊沒錢賠,乾脆去關,絲毫沒有悔意。對此,蕭男則喊冤,曾去探視時有包慰問金5萬4千元,但調解時姊妹的阿公開口求償1200萬,他實在沒錢。姊妹的阿公表示,他於8月16日到警局正式對蕭男提告過失重傷害罪,在接到孫女過世的消息後,警方也通知他到警察局做筆錄,而檢察官相驗後,也傳喚肇事的蕭男到場釐清案情,蕭男5日現身接受檢方問訊後,也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不僅如此,阿公怒批,案發後蕭男只到院探視過僅僅1次,且「一直扯說他沒錢」乾脆去關,絲毫沒有悔意,現在只能盼司法能幫他們伸張正義。對此,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蕭男則喊冤,說自己案發後去探視時,有包慰問金5萬4千元,但調解時姊妹倆的阿公一開口竟求償1200萬,他實在沒錢可賠。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表示,陳姓姊姊在9月5日宣告不治後,檢察官獲報前往相驗,並訊問蕭姓被告,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蕭姓駕駛涉犯刑法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刑重大,諭知交保5萬元。回顧案情,陳姓3姊弟於22日傍晚6時22分放學返家,行經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遭後方74歲蕭姓阿伯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被撞飛10公尺遠,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2人恢復心跳。當時蕭男曾坦言,自己只有機車駕照,因為年紀大開車不快,加上也沒讀書,怕考試不會過,所以沒去考駕照,發生意外心裡很自責,坦承是自己不對,事發後幾天因為自己在洗腎,所以沒去醫院探視女童,但心情很糟,都去四處拜拜,希望女童能恢復健康。然而,姊妹倆送醫院搶救至今過去197天,9月5日清晨6時55分,陳家小姊姊因神經衰竭過世,9歲妹妹昏迷指數3,仰賴呼吸器維生。
彰化10歲小姊姊搶救197天離世!肇事老翁5萬交保 阿公怒:沒到靈前上香
彰化縣伸港鄉陳姓3姊弟於今年2月22日發生嚴重車禍,姊妹倆當場被後方74歲無照蕭姓駕駛撞飛10公尺遠,2人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歷經197天搶救後,原本昏迷指數回升到11的姊姊,5日驚傳噩耗,因神經中樞衰竭於清晨6時55分宣告死亡,妹妹則仍在與死神拔河。檢察官5日相驗遺體後,傳喚蕭男到案說明,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5萬元交保。對此,姊妹的阿公怒批,蕭男至今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絲毫沒有悔意,盼司法能幫他們伸張正義。姊妹的阿公表示,他於8月16日到警局正式對蕭男提告過失重傷害罪,在接到孫女過世的消息後,警方也通知他到警察局做筆錄,而檢察官相驗後,也傳喚肇事的蕭男到場釐清案情,蕭男5日現身接受檢方問訊後,也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不僅如此,阿公怒批,案發後蕭男只到院探視過僅僅1次,且「一直扯說他沒錢」,絲毫沒有悔意,現在只能盼司法能幫他們伸張正義。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表示,陳姓姊姊在9月5日宣告不治後,檢察官獲報前往相驗,並訊問蕭姓被告,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蕭姓駕駛涉犯刑法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刑重大,諭知交保5萬元。回顧案情,陳姓3姊弟於22日傍晚6時22分放學返家,行經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遭後方74歲蕭姓阿伯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被撞飛10公尺遠,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2人恢復心跳。當時蕭男曾坦言,自己只有機車駕照,因為年紀大開車不快,加上也沒讀書,怕考試不會過,所以沒去考駕照,發生意外心裡很自責,坦承是自己不對,事發後幾天因為自己在洗腎,所以沒去醫院探視女童,但心情很糟,都去四處拜拜,希望女童能恢復健康。然而,姊妹倆送醫院搶救至今過去197天,9月5日清晨6時55分,陳家小姊姊因神經衰竭過世,9歲妹妹昏迷指數3,仰賴呼吸器維生。
肥料聯結車「轎車壓爛成廢鐵」 母送兒補習命危駕駛上銬送辦
台中市北屯區東山路二段,今(10)天早上9點多發生一起重大車禍,聯結車在下坡彎道疑似天雨路滑又超載,失控翻覆,壓到旁邊的轎車,車體當場變形,造成車內的母子受困,兩人雖恢復心跳,仍被送進加護病房搶救。稍早肇事的大車駕駛蘇男在交通分隊製作完筆錄,不發一語,被雙手上銬送至偵查隊,全案將依過失重傷害送辦。廖姓女子駕駛的小轎車被聯結車壓毀,幾乎成為廢鐵。肇事的蘇男17時許製作完筆錄,雙手被警方上銬先送往偵查隊跑流程,有媒體詢問蘇男是否要對受傷母子表示什麼?(意旨道歉),但蘇男臉色凝重,不發一語。全案經警詢後,將朝過失重傷害罪嫌送往台中地檢署偵辦。蘇男自醫院離開,前往第五警分局交通分隊製作筆錄,他向媒體稱,自己時速大約4、50公里,車上載的肥料也約30幾公噸,沒有超載問題,當下有嘗試踩煞車,但煞不住。警消出動大批人力救出受困的母子。警方調查,59歲蘇男駕駛載滿紅色肥料的大型聯結車,上午9時許行經北屯區東山路時,疑因車速過快、轉彎不慎翻覆,車斗還壓扁另外一輛HondaCRV休旅車頂,43歲廖女跟19歲吳男一度受困車內,均受重傷,稍早經搶救後,恢復生命跡象,但情況仍危急,送往加護病房治療。廖姓女子駕駛的小轎車被聯結車壓毀,幾乎成為廢鐵。車禍現場聯結車翻覆、紅色砂石散落在路面上,轎車車身嚴重凹陷、幾乎成為廢鐵,另外,吳男阿伯、家屬下午同樣前往交通分隊,在廖女殘碎的車輛中找尋母子倆的物品,還可見吳男的「警專國文」課本、後背包,原本由媽媽載著要去補習班上課,卻遇到此劫。對於蘇男的說法,吳男阿伯聽聞後忍不住激動情緒,「今天這個事故真的很衰,他開得這麼快,真的太誇張,不可能有踩煞車,4、50公里的時速會撞成這樣?連高速上面都不會撞成這樣,看完行車紀錄器就知道,車速很快」。聯結車翻覆後將休旅車壓到扭曲變形,害母親命危兒子昏迷,車子成的一堆廢鐵。(圖/翻攝畫面)
共搬鐵椅突鬆手「害員工壓傷截肢」 環保公司老闆慘了
台北市某環保公司王姓負責人,2021年與鄭姓員工到振興醫院地下停車場搬運連座鐵椅,卻突然鬆手導致鄭男遭壓傷,2天後因突發性休克必須截肢保命。士林地檢署在鄭男提告後,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王男。起訴書指出,王男得標處理振興醫院回收室標案後,於2021年12月7日上午和鄭男等人到該院整理回收物。但王男與鄭男共同搬運連座鐵椅時突然鬆手,造成鄭男左手受傷,且鄭男當天前往國術館就醫、隔日再赴診所看診傷勢均未好轉。鄭男同月9日因突發敗血性休克被送往台大醫院急救,醫師告知鄭男有左上肢壞死性筋膜炎、敗血症、雙足壞疽、右手第1至第5指壞疽、雙足踝壞死筋膜炎、右手5指缺血性壞死等傷害,必須截肢保命。鄭男無法接受因工傷截肢,對王老闆提出告訴。對此,王男否認犯行並稱當時在場指揮搬運,「大家各搬各的」;另名證人則稱鄭男曾告知他手部受傷。檢方依據對話錄音、驗傷證明等,認定王男搬運時應注意體力若有不支或無法承受搬運重物時,應立刻告知共同搬運者,然王男疏忽未注意,依過失重傷害罪將其起訴。
6逃逸移工闖紅燈撞20歲男騎士!全數肇逃 目前人未脫離險境
高雄市仁武區前晚發生一起嚴重車禍,20歲洪姓男子下班騎車返家時,與1輛闖紅燈的轎車相撞,洪男當場飛摔於路面重傷不起,駕駛與車內5人見狀竟棄車逃逸,警方獲報後先鎖定駕駛裴姓男子,調查時發覺6人竟皆為「逃逸移工」,全案將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法辦。高雄警局28日下午6點接獲民眾報案表示,仁武區中正路段發生車禍事故,警方趕抵現場時肇事者已逃逸,救護人員先將受傷的洪男送往醫院搶救,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顯示,轎車先闖紅燈後撞上洪男,直到撞上路邊鐵皮住宅後才停下。警方依現場遺留證件,鎖定肇事駕駛28歲越南籍的裴男、29歲吳姓乘客與另外4名乘客,且6人皆為逃逸移工,警方於昨日上午將乘客吳男逮捕到案,吳男表示與裴男等人是好友,案發當晚6人一同開車出門時不慎撞到洪男,眾人擔心警方到場後身分會曝光,所以才心虛棄車逃逸。仁武分局警方調查得知,裴男連夜逃亡至北部竟還企圖偷渡欲離台,警方立即連絡裴男的親友勸說其出面投案,裴男見難逃法網,最終在昨日晚上9點於嘉義專勤隊投案,仁武警方得知後立即北上將其帶回,裴男辯稱是因路況不熟才闖紅燈,未料釀下大禍,又因不知台灣報案電話,才會直接逃逸。院方表示,洪男肋骨有錯位斷裂現象,且手腳皆有開放性骨折,脾臟因撞擊嚴重破損遭切除,目前雖已救回性命,脈搏穩定但仍未脫離險境,警方表示訊後將裴男依《肇事逃逸》、《過失重傷害罪》、《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事後送往專勤隊收容。
癲癇女吃錯藥好慘 糊塗藥師賠280萬換緩刑
患有癲癇的黃姓女子到高雄六龜區一家藥局領藥,朱姓藥劑師一時疏忽拿錯藥,導致黃女近1個月沒服用抗癲癇藥物,造成腦部受損且失去自理能力,高雄高分院審結,維持一審6月刑度、可易科罰金,法官考量朱男以280萬元和解,另判他緩刑2年定讞。判決指出,黃女是朱男藥局的老客人,長期到他藥局領癲癇藥,2019年8月某日再度到該藥局領藥時,朱男沒仔細核對,就把另一名病患的降血糖、保肝藥拿給黃女。黃女領藥後,連續服用近1個月癲癇發作,緊急送往旗山醫院急救,院方本以為是泌尿道感染引發敗血症,經腦波檢查才發現是「重積性癲癇」,緊急投給抗癲癇藥物後才控制住病情。黃女住院後病情沒有好轉,甚至無法自理生活,需人全日照顧,院方診斷為「重積性癲癇合併腦病變」,已達刑法「重傷」的程度。黃女家人不解,長期穩定控制癲癇的黃女竟突然復發,追查後才發現黃女「吃錯藥」,怒向朱男提告。朱男坦承,發藥時沒有仔細核對藥袋相關資訊,辯護律師則強調黃女的腦病變與沒有按時服藥無因果關係,黃女被家人緊急送醫時沒有做腦波檢查、盡速投藥,也可能是造成傷害的原因之一。法官調查發現,黃女從2013年起就固定2個月回診、追蹤癲癇病情,過程中有數次發作,甚至曾在工作場所突然跌倒,主治醫生才建議她終身服藥控制。「重積性癲癇」持續發作1個小時以上,就有可能造成腦病變。法官認為,朱男給錯藥與黃女癲癇復發致重傷害有因果關係,旗山醫院急救過程並無疏失,二審時朱男與黃女家人和解,合議庭依過失重傷害罪判朱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
女乘客跌倒摔癱 公車業者要駕駛自己賠
高雄市陳姓公車司機遇紅燈急踩煞車,害車上正在找位子的曾姓女乘客跌倒、傷及頸椎癱瘓,刑事部分遭判6月確定。民事部分一審判客運公司和陳男須賠償464萬元,二審時客運公司要陳男獨賠,高雄地院認為,難認客運公司已盡監督司機之責,依法仍要連帶賠償曾女402萬元,可上訴。此案刑事部分經二審,法官依過失重傷害罪判陳男6月、得易科罰金確定。2020年7月3日下午2點多,陳男駕駛的公車在前金區中正四路公車站牌停靠載客。曾女剛上車,陳男便切出車道,遇到紅燈踩下煞車,害曾女瞬間撲倒受傷,送醫後診斷出頸椎脊髓壓迫損傷,四肢肢體無力形同癱瘓。民事一審部分,曾女求償1418萬元,陳男強調當時看到曾女已經扶穩把手才開車,煞車力道也適中。但法官勘驗監視器,認為陳男沒注意到曾女還在找座位就急煞,確有過失,判客運公司和陳男需賠償464萬元。客運公司和陳男不服上訴,陳男仍堅持看曾女上車已站穩並緊握手把後才開車,曾女明知公車已開動,不趕緊坐下,還執意走到最後面找位子,未抓緊扶手才發生意外,他已盡相當程度之注意義務而無過失。客運公司則強調,已在司機「職前訓練手冊」中明訂啟動車輛前需確認乘客坐妥或扶穩,公車內也貼有勿隨意走動的安全標語,對此公司應免責。二審法官認為,曾女確實有違公車內的文字警示,車輛開動後還執意走動找座位,應負擔3成責任。但客運公司難認監督陳男執行職務已盡相當之注意義務,依法仍須負擔連帶賠償責任,最後判客運公司和陳男須賠償曾女40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設計師「電鍋燙髮」害婦人頭皮3度灼傷 判刑6個月免入監
高雄一名婦女去年2月到茄萣一家美髮店燙頭髮,當時,越南籍的潘姓設計師說要幫她燙「電鍋燙」,保證效果非常好,會很好看,沒想到途中卻因透明塑膠管疑似未鎖緊脫落,導致蒸氣溢出造成婦女左側頭皮3灼傷,耳朵缺一角、部分頭皮禿頭。一審依過失重傷害罪判潘設計師7個月徒刑;二審法院認為此案只構成過失傷害罪,改判6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這名婦人去年在臉書社團爆料2公社發文,指控潘姓設計師,向她推銷「電鍋燙」,並告訴她這個效果很好、燙出來會非常漂亮。婦人答應後潘女便搬出煮飯用的電鍋出來幫婦女燙頭髮。在燙髮的過程中,婦女覺得太燙,後來燙髮用的透明塑膠甚至直接爆開,蒸氣直衝她頭皮。而設計師在事發當下不但沒有幫她,還叫婦人自己把插頭拔掉,沖水20分鐘後才送醫。事發後婦女不但心理出現創傷,晚上睡覺的時候時常做惡夢;她的傷口還要非常細心的照料,光是清創手術就做了4、5次。設計師卻在事後表示:「我老公說燙別人都沒事,怎麼燙到她就出事?」婦女事後也向法院提出告訴並求償106萬元,橋頭地檢署在偵查後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潘女。恢復後耳朵仍缺一角,部分頭皮禿頭無法長出頭髮(圖/爆料公社2社)一審橋頭地檢署認為,潘姓設計師燙髮時,貿然使用電鍋、髮捲、透明塑膠管等器具,導致婦女左臉、左耳、左側頭皮3度燒燙傷,部分皮膚就算接受重建或植髮手術,皆無法完全恢復原狀,已達重傷害程度。潘女雖坦承犯行,但賠償以及處理態度都毫無誠意,法院對此判處潘女7個月刑期,須入監服刑,全案仍可上訴。潘女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婦女因燙傷無法恢復的皮膚,可以以人為方式遮蔽,對健康不會造成重大影響,婦女也未領有重大傷病卡,因此重傷害部分構成要件不足。法官綜合潘女身心狀況不佳的情況後,改依過失傷害罪判刑6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18萬。
警校生跑3千公尺昏迷成植物人 家屬提告國賠近3千萬
警察專科學校學生廖志昕參加2017年學校期中考時,在3000公尺跑步測驗時突然昏倒,送醫急救雖撿回一命,但失去意識成為植物人,家屬認為警專有疏失,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請求國家賠償2933萬餘元,法院今日開庭,廖家委任律師主張,警專長官在事情發生之後沒有任何作為,明顯有過失。根據了解,警專學生廖志昕發生期中考跑步意外,成為植物人之後,其家屬控告廖生的中隊長張一平涉業務過失傷害,已由台北地檢署於2019年3月間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張一平,目前刑事部分仍在北院審理中。廖生家屬委任律師今天出庭時主張,警專醫護室編制了醫師、護理師,測驗當天場邊卻沒有護理師在場,廖生發生意外時,中隊長張一平卻阻止其他學生呼叫救護車,也沒有進行CPR等急救措施,根本沒有作為。同時,CPR的口訣是「叫叫ABC」,其中就包含叫救護車,但張一平沒有任何作為,還阻止學生叫救護車,明顯有過失。警專委任律師則抗辯,廖生出意外時,張一平請學生打電話通報醫護室,其他教官打電話叫救護車,均積極對廖生急救,沒有過失責任,而且張一平是中隊長,指揮學生也是張的救護作為。承審法官諭知警專應提出歷年學生的畢業資料,並於2月27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