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重傷害
」 車禍 截肢 高雄撞死彰化10歲小姊姊! 肇事老翁「寧願被關」遭求償千萬喊冤有包慰問金
彰化縣伸港鄉陳姓3姊弟於今年2月22日發生嚴重車禍,姊妹倆當場被後方74歲無照蕭姓駕駛撞飛10公尺遠,2人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歷經197天搶救後,原本昏迷指數回升到11的姊姊,5日驚傳噩耗,因神經中樞衰竭於清晨6時55分宣告死亡,妹妹則仍在與死神拔河。檢察官5日相驗遺體後,傳喚蕭男到案說明,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5萬元交保。對此,姊妹的阿公怒批,蕭男至今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且雙手一攤就哭喊沒錢賠,乾脆去關,絲毫沒有悔意。對此,蕭男則喊冤,曾去探視時有包慰問金5萬4千元,但調解時姊妹的阿公開口求償1200萬,他實在沒錢。姊妹的阿公表示,他於8月16日到警局正式對蕭男提告過失重傷害罪,在接到孫女過世的消息後,警方也通知他到警察局做筆錄,而檢察官相驗後,也傳喚肇事的蕭男到場釐清案情,蕭男5日現身接受檢方問訊後,也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不僅如此,阿公怒批,案發後蕭男只到院探視過僅僅1次,且「一直扯說他沒錢」乾脆去關,絲毫沒有悔意,現在只能盼司法能幫他們伸張正義。對此,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蕭男則喊冤,說自己案發後去探視時,有包慰問金5萬4千元,但調解時姊妹倆的阿公一開口竟求償1200萬,他實在沒錢可賠。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表示,陳姓姊姊在9月5日宣告不治後,檢察官獲報前往相驗,並訊問蕭姓被告,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蕭姓駕駛涉犯刑法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刑重大,諭知交保5萬元。回顧案情,陳姓3姊弟於22日傍晚6時22分放學返家,行經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遭後方74歲蕭姓阿伯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被撞飛10公尺遠,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2人恢復心跳。當時蕭男曾坦言,自己只有機車駕照,因為年紀大開車不快,加上也沒讀書,怕考試不會過,所以沒去考駕照,發生意外心裡很自責,坦承是自己不對,事發後幾天因為自己在洗腎,所以沒去醫院探視女童,但心情很糟,都去四處拜拜,希望女童能恢復健康。然而,姊妹倆送醫院搶救至今過去197天,9月5日清晨6時55分,陳家小姊姊因神經衰竭過世,9歲妹妹昏迷指數3,仰賴呼吸器維生。
彰化10歲小姊姊搶救197天離世!肇事老翁5萬交保 阿公怒:沒到靈前上香
彰化縣伸港鄉陳姓3姊弟於今年2月22日發生嚴重車禍,姊妹倆當場被後方74歲無照蕭姓駕駛撞飛10公尺遠,2人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歷經197天搶救後,原本昏迷指數回升到11的姊姊,5日驚傳噩耗,因神經中樞衰竭於清晨6時55分宣告死亡,妹妹則仍在與死神拔河。檢察官5日相驗遺體後,傳喚蕭男到案說明,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5萬元交保。對此,姊妹的阿公怒批,蕭男至今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絲毫沒有悔意,盼司法能幫他們伸張正義。姊妹的阿公表示,他於8月16日到警局正式對蕭男提告過失重傷害罪,在接到孫女過世的消息後,警方也通知他到警察局做筆錄,而檢察官相驗後,也傳喚肇事的蕭男到場釐清案情,蕭男5日現身接受檢方問訊後,也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不僅如此,阿公怒批,案發後蕭男只到院探視過僅僅1次,且「一直扯說他沒錢」,絲毫沒有悔意,現在只能盼司法能幫他們伸張正義。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表示,陳姓姊姊在9月5日宣告不治後,檢察官獲報前往相驗,並訊問蕭姓被告,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蕭姓駕駛涉犯刑法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刑重大,諭知交保5萬元。回顧案情,陳姓3姊弟於22日傍晚6時22分放學返家,行經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遭後方74歲蕭姓阿伯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被撞飛10公尺遠,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2人恢復心跳。當時蕭男曾坦言,自己只有機車駕照,因為年紀大開車不快,加上也沒讀書,怕考試不會過,所以沒去考駕照,發生意外心裡很自責,坦承是自己不對,事發後幾天因為自己在洗腎,所以沒去醫院探視女童,但心情很糟,都去四處拜拜,希望女童能恢復健康。然而,姊妹倆送醫院搶救至今過去197天,9月5日清晨6時55分,陳家小姊姊因神經衰竭過世,9歲妹妹昏迷指數3,仰賴呼吸器維生。
肥料聯結車「轎車壓爛成廢鐵」 母送兒補習命危駕駛上銬送辦
台中市北屯區東山路二段,今(10)天早上9點多發生一起重大車禍,聯結車在下坡彎道疑似天雨路滑又超載,失控翻覆,壓到旁邊的轎車,車體當場變形,造成車內的母子受困,兩人雖恢復心跳,仍被送進加護病房搶救。稍早肇事的大車駕駛蘇男在交通分隊製作完筆錄,不發一語,被雙手上銬送至偵查隊,全案將依過失重傷害送辦。廖姓女子駕駛的小轎車被聯結車壓毀,幾乎成為廢鐵。肇事的蘇男17時許製作完筆錄,雙手被警方上銬先送往偵查隊跑流程,有媒體詢問蘇男是否要對受傷母子表示什麼?(意旨道歉),但蘇男臉色凝重,不發一語。全案經警詢後,將朝過失重傷害罪嫌送往台中地檢署偵辦。蘇男自醫院離開,前往第五警分局交通分隊製作筆錄,他向媒體稱,自己時速大約4、50公里,車上載的肥料也約30幾公噸,沒有超載問題,當下有嘗試踩煞車,但煞不住。警消出動大批人力救出受困的母子。警方調查,59歲蘇男駕駛載滿紅色肥料的大型聯結車,上午9時許行經北屯區東山路時,疑因車速過快、轉彎不慎翻覆,車斗還壓扁另外一輛HondaCRV休旅車頂,43歲廖女跟19歲吳男一度受困車內,均受重傷,稍早經搶救後,恢復生命跡象,但情況仍危急,送往加護病房治療。廖姓女子駕駛的小轎車被聯結車壓毀,幾乎成為廢鐵。車禍現場聯結車翻覆、紅色砂石散落在路面上,轎車車身嚴重凹陷、幾乎成為廢鐵,另外,吳男阿伯、家屬下午同樣前往交通分隊,在廖女殘碎的車輛中找尋母子倆的物品,還可見吳男的「警專國文」課本、後背包,原本由媽媽載著要去補習班上課,卻遇到此劫。對於蘇男的說法,吳男阿伯聽聞後忍不住激動情緒,「今天這個事故真的很衰,他開得這麼快,真的太誇張,不可能有踩煞車,4、50公里的時速會撞成這樣?連高速上面都不會撞成這樣,看完行車紀錄器就知道,車速很快」。聯結車翻覆後將休旅車壓到扭曲變形,害母親命危兒子昏迷,車子成的一堆廢鐵。(圖/翻攝畫面)
明揚爆炸10死 檢嗆6被告「狡辯卸責」求處最重刑…倖存消防嘆公司不聞不問
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屏東廠2023年9月22日發生爆炸,造成4名消防員在內共10人死亡,另有多達111人輕重傷。屏檢今(30日)偵結起訴民揚董事長劉安皓在內等6名高層,並在訴狀中控訴「被告等事後竟飾辭狡辯,企圖推予他人卸責」。一名被炸傷的消防隊長更指控,明揚至今只派員關心過一次,之後便不聞不問,令人心寒。該名背部受傷住院的王姓小隊長,見明揚只派人慰問1次,後來便不聞不問表達失望,且該公司當時允諾盡速向受傷人員、死者親屬達成賠償和解,但迄今均未與他們接觸,如此態度及處理令人心寒。王小隊長坦言,當時救災過程及爆炸瞬間畫面,「還是讓我不時作惡夢」,並指控明揚當時未誠實公開危險物品存量,導致消防系統顯示非危險工廠,進而引發悲劇。屏東明揚科技公司爆炸意外,導致4名消防員殉職。(圖/宋岱融攝)屏檢分別依過失致死、過失重傷害、過失傷害等罪嫌,各具體求處4年8個月到5年有期徒刑;明揚公司30萬元罰金。起訴書指出,劉安晧及總經理呂英誠2人均實際督核、參與明揚公司經營,卻漠視工安數據只求生產,使員工陷工安危險之日夜趕工工作,終釀此災。明揚國際董事長劉安晧。(圖/宋岱融攝)此災不僅災情慘重,周邊多家公司亦因此受損,更引起社會災難氛圍,人心惶惶。然而,被告等事後竟飾辭狡辯,企圖推予他人卸責,未見悔意。檢察官認有從嚴追懲之必要,均分別求處「法定最高刑度」,以資懲儆。此外,下轄生管課,負責監督倉儲安全的鄭姓製造部協理,因容任危險原物料物品儲放在高溫且通風不良環境,且存量逾管制數量,屢為巡視倉儲,卻不聞不問,犯後矯飾卸責,求處有期徒刑4年10月。王姓工安課課長身負廠區安全,平日卻未盡其責,漠視廠區安全粉飾太平,對危險物品管制,漫不經心致生重大傷亡災害,犯後未見悔意,求處有期徒刑4年10月,以示懲警。
共搬鐵椅突鬆手「害員工壓傷截肢」 環保公司老闆慘了
台北市某環保公司王姓負責人,2021年與鄭姓員工到振興醫院地下停車場搬運連座鐵椅,卻突然鬆手導致鄭男遭壓傷,2天後因突發性休克必須截肢保命。士林地檢署在鄭男提告後,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王男。起訴書指出,王男得標處理振興醫院回收室標案後,於2021年12月7日上午和鄭男等人到該院整理回收物。但王男與鄭男共同搬運連座鐵椅時突然鬆手,造成鄭男左手受傷,且鄭男當天前往國術館就醫、隔日再赴診所看診傷勢均未好轉。鄭男同月9日因突發敗血性休克被送往台大醫院急救,醫師告知鄭男有左上肢壞死性筋膜炎、敗血症、雙足壞疽、右手第1至第5指壞疽、雙足踝壞死筋膜炎、右手5指缺血性壞死等傷害,必須截肢保命。鄭男無法接受因工傷截肢,對王老闆提出告訴。對此,王男否認犯行並稱當時在場指揮搬運,「大家各搬各的」;另名證人則稱鄭男曾告知他手部受傷。檢方依據對話錄音、驗傷證明等,認定王男搬運時應注意體力若有不支或無法承受搬運重物時,應立刻告知共同搬運者,然王男疏忽未注意,依過失重傷害罪將其起訴。
6逃逸移工闖紅燈撞20歲男騎士!全數肇逃 目前人未脫離險境
高雄市仁武區前晚發生一起嚴重車禍,20歲洪姓男子下班騎車返家時,與1輛闖紅燈的轎車相撞,洪男當場飛摔於路面重傷不起,駕駛與車內5人見狀竟棄車逃逸,警方獲報後先鎖定駕駛裴姓男子,調查時發覺6人竟皆為「逃逸移工」,全案將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法辦。高雄警局28日下午6點接獲民眾報案表示,仁武區中正路段發生車禍事故,警方趕抵現場時肇事者已逃逸,救護人員先將受傷的洪男送往醫院搶救,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顯示,轎車先闖紅燈後撞上洪男,直到撞上路邊鐵皮住宅後才停下。警方依現場遺留證件,鎖定肇事駕駛28歲越南籍的裴男、29歲吳姓乘客與另外4名乘客,且6人皆為逃逸移工,警方於昨日上午將乘客吳男逮捕到案,吳男表示與裴男等人是好友,案發當晚6人一同開車出門時不慎撞到洪男,眾人擔心警方到場後身分會曝光,所以才心虛棄車逃逸。仁武分局警方調查得知,裴男連夜逃亡至北部竟還企圖偷渡欲離台,警方立即連絡裴男的親友勸說其出面投案,裴男見難逃法網,最終在昨日晚上9點於嘉義專勤隊投案,仁武警方得知後立即北上將其帶回,裴男辯稱是因路況不熟才闖紅燈,未料釀下大禍,又因不知台灣報案電話,才會直接逃逸。院方表示,洪男肋骨有錯位斷裂現象,且手腳皆有開放性骨折,脾臟因撞擊嚴重破損遭切除,目前雖已救回性命,脈搏穩定但仍未脫離險境,警方表示訊後將裴男依《肇事逃逸》、《過失重傷害罪》、《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事後送往專勤隊收容。
癲癇女吃錯藥好慘 糊塗藥師賠280萬換緩刑
患有癲癇的黃姓女子到高雄六龜區一家藥局領藥,朱姓藥劑師一時疏忽拿錯藥,導致黃女近1個月沒服用抗癲癇藥物,造成腦部受損且失去自理能力,高雄高分院審結,維持一審6月刑度、可易科罰金,法官考量朱男以280萬元和解,另判他緩刑2年定讞。判決指出,黃女是朱男藥局的老客人,長期到他藥局領癲癇藥,2019年8月某日再度到該藥局領藥時,朱男沒仔細核對,就把另一名病患的降血糖、保肝藥拿給黃女。黃女領藥後,連續服用近1個月癲癇發作,緊急送往旗山醫院急救,院方本以為是泌尿道感染引發敗血症,經腦波檢查才發現是「重積性癲癇」,緊急投給抗癲癇藥物後才控制住病情。黃女住院後病情沒有好轉,甚至無法自理生活,需人全日照顧,院方診斷為「重積性癲癇合併腦病變」,已達刑法「重傷」的程度。黃女家人不解,長期穩定控制癲癇的黃女竟突然復發,追查後才發現黃女「吃錯藥」,怒向朱男提告。朱男坦承,發藥時沒有仔細核對藥袋相關資訊,辯護律師則強調黃女的腦病變與沒有按時服藥無因果關係,黃女被家人緊急送醫時沒有做腦波檢查、盡速投藥,也可能是造成傷害的原因之一。法官調查發現,黃女從2013年起就固定2個月回診、追蹤癲癇病情,過程中有數次發作,甚至曾在工作場所突然跌倒,主治醫生才建議她終身服藥控制。「重積性癲癇」持續發作1個小時以上,就有可能造成腦病變。法官認為,朱男給錯藥與黃女癲癇復發致重傷害有因果關係,旗山醫院急救過程並無疏失,二審時朱男與黃女家人和解,合議庭依過失重傷害罪判朱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
女乘客跌倒摔癱 公車業者要駕駛自己賠
高雄市陳姓公車司機遇紅燈急踩煞車,害車上正在找位子的曾姓女乘客跌倒、傷及頸椎癱瘓,刑事部分遭判6月確定。民事部分一審判客運公司和陳男須賠償464萬元,二審時客運公司要陳男獨賠,高雄地院認為,難認客運公司已盡監督司機之責,依法仍要連帶賠償曾女402萬元,可上訴。此案刑事部分經二審,法官依過失重傷害罪判陳男6月、得易科罰金確定。2020年7月3日下午2點多,陳男駕駛的公車在前金區中正四路公車站牌停靠載客。曾女剛上車,陳男便切出車道,遇到紅燈踩下煞車,害曾女瞬間撲倒受傷,送醫後診斷出頸椎脊髓壓迫損傷,四肢肢體無力形同癱瘓。民事一審部分,曾女求償1418萬元,陳男強調當時看到曾女已經扶穩把手才開車,煞車力道也適中。但法官勘驗監視器,認為陳男沒注意到曾女還在找座位就急煞,確有過失,判客運公司和陳男需賠償464萬元。客運公司和陳男不服上訴,陳男仍堅持看曾女上車已站穩並緊握手把後才開車,曾女明知公車已開動,不趕緊坐下,還執意走到最後面找位子,未抓緊扶手才發生意外,他已盡相當程度之注意義務而無過失。客運公司則強調,已在司機「職前訓練手冊」中明訂啟動車輛前需確認乘客坐妥或扶穩,公車內也貼有勿隨意走動的安全標語,對此公司應免責。二審法官認為,曾女確實有違公車內的文字警示,車輛開動後還執意走動找座位,應負擔3成責任。但客運公司難認監督陳男執行職務已盡相當之注意義務,依法仍須負擔連帶賠償責任,最後判客運公司和陳男須賠償曾女40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設計師「電鍋燙髮」害婦人頭皮3度灼傷 判刑6個月免入監
高雄一名婦女去年2月到茄萣一家美髮店燙頭髮,當時,越南籍的潘姓設計師說要幫她燙「電鍋燙」,保證效果非常好,會很好看,沒想到途中卻因透明塑膠管疑似未鎖緊脫落,導致蒸氣溢出造成婦女左側頭皮3灼傷,耳朵缺一角、部分頭皮禿頭。一審依過失重傷害罪判潘設計師7個月徒刑;二審法院認為此案只構成過失傷害罪,改判6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這名婦人去年在臉書社團爆料2公社發文,指控潘姓設計師,向她推銷「電鍋燙」,並告訴她這個效果很好、燙出來會非常漂亮。婦人答應後潘女便搬出煮飯用的電鍋出來幫婦女燙頭髮。在燙髮的過程中,婦女覺得太燙,後來燙髮用的透明塑膠甚至直接爆開,蒸氣直衝她頭皮。而設計師在事發當下不但沒有幫她,還叫婦人自己把插頭拔掉,沖水20分鐘後才送醫。事發後婦女不但心理出現創傷,晚上睡覺的時候時常做惡夢;她的傷口還要非常細心的照料,光是清創手術就做了4、5次。設計師卻在事後表示:「我老公說燙別人都沒事,怎麼燙到她就出事?」婦女事後也向法院提出告訴並求償106萬元,橋頭地檢署在偵查後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潘女。恢復後耳朵仍缺一角,部分頭皮禿頭無法長出頭髮(圖/爆料公社2社)一審橋頭地檢署認為,潘姓設計師燙髮時,貿然使用電鍋、髮捲、透明塑膠管等器具,導致婦女左臉、左耳、左側頭皮3度燒燙傷,部分皮膚就算接受重建或植髮手術,皆無法完全恢復原狀,已達重傷害程度。潘女雖坦承犯行,但賠償以及處理態度都毫無誠意,法院對此判處潘女7個月刑期,須入監服刑,全案仍可上訴。潘女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婦女因燙傷無法恢復的皮膚,可以以人為方式遮蔽,對健康不會造成重大影響,婦女也未領有重大傷病卡,因此重傷害部分構成要件不足。法官綜合潘女身心狀況不佳的情況後,改依過失傷害罪判刑6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18萬。
電鍋燙頭害燒傷頭禿 越籍設計師遭判刑7月
高雄市52歲江姓婦人去年2月到茄萣一家美髮店燙髮,越南籍潘姓女設計師搬出一個電鍋幫她燙「電鍋燙」,指在他們國家當地很流行,沒想到過程中因透明塑膠管未鎖緊,蒸氣散出讓江婦左側頭皮3度燒燙傷、耳朵缺一角、部分頭皮禿頭,無法完全復原。橋頭地院審理認為潘女犯後未賠償,依過失重傷害判她7月徒刑。江婦多次進行頭皮清創手術,但仍無法完全恢復。(圖/翻攝爆怨2公社)洪姓女網友去年4月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發文,指她的阿姨(江婦)到茄萣燙髮,潘姓設計師推銷最新流行的「電鍋燙」,燙髮時阿姨覺得太燙,最後類似熱塑燙的管子爆開,設計師竟要阿姨自己拔掉電鍋插頭,沖水20分鐘才送醫。她質疑後,髮型師還說:「我老公說燙別人都沒有問題,怎麼燙到她就出事!」阿姨左側頭皮因燙傷大面積紅腫,耳朵也缺一角,做了4、5次頭皮清創手術。越南籍潘姓女設計師用電鍋幫客人「電鍋燙」,指在他們國家當地很流行,卻因釀禍惹來牢獄之災。(圖/翻攝爆怨2公社)事後江婦提告並求償106萬元,橋頭地檢署偵查後依過失重傷害起訴潘女。法院審理認為,潘女幫客人燙髮時,貿然使用電子鍋、透明塑膠管、髮捲等器具,以電子鍋所產生蒸氣經由透明塑膠管導熱燙髮,於過程中因透明塑膠管未鎖緊脫落導致蒸氣散出,江婦反應灼熱不適時,潘女僅關掉電子鍋,未立即拔除江婦頭上的塑膠管,導致江婦遭蒸氣燙傷,左臉、左耳及左側頭皮9×9公分三度燒燙傷,導致部分左耳耳廓畸型及頭皮禿頭,就算接受重建或植髮手術,仍無法完全恢復,已達身體難治的重傷害程度。潘女到案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賠償,且江婦認為潘女毫無賠償及事後處理的誠意,請求法院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法官衡量被告教育程度、從事美甲業收入不穩定之經濟狀況、憂鬱情緒適應障礙症等,依過失重傷害判潘女7月徒刑,須入獄,可上訴。
酸民嘴「何不無償幫打官司」…呂秋遠秒回:好 截肢女孩親回感謝
王姓女子去年11月在苗栗一間包裝廠工作時,右腳遭設備絞進,因此截肢,未料老闆娘事後竟嗆「截肢而已」,只願意賠10萬元,引發全民怒火。知名律師呂秋遠18日在臉書發文聲援,沒想到竟有人嗆「何不免費幫打官司」。對此呂秋遠回應「好」,而王女也在留言處感謝。呂秋遠指出,這起事件是基層工作裡,因為雇主沒有注意員工訓練、機器維修等等,發生的意外,這是公傷,如果是因為雇主的過失,雇主應該負起過失重傷害的刑責,以及損害賠償,並且在公傷期間,除非特殊狀況,否則不能解雇,必須給予有薪病假,醫藥費,往後應該安排相對應能力的工作,另外還有失能損害賠償等相關問題。王女右腳截肢。(圖/翻攝畫面/資料照)但在媒體報導前,雇主只有給付慰問金1萬元。呂秋遠說,雇主對於自己究竟有沒有過失,避而不談,甚至兩次將員工踢出公司群組,雙方進入調解以後,公司願意給10萬元,與員工和解,員工不願意接受,所以雙方調解不成立。然而在這段時間,有人勸王女放下,也有人勸她不要告公司,不然什麼都沒有,公司會脫產,且訴訟過程冗長。呂秋遠忍不住直呼,「放你媽啦!你腿斷掉,還要放下?」呂秋遠說,「因為發生在苗栗,引起的注意並不高,但這是一件我們可能都會遇到的事情,這位女孩已經有苗栗當地的議員與律師幫忙處理,我相信應該會有好結果,如果需要我幫忙,當然義不容辭。」未料竟有人嗆聲,「真的有心,呂大律師何不無償幫忙這可憐女孩打官司?不要只會嘴苗栗國,公司是在高雄註冊的!」呂秋遠回應,「好!但是我沒有嘴苗栗國啊。」而王女則在留言處感謝,「謝謝律師為我發聲……。」一字一句令人心疼。不少網友看到後,留言為她加油打氣「真的辛苦妳了,看到新聞拳頭都硬了,加油」、「妳很勇敢」、「妳不孤單」、「遇到這種老闆真的很無言,希望他們得到應有的懲罰,我們為妳加油」。
截肢女孩老闆娘恐遭從重量刑 呂秋遠曝「關鍵鐵證」再嗆酸民:你腿斷掉還會放下?
苗栗縣一名在包裝廠工作的20多歲女子,去年在操作大型機台時右腳遭設備絞進,並被1噸多的貨物重壓,導致右腳截肢。事發後公司僅給1萬元慰問金,當女子主動提出調解,老闆娘還說「截肢而已,不嚴重啦,穿義肢就能走了」、「妳媽媽中風會走路已經很不錯囉」,甚至只想用10萬元打發。消息傳出後引發全民憤慨,議員曾玟學、陳光軒和宋國鼎都到女子住處關心,並呼籲廠商要負起相關責任;名律師呂秋遠更表態「如果需要我幫忙,當然義不容辭」,也透露老闆娘對女子冷嘲熱諷的一句話,可能讓自己遭到「從重量刑」的判決!原本應徵「文書助理」的女子,遭到公司以人手不足為由,先是將她調去擔任拍照出貨員,等女子不慎遭堆高機撞掉2顆門牙後,又讓她改做包裝員工作。而事發當天,女子發現貨物的袋子有破損情形,才剛站上一次可放3包1噸餘重貨物的機台塗抹糨糊,就因沒注意貨車載走第1包貨物讓機台自動運作,右腳因此遭滾輪絞進並被其中1袋1噸重的塑膠粉重壓。女子表示,當下雖覺得「我的腳要沒了」,但還是盼望不會走到截肢地步,無奈醫師告知她傷處出現「粉碎性骨折與血管斷裂」,就算奇跡接回去,腳也沒辦法再轉了,後續還可能出現惡化壞死,而有二度手術的可能性,讓女子徹底絕望。女子指控,公司直到她出事後,才「在稽查人員上門前,安裝防呆設備」,令縣府人員判定工作環境無虞,進而讓公司將問題歸咎是她操作不當,且公司在調解時只願意賠償10萬元,加上先前的慰問金1萬金,全部僅有11萬元,明顯無心盡到賠償責任,更讓女子心寒的,是老闆娘與員工的冷言冷語,「截肢而已不嚴重啦,裝個義肢就能走了」、「妳媽媽中風也走得好好的啊」、「該給妳的,妳都有拿到吧」、「妳那個廢物男友和白爛網友的話妳要聽?最後死的,還是會是妳自己而已」。事後老闆娘雖澄清,她是擔心女子手術完情緒低落,才會講出「開導話」,但公司人資卻又兩度將她踢出工作群組,且公司上下都對她不聞不問。求助無門的女子將事件公開在網路上後,不只引起民眾憤怒,律師呂秋遠更直嗆:「10萬元?公司的法務是往生了嗎?過失重傷害如果成立,易科罰金的機會都不一定有,相關人員可能要入獄服刑,竟然只願意給10萬元?更不要說根據女孩的指控,公司老闆娘竟然會說『截肢而已,不嚴重』以及『妳媽中風,還能走路已經不錯了。』這些話如果屬實,恐怕連基本的同理心都沒有了,從重量刑也是有可能的。」呂秋遠也抨擊給出女孩「退一步海闊天空」建議的網友,「有人勸她不要告公司,不然會什麼都沒有。有人要她接受調解結果,不然公司會脫產。有人說,訴訟過程冗長,會很辛苦」,呂秋遠對此直言:「你腿斷掉,還要放下?」最後也說女子如果需要幫忙,他會義不容辭的上前助陣,同時也呼籲各界「如果可以,請到她那裡鼓勵她,讓她知道,不論是法律、社會資源、輿論,都會希望她能好好的」。
盛唐中醫鉛中毒案11日將開庭 受害者怒轟呂世明出來面對
盛唐中醫診所院長呂世明使用含重金屬中藥給病患服用,導致前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全家等20多人出現鉛中毒情況,市議員張彥彤昨舉辦記者會,年紀最小的受害者賴小妹妹由陸配母親抱著出席,賴母氣憤說,女兒因鉛中毒傷及神經系統,5歲了還得包尿布,呼籲呂世明應站出來、不要卸責。鉛中毒最小受害者、年僅5歲的賴小妹妹被媽媽抱在懷中,賴母說,女兒因罹患罕見疾病「鉀離子通道病變」,在2019年底到盛唐就診,並服用呂世明開的含重金屬中藥、時間長達8個月,直到事件爆發,女兒檢查發現血鉛值達44.5,已是鉛中毒。賴母含淚說,女兒現在已經快5歲了,還無法正常大小便,必須包尿布、灌腸,原本四肢無力、無法自行翻身,後經復健情況才改善。因家中經濟不富裕,是因女兒罹患罕病才忍痛給呂看診,每周自費額都要花數百元,無法接受呂世明在事件爆發後避不見面,希望他出來面對。另名陳小姐昨天也出面指控呂世明,在事件爆發前還刻意換藥,企圖湮滅證據,害得她鉛中毒、現在排便困難。而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前主委陳明振罹癌的妻子也曾服用呂世明開的含硃砂藥物,陳帶著妻子出面控訴,現在全身都痛、走路無力。張彥彤則痛批,呂世明在使用重金屬中藥事件爆發後還企圖湮滅證據,甚至改名為「呂志霖」,顯示他不但沒有悔意,還企圖卸責與洗白,台中地方法院將於本月11日開庭審理此案,盼能以過失重傷害處理。
軍中意外頻傳!特戰下士重傷失能失智 家屬氣炸再告9軍官失利
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鄭姓士官長2015年受命更換單索突襲吊橋,找來32人拉只要6人操作的拉繩,導致繩索斷裂,慘遭滑輪重擊的陳姓下士從此重傷失智失能,鄭吃上業務過失重傷害,陳獲賠1070萬餘元,但陳父不滿加告軍備局處長、特指部指揮官等9軍官擅離部屬、妨害祕密等罪嫌,全獲不起訴處分。陳父指控,特戰指揮部(特指部)鄭姓士官長、吳姓營長、簡姓連長、幸姓副連長、劉姓指揮官、2名陳姓監察官,以及特指部上級單位航空特戰指揮部(航特部)黃姓指揮官、國防部軍備局獲得管理處歐姓處長等9人,未維護保養營區內設備,也未督促部屬善盡設備維護保養及維修責任,放任營區內「單索突擊吊橋」繩索設備損壞。陳父怒告9人陸海空軍刑法未盡維修義務、擅離部屬、為軍事上虛偽之命令,以及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妨害祕密等罪嫌。但9軍官矢口否認犯行,吳姓營長強調不在現場,事後才獲悉,不願見到憾事,更沒有捏造是陳男操作不當釀禍。其他軍官也否認有將肇事原因導向陳男,也沒散布陳姓士官的陳述紀錄,提供的照片也是公開場合拍攝,相關報告也都有隱匿姓名檢送給家屬。桃檢調查發現,觀諸9軍官在案發時的職務,都和維修無關,不構成未盡維修義務罪嫌,且是依據長官命令行事,單位主官也能一路跟隨,不算擅離部屬,加上家屬對其他指控也自承是「看媒體報導」,未有其他證據,陳姓士官相關照片僅供法院審理參考,也都已具狀取回,因此對9軍官予以不起訴處分,至於家屬告發的違反採購法和瀆職部分,另行簽分偵辦。
警校生跑3千公尺昏迷成植物人 家屬提告國賠近3千萬
警察專科學校學生廖志昕參加2017年學校期中考時,在3000公尺跑步測驗時突然昏倒,送醫急救雖撿回一命,但失去意識成為植物人,家屬認為警專有疏失,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請求國家賠償2933萬餘元,法院今日開庭,廖家委任律師主張,警專長官在事情發生之後沒有任何作為,明顯有過失。根據了解,警專學生廖志昕發生期中考跑步意外,成為植物人之後,其家屬控告廖生的中隊長張一平涉業務過失傷害,已由台北地檢署於2019年3月間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張一平,目前刑事部分仍在北院審理中。廖生家屬委任律師今天出庭時主張,警專醫護室編制了醫師、護理師,測驗當天場邊卻沒有護理師在場,廖生發生意外時,中隊長張一平卻阻止其他學生呼叫救護車,也沒有進行CPR等急救措施,根本沒有作為。同時,CPR的口訣是「叫叫ABC」,其中就包含叫救護車,但張一平沒有任何作為,還阻止學生叫救護車,明顯有過失。警專委任律師則抗辯,廖生出意外時,張一平請學生打電話通報醫護室,其他教官打電話叫救護車,均積極對廖生急救,沒有過失責任,而且張一平是中隊長,指揮學生也是張的救護作為。承審法官諭知警專應提出歷年學生的畢業資料,並於2月27日再開庭。
小黃失控連環撞 游泳隊教練遭碾右腳截肢
台北市吉林國小前,昨(18)傍晚發生一起嚴重車禍案,一輛計程車在路口暴衝,撞上一名50歲的林姓游泳教練,教練傷勢嚴重,送醫前失去呼吸心跳,搶救後昏迷指數3,右小腿截肢,事後肇事的曾姓女駕駛供稱,不清楚車子怎麼會突然暴衝失控。但目前仍被警方依業務過失重傷害送辦。警方調查,昨下午5點半,曾女駕車行經長春路東往西方向、來到吉林國小門口時,車輛忽然失控衝到對向,撞倒路旁多輛停放的機車;當時準備騎車回家的林姓教練也遭波及,他當場昏倒並失去呼吸心跳。附近民眾趕忙報警,肇事的曾女沒有受傷,她車禍後自行爬出車子。曾告訴警方,當時她的計程車煞車失靈才釀禍。警方說,曾女酒測後酒測值為0,警方將進一步釐清車禍詳細發生經過。而林姓游泳教練目前還在跟死神拔河,他不僅教學認真,受學生歡迎,林姓教練還曾經是保齡球國手,消息傳回學校,同事集氣希望他能度過這次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