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彩券
」 運彩 運動彩券 假球 吳季穎 SBL他花500萬買6千多張運動彩券全槓龜 耍賴怒告彩券行老闆
買彩券一夜暴富是不少人夢寐以求的事情,大陸湖北有一名王姓男子是足球迷,自認對足球比賽頗有研究,看準一場比賽,斥資人民幣110萬元(約新台幣505萬元)買6千多張彩券,下注他看好的球隊,但最終球隊輸球,他的彩券全槓龜;豈料,王男卻怒告彩券行老闆和當地運彩中心,要求他們賠償他所有損失。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湖北武漢一名王姓男子是個足球迷,平日愛看足球賽事,偶爾下注買運彩也大多有中獎;於是2023年7月某天,王男決定下注某場比賽,分析好之後主動聯絡彩券行老闆,表示要下注約人民幣110萬元(約新台幣505萬元)的金額買運彩,當時老闆還勸他冷靜,「我怕你太年輕,太衝動」,但王男堅持購買,還說自己是理性投注。老闆經過多次確認後,將大額投注預約和實名登記QRcode傳給王男,請他填寫資料,但老闆並不知情王男填寫的姓名和身分證都不是真實的。老闆為了替王男投注,甚至緊急聯繫其他彩券行,利用多個機台且多次下注,王男花了約人民幣110萬元(約新台幣505萬元)買了6096張彩券。當天比賽結束後,王男支持的球隊輸球,他的彩券一張都沒中,全部槓龜。沒想到在2023年11月王男疑似意難平,怒告彩券行老闆和當地運彩中心,要求他們賠償自己的損失,更自稱下注的姓名和身分證都不是他,他們一開始就違反通知規定,因此他下注是無效的,堅持要他們把錢退給自己。彩券行老闆指控王男事故意填錯個人資訊,但他當時把所有彩券都交給王男,他們之間已經達成有效交易,不存在違規狀況,自己不需要賠償。湖北省運彩管理中心表示,下注預約個人資訊填錯並不影響中獎人中獎,因為彩券不記名,唯一兌獎依據就是彩券,原告王男又是有經驗的消費者,一定知道購買彩券有風險,與他們無關,更不應有賠償損失的責任。經武漢東湖高新區法院梳理案情,認為原告王男是完全有行為能力的人,應當充分了解自己行為的後果,且彩券行老闆也有提醒理性投注,他就該自行承擔後果,因此在今年4月,法院判決王男買的彩券是有效交易,駁回王男的訴訟請求。
怨奧運轉播少被側翼罵 葉元之問「讓全民都看得到奧運」有錯嗎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今天表示,運動彩券公司迄今已經貢獻運動發展基金400億,即使今年奧運轉播權力金據傳高達5億元,很多網軍側翼以「台灣沒錢可轉播」為由攻擊他,但是轉播奧運可以帶動運動彩券發行、也可以促進全民運動風氣,如果由運動發展基金出資轉播,或者比照政府大手筆補助「零日攻擊」,請其他政府單位補助,真有那麼困難嗎?葉元之澄清,他以「民眾抱怨看不到今年奧運」為由提出質疑,盼望政府能比照日、韓、港的作法,由政府取得轉播權,再與台灣所有媒體合作轉播,絕非質疑今年取得奧運轉播權的愛爾達公司,畢竟民營公司也要賺錢。他只是想拋出問題,請各界集思廣益,當下屆奧運登場時,「全民能不能夠都看到奧運」?葉元之表示,如果政府為了補助電視劇「零日攻擊」都可以豪擲1.1億納稅人公帑,還不包括中華電信無法對外公開的補助金額,卻對想看奧運國手卻抱怨看不到奧運的民眾錙銖必較,他只想問,難道想看電視劇的民眾,會比想看奧運的民眾更多嗎?近來有不少綠營側翼網軍大酸葉元之「只想吃奧運免費套餐」,並指愛爾達雖收了政府補助8000萬,但愛爾達也有開放月會員,只要花幾百元就能看,酸他就是「免費仔」,更嗆他難道政府補助一點點,就要逼愛爾達全部免費釋出給大家看嗎?隨著奧運賽事逐漸進入尾聲,奧運轉播爭議議題也不像上週那麼熱,葉元之今天在「誰來早餐」節目中,就此事做了完整論述。他表示,自己的質詢沒有針對任何民營公司,而是認為「政府機制根本就有問題」,因為目前轉播機制「誰去標轉標權得標,就補助16%」,他覺得這樣的政府補助沒有CP值(無法物超所值),有補助沒補助,對於結果其實影響不大。他的出發點很簡單,就是希望普及奧運轉播,因為奧運是國際最重要的運動賽事,民眾只要對奧運有興趣,就可以隨心所欲、隨時隨地看得到。他說,以前沒有這種問題,因為多半由有線電視頻道業者轉播,民眾看電視就能看得到,但本屆奧運,有線電視沒有轉播,由特定平台愛爾達拿到轉播權,雖然釋出部份賽事給公廣集團轉播,但賽事並不多「有一搭沒一搭」,還是無法滿足許多想看奧運賽事的心,「再講一次,我絕對不是針對愛爾達」。葉元之說,下屆奧運將由美國主辦,如果要避免台灣民眾今年看不到奧運的遺憾,「 下次奧運怎麼轉播」就很值得探討,台灣要不要比照日韓港等地的例子,由國家出權利金,然後與媒體合作轉播,讓全民都能看奧運、帶動全民體育風氣,他沒有辦法接受網軍側翼高喊「政府沒有錢」的論調,如果這個論調能成立,那麼文化部、國發跡金就不應該花一億多元補助「零日攻擊」電視劇,而應該把錢用到更需要的地方,還是政府難道認為「想看奧運的人,不如想看電視劇的人多」,他也建議政府不妨可以做一下調查,有多少民眾因為奧運轉播不普及,今年沒看到奧運而覺得遺憾。
SBL假球案 吳季穎證人身分出庭 親揭重做筆錄「看我表演很好笑」原因
前SBL球員吳季穎去年因涉嫌打假球、簽賭,被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遭到起訴。而作為全案關鍵人物的他,今(4日)以證人身分現身士林地院,解釋在與女友黃品瑄對話中,出現「看我表演會不會覺得很好笑」原因。士林地院今天早上開庭,傳喚吳季穎以證人身分出庭,周暐宸、吳祐任、黃鉉閔、邱忠博、柯旻豪等共8名球員則以被告身分現身,吳季穎女友黃品瑄也出庭作證。檢方在庭上展示吳季穎與黃品瑄對話,吳季穎在2月24日對黃品瑄說:「妳看我在表演會不會覺得很好笑,那種廢物防守,怎麼可能會失誤?」吳季穎則向檢方解釋,這段話是指當時他下注完就沒在正常比賽裡。而黃品瑄在對話中回應:「(陳)品銓沒有幫你吧,但他也在耍白痴。」吳季穎表示「後面5分鐘有啊,我有跟他說」。暗指陳品銓在比賽前有收到吳季穎的控分要求。吳季穎表示,盤口通常在比賽前2小時到5分鐘開,下注也通常在這時間內,但不會非常仔細告訴每個球員盤口的情況,只會給個範圍,「通常有賺錢才會分給球員,但有時只有差一點點,球員們有幫忙也都會分」。另外,吳季穎對於結束在警局第一次筆錄後,時隔不到3小時又做第二次筆錄,表示當時回家後,思考自己身為半公眾人物,加上媒體報導內容不實,才決定要求做第二次筆錄。
暨大前學生會長業務侵占68萬會費遭退學 法院判刑6個月併科8萬罰金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方姓前學生會長涉嫌侵占68萬餘元學生會費,因投資娃娃機店、運動彩券虧損,還謊報會費遭竊,經學生會發現後提告,遭到學校退學。南投地方法院近日審結判決,法官不同意宣告方男緩刑,依業務侵占罪判刑6個月,併科罰金8萬元,另涉誣告罪判拘役20日,全案可上訴。暨大學生會2023年6月辦理交接,第18屆新任幹部發現學生會費短缺68萬元,第17屆前會長方男謊稱為了退「辦演唱會」等費用,陸續從學生會費戶頭領出68萬元,卻錯過郵局營業時間,將錢放在機車置物箱內遭竊,還跑到派出所通報失竊。暨大學生會去年7月控告方男涉犯業務侵占罪,方男後續坦承因個人因素挪用公款,除了公開道歉外,還由家長幫忙歸還全部會費,校方年底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將方男退學處分。南投地檢署調查,方男有名下4部機車,因投資娃娃機店、買運動彩券,虧掉私自挪用的68萬餘元學生會費,今年2月依業務侵占罪嫌起訴。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審結,判決書指出,方男投資虧損及買運動彩券輸掉,為貪圖快速填補虧損,侵占學生會費68萬餘元,使學生會可用資金短缺,也使該校學生不信任學生會,雖方男全數歸還侵占款項,但學生會認為他造成學生會額外負擔,且對很多疑問避重就輕,不願原諒方男,因此不同意宣告緩刑的請求,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方男6個月刑期,併科8萬元罰金,另依誣告罪判處拘役20日,可上訴。
照顧經費難與培訓相比 藍智庫示警別讓國手有後顧之憂
國民黨智庫、國家發展基金會指出,目前「運動發展基金」用途中,「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占大宗,約為運動發展基金預算的33%至48%間,每年編列經費大約是23億元至33億元間。反觀,用於照顧輔導運動選手的經費,卻僅占基金總體預算2%左右,明顯失衡,呼籲政府進行改革補強,讓國手在為國拼搏之際能無後顧之憂,不必擔心退役後的出路與生活,而有所遺憾。「鞍馬王子」李智凱日前在體操世界盃杜哈站暨奧運資格賽預賽摘下銀牌,雖然前進巴黎奧運還是有機會,但難度提高,李智凱受訪時坦言,奧運金牌是他體操選手生涯的夢想,但隨著年紀逐漸增長,機會似乎變小。由於李智凱拼搏精神向來讓人讚嘆,他的這番話,讓聞者感受到運動員最現實、辛苦的那一面,也相當不捨。運動員是要與時間賽跑的職業,因其生涯高峰可能就短短的10年左右,甚至當一般人認為「還年輕」之際,就可能必須被迫面對是否黃金期已過、必須思考退役的抉擇,因此,如何提供運動國手必要的照顧及輔導,也成為國家培訓運動員工作很重要的環節,畢竟有完整的輔導與照顧政策與措施,運動員才不會有後顧之憂,能盡情在黃金階段求取最精彩的表現。目前我國培訓及照顧輔導運動員的經費來源除了約佔政府年度預算外,就是由發行運動彩券收入盈餘成立的運動發展基金。國民黨智庫在檢視運動發展基金用途後,發現多數預算是用在「前端」選手的發掘、培訓,用於「後端」選手的照顧輔導卻相當有限。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陳學聖召集人說明,檢視近五年(109年至113年)的運動發展基金用途,占比最多的「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每年編列經費為23億元至33億元之間,其中用於運動教練及選手生涯照顧輔導經費為5800萬元至6200萬元之間。至於補貼、獎勵、慰問、經護與救濟,優秀退役生活照護經費,每年則編列119萬元至250萬元之間,運動選手照顧輔導相關經費僅占該計畫經費2%左右,且不到基金預算的1%。他指出,為了兌現蔡英文總統「照顧選手」的政見,行政院雖從民國109年起,由運動發展基金編列補助國訓中心辦理聘任奧亞運績優退役選手為教練計畫經費,年編列約6800萬元至8500萬元之間,但就算將此計畫計算在內,運動選手照顧輔導相關經費仍僅占運動發展基金預算的2%左右。再者,「聘任奧亞運績優退役選手為教練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各年度都沒有達到五成,且近五成錄取選手申請保留資格和留職停薪,不僅無法及時提供各級學校、基層訓練站所需之運動教練,亦可能占去其他有意轉任教練的退役選手名額,未能充分發揮計畫效能。陳學聖呼籲,政府除應充實運動選手照顧輔導相關經費,確實執行相關措施外,也應檢討現行的照顧輔導運動員措施是否符合選手所需,才能讓選手上場比賽時無後顧之憂,且退役後可以實際發揮所長,達成運動發展基金照顧運動人才之目的。國民黨智庫分析,運動發展基金用於「培訓選手」及「照顧輔導運動員」的經費編列不成比例,補貼、獎勵、慰問、經護與救濟,優秀退役生活照護經費,佔預算比例不到2%,有必要提升並針對問題進行改革,才能讓國手無後顧之憂的在運動場上拼搏,圖為「鞍馬王子」李智凱的出賽畫面(圖/報系資料照)
理專冒用運彩名義詐騙逾1500萬 公會理事長:已蒐證提告
中華民國運動彩券經銷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何昱奇近日接獲20名被害者投訴,有保險理專冒用運彩名義詐騙,詐騙總金額超過1500萬元,何昱奇強調,「運彩公會已經委託律師蒐證提告及呼籲請求檢調協助調查偵辦。」何昱奇在臉書發文,近期多人反映有位保險理專,冒用運彩公會理事長本人及彩券行名義對外行使投資詐騙,運彩公會已委託律師蒐證提告,希望檢調協助調查偵辦,不希望有人再被騙。何昱奇說,如果有親朋好友使投資詐騙者,盡速聯絡公會,「我們將一併陳報納入併案進入地檢署調查,運彩公會也重申楊XX非本公會理監事成員,也非公會及彩券行員工,今日特發緊急措施新聞稿,以正視聽。」何昱奇強調,「請社會大眾不要輕易相信楊XX小姐對外冒名的行為投資,冀望檢調單位儘速約談搜索扣押楊XX,以利本案偵辦,還運彩公會清白,攸關公會權益呼籲最速件處理。」
男大生合資買彩券「中97萬」 他撕破臉獨吞獎金:中獎那張是我的
中國2名大學生日前出遊時合資買了2張運動彩券,其中一張中了獎金22萬人民幣(約97萬新台幣)的大獎,其中一人卻聲稱彩券是自己委託另一位大學生購買,並獨自前往領獎,讓另一人氣得告上法院。近日法院判決出爐,判處兩人應平分獎金。據《現代快報》報導,張男和王男是大學同學,去年暑假一同前往山東旅遊,旅途中想試試手氣,一人出10塊人民幣(約新台幣44元),合資後由張男購買2張運動彩券,並交由王男保管。沒想到其中一張彩券中了大獎,獎金共22萬人民幣,稅後可實領18萬餘元人民幣(約79萬新台幣)。得知中獎後,雙方家庭原本協議一同前往山東領獎,到時再討論獎金如何分配。王家先前就有獨吞獎金的意圖,讓張家心生警惕,怎料王男家屬竟在未告知張家的情況下先行前往領獎,讓張家人氣憤不已,前往王家理論,更爆發肢體衝突,最後張男決定提告。出庭時,王男辯稱當初雖合資購買彩券,但沒有協議平分獎金,且第2張中獎的彩券是自己出資委託張男購買,當天也馬上把10元人民幣的購買款匯進對方戶頭了,主張該張中獎彩券屬於自己,獎金也不需與張男平分。法院審理後指出,2人當初一同前往彩券行,王男卻「委託」張男購買,而不是自己買,顯然違背常理,認定2張彩券屬「2人共同購買」,所有權亦屬雙方共同擁有,且2人均出資10元,中獎獎金也需依照出資比例分配,即一人一半,王男必須交付張男人民幣9萬餘元(約新台幣39萬元)。
職籃打假球簽賭案吹哨者曝 吳季穎劈腿惹怒「她」!恐釀團滅
士林地檢署偵結台灣職籃SBL聯盟所屬球隊球員涉嫌簽賭及打假球案件,起訴職籃球星吳季穎等15人。整起事件之所以會曝光,據了解,全因吳季穎感情處理不當,遭時任女友黃品瑄報復,直接讓10名年輕球員失業又纏訟。士林地檢署表示,認定被告等人分別涉有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第2項之結夥三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刑法第266條第2項之網路賭博、第268條前段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對被告15人(包括柯姓、吳姓(2位)、周姓、顏姓、邱姓、陳姓、黃姓、李姓及1名外籍球員等10名球員、前不同球隊之邱姓助理教練、黃姓、張姓、游姓、邱姓等4名友人或同學)依法提起公訴,另1名被告翁姓球員則因業已逃匿而依法發布通緝,且為澈底剝奪被告等人犯罪所得,亦向法院聲請沒收合計約2000餘萬元之不法所得。士林地檢署指出,渠等於111年12月27日起至112年5月21日進行第二十屆SBL賽程,自熱身賽開始至例行賽期間,透過地下簽賭網站下注簽賭至少十數場賽事,下注場次中有7場賽事為達地下賭盤開出讓分或盤中受讓分數多寡,而以控制比分方式遂行。士林地檢署提到,包括於比賽時未依教練指示戰術、或以離譜投籃、故意傳球失誤、刻意不傳球、故意遭抄截、或刻意罰球不進、傳球次數遽增、出手時機不合常理、故意運球出界、甚至讓對手輕鬆投籃等方式操控球隊輸贏及得分,渠等犯行對於職籃賽事之公平及球迷之信賴傷害甚鉅,賭資金額更以千萬元計,破壞職業運動之純正風氣,故本署依法嚴查速辦,以具體行動展現政府維護健康體育賽事之決心。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整起事件會曝光,全因吳季穎感情處理不當,遭時任女友黃品瑄報復。吳季穎與黃品瑄交往後一心二用,黃女不甘還賭債又被出賣,因此當吹哨者把事情全抖出,直接讓10名球員失業又纏訟。
看到柯旻豪被收押太害怕? 裕隆前中鋒翁嘉鴻被通緝傳已出境跑路
SBL假球案今(2)日裕隆籃球隊的部分宣布偵結,但有一名球員卻沒有到案消失遭到通緝,過去效力過達欣與裕隆籃球隊的中鋒翁嘉鴻,因傳喚不到因此遭檢方認定有逃匿嫌疑遭到通緝,如今傳出已經出境到大陸跑路了。據《中天新聞網》報導,裕隆前中鋒球員翁嘉鴻在假球案遭到通緝,檢方2日偵結,依違反運彩條例、賭博等罪起訴15人,其中10人為球員,全案將移審士林地方法院,而翁嘉鴻過去的恩師,醒吾科大籃球隊的教練王金城就表示,翁嘉鴻已出境到大陸了。他透露因為欠下賭債,所以到大陸打野球(村BA)可以快速賺錢,加速還款的時間,也知道現在他在台灣已經沒球可打,並透露過去他因向地下錢莊借錢,甚至錢莊已經找上他的家人要求還款。王金城野表示,翁嘉鴻過去在學期間很乖,是到了職業隊才學壞,甚至去賭博還越玩越大欠下賭債,因此也跟吳季穎借錢加入了假球局中。他也表示至今仍跟對方保持聯繫,聽到被通緝的消息很震驚,會要對方趕快回來一趟,跟檢察官或法官把事情交代清楚。士林地檢署偵結裕隆假球案,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罪,起訴球員吳季穎、柯旻豪、邱忠博、李其恩、黃鉉閔、顏聞佐、班霸、周暐宸、陳品銓、吳祐任等10人,另外九太科技助教、組頭邱繼偉等5人賺取佣金,起訴詐欺罪。
SBL球星打假球7場次曝光 邱大宗要指定他灌籃被吳季穎投3分賺38萬
SBL超級籃球聯賽上季被發現有多名球員涉嫌打假球,甚至多數都是裕隆籃球隊的球員,包含上季效力裕隆的吳季穎,以及拿到MVP的柯旻豪等10人,士林地檢署今(2)日偵結,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罪,起訴球員吳季穎、柯旻豪、邱忠博、李其恩、黃鉉閔、顏聞佐、班霸、周暐宸、陳品銓、吳祐任等10人,另外九太科技助教、組頭邱繼偉等5人賺取佣金,起訴詐欺罪。吳季穎(左)打假球全盤托出,最終也讓這起裕隆假球案偵結;右為台銀隊長張家禾。(圖/籃協提供)士林地檢署清查打假球的場次,發現上季2022年12月到5月間,從熱身賽到例行賽球員就簽賭10多場,當中被認為有7場賽事被操控,涉案的球員利用離譜投籃、故意傳球失誤、刻意不傳球、故意遭抄截、罰球不進、傳球次數遽增、出手時機不合常理、故意運球出界等放水情形,打假球來獲取不法獲利,檢方調查,2023年4月30日裕隆對台銀的比賽,在比賽前結束前2.2秒,裕隆隊以74:71領先3分,但只差一個球權怕台銀隊追上,因此總教練邱大宗指示,最後一波進攻交由班霸灌籃,但因賭盤開出讓3.5分,若是灌籃加2分,不能確保最後贏超過3.5分,吳等人自行改變策略,由吳季穎投3分球,結果進球,最後裕隆以77:71分贏球,比分超過3.5分,吳季穎也因此贏得38萬1950,其餘下注者則獲利數萬元。4月1日裕隆對台啤賽事,吳季穎賽前從翁嘉鴻處獲悉台啤可能故意輸球,在場邊指示前女友黃品瑄、球員透過九州娛樂網下注讓4.5分,最後比賽以87比69結束,裕隆隊大勝,吳贏得21萬多元。檢察官查出,吳等人下注後,在場上比賽見裕隆贏太多,就故意放水,縮小比賽差距,贏不夠就射3分球。另一場2023年2月24日裕隆在鳳山體育館對上柏力力球隊時,吳季穎、柯旻豪等人在賽前、賽中,跟著賭盤走勢,讓邱繼緯等人陸續下注簽賭,賽事第三節結束比分為72:54、裕隆勝18分,柯旻豪找隊友黃鉉閔、顏聞佐等人協助打假球,並告知因押注柏力力隊受讓13.5分,需控制分數不得贏超過13.5分,因此在第四節後,球員開始未依教練指示進行戰術,或故意投球不進來控制比分。賽事第四節剩2分39秒時,顏聞佐故意在3分線外投出籃外空心球後,在場外救球傳給柏力力隊球員;剩18.8秒柏力力隊球員對顏聞佐犯規,吳季穎走到顏聞佐身旁告知「不要贏超過13分」,因此第一罰進球,第二罰故意未進球;最後2秒,黃鉉閔故意將球運出界外,將球權讓給柏力力隊,最終柏力力隊輸分在受讓分內,吳季穎、柯旻豪詐得55萬700元賭資,並分給配合打假球的隊友,每人3000元至5000元不等。檢察官偵訊時,吳等人都表示有努力打球,讓裕隆贏得比賽,不承認藉著己身天賦,讓裕隆隊贏球贏的「剛剛好」,再從中獲取上千萬賭資,也讓檢察官痛批,影響球賽公正性且惡性重大。檢方認定吳季穎等10名球員打假球,其中李其恩沒下場操縱比賽僅幫忙下注,與其餘組頭邱繼偉、組頭張曉悌、吳的同學邱廷昱、幫忙下注的游舜翔等人,因得知比賽早已被操縱,透過下注方式詐取財物,起訴詐欺罪。檢察官衡量吳季穎在偵查中全盤托出,追查出其他組頭以及球員,經檢察官事先同意,建請法院衡酌證人保護法規定,量處適當之刑責。
職籃打假球簽賭案偵結! 吳季穎等球員、教練等15人遭起訴
士林地檢署偵結台灣職籃SBL聯盟所屬球隊球員涉嫌簽賭及打假球案件,起訴職籃球星吳季穎等15人:包括柯姓、吳姓(2位)、周姓、顏姓、邱姓、陳姓、黃姓、李姓及1名外籍球員等10名球員、前不同球隊之邱姓助理教練、黃姓、張姓、游姓、邱姓等4名友人或同學,都依法提起公訴,另1名被告翁姓球員則因逃匿而依法發布通緝,士檢同時向法院聲請沒收合計約2千餘萬元不法所得。士檢指出,檢察官認定被告15人分別涉有《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第2項之「結夥三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刑法》第266條第2項之「網路賭博」、第268條前段「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經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葉耀群,率同檢察官邱獻民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4大隊偵辦。起訴指出,SBL球隊裕隆隊部分球員透過集體簽賭或友人協助,進行下注簽賭及以打假球操控比賽結果,認定涉案球員在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3年5月21日的第20屆SBL賽程,從熱身賽開始至例行賽期間,透過地下簽賭網站下注簽賭至少十數場賽事,下注場次中有7場賽事為達地下賭盤開出讓分或盤中受讓分數多寡,而以控制比分方式遂行。檢方查出,涉案球員操縱比賽方式,包括未依教練指示戰術、或以離譜投籃、故意傳球失誤、刻意不傳球、故意遭抄截、或刻意罰球不進、傳球次數遽增、出手時機不合常理、故意運球出界、甚至讓對手輕鬆投籃等方式操控球隊輸贏及得分,嚴重影響職籃賽事公平及球迷之信賴,賭資金額更以千萬元計,破壞職業運動的純正風氣。士檢指出,未來將持續依照高等檢察署「防制職籃不法事件全國跨轄區專案小組」會議決議,與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及國內3大職業籃球聯盟(SBL聯盟、T1聯盟、PLG聯盟),結合檢警專責小組,透過聯繫窗口,預先防制不法,持續健全國內職籃環境。
SBL柯旻豪簽賭打假球延押2個月 確定在看守所吃年夜飯過農曆年
SBL超級籃球聯賽去年爆出簽賭假球案,不少球員都受到牽連,當中最嚴重且是唯一收押的球員就是裕隆球團的前MVP球員柯旻豪,今(19)日傳出因羈押期限將至,檢方聲請延押獲准,將可以延押1次,1次期限為2個月,也確定柯旻豪這個農曆年將會在看守所度過。柯旻豪不認罪成為他不斷被關的主因。(圖/報系資料照)前SBL的MVP裕隆球員柯旻豪,過去傳出他在應訊時僅指認邱繼偉介紹組頭以及簽賭網站APP,而面對其他球員指控其為假球主導者,柯旻豪均全部否認。而檢方也認為柯旻豪犯後態度欠佳,有明顯串證之虞,所以向法院聲押獲准。如今聲押期限已到,檢方日前聲請延押,法院審理後,認為柯的羈押原因及有必要性,因此有繼續羈押的必要,裁定延押2個月。也讓柯旻豪確定無法與家人團聚,必須在看守所吃年夜飯。而這起裕隆的假球案,也因聲押期限2個月,也意味假球案最慢將在2月偵查終結。但有沒有其他分支假球的調查,還要看各地檢方作業。這起案件的其他球員,包含一開始的吳季穎,依詐欺、賭博、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罪嫌,諭令25萬元交保;球員邱忠博、陳品銓、黃鉉閔、吳祐任、顏聞佐、周暐宸等人30萬元交保,斑霸、李其恩1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裕隆的前助理教練邱繼緯,被認定可能就是組頭,還放球版給球員,一手操控比賽,以15萬元交保。
北市男子未付2萬運彩下注金 見勇士敗北後竟直接開溜
台北市1名男子在昨(5)日中午至一家彩券行購買運動彩券,向店家表示要下注2萬元當天NBA金塊對上勇士的比賽,未料男子不但遲遲托推付錢,最後勇士隊輸了他竟也落跑了,店家只好趕緊報警求助,希望能將下注金要回。據了解,受害店家位於台北市信義路二段,該家彩券行有提供運動賽事下注,在昨(5)日中午11時許,1名男子走進店內觀看當天NBA上半場賽事後,隨即至櫃台向店家表示要就該場賽事投注,且一開口就下注高達2萬元,經店員反覆確認,男子也表示沒問題後就替他下注勇士隊贏球。然而,男子在下注後並未立刻付錢,反而不對托推表示稍後會付款,其疑似在一開始相當看好勇士隊,認為只要順利贏球他就能得手金錢支付下注金,似乎也對自己當天一定能成功贏錢相當有信心。未料,最終比賽結果為勇士127分、金塊130分,勇士隊以3分之差惜敗該場比賽,也代表著男子無法贏錢,隨後店家要求他支付下注金時,男子隨即找藉口稱要去領錢,但店員表示無法離開店中,進而要求他先押身分證件並且找警方陪同,此時男子竟趁機開溜,快速消失在彩券行周遭。害受的彩券行老闆也不甘心無緣無故損失2萬元,因此事發後就隨即報警求助,經大安分局受理報案後,已成立專案小組就這起詐欺案件展開追查,警方現正積極調閱監視器以查緝該名男子身分。
台籃假球簽賭案籃協再出手 裕隆9球員、羅振峰「註銷球員資格永不錄用」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於11月21晚間召開紀律委員會,針對近期球員涉賭或假球事,依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職業聯盟、球隊暨球員、職員、經紀人與經紀公司懲處辦法」,決議涉案球員包含裕隆9球員,與雲豹羅振峰全部都被註銷球員身分,終身不得從事籃球相關工作,台鋼陳靖寰尚未遭到檢調偵辦,因此會等確定後再行處置。羅振峰(左)也被籃協除名,吳季穎(右)則是先前就被除名。(圖/雲豹、籃協提供)籃協表示,裕隆籃球隊涉賭及假球之九位球員,涉嫌賭博、詐欺罪及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柯旻豪(當庭逮捕後聲押)、邱忠博、陳品銓、黃鉉閔、吳祐任、周暐宸、顏聞佐、李其恩(七位球員30萬交保)、斑霸(1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住居),決議註銷球員之註冊。台啤永豐雲豹球員羅振峰,簽署切結書後坦承曾投注SBL賽事,雖T1聯盟已停權並永不錄用,仍決議註銷球員之註冊。以上十位球員,籃協所屬球團及各聯盟日後不得錄用,不准進入場館,將來研議禁止其擔任教練、裁判及球員經紀人,逐出籃球圈。台鋼獵鷹球員陳靖寰與友人不當對話,球團要求其暫時離隊,決議停權處分,如檢調有偵辦結果時,將再開會處置。
台籃假球延燒傳SBL四隊全淪陷 裕隆球員手機裝博弈APP「一被抓就鎖版封停」
台籃簽賭假球案持續偵辦中,SBL超級籃球聯賽的裕隆球團,多達一半球員涉案,前後包含離隊或現任球員有10名之多,衝擊即將在12月舉辦熱身賽的SBL新賽季。如今傳出不只裕隆球團有隊員打假球,其他四隊都有出現配合甚至一起賭博的球員,另外裕隆被抓的球員也發現他們都有下載地下運彩網站APP,能更方便下注。從球員到教練,被金錢蒙蔽雙眼瘋狂賭博。(圖/報系資料照)據《ETTODAY》報導,這些被抓的裕隆球員,他們的手機都有下載同一個地下運彩的APP,介面簡單與便捷性高更方便下注,但這些球員被抓媒體報導後,檢調就發現他們手機的APP就遭到封號,組頭甚至遠端刪除所有交易後台紀錄,相當高端。如今檢調正在想辦法加速進行涉案球員手機數位鑑識程序,以釐清是否有其他球隊成員涉案。另外第二波到案球員,檢方也發現有的人沉迷賭博,當中不只一種地下運彩APP,當A網站賠率不好或一直輸,就會換到其他網站去玩。而《鏡週刊》也報導,除了裕隆球員外,其他球隊也有球員或隊職員涉賭打假球,配合裕隆球員比賽,包含台銀、台啤、彰化柏力力球隊都被點名,若真的四支球隊都有球員打假球,SBL整個聯盟就壟罩在一片簽賭陰霾中。晚間籃協也發出聲明,表示21日晚間召開紀律委員會,針對近期球員涉賭或假球事,依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職業聯盟、球隊暨球員、職員、經紀人與經紀公司懲處辦法」,決議如下:一、裕隆籃球隊涉賭及假球之九位球員,涉嫌賭博、詐欺罪及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柯旻豪(當庭逮捕後聲押)、邱忠博、陳品銓、黃鉉閔、吳祐任、周暐宸、顏聞佐、李其恩(七位球員30萬交保)、斑霸(1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住居),本會決議註銷球員之註冊。二、台啤永豐雲豹球員羅振峰,簽署切結書後坦承曾投注SBL賽事,雖T1聯盟已停權並永不錄用,本會仍決議註銷球員之註冊。以上十位球員,本會所屬球團及各聯盟日後不得錄用,不准進入場館,將來研議禁止其擔任教練、裁判及球員經紀人,逐出籃球圈。三、台鋼獵鷹球員陳靖寰與友人不當對話,球團要求其暫時離隊,本會決議停權處分,如檢調有偵辦結果時,本會將再開會處置。
DRAM起風了2/「陳董話風一變法人跟著轉」 產業鐵嘴「小白」從不賠錢
被DRAM業界暱稱為「小白」的威剛(3260)董事長陳立白,因為對於DRAM報價掌握相當精準,也深諳低買高出之道,因此在法人圈也被視為DRAM鐵嘴,陳立白的任何產業評論,往往也成為不少法人判斷DRAM的參考指標。「只要陳董話風突然一轉,大家就知道狀況變了。」一位本土法人說。1963年出生的陳立白,1985從逢甲大學電機系畢業後,就進入工研院電子所工作,擔任工程師。後來進入華邦電。1993年,陳立白創立慧聯企業,投入DRAM模組市場。2001年再成立威剛,而威剛成立的第一年,就交出了「年營收12.3億元,EPS 2.84元」的成績單。也因為自身超過30年的DRAM模組經歷,讓陳立白對於掌握產業報價變動相當敏銳。不少法人都把威剛的庫存水位拿來當作是產業風向球,隨著庫存的增減來進行操作。對於今年以來威剛庫存大量增加,法人告訴CTWANT說,「增加的金額及幅度都相當少見,也透露出陳董這次對於DRAM翻轉的看法,可以說是有史以來的『極度』樂觀。」LED照明也是威剛董事長陳立白看好的綠能相關產業之一。(圖/翻攝自ADATA臉書)陳立白對於威剛規劃也不僅止於DRAM本業,2021年威剛成立20周年時,陳立白就喊出,電競XPG、工控產品、馬達及電動車將全面出擊,成為威剛奔向30而立的重要布局。回顧威剛的多角化布局,2010年成立轉投資威剛照明,進入LED照明領域;2021年再推出自主開發的電動三輪車威速登金卡多。而最特別的是,威剛在2012年與金流夥伴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全球最大運彩系統商Intralot參與第二屆運動彩券發行機構遴選,並取得發行權。據了解,原本是中國信託想要競標,但金管會不同意,加上原本的經營運彩的台北富邦銀行因為營運狀況不佳,最後由威剛競標,中國信託則擔任金流銀行。而威剛跟體育也頗有淵源,包括每年舉辦太魯閣媽拉松,成立「蜂鳥希望基金」贊助偏鄉學校小小運動員體育設備,以及攜手新竹縣東泰高中,提供獎助學金與產學合作,培育電競人才等。威剛在2012年取得第二屆運動彩券發行權,2022年底又完成續約。(圖/報系資料照)陳立白曾經指出,威剛雖然是科技廠商,但公司從未於公益活動及贊助體育賽事上缺席,並積極在產品設計上成功融合運動與科技特色,包括NBA明星球員及世足系列等限定款產品等,藉此讓全民運動風氣生根於台灣廣大消費者族群。
吳季穎假球簽賭恐拉出更多球員? 立委提案要體育署更積極防賭
職籃球員吳季穎遭爆打假球與簽賭,檢調介入後發現有其他職籃球員涉入,雖然還沒公開是哪位L姓球員也在賭,但也被認為恐是一連串的球員涉賭狀況。如今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就提案,要求體育署可以防堵這樣的狀況繼續發生,認為應該要更積極注意單項協會的紀律委員會處分的比例原則跟救濟管道。立委要求教育部體育署為體育賽事防賭做出明文規定。圖為教育部長潘文忠。(圖/周志龍攝)棒球籃球都陸續傳出有打假球的狀況,這讓立委陳培瑜在今(19)日臨時提案,認為體育賽事假球簽賭會讓球迷失去信心,認為體育產業是體育署的事情,並不是民間單位協會說得算,要體育署拿出辦法,一個月內提出更為積極的運動聯賽防賭政策。這項提案除了陳培瑜外,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吳思瑤,以及民眾黨立委張其祿都連署支持。當中也舉例可支持並推廣現行的球員防賭基金制度,或參考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針對意圖染指賽事的不法份子,進行加重處分。陳培瑜認為,不能出事了才抓「解決製造問題的人」,教育部長潘文忠也表示,體育署確實應該處理相關政策,並要求改在2個月內提出相關配套方案,教育委員也同意潘文忠的意見並通過。
吳季穎打假球簽賭案外案 變賣名錶檢方證實:與他無關
SBL超級籃球聯賽的前球員吳季穎,涉嫌在上季賽事打假球並簽賭等風波,昨(18)日到地檢署應訊接受調查,被認為有詐欺、賭博罪以及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3罪,另外在先前報導還有指出他去變賣名錶的狀況,他一開始就否認這樣的消息,檢方調查也證實他沒有說謊,並未偷竊或盜賣名錶,而是友人拿去賣的。吳季穎(左)否認打假球,但承認有玩地下運彩。(圖/籃協提供)吳季穎接受調查後,透露自己並非如外界所說住豪宅,而是在景美夜市旁租套房,另外名車是否是販售手錶後所買,他則沒有交代。但檢方釐清並非由他去販賣名錶,監視畫面可以看出,他是陪同友人去賣錶,並非他拿著錶去賣,全案和竊盜案無關。另外18日晚間以25萬元交保,他早已準備好現金,並非由友人幫忙辦保,也讓檢方感到意外。至於打假球一事他也否認,表示自己只是有玩地下運彩,籃球運動並非可以靠一人之力決定輸贏的比賽。
杭州亞運/這些國家「亞運奪牌」獎勵曝光 新加坡最多可獲470萬元
杭州亞運賽事仍在如火如荼進行,世界各地政府、單位為了激勵選手闖出佳績,都有祭出奪牌的獎勵措施。其中台灣《國光體育獎章》就有明訂,亞運會奪金可得新台幣300萬元。若以新加坡為例,運動員首次奪金可得新加坡幣20萬元(約新台幣470萬元),二度奪金則為新加坡幣10萬元(約新台幣235萬元),其他像是日本、香港、澳門、大陸也有明令獎勵制度。根據台灣《國光體育獎章》規定,亞運屬於二等國光獎章,金牌得主可獲新台幣300萬元、銀牌得主可獲新台幣150萬元、銅牌得主則有新台幣90萬元;運動彩券經銷商同業公會加碼,奪金選手可再獲得新台幣5萬元獎金。「柔道男神」楊勇緯在本屆亞運會男子60公斤級決賽奪金。(圖/報系資料照)新加坡奧林匹克理事會公布,首次奪金可得新加坡幣20萬元(約新台幣470萬元),二度奪金則為新加坡幣10萬元(約新台幣235萬元);銀牌得主新加坡幣10萬元(約新台幣235萬元)、銅牌則是新加坡幣5萬元(約新台幣117萬元),羽球、桌球、籃球、足球等團體項目賽事另計。香港若在個人項目奪金可得100萬港幣(約新台幣411萬元),團體奪金則是200萬港幣(約新台幣823萬元);銀牌得主可獲50萬港幣(約新台幣205萬元)與100萬港幣(約新台幣411萬元),銅牌則依銀牌比例遞減。澳門則與香港一樣各派代表參賽,若在個人項目奪金可得28萬澳門幣(約新台幣111萬元);銀牌得主可獲14萬澳門幣(約新台幣557萬元);銅牌可獲8.4萬澳門幣(約新台幣334萬元)。大陸根據部份媒體透露,國家體育總局會對金牌得主發放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2萬元)津貼,運動員所屬的單位或省市政府,也有額外的獎勵與補助。日本不由國家統一制定標準,而依個別賽事的協會訂定獎勵,有些項目奪金可拿50萬日幣(約新台幣10.8萬元),部份項目則是60萬日幣(約新台幣13萬元)不等,相較獎勵較多的國家而言相差甚鉅。
通緝犯為了買運彩身分曝光 遭警攔查無奈表示「你帶我去開庭好了」
桃園27歲黃姓男子,昨日上午在高雄搭乘計程車外出買運彩,但司機未依號誌規定左轉,遭新興分局前金所員警攔查。當警方查證身分時,發現黃男是桃園地檢署所發布竊盜通緝犯,員警依法將黃男解送至桃園地檢署偵辦,另駕駛違規部分也依法製單告發。昨日,有一輛計程車經前金區七賢路、中華路口時,為了搶快貪圖方便,未依號誌規定左轉,引起警方注意,遂向前攔查。警方查證身分過程中,坐在前座的黃姓男子,主動向警方表示「你帶我去開庭好了」坦承自己因案遭到通緝,員警確認這名黃男是桃園地檢署8月15日所發布的竊盜通緝犯。據了解,黃男遭桃園地檢署通緝,近日才搬到高雄投靠友人。今日搭車外出是為了買運動彩券,不料因駕駛未依號誌規定左轉,遭警方盤查,自己通緝身分也曝了光,後續員警依法將黃男解送至桃園地檢署偵辦。計程車司機得知自己載到通緝犯後相當無奈,並表示不予收車資費用,但違規駕駛部分也遭員警製單告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新興分局提醒,民眾如因刑案被通知到庭偵查或執行刑罰,應依限到案,期間如住居所異動時,應主動向管轄地檢署或法院通知變更,避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會持續查緝此類對象及不法,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