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說法
」國會改革刻不容緩!公督盟提5大目標 盼落實國會自律和強化監督能量
立委大選結果出爐,公民監督國會聯盟19日舉行記者會,針對立法院提出5大建言,呼籲各政黨停止職位分贓討論,先針對第十一屆國會改革凝聚共識,提出下一屆國會改革施政藍圖。公督盟所提5大國會改革解方,分別為「落實遊說登記,避免違反利益勾結」、「立委不兼任營利組織職位」、「嚴審國家預算不怠惰拖延」、「公開助理聘用資訊」、「避免立院淪為橡皮圖章」。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公督盟提出的國會改革5大訴求不分任何黨派,也不管是藍綠白誰擔任立法院長,唯有落實國會自律和強化監督能量,才能向選民負責。張宏林說,本屆大選不少立委候選人身陷家族土地爭議、農舍爭議,甚至有現任立委涉嫌潛艦洩密案件,立委身為中央民代,理應落實利益迴避原則。目前《遊說法》已明顯與現實脫鉤,因此公督盟呼籲新國會應盡速修正,杜絕黑金政治。公督盟理事潘威佑表示,現行《立法委員行為法》並未針對兼職營利單位和非營利單位,有更進一步的限制。而立委在外兼任董事長、董事等職務,除有怠忽職守之虞,更難逃利益輸送之嫌。因此應推動立委專職化,不得兼任營利職,並須公開非營利單位職務。公督盟理事陳雪梨說,立法院2024年度單位預算案中,公費助理編列高達8億,卻未定期公開助理聘用資訊,導致近年爭議頻傳,呼籲應主動公布公費助理聘用資訊,並且和民間共同合作推動國會改革。
接見公督盟成員 游錫堃建議:參考美國制度遊說立法
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8日)接見「公督盟」幹部,除了感謝公督盟對於立委的監督外,也指出立法院已設有「國際事務小組」的臨時性任務編組,作為立法院中的小外交部,進而能更全面推動國會的國際事務。游錫堃在立院秘書長林志嘉、顧問洪慈庸及法制局陳清雲局長、秘書處吳慧玲處長等人陪同下,接見公督盟理事長吳鯤魯理事長及幹部一行16人,雙方就《遊說法》、國會改革、國會外交、國會預算、法制改革等議題交換意見;游錫堃說,公督盟對台灣國會的貢獻比他本人還要多,很多法案都源於公督盟之倡議,而公督盟對於立委的評鑑,監督委員並促進委員自律,是國會進步的重要機制,他也建議,對行政機關或是法案改革,可以參考美國遊說制度,向黨團及立委進行遊說、共同參與立法。游錫堃回應公督盟對國會外交的關注時表示,雖然目前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但立法院推動國會外交並沒有因此停滯,立委也成立許多與外國國會的國會聯誼組織;過去同一個國家在立法院可能有兩三個聯誼會,但考量外交工作需要行動一致,因此自本屆起便協調成「一國一聯誼會」的原則,期待在疫情結束之後能夠有更好的發揮;另外立法院已設有「國際事務小組」的臨時性任務編組,未來也希望變成國際處,作為立法院中的小外交部,進而能更全面推動國會的國際事務。對於立法院遷建議題,游錫堃則表示,原盼在他任內四年,至少能夠完成選址,不過,回歸立法院的合議制度,需要有公開透明的程序,也必須先釐清主客觀條件及現場勘查地點,才能有更進一步動作。吳鯤魯表示,肯定游錫堃推動國會透明化、國會公民教育及國會頻道2.0,並啟動開放國會行動方案,讓立委資訊更加透明,也呈現立委及關係人承接標案之交易方案,讓開放國會更推進一步;他認為,台灣受到國際社會肯定,國會外交推動也很順利,相信疫情結束,國會外交一定會展現成果。
東洋代理新冠疫苗破局!藍議員黃健豪爆驚人內幕
東洋藥品昨晚6時公告,宣布終止代理新冠肺炎疫苗的談判授權。國民黨革實院副院長、台中市議員黃健豪今天凌晨在臉書發布長文,從政治面、股市面大爆內幕並提出眾多質疑,指此一重要消息,絕對有很多內幕的事,呼籲金管會及檢察官敢不敢查?黃健豪說,一個由前行政院長林全擔任董事長的上市藥品公司,先前發布新聞說有取得疫苗授權,除了股價暴漲一波之外,政府也準備跟這家藥品公司採購疫苗,結果東洋藥品拿不出原廠的授權書,今天宣布不談了,各界傻眼。當然最傻眼的應該是那批還來不及逃跑的投資散戶,看了今天盤後,外資跑最快、賣最多。而這件事如果沒處理好,最可憐的就會是台灣人,我們恐怕會從最優先有疫苗打的國家,變成排到後面去的可憐人。黃健豪說,在「政治」層面,這個新聞讓大家關注到東洋董事長是林全,林全是蔡英文初任總統時的第一屆行政院長,離開行政院長,半年就接任東洋藥品董事長。當時就有人質疑,這樣有旋轉門條款的問題,指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其他還有採購法、遊說法,都有相關的規定和罰則。林全當時回應,「東洋藥品跟行政院長的主管業務無關」。黃健豪說,他不知道,原來台灣的藥廠相關業務,跟行政院長能管的事情這麼無關,還剛好是蔡英文總統競選2016總統時就說要、也實際全力推動的生技產業,今 (2020)年就職演說中,再次強調全力扶植生技產業。更不用提現在的政府,原先一切若順利,也準備跟東洋藥品採購疫苗。但林前院長說,這些跟他當行政院長的業務無關。這意思可能是說,如果台灣政府有跟哪間藥廠採購疫苗,一律與行政院長或總統無關吧,都是自然發生的!黃健豪又指出,在「股市」方面,東洋公司在10/12收盤後,公告取得德國藥廠BNT的新冠肺炎疫苗有條件授權書,12號當天先漲了一點,消息公布後便連續兩天漲停,但後續幾天起起伏伏但持續下降,外資幾乎每天賣,直到10/30放假前又放了一個新聞,宣稱又要代理一款可以治療新冠肺炎的新藥,結果看到昨天開盤又拉一波漲停,直到今天傍晚宣布放棄授權。他說,純粹就股市來說,真的是一個有技巧的歷程。這就又回到一開始的問題,董事長是林全,是蔡英文總統的愛將,金管會和檢察官敢不敢查?黃健豪也從「授權書」方面指出,其實東洋藥品沒有騙人,其公開資訊從頭到尾寫的都是取得「有條件授權書」,並讓東洋公司藉此與台灣政府談判(協商)數量、交貨時間和價格等等。他說,當初很多新聞,不管政府刻意,還是媒體疏忽,很多投資人看到那些新聞,一方面是覺得政府好棒之外,同時以為已經取得授權了,因為標題都直接把「有條件」三個字忽略掉,都直接寫東洋取得授權、代理權到手,之類的。但看到這次的新聞,恐怕很多人才恍然大悟,當初取得的只是有條件授權書,就是授權你去談,談好了你就是代理商,談不好的話就結束。黃健豪說,現在政府的態度應該很積極的希望能夠盡快談成,就連被質疑藥廠有陸資背景,指揮中心也出面幫忙澄清,由政府出面背書這支疫苗,沒有陸資疑慮,可以想見在談判過程中,政府的態度是希望能排除各項障礙才對。但奇怪的是,在一方想賣疫苗,一方積極想取得疫苗的狀況下,本來應該是一樁好事,但最後破局的原因,居然是政府指控東洋拿不出,或不願拿出正式授權文件,沒有授權文件,那怎麼談?他指出,對外人而言,東洋取得授權的這件事,只看到公開資訊觀測站的那篇公告和後續的新聞。但衛福部的角色就很奇怪了,依照記者會上的內容,政府公然指控,是因為東洋拿不出授權書所以談判破局,那請問從10/12東洋公司發布消息,到3日開記者會宣布破局,衛福部都沒有看到授權書嗎?如果東洋沒有授權,那衛福部這兩周是在談什麼意思的?黃健豪說,從「破局」方面來看,如果真有授權書,最後卻不拿出來,依據他個人經驗,大概兩個狀況,或兩個狀況都有:1.中間人利益沒談妥,比如說授權書上寫的數字,跟開給政府的數字有落差;或政府開的數字,跟本來談的數字有落差,國際貿易上最怕的的就是買賣雙方直接議約,跳過中間人,那幹脆就先破局。以此案來說,東洋只是取得有條件授權,最終賣家是德國BNT,最終買家是中華民國政府,買賣雙方若有一方想跳過中間人,破局也是剛好而已。2.東洋宣稱取得德國公司的授權,但是他個人之前有買一支港股2196 復興醫藥,有一個可以用中文看港股的APP是阿斯達克,有一則今年3月發布的消息,就提到德國的BNT藥廠獨家授權復興醫藥,「在中國大陸及港澳臺地區的臨床實驗、上市申請和市場銷售」,所以可能那個授權不是德國BNT給的,是這支香港上市的復興醫藥給的。至於「到底何時有疫苗?」黃健豪指出,不知道,不管是何時能取得疫苗、自己研發出疫苗,他認為陳時中自己都不知道,只能一直放消息。這次新冠肺炎的疫情,從3月開始,政府就宣傳我們會跟美國合作研發疫苗,4月時,國衛院喊出2個月有成果,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還在黨媒的專訪中說,行政院的「COVID-19科技防疫推動會議」已組成國家隊,年底就能研發出疫苗。現在11月了,除了指揮中心再度放出消息,我們已與COVAX簽約,可望取得疫苗,但什麼時候取得也不知道,其他之前說會開發出疫苗的新聞,還有跟美國的合作,現在也無影無蹤。所以他對台灣能早期取得疫苗或解藥這件事,還是滿悲觀的。黃健豪說,撇除政黨立場,我當然希望政府能好好談判,順利取得新冠肺炎疫苗,假如有足夠經費研發出新冠肺炎解藥,更是一種向世界證明實力的驕傲,口罩都可以宣傳成這樣,更何況能研發出疫苗或解藥。但看到政府把經費都拿去做各種宣傳工作,他就覺得機會渺茫。黃健豪擔憂日後「沒有疫苗可打」並指出,現在主要的疫苗藥廠有四間,美國的嬌生、莫德納Moderna、英國AZ及這次新聞的焦點德國BNT。其中,美國嬌生和英國AZ的人體試驗都出問題喊停,美國莫德納Moderna目前宣布只願意供應美國本土,剩下就剩BNT了。他說,先不管台灣的東洋怎麼樣取得BNT授權,總之看起來目前有機會最快供應疫苗的藥廠,就是只有德國的BNT,而東洋看起來本來也真的要幫政府採購3000萬支疫苗,卻在此時宣布談判破局。這次政府跟東洋公司的談判破局,不管基於什麼原因,要再找到一個公司像這次的東洋藥品一樣,能夠繞過復興醫藥和德國BNT簽得中國大陸及港澳臺獨家授權,提供給台灣疫苗,依他的了解,就是三個字:不可能。所以,到底破局的原因是衛福部說的,東洋拿不出授權,還是其他奇怪的原因,讓台灣民眾失去打疫苗的機會,政府還是有責任講清楚。黃健豪也指出,另一個值得關注的點是,原先幾支疫苗,政府都直接點名疫苗要給台康生技做代工,看了這間公司的持股,他覺得是另一件很值得思考的事。黃健豪另指出一個「題外話」。他看公開資訊觀測站,東洋公司的正式公告都是寫新冠肺炎,但不知道為什麼跑到某些媒體上,原文就變成武漢肺炎,新冠這兩個字在某些電腦或手機會自動翻譯成武漢嗎?新年新希望會翻成武年武希望?冠軍翻成漢軍?到底有什麼毛病?
立委爆集體收賄《遊說法》形同虛設 監察院申請調查補破網
國會議員爆發集體收賄案,至今包含立委、辦公室主任、白手套郭克銘和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等,共有10人收押;對於與防弊及其相關的《遊說法》成效不佳,監察委員王幼玲、施錦芳今(13)日申請自動調查,將深入瞭解主管機關內政部未積極推動遊說登記制度之責。王幼玲和施錦芳指出,《遊說法》規定,遊說者意圖影響法令、政策或議案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直接向被遊說者表達意見之前,應作申請登記;惟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遊說法》自2007年8月8日公布實施至2020年6月底止,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受理遊說申請登記案件,總計僅424件,似未能反映實際遊說情形,各界質疑《遊說法》形同虛設。王幼玲和施錦芳表示,《遊說法》在中央及地方的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執行成效不彰,究其原因為何?遊說者、被遊說者及其所屬機關,於辦理申請遊說登記時,面臨哪些問題?監委們指出,內政部為主管機關,有無檢討相關法規規範,是否完備?有無積極推動落實遊說登記制度,以落實「防止不當利益輸送,確保民主政治參與」之立法目的?相關疑義,實有深入瞭解的必要。
司改會強推陪審制揚言包圍總統府 劍青檢改:誤導亂推
嘉義殺警案凶手一審無罪造成輿論嘩然,民間司改會以民氣可用強力要求政府實施陪審制,並揚言若不實施陪審制,明天要發動民團包圍總統府及立法院。對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今(7)日發表聲明痛批司改會刻意誤導焦點,是「把馮京當馬涼」,並批評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自稱曾與司法院高層「協商」,應該要出面說清楚其間有無違反《遊說法》規定。劍青檢改表示,嘉義地院判決殺警被告無罪,主要原因是刑法保安處分規定太過老舊,監護上限只有5年,所以法官「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美國加州對無罪的殺人精神病患可判送精神病院同等法定最重本刑,紐約州和德國的監護隔離甚至沒有期限;所以當前解決方案,應該是學習先進國家,盡快修正刑法,延長監護期限,而非趁亂偷渡無關的陪審制,愈搞愈糟。劍青檢改指出,民間司改會不去提議修刑法,卻跳針說要推動陪審制,這對台灣有幫助嗎?民間司改會一貫主張廢死,經常高喊有罪冤枉,力爭再審改判無罪,謂之「保障人權」。如今法官判決無罪,司改會卻動員上百民團包圍立法院,疾呼速採陪審制,請問司改會是否反對該無罪判決?是否借助民憤之機,趁亂推動陪審制?劍青檢改說,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曾說他與司法院進行協商,雙方已達成參審、陪審兩制併行共識,且已研擬條文完成,毫不遮掩大言介入修法,單一民團竟能長驅直入司法院與院長、祕書長平起平坐,平等「協商」完成陪審制修法草案細節?是否有依《遊說法》第13條、第14條、第17條辦理「遊說登記」及「遊說者申報」?身為法律團體應當說明清楚。劍青檢改認為,司改會若不認為殺警案法官錯判,便不應利用此一民憤機會偷渡陪審,建議其他民團認清事理,陪審制不能解決殺警無罪問題,誤導亂推反而釀成更大災難。
反滲透法三讀通過 境外勢力干預選舉最重處五年
民進黨團版反滲透法草案今(31)日挾人數優勢,在各方抗議聲中,強行投票通過,並由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議事槌宣布三讀通過,國民黨團在逐條發言表決時均放棄上台,全程靜坐舉牌「侵害人身自由」抗議,親民黨團三名立委則均投下反對票。民進黨黨團力推的反滲透法三讀通過。(圖/截自國會頻道)今日三讀通過的《反滲透法》內容如下:第一條: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 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境外敵對勢力: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亦同。二、滲透來源:(一) 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二) 境外敵對勢力之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團體或其派遣之人。(三) 前二款各組織、機構、團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第三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案之相關活動。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四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五條各款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五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法第二條所定之遊說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第六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七條: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章或公民投票法第五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第八條: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違反第三條至第七條規定者,處罰其行為負責人;對該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並科以各條所定之罰金。第九條:滲透來源從事本法第三條至第七條之行為,或指示、委託或資助他人從事違反本法第三條至第七條之行 為,依各該條規定處斷之。任何人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而再轉指示、委託或資助者,亦同。第十條:犯本法之罪自首或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自首並因而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第十一條:各級政府機關知有違反第三條至第九條之情事者,應主動移送或函送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第十二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柯文哲密會企業大老 王世堅:晚上募鈔票白天騙選票!
台北市議員王世堅痛批,據媒體爆料,柯文哲26日晚間私底下和企業界大老闆見面2小時,其中包括東森購物董事長王令麟、信義房屋創辦人周俊吉、長榮空廚董事長柯金城等人,簡直就是「晚上募鈔票,白天騙選票」,呼籲政風單位應該出面調查一下。柯文哲對媒體報導解釋,這些大老闆都有固定的聚會,且輪流作東,他是以「朋友」身分出席。 王世堅指出,媒體拍到柯文哲與企業大老密會,只是冰山一角,這5年來柯文哲很密切的在跟財團、企業主私會交往。舉例來說,台北市建商公會,每一、兩個月都會有固定聚會,這5年來柯文哲場場必到。王世堅說,「5大弊案5年而來無疾而終,柯文哲跟5大弊案的財團成為莫逆之交,數得出來的大財團都去密商過。」王世堅認為,柯文哲現在是多重身分,一為台北市長,如果是以市長身分與會企業大老,那真的是非常可惡;二為台灣民眾黨主席,若以台灣民眾黨的身份去會見企業主,王世堅建議請不具公職的民眾黨幹部去約,因為以他的多重身分,會造成角色混淆,模糊不清。不過,也有議員對這件事持相反的意見,時代力量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表示,和企業見面請益不同業界經驗、給產業政策不同面向的建議,本無不可;但若涉及企業遊說政策就要依照遊說法辦理。林穎孟說,與企業會面,若屬於市長行程,則應依照柯市長競選時的《認同卡》承諾,上網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