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平安險
」 櫻花 桃山 保險 團體傷害險 公共意外責任險【這保險很難用】看得到卻不一定會理賠 連法官都幫不了忙
台東知本國家森林遊樂區去年有遊客跌倒身亡,該遊客獲得410萬元的團體傷害保險理賠;更早之前,花蓮一名婦人到宜蘭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旅遊,因倒退走導致摔傷,也有126萬元的團體傷害保險理賠。而偏偏武陵森林遊樂區對於去年9月跌倒撞腦傷亡婦人,則只願從公共意外險理賠70萬元,而無任何團體傷害險。除了因為武陵森林遊樂區因為行政作業疏失而漏了續保團體傷害險,讓提供遊客長達26年的雙重保障,突然在去年7月嘎然停止,還讓民眾發現地方政府規定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其實是「看得到卻不一定可以用到」的窘困。保險業者表示,「團體傷害險」則是不論遊客在園區內是自己疏失跌倒或是因為管理單位維護設施有缺失,都可以在民眾因意外受傷、死亡或是需醫療、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失能)等狀況時,由保險公司依保單條款予以理賠。這也是林務局在有收費入園的國家森林遊樂區,願每年編列數百萬元預算,額外提供遊客的雙重保障考量,也就是責任險需在管理單位有過失才能理賠、團體傷害險不論責任歸屬(無過失)都可以理賠的差異。知本、太平山–未用公共意外險理賠而台東知本之案中,意外身亡遊客的家屬其實有向法院以林務局有管理疏失,要求提高損害賠償金額,但法官以「無管理疏失責任」為由,駁回家屬請求。至於太平山之案,則是遊客跌倒當時有目擊者見其是倒退走,責任須由遊客自行負責,兩案都是未動用到公共意外責任險來做理賠。武陵–查無人為疏失此次台北市民陳媽媽在武陵森林遊樂區跌倒不治死亡之案,其「公共意外責任險」得標廠商新光產物,已委託欣榮保險公證人勘驗,報告認定「武陵已善盡告知義務,無人為疏失或公共設施管理欠缺等情形,而階梯設計是依《建築技術規則》規畫,依法應不需負賠償責任」。但陳家在勘驗報告中發現,前往公廁樓梯每階高度不一,其中第七階17公分及第八階10公分的差距最大,也就是陳母出事地,依此主張樓梯各階踏高不一致,導致上下樓梯節奏感被打亂,加上階梯狹窄僅容一人通行,無法由他人陪同攙扶,且樓梯木頭扶手過寬不易抓穩。陳家已寄出存證信函向武陵國家森林遊樂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新光產物,要求損害賠償,包含殯葬、醫療及子女4人(各請求140萬元精神撫慰金)等共598萬6,319元。目前,新光產物僅願理賠70萬元,陳家正委託律師準備提出告訴。(5-5全文完)
【驚!遊客保險少410萬】大調查20座熱門森林遊樂區 這3座死亡保障偏低
本刊獨家揭發民眾在知本與武陵國家森林遊樂區健行,明明都是走在林務局管轄區域,保險理賠卻是410萬元與0元的很大落差,而林務局也坦承遊客付費入園的保障,應該是有含410萬元的團體傷害保險,卻獨漏武陵少保。而經本刊進一步追查發現,林務局、退輔會、台大與中興大學等管理的森林遊樂區、農場,除了向一般遊客、65歲以上長輩收取數十元至百餘元的入園費,還會針對免票入園進場的遊客,像是6歲以下幼童、榮民、身心障礙及榮譽志工等,收取10元、20元不等的保險費。以上單位管轄的森林遊樂區、農場,皆會依地方政府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而且像是林務局、台大與中興大學實驗林場,還會編列預算為遊客「額外」再買團體傷害險或是遊客平安險。當遊客在園區內發生意外事故、醫療及死亡、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者(失能)等,皆可獲該保險理賠,提供遊客雙重保障。「有」提供團體傷害險雙重保障者林務局自1987年起,各森林遊樂區都有買公共意外責任險;基於山徑危險路況難測,2001年起針對「有收費入園」的森林遊樂區,另為遊客加買團體傷害保險,包含太平山、滿月圓、內洞、東眼山、八仙山、大雪山、奧萬大、阿里山、藤枝、墾丁、雙流、知本、池南、向陽、富源共15座國家森林遊樂區。團體傷害險的保障內容為每1人身體傷亡410萬元、每1人醫療費上限41萬元及醫療費實支實付。團體傷害險採記名制,林務局會在遊客入園收費亭貼告示,提醒民眾填寫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及住址,置於大門售票亭、旅客服務中心或是林務局工作站的保險名冊投入箱。林務局官網也提供「國家森林遊樂區遊客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名單」表格,讓民眾下載填寫。林務局在知本等15座收費入園的國家森林遊樂區內,皆有提供遊客團體傷害險,並於設置「保險名冊投入箱」。(圖/林務局提供)「有」額外提供遊客平安險者溪頭自然教育園區,為台大實驗林溪頭營林區內,除了有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外,也還額外提供遊客平安保險,每1人身體傷亡500萬元,每1人醫療費上限50萬元,醫療費採實支實付。由中興大學實驗林場管轄的惠蓀林場,也是額外提供遊客平安險,每1人身體傷亡300萬元,每1人醫療費上限30萬元,醫療費部分也是採實支實付。全台未提供團體傷害險的森林遊樂區(圖/繪圖組)林務局部分,觀霧、合歡山森林遊樂區因未對遊客入園收費,目前則未額外提供團體傷害險。而原本已提供遊客26年享有團體傷害險的武陵森林遊樂區,因2018年7月下旬「漏」了續保,林務局正趕辦補救措施中。退輔會管轄區域部分,雖也對遊客收費入園,卻是都「未」額外提供像是團體傷害險或遊客平安險等地雙重保障,區域有棲蘭森林遊樂區、明池森林遊樂區,以及堪稱台灣著名三大高山農場的武陵農場、福壽山農場與清境農場,也只有提供公共意外責任險。(5-4待續)
【保險作半套2】走在知本跌倒身亡賠410萬 武陵兩手一攤0元
林務局管轄的武陵國家森林遊樂區,其官網明明公告購票入園還送團體傷害保險,結果去年有兩名遊客各在台東知本及台中武陵森林遊樂區跌倒傷重不治,前者卻可獲保險理賠410萬元,後者卻是0元,讓家屬感嘆賠償金額差很大。沒有獲得團體傷害保險理賠的是台北市民86歲陳媽媽,她和家人去年9月上旬前往武陵國家森林遊樂區走桃山步道欣賞桃山瀑布,卻在前往公廁下階梯途中跌下樓梯,後腦杓撞擊重傷過世。而她是花80元購票入園。陳媽媽過世後,武陵欲以「自行跌倒無法賠償」為由結案,兒子陳先生起初未多想,但數周後,因陳媽媽參加的社區大學土風舞班,有為學員買團體保險,陳家便獲得南山人壽理賠的100萬元。這時,陳先生才想到入園時,母親向武陵購買的80元門票,其中包含保險費,便請保險業友人幫忙查詢。經友人告知,陳先生得知武陵於2017年10月有公告,為遊客投保團體傷害險及公共責任意外險,意外身故保險金分別為300萬元及600萬元。依《地方自治法》規定,所有公開場合均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待認定業者有無管理疏失後才會理賠;團體傷害保險則是無過失責任,即可獲得理賠。陳先生趕緊去電武陵,「問了才知道,武陵去年7月19日以後,沒再續約買團體傷害險,只有買公共意外責任險。」令他不解的是,明明武陵網站公告有雙重投保,門票含保險費,「難道是武陵漏了續約?」陳先生進一步查詢得知,台東知本國家森林遊樂區去年也有遊客跌倒身亡,該遊客獲得410萬元的團體傷害保險理賠;更早之前,花蓮一名婦人到宜蘭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旅遊,因倒退走導致摔傷,也有126萬元的團體傷害保險理賠,只有陳媽媽沒有理賠團體傷害險。(5-2待續)
【保險作半套1】退輔會出包 武陵遊客摔死沒得賠
本刊接獲陳先生投訴,去年他和妹妹帶母親到武陵森林遊樂區度假,母親卻在下樓時,因階梯高低不一而跌倒身亡。武陵委由退輔會代為投保了26年,但去年7月起,就未幫遊客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導致陳家人未能獲得理賠。反觀去年一名在知本森林遊樂區意外身亡的遊客,卻可獲賠410萬元,讓陳先生大嘆:「人命竟然還分貴賤等級!」台北市民陳先生向本刊投訴,去年9月11日她和家人帶著86歲的母親,前往武陵森林遊樂區度假,當晚入住園區裡的富野渡假村。只差二階 就平安隔天上午,一行人驅車前往桃山步道欣賞美景,沿途走了4公里多、2個多小時的路程。回程時,陳先生的妹妹陪著母親,一起前往步道終點附近的公廁,但沒多久,陳先生就聽到「啊」一聲,他趕緊下階梯查看,驚見母親已倒地不起。「只差二階,就可以走到平地。」陳先生哽咽地說,當時他和妹妹一直呼喚母親,發現母親已無法回話,後腦勺還流血,便趕緊為母親保暖及叫救護車。等了90分鐘後,陳媽媽被送到距離最近的梨山衛生所,但醫護人員見她頭部重創並陷入昏迷,該所設備無法醫治,經家屬同意後,轉送至台中市的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這一趟,又花了70多分鐘。醫生檢查發現,陳媽媽顱內大量出血,需打開頭蓋救治,只是她年歲已高,術後恐怕會成植物人。陳先生和兄弟姊妹商量後,決定不開刀,6天後陳媽媽傷重不治,「母親在桃山步道時一直談天說笑,想不到她沒有留下任何話語就走了。」陳媽媽過去幾乎天天到陽明山健行、泡溫泉,多年來走訪了60多個國家,身體相當硬朗,如今意外驟逝,讓陳先生很難接受。(5-1待續)婦人摔倒的位置。(圖/繪圖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