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拆
」萬里80多戶礦工被逼「拆屋還地」! 在地老議員嘆:沒看過賴清德幫忙
2024大選進入最終倒數,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萬里老家違建爭議成選戰重點,而同在萬里的崁腳村曾在2007、2008年被政府標出土地,新地主要求當地住戶「拆屋還地」,引發抗議。萬里中幅里前北縣議員唐有吉向中天《民間特偵組》節目表示,在抗爭期間「從沒看過賴清德」,2012年間居民抗爭無果,最後80幾戶居民全數遷走,也沒得到任何補償;唐也透露他與賴清德母親交情很好,證實賴的老家是既有違建、是改建過的空屋,吃虧就是沒繳稅。據《中國時報》2007年7月報導,萬里崁腳村在日據時代為礦區,許多住戶當年即在此落地生根;但土地所有者、經濟部所屬的國營企業農工公司現正準備將土地整批標售,並對近百戶提起「拆屋還地」之訴訟。居民若無法得標,將面臨流離失所的命運。中天《民間特偵組》近日採訪到萬里中幅里前北縣議員唐有吉,並實地走訪被迫拆屋還地的崁腳村,原來兩三層樓的建築有的被拆光變成荒地,也有多間破屋還閒置在當地。唐有吉表示,這些都是既有違建,「阿德(指賴清德)就是舊有違建,他那間吃虧就是沒繳稅」,這邊每間都有繳、鐵皮違建也有繳。對於萬里崁腳村80戶居民遭逼拆屋還地,萬里中幅里前北縣議員唐有吉(見圖)向中天《民間特偵組》節目表示,在抗爭期間「從沒看過賴清德」。(圖/翻攝自中天民間特偵組)唐有吉回憶當時農工公司,「礦工二代三代全部都趕盡殺絕、拆掉,真的很可憐」,當時他們主張,弱勢老礦工的既有房屋,經濟部可以用小塊小塊的標,讓居民能夠標得起,但經濟部不肯。後來被新地主標走後,就貼公告、掛布條,限期搬遷,不然就要硬拆,當時居民也請了7位律師跟新地主告。《民間特偵組》追問,這些被拆的人有得到任何補償嗎?唐有吉說,「沒有,一戶一戶打、一戶一戶遷,八十幾戶全部遷光光,倒貼十萬打掉不給新地主」。2007年時,賴清德已經在台南擔任立法委員,《民間特偵組》也問出關鍵問題,當時賴清德有來幫忙?唐有吉坦言,「當初我們抗議的時候,我是沒有看到他(賴清德)啦,因為他戶籍在台南,沒有回來」,節目組也追問,賴清德那時候到底有沒有幫過這群崁腳村民?唐有吉也說,「真的我沒有碰過他」,但也希望能做到賴說的全國礦區就地合法。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萬里老家被認定是既存違建。(圖/報系資料照)節目組提到,可是賴清德的老家還在這邊?唐有吉嘆了一口氣說,「我是比較了解,它是一個老家沒錯,蓋起來也是真的,他的媽媽跟我是最要好的,因為她同村,他的哥哥在我公所服務,我們是同事,所以我每年過年,我都會去他家」。唐有吉也透露,賴清德的媽媽很早就沒有住在老房子了,老房子應該是空房,可能有風水的觀念,一定有整建過,這看的出來。南鐵東移自救會長陳致曉也向《民間特偵組》節目爆料,像崁腳仔村這類在台灣的非正式住居,背後往往有許多歷史因素,而崁腳仔村從日據時期就存在了,2007、2008年在地居民想跟新地主買地,商量是不是能分割讓他們買自己家的地就好,結果新地主以1坪1萬元買到的地,竟向居民開價3萬元,聽說其中也與新潮流有關。賴清德2007、2008年時,是民進黨執政時的立院幹事長,萬里礦工鄉親其實有找他幫忙,但或許他當時已經是立委,不怕買不到自己家的地,便對崁腳仔村受害者冷眼旁觀,在台南南鐵東移的案子更是加害者,他就是受害者之一。
鴨霸拆宗祠1/百年祠堂遭夷平 苗縣府遭控奪地拆圍籬
祖先宗祠是一個家族的精神信仰中心,但苗栗頭份的「陳氏家祠」卻命運坎坷,家族代表人陳英治向本刊控訴,頭份地政事務所的經界(土地的形狀權利範圍)測量有誤,把宗祠劃為國有財產署所有的道路用地,以致宗祠先被國產署逼迫拆遷,而緊鄰宗祠的另一塊土地,日前竟又被苗栗縣府以「既成道路」為名強制占用,氣得只能告上法院討公道,大罵苗栗縣府和國產署「欺壓百姓」。被拆除的苗栗縣頭份市山下里的陳氏家祠,為傳統客庄三合院建築,已有近百年歷史,20日下午1時許,本刊記者來到原來宗祠旁的土地,地面舖設了柏油,但兩側遭柵欄圍住,公眾只能通行在一旁凹凸不平的紅土上,汽機車經過還揚起不少塵土。下午1時30分苗栗縣頭份市公所承辦人及派出所員警到場,挖土機、怪手也同步動工拆除柵欄,陳英治望著柵欄和自己的土地,心裡百般煎熬,因為明明這些都是父親辛苦挨家挨戶向族眾掙來的土地,卻被苗栗縣政府、國產署無理掠奪。本刊調查,陳氏家祠建於1921年,是苗栗縣內少數保存良好的傳統客家庄三合院,文觀局也將其列入文資保存審查,只是2018年仍在審查階段就先被國產署和苗栗縣府聯手強拆。陳英治說:「苗栗縣山下小段138-7地號近400坪的土地原都登記在我名下,陳氏家祠也蓋在這塊地的範圍內,但1990年頭份地政事務所經界後,突然冒出一個86-1地號土地,還登記在國產署名下,我是直到2013年想修繕宗祠、申請地籍圖謄本時才知道86-1地號是道路,而這條道路就畫在宗祠裡頭」。「我3度找地政事務所處理土地爭議,承辦人卻表明不願意重測經界線」,之後陳英治與國產署整整打了4年官司,原本在法院調解下,雙方達成86-1地號的土地與祠堂旁的373地號互換協議,讓祠堂可以保留,沒想到國產署事後又反悔,要求陳家以陳氏家祠建物的3倍價將86-1地號土地買回去,氣得陳英治痛罵國產署「根本欺人太甚」。由於陳英治敗訴,2018年陳氏家祠被國產署逼得夷為平地,原以為土地糾紛就此告一段落,但緊鄰宗祠的373地號土地日前又被苗栗縣政府以「既成道路」為名強取豪奪,陳英治父親當年努力的心血被2單位無理奪走,讓他身心俱疲,只希望司法能還陳家一個公道。陳英治是祭祀公業的代表人,他控訴國產署逼拆宗祠,苗栗縣府也霸占陳家私有地。(圖/趙世勳攝)當地謝姓里長則表示,陳氏家族與國有財產署的糾紛他並不清楚,只知道已經有很多年了,而山下里附近的土地似乎並沒有像陳家祠堂那樣,因為地政事務所的經界有問題而產生爭議的情形;至於舊祠堂邊的道路,現在柵欄被拆除,讓大家有較好的道路可行走,居民也樂見其成。對於陳家的指控,國產署中區分署苗栗辦事處表示,1990年 7 月 5 日苗栗縣頭份市山下段 372 地號國有土地依法辦理第 1 次土地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為國產署,祭祀公業蓋陳氏家祠時可能不知道那是國有地,後來雙方打「返還地上物」官司,才要求對方拆遷宗祠。苗栗縣府工務處道路管理科林科長表示,苗栗頭份市山下小段373地號雖是私人土地,但長期是市公所在管理維護,由於地主設置路障,導致有人出車禍摔倒,市公所有管理疏失的話,可能涉及國賠,且該地號是都市計畫區域的道路,若被圍堵阻礙通行,市公所有權依市區道路條例強制拆除。陳英治表示,陳氏宗祠旁的私有地被苗栗縣府以「既成道路」強占,本月20日苗栗縣頭份市公所還來拆除柵欄。(圖/趙世勳攝)
乞丐趕廟公1/士林夜市地主悲控遭惡意檢舉「逼拆」
士林夜市地主兼攤商陳老先生八年多前向國產署承租土地,並為協助弱勢無償出借使用,卻遭人惡意檢舉「違法轉租」、「不法牟利500萬元」,申訴無門後又突遭解約,臨時要求一個月內拆遷完畢,地主之子相當無奈,至今仍不敢告知高齡90、仍在住院的老父,大嘆「乞丐趕廟公」,繳交千萬租金反被追殺。包含大東路與文林路101巷口這處L型土地,陳先生感嘆,當初「主動坦承」違建向國產署承租,沒想到好意卻惹來無止盡的風波。「唉…檢舉人跟媒體講的都是假的,我們前後付了一千萬租金,她付了什麼?只有一張嘴!」精神萎靡、口氣明顯流露出無奈的陳先生,帶著我們來到士林區大東路及文林路101巷口,他指著這塊L型土地,感嘆地指出,八年前向國產署租地,沒想到演變至最後卻成了跳進黃河也說不清的糾紛。文林路101巷早期為大水溝,四十年前填平後成為攤商聚集之處。大水溝變平地 攤商進駐營生文林路101巷過去原為大水溝,約莫多年前填平後,政府便提供該處予早市攤商營業。陳先生指出,其父親陳益堂位於大東路及文林路101巷口的屋子有鐵皮搭建加蓋,直至八年多前覺得白白使用國家土地多年不應該,便主動就加蓋部分進行承租,因戶籍位於大東路上,國產署雖因住家租金優惠將每月七萬餘元租金,降至六萬餘元,但仍追溯前五年使用之補償金,「光五年補償金我們就繳付三百八十餘萬,加上承租至目前八年四個月,前後已付了上千萬。」陳先生表示,若當初選擇繼續違規沉默,便不會有糾紛,也省下高額租金,但沒想到自己的「誠實」,卻因為惡意檢舉與媒體不實爆料,風雲變色。陳先生強調,早市這群攤商早在其承租前便已存在,他不忍承租後趕人,無償讓攤商使用,卻遭檢舉轉租、不法牟利500萬元。不法牟利500萬?檢舉人扣帽引糾紛陳益堂老先生後來遭顏姓女子向有關單位檢舉與媒體爆料,指控其不僅「違法轉租」,多年來並累積「不法牟利500萬元」,違背國有土地承租後不能再轉租的規定,讓陳家一時間飽受媒體圍剿,更遭國產署再以「非自用」追回194萬的租金優惠,後來更以「遮雨棚也算租用範圍」為由,再要求補繳兩百多萬使用費,突如其來變故讓陳先生焦頭爛額,至今仍不敢跟住院老父提及,而關於這些「指控」,他更感到無奈。為了讓攤商能繼續擺攤,不影響生計,陳先生與攤商透過「雇傭關係」解決轉租爭議,然而審計部並不承認攤商切結書的效力。「我父親在未承租土地前,這些攤販便已在此早市擺攤,承租後我們秉著照顧弱勢族群的想法,並未向攤商收取任何租金,僅有其中三攤因需要使用遮雨棚與水電,收取一些合理補貼,連租金都沒收,因此何來500萬不法暴利可言?」陳先生解釋,按照正常作法,他大可圍地趕人,只是如此一來,市井攤商生存便出問題,他甚至於去年協調會時,建議國產署讓他透過「雇傭關係」破解轉租難題,「國產署當時也同意,但我沒想到這樣的好意卻變成最後解約的主因。」面臨老父親臥病在床、租金追繳超過四百萬,加上一紙公文要求當月拆遷,陳先生心力交瘁,希望審計部與國產署能夠釐清事實,還陳家一個清白。陳先生秀出門諾基金會匯款證明指出,他後來以「士林早市愛心市集」名義,要求每個攤位以每月2000元盈餘作為愛心捐款,並未再收取任何金錢,且都取得攤商們的切結書,但後來審計部卻表示攤販的僱用關係切結書不足以證明僱用關係事實,並要求附上薪資轉帳及勞健保投保證明。陳先生無奈嘆氣,想不到原本想透過雇傭關係來幫攤商解套求生存,最後卻作繭自縛,反成啞巴吃黃蓮的投訴無門。陳先生提出匯款證明,表示並未收取攤商費用,而是將愛心市集盈餘捐出作為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