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賠償
」 外遇 出軌 小三 法院 車禍網紅小玉「賣換臉A片」判囚5年入監 法院再判賠6女185萬元
百萬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偕同助理莊炘睿,用AI深偽技術「DeepFake」軟體,將多位網紅、藝人雞排妹、前立委高嘉瑜、立委黃捷等女性的臉合成色情影片,並藉此海撈逾1200萬元。今年5月,他遭判刑5年定讞,已發監服刑;其中66名被害女子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高等法院判決朱和莊須連帶賠償185萬元。全案可上訴。朱玉宸、莊炘睿在2020年至2021期間,先由朱玉宸在推特(Twitter)、Telegram創建名為「台灣網紅挖面」等粉絲團與群組,開放以註冊會員的方式,可付費購買利用「Deep Fake」AI技術合成的換臉A片,2人也因此賺取共計1338萬4766元之不法所得。檢警單位於2020年底年底接獲多名被害人報案,進行深入追查後,檢方認定共119人受害,包含網紅白癡公主、蕾拉、奎丁等等,也有部分女性政治人物遭違法合成。檢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嫌,對朱玉宸、莊炘睿2人提起公訴。一審認為,朱玉宸破壞善良風俗,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名譽,也考量2人坦承犯行,並試圖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損害,判刑5年6月;而5名被害人強調,這造成傷害是一輩子的,檢方也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由於朱玉宸是主謀,二審遂在83件對他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各判7個月徒刑,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則各判6個月。合議庭裁定合併執行5年,其餘1年8個月得易科罰金。助理莊炘睿則在二審因83件有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被各判5月,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各判4個月,定應執行刑為4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則在今年5月間維持二審見解,將朱玉宸犯下的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5年定讞,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1年8月;莊炘睿則判刑4年6月,得易科罰金。朱玉宸在5月29日入監服刑,不少被害人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進行賠償。其中,有6名被害人求償,主張自己有大量粉絲、具影響力,換臉影片流傳於網路,容易遭人誤認她們拍攝性隱私影片,也侵害她們的名譽權,故要求朱玉宸、莊炘睿連帶賠償6人各500萬精神慰撫金。高院審理時,由於6名被害人並未提出有關其身分、經歷、社會廣知程度及資力等相關證明,但參酌她們均為直播主或 YouTuber,高院便跟 據朱玉宸上傳之換臉影片數量,分別是3、3、4、5、10、11部影片,分別批准賠償20萬、20萬、20萬、25萬、50萬、50萬,總計判賠185萬元。
二寶媽常夜不歸宿疑偷腥醫師 綠帽尪攜胞弟摩鐵抓姦…怒求償20萬元
台南一名人夫控訴,他與妻子結婚8年,育有2名子女,妻子卻在藥廠工作後與診所醫師阿明(化名)發展出戀情,而妻子不僅時常凌晨返家、夜不歸宿,還與對方相約在汽車旅館被他抓包,讓他氣得提告求償20萬元。法官一審認定人妻侵害丈夫配偶權,判處人妻及阿明應連帶賠償10萬元;2人不服上訴,後遭法官駁回,全案定讞。人夫主張,妻子自2022年10月在某藥廠業務任職後,開始暗中與某診所一名醫師阿明發展不正當交往關係,妻子更經常凌晨返家甚至夜不歸宿,夫妻倆也發生了離婚爭執。判決書指出,雙方曾達成繼續維持婚姻共識,但人妻仍時常離家去向不明,人夫還從兒子口中得知,妻子帶著2名子女出遊期間,常與阿明互傳LINE訊息。不僅如此,人夫也發現,妻子某天將孩子留在家中獨自外出,詢問其去向,卻發現妻子自稱的所在地與他裝設在妻子車內的定位系統位置不符。當天晚上,人夫便與弟弟前往某汽車旅館攔截並報警,仍遭妻子及阿明2人離去,人夫至此也確認2人侵害了他的配偶權,決定提告求償20萬元。對此,人妻辯稱,丈夫在轎車私裝定位系統違法蒐集其個人蹤跡資料,並跟蹤至汽車旅館攔車錄影拍照,應無證據能力,亦無法證明她和阿明有侵害配偶權行為。另外,她和丈夫早在結婚第2年就分房睡,對方更於2023年間在臉書徵求離婚見證人,多次向她表示離婚,2人也各與心理諮商師諮詢離婚事宜,代表2人婚姻早已破裂,其請求之慰撫金係有過高。阿明則表示,人夫並未舉證證明當天出現在汽車旅館附近轎車上的男子就是他。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人夫在轎車裝設定位系統而追蹤至汽車旅館的蒐證手段具證據能力,同時參照人夫陳述透過藥廠友人與曾至阿明診所的友人指認等訊息,可認定影像證據拍攝的男子就是阿明,代表人妻同日確實有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此外,法官也說到,阿明當日遭人夫及其胞弟攔車時畏縮遮掩身分的反應,也可認定阿明早已知悉人妻婚姻關係存續,因此依法判處人妻及阿明2人應連帶賠償人夫10萬元。後來,2人不滿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時,法官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合,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請求為無理由,應以駁回。不得上訴。
辯稱只組水房幫詐團找車手「沒參與詐騙」 他挨告判賠1450萬元
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在2022年4月間,與其他成員組成「水房」,並與詐騙集團「機房」成員或首腦合作,負責找車手、人頭戶提領贓款,使得受害者損失共計1450萬元。阿明挨告後,辯稱自己沒有參與實施詐騙的過程,主張不須負責任,而台北地院法官判定,阿明應給付受害者1450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阿明和A男、B男及其他不詳成員組成「水房」,與詐騙集團合作,負責收取、提領或轉匯詐騙贓款,再透過層層轉手方式來設置查緝斷點,並將贓款上繳,更為此成立Telegram名稱為「自立自強」的群組,用以聯繫取款及洗錢等事宜。這名受害者接獲假警員的電話,對方佯稱自己涉犯洗錢案件,需要扣押財產,她便信以為真,陸續匯款了1450萬元。隨即,阿明等人就指示車手、人頭戶將款項轉匯,並將其提領一空,而受害者驚覺受騙後,也趕緊報警處理。阿明到案後辯稱,他雖然有協助詐騙集團去找車手及人頭帳戶,但並無參與對受害者實施詐騙的部分,因此不須負賠償責任,且受害者請求賠償金額高達千萬,他沒有資力進行賠償。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阿明的種種行為,均有意思共同及行為分擔,其不法行為與受害者所受的損害,有著相當的因果關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最後,法官認為,阿明抗辯說詞有卸責意味,不足採信,並裁定他應賠償受害者1450萬元。全案可上訴。
換戶口名簿驚見「不知名女兒」 台中男才知被綠怒告前妻
台中一名男子與妻子於2019年結婚,2023年5月因故離婚。不料同年11月,他意外收到戶口名簿換發通知及否認婚生子女之訴判決,這才得知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者發生外遇,並生下一名女兒。男子認為此事對其精神造成重大傷害,憤而提告,要求前妻與第三者連帶賠償100萬元。法院審理期間,前妻主張,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91號解釋,婚姻應重視人格自主權,包括性自主權,婚姻生活的圓滿幸福並非法律上的利益,男子無權主張賠償。此外,前妻指控男子在婚姻存續期間多次儲值真人色情網站,花費約750美元,並與直播主傳送不雅照片及進行煽情對話,認為是男子的行為導致婚姻破裂。法官審理認為,前妻未能提出充足證據證明男子的行為,且即使男子有不端行為,也不足以成為前妻與第三者發展婚外情的正當理由。法院認定,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並生子,已嚴重侵害男子基於婚姻應享有的圓滿幸福及人格法益。在判定賠償金額時,法官綜合考量雙方收入及家庭背景。男子為高職畢業,擔任UBER司機,月收入約4至6萬元;前妻則為高職畢業,現處於育嬰留職停薪狀態,月收入約2萬8000元;第三者高中畢業,從事保全工作,月收入約4萬5000至5萬元。最終法院認為男子要求的100萬元賠償過高,判決前妻與第三者連帶賠償男子30萬元作為精神慰撫金。
愛妻「祖父級同事」足跡遍佈全台!狂綠尪224次 台積電人夫崩潰:兒不是我的
新竹一名在台積電擔任工程師的人夫因平時住在新竹,因此同意妻子小美(化名)的同事老林(化名)協助接送子女,豈料2人竟大搞婚外情,甚至生下一名兒子。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小美與老林須連帶賠償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人夫控訴,和小美2019年5月20日結婚,自己平時因工作關係,住在新竹,妻小則都在台南;由於他平時無法於平日接送小孩,小美便提議由老林協助接送,自認老林年紀可以當小孩祖父,應是出於對晚輩的關愛,因此都沒有放在心上,偶爾甚至還會邀請老林一起參加家庭旅遊。人夫崩潰表示,豈料小美居然與老林發生上百次性行為,還傳訊「以後親密的時候,可以確實用沐浴乳清洗乾淨嗎?除了享受親密過程,你也要愛護我的身體」,2人也經常私下相約出遊,時間長達4年之久,並生下一名兒子,讓不知情的他扶養。對此,小美辯稱是遭到性侵。然而,審理過程查出,小美傳訊老林「沒有阿公,我的世界就毀滅了」、「阿公就是比你們都還重要」、「就是看到阿公我會很開心,阿公消失我會很生氣難過」、「講的更白話一些,我覺得我可能真的愛上阿公」。法官審理後認為,小美與老林4年內共發生224次性行為,次數極為頻繁,時間更橫跨婚前至婚後,足跡遍佈全台許多汽車旅館,甚至還生下一子,而老林竟可裝作若無其事以長輩身分與人夫相處,並參加家庭旅遊、聚餐,人夫甚至感謝其幫忙照顧年幼子女,如今想來痛心疾首,因此判小美與老林須連帶賠償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六生打老師被報警…律師抖關鍵「家長道歉假的」 9大懶人包曝光
台中一所國小今年3月發生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事件,而老師不接受道歉報警,由員警將學生帶走,此舉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有律師就整理出相關法律懶人包,更點出關鍵「家長道歉是假的」。朱韻婷律師在臉書專頁分析小六生用樂樂球棒打傷老師案:1.事發當下反擊:老師回擊不過當,可主張正當防衛,報警後警察是可以進校園逮捕小孩的。反之,小朋友的父母也可主張。2.事發隔天提告: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告了才查),事發後6個月內都可以提告,是權利不是報復。3.警察進入校園:老師報警,員警入校園不符合警詢被告的程序,師長的陪同不能代表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有明確同意,被說成白色恐怖戒嚴時代,不無理由。4.盧秀燕震怒:「小孩都道歉了,還想怎樣?」下句「那要警察幹嗎?」卻成了反諷,跟「我做的,但我不認罪!」有87%像。5.盧秀燕要拔職:老師是否適任需懲處,並非中央說了就算。6.雙方都有話說:小孩是慣犯v.校長吃案從3月到現在調查無果、有人施壓撤告v.官官相護、提告因為是受害者v.兒子被羞辱霸凌傷痕累累、防止當事人再度攻擊v.利用權勢讓小孩情緒潰堤。7.12歲沒有刑罰也有少年法,「他只是個孩子」也要區分是兒童還是少年。8.父母多講多錯,道歉先輸一半。9.調職之外,應先檢討內控機制,警局、學校皆然。另外,林智群律師也指出4重點1.六年級學生如果還不滿12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能用刑法,警察到底是用什麼身份要求兒童到警察局做筆錄?2.警察做法有問題,不代表老師被攻擊還不能報案,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3.未滿12歲不能告刑事,但可以告民事,要求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4.學生攻擊老師的事情發生在3月,6月學生向老師道歉,雙方和解,結果家長7月去檢舉老師不當管教,「都和解了,還事後進行追殺,代表學生跟家長在6月時向老師道歉,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吃完火鍋4個月!顧客控「健康問題」要求賠償 接警方電話秒改口
高雄市一家火鍋店近日接獲一通聲稱是顧客的電話,對方指控4個月前在店內用餐後出現健康問題,要求店家賠償,並威脅若不處理將「對其不利」。老闆也對此感到不可思議,認為是碰瓷行為或詐騙伎倆。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該名「消費者」於1日致電店家,強調自己因火鍋店的食品導致健康狀況出現問題,要求賠償。唐姓老闆隨即表態,若對方能提供當日的消費證明與診斷報告,將無條件全額退款。然而對方卻不願配合,並在雙方溝通未果後直接掛斷電話。唐姓老闆越想越覺得可疑,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案。所長接到報案後,親自回撥對方電話詢問情況。不過對方得知警方介入後,竟立刻改口稱「身體已經完全恢復,這是一場誤會」,並匆忙結束通話。唐老闆事後無奈表示,開店經營本已不易,除了日常應對挑剔顧客,現在還要防範類似的碰瓷詐騙,感嘆當老闆真的不簡單。事實上,發生食物中毒案件,應先將患者送醫急救,並保留患者剩餘的食品及嘔吐物;保留時,應該放置在冷藏庫中保存,以提供衛生單位查驗;隨後中毒患者的家屬或診治中毒病患的醫院診所,應向當地的衛生局通報,再向業者請求賠償。此外,若是吃到有問題的餐飲、食品,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從事經銷的企業經營者,對於商品或服務所產生的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企業經營者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消費者若是吃到有問題的餐飲或食品時,可當場向廠商要求換貨或退錢;若無法當場獲得賠償,應保留食品以及購買的收據,可作為日後請求賠償的憑證,並向當地衛生局舉發(全國食安專線「1919」,即手機或市內電話直撥1919)。
尋仇認錯人…衰男回「我是三重人」被砍到臟器外露 惡煞喊:沒錢賠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和網友發生爭執,雙方相約在堤防談判,他找來30多人助陣,期間遇到一名黃姓男子和數名友人騎車經過,得知對方是三重人後,竟持西瓜刀朝黃男狂砍,導致被害人臟器外露,事後才發現砍錯人,一、二審均遭依重傷害罪判刑5年1月。民事部分,法院判處林男和其父連帶賠償199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男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臉書暱稱「洪福生」之成年男子因故發生爭執,2人相約於民國105年7月29日,在新北市某處堤防談判,林男遂邀集30餘人,於105年7月28日在一處街口會合。嗣於翌日0時8分許,黃男等人騎乘機車行經該處,被林男等人詢問黃「你們是哪裡人?」黃男等人答稱「我們是三重人」後,林男竟基於重傷害之不確定故意,持西瓜刀朝黃男腹部、腰部及手臂等處揮砍,致對方受有手指開放性骨折、前臂之開放性傷口、手開放性傷口、肩及上臂多處開放性傷口合併肌腱及神經、結腸之損傷,伴有體腔開放性傷口等重大難治之重傷害。林男坦承傷害致重傷之事實,惟矢口否認有何重傷害犯行,辯稱「我當時認錯人想要給告訴人教訓,但沒有要使告訴人受重傷的意思」;被告之辯護人辯以,被告因為認錯人,當初只想給誤認之仇家一點教訓,完全沒有要讓仇家受重傷之故意,且被告僅下手3刀,其中2刀砍向手部,故認被告並無重傷害罪之故意。一審認為,被告曾因不能安全駕駛交通工具、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槍枝、恐嚇、傷害等案件遭判刑,素行不佳,又以前揭方式對黃男為重傷害之行為,造成告訴人重大難治之傷害結果,判處5年1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民事部分,儘管林男和林父都辯稱「身上沒錢」,法官仍判處2人應連帶賠償199萬元;可上訴。
老公稱「同事懷孕被家暴」借住 人妻發現真相怒提告:孩子都是他的
基隆市一名越籍人妻黎女與丈夫丘男結婚多年,兩人婚後育有三名子女。然而丘男卻聲稱同事林女遭家暴,將其帶回家中。事後黎女才發現林女所生的兩個小孩皆是丘男的孩子,黎女在發現真相後,訴請精神賠償8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丘男與林女須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黎女與丈夫結婚多年,對丘男深信不疑。沒想到丘男在經營裝修工程期間,因工作與設計師林女產生曖昧。黎女在回越南探親期間時,丘男更讓林女到自家小吃店幫忙,負責櫃檯與會計事務,成為兩人私通的掩護。事後丘男以林女遭家暴、懷孕六七個月無處可去為由,請求讓她暫住家中。黎女出於同情,安排林女入住空房。直到林女的孩子滿月後搬離,黎女察覺丈夫行為異常,翻看手機後發現兩人不倫戀的證據。隨後她也發現兩人大量親密照片,清楚記錄兩人外出親密舉動,甚至與林女母子在丘男父母家同住的畫面。更令黎女震驚的是,原來林女搬離後是帶著孩子入住丘男父母家中。她也親自與林女父母對質,對方坦承兩人已交往三年,並育有兩名孩子,且皆為丘男親生。黎女控訴,不僅丈夫長期欺騙,她的婆家也知情不報,甚至默許此事,讓她痛苦不堪。為捍衛自身權益,黎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丘男與林女連帶賠償精神損害80萬元。基隆地方法院開庭期間,林女對不倫事實供認不諱,但認為80萬元賠償過高,主張應以15萬元為合理金額;而丘男則未出庭,也未提交答辯狀。法院認為,丘男與林女的不倫行為對黎女的婚姻與精神造成重大傷害,侵害其配偶權,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及行為惡劣程度,最終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案件目前仍可上訴。
批邱泰源編預算替波波醫開後門 基層牙醫籲賴總統兌現承諾別毀台灣醫療
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本土小牙科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再度呼籲賴清德總統身為台灣第一位醫師總統,要兌現其競選承諾,不要再增加波波醫師的名額,他非常希望賴總統,能夠要求包括衛福部長邱泰源在內的「醫療決策圈」,別再立院公部門資源及偏鄉醫療的名義,又替波波醫師開後門,影響病患權益,並摧毀台灣的醫療體系。中華牙醫學會副秘書長陽明交大牙醫系教授林元敏指出,早期台灣醫療法規有漏洞,讓許多走旁門左道,讓東歐唸醫學的人歸國,與接受台灣完整醫學教育與實習的本土醫生一起執業,本土小牙醫聯盟並無意將這些人揪出來公審,只想強調「制度補強」,如果現在還有在東歐學醫的學生想要回台當醫生「就請乖乖排隊(在台灣申請實習),不要再用什麼偏鄉醫療的名義走後門」。他批評,波波醫生靠著綿密的政商高層當後盾,大走方便後門。例如,衛福部「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編列24億元預算,但預算書只有短短5頁,細節全沒有交代,衛福部只反覆強調,該計畫是為解決偏鄉牙科醫療問題的燃眉之急,卻都沒回答本土小牙醫聯盟質疑的預算細節做完整說明,他同時質疑該計畫的設計很有問題,懷疑刻意設定條件,讓台灣的牙醫不會去申請,只有波波牙醫會去申請,要求衛福部說明。北市禾馨新生婦幼診所一名劉姓女醫師,被爆在執行子宮鏡手術導致患者死亡,法院判決醫師跟診所需負連帶賠償責任,該名醫師則被起底是「波波醫師」,也讓爭議已久的波波醫師問題再度引發討論。醫師蘇一峰則在臉書上表示,波波醫師的關鍵法律條文,「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2022年當時的民進黨團提出、並完成三讀, 其中七項附帶決議,爭議迄今。而這七項附帶決議的提案連署人,就是現任衛福部長邱泰源,以及女兒是「波波牙醫」的民進黨立委、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賴惠員。本土小牙醫聯盟理事姚欣宜表示,教育部原先承認日本、美國、新加坡、歐盟、香港等國家與地區為醫療先進地區的醫學學歷,但因為中東歐國家之後加入歐盟,波蘭當地許多大學醫學院醫學系開設英語班別,讓一些考不上台灣的大學醫學系台灣學生,紛紛轉往國外就學,但如今波波醫師看病都鬧出人命了,衛福部上下卻依然沒有思考檢討中東歐波波醫師問題的跡象,反而一再混淆、誤導民眾,想要粉飾太平。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理事長黃映綺表示,今天是醫師節,本土小牙醫聯盟開記者,就是要告訴政府,醫療政策出現很大問題,回顧103年就曾出現一位無照的波波醫師看診,害死一名台灣婦人。10年後,又有波波醫師鬧出人命,本土小牙醫聯盟從111年醫師法修法開後門讓波波牙醫得以藉實習拿執照,就一路抗爭迄今,就是知道這些「波希捷克生」很令人擔憂,身為吹哨者,她們勢單力薄、呼喊兩年,很遺憾憾事仍然發生,他想要問這些「到目前為止還在為波波醫師擦脂抹粉的官員、立委、民代、政府高層們」,究竟還要犧牲多少病患的生命才願改變?她也痛批衛福部昨日緊急發出的聲明稿,都是老調重彈,刻意強調「假偏鄉計畫」多麼為偏鄉民眾著想,她要問衛福部長邱泰源以及口腔司長?請問「假偏鄉計畫」適用對象,有沒有包括沒有醫學執照的波波牙醫畢業生?請問該計畫會不會增加每年回台實習的波波醫生人數?請問該計畫有沒有刻意綁標給波波醫生?請衛福部不要再模糊的講什麼「本土優先」,這三個問題,本土牙醫已經問了快半年了,衛福部長直球回答真有那麼困難嗎?
刺穿子宮害死患者!禾馨美女醫被起底是「波波醫師」 正面照曝光
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診所一名劉姓女醫師,去年替女病患進行子宮鏡手術,不慎以器具刺穿子宮與右側髂動脈,導致其大出血不治身亡。案發後,女醫師認錯並與家屬談和解,也從禾馨離職,目前在中山醫院看診。7日一審判決出爐,劉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7個月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劉女的身分也被起底,是初代波波醫師劉安潔。劉安潔外型出眾,在醫界小有名氣,不僅時常在網路上替民眾解答醫療疑惑,也曾上過節目接受專訪。如今卻爆出醫療疏失害死患者,有醫師直言,這項手術難度不高,卻發生如此離譜意外,令人不解。劉安潔被網友起底,離開禾馨後目前正在中山醫院服務,醫院官網上寫著學歷為台北醫學大學保健營養學系,以及「Poznan University of Medical Sciences 學士後醫學士」,也就是波蘭的波茲南醫科大學,正是所謂的「波波醫師」。因判決書出爐被網友起底後,劉安潔先是將曾在禾馨任職的履歷拿掉,接著在凌晨悄悄關閉粉專,躲避風頭。「波波醫師」是網路上對波蘭台籍醫學生的暱稱,指台灣學生赴波蘭就讀醫學院,並未實習也未取得波蘭醫師執照,就返台報考國考後擔任醫師,引發不少在台灣考不上醫學系又沒資本能前往波蘭、西班牙等地習醫者的反彈。回顧案件,劉安潔2023年9月14日早上8時許,在診所內替一名女病患進行子宮鏡手術,因疏於注意,以器械刺穿病患子宮及刺傷右側內骼動脈,導致對方心跳及血壓驟降,送醫急救後,仍於當天下午1時41分許宣告不治。女病患丈夫提告,劉姓女醫師坦承過失,並與禾馨診所積極和家屬調解,最終雙方同意由劉女與禾馨,連帶賠償共1050萬元和解,目前已先付700萬元,至於餘款的350萬元,則將從2025年1月起按月支付70萬元,直至付清為止。台北地院審理,劉女認罪、深具悔意且沒有犯罪前科,本案為過失所致,法官准許檢方聲請,改採認罪協商程序審理。7日一審判決出爐,劉安潔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7個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禾馨女醫師手術疏失出人命「離職轉任」 是否停診避風頭?中山醫院回應了
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診所一名劉姓女醫師,去年替女病患進行子宮鏡手術,不慎以器具刺穿子宮與右側髂動脈,導致大出血最後不治。案發後,女醫師認錯並與家屬談和解,也從禾馨離職,目前在中山醫院看診。外界好奇是否會先停診避風頭,院方也給答案了。據了解,劉姓女醫師2023年9月14日早上8時許,在診所內替一名女病患進行子宮鏡手術,因疏於注意,以器械刺穿病患子宮及刺傷右側內骼動脈,導致對方心跳及血壓驟降,送醫急救後,仍於當天下午1時41分許宣告不治。事後女病患丈夫提告,劉姓女醫師坦承過失,並與禾馨診所積極和家屬調解,最終雙方同意由劉女和禾馨,連帶賠償共1050萬元和解,目前已先付700萬元,至於餘款的350萬元,則將從2025年1月起按月支付70萬元,直至付清為止。台北地院審酌,劉姓女醫師認過失致死罪、沒有前科,所以准許檢方聲請改採認罪協商程序審理,判處7個月、緩刑5年,若沒履行和解條件,即撤銷緩刑。劉姓女醫師因此從禾馨離職,現在任職於台北中山醫院婦產科,1周2診次,醫院接受《三立新聞》詢問,劉醫師情況,以及門診是否會有調整?院方表示劉醫師在該院為兼任,醫院不會干涉醫師過往就診行為與醫療糾紛,目前劉醫師的診暫無變動。
為了「日薪5000元」當詐騙車手 新竹清潔工遭判賠1700萬
新竹一名陳姓女清潔工被「日薪5000元」的高薪吸引,除正常工作外還應徵打工,但她應徵的卻是詐騙集團的車手。陳女擔任車手期間,台北孫姓女子聽信詐騙集團騙術,被騙1700萬,報案後檢警查出就是由陳女領款並交予詐騙集團,新竹地院依詐欺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2年2個月,民事部分判定她需賠償1700萬。陳女於去年3月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每日薪水5000元的取款車手。詐騙集團成員透過LINE群組「陳曉雅會員群」聯繫孫姓女子,假冒股市老師誘騙對方下載投資APP,聲稱可藉此獲利。孫女信以為真,從4月13日至17日的5天內匯款8次,共匯了1700萬到詐騙帳戶。而陳女則負責將這些款項提領出來,轉交給詐騙集團,企圖掩蓋金流去向。孫女事後發現被詐騙隨即報警處理,警方逮捕車手陳女,移送新竹地檢署進行偵辦。孫女向陳女提起民事告訴,請求陳女負侵權行為連帶賠償責任,賠償1700萬。法院審理時,陳女坦承犯行,新竹地院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罪,判刑陳女2年2個月,併科罰金4萬;民事賠償方面,法官認為孫女求償合理,裁定陳女應賠償1700萬,全案仍可上訴。
為《誰摔死了李新》唸旁白挨告!盛竹如判連帶賠200萬 妻子回應了
知名主播盛竹如在「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遭前立委羅淑蕾提告涉嫌妨害名譽,刑事部分盛遭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確定後,羅提民事求償,最高法院認為,李新生前女友郭新政引用不實資料、影片,且盛也未經合理查證,製作內容不實影片,侵害羅的名譽,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確定。對判決結果,盛竹如的太太昨低調表示,有聽到廣播講這件事,「我先生很單純,他不認識郭新政,當時酬勞還可以,他就是照稿念。」她說,盛竹如退休後有時會接到廠商的邀約,只要雙方談好酬勞,廠商就會派車來接他,盛竹如也多趁接活動或通告的機會,到處走走看看。前台北市議員李新2017年墜樓身亡,郭新政事後拍了「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並找盛竹如在影片中旁白,內容提及「羅淑蕾與黑道掛勾脅迫郭新政」等,羅認為內容不實,提起刑事自訴,案經最高法院認定,盛男對影片中所指涉的人事未盡查證責任,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郭新政則判刑4月,2人可易科罰金確定。另郭的臉書粉絲專頁出現辱罵、形容羅女是狗的侮辱性言詞,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定讞。民事部分,羅淑蕾認為郭新政影射她對李新進行政治迫害,才導致李新墜樓,影片劇情另指她結合黑道,策畫珠寶商對郭新政提告等,但這些內容都是不實,損害她的名譽,要求盛、郭須連帶賠償500萬元。一審判羅敗訴,但二審逆轉認定,盛、郭的言論未經合理查證,且郭還引用不實資料、影片為其言論的基礎,就羅未涉及國家政策的珠寶事件,指述其與黑道掛勾、與黑道有關等言詞,侵害羅的名譽,判決盛、郭須連帶賠償200萬元,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手機殼纏訟犀牛盾5年 惡魔盾3連敗「遭認定抄襲」須賠100萬
知名手機殼品牌「犀牛盾」與「惡魔盾」廣為人知,但雙方因為iPhone 11手機模仿爭議對簿公堂,犀牛盾指控惡魔盾抄襲,要求對方賠償100萬元。一、二審判決犀牛盾勝訴,惡魔盾不服提上訴,但最高院仍駁回,全案確定。據了解,犀牛盾與惡魔盾均為防摔手機殼,犀牛盾2018年8月針對當時即將上市的蘋果iPhone XR、iPhone11、iPhone11 Pro與iPhone11 Pro Max手機,推出專屬的「Mod NX」系列保護殼,號稱首創業界「邊框背板模組化設計」。不過,惡魔盾在隔年1月也針對同系列iPhone手機推出「惡魔盾防摔殼」,2020年9月推出新一代保護殼,稱為「惡魔盾二代」,與先前的「惡魔盾一代」區分。法院3度判惡魔盾敗訴。(圖/翻攝自DEVILCASE 惡魔防摔殼臉書)經營犀牛盾的愛進化科技公司認為,惡魔盾抄襲,連「手機試衣間」網路行銷手法也被複製模仿,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導致犀牛盾的市占率下滑、商譽受損,決定提告惡魔盾的迪摩凱斯公司不得製造、行銷抄襲「Mod NX」適用於iPhone XR與iPhone11系列手機的「惡魔盾一代」、「惡魔盾二代」保護殼。另外,愛進化科技公司更要求迪摩凱斯負責人李哲緯與公司連帶賠償100萬元,且必須在公司官網及臉書刊登本案民事判決全文並設定公開閱覽持續6個月以上。對此,惡魔盾矢口否認抄襲,但一、二審均被認定抄襲,判迪摩凱斯敗訴,事後李哲緯表示會繼續上訴至三審。最高院判決今(25日)出爐,法官認為,迪摩凱斯空泛指摘原審判決不當、違法,卻沒有表明該判決所違背的法令,以及其具體內容,認為上訴不合法,最終駁回上訴。
人夫搞小三薪水全給對方!一起養私生女 正宮怒告下場曝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皆化名)在2015年結婚,有2個小孩,但小萱發現阿國跟小三歡歡往來長達3年,不僅有性行為還有私生女,被抓包後還是繼續聯絡,阿國還把薪水都給歡歡,小萱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判決書指出,阿國辯稱,歡歡不知他有家庭,生小孩前因為要報戶口他才說,而他也跟小萱離婚,並同意給精神慰撫金,但金額20到30萬較適當。歡歡說,她不知道阿國是人夫,跟他發生性行為沒有故意侵權,而她有男友,女兒的生活費也是她自出,她跟阿國會往來,只是因為阿國會來看女兒,2人沒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歡歡說,2人認識一年多才發生關係,上床2、3次才懷孕,她發現已經4個多月了。法官表示,歡歡2019年認識阿國,至少在2020年起多次發生性行為,也生下一女,可見阿國已跨越一般男女社交界線。法官指出,阿國持續跟歡歡交往,破壞小萱婚姻生活圓滿,也侵害其配偶權,而歡歡知道阿國有家庭,還是跟他交往一同養2人所生的女兒,2人要連帶賠償,依法阿國要賠80萬精神慰撫金,歡歡負責其中的60萬。可上訴。
15歲無照少年開車奪3命「律師曝光1關鍵」 車主雙11前如未到案恐遭通緝
台北市15歲曾姓少年於17日無照駕駛外公的汽車上路,結果導致3死2傷的重大車禍事件。由於車子是外公所有,且人正好在海外度假,因此警方也要求外公必須於11月1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將會依法通緝。除此之外,律師林宜儒分析,雖然依照年紀,曾姓少年此次犯案應是由少年法庭審理,但如果被認定犯罪情節重大,曾姓少年還是有可能被移送檢方。綜合媒體報導指出,律師林宜儒表示,本次案件的刑事部分,由於少年年僅15歲,屬於未成年,原則上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庭審理,但若犯罪情節重大,仍有可能移送檢方進行偵查。林宜儒律師解釋,這次事件的焦點在於,究竟屬於一般過失致死,還是「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也就是少年明知無照駕駛可能導致他人死傷,卻仍「覺得無所謂」。判斷是否構成不確定故意,需要從多個面向進行考量,包括無照駕駛的行為與導致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在民事責任方面,林宜儒律師表示,少年及其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將面臨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死者家屬有權要求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慰撫金,少年父親需承擔巨額賠償。此外,肇事車輛的車主為少年的外公,因未妥善保管車輛,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保險部分,由於少年屬於無照駕駛,保險公司在賠付後,有權向少年追討理賠金,初步估計賠償金額將達千萬元。而有報導指出,在事發之後,少年的父親曾鞠躬道歉,表示「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而其父為少年父親聘請的兩名律師也跟著曝光,分別是過去曾是高虹安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的辯護律師辜得權,以及去年剛考上律師資格的跳級生的朱昱恆,另外,人在國外的外公,由於車子被少年偷開走,所以外公也需負一定責任。警方於19日通知外公,要求他在10天內以證人身分到警局說明,扣除假日,外公必須在11月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警方會有權於11月11日發布通緝令。有親友表示,外公對此事十分痛心,預計會在這兩天從峇里島回到台灣。
15歲少年無照奪3命!警主動提「清查財產」法院打槍 受害者家屬無奈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休旅車,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不熟悉駕駛操作,失控衝進一家小吃店,造成3死2傷慘劇。台北市議員游淑慧透露,內湖分局昨(18日)移送肇事卷宗時,曾主動提出請求,希望法院清查監護人財產並予以保全,但沒有獲得同意。游淑慧今(19日)說明15歲少年無照駕駛釀成死亡車禍案件最新進度,提到因肇事者未成年,其監護人應負有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內湖分局昨天移送肇事卷宗時,曾主動為受害者家屬提出請求,希望法院裁定清查監護人財產並予以保全,可惜未獲得同意,讓受害者家屬感到不安,擔心未來恐面臨求償無門的窘境。游淑慧表示,目前內湖分局已協助家屬聯繫犯保協會,後續會透過犯保協會行文調查,幫助家屬進行後續求償工作。回顧案發經過,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旅遊,拿走車鑰匙後無照駕駛,打算到內湖找朋友炫耀,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因緊張且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進路旁的小吃攤,造成2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案發後,曾姓少年因受驚嚇一度呈現精神恍惚,心情稍微平復後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找朋友,路上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此外,警方雖然在曾男皮包發現煙彈,經檢驗後為毒品陰性反應,酒測值為0,初步排除毒駕和酒駕可能。據悉,少年的父親從事金融業,同時也是新店某宮廟的創辦人,他得知兒子闖禍後立即趕往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少年進行偵訊。曾父昨天首度面對媒體,不停地對著鏡頭鞠躬道歉,坦言對不起大家,認為養子不教父之過,「是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不好意思」。
15歲少年駕車撞死3人!游淑慧:警分局將做「這程序」保障受害者家屬後續求償
台北市內湖區一名15歲曾姓少年,昨(17)日晚間6時許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外出,卻在經過東湖市場附近時,失控撞進一家臭豆腐麵線店,釀成3死2傷悲劇。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今(18)日就指出,為保全後續受害者家屬求償的權利,內湖分局將同步建請法官針對監護人的財產做一定的保全程序。據了解,曾姓少年自小父母離異,由祖父隔代教養,直到升上高職才由父親帶回同住,而他昨日先是從永和住處出發,搭車前往東湖祖父家拿走車鑰匙後,再到汐止區某停車場取車,但在開往東湖的路上,全程不到10分鐘,便在轉進安康街時,擦撞路上其他車輛,並於蛇行後高速撞進店家,造成3人傷重不治身亡、2人燒燙傷。今日中午,曾姓少年在警詢後被移送少年法庭,只見他頭戴深色鴨舌帽、戴著口罩,坐在警車上全程把頭壓低。對此,北市議員游淑慧表示,昨晚接獲東湖重大車禍家屬陳情,也和內湖分局了解處理狀況,今天偵訊完畢後,除將肇事者移送少年法庭外,由於肇事者未成年,其監護人應負有連帶賠償責任。游淑慧強調,為保全後續受害者家屬求償的權利,內湖分局將同步建請法官針對監護人的財產做一定的保全程序。
妻回娘家上班出軌包商 同居懷孕竟找尪簽「分娩同意書」…他崩潰提告
台中一名人夫阿強(以下皆為化名)和妻子小美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料女方回娘家經營的鐵工廠上班後,竟和下包廠商阿明發生婚外情,藉口要搬進宿舍居住,實則和小王同居,甚至因此意外懷孕,還厚著臉皮要丈夫幫忙簽署「分娩同意書」。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小美和阿明應賠償5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阿強主張,他與小美於民國109年4月13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於臺中市大里區,被告於112年8月間進入娘家經營之鐵工廠上班,因而結識下包廠商阿明,後於112年11月底搬離家中,藉口要搬到宿舍居住,實則與阿明在外同居,2人相處猶如情侶,還一同出國旅遊。人夫指控,妻子今年6月底告知其懷有身孕,請求他協助簽署「分娩同意書」,自己顧及女方身體不適合再生育只好同意,然而他早已結紮,依小美懷孕14週往前回推,受孕時間為今年3月,當時她已開始與阿明同居,孩子應為對方骨肉,顯見2人已逾越一般社會觀念之男女正常交往分際,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要求賠償100萬元。針對阿強指控,小美和阿明均未於法院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台中地院審酌,小美在婚姻存續期間與阿明不當交往及發生性關係,甚至因此懷孕,顯已逾越一般異性男女社交往來之情誼及正常社交分際,足以影響民法所保障家庭共同生活之互信基礎,判處2人應連帶賠償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