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
」 酒駕 車禍 15歲 台中 懲處勞動部霸凌案!調查核心名單曝光「全與她有關」 粉專批:查個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謝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議論。粉專《不演了新聞台》指出,調查小組核心為次長許傳盛、次長黃玲娜、參事吳雅慧等3人,因此忍不住痛批「查個雕」。粉專《不演了新聞台》昨(19日)表示,勞動部霸凌案,調查小組核心為次長許傳盛、次長黃玲娜、參事吳雅慧等3人。粉專指出,許傳盛與被調查的謝宜容分署長是過去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舊識,在調查期間,許傳盛甚至在部務會議公開表示「我認識謝很久,她只是個性急」;黃玲娜則與謝宜容同時間,都曾在許銘春辦公室服務。至於吳雅慧,粉專提到,勞動部長何佩珊8年副秘生涯的親信,空降勞動部12職等,現在在何部長辦公室,也是謝宜容過去的同事。粉專忍不住痛批,「查個雕。」針對本案,勞動部昨(19日)發聲明指出,謝宜容管理方式雖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但仍須為此負機關首長的行政責任,即日起調離北分署長一職,並降調為非主管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及情緒控管確有不當,以至於造成其他同仁被施予職場霸凌的感受,也導致一級主管不敢反映意見,下情無法上達,這部分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議處。勞動部說明,北分署同仁的離開,主要是因為單獨從事資訊工作量過於龐大及壓力太大,又缺乏足夠資源協助,勞動部將追頒授予勞動獎章,並為他向考試院爭取認定為因公傷亡之公務人員撫卹補償;同時,責令北分署所有資訊標案均暫時停止,重新評估研議其合理性,並同步檢討相關資訊人力配置。勞動部說,另外,直接督導資訊小組的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沒有及時檢討智能就業服務系統目標,也沒有幫助聯繫相關單位,更沒有發現同仁無助,也要負擔連帶責任,一併送考績會議處。◎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無照駕駛害命頻傳 交通部下重手:終身禁考駕照
近來發生多起未成年無照駕駛撞死民眾案件,民團籲加重無照罰則。交通部今公布「加重無照駕駛罰則修法方向」,包括駕駛人與汽車所有人罰鍰上限自24000元提高到36000元,累犯處罰金額與吊扣汽車所有人牌照皆同步提高。另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駕照禁考期從4年提高到終身不得考領,但依法若12年內皆守法沒無照駕駛,12年後仍可考照但須列為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無照駕駛罰則修法將朝加重罰則方向辦理,駕駛人部分,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5年內累犯最高處罰由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汽車所有人連帶責任,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吊扣牌照1個月提高至3個月,5年內累犯2次由3個月提高至6個月,5年內累犯3次以上由6個月提高至1年。林福山說,若機車無照駕駛也比照辦理,若是重大情節,所受懲罰就是最高處罰,罰鍰也可能罰到36000元,會按照車種情節重新檢討,納入裁罰基準檢討。車輛方面,當場移置保管,吊扣期滿始得領回車輛。禁考期,致人重傷或死亡禁考4年提高至終身不得考領,致人輕傷4年不得考領。林福山補充說明,終身不得考領部分,過去有考量社會適應情況,修法規定致死案件需過12年,期間皆守法未無照駕駛才能再考照,致人重傷則是10年,經過這段時間再考照者會列入高風險駕駛,採換發短期駕照,但若期間內再犯,則時間重新計算。此外,也將加強無照駕駛輔導措施,未成年者要即時強制監護人併同道安講習,接近18歲考照年齡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並建立縣市教育/社福統一一致輔導防制追蹤標準機制,並納入道安評比。高齡者則要監理結合民政/社福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交通部長陳世凱說,社會對提高無照駕駛罰則有高度共識,會積極推動修法,法制化過程邀內政部與法務部共同協商,盼交通部在11月底前完成法制程序並送行政院,大眾深惡痛絕無照駕駛,造成相當多事故和悲劇,除加重罰責外,也呼籲社會大眾,無論朋友、親戚或家長,沒駕照者要借車一定要拒絕,千萬別讓無照者有機會開車或騎車,造成自身和用路人危險,盼提高罰則能讓大家有所警惕,改善無照駕駛狀況。
15歲無照少年偷車釀3死!外公已回台結束1小時警詢 他喊:鑰匙藏很隱密
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7日晚間發生一起15歲無照少年偷開外公的休旅車撞死3人的事件,對此,外公返國後到案說明,稍早結束約1小時的警詢,這名外公表示,休旅車鑰匙其實放在很隱密的地方,不知道外孫會找到鑰匙且都沒說,會向死者家屬道歉。據了解,少年的外公案發時人在國外,得知外孫闖下大禍,已經提前返國,警方認為車主部分牽涉違反道交條例,要求少年的外公說明,少年開車外出是否有經過他本人同意,若是同意又告訴少年鑰匙擺放位置,則會有相關罰則。對此,這名外公稍早結束約1小時的警詢後表示,自己把鑰匙放在很隱密的地方,不知道外孫把鑰匙拿走,外孫都沒說,他自己也會向死者家屬道歉。另據警方表示,少年牽涉過失致人於死,而監護人負有損害賠償的連帶責任,後續將將通知少年的父親、母親說明。據了解,這名曾姓少年偷開外祖父的韓國現代休旅車外出找友,突然失控衝入東湖路、安康路口的小吃店,造成騎樓兩名用餐客人、及對向一名機車騎士3人死亡,另有兩名店員受傷,警方18日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曾男移送少年法庭審理,並建請法官針對監護人財產做「保全程序」,以防日後求償無門。士林地檢署18日下午對3具遺體相驗,確認3人是遭重擊受傷致死,無他殺,已將遺體發還家屬,少年法庭法官審酌,因撞死3人情節重大,若責付家長,恐有再犯之虞,裁定收容少年觀護所。
15歲少年「偷開外公車」釀3死2傷! 他「這原因」沒回國不會被通緝
台北市內湖區15歲曾姓少年,17日趁著外祖父出國,偷偷無照駕駛對方的車輛出門找朋友,最終在行經東湖市場附近時,釀成3死2傷的嚴重車禍。目前尚未釐清祖父是否「同意」少年用車,因此將以「證人」身分傳喚,無通緝問題,不過須在11月1日返國到案說明,若屆期未到案,就會將人拘提到案。據悉,曾姓少年自小父母離異,因此原本是祖父母隔代教養家庭,直到高中後,父親才把他接回來住在新北市。同學透露,曾男在事發3天前曾表示想學開車,但同學勸他,沒有駕照最好不要輕易嘗試。殊不知17日晚間5點,2人碰面分開後,曾男就趁外祖父出國時,從永和搭捷運跑到東湖的家偷開休旅車,並因此鑄下大錯。曾男事後也供稱,是因為自己駕駛技術不純熟,「會車太緊張」,才會錯把油門當煞車踩,釀起意外。由於曾姓少年的肇事車輛之車主為少年的外祖父,因此當事人後續也恐因未妥善保管車輛,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不過外祖父是否具連帶責任,包括少年是否徵得外公同意用車、是否有相關因果關係?,仍須調查釐清。目前檢警仍以「證人」身分傳喚外祖父,所以無通緝問題,然而若11月1日前未出面,後續將核發拘票「拘提」將人到案。
15歲少年偷開車撞死3人!律師嘆「父母負連帶責任」 曝車主恐被法辦
台北市內湖區昨(17)晚發生一起15歲少年撞死3人的悲劇,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車,卻因會車緊張「分不清煞車和油門」,失控高速撞進路旁臭豆腐攤,導致3人喪命。律師劉韋廷表示,本案將釐清車主對於少年偷開車知不知情,若知情恐怕同依過失致死罪法辦。據悉,15歲少年趁祖父出國不在家,跑到他東湖的家偷開休旅車出門找朋友,卻因會車緊張,一時分不清油門與煞車釀成大禍,臭豆腐攤顧客60歲陳姓男子、51歲高姓女子,及一名61歲機車騎士盧男,因此死亡。據《TVBS新聞網》報導,律師劉韋廷表示曾男涉及過失致死罪,移送少年法庭審判,屬5年以下徒刑;另本案共釀成3死,如少年法庭認案情重大,將被視為一般刑案處理,曾男有可能被送地檢署。此外,車主對於曾男開車是否知情,以及有無防範少年拿到車鑰匙?車主如明知而未防範,未來進司法程序時,劉韋廷表示車主可能被認定應注意而未注意,同依過失致死罪法辦。曾男年紀為15歲,劉韋廷說依法必然減刑,推估刑度約落在3、4年間;至於民事賠償部分,少年的法定代理人將負起連帶責任。林智群律師也在臉書上發表看法,「小孩成年之前,父母負連帶責任。」感嘆家教的重要性:「要好好教啊!」網友則表示,「名下無財產,結案」、「這下子賣房都不夠賠了,只能兩手一攤裝死了」、「無照開汽車,不能只有行政法罰錢,該改為刑法,跟酒駕一樣」、「跪碎膝蓋,磕破頭骨。都無法撫平被害者家屬了,這個孩子的父母賣房子也賠不起了。」
桃園男整理遺物「驚覺老婆外遇25年」 怒告小王要90萬賠償
桃園一名林姓男子在的妻子過世後在整理遺物時,意外發現了妻子自25年前就與李姓男子發生婚外情,且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直到2014年妻子病危,兩人才停止聯繫。林男也因此感到憤怒,決定起訴李男,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90萬元。判決書指出,林男控訴,妻子於2014年病危,並在同年4月4日去世,而自己整理妻子的遺物時才發現對方與李男從1978年起開始多次發生性行為,直到後來妻子病危才停止。林男認為,這種情況嚴重侵害了自己的配偶權,因此要求李男賠償精神慰撫金90萬元,對此,李男則辯稱,自己與林男妻子於1989年認識,最初只是一般朋友關係,當時不知道對方已婚。他承認曾與林男妻子發生過一次性行為,但對於林男提出的侵權賠償請求,他認為已超過時效,並主張若需賠償,林男妻子也應承擔連帶責任。法院審酌後認為,法官指出,李男雖聲稱不知道林男妻子已婚,但根據兩人對話中提及的家庭成員如「全家」、「女兒」、「外孫」等,顯示李男對林男妻子的家庭背景了解甚多,因此其辯詞難以被采信。而考量到林男在今年1月才發現妻子與李男的婚外情,並提起訴訟;李男則表示不認識林男,也未曾與他謀面。法院認為,雖然林男的知情時間未能確定,但法院根據相關證據,確認李男與林男妻子有過多次性行為,包括書信交流中描述了他們的情感和性經歷,並曾同遊和同住一室等。最終法官判定,李男的行為對林男的配偶權造成了長期且嚴重的侵害,並依此裁定李男與林男妻子應連帶賠償。考量到林男所受的精神痛苦,法院裁定李男應支付精神慰撫金45萬元,可上訴。
成年弟偷開車撞死人…姊被判擔責3成賠百萬 網傻眼:回家要藏鑰匙?
大陸廣東省江門市新會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因車禍引發連帶責任的典型案例,該案中梁凱(以下皆為化名)、梁靜為姐弟關係,梁凱在未考取駕照的情況下駕駛姐姐名下車輛外出,發生車禍並致人死亡。法院認為,梁靜未妥善保管鑰匙,需擔負3成的判罰。判決出爐後,有網友質疑「回到家難道要把鑰匙藏起來?」綜合陸媒報導,梁靜和梁凱2人均未婚嫁,平時和父母同住。事發當天,梁靜在家休息,梁凱看到姐姐的車鑰匙放在客廳桌子上,便打起了歪主意,即便自己尚未考取駕照,但心想「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決定駕車外出兜風,隨後趁著姐姐不注意開車出門,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對方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當地警方第一時間到場處理,無照駕駛的梁凱也被交警部門認定為全責。處理完後事後,死者家屬向江門新會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肇事司機賠償損失,且車主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庭審現場,梁靜感覺非常冤枉,辯稱自己對弟弟擅自拿鑰匙駕車外出並不知情,且弟弟已經成年,應該承擔所有責任。法院認為,梁靜作為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在明知同住的弟弟沒有駕駛資格情況下,隨意將鑰匙放在客廳,未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在保管車輛上存在過錯。因此,法院酌定對超出強制險賠償限額的損失為人民幣95萬餘元(約新台幣424萬元),由梁靜承擔30%的賠償責任,也就是需賠償死者家屬28.5萬(約新台幣127萬元),其餘70%的賠償責任由梁凱承擔。
南韓銀行高層「挪用3010億」遭抓包 全體員工被討回3年獎金
南韓BNK金融集團旗下慶南銀行(Kyongnam Bank,경남은행)先前發生貪污案,一名負責管理房地產融資貸款的李姓高階主管涉嫌挪用將近3010億韓元(約新台幣74億元),事發後,BNK慶南銀行也決定收回已支付的三年績效獎金,預計每個員工要吐回100萬(約新台幣2萬3604元)至200萬(約新台幣4萬7209元)。根據南韓當地媒體的報導,去年慶南銀行發生「3,000億韓元挪用公款事件」,檢方發現涉案的李男利用不法所得過著奢華生活,他們一家14年來每月平均花費超過7000萬韓元,包括購買奢侈品和價值83億韓元的豪宅,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BNK金融集團為防範事件重演,正加強內部管理,對於在本部工作5年、同一營業店工作3年以上的長期工作職員,除了與金融交易無關的部分特殊職位,幾乎全部換了位置。BNK慶南銀行也在去年3月,決定修改2021年至2023年的財務報表,增加由於3089億韓元公款遭挪用的部分,2021年淨利從2305億韓元減少至2132億韓元,2022年淨利也從2790億韓元降至2538億韓元,去年因貪污損失了435億韓元,與現有財務報表相比,利潤減少了800億韓元。對此,BNK慶南銀行決定收回已支付的三年績效獎金,包括2021年至2023年支付給員工的績效獎金中的利潤分享制度、組織績效獎金、IB組織績效獎金。BNK慶南銀行於3日發佈公告稱,1日召開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計劃在金融監督院正在進行的財務報表審查完成後,立即開始贖回程序,預計贖回流程最快將於今年第四季或明年上半年進行,預計要吐回獎金的對象為全體2200名員工。據了解,慶南銀行員工在此期間獲得的利潤分享制度、組織績效獎金、IB組織績效獎金的平均金額約為480萬韓元,預計每個員工要吐回100萬(約新台幣2萬3604元)至200萬(約新台幣4萬7209元),這也讓不少員工相當不滿,認為個人貪污案件卻要負連帶責任。慶南銀行工會也針對此事進行抗議,並表示將會採取法律行動,工會在2日致全體員工的內部信中表示,「由於僱用規則、集體協議等原因,未經員工同意,不可能收回績效獎金」,後續也打算採取法律行動。
工程師替女友還債150萬!不甘中風被分手 他傳恐嚇訊息下場GG了
新北市1名黃姓男工程師,在幫葉姓女友還清150萬債務後,因中風被女方提分手,黃男不甘憤而傳訊息恐嚇葉女,葉女期間已分次轉帳共100萬元交還給他,但他仍不停騷擾,因不堪其擾葉女報警提告,求償100萬,法院審理後,依法判黃男拘役50日,並賠償新臺幣8萬元給葉女,可上訴。據了解,黃男替葉女償還150萬債務後,因中風被她提分手,憤而多次用LINE傳恐嚇訊息給她,內容提及「我會把你對我造成的傷害一樣樣還你」、「很想殺了妳」、「過馬路不小心會出事的」等話,脅迫她返還100萬元,葉女恐懼分次轉帳全數還他,希望從此分道揚鑣,後續他卻變本加厲,收到錢後仍屢次恐嚇葉女及其家人,後續葉女報警向他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黃男表示,葉女前任曾向地下錢莊借150萬元,葉女因擔任保證人有連帶責任,遭到地下錢莊討債,在交往期間,黃男替她清償債務,未料他卻突然中風,葉女狠心提分手,他才不滿怨恨傳恐嚇訊息給她,後續因她求償金額太高,應以5萬元洽當。法官審理,葉女主張遭黃男恐嚇取財100萬元,經勘驗對話紀錄,確認他當時有幫她還清債務,葉女也承諾會還錢,2 人在分手後協議葉女應返還100萬元到他戶頭,葉女也信守陳諾分16次匯款還清,法官最終判決黃男不須償還100萬元,但恐嚇方面違反《恐嚇危害安全罪》判他拘役50日,並賠償8萬元給她,全案仍可上訴。
屏東女騎士墜施工坑洞身亡!家屬提國賠1000萬 農水署有責判賠115萬
屏東1名黃姓婦人於2020年9月25日晚間,騎機車返家途中,不慎墜入施工中的坑洞死亡,陳姓包商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與黃女家屬達成和解,獲得緩刑,事後黃女的羅姓丈夫與3名孩子,對於現場未設置交通錐和夜間警告措施,對工程發包及水溝管理單位農田水利署提出國賠,4人求償慰撫金各250萬元。據了解,黃女3年前晚間從農田騎車返家,行經南州鄉產業道路,不慎墜入施工中的農田排水溝坑洞死亡;陳姓包商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遭判刑一年,緩刑3年,後續黃女家屬針對事故地點未設置交通錐、夜間反光和施工警告燈號,向工程發包及水溝管理單位農田水利署提出1000萬國賠。農田水利署表示,水溝是他們所設置管理,經屏東管理處發包給工程公司施作,且已有指示該公司應在工地範圍明顯處和工程終起點,豎立標示牌警示,認為黃女死亡為陳姓包商的過失,農田水利署在水溝設置及管理,已做出防範措施並無疏失,由於黃女早已知曉水溝正在施工,卻在行經時未注意車況,認為黃女也有過失,應減輕他們的賠償責任,後續家屬已與該公司和陳姓負責人以485萬元和解,農田水利署與該公司和負責人並無連帶責任。法院審理,公司施作工程時,農田水利署及屏東管理處,並未向屏東縣南州鄉申請路權,導致施工期間道路並未封閉,因水溝施工,造成坑洞出現,長達5日農水署皆未及時發現,防止危險發生,事故地點甚至也無任何防護措施及警告標示或號誌,法院認為此次事故發生不是道路損壞,是水溝施工工程管理欠缺,家屬提告國賠有理。 法院說明,法官日前依法宣判,考量事故發生原因及管理缺失等情形,判農田水利署應賠償羅姓丈夫和3名小孩各150萬元為適當,扣除工程公司在民事部分已賠償485萬元,應支付4人各28萬7500元,可上訴。
台中再傳虐童事件!教保員以指甲挫傷幼童胸口 監視器還見大力拉扯、摔打幼童
台中再傳虐童案!台中北屯區25日傳出一名幼幼班學童遭教保員以指甲挫傷胸口,家長到園觀看監視器後,氣憤發現另一名教保員對多名幼生大力拉扯,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接獲通報後,立即到園稽查,並啟動調查。教育局表示,如調查後確認教保人員違法,一定嚴懲重罰。據媒體報導,台中北屯一所私立幼兒園爆出疑似虐童案件,家長控訴,不僅有幼童胸口遭幼保員以指甲劃傷,還有孩子被教保員大力拉扯、摔打;由於該校在當地相當知名,消息曝光後讓不少家長相當震驚。台中市政府25日傍晚接獲校安通報後,立即到園稽查,要求該幼兒園保存監視影像,將進一步釐清事件經過與原因。教育局証實,監視器畫面中有拍到一名教保員,疑似對多名幼童有大力拉扯動作,教育局已啟動調查。該所幼兒園26日發出道歉聲明,表示25日有班級在師生互動中,讓孩子不慎受傷,校方已於第一時間通知該生家長,並通報教育局完整事件經過。26日也通知該班家長到校觀看影片並討論,相關影片也已經送達教育局,校方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並全力配合教育局規定辦理,目前該班老師已調離現職。教育局表示,已依程序召開審查小組受理此案,並由國教署人才庫委員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將送不適任教保人員認定委員會審議,若行為人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第1項規定體罰、不當管教或不當對待等情事,依其情節輕重裁罰6千至6萬元或者6萬至60萬元,並審議是否管制1到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機構任職,教保機構也要負連帶責任,裁罰6千至6萬元,並限期改善。教育局強調,絕不容許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對幼生不當對待之行為,教育局會持續透過各種會議及訪視稽查宣導正向管教之重要性,以確保幼生安全受教環境,也會持續督導各園應以溫暖、正向之態度實施教保服務,建立與幼兒信賴關係。教育局再度表示,本市教保服務零體罰原則,教保服務機構或教保服務人員違法體罰絕對予以嚴懲與重罰,且依法公告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切勿以身試法。
男「急性腦中風倒臥路旁」延誤送醫 新北消防:已做懲處
新北市三峽在月初發生一起60歲男子,因急性腦中風倒臥路旁,消防隊獲報到場,評估男子不須送醫,但警方擔心男子安全先帶回派出所保護,但期間男子沒意識,警方於是再度通報119,由救護車將對方送醫,事後確認是腦中風,家屬質疑送醫過程延誤「72分鐘」,造成男子目前在加護病房插管治療恐惡化成植物人,並對警方和消防隊提告。對此,新北市消防局表示,已針對救護同仁予以行政處分,並追究主管連帶責任。消防隊當時未將張男送醫。(圖/三立新聞網)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這名60歲的張姓男子在4月6日騎車出門,行駛途中突然感到感到身體不適,就先停在路邊休息,但沒多久就倒臥在路旁。民眾發現打119求助,警方同時獲報前往,警、消同時抵達後,張男經消防救護人員評估為酒醉路倒,需要交由警方處置。不過據了解,張男平常滴酒不沾,加上現場警員當時並未發現酒味,經救護人員判斷後,先前往張男住處聯絡家屬,但遲遲無法聯絡上,只好先帶回派出所安置。張男被帶回派出所後,值班警員發現張男癱軟在留置區且面色慘白,驚覺有異狀,於是再度撥打119,當救護人員抵達後才將張男送往亞東醫院急救,經院方診斷,張男為腦出血中風,右半身癱瘓、且無法言語。消防救護人員第二次才將張男送醫。(圖/三立新聞網)張男外甥女王小姐事後提出質疑,舅舅當初癱軟在路旁,救護人員為何評估為「酒醉路倒」,更何況張男滴酒不沾,由於病情關係導致無法言語,卻被認為不表達就醫意願,因為被拖延到黃金就醫時間,張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急救,就算恢復後也將面臨癱瘓,家屬對警方及消防隊提出遺棄、過失傷害等相關告訴。張男的姊姊對新北市消防局提告後癱坐在派出所內。(圖/三立新聞網)針對這起事件,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回應,有關三峽消防分隊出勤三峽區大同路救護案,目前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未來會配合檢警單位調查,消防局已針對救護同仁予以行政處分並追究主管連帶責任,同時製作案例教育,完成所有外勤單位有關辛辛那提教育訓練,並要求各大隊利用各種集會、訓練、勤教等時機宣達施教。
美國司法首例!未成年槍手父母遭判「過失殺人」 需服刑10至15年
美國密西根州少年伊森(Ethan Crumbley)2021年時因持有父母買的槍枝在校園開槍造成4死7傷後,他的父母遭判過失殺人罪,並在昨(9)日將他們判處10年至15年徒刑。身上背負4條人命的伊森。(圖/美聯社)根據外媒報導,2021年11月30日當時年僅15歲、就讀密西根州牛津高中(Oxford High School)的伊森,從家裡拿了一把槍枝,在學校開槍造成4名年齡分別為14、16、17歲的學生死亡,以及7人受傷。伊森被捕後,馬上被判處終身監禁,目前在獄中服刑;至於他的父母47歲的詹姆斯(James Crumbley)和46歲的珍妮佛(Jennifer Crumbley)則是因疏於管理孩子有心理健康問題而遭陪審團判定過失殺人罪。伊森的父親在聽見自己的刑期後不禁落淚。(圖/美聯社)密西根州奧克蘭郡(Oakland County)巡迴法院法官馬修斯(Cheryl Matthews)昨日判處他的父母10至15年徒刑,而這也是這是美國司法有史以來,家長首度被判必須為孩子的殺人罪行,負起連帶責任的案例。據悉,該犯案槍枝為父母送給伊森的聖誕禮物,並在隔天就帶他去射擊場,珍妮佛甚至聲稱詹姆斯會負責保管槍,而伊森「只能在射擊場用槍」,怎知竟因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目前2人已在獄中服刑28個月,這些時間將計入刑期。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他們服滿10年刑期就可要求保釋,如果未獲保釋,服刑也不能超過15年。
北市「寶林茶室」中毒案外送平台也中標 外商CEO驚爆炒粿條隔天發酸發黑!
台北市素食餐廳「寶林茶室」中毒案持續發酵,近日1名外商公司CEO也出面指控,他22日透過外送平台訂購2份寶林茶室的炒粿條,吃完隔天出現噁心、腹瀉等症狀,其中1份炒粿條隔天竟還發酸、發黑,嚇得他趕緊就醫,所幸最後並無大礙。寶林茶室中毒案已造成2人死亡。(圖/CTWANT)位於台北市百貨公司信義A13的「寶林茶室」近日發生多起食物中毒案件,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5人命危,還有多人就醫治療中。不過該餐廳不僅內用的食物引起顧客食物中毒,就連外送平台的餐點也中招。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1位外商公司CEO名叫Wilson,他出面指控22日透過外送平台訂購2份寶林茶室的炒粿條,怎料吃完隔天竟出現噁心、腹瀉等症狀。Wilson指出當天他不小心點到2份,當晚他只吃了1份,隔天打開還沒吃的另1份炒粿條時,竟發現食物全變成黑色的,還散發酸味,他嚇得趕緊就醫。Wilson就醫後所幸無大礙,外送平台27日聯繫上Wilson,向他表示寶林茶室願意退錢給他,並取消這筆訂單。他原不想再追究,不過27日他才發現,原來因寶林茶室而食物中毒的人不只他1個,甚至還鬧出人命,於是他拒絕寶林茶室的提議,並留下訂購外送的證據。目前Wilson已聯繫律師,將向寶林茶室追究責任,也要求外送平台負起連帶責任。
遊覽車撞涵洞害老父枉死 兒控駕駛「一派輕鬆」沒道歉:絕對提告
高雄市仁武區昨晚(20)發生1死14傷重大車禍,1輛載有25名乘客觀光團遊覽車直撞水管路涵洞,造成前排80歲周姓老翁當場死亡。周翁家屬今指控,遊覽車公司至今沒有向他們正式道歉,司機也沒說過一句對不起。據悉,鄧姓駕駛當時載運阿里山觀光團1日遊遊客回程途中,疑似不熟路況且為盡快抵達目的地,駛入道路右側機慢車道,等察覺前方為限高僅約2公尺的涵洞時已無法煞停,車輛直撞導致車頭上方前段全毀,釀成死傷。遊覽車撞涵洞慘遭削頭。(圖/翻攝照片)事故後傳出鄧姓司機連續工作15小時,周翁兒子也透露事發前與亡父電話時,父親曾說車輛一直沿高雄市區繞行,與稱臉書上有民眾上傳該遊覽車短時間內多次變換車道超車影片,認為事故全是駕駛行為所致,遊覽車公司也要負連帶責任。楓滿遊覽車負責人張素姻則表示,定會全力配合檢調、負起賠償責任。檢警今天帶司機重回現場勘驗,但鄧姓駕駛與同在現場的死者兒女毫無互動。周子指出,他們透過新聞才知道遊覽車負責人出面道歉,但他們沒收到對方的道歉,司機更沒說過對不起,「他面對檢警還可以笑著回答,毫無悔意,一派輕鬆」,一定會對司機提告求償。另外,事故路段上月也發生小貨車撞機慢車道涵洞事件,引發外界質疑該路段是否有道路和號誌設計問題,如果提前設置軟式限高架或涵洞高度標示,就能大幅降低車輛誤入機會。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 最衰雇主「連帶賠631萬」?最高法院這樣判
2013年媽媽嘴雙屍命案震驚全台,凶手謝依涵殺害富商陳進福夫婦,遭判無期徒刑。至於雇用謝依涵的雇主呂炳宏與2名股東更二審判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631萬餘元,因此又被網友封為「最衰雇主」。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回顧案情,謝依涵為「媽媽嘴咖啡店」店長,2013年2月16日在店內以安眠藥摻入飲料中交付陳進福夫婦飲用,致被害人意識不清後,將其移至該店後方淡水河邊紅樹林附近,以水果刀殺害致死。最高法院指出,謝依涵是受僱於呂炳宏所成立之媽媽嘴咖啡合夥團體,業經兩造於更審前原審合意列為不爭執事項,兩造及法院均應受拘束;更二審認定呂炳宏等人非合夥之共同出資關係,而負連帶給付責任需有法律明文規定,上訴人倘非合夥關係,則其等3人間應負連帶責任之法律依據為何,亦未見原審判決敘明,有判決不備理由之違背法令情事。最高法院表示,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係就企業經營者所規定之「無過失責任」,無論其主觀上有無故意或過失,均應就其商品或服務欠缺安全性所致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此與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定,僱用人就受僱人之選任、職務執行之監督,主觀上是否未盡相當之注意而有過失,顯屬有別。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以呂炳宏等人經營之咖啡店提供之飲品,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所定安全性,論斷3人未就受僱人職務之執行盡監督之責,於法亦有未合,因此廢棄發回更審。
割頸案受害父親5點聲明「班級設求救鈴」 教育部最新規定:老師可出手阻止1情況免責
新北市去年底發生校園喋血命案,國三少年慘遭同學割喉而命喪校園,消息震驚全台,國中生父親楊男3日發布5點聲明,其中,希望高關懷學生能夠安置中介學校,也不要因轉校塗銷刑案紀錄,更爭取新國會將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改排入議程,遏止悲劇再度發生,而教育部也與22縣市代表開會研商補強校安漏洞,會中增列教師「阻卻違法事由」,預計下周就會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與操作手冊及範本發給各校,2月開始的新學期即可實施。割頸案受害學生先前於板橋殯儀館舉行告別式,場面溫馨。(圖/劉耿豪攝)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男3日在板橋區政代表石一佑陪同下對外聲明,他表示,非常感謝新北市教育局長採納他這位家屬對於校園安全設備的建議,據他側面瞭解,新北市打算在部分學校各班設置緊急求救鈴,讓學生遇到相關危急事件可以透過鈴聲快速傳遞訊息及有效嚇阻作用。他也懇請政府相關單位亦重視此一提議,能夠增加預算,讓全國每校各班均有緊急求救鈴,透過緊急求救鈴不要讓悲劇再度上演。其次,他希望能夠將高關懷學生直接安置在中介學校,有專業教導師指導,不要增加一般學校的負擔。另外,對於這樣的學生只要因涉案進入警局的相關紀錄,就不該塗銷,讓學校可以清楚了解這些行為偏差學生。此外,也應該授予學校校長及老師相當的管教權力,直接授權學校可對學生進行安全檢查,不要還需家長同意才可進行。他認為所謂的人權,應該是在保障絕大多數人生命安全的前提之下,才是真正的人權。最後亦期盼新科立委們可將少事法排入議程,重新審視及修法。據了解,國小暴力事件在這11年來增加4倍,這樣的數據正說明法律罰則太輕,如不從重量刑,法律的縱容,只是讓居心不良之人有了可趁之機,同時應該加重犯罪少年家長的罰責,讓家長負連帶責任,而非只是罰款、口頭警告等此類事項。教部修正管教學生辦法,授權老師自我可阻止違法狀況且不處罰。(圖/教育部提供)楊父也引述了「養不教,父之過」古語,指這不也說明了父母應擔負小孩子的教養責任嗎? 或者是犯錯孩子的家長又只要說:孩子會這樣,我也管不動啊!就沒事了。除了楊父的聲明,教團也批評現行教師輔導管教辦法,對於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到校的處理窒礙難行。教育部組成「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工作小組,召開5次工作小組會議,今天再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第二次會議,擴大邀請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兒少人權團體及22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與會。會中針對「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內容、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及「強化高關懷學生過渡性中介教育措施,支援學校輔導個案學生」三大議題交換意見,並由教育部長潘文忠宣布結果。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部分,共有「維護教師管教權、保障學生相關權益、鏈結學校家庭及社政單位、強化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流程」等四大重點。教育部長潘文忠說明,在「維護教師管教權」,增列「阻卻違法事由」,保障教師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的必要管教行為,以及採取避免自己或他人、身體等緊急危難,不予處罰,像是在教室內發現學生攻擊另一名學生或老師遭到學生攻擊,這次新增「阻卻違法事由」,在這種緊急狀況下,為避免師生受傷,老師可以將學生拉開或推開,若學生因此受傷,老師行為不與處罰,但若老師繼續攻擊學生,則已經超過自我防衛,仍會受到處罰。此外,在「強化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流程」部分,明列學校得對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的特定身分學生,或發現、接獲通報學生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情形時,進行必要安全檢查,且檢查時可以不必全程錄影。在「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部分,為保障學生權益,並使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更加明確,配合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手冊內容包含四大部分:校園安全檢查規範訂定說明、校園安全檢查作業及流程、權益說明及注意項目、校園安全檢查設備及場所。潘文忠表示,主要聚焦操作流程,分為前置作業、檢查前、檢查中及檢查後,製作校園安全檢查流程圖及各級學校訂定校園安全檢查規定範例,範例如「校園安全檢查學生權益說明書」、「校園安全檢查錄影資料調閱申請書」、「校園安全檢查實施流程紀錄」等,將提供各級學校參考運用。同時擬具教育部「(學校)校園安全檢查規定」範本,提供各校據以訂定相關規定,並將請各校結合每學期開學之友善校園週進行校園安全宣導,以強化各校處理緊急校園安全事件應變能力。
Line群假投資吸金 內政部揭3大詐騙樣態
近年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型態愈趨多樣。內政部日前公布統計,2023年詐騙案件發生數前3樣態,依序為「假投資」、「假網路拍賣」及「解除分期付款」,而「假投資」蟬連三年詐騙樣態件數第一,投資詐欺所造成的財產損害更是所有詐騙案件之冠,內政部提醒民眾在進行投資理財時,務必再三留意,有疑義立刻洽110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主動求證。官員指出,詐騙集團常冒用名人名義及照片成立投資群組廣發簡訊,或傳送飆股訊息,使用標榜穩賺不賠、高報酬零風險等字眼誘導民眾加入假投資LINE群組,並誤導民眾下載不明的投資軟體APP進行投資,初期或許能嘗甜頭,但「你想賺利息,他吸你本金」等民眾加碼投資後,歹徒即音訊全無,讓民眾辛苦錢一夕成空。官員說明,「假網路拍賣」是第二多詐騙樣態,詐騙集團看準民眾想撿便宜心態,在拍賣網站或臉書社團推出低於市價的商品,等買家下訂匯款後就失去聯絡,民眾應選擇具有第三方支付功能且商譽良好的正規網購平臺,並使用平臺提供的安全交易機制,不要與賣家私底下用通訊軟體交易,因為那將毫無保障。此外,明顯低於市價的商品屬詐騙可能性極高,請多加留意。官員補充,第三多詐騙樣態則是「解除分期付款」,這類詐騙反而你我都可能遇到,即使不從事網購、不貪投資操作者,仍可能被詐騙集團鎖定。常見詐騙集團假冒客服及銀行人員謊稱民眾有筆交易被誤設為連續扣款,要求民眾操作ATM或網路銀行進行「解除分期付款」,進而一步步落入陷阱,轉出自己的血汗錢。對此,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接受CTWANT記者訪問時也呼籲,除了警政單位宣傳反詐並勤打詐外,社交平台也可不是收詐騙廣告錢就算了,呼籲數發部須研擬對案,讓這些平台在台負責人,也須負連帶責任,讓社交平台好好把關,才有望從源頭解決,不讓這些詐騙廣告有機會露出。
新化區耶誕深夜車禍!號誌遭撞歪電桿倒 逃逸駕駛見車已空無一人
台南市新化區中正路國稅局前,耶誕深夜發生一起車禍事件,昨(25日)晚上一輛自小客車在該路口自撞後逃逸,導致號誌歪斜、1根電桿倒塌,警方獲報後趕至現場進行交管,,並排除道路障礙以恢復順暢通行,肇事車輛停在現場,但車內卻已無人,警方極追查逃逸肇事者身分,並已聯繫車主到案協助釐清整起事故經過。新化區中正路南區國稅局,昨(25日)晚上11時左右驚傳巨響,轎車不明原因撞擊路口號誌,車獨自留下現場,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情況,警方初步判斷,駕駛可能是酒駕肇事或未成年駕駛,為逃避法律責任而匆忙逃逸。當地居民在社群媒體上分享事發現場照片,警方接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處理,對事發地點進行測繪和疏導,同時通知環保單位清理油漬,道路得以迅速恢復通行。警方表示,已聯繫車主,但是否為肇事者仍需進一步釐清,警方強調,駕駛人在肇事後若未依法規定處置,將面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鍰,逃逸者則會被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此外,汽車車主也須負起連帶責任,可能面臨罰鍰並被吊扣牌照1個月。
保台不力1/「私菸案」翻版? 共諜案主管未懲處反升官
陸軍航特部航空601旅爆發共諜案,陸軍中校謝孟書涉嫌洩露該部隊極機密的「固安計畫」,還與中共情報人員密謀駕直升機叛逃;但軍方人士指出,該共諜網部分成員遭破獲後,身為主官的601旅郁姓少將旅長未被究責,負責保管機密文件的軍官也未受懲處,科室主管還在事後升了官,反而是與洩密無直接關聯的少校情報官被記過扛責。這位要求匿名的軍方人士說,謝孟書擔任陸軍司令部副司令的侍從官,在601旅四處「行走」,人緣很好,與多位中、高階軍官都很熟,雖然他的編制在飛訓部,但也常到作戰情報科的辦公室。據他了解,「固安計畫」就鎖在作戰情報科辦公室的保密櫃中,作戰官負責金保官鑰匙,謝被查獲翻拍該部隊的整本「固安計畫」,檢調人員曾到部隊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員,但作戰官供稱是遭偷走,後來就被飭回,並未被起訴、也沒有被軍方懲處。總統專機私菸案時任總統警衛室外衛主任的陳敏華事後晉升少將,授階典禮後由特勤中心人員護送快步離開會場,不願接受媒體提問。(圖/報系資料照)他說,軍方內部盛傳,該計畫是謝孟書以「寫報告」為由,向作戰情報科人員借走翻攝,但後來不了了之,軍方並未深入追究,作戰情報科方姓中校科長原應負有連帶責任,卻沒有受懲處,檢方在7月查共諜案、11月起訴謝孟書等人後,方科長保密工作嚴重疏漏,卻反而在12月晉升上校。反而是同辦公室的情報官,因為謝孟書曾盜用他的照片,作為通訊軟體的大頭照,用來向上游謊稱自己吸收了新的成員,遭到辦案人員懷疑,查證後發現情報官沒有任何通聯紀錄,但在搜索他的辦公桌時,在上鎖的抽屜裡發現一張與案情無關的密件,這位情報官被帶回家中搜索,最後雖然不起訴,但遭到記過,成為唯一受罰的軍官。這位軍方人士說,受罰的情報官當時由7、8名調查人員大陣仗帶回住處搜索,雖然最後獲不起訴,但他曾抱怨鄰居、同學都停留當時他被查辦的記憶,還以為他是共諜,他不起訴後也無法一一澄清,再加上只有自己遭到懲處,其他人反而升官,心中感到非常不平,已休假多日,可能有申請退伍的打算。蔡英文總統出席「2019亞洲生技大會」時,時任總統府副侍衛長的空軍少將柳惠千(後方男子)一路隨行,蔡總統在委菸後也不畏外界質疑,讓柳退役後轉任駐英公使。(圖/報系資料照)軍方多次傳出「犯錯卻升官」的爭議,民進黨執政下最為人所知的就是總統蔡英文出訪時發生的「私菸案」,幾個重要的涉案人員在懲處後又陸續升官。當時小英的總統府警衛室主任陳敏華,聲稱自己沒有參與其事,因督導不周被記大過,隔年卻升少將,然而檢方偵查發現,陳其實也有參加「團購」。「私菸案」另一位時任總統府侍衛長張捷,事發後請辭未獲准、改記過並調職,先是調陸軍司令部委員,隔年2月再調國防部中將參事,一年後擔任國防大學副校長。當時的副侍衛長的柳惠千遭記一大過一小過,3年內不得調任重要職,然而他3年後退伍,立刻獲總統任命出任英國公使,成為第一位退伍後直接無縫接軌立即轉任政務官的將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