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達案
」好棒!!!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的法務處長:「我的同期同學分布各調查站,多少看情面幫忙⋯」
大同集團旗下多家上市櫃公司紛傳弊案,包括炒股、隱匿財報、華映百慕達19項違法承諾等,均不見司法檢調單位採取偵辦動作。大同股東新大同公司質疑,大同公司法務處長趙安曾在調查局廉政處擔任專員,這是否和檢調消極辦案有關?從去年大同集團丟出華映重整、綠能債務協商的震撼彈以來,檢調接獲檢舉或金管會移送的大同案件已經十幾件;相較於資誠會計師對財報持保留意見的老牌飲料大飲公司掏空案,檢調積極偵辦收押總經理,大同集團超過50萬名股民只能看著華映、綠能股票變壁紙,十幾件刑案「躺」在檢調機關遲遲沒有動作。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為捍衛經營權,不惜重本,大同集團的法務系統堅強,法務處長趙安具有調查局廉政處專員的資歷,在檢調有相當人脈;退休的台灣高檢署前檢察長陳守煌擔任大同董事;大同公司又曾經委任與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有淵源的萬國法律事務所擔任法務顧問。長期以來,大同的相關案件一直讓許多廠商感到無奈。尤其轟動一時的大同智慧電表採購案被控行賄台電官員的弊案,從105年立委何欣純揭發這起弊案,到現在都未改善完成,而且大同還繼續競標台電標案。知情人士透露,大同公司內部編列一種「技術服務費」的項目,運用於得標工程;根據大同公司承辦工程人員向法院供承;『大同公司的「技術服務費」主要用途,就是在工程案進行中遭刁難或不順利時,拿來打通關節使用。部分「技術服務費」的確用來行賄公務員⋯』這些弊案發生在林蔚山擔任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擔任大同公司總經理任內,新北地檢署於104年8月19日起訴至今,案件仍然躺在新北地方法院,至今快四年!根據「台灣採購公報網」(www.taiwanbuying.com.tw)資料,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從2001年1月3日到2019年1月19日,這18年間共得標政府採購案高達4,507件,等於每年250件;令人不解,一家公司治理被外界質疑有問題的企業,為什麼可以一直拿到政府採購案?大同的問題,除了前董事長林蔚山的通達案遭判刑8年,被求償23億元,被法院扣押財產!現又爆出華映對中國華映保證10%獲利,贈送中資股份455萬股,放棄每10股配4.5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資7,861萬股配股權。大同公司連續18年得標政府採購案超過250件,為何10年內虧損超過1,300億?捲入大同相關標案的廠商,透露驚人內幕。一位不願具名的廠商表示,當初被大同公司找來作下包,想不到他們在拿走「技術服務費」後,就藉故刁難,不再支付工程款,導致下包周轉不靈倒閉,訴訟至今懸而不決。廠商說,當初先向大同公司的法務處長檢舉這些案件,但法務處沒回應,後來雙方爭訟,廠商與大同公司法務處長趙安通電話,趙安告訴他:「我的同期同學都是調查局第一副主任,或是常務副主任。光是台南市處,我的同學就有五位副主任,台南處現在的副處長,處長是我那時候受訓的時候我的老師,副處長也是我訓練所的老師」、「我的同期同學啊,在六都各處、還有各調查站,我們都還保持有很密切的一些聯繫。」讓廠商更無言的是,他們採取法律行動要求大同公司負責的時候,大同法務處長趙安說﹕「你們在台南提起訴訟,剛好也促成了我剛好有機會回到台南市處,拜訪我的老同學,跟我的老長官,那我也跟台南處的處長、副處長,秘書長,還有我三位副主任的同學,針對這個案子我們也交換一些意見」。該廠商負責人認為,大同法務處長趙安的說法,似乎意味著他關係良好,可以和承辦單位的主管溝通交換意見。這位廠商負責人表示,大同公司延攬曾任台灣高檢署檢察長的陳守煌擔任董事,又找了法務部調查局廉政處機動工作組專員背景的趙安擔任法務處長(目前還兼任大同上海公司董事及大同公司治理主管),讓他們壓力不小。他回想起當時趙安還跟他說:『民不與官鬥,民跟官鬥的結果,通常是白道修理的氣勢會比較強⋯』、『我自己在調查局這個系統裡面,包含了一些警方的朋友,長期都有ㄧ些合作的友誼,還有一些案件合作的關係⋯』、『那我也不敢講啦,我自己這個期別,至少目前在調查局也算是中階的期別啦,至少還叫的動一些學弟啦,至少還有老長官,因為以前在局裡面多多照顧,所以呢?多少也會看一些情面幫幫忙⋯』這些話聽在曾為大同公司下包、現卻成為受害人的廠商耳裡,十味雜陳!廠商表示,媒體應該要知道這些真相。針對廠商投訴一事本刊自4月26日起即試圖聯絡大同公司法務處長趙安,除多次致電外,也將「提問」以簡訊告知,表示「本刊收到曾與貴公司合作的廠商投訴,指出您以電話溝通時,您提出自己和調查局極有淵源,且目前仍有不少舊識在全國各地調查站服務,讓廠商備感壓力、恐懼。」希望趙處長能對當時情形及廠商說法回覆說明,但直至4月29日截稿日當天,趙安處長均未接電話,簡訊則是已讀不回。截至截稿前,本刊均未接到回應。
中國軍企的親密合作夥伴 大同高層涉掏空尚化的背後
就在大同公司派不斷「抹紅」市場派的同時,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被小股東控告,涉嫌圖利中國廣西航天北斗新能源產業科技公司。檢調追查發現,「航天北斗集團」不僅是中國軍方研究對台軍事設備的國企,負責人農友華就是通訊局長出身,更是中國衛星應用科技集團重要成員,與中國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評估中心、國防科工局、中國科學院、中國國家訊息中心都有共同研發和戰略關係。「航天北斗」這四個字,在大陸不是一般公司行業想註冊就能登記的名稱,因為航天北斗集團就是紅得透徹的國企。大同(2371)轉投資持有48%的尚化(4738), 聲稱符合公司治理且遵循法令簽署的「廣西航天北斗合作案」,實際上將已經成熟可以量產的磷酸鋰鐵電池製造生產技術,透過「中外合作經營合同」模式,將專利授權輸入與中國軍方、公安、國家訊息中心相關的企業,未來衛星、飛彈、雷達等尖端軍武都需要用到這些磷酸鋰鐡電池。林蔚山因為被控掏空大同公司的通達案,去年被判刑8年,大同子公司尚志精密化學的大陸投資涉背信案,又讓林蔚山陷入官司風暴。100年7月尚化以3.6億元、近半個資本額取得製造磷酸鋰鐵的國際專利授權,5年後林蔚山召開董事會,提案和大陸航天北斗公司合作鋰電池產能擴充計畫,不顧尚化三名獨立董事的反對,把製造產銷轉給北斗公司,2位獨董先辭職,另位獨董陳文禹表達反對意見也離職,林蔚山和其他董事仍執意通過。更離譜的是,尚志竟然「暗槓」獨董的反對意見,沒輸入主管機關指定的網路申報系統,櫃買中心於今年3月23日作出裁示,尚志獨董於105年11月1日董事會議決事項表示反對意見且有紀錄及書面聲明,屬於重大訊息,尚志隱瞞未發布,依處以1萬元違約金。金額雖小,尚志違法已是鐵的事實。這項合作案,尚化必須先終止花了近半個資本額取得的製造磷酸鋰鐵的國際授權,但該專利僅取得不到五年,如果可以輕易終止,當年何必花大錢去購買?而且林蔚山執意通過這項合作案,還「自斷手腳」,限制尚化不再生產銷售磷酸鋰鐵電池相關的業務,令人匪夷所思。尚化的獨立董事為表示負責先後辭職,不願意當公司派的橡皮圖章,大同公司竟然不顧獨董的反對逕行公告「磷酸鋰鐵正極材料轉投資策略聯盟案,並授權董事長林蔚山簽署相關合約」,小股東認為尚化的董事長林蔚山及董事林郭文艷罔顧股東權益,決策草率、疑點重重,涉嫌背信掏空,向地檢署告發才揭開這件弊案。大同公司面對告發,強調尚化公司九成以上的客戶在中國,因此終止鋰鐵材料的國際專利授權。但令股東質疑的,真的是市場考量嗎?翻開大同集團的相關投資報告赫然發現,大同集團在中國的相關投資高達38家,包括大同上海、華映科技、深圳華映光電.吳江尚化、江蘇大同電子、蘇州福華電子、尚志電線電纜、尚志造漆、大世科技上海…….等遍布中國各大城市。根據投審會的資料,至2015年底,大同轉投資中國事業合計實收資本額達731億餘元(大多持股逾半,甚至百分之百),至2015年年底燒到剩不到400億元!大同公司錢進大陸之轉投資事業實收資本額蒸發高達331億元,白白把錢送到中國大陸!不僅前進中國,大同公司子公司尚志精密化學竟與帶有中國軍方色彩之廣西航天北斗新能源公司進行合作。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總經理林郭文艷多次與廣西航天北斗董事長農友華會談接觸,大同的說法是,雙方針對全球產業及產品布局,以及在新能源及新材料產業進行合作,共同行銷,擴大市場。但據調查,這家林蔚山不顧反對執意合作的中企「廣西航天北斗新能源產業公司」負責人農友華,本身就是官方通訊局長出身,公司不但連結廣西航天北斗公共交通事業、廣西航天北斗物聯網科技,更向上連結到國家級的「北斗航天科技集團」,與中國科學院、國防科工局、國家訊息中心、中國公安部訊息安全單位等官方機構,彼此之間有聯合研發級戰略聯盟合作關係。由於這樣雄厚的官方背景,讓外界質疑,小股東控告林蔚山不顧公司獨立董事的反對,執意把已經成熟的鋰電池製造生產銷售轉給中國企業廣西「航天北斗新能源產業科技公司」,是否有隱情?市場派批評,大同公司質疑市場派結合中資買股,其實公司派早就與中資結合,甚至合作對象是中國軍方的戰略關係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