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
」 外遇 離婚 出軌 5億 人妻阿富汗男性悔不當初! 塔利班強制蓄鬍禁看異性「早知道幫女性發聲」
塔利班3年前重掌阿富汗政權後,先是對當地女性施以日益嚴厲的規定,如今也把矛頭指向男性,塔利班在8月底推出最新法律,規定男性要強制蓄鬍,同時禁止看妻子及親戚以外的女性等,引發當地男性懊惱,當初塔利班在打壓女性時未發聲「如今輪到自己遭殃了」。除了女性之外,塔利班也開始限制男性自由。根據多家外媒報導,塔利班8月下旬推出新的宗教道德法,除了增加對女性限制,也推出了對男性的言行規定,按照新規定,阿富汗男性必須蓄鬍,長度至少1個拳頭,另外在外表、穿著、行為上都必須比照穆斯林傳統,像是不可以穿牛仔褲等西方服飾,髮型也要符合伊斯蘭教規定,只能留短髮。男性不可以注視妻子或親戚以外的女性,此外也必須定期到清真寺進行禱告。除了女性之外,塔利班也開始限制男性自由。若是違反法律者,可能面臨罰款或監禁,除此之外,被判定通姦等罪名者,更可能被判鞭刑或石刑致死。道德警察也有權拘留嫌犯最長3天,在較嚴重案例中,比方多次未能前往清真寺祈禱,甚至會把人民移交給法庭審判。除了女性之外,塔利班也開始限制男性自由。根據《華盛頓郵報》報導,首都喀布爾(Kabul)居民透露,過去4周已有身穿白袍的道德官員陸續登門拜訪最近沒去清真寺的男性,就連政府員工也擔心蓄鬍失敗會被開除。對於針對男性的頒布首次嚴厲限制,讓許多阿富汗男性感到詫異,甚至引發部分男性開始思考,是否應該更早站出來,捍衛妻女的自由。不過這些對男性的限制和塔利班對女性的限制相比,根本是小巫見大巫,塔利班除了對女校要求戴頭巾等服裝規定,6年級以上女童禁止上學,女人被禁止進入大學、禁止大聲說話、禁止在公共場所誦讀「可蘭經」,也不准看著丈夫或親屬以外的男人。對於這此塔利班對男性做出限制,也引發一些阿富汗女性期待,當地男性很快就會加入反塔利班的示威行列。
值勤軍官裝監視器逮妻約砲軍中同袍 老父助捉姦慘被「氣死」
2023年7月,國軍謝姓軍官在軍中值勤時,查看住家監視器,驚見同為軍官的妻子僅穿內衣褲,與另名全裸男子進入主臥室。謝男聯繫住在同大樓的父母前往查看,當場撞見妻子替該男子口交,事後查出對方竟是同單位的莊姓軍官。謝男事後與妻子調解離婚,並對莊男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判賠100萬元,此案可上訴。此外,由於謝父在攔阻莊男脫逃過程中與對方拉扯受傷,儘管提告傷害,但謝父因此事氣憤難平導致痼疾復發,已於2023年12月底過世。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謝男與妻子於2016年9月結婚,育有2子,2023年12月在法院調解離婚,2人與莊男為同軍事單位的軍官。2023年7月杜蘇芮颱風過境期間,謝男在軍中值勤時,恰巧查看自家住處的監視器,赫然發覺莊男全裸與僅穿內衣褲的妻子從客廳一同進入臥室。他立即聯絡住在同公寓大廈的父母前往查看。謝男父母到場,在主臥室目擊妻子替莊口交,2人被發現後,謝妻還協助莊男逃離住處,莊於逃離中為擺脫謝父攔阻,拉扯致對方受傷後順利逃脫。謝男表示,他並不認識莊男,但因軍中學長與莊男是同學,曾協助確認住處監視器影像的裸體男子正是莊男;此外,他曾與妻子透過電話對談,也確認當天就是莊男。謝妻表示,2023年1月間受訓課後喝酒與莊男發生性關係,連同在住處性交共3次,莊還與多名女子約炮,她只是其中之一。謝男指出,莊男的妻子為維護丈夫,2024年7月初曾以簡訊聯絡前妻,告知願意給前妻100萬元,以換取前妻在訴訟中做出對莊男有利陳述;但若前妻不願配合,即會對前妻提起訴訟,屆時將請求與本件判決判賠金額同額的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前妻因認遭到威脅,將該簡訊轉傳給他,也可以證明該名裸男正是莊男。不過,莊男及律師均主張,謝男並無證據可證明在其住處監視器影像的該名男子是莊男,加上謝父提告傷害也僅是單方指訴,不足以證明當事人就是莊男。台南地院認為,從謝家住處監視器影像、謝男前妻的電話陳述、謝父傷害告訴起訴書、莊妻簡訊等事證,並向軍方調閱相關訴願案卷調查資料,莊男雖爭執謝男前妻電話陳述的真正性,但該電話陳述經謝男提出錄音檔及譯文,莊卻未能提出可以認定該電話陳述並非真實的具體理由,因此無法採認其答辯。法官認為,經核對各項資料,足以認定案發當日的男子即為莊男無誤,且2人在謝男住處的性交次數,連同此件共3次。鑑於莊男對謝妻多次性交,客觀上顯然足以破壞謝男婚姻與家庭存在並維持可運作機能的事由,已侵害民法與整體法秩序所保障婚姻家庭制度,斟酌2人於通姦期間的職業性質與經濟能力、行為樣態與侵害性,考量謝男所受精神壓力,謝男請求慰撫金額100萬元並無不妥。
通姦罪都可以廢 蔡正元建議:應廢除「圖利罪」
對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羈押禁見,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認為,因為有圖利罪,讓公務員都不敢做事,並且還欺負民眾。因此他強烈建議,廢除「圖利罪」,看法官怎麼判!通姦罪都可以廢,廢圖利罪算什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羈押禁見後,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6日舉行擴大會議,並在10時30分許舉行會後記者會向外界說明決議。立委黃國昌在會中宣布,民眾黨決議全黨動員、全國開講,第一站會在周日(8日)晚上6點半在北市濟南路群賢樓前第一場開講。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6日在中天電視《頭條開講》表示,最近有一位黃姓媒體人認為,圖利罪本來就應該辦,法律怎麼規定就按照規定。但蔡正元指出,國民黨執政時,江丙坤曾經主張要廢除圖利罪。主持人周玉琴也引述2017年司法院看法,圖利罪定罪率低,不僅不易認定犯罪事實,還可能導致圖利與便民界線不明,造成公務員消極被動、裹足不前。蔡正元解釋,因為有圖利罪,讓公務員都不敢做事,並且還欺負民眾。例如,民眾申請15%容積率,公務員會故意砍5%,只給10%,以示清廉。馬郝時期市府官員一大堆都如此,到最後都沒人理馬英九郝龍斌。並且全台灣沒有哪一個房子沒有獎勵容積率,例如高雄國賓,獎勵容積率有36%!蔡正元直言,今天只要涉及貪瀆被查到有金流,要辦誰都舉雙手贊成,不會幫柯文哲講一句話。但是這次理由很奇怪,「罪狀是羅織的」!「我要的是法律該怎麼做」,蔡正元強調,「而不是今天當法官,看你不順眼,就判你有罪;看你順眼,就判你無罪」,台灣是要這樣搞嗎?蔡正元建議,民眾黨可以來跟國民黨談,廢除「圖利罪」!看法官怎麼判!通姦罪都可以廢,廢圖利罪算什麼。※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老公傳A片嗆:女優一樣小奶可是態度好 妻心死斬20年婚姻
女子小萱2003年跟男子阿國(皆化名)結婚,阿國經常言語霸凌她,多年前全家搬到日本,小萱原以為關係能改善,事實卻不是如此,她獨自回台後,阿還是會傳訊息罵她,甚至傳A片說,女優「一樣小奶但是態度很好」,這讓她等到小孩成年後,果斷結束20年婚姻。判決書指出,小萱原以為搬到日本能改善家庭關係,但身處異國產生更多大小困難,夫妻更常爭吵,而她獨自回台定居,阿國多次傳訊息罵「不要臉」、「死妓女」、「臭妓女假高級」、「X你媽臭雞」等語,還誣賴她通姦、偷錢、拋家棄子,甚至傳A片給她說,「XX子跟你一樣小奶可是她態度很好」。阿國還跟女兒說,「她其實是爛女人,她都偷交男朋友,不要臉,妳媽不管妳,」小萱不堪長期承受身心痛苦,多次表達離婚意願,卻被阿國恐嚇,說她如果找律師就要給她好看,阿國嗆,「你要嫁別人,我會用可資公評之事,讓你出名」,這讓小萱身心痛苦不堪,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法官認為夫妻相處,重在互相尊重,阿國以言詞辱罵、羞辱、恫嚇小萱,造成她身心痛苦甚巨,此非夫妻相處之道,准許小萱離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前元祖少奶不倫戀判賠30萬 正宮發聲:未見悔意
安晨妤曾是元祖少奶奶,離婚3年後被爆出介入一名已婚傅姓醫師的婚姻,遭正宮告上法院求償,日前判決出爐,台北地院判傅男和安晨妤侵害配偶權,連帶賠償30萬元。正宮今發出聲明,稱安晨妤至今沒一句道歉,毫無悔意。今年初安晨妤被爆出和已婚傅姓醫師發展不倫戀,台北地院認為,安晨妤的行為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行為界線,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而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且從LINE的對話紀錄、語音訊息、電子郵件、臉書貼文等證據,已知安晨妤對傅男有好感。正宮張書維女士今發律師聲明:一、安晨妤女士插足本人婚姻、破壞本人家庭等情,業經司法判決昭明真相,事證亦於判決書上一一指明。對於安晨妤女士無視司法資源有限,不斷以對於本人提起刑事告訴之方式,企圖消耗、拖垮本人經濟,本人深感遺憾。二、遙想2020年安晨妤女士曾針對通姦罪違憲一事,向媒體控訴「這算什麼啊?那每個人以後都可以在外面偷吃」、「要是爸爸這樣,是要叫小孩跟著學嗎?」、「當婚姻失去法律保護也會更加脆弱,一旦家庭破裂,受傷最大的便是孩子」等語,當時替受外遇創傷女性憤慨發言之景仍歷歷在目,如今被害人成為加害人,倍感不勝唏噓。三、安晨妤女士明知傅先生為本人配偶,卻恣意介入本人家庭生活,甚至企圖以過往訴訟經驗逃脫法律的制裁,儘管事證歷歷,審理期間仍不斷以荒誕謊言掩蓋事實,欲將傅先生外遇之過強加於本人身上,一舉一動均加深本人婚姻破裂之苦。四、遑論官司期間,安晨妤女士未有一聲道歉,豈料經司法判決仍未見悔悟,現在本人只祈既同為受婚姻破裂所苦之人,安晨妤女士能重拾昔日仗義所言,莫再傷害本人與本人家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張書維楊雅勻 律師興望法律事務所2024年8月26日正宮張書維發出聲明。(圖/興望法律事務所)
三斤開講2/陳沂感嘆人生不斷預習告別式 狠批謝忻外遇「被罵就是活該」
40歲網紅陳沂今年2月在街頭遭到陌生男子毆打,導致臉部、耳朵受傷,日前她接受時報周刊CTWANT專訪,透露非常感謝粉絲厚愛,「我的人生好像不斷的在預習我的告別式,每一次發生事情我都會收到很多的訊息,然後他們都會很像是在寫那種告別式的信給我,然後講說曾經多麼的喜歡我,然後多麼不希望我消失」。至於好友謝忻近期又因5年前不倫阿翔事件鬧上媒體版面,陳沂直言:「怎麼會有要共犯來道歉?檯面上講這些話就是活該。」陳沂和謝忻是多年好友。(圖/記者侯世駿攝)陳沂3月在台北市南港區購入3千多萬屋齡20多年的31坪中古屋,新居目前正在裝潢中,預計年底入住。目前正在努力繳房貸的她,透露自己收入主要還是業配,再加上SWAG直播,搞笑表示:「業配基本上佔百分之99,SWAG沒給那麼少啦!」她解釋為何鮮少接電視通告:「說真的就是電視節目的通告費也是滿辛苦的,最近很多的通告藝人都在煩惱他們的生計問題,因為你知道啦啦隊比較便宜嘛!所以現在很多節目都找那種便宜的啦啦隊,那種要上不上要下不下的藝人,其實是最辛苦的,通告變少收入相對的也會減少,那如果他們又沒有業配去支撐的話,其實都可以考慮中年轉職了。」啦啦隊女神籃籃遭指控私下雙面人,陳沂透露曾與她與有過4天朝夕相處時光。(圖/記者侯世駿攝)提到日前被本刊前被本刊獨家報導與職棒味全龍隊二壘手郭嚴文交往,還有隊友指控她「雙面」的樂天啦啦隊總隊長籃籃,陳沂透露跟胡瓜等人一起去日本看球的時候,與對方有過4天朝夕相處的時光,「除了瓜哥的關係,我跟籃籃基本上私下是完全沒有任何私交跟聯絡,甚至就是連IG、限動互相留言,或是按個讚都沒有,她應該也不想來跟我按讚,畢竟我又不是李多慧或林襄,那我也有自知之明,譬如像是LuLu也不會來跟我按讚啊,畢竟我也不是黃子佼之類的」。陳沂對閨密謝忻烙重話,直指外遇這事情一個巴掌拍不響。(圖/記者侯世駿攝)此外,對於好友謝忻日前上作家H節目時,再談起5年前不倫阿翔事件,謝忻認為阿翔至今仍欠自己一個道歉,立即遭到網友炎上,好友兼閨密的陳沂直言:「我覺得被罵就是活該啊!沒話講,以我的道德觀跟價值觀來看,謝忻不管是不是我朋友我都會講一樣的話,難道因為我認識她我就必須要轉個彎,那我不就是一個很雙標的人。」陳沂烙重話說:「外遇這事情,明知道人家有老婆有小孩,一個巴掌拍不響,就是兩邊都有錯,怎麼會有要共犯來道歉,以前那種通姦罪還存在的話,這兩個人是共犯關係耶!已經過了5年,希望她可以好好走過去。」
吳崢提前預知暫停處分結果 在野嘆綠營「不演了」
憲法法庭週五對於民進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監察院認為國會職權修法存違憲之虞,聲請暫時處分,宣布裁准並針對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不過,事前卻爆出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於廣播節目中,疑似說漏嘴提前預言結果,引發在野政營批評,綠營完全不演了,聯手干預憲政體制。柯文哲表示,民進黨事先知道憲法法庭選在週五下午做出裁決,讓整個司法公正性在台灣破產,對台灣社會傷害太大了。憲法法庭變成民進黨側翼,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應當被民眾信任。王鴻薇表示,吳崢簡直是印度神童,最後結果由民進黨完全掌握,連公布的時間都能夠精準掌握,不禁讓大家讚歎民進黨的大法官真是完全聽話。黃國昌指出,社會大眾看得非常清楚,完全就是不演了,依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在裁判做出來前都是屬於要保密狀態,到底吳崢是怎麼樣取得這樣的資訊,彼此之間有什麼樣聯繫溝通,呼籲民進黨出面說清楚、講明白。不過,學者表示,法界長期以來有一個奇怪習慣,倘若有重大案件,通常會選在星期五下午宣布。比如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就是挑星期五下午。以此次暫時處分存在急迫性質,不可能拖時間,不是這個星期五出來,就是下週五出來,因此很好猜測。
離婚官司入高中公民考題 謝和弦嗆老師:有得罪你嗎?
藝人謝和弦近日跟前妻Keanna打離婚官司,引發外界討論,近日他更是成了高中考試題目,謝和弦嗆,「那個新店高中的公民老師,我有得罪你嗎?」。對此,該名老師也留言道歉。謝和弦嗆該名老師,「我有得罪你嗎」。(圖/翻攝謝和弦臉書)據了解,考題寫藝人謝和弦與再婚妻子陳緗妮和前妻戴女有糾紛,而戴女告2人妨礙婚姻,法院盼戴女勝訴,謝與陳拖了3年多才送134萬元到新北地檢署給戴女,謝和弦疑要酸人用「育兒寶貝袋」裝錢,還說,「希望她(戴女)拿到錢之後好好過日子,大家各過各的。」上述謝姓藝人與現任妻子所負之責任性質,應為以下何者?選項為A.侵權行為造成的民事賠償責任B.通姦犯罪造成的刑事罰金責任C.違反社會秩序的行政罰鍰交付D.破壞婚姻契約造成的違約罰責。謝和弦在臉書發文,「那個新店高中的公民老師,我有得罪你嗎,你怎麼不寫戴女偷偷約炮暈船人設崩塌,感恩哈們。」妻子也留言,「我比較好奇上升到教育層面,老師的訂正與解題,蠻好奇老師會怎麼解釋。」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一個兩分題要看那麼多字有什麼問題」、「這真的就很扯了,連名字用諧音都不會,直接指名道姓,這什麼老師」、「這也可以當考題我也是醉了」。對此,出題老師回應,下次若有負面訊息內容,會將當事人化名及事件模糊化,本人深感抱歉,未來題目建檔時,會將新聞移除。
新竹女工程師偷吃已婚主管! 對質嗆妻「砲友關係」判賠20萬
新竹1名江姓女工程師偷吃已婚戴姓男主管,2人姦情被陳姓妻子發現後,陳女當面跟江女對質,未料她竟坦承「2人是炮友而已」,新竹地方法院認為這已是小三承認通姦,確實與主管有發生性行為,後續江女被判賠20萬元給陳女。判決書指出,陳女指控,前夫戴男與江女為同公司上下屬關係,江女明知戴男已婚,卻屢次與他互傳訊息、外出喝酒,甚至發生至少5次不正當關係,2人在2023年11月分手,陳女與戴男的婚姻也因此破裂,並於2024年3月離婚,事後陳女因此事精神飽受痛苦,有輕生傾向,憤而向小三江女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勘查相關影像及對話紀錄截圖,去年11月江女與陳女見面時,陳女曾問「你們只是炮友關係囉?」,江女「反正事情已經這樣攤開,簡單來說就是這樣」、「在我這裡的話,我認為就是炮友的關係而已」,法官認為這段對話足見江女確實與戴男發生性行為,最終判江女需賠償20萬元給陳女,可上訴。
瑜珈課豔遇…晚上不能約有鬼 他「發現是人妻」問:會被告嗎?全場急勸退
儘管我國通姦罪在刑法上已經除罪化,但仍要負擔民事責任。1位男子近日透露,他透過瑜珈課認識1位自稱沒有男友的女子,對方好像對他非常有興趣,但是晚上約出門都被拒絕,沒想到男子無意間發現女方竟然已婚,讓他急著上網求助,「請問如果已婚的人謊稱自己單身,然後我們這樣有後續的話我會被告嗎?」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原PO昨(12日)在PTT以「對方不知道我知道這樣還會被告嗎?」為提發文透露,自己最近透過瑜珈課認識1位女生,2人偶爾會一起聊天吃飯,對方也聲稱自己沒有男友,而且還會在言談之中各種明示、暗示,感覺對他很有興趣,但奇怪的是,每次原PO要約她晚上見面,她總是說晚上有事,只能白天一起運動。原PO感嘆,直到後來他無意間發現女子其實已經結婚,但已對女方有感情,覺得很惋惜,因此決定上網詢問,「請問如果已婚的人謊稱自己單身,然後我們這樣有後續的話我會被告嗎?畢竟她謊稱單身,我也是被騙的。」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她說單身時錄音,當作存證」、「認真的說,這篇發出來你就很難說你不知道對方婚姻狀態」、「不管你有沒有發現,對方都可以告,定罪率有差而已,你已經發現了,正常情況你是沒辦法在裝了,想也沒用」、「沒用,朋友就這樣被告過,一樣賠錢了事」、「你最好問清楚,有對話紀錄最好,已經知道就別再碰了」、「建議不要有後續,小心被告,我認真的。你不知道這女的還有沒有其他人」、「本來不會,但現在有了這篇文章作證。」
帶兒看阿嬤遭拒 她驚前夫「多了1個孩子」怒告小三結局曝
高雄市一名女子婚後與蘇姓丈夫感情不睦,兩人吵鬧多年並有多場通姦官司,未料女子離婚後想帶兒子看阿嬤竟遭阻攔,事後調閱戶籍謄本驚覺前夫認領與方姓小三所生孩子,提告方女侵害配偶權。法官審理後判方女應賠償20萬元。判決書指出,女子與蘇姓前夫育有1名兒子,離婚後想帶孩子探望祖母,卻屢遭前夫阻撓,因此察覺有異,經向戶政事務所查調祖母戶籍謄本,發現前夫認領與方女所生的另名小孩。女子主張方女讓她在婚姻關係的身分契約所賴以維繫之基礎,遭受到重大破壞,提告方女侵害配偶權,求償50萬元。方女對此辯稱,原告早在2016年就知悉其與蘇男交往,卻直到2023年才提告求償,主張罹於時效。另蘇男與原告離婚時,已依照離婚協議書約定之條件,將財產悉數給付正宮,協議更有原告不得再對她提起民事訴訟之約定。方女指出,原告和蘇男離婚前早已分居多年,感情已生無法挽救之破綻,婚姻搖搖欲墜、瀕臨瓦解,她沒侵害配偶權使正宮受有精神上痛苦,主張免賠。法官審理時發現,原告與蘇男結婚後有多件通姦訴訟,原告2016年曾向方女詢問是否與蘇男為男女交往關係,並提出兩人照片,遭方女強烈否認,方女還稱「只是普通朋友」,因此不能認為原告的請求已罹於消滅時效,綜合相關事證後,判方女應賠償原告20萬元。可上訴。
4男女「婚外性行為遭抓包」鞭刑20下 皮開肉綻畫面曝
印尼亞齊省以保守與嚴格伊斯蘭教法聞名,過去就曾針對對已婚偷情男女實施鞭刑,儘管西方與人權組織一再質疑此一刑罰過於殘忍,甚至印尼總統佐科威也呼籲停止這種行為;但這樣的刑法卻在亞齊獲得強力支持,近日又有4名男女近日因涉及「婚外性行為」,遭宗教警察當眾用藤條鞭打20下。其中一名男子接受鞭刑後背部出現紅腫的鞭打傷痕,同時還滲血。(圖/翻攝自X)從照片中可見,2對男女跪坐在藍色地毯,一旁則是宗教警察和其他相關人員,照片可見女子跪在地上接受鞭刑,而男子則是站著接受鞭打,據《每日郵報》報導,實施懲罰的是被稱為「Wilayatul Hisbah」的宗教警察,而這4名男女就是因為觸犯當地嚴格的性別關係法規與伊斯蘭教法,被宗教警察當眾用藤條鞭打20下報導稱,其中一名男子接受鞭刑後背部出現紅腫的鞭打傷痕,同時還滲血,而工作人員則在鞭刑後替他檢查傷口與上藥,據悉,在接受鞭刑之前,所有受刑者必須接受醫療檢查,包括血壓測量等,由於亞齊省政府2023年起實施更嚴格的法律,明文禁止沒有親屬關係或是婚姻關係的男女在公共場所或車輛內靠得太近,目的是「減少犯罪」。當地法律還規定,未婚情侶間的親密或性行為、婚外性行為、同性性關係、販賣和飲用酒精飲品以及賭博等,都有可被判鞭刑,另據《衛報》指出,印尼亞齊省以穆斯林占多數,該省也是印尼唯一一個實施伊斯蘭教法的地區。依據伊斯蘭教法,觸犯賭博、通姦、飲酒與同性戀等罪行,都將被處以鞭刑。儘管西方和人權組織質疑這樣的刑罰過於殘忍,呼籲停止這類「不人道且有辱人格」的鞭刑懲罰,甚至連印尼總統佐科威也呼籲停止這種行為;但這樣的刑法卻在亞齊獲得強力支持。根據國際特赦組織印尼分部的監測,光是2020年,亞齊省執行至少60次公開鞭刑,並對254人進行懲罰。4名男女近日因涉及「婚外性行為」,遭宗教警察當眾用藤條鞭打20下。(圖/翻攝自X)
憲法法庭瀰漫「廢死氛圍」! 專家學者坦言死刑合憲不樂觀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進行死刑大辯論,擔任法務部專家學者代表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賴擁連,參與全場的死刑辯論,他對釋憲結果表示悲觀。賴擁連在憲法法庭直擊觀察發現,整個法庭氛圍,「好像就是要廢死」,他對釋憲結果不樂觀,應該是會朝廢死方向去解釋。賴擁連指出,支持廢死的一方結合律師團體,在某種程度上算是有備而來,似乎想在蔡英文總統的人權政策下,「裡應外和」達到廢死目的。賴擁連舉例,大法官詹森林在庭上質疑法務部,憲法法庭過去對許多爭議如同婚、通姦罪解釋時,法務部也都說違反多數民意應尊重立法和行政權。宣告違憲後,行政院也提修法讓同性可結婚、通姦除罪化,「為什麼現在死刑就一直要用民意希望憲法法庭讓步?」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表示,通姦罪是侵犯配偶權,同性婚姻則是個人對性的取向權利,這兩種權利和死刑問題截然不同,因為死刑是侵害社會公益及國家刑事政策,各屬不同層次的東西,不能相提並論。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麗瑩也指出,歐洲人權法院認為,要禁止死刑,政治部門需先達成共識,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也認為,此議題須留給立法部門決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死刑廢除議題是立法部門決定,聲請人提到宣告死刑違憲的國家,其背景皆相似,都是政治部門達成共識。
死刑釋憲辯論3/民調以「無條件廢死」混淆真實民意 早有數據稱「配套懲戒」是關鍵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則表示,多年來民調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多年來有許多數據顯示,民眾會因為配套措施的不同,改變對於死刑制度的支持度,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指出,死刑的正當理由中,最常聽到的是以「多數民意支持」作為基礎,但正如釋字748號解釋揭示,基本權的保障為憲法的基本職責,人性尊嚴、生命權的剝奪與界線是重要的基本權問題,釋字第603號解釋也提到,雖然民意調查能作為解釋參考的「事實資料」,但不能作為論斷憲法意旨的「依據」。李劍非說,多年來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民調中,如果改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有51%贊成;法務部也曾表示若有配套措施,人民的反對廢死意見降低。李劍非指出,法務部2018年的民調顯示,56%民眾同意「有條件廢死」;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多次在報告中承認「人民會因配套措施改變態度」。而德國在廢死時,民意是支持死刑的,一直到20年後才改變,可見民意會隨著政府推行的替代方案而改變。李劍非說,法務部已多次確認,有包括較長的有期徒刑、特殊無期徒刑、保安監禁及終身監禁等替代方案。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及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的報告中,均以說明「無期徒刑」或「較長的有期徒刑」是廢除死刑的有效措施。他認為,早在20年前台灣就已經有了替代方案的研究和準備,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同性婚與通姦罪除罪作出解釋前,民意都是多數反對,但終究會理解大法官對憲法的基本價值的維護。
丈夫私通岳母22年還生下雙胞胎! 受害妻子崩潰:再也不相信男人
國外一名結婚22年的已婚女子,在旅行提前返家時,目擊了丈夫與自己的母親有染的現場。更令她氣憤的是,當她事後推算兩人發生亂倫關係的時間線,意外戳破了母親過去生下的一對雙胞胎兄弟,竟然是自己丈夫的兒子。如今這個家庭將出軌的兩人掃地出門,已婚女子還分走了前夫一半的財產,而她出軌的母親卻無法獲得一絲一毫的贍養費。據英國《鏡報》報導,一名女子自15歲就與丈夫認識,並在17歲時懷孕、18歲結婚並生下兩人的第1個女兒。此外,夫妻倆結婚後,便應女子父母的邀請,搬進了父母住處隔壁,由女子已故祖父留下的農場。在女子長達22年的婚姻生活中,始終相信自己與丈夫感情甚篤,因為兩人不但幾乎從不吵架,還時常約會、互相贈送禮物,每周也保持兩次左右的親密性關係,而她甚至已經懷上了夫妻倆的第五個孩子。然而在某年新年前夕,女子提前結束旅行返家,想要給丈夫一個驚喜,卻在自己的臥室撞見了丈夫正與自己母親發生性關係的場景,母親甚至惱羞成怒,對她大吼「滾出我們的房間」,讓她既憤怒又心碎。更不幸的是,當時夫妻倆22歲的大女兒也在家中,聽到聲響後走出房間查看,卻目擊了全裸的外婆只披著一條床單衝出屋子的場面。在女子憤怒的逼問下,出軌的丈夫坦承,兩人尚未成婚搬入農場前,曾暫時寄住在女子父母家中,當時女子的母親便引誘了他,兩人隨即發生了性關係,且這段背德的亂倫關係貫串了夫妻倆22年的婚姻全程。女子經過推算,驚恐的發現自己最小的三個兄弟可能不是自己父親的孩子,她將這個不幸的消息告訴了自己的父親,經過簡單的DNA基因檢測,證實了其中一對雙胞胎兄弟,確實與女子的父親沒有血緣關係,而是女子丈夫的親生骨肉。得知真相的女子父親暴跳如雷,立刻將出軌的妻子趕了出去。而被丈夫背叛的女子同樣將丈夫掃地出門。父女倆決心賣掉兩處充滿傷心回憶的房產,另覓他處重新開始。女子表示,由於父親的房子屬於祖父留下的繼承財產,所以自己的母親在離婚後無法獲得任何財產分隔,甚至無法獲得任何贍養費,因為他們居住的州並不是無過失離婚州。(無過失離婚制度,指離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關係無可挽回地破裂。至於財產分割、配偶撫養和子女撫育等都被排除在婚姻過錯之外。)而對於自己的丈夫,女子則表示由於夫妻倆居住的祖父農場還在父親名下,因此出軌的前夫無法從他們賣掉房子的交易中分得任何錢財。相反的,由於她在丈夫婚後創立空調公司的最初5年間,投入了大量時間與精力協助丈夫創立並且管理公司辦公室,因此法院判決她可以分走丈夫一半的財產。這名女子表示,自己對母親的背叛感到憤怒又痛苦,因為母親離婚後始終認為是女兒摧毀了自己的婚姻與名譽,不但用「妓女」辱罵女兒,還用言語羞辱每一個不支持她的家人。女子事後回想,發現在自己懷孕後的一個禮拜左右,母親便和自己的前夫通姦成孕了。她當時認為與母親一同分享懷孕的心情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事後回想起來卻只讓她感到虛偽又噁心。而當她提及前夫,更是難掩痛苦的表示,那個男人破壞了自己對「男人」與「忠誠」的一切信任。她與孩子如今已經切斷了與前夫以及前夫家庭的一切聯繫,並且正接受關於家庭關係的心理治療。
加班愛妻就失聯…他「補辦婚宴前夕」查出心寒真相 秒離婚
男子阿國(化名)與妻子小萱(化名)去年3月登記結婚,2人任職於同1間公司,登記後2人也約好在同年9月補辦婚宴。但婚宴前阿國發現,妻子常在他加班時無法聯絡上,便請友人暗中查訪,赫然發現妻子與他的下屬阿華(化名)多次出入汽車旅館,2人還一起出遊,事後阿國質問妻子此事,妻子則坦承外遇,阿國當場氣炸,憤怒向阿華提告求償80萬元。根據判決書記載,阿國發現妻子跟自己下屬阿華疑似外遇,2人經常相約出遊,還入住汽車旅館幽會,猶如熱戀男女,去年9月婚宴前,他得知妻子與阿華在桃園某家汽車旅館開房間,還疑似發生性關係,趕緊到場與2人對質,但阿華卻在退房後,留下小萱1個人在房內,這讓阿國相當氣憤,與小萱溝通後,小萱坦承與阿華有發生婚外情,而且對方也知道她是阿國的配偶。阿國表示,妻子與阿華的通姦行為,已經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忍受的程度,造成他對婚姻關係不安、懷疑,甚至導致他與妻子離婚,阿國認為阿華為逞一己之私欲,明知小萱已有配偶,仍執意對他的家庭蠻橫破壞,而且雙方離婚後,阿國還要一一通知、聯絡親友取消婚宴,讓他內心相當痛苦,最終只能透過醫師協助治療,以減緩痛楚。對此阿華辯稱,小萱對他謊稱已經與阿國分手,導致他誤以為小萱單身,殊不知她與阿國早已結婚登記,阿華強調,阿國已向小萱請求慰撫金36萬元,所受到的精神上損害已獲部分填補,而且小萱也已給付30萬元,清償2人因侵害阿國配偶權所生債務,認為阿國請求80萬元高額精神慰撫金顯然過高。根據法官審理,阿華與小萱共同侵害配偶權的侵權行為,阿國請求賠償以45萬元為適當,小萱已賠償阿國30萬元,依規定,阿華就小萱清償的30萬元範圍內,同免其責任,因此阿國請求阿華賠償的金額,應以尚未獲償的15萬元為限度。全案可上訴。
怨妻「只有3種姿勢」…中校為1事跟監她 遭求償百萬判決出爐
一名中校和妻子今年1月協議離婚,事後遭前妻指控在婚姻期間對房事需索無度,還嫌她「永遠只有那3種姿勢」,又懷疑她外遇,不僅長期跟監,還在她手機安裝監控軟體,侵害其隱私權,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女方外遇屬實,但中校長期嚴重侵害原告隱私權,應賠償1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被告擔任軍職,家庭事務及照顧子女責任多由原告獨自承擔,然兩造因房事不協調爭執長達數十年,被告長期對房事索求無度,埋怨原告「永遠只有那三種姿勢」、「是你性障礙、性冷感,心裡有什麼陰影嗎?」等語,要求原告改善及學習性事技巧、協助打手槍等,因原告無法滿足其性需求,被告即與原告發生爭執,且為此曾多次提出離婚訴求,原告實飽受折磨,身心早已俱疲不堪,然顧及子女年幼一再隱忍。原告於103年因子女補習而結識一名男子,共同承租桃園大溪農地合作務農,兩人相談甚歡,有時談話過於縱情恣意而無暇其他,然均謹守份際無逾矩情事,惟卻遭被告誤會,於108年間派人尾隨跟監、竊取原告駕駛車輛上裝設之行車紀錄器,並於原告手機上裝設監控軟體,嚴重侵害原告隱私,要賠償100萬元。男方辯稱,原告稱被告性事索求無度,且被告娶妻13年應知原告顧全家事平日疲累屬良家婦女無法配合云云一節為破綻主因,然實則原告花大量時間與小王發展外遇關係,甚至發生性行為,女方長期外遇藕斷絲連,應負婚姻破綻較重責任,不得向被告主張損害賠償。台北地院審酌,雖然女方外遇屬實,但通姦罪業已除罪化之情況下,被告仍為原告外遇爭議而長期監控原告,顯已嚴重侵害原告隱私,散佈第三人並導致損害擴大,此乃明確之事實,被告構成故意不法侵害原告之隱私且情節重大,更為兩造婚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判處被告應賠償1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薪水比丈夫高3倍卻遭3度出軌背叛 妻子超心寒怒提休夫
在馬來西亞一名婦人上網求助,是關於離婚相關法律意見,事實上婦人每月薪水整整多出丈夫3倍,但丈夫卻不斷出軌,每次事發丈夫就苦苦哀求,加上考量到3歲的女兒,讓她次次隱忍下來,如今又再次抓到丈夫與一位單親媽媽第3次出軌,已心碎之下想結束婚姻關係。根據《星洲網》報導,一位婦人在臉書專頁發文表示,對於丈夫出軌的行為,想尋求法律的意見,能使婚姻可以結束,她表示,丈夫的薪水只有1500令吉(約9847元台幣),而她的收入是丈夫的3倍,但丈夫卻選擇與一名有孩子的單親媽媽約會及聊天,甚至被抓到3次私下約會,即便目前沒有通姦行為,已經讓她忍無可忍。事實上這不是丈夫頭一次出軌,她表示,丈夫犯了不該犯的錯,但她依然很愛著他,因此給予很多回改的機,不過丈夫還是私底下與小三聯絡。然而多次婦人提出離婚訴求,但往往被丈夫哀求下及小孩而作罷,她表示,沒想到丈夫又再次出軌,這次已經使她心灰意冷,決定休夫。底下有伊斯蘭律師表示,對方指出若伴侶違反婚約,另一半可向伊斯蘭法庭提出有條件離婚;另一半需親口說出要休掉伴侶,不然法庭是不會批準離婚申請,另外也建議,女子可到宗教局舉報丈夫出軌,並申請離婚。
黃國昌批綠營檢討TikTok方向錯 學者打臉:法律認知落後20年
行政院傳出近日將召集相關部會,針對當今青年多數在使用的中國發跡社交平台TikTok做因應,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黃國昌昨天表示,問題的本質是假訊息內容而不是載具。對此,資安學者李忠憲23日發文表示,黃國昌落後網路世界的法律認知20年以上!成大教授李忠憲在臉書發文表示,黃國昌「問題在內容而不在載具」這句話的意思是,傳達訊息的重要性在於內容本身,而不是用來傳達這些訊息的媒介。他指出,黃國昌這句話大概落後網路世界的法律認知 20 年以上,大部分網路都是由電信公司經營,一開始大家也搞不清楚法律應該要怎麼規定,很多人認為網路這些平台比較像電話,在上面傳什麼東西,網路平台是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的。李忠憲指出,詐騙集團用電話來騙人,強盜集團用電話來聯繫,犯罪用電話來作案、擄人勒贖、通姦或傳遞色情訊息,理論上跟電話公司無關,因為電話公司只提供通訊的平台。他說,當年他在管成大網路的時候,台灣學術網路是最鼎盛的時期,這裡面什麼非法電影、電視影片、A片啊等等等,除了地下站以外,都用所謂點對點的傳輸方式來散播這些內容。有一個所謂成大MP3事件,就是在網路上到處散播這些非法的影片跟音樂,其中一個很著名的叫做 Napster,一個美國不怎麼好的大學的大學生寫了一個點對點分享的軟體。李忠憲說,一開始法律的見解是提供網路的網址在哪裡下載的服務並不違法,並不是這些伺服器來分享那些內容,而是幾百萬人分享給幾百萬人,是個人的責任。這樣的法律見解會讓人類的著作權面臨崩潰,從此再也有沒有人願意拍電影或創造音樂了。後來法律的見解是,這些通訊的平台不是像電話那樣的服務,而比較像報紙,在這個平台上面傳遞的內容,平台要負責。李忠憲酸,黃國昌的「載具」,基本上是一個很不精確的用語,應該是平台或是服務。想不到電機系的教授也能夠挑戰唸法律的人,黃國昌實在是很不行,連自己法律的見解都趕不上資訊科技的時代。
懷疑妻出軌「潑鹽酸警告」…他出獄後恐嚇「一起死」 潑油燒死妻同居人
南投一名周姓男子原先懷疑妻子外遇,對她潑鹽酸以示警告,導致對方二度燒傷,被依傷害罪判刑入獄1年8個月並離了婚。而在出獄後,周男不滿前妻與黃姓男子同居,不僅傳送多則恐嚇簡訊,更直接開車到其工廠,將黃男壓制在地上還潑油點火,前妻也被掐住脖子無法動彈,幸好一旁店家的員工跑來拉開周男,前妻才得以脫身。最終,由於周男毫無悔意,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處他18年有期徒刑。根據判決書指出,周男於108年8月間,曾因懷疑妻子出軌而潑對方鹽酸,後遭判刑入獄服刑,妻子也趕緊聲請了保護令,而周男在出獄後,仍與前妻保有聯繫,但對於前妻受雇於黃男、並與其同居一事感到不滿,因此多次傳LINE嗆聲:「如果你一定要在那邊做我禮拜天之前一定會行動」、「不相信我們可以試試看」、「反正我不會被關就一起死而已」。而後,周男開始對前妻丟雞蛋、冥紙,並再次傳訊恐嚇「看到妳幾次,我就砸幾次」、「火要是來了,妳要趕快跑喔」、「我一定背著汽油彈,一起跟你們死」,最終在110年12月26日,騎車到加油站買汽油,準備前往黃男工廠行兇。周男先是提塑膠桶到加油站,買了7.5公升的汽油,並去了「紓壓會館」唱歌、引用高粱酒,然後抵達黃男工廠進到室內,大喊著「討客兄」、「要給你們死」,朝著機器和前妻、黃男身上潑汽油,黃男立即持棒球棍想上前阻止周男,2人扭打在一起,前妻也跑到屋外準備報警,不料周男卻瞬間將黃男壓在地上,用打火機點燃黃男的衣物,導致黃男全身起火,周男也遭到燒傷。周男隨即起身追了出去,想把前妻一併燒死,遂掐住她的脖子阻止其反抗,此時旁邊店家的員工衝了過來,將周男拉了開來,前妻才逃過一劫,但黃男也因燒傷過於嚴重,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後來,周男在接受精神鑑定時,反覆說著「希望回到通姦尚未除罪化的時候,讓前妻及其男友坐牢」、「要去閻羅王面前討論誰對誰錯」,而該案經過審理,法官認為周男在犯案時並無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是否違法或欠缺,因此最高法院維持前審判決,依照殺人罪判處周男18年有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