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費
」駕駛停10小時要繳4萬費用「他控沒用APP罰50倍」 業者強調:系統認定是逃票
台北市東區的一處停車場爆發收費爭議,一名賴姓民眾控訴,他日前在東區的自助式停車場停車,沒想到10小時的費用居然高達4萬,等於1小時停車費近4千元,對於民眾指控,業者強調,停車場有標示要求民眾使用停車場專用的APP計費繳款,這位民眾就是因為進出場沒用手機掃碼,或是下載APP登錄停車時間,才被系統認定是「逃票」,被罰50倍違約金。當事人停了10小時的車要繳費將近4萬元。(圖/三立新聞網)從這位賴姓民眾秀出的資料顯示,上個月停2小時費用1萬2000多,1月15日和1月23日也都有停,同樣停車費破萬,加總下來賴先生停10小時要繳近4萬塊。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這位投訴人賴先生表示,「他們就跟我說,因為我們沒有去下載他們的APP,然後說沒報我們的進場出場的時間,然後要去罰這個50倍罰金,我覺得這相當的誇張」。據了解,賴先生原先有下載APP,後來發現沒登入也能收到簡訊繳費通知,因此刪掉APP,沒想到如今收到巨額罰單。停車場管理部經理施凱文表示「加收50倍的金額主要是因為他是連續逃費」。(圖/三立新聞網)這個遭控訴的停車場就位在台北熱鬧的東區街頭,停車格後方都有裝設監視器和辨識系統,沒有人員在現場計費,有貼出要自行下載APP繳費。實際操作的話,若不安裝APP也可以透過手機掃碼,打開網頁自助計費和繳費,賴先生進出場沒有用手機掃碼或是下載APP就直接停進去,因此被認定是逃費。賴先生表示,沒有登錄APP也能收到繳費通知,因此把APP刪除,沒想到卻收到鉅額罰單。(圖/三立新聞網)對於賴先生的情況,停車場管理部經理施凱文出面回應,「加收50倍的金額主要是因為他是連續逃費,他停車這8次裡面只有第2次有做自助計費,其他7次都沒有」,至於罰款50倍是否合理,恐怕得透過申訴消保官來釐清,畢竟停10小時就要付近4萬塊,車主恐怕也吃不消。
5萬人健保「高薪低保」逃費7.32億 他年薪350萬…少繳4.6萬最多
如果身體不舒服,只要有健保卡,就可以到診所或醫院看診,十分方便。不過,健保署調查發現,去年有5萬人有「高薪低保」情形,雖然疫情期間人數減少,但金額不降反升,逃費高達73.32億新台幣,平均每個人少付1.4萬。假如被發現者,除需追回短繳保費外,還得按短繳金額處以2至4倍罰鍰。健保署利用去年財稅單位報稅資料、勞保投保薪資資料,勾稽被保險人資料比對,去年有5萬700人健保費高薪低保,比2020年的11萬4662人少一半,不過少繳的7.32億元,比2020年的6.48億元還多。對此,健保署承保組長張温温指出,去年健保高薪低保人數減少,但少繳保費反而增加,推測是疫情期間暫緩辦理部分查核項目,也可能因為處理追繳時間拉長,造成金額變多,又或者與近年投保薪資上升有關,可能原因很多。據了解,去年平均每人少繳健保費為1萬4447元,其中有1名年收350萬的批發零售業人員,月投保金額應為18萬2000元,年繳保費應為10萬4178元,實際上只頭保10萬1100元,總共少繳4萬6304元保費,是去年少繳保費最多個案,健保署會追溯追繳保費。
用其它車票卡出場逃費逾3萬 基隆男為省停車費倒賠10萬
基隆2名男子因想躲避停車費,利用停車場認卡不認車的系統,將積欠3萬7500元的汽車換出來,業者發現並報警後,警方調閱監視器才將兩人抓獲,因2人已和業主協議賠償10萬,最終基隆地院依詐欺得利罪各判處50日以及30日,可易科罰金,其中1人獲緩刑2年。基隆林姓男子與陳姓男子,利用換車方式,將B車的停車票卡使用到A車,繳納100元停車費後,成功將積欠3萬7500元的A車開出來,又將C車駛入換積欠1000元的B車出來,事後業者認為有異狀隨即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才將兩名男子抓獲。判決書中記載,林男受到連姓男子請託,在2022年4月16日上午10時16分前往基隆市某停車場,幫忙將對方停了1年的車開出來,然而,他卻與陳男聯手,利用停車場「認幣不認車」的機制,先將B車開進停車場,再由陳男拿著B車的票卡去繳費,費用為100元,並將A車開走。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林男和陳男辯稱,因為車行老闆「阿輪」委託幫忙移動A車,但是找不到停車票卡,才會先用B車的票卡將A車開出去,後來則是因為搞錯票卡誤用。但檢方表示,該停車場的票卡雖然屬於同一規格,從外觀上無法分辨,而從B車、C車進入停車場的時間及繳納時間等證據來看,判定2人是分別駕駛B車、C車進入,再拿著B車、C車的票卡去繳費,並駕駛另一輛車離去,事件的經過由監視器影像畫面截圖及停車場管理電腦系統畫面截圖證實,因此檢方認為2人的說詞是臨時卸責之詞,實難採信。經基隆地院法官審理該事件後,認為林男及陳男故意利用認卡不認車的機制,逃避停車費,由於雙方已和停車場業者以10萬元達成和解,法官最終依詐欺得利罪判處林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而陳男同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