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訴時效
」前大甲鎮代表會主席鄭銘富涉貪遭通緝 追訴期滿獲免訴
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的哥哥、前台中縣大甲鎮代表會主席鄭銘富,因涉貪汙等8項重罪遭起訴,但他於1997年逃逸至大陸,遭通緝至今24年,台中地院以他追訴期已滿,日前判決免訴。鄭銘富是鄭銘坤的三哥,在台中縣市合併之前,當選大甲鎮代表與代表會主席,1996年涉入教唆殺人案,被列為治平對象且判刑7年半,在偵辦該案時,中檢發現他於擔任大甲鎮代會主席期間,涉嫌貪汙且經營賭場,以8項罪名對他提起公訴,但鄭卻於1997年11月間趁著交保機會潛逃至大陸,台中地院於2000年8月25日發布通緝,至今已逾24年。判決書指出,鄭銘富遭中檢指控他觸犯修正前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罪」、「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利用身分非法圖利罪」、修正前刑法「妨害公務罪」、「妨害自由罪」、「行賄罪」、「妨害自由罪」、「意圖營利賭博罪」、「普通賭博罪」等8項罪行。其中,修正前的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罪」是1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得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追訴權時效期間為20年。判決書指出自鄭犯罪終了日是1995年12月22日,因鄭逃匿,台中地院於2000年8月25日發布通緝,從犯罪終了日起算,加上20年時效、因通緝而時效停止進行的5年,加計偵查起至發布通緝期間,再扣除起訴至繫屬日期,計算後鄭貪汙收賄追訴時效已於今年10月10日完成,判處本件免訴。
女會計介入已婚老董家庭「2妻4子同住10多年」 正宮怒告…她辯:只是夥伴
高雄某傳統產業的沈姓董座已婚,與髮妻婚後生了3名孩子,但沈董與女會計朝夕相處萌生情愫,之後一起到大陸打拼事業,她還替沈董生下1名孩子,回台灣後,沈董還把女會計母子接回家與正宮同住10餘年。正宮因女會計得寸進尺終於不忍提告,求償250萬元,女會計還狡辯與沈董只是工作夥伴;經法院審理,女會計應賠償沈董正宮30萬元。判決書指出,經營傳統產業的沈姓老董在1974年結婚,與髮妻育有3名子女,一家幸福和樂,直到1984年沈董聘請一名女會計,兩人日久生情,沈董還帶著女會計一起赴大陸打拼事業,沒有正宮的陪伴,沈董與女會計打得火熱,更在大陸生下一名孩子。沈董回到台灣先辦理認領女會計在大陸生下的孩子,之後不顧正宮感受把女會計和小孩都接回家中,讓正宮與女會計及4名子女同住一個屋簷下,享齊人之福多年。原本正宮還選擇隱忍,直到女會計得寸進尺,還想操辦正宮孩子的婚事,自詡為「女主人」,家中不時上演兩人爭吵的戲碼,最後正宮才不忍了決定提告女會計「侵害配偶權」,並求償250萬元。在法院審理時,女會計堅稱與沈董一家「同居」時,正宮知曉她和沈懂得關係也沒過問,且超過10年追訴時效,認為他們是家庭失和,一家人還爆出爭奪財產的衝突,這些都與她無關;女會計還辯稱,近年來自己和沈董是事業上的合作夥伴,並沒有男女私情。最終法官認定,女會計與沈董確實存在男女交往之情,且踰越朋友間正常社交界線,至今也同住在一起,產生的損害屬持續不斷,正宮的配偶權損害賠償請求權隨損害的發生而漸次開始進行,不算消滅時效,女會計被判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男走私毒品遭陸扣留獲釋返台 23年私菸案時效消滅免訴
高雄市蔡姓男子23年前涉嫌以漁船走私200餘萬元私菸,高雄地方法院依違反懲治走私條例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蔡男對此上訴後,在中國大陸走私毒品遭到扣留,直到去年才減刑獲釋返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蔡男追訴時效消滅,判決前案免訴,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2001年3月,蔡男出資僱用吳姓男子等人駕駛塑膠管筏,在領海內涉嫌私運260箱完稅價格216萬元的香菸,經海巡人員查獲,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依違反懲治走私條例罪起訴蔡男,高雄地院判刑2年,蔡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蔡男又涉嫌走私毒品,遭中國大陸逮捕、判處無期徒刑,之後歷經7次減刑,在2023年2月底獲釋出獄。二審合議庭法官調查,蔡男追訴權時效為19餘年,2022年1月初已屆滿,此前都在中國大陸廣東省東莞監獄服刑,因此改判免訴,可上訴。
陳敏薰買官洗錢案追訴時效過了!陳水扁判免訴 北檢提上訴:法官算錯時間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涉嫌與妻子吳淑珍共同洗錢1000萬元,由於扁因病停審,致案件拖延超過16年,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本案犯罪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決免訴。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法官時間「算錯了」,21日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北檢認為,目前扁有3案停審中,若本案獲判免訴成功,恐將影響其他3件停審案,扁可能繼續以「拖字訣」將3案都拖過追訴權時效獲免訴判決。最高檢20日特別邀集台灣高檢署、北檢開會討論,決定由北檢在昨天提起上訴。檢方指控,陳敏薰2004年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欲爭取特定職位,指示祕書將1000萬元支票送至總統官邸交予吳淑珍;珍取得賄款後,扁即運用其職務權限,安排陳敏薰於2004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法人代表身分出任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董事,並經選任為台北101董事長。扁為避免1000萬元資金來源遭查覺,由珍將支票轉交友人分成6筆定期存款進行洗錢。北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扁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這部分時效為2年6月,檢方行使追訴權4年7日,法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月25日,本案追訴權時效應自扁犯罪行為終止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已超過追訴時效,於5月20日判免訴。扁2015年1月獲保外就醫迄今,除本案因追訴權時效完成獲判免訴,另國務機要費貪汙案因《會計法》修法除罪,2022年扁也被判免訴,他另有北院的隱匿國家機密案及高院的教唆偽證案、二次金改案共3案停審中。
前總統陳水扁涉洗錢案停審 追訴時效已完成獲免訴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與妻子吳淑珍共同洗錢1000萬元,扁因案停審,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洗錢罪追訴時效10年再加上停審及檢方追訴期等,從2006年至今,犯罪追訴時效已完成,今年5月20日當天判決免訴。檢可上訴。檢方起訴指控,扁在2004年1月間因收受龍潭購地案賄賂後,已與吳淑珍共同為隱匿、掩飾重大不法所得而為洗錢犯行,故已預見吳淑珍為避免本次收受之1000萬元資金來源遭發覺,仍容任吳淑珍買官案的洗錢之犯行,而吳淑珍也將所收受之1000萬元支票轉請知情之友人。1000萬元再於2006年1月25日併同帳戶內其他非本案犯罪所得資金,轉為6筆共計1740萬元之定期存款,而就收受陳敏薰賄賂之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接續實行洗錢行為,檢方指控扁涉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1項之掩飾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罪嫌。台北地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他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持續所達上開追訴權時效期間之4分之1,即2年6月,此外,檢方查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4年7日,2015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為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3月18日。本案追訴權時效應自被告犯罪行為終了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本案追訴權時效期間10年、因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期間2年6月,合計12年6月;再加計檢察官行使追訴權期間4年7日、北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月25日,犯罪之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北院指出,陳水扁雖因疾病未能到庭,然其被訴之罪追訴權時效既已完成,他被訴之犯罪,依法應為免訴之判決,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免訴之諭知。
律師遭控長期性騷 被害人不戴口罩出面揭露
MeToo被害人黃綺瑀指控曾遭李姓律師性騷擾,李曾發表聲明道歉,但聲稱是追求過程中的誤會!不過,黃綺瑀今天公開說,之後又陸續接到6名女生來訊受到類似手法性騷擾,法扶基金會秘書陳瓊伊除認為性平三法修法有加快的必要,並呼籲被害女生勇敢站出來,不要會害怕,法扶會提供法律協助。黃綺瑀強調,自己願意露臉、具名、脫口罩、不戴墨鏡受訪,「因為犯錯的不是我們,而是做錯事的人!」她說,李姓律師仍堅稱這僅是追求過程中的誤會。然而,無論是李傳送給她的訊息紀錄,或是之後她接到多則不同受害者來訊,都顯示李姓律師就是位性騷擾慣犯。她說,這些受害者包括高中生、大學生和社會人士,部分受害者遭受性擾的時間,是當時正在花蓮就讀高中的學子,可見李姓律師也以地緣關係對女高中生進行性騷擾,她已向台北律師公會提出性騷擾申訴,也呼籲所有受害者勇敢挺身而出追求公平正義。黃綺瑀今早在花蓮縣議員魏嘉賢、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代理執行秘書陳瓊伊、勵馨基金會花蓮分事務所主任朱慶萍陪同召開記者會,包括縣府社會處社工科長陳秀鳳、教育處學管科員辛金玉等人出席,揭露李姓律師多起的性騷行為。黃綺瑀也提供受害女訊息來電內容,「我也被他約過好記次,謝謝你勇敢揭發」、「他真的是一個非常煩的噁男」、「他一開始藉活動家人搭話,後來會有一些暗示性的言論希望約出去吃飯」。魏嘉賢表示,針對李姓律師過去性騷本縣多名學生的行為,深感不齒並予以譴責。他希望花蓮縣政府教育處主動向各校瞭解,過去李姓律師是否還曾進入縣內其他學校演講並做出同樣的行為,也應杜絕此類不適任講者再次進入校園。台版Me Too運動持續延燒,行政院預計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制法」修正草案,送立院完成修法。法扶花蓮分會代理執行秘書陳瓊伊認為,目前陸續發生的性騷擾案件多已超過法律追訴時效,她呼籲近期發生類似案件被害人不要害怕,找法扶,將提供律師必要協助,她也認為,雖然性平等團體積極奔走關切,但性平修法仍有加快必要,確保性騷擾不論防治或法律等問題都應得到更適當處理。針對當事人指控,李姓律師稍早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於數年前意圖搭訕黃小姐,卻導致黃小姐嚴重感到不快一事,本人感到十分抱歉,雖然在黃小姐表達不悅的當下,本人即向黃小姐立即鄭重表示歉意,但是不為黃小姐所接受,僅能在黃小姐與其友人有法律問題的時候,提供部分法律服務表達歉意,雖本人事後多次竭力表達歉意,仍無法因此得到黃小姐之諒解。」李說:「由於本人搭訕黃小姐一事確實屬實,對於黃小姐所受到的傷害,本人再次於此進行公開致歉,願黃小姐能予以寬諒。」
自稱檢察官、非法開律師事務所 男20萬交保
曾因涉嫌對外自稱北檢檢察官,結果被抓包的男子李克毅,日前再遭檢舉疑似佯稱擁有律師資格,開設律師事務所執行業務,涉嫌違反《律師法》。台北地檢署7日指揮調查局兵分4路搜索,約談李男以及和疑似與李男共同經營事務所的吳姓律師2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諭知李、吳各以20萬、10萬元交保。李男的經歷如同《神鬼交鋒》「律師版」,他曾是知名私立貴族小學家長會幹部,過去自稱擁有美國律師資格,曾幫名模林若亞抗稅聲請釋憲,他因涉及遠雄人壽掏空案擔任「白手套」協助抽佣,甚至另案當掮客居間假仲介,均遭北檢起訴。李男1998年擔任某證券投資公司監察人時,竟在個人履歷上吹牛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2011年因案出庭時,吹噓自己大學畢業考取檢察官,是司法官訓練所31期結業。李被北檢調查時,才坦認沒有檢察官資格,只是吹噓,由於《刑法》冒用公務員官銜罪,追訴時效僅5年,北檢因追訴期已過,2020年6月將李不起訴。但檢調獲報,李男又涉嫌在2021年間,開設事務所,與吳姓律師合作經營執行律師業務,涉嫌違反《律師法》,北檢為了釐清李男是借用吳姓律師執照開設事務所,或有實質合夥情形,7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展開搜索約談李、男2人釐清案情。依據《律師法》第129條規定,「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設立事務所而僱用律師或與律師合夥經營事務所執行業務」,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金。
惡男遷怒少女竟拿拖把柄插下體 逃亡15年落網重判5年
賴姓男子認為少女小芳(化名)跟他太太咬耳朵,誣指他外遇,害太太自殺未遂,賴男氣得當眾毆打小芳,連拖把柄都打斷,甚至脫光她衣服,涉嫌強行兩度掰開她雙腿,想把拖把柄插入她下體,還好小芳死命抵抗,才沒得逞,賴男逃亡15年後終於落網,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凌虐罪,判處5年徒刑,還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賴男認為小芳曾向妻子陳姓女子造謠,指小芳的同學和他發生關係,賴妻與賴大吵一架後自殺未遂,賴自認冤枉,找林姓少女及友人騙小芳到高雄市新興區茶坊。2005年2月16日晚間,小芳一下車,馬上遭賴男同夥持拖把等物痛毆,連拖把柄都打斷,賴撕破她衣物後,再指示女性同夥脫掉她胸罩,命小芳全身赤裸站在街上,賴男拿起斷裂的拖把柄,二度強行掰開她雙腿,想將拖把柄插入她下體,還好小芳夾緊雙腿堅決抵擋而未得逞,直到有人呼喊「警察來了」,賴等人才一哄而散。小芳後辱後,隔日由家人陪同報案,警方展開調查,賴男畏罪逃亡,檢方在2006年1月25日發布通緝,賴男2021年11月26日落網,但他只承認打人、否認性侵未遂罪。檢方認為賴男涉嫌毀損、妨害自由等罪,追訴時效消滅,依法不起訴處分,至於賴另涉妨害性自主罪為重罪,緝獲時時效尚未消滅,依法提起公訴。小芳受辱後內心有很大陰影,2020年2月出境後,至今不願返台或接受遠距視訊開庭,法院不採信賴難辯詞,判他有期徒刑5年。
馬祖士兵留字沒肉吃引關注 未受處分休假中
馬防部莒光地區官兵5日在沙灘留字抱怨沒肉吃,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據透露,國防部長邱國正並未怪罪這位士兵,陸軍亦未處分他,該名官兵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2月分發到馬防部莒光地區部隊,目前人在台灣休假。軍方官員說,這位官兵是抱著好玩的心態,在沙灘寫下「馬防部伙房都沒肉,肚子餓都吃罐頭泡麵」、「馬防部伙房主菜是白飯」,本來以為過1、2小時漲潮,海水就會把字沖刷掉,未料當天退潮慢了些,被居民拍下,劇情就意外超展開。據了解,外島部隊的罐頭食品有戰備存量,到一定時間就會補新貨,快到期罐頭則拿來做菜;莒光部隊那兩天確實受到軍租民船補給問題而缺肉,所以拿出牛肉罐頭當午餐,並沒有讓官兵餓肚子。軍方官員說,這位官兵不是抱怨,是抱著好玩心態,在沙灘留字,未料引來一場大風波。消息曝光後,國防部長邱國正說他想去看部隊,但因需赴立院備詢,人走不開,並向部隊官兵道歉,表示以後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陸軍未對這位官兵做任何懲處,馬防部5日當晚即申請派專機送冷凍肉品應急,並非媒體報導後,軍方才關心部隊缺肉問題。至於金門二膽陳姓上兵逃亡到大陸的通緝令已發布,追訴時效為20年。據軍方官員研判,陳兵應是欠債叛逃,而且是有計畫所為,因二膽島海面警戒線之外,遍布大陸漁船,陳兵可能認為只要游到大陸漁船旁求救,便有希望到對岸,於是賭一把。至於所謂陳兵打電話向中共海警求救,研判應是大陸漁船救起陳兵後,再通報中共海警前來處理,而不是陳兵游不動了,主動以手機連絡中共海警。
工程師帶小三出遊到大陸出差還買春 抱怨「做1次就叫我穿衣服」遭譏
高雄一名許姓科技工程師在婚後與妻子感情不佳,便交了邱姓女子當小三,還帶她一同出遊,不但有牽手、摟腰等親密行為,還同住民宿。許男更趁著去大陸出差時買春,而正宮楊姓女子得知後氣憤不已,便將許男及小三告上法院,並求償1百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許男在外遇部分須賠償24萬元,買春部分則賠償16萬元。許男後對買春事件進行上訴,法官發現許男買春結束後有抱怨「只做了1次就叫我穿衣服」認定許男有買春的事實,因此駁回上訴。根據判決書內容顯示,許男與楊女於2016年結婚,婚後育有1女,但夫妻感情不佳,正宮後來控告許男在結婚隔年就去大陸嫖妓,2人也在2020年分居。分居後,許男便與邱女交往,在2020年11月時,許男還帶著小三去台東縣旅遊,期間有牽手、摟腰等親密行為,還住在同間民宿。在2022年1月時,許男又帶著小三到台北神旺飯店住宿,正宮後來也得知此事,憤而提告許男與邱女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百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在審判期間,許男表示,正宮提供他在大陸嫖妓的影片和相片都是假的,就算是真實的,也早已過了追訴時效。許男也表示,他和邱女牽手、摟腰等行為都僅是友誼的表現,且2人並未同住在民宿,許男更說,在和老婆分居後,個人性自主決定權就優先於配偶權,因此認為自己並無侵害到楊女的配偶權。法官在檢驗相關證據後,認定許男確實有到大陸買春,應要賠償正宮16萬元。他也確實有和邱女到台東和台北遊玩及同宿,因此認定許男有侵害正宮楊姓女子的配偶權,判他需賠償24萬元。許男後來對買春部分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根據正宮所提供的許男微信對話紀錄,發現許男在2017年到大陸出差時,某天曾花了人民幣400元(約新台幣1800元)買春,在結束後還和名叫「阿楚」的女性傳訊息,並抱怨「才做1次就叫我穿衣服」,沒想到竟被「阿楚」嘲笑說「本來就是1次好吧」。因此法官認定許男確實有買春,最後駁回上訴,判許男須賠償正宮16萬元。
被親妹控逃漏稅 婦產科名醫蘇怡寧夫妻遭約談
知名婦產科醫師、禾馨診所及慧智基因公司創辦人蘇怡寧日前遭親妹妹告發,在任職於台大醫院期間,拿她當人頭逃漏稅。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檢舉期間逾追訴期、罪嫌不足,因此不起訴蘇怡寧。不過高檢署認為全案仍有疑點,因此全案發回,昨(22日)約談蘇怡寧和他的妻子陳君蕙。蘇怡寧妹妹控訴,在她旅美期間,蘇怡寧於2005年、2006年間,以她為技術團隊成員,向訊聯公司要求開立扣繳憑單,金額達130多萬元,涉嫌逃漏稅。針對指控,蘇怡寧否認犯罪,表示妹妹有幫忙研發團隊安排機票,自己有用現金支付給妹妹,才會用妹妹名義申報,至於資料因為太久遠,已經不在了。檢方調查後認為,2005年的部分已逾法定的10年追訴時效,2006年的部分也因為資料超過保存年限,罪嫌不足,因此不起訴蘇怡寧。不過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高檢署認為全案有事證待釐清,因此發回續行偵查;檢方與調查局北機站合作,結果發現新事證,因此傳喚蘇怡寧和他的妻子陳君蕙到案說明,經過漏夜複訊後,今(23日)凌晨暫時將2人請回。
打工男殺人「改名逃亡29年」被逮已成千萬富翁 網搖頭:過追訴期了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中國一名殺人犯,過去和人發生口角,爭執中不小心將對方刺死,後來改名換姓潛逃外地,從一名普通的打工族,搖身變成身家千萬的大老闆,但是在逃亡29年後,最後仍遭到警方逮捕。根據《北京頭條》報導,湖北襄陽警方日前前往廣東惠州,抓獲一名殺人犯熊某,他在1993年和朋友與受害人王某發生口角衝突,爭執中失手將對方刺死,之後改名逃到外地,一逃就是29年,這段時間,他也從一個默默無名的打工族變成大富翁。然而,熊某還是躲不過警方的追查,近日在家中被逮。員警體諒其母親年紀大了,因此謊稱是防疫人員將人帶走,等進了電梯才表明身分,直言:「這麼多年過去了,該買的單,也該買了!」警方謊稱是防疫人員,把人帶到電梯才表明身分。(圖/翻攝自微博)消息曝光後,引發一番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是另一種報應!讓你覺得自己逃過了,當生活蒸蒸日上的時候,但又擔心失去一切!」、「謝謝警察一直在追查犯罪人員!」、「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必須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好好做人好好改造」。此外,也有網友點出關鍵,「刑法的追訴期是20年嗎?那29年後的殺人犯會得到什麼樣的懲罰?」、「過了追訴時效了吧,還能判刑嗎?」、「法律追訴期不是20年嗎?」那麼熊某是否會無罪?據了解,中國法律《故意殺人罪》最高刑為死刑,追訴期最高可以達到20年,至於在20年後是否還繼續進行追訴,還須經過最高檢的批准。
天王天后製造機!唱片公司高層按摩遭偷拍「被勒索800萬元」⋯結果慘了
國內某知名唱片公司一位男性高層,去年透過親信曾男安排一名林姓按摩師到府服務,不料曾、林兩人竟聯手,由林男偷拍按摩中睡著的該高層,並錄下裸體影片,曾男藉此勒索800萬元,被害人最後不堪其擾報警處理,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將曾男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據了解,該名唱片公司高層,在華人音樂圈輩分極高,許多天王天后都是由他一手捧紅。檢方調查,曾男因深受被害人信任,2020年11月28日被害人請曾男介紹林姓男按摩師到住家按摩,曾男竟指使林男趁機用手機偷拍被害人裸體照片和影片,再以通訊軟體將不雅照傳給曾男,曾男持以勒索被害人。2021年2月25日,曾男跑到被害人住處秀出手機內的上述不雅照,揚言截圖散布,藉此勒索30萬元,被害人擔心影像外流,同意每月支付5萬餘元,前後共支付64.6萬元。但曾男不僅不願收手,還連續數日傳送媒體爆料專線的手機截圖與馬賽克後的不雅照給被害人,繼續獅子大開口要求800萬元,恐嚇「不然要死一起死」,被害人於是報警提告。由於曾男教唆林男偷拍涉犯妨害秘密罪部分,因被害人知悉而提告時,已超過6個月追訴時效,檢方因此處分不起訴,僅起訴曾男恐嚇取財部分犯行。
殘殺4人逗留10小時…冷血嫌伴屍嗑雪糕 「懸案20年露曙光」凶手身分鎖定了
日本東京都世田谷區2000年12月30日發生一起滅門血案,當時居住在上祖師谷三丁目23番26號的宮澤家一家4口遭人殺害,凶手犯案後伴屍長達10小時,還在現場大啖冰淇淋、上網,至今仍未能破案,被稱為「20世紀最後懸案」。據悉,日本警方近日掌握新線索,鎖定一名曾在燒肉店打工的男子涉有重嫌。時間回溯到2000年12月30日,44歲的宮澤幹男、41歲妻子宮澤泰子、8歲長女宮澤妮娜,以及6歲長男宮澤禮,於世田谷區自宅內慘遭滅門,直到隔天上午才被住在隔壁的岳母發現。日本警方獲報到場,發現凶手犯案時異常冷血,對兒童亦連刺多刀,宮澤泰子的上半身及頭部,甚至因被刺太多刀而無法辨認。根據日本警方判斷,犯人行凶後可能在現場逗留超過10小時,並有意無意地遺留下大量指紋、血跡、鞋印、個人物品等,甚至在屋內大啖雪糕、使用電腦上網購買表演門票。即便擁有大量物證,因為缺乏決定性的證據,警方未能確認凶手身份,只好祭出史上最高的2000萬日圓懸賞金,至今仍遲遲無法破案。日本警方公布凶手特徵。日媒《FLASH》報導,懸案超過20年的滅門案近日出現轉機,曾在世田谷經營燒肉店的老闆A先生透露,自己有次邀請在店內打工的H男到家裡喝酒,然而就在宮澤一家遭殺害前後,家裡就被闖空門,手錶、財物全遭洗劫一空,損失數百萬元,且2001年元旦有客人目擊H男手上纏著繃帶,懷疑對方和命案有關。可惜的是,由於事隔多年,老闆並未保留H男的人事資料;另名在燒肉店打工的B店員則說,H男個性沉穩,就是一個親切的前輩,很難想像對方和事件有關。據悉,日本已取消殺人等重罪的法律追訴時效,警方也不放棄搜查,目前已將H男列為重要關係人,正在全力追緝中,希望能盡快釐清案件真相。
《罪之聲》改編真實懸案 嫌犯「狐狸眼男」成小栗旬、星野源童年陰影
小栗旬、星野源兩大人氣男星首次共演電影《罪之聲》,對於星野源的印象,小栗旬表示:「我平常就很常聽星野源的歌,有點像是他的粉絲的感覺。共演前曾見過好幾次,我總是帶著身為粉絲的情緒,能跟他見到面就很開心。這次能一起合作,一起共度許多時光,感受到星野源本身的氛圍,知道他新的面貌。現在成為常常一起吃飯的關係,我想這是一段很棒的相遇。」導演還透露兩人拍攝時的花絮:「飾演星野源女兒的小女孩與星野源十分親近,但某天在拍攝小栗旬造訪他們家的場面時,小女孩一看到進入攝影棚的小栗旬,雙眼都冒了愛心!」星野源對此表示:「小女孩對我就只是覺得很熟悉而已……」喪氣的模樣令小栗旬大笑不已。飾演女兒的童星和星野源十分親近,但見到小栗旬卻眼貌愛心。 原著作者塩田武士在21歲時知道了利用孩子的聲音犯罪的「固力果.森永案」,最後花了15年的時間完成這部作品。塩田武士原先認為本作不容易翻拍成電影,但在聽了製作團隊的覺悟,知道參演的卡司、讀了野木作家的劇本後,改變了想法,「無法忘記在電影結束後,試片室中彌漫一股宛如大家都被打倒在地的氛圍,徹底折服在那影像之中。我自己認為這是一部眾所期盼的本格社會派作品,令人熱血沸騰。」「固力果.森永案」事件發生在1984年至1985年間,當時小栗旬一歲半、星野源3歲,小栗旬透露:「只記得小學生時好像有看過介紹這起事件的一些節目,當時事件尚未過追訴時效,看到那個嫌犯『狐狸眼男』的畫像時備受衝擊,不知道怎麼形容比較好,但就是令人厭惡的臉,雖然當時年紀還小,但還記得那種感受。」星野源表示:「我也完全沒印象,只記得曾看過一些相關的特別節目。覺得很可怕,還被稱為『劇場型犯罪』,可能因為當時看到節目內容的感覺,內心彷彿產生了一些陰影。」小栗旬飾演記者「阿久津」,在追尋事件真相的過程中,不斷詢問「現在再次追求真相的價值與意義」。 這次小栗旬所飾演的「阿久津」一角,是過去隸屬於社會部的記者,但對於社會記者的存在意義抱持疑問,在追尋事件真相的過程中,不斷詢問上司、前輩、自己「現在再次追求真相的價值與意義」。小栗旬表示:「像是能參與《罪之聲》這樣的作品,提起某一類問題、給予大家思考機會的作品,這讓我對這樣的工作引以自豪。除了演戲之外,我對於其他事通常不會大聲說出自己的意見,但當對於某些事物感到憤怒、不滿、不信任的話,我想就能藉由作品、演技,透過和自己不同的角色傳達給觀眾。」《罪之聲》7月30日在台上映。
海外千億官司4/王文洋在台敗訴從海外找破口 親友:搞得全部人都對抗他
去年七月,台北地檢署判定不起訴後,王文洋再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最後仍遭駁回。其中主因有三,一是提告「親屬侵占」部分,王文洋在知悉一年後才提告,已過法定六個月的追訴時效;二是遺產稅部分,《稅捐稽徵法》規定遺產稅核課期限是七年半,王永慶過世至今已十二年多,即使發現新增遺產也不會課稅;三是王文洋提出「王永在遺囑手稿」作為證據,然該手稿是王永在二○一四年過世後五年才公證,不符法定程序,成了烏龍證據。不過,即使在台訴訟敗訴,王文洋仍未收手,企圖由海外訴訟找到破口。面對外界質疑,為什麼王家十多位堂兄弟姊妹間,沒有人願意跳出來扮演和事佬,推動家庭和諧?一位王家成員表示:「我勸過,無效。」「對於王文洋引起媒體注意的一切行為,只有嘆氣,覺得『家醜不要外揚』!搞得全部的人(指王家手足)都要對抗他,不知道為什麼他要這樣?」愛江山更愛美人,王文洋因呂安妮的婚外情事件而切斷了與台塑集團的關係。(圖/報系資料庫)事實上,王文洋原本是台塑集團第一接班人選。資深財經記者姚惠珍在《孤隱的王者──台塑守護之神王永在》一書中也提到,王永慶原屬意王文洋接班,「王文洋當時已經坐上協理位置,比堂哥王文淵的經理高出一級,一直到呂安妮事件發生(一九九五年王文祥遭爆與呂安妮發生婚外情),王文洋淡出台塑集團。」2015年間,媒體人姚惠珍出版《孤隱的王者──台塑守護之神王永在》,細數台塑集團創辦人兩大家族、4位繼承者的接班狀況。(圖/翻攝自博客來網路書店)2006年間,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與王永在退居幕後,交棒給王文淵等七人小組(現為台塑企業管理中心)。(圖/報系資料庫)呂安妮事件後,王永慶打算傳賢不傳子,走「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模式,但「王永在認為六輕建廠過程,王文淵與王文潮『沒在玩的』,有能力撐起一片天,應該給他們公平機會,便由王永在欽點、王永慶支持,在二○○六年時由王文淵出任集團總裁。」此後,王文淵與王文洋這對早年一塊到英國留學的堂兄弟,關係漸漸起了變化。就在海內外爭產官司不斷之際,王文洋的弟弟王文祥去年八月也隔空喊話,「我覺得,我應該回去台塑企業!」王文淵在王永在欽點、王永慶支持下,二○○六年正式接任台塑集團總裁。(圖/報系資料庫)看來,台塑王國前方仍有挑戰,如同《安娜.卡列尼娜》另一句名言:「誰也不滿足於自己的財產,誰都滿足於自己的聰明。」曾任台塑集團副總裁、有「台塑集團二當家」之稱的王瑞華,目前擔任台塑企業管理中心常委。(圖/報系資料庫)
張大千贈黃君璧「春山雲瀑」29年後現身香港拍賣會 李敖獄友劉辰旦遭告收贓
國畫大師張大千生前送給好友黃君璧當生日禮物的畫作「春山雲瀑」圖,1990年在黃家失竊,結果29年後竟出現在香港蘇富比秋拍型錄中,黃君璧女兒據此提告提供拍賣畫作的政治受難者劉辰旦贓物罪,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今(15)日認定贓物罪已過追訴時效不起訴處分,但是現年已過80歲的劉辰旦因一直持有贓物,符合《洗錢防制法》持有他人特定犯罪之物,遂改依洗錢罪嫌起訴劉。當年張大千將畫作「春山雲瀑」圖送給同是國畫大師黃君璧的生日禮物,畫上還有「君璧道兄祝壽」的落款,但1990年,黃君璧在台北市大安區的住家連續遭到小偷行竊,2天內被偷了10次,包括蔣宋美齡、徐悲鴻畫作及張大千的春山雲瀑圖均一併失竊。2019年這幅失竊已有29年的畫作「春山雲瀑」圖,卻突然出現在香港蘇富比的2019年秋拍型錄中,起拍價3800萬港幣(約1.5億台幣),黃君璧的女兒黃湘詅經友人告知消息,立即向北檢提告奔走要保住亡父的禮物,檢方透過蘇富比在台代理,發現春山雲瀑圖的原始提供者是年過80的劉辰旦。不過,檢方找到經營畫廊的柯姓業者,證明該幅名畫是由男子黃宗凱所偷竊,黃男在1992年曾詢問他是否有意購買春山雲瀑圖,遭他拒絕,後來劉辰旦在1995年以150萬元向收藏家陳相乾購買取得春山雲瀑圖,並邀他欣賞,當時他就告知這幅畫是失竊贓物,但劉辰旦表示會負法律責任。劉辰旦是台大法律系畢業,曾經與作家李敖在綠島監獄服刑時同為室友,他到案後否認收買贓物,表示當年陳相乾有出具來源保證切結書,因為他認為並沒有購買贓物。檢方為追查真相,到國家圖書館複印了當年黃家竊案的所有報導資料,同時,劉辰旦也精通書畫,對張大千畫作極有研究,應當知道春山雲瀑圖的交易價格在2000萬元以上,150萬元收購根本不合理,因此認定劉辰旦收受贓物。但因劉辰旦收購贓物的行為已經超過追訴時效,檢方只能不起訴處分,不過,劉辰旦自1995年持有春山雲瀑圖直到2019年,符合《洗錢防制法》持有他人定犯罪之物,因此依洗錢罪將他起訴。
【惡霸戶政1】爛賭夫自首誆假結婚 陸配慘成無身分人球
1名大陸籍女子應金蘭,19年前嫁到屏東縣內埔鄉,婚後她的老公賴男不但會家暴還嗜賭成性,全靠妻子打零工賺錢養家,應女受不了折磨,用所有身家換得對方同意離婚,結果賴男竟「自首」誆稱兩人是「假結婚」,即便法院已認定婚姻為真,但戶政機關卻無法恢復應女的戶籍與身分,害她變成無國籍人球,哪兒都去不了!今年51歲的應女說,她原本在大陸離婚有個2歲大的兒子,2000年底透過朋友介紹和賴男相親,賴男說「我要娶妳,我會對妳的兒子像自己親生的一樣」。她感動之餘就答應這場婚事。2001年1月,應女跟著賴男來到內埔,夫妻倆寄宿在小叔的牛肉麵店後方,誰知道賴男是空殼子一個,根本沒錢還沒工作,使得應女要到處打零工,每天賺個3、5百元,還得想辦法藏好,因為賴男看到錢就會拿去打賭博電玩。苦難的日子就這樣持續著,賴男最後因被逼賭債,居然向她開口要30萬元,他就辦離婚,應女起初不肯,但終於無法忍受天天吵的賴男,就在親友的勸說下,同意離婚,還將家裡的機車、貨車及現金6萬元全部家當都給了賴男。應女理髮店的生意還可以,會去理髮的幾乎都是熟客,圖中的客人就是賴男的表弟黃金城,他很替「前表嫂」打抱不平。(圖/鄭勝奕攝)不料隔天賴男就又出現,死活都不走,還從此一改惡習,開始扮演好老公的角色,也不再出去賭了,讓應女誤以為浪子真的回頭了,然而,好景不長,賴男騙稱要投資養鰻,前後騙了她500萬元,之後沒多久,應女就收到移民署屏東專勤隊的傳喚通知。原來是賴男「主動自首」告訴移民署他與應女當年是「假結婚」,還瞎扯人蛇集團帶他和另外四名男子去大陸當人頭,每人可以拿5萬,之後每月再拿5千元,這讓應女當場傻眼。案件被移民署移送屏東地檢署後,檢察官發現早過了追訴時效,直接不起訴處分。但當移民署將「不起訴處分書」寄給內埔戶政事務所後,戶政事務所竟然在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直接認定是假結婚,撤銷結婚與離婚登記,同時再撤銷應女戶籍與身分證,事情到現在都解決不了,應女成了無處可歸的兩岸人球。內埔戶政事務所主任陳永信表示,本案年代久遠,以前怎麼做他不太了解,只知道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判決確定應女敗訴。移民署屏東服務站專員林高慶說,目前將勸導應女同意恢復大陸身分,但應女拒絕,移民署只能先持續關心她的生活。
【惡霸戶政2】民事判決真結婚也沒用 戶籍仍無法恢復
遭前夫自首假結婚而被戶政機關直接除籍的應金蘭,曾提起「確認婚姻不存在」的民事訴訟且贏得勝訴,但應女拿著民事判決向行政法院提再審,卻遭到駁回,始終無法恢復她的戶籍與身分。應女的無良前夫賴富寬向移民署屏東專勤隊自首是假結婚,案件被移民署移送屏東地檢署後,檢察官發現早過了追訴時效,直接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內埔戶政事務所卻依據這份不起訴書的賴男指證部份,認定2人是假結婚,撤銷結婚與離婚登記,同時再撤銷應女的戶籍與身分證。屏東內埔戶政事務所。依據新修的國籍法,要撤除外籍人士的戶籍與身分必須要有法院的判決。(圖/翻攝自GOOGLE MAP)即便所有鄰居都證明應女和賴男真是夫妻,但應女提訴願遭駁回,而行政訴訟一直打到最高行政法院也都被判決敗訴,遭遇悲慘的應女,還被健保局提告追回醫藥費4萬多元,可謂雪上加霜。有好心的的移民署官員建議應女打民事訴訟「確定婚姻關係不存在」,應女果然順利取得民事勝訴,法官判定2人的婚姻「並非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意即不是假結婚,但應女拿著這份民事判決提起再審,最高行政法院卻仍然予以駁回。屏東地方法院民事法庭的民事判決文中,很明確地表示,應女的婚姻並非虛假。(圖/讀者提供)政府機關與民間的糾紛必須經由行政訟願與訴訟的法定程序,縱使政府機關一開始就做錯了,也必須依據程序才能更改,因此應女儘管獲得法官審理後判定並非假結婚,卻無法恢復她的戶籍與身分。內埔戶政事務所主任陳永信表示,本案年代久遠,以前怎麼做他不太了解,只知道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判決確定應女敗訴。移民署屏東服務站專員林高慶說,目前將勸導應女同意恢復大陸身分,但應女拒絕,移民署只能先持續關心她的生活。
追韓國瑜砂石案 時力赴監院遞案舉發
為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夫人李佳芬家族的砂石案,時代力量今(3)日赴監察院遞案檢舉,時力立委黃國昌指出,韓辦對他濫訴提告,躲在偵查不公開的背後,逃避具體事實,他要求監察院徹查,還給全民公道。黃國昌進一步說明,當年韓岳父李日貴砂石場占用國有地牟利,之後還火速變更為礦業用地,雲林縣政府審查後雖判李家違規使用,違法情節明確,但雲林縣府竟核准變更申請,且只開兩張新台幣六萬元的罰單便草草了事。「李家破壞重要河川資源,佔用國有土地搞砂石場,政府後來砸了多少錢去整治被破壞的河川和河床。」黃國昌批評,韓不斷試圖模糊焦點,試圖遮掩擔任立委時濫用國家資源、蓋新堤圈地牟取私利的焦點。黃國昌指控,韓對他濫訴提告,躲在偵查不公開的背後迴避具體事實。黃國昌說,監察院沒有追訴時效,請監察委員調查清楚,尤其當年的變更地目,竟可以從申請到通過只要一天,也請監委調查,為什麼當時西螺鎮民的陳情沒有下文。「誰在包庇權貴濫權,全面徹查違法失職」記者會結束後,針對韓國瑜涉入砂石案違法濫權,黃國昌、時力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邱顯智以及時力新北立委候選人賴嘉倫一銅進監察院遞案檢舉,籲請監委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