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法
」 農會民進黨立委提舉罷法修正案 犯黑金槍毒罪終身不得參選
為回應輿論「反黑金」訴求,立委羅致政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排黑、金、槍、毒修法提案,在今(8)日由民進黨立委完成連署,送交立法院議事處排入議程。羅致政強調,今天提出的是他的個人版本,未來民進黨立院黨團內部討論凝聚共識後,會配合行政院版本,將再研議提出新的版本。民進黨籍立委今天連署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重點,規定涉及特定法令遭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其中包括排黑條款,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判決確定,不得登記參選。修正案也規定,涉及反滲透法、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有罪判決確定。涉犯刑法賄選、妨礙選舉,以及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農會法、漁會法之賄選、暴力妨礙選舉相關罪有罪判決確定,也不得參選。羅致政指出,為警惕有意擔任公職者不要觸犯內亂、外患、貪污、賄選、國家安全、組織犯罪等罪,修正法條規定,經「有罪判決」確定,即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將終身不得參選,緩刑期滿未經撤銷、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者,也不得參選。除了觸獨上述法條遭判決確定者外,修正法條也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受保安處分,排除因緩刑宣告付保護管束者;比照破產人,依債清進入清算程序,也都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謝和弦不符規定「遭中選會踢出名單」原因曝 本尊「揭未來3個新動向」
歌手謝和弦日前宣布將參選台北市中正及萬華區議員,他不僅遷戶籍,還將頭髮染回黑色以表決心。不過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4)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111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資格,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候選人部分,不符合規定者共7人,謝和弦就包括在其中,原因是他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依臺灣高等檢察署刑案紀錄簡覆表,尚未執行完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對此,《ETtoday星光雲》報導指出,謝和弦老婆陳緗妮回應,「我們這邊會提出訴願書,是執法流程日期上有一些出入,我們這邊會提交資料說明。」謝和弦稍早也回應,坦言心情受到打擊,不過當初想要引起大眾關注的議題現在已經成功引發討論,覺得很幸福;他也提出自己未來的3個新動向,他表示會向中選會提出訴願,因為案子在10月14日就執行完畢,選舉日當天仍有有資格參選;若訴願失敗也將直接投入2024的立委選舉,另外也表示,先前他的支持者的政治獻金,也將全數開放退款。中選會今公布直轄市議員候選人部分,受理登記計745人,符合規定者742人,不符合規定者3人,分述如下:(一)臺北市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5選舉區謝和弦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於111年6月23日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上字第395號判決確定,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依111年9月6日臺灣高等檢察署刑案紀錄簡覆表,尚未執行完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二)新北市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4選舉區吳建智為平地原住民,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選舉人年滿23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依上開規定,吳員得行使選舉權及得登記為候選人之選舉區為新北市第12選舉區(新北市之平地原住民),吳員申請登記為新北市第4選舉區(蘆洲區、三重區)議員候選人,核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未符,應不准予登記。(三)臺中市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4選舉區王朝坤因共同犯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之交付財物罪,案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案雖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惟108年10月23日上訴駁回,並判決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案於108年10月23日確定,且於111年9月2日登記期間截止前,保護管束執行未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5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另外,縣(市)議員候選人部分,受理登記計941人,符合規定者937人,不符合規定者4人,分述如下:(一)新竹縣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8選舉區劉珈愷因投票行賄罪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3百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1年,案於91年5月31日判決,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3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二)彰化縣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5選舉區洪本成因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經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以90年偵字第5315號起訴,92年8月27日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860號判決免刑確定。免刑判決仍屬有罪判決,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2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三)南投縣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2選舉區涂恩平因違反律師法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審簡字第48號判決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案於111年5月2日宣判,且於同年9月2日登記期間截止前,保護管束執行未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5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四)宜蘭縣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4選舉區吳紹文因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案經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案經上訴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而於111年8月2日上訴駁回確定,且於111年9月2日登記期間截止前尚未執行完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日頭花難題1/民進黨猛砍藍軍山頭左右手 張麗善主色溫暖甩派系
民進黨預計3月底推出下屆雲林縣長人選,在此之前藍營的地方派系水利會己經被瓦解,政壇人士表示,雲林在地山頭「張派」掌控力已大為衰退,張麗善對於大環境變化相當警覺,近年來打破派系藩籬,個人從零開始主打「日頭花」(向日葵)的正面溫暖特質,趁著綠營內部人選尚處渾沌之際,樹立新格局贏得選戰。民進黨2018年大意失荊州,拱手讓出雲林縣長寶座給國民黨張麗善,在這個基本盤綠大於藍的農牧業大縣,前年民進黨透過修法砍斷向來被視為藍營「左手」的地方勢力水利會系統,接著又準備朝「右臂」農會系統動刀,一連串的作為都被解讀是為重掌雲林縣蓄勢待發。雲林「張派」為張麗善的大哥、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所創,約當在1990年代,張榮味當選雲林縣議員後壯大,知名人物包括張麗善、雲林縣副縣長謝淑雅、前立委張嘉郡和張碩文,以及中華民國農會總幹事張永成等人;張派鼎盛時期,掌握雲林縣大小農漁會和工商業協會等系統,真的是「喊水會結凍」,但隨著張榮味退位,以及大環境藍軍氣勢不佳等因素,近年逐漸式微。只是藍軍左右膀被砍,綠軍的整合也出現瓶頸。16日,民進黨選對會徵詢小組邀集雲林兩位立委劉建國和蘇治芬會面,前者在臉書「請假」缺席,後者則到場建議黨中央徵召一位「讓雲林覺得有希望的人選」,而眾所皆知蘇治芬所指的那位人選,絕對不會是劉建國。因爲蘇另有所屬,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才會一再被外界點名「空降」雲林。綠營團結不起來,反倒給張麗善稍微喘息的機會。一名藍營人士則透露,水利會2020年收歸國有後,地方組織重新洗牌,農委會今年又要修《農會法》,直接把手伸入全國農會系統,蠶食鯨吞下,國民黨原佔盡優勢的人際網絡逐漸崩解。此外,他也指出,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結果,可以知道「空戰」在選戰中的重要性逐漸大於「陸戰」,而某立委長期在臉書對張麗善人格毀滅式的攻擊,什麼事都要扯到張家,極力煽動在外求學工作的青年族群情緒,這場縣長選戰可說早已開打。民進黨將農田水利會收歸國有,直接衝擊國民黨長期地方派系的經營,對選舉勝負影響深遠。(圖/報系資料庫)一名雲林縣府人士表示,「不可諱言,縣長家族長時間耕耘雲林,有包袱也有優勢,但近年卻被大力抹黑,實在不公平。」他指出,張家對地方非常了解,能夠抓到鄉親的「點」,知道鄉親真正的需求,對症下藥解決問題;再者,張麗善個人特質屬溫暖親民,綠營也知道其優勢,因此想方設法用貼標籤的方式攻擊縣長家族,但雲林是艱苦地區,民眾非常厭倦政治人物的個人情仇,只盼藍綠都能齊心為人民找出路。他也透露,張麗善出身雲林,知道這個縣民的處境,因此常激勵下屬說,「如果能改變雲林,你到哪邊都成功」。他說,只要跟張麗善相處過的人都知道,她身上看不出派系色彩,就是一位容易親近的大姐,周遭朋友也常讚譽她像「向日葵」一樣溫暖待人,縣長也日日在胸前別一朵「日頭花」自我激勵。雲林縣長張麗善兄長、前縣長張榮味是雲林「張派」創始人,派系巔峰時掌握該縣大小組織,政治影響力驚人。(圖/報系資料庫)該人士表示,張麗善對故鄉的熱情,從她入主縣府「變身」工作狂、政策控看得出來,每天早上從7、8點一路工作到晚上11、12點,只要有時間,縣府大小會議都會親自參與,掌握政策的細膩度直逼專業技術官僚,再加上縣長不擺架子、親和力十足的作風。該人士說,雲林的政績宣傳困境,也是雙北市以外的縣市皆會面臨的問題,除非有爭議新聞才能上得了全國版面,政績放送免想;再者,外地遊子獲得雲林政情資訊的管道不多,兩相加成下,選民被動接受的訊息就會以負面為主。張麗善深知宣傳的重要,去年就找來不到40歲的羅楚東擔任新聞處長,羅曾任中央通訊社記者,也在馬英九、朱立倫團隊服務過,近年投入民間企業行銷工作,相當擅長新聞處理、行銷宣傳與臉書等新媒體經營,可以提升張的「制空」能力。
每票6千!南投農會競爭激烈 行賄40人理事遭收押
農漁會代表選舉雖已結束,南投地檢署仍持續偵辦賄選案件,日前獲報某農會代表候選人,以每票6000元,行賄農會會員,檢察官傳訊20名會員到案說明,其中14人分別以1到3萬元交保;當選代表及理事的劉姓被告,因涉嫌違反農會法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指出,檢方偵辦農會賄選案,指派檢察官張永政指揮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南投縣調查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草屯分局、集集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經研析情資並縝密蒐證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檢察官張永政、李英霆、黃淑美、黃天儀、鄭文正指揮搜索20處所,查扣選舉人名冊等相關證物,並傳訊20名農會會員到案說明,訊後認有14名會員涉嫌收賄,分別諭知以1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已當選代表及理事之劉姓被告因涉嫌違反農會法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專案小組持續調查發現,劉姓被告涉嫌於110年2月21日投票日前,以每票6000元金額,行賄高達40餘名農會會員,旋再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續於4月16日由檢察官張永政、王元隆、張姿倩、黃慧倫、張鈞翔、簡汝珊、林孟賢指揮搜索33處所,並傳訊31名農會會員到案,考量部分選民年事已高,則由2名檢察官前往現場就訊,其餘人等則由專案小組安排大巴士載送地檢署複訊,多數會員配合專案小組調查,訊後已主動繳回及表示願繳回不法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2波行動總計查扣已繳回賄款共計15萬4000元。吳錦龍表示,農會選舉有部分選區競爭激烈,南投地檢署與辦案團隊進行熱區分析,鎖定重點深度布雷及嚴密蒐證,又依農會法第47條之4第1項規定,候選人犯選舉行、收賄罪,已當選者,其當選無效,並再次呼籲農漁會選舉有收受賄款之會員,主動至地檢署或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縣調查站說明、繳回犯罪所得。檢舉賄選最高可獲得200萬元的檢舉獎金,鼓勵熱心民眾,應勇於檢舉,共同締造乾淨選風。
彰化農會爆賄選 盒裝口罩豪氣送會員
基層農會改選將在本周末21日登場,彰化因派系對疊,角逐競爭激烈,訪間賄選傳聞不斷,會員代表甚至喊到1席5萬,彰化地檢署今破獲彰化員林某農會,農事小組代表候選人,以口罩行賄會員,彰檢表示,18日傳喚犯嫌共7人到案說明,許姓候選人、及馮姓樁腳坦承犯案,並有部分選民承認受賄,後續將成立專案小組,擴大清查偵辦。彰化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檢方受理情資多時,跟監超過1個月,認情資明確、於2月18日,由檢察官蔡奇曉、陳鼎文,員林分局、彰化調查站,搜索行賄候選人,及受賄選民住處,同時傳訊犯嫌共7人到案說明。葉建成表示,經檢察官訊問後,許姓候選人及馮姓樁腳,坦承犯案,表示自今年1月起至1月底,陸續以每盒新台幣價值約390元口罩,行賄選區內會員,並有部分選民承認受賄,所有犯嫌訊後皆請回,後續將依農會法,持續擴大偵辦。彰化地檢署呼籲,農會農事小組選舉將於21日投票,提醒民眾若有行賄情資,務必向警政、司法機關檢舉,地檢署必將調查所有不法賄選情事,也提醒候選人、選民,應秉持公平競爭、選賢與能之精神,共同維護選風之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