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員警
」 三字經 警察 酒醉 辱警 妨害公務膽大包天!高雄婦連打9通譙警「畜生」 涉妨害公務被訴慘了
高雄市發生一起辱罵員警事件,1名57歲林姓女子8月6日凌晨2時許接連撥打9通110專線,藉著竟朝3名值勤員警飆髒話,甚至痛罵「沒帶頭腦來上班」、「你皮在癢」及「畜生」,經員警屢次告誡她仍不聽勸,高雄地檢署20日偵結此案,且將依違反《妨害公務罪》起訴。檢方說明,林女8月6日凌晨2時許連續撥打9通110電話進線,並長達2小時,新興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接起並詢問她報案內容,未料林女卻鬼打牆問「你有聽到嗎」,接著情緒突爆走怒罵「你沒帶頭腦來上班」,員警隨即提醒無故撥打報案電話,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移送裁罰。沒想到林女竟囂張回嗆「你很大膽,皮在癢」,隔20分鐘後她又再度撥打專線,且講沒幾句又開始失控辱罵警方,說「你聽得懂人話嗎」、「你真的是畜生」等不當言論,林女來來回回共連撥9通,警方經查證後確認她無故佔線,此舉已涉犯《妨害公務罪》,事後她被依法移送偵辦。高雄地檢署表示,經警方提供的報案電話錄音檔證據,證實林女有做出辱罵員警的行為,且經屢次告誡她仍繼續犯行,根據以上已達涉犯《妨害公務罪》要件,高雄地檢署20日偵結將依法提起公訴,林女恐將面臨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還會留下前科。
弟弟只會在家蹲!他氣不過「7樓丟椅洩憤」三字經辱警 當場遭逮送辦
台中北屯區發生一起家庭糾紛事件!一名36歲呂姓男子昨(23日)疑因不滿弟弟只會在家啃老,情緒激憤下在家中大聲咆嘯,鄰居聽聞擔憂出事隨即報案,怎料員警到場後,呂男仍無法平息怒火,不但失控將椅子從7樓丟下,還飆罵員警三字經,最終遭警方依涉犯《公共危險罪》逮捕送辦。據了解,該案發生於昨天上午10時許,呂姓男子當時疑似不滿弟弟整天無所事事不工作,只會當伸手牌跟家裡要錢,一時氣不過在家中破口大罵,台中市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員前往該社區大樓關切,到場發現呂男正在自家7樓大吵大鬧。台中北屯區發生一起家庭糾紛,一名36歲呂姓男子疑因不滿弟弟只會在家啃老,情緒激憤下在家中大聲咆嘯,見員警找上門,竟拿起家中椅子從7樓陽台扔至地面,還出言辱罵員警三字經,遭警方依涉犯《公共危險罪》逮捕送辦。(圖/三立新聞網提供)沒想到呂男見員警找上門後,竟情緒失控拿起家中椅子,從7樓陽台直接扔至地面,遭到警方出聲喝斥的呂男更加惱火,當場脫口「X你娘」辱罵員警,行為失去理智的呂男,也遭員警上銬逮捕。對此,警方表示,呂男的行徑不僅構成危險,還出言辱罵執勤員警,訊後已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妨害公務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呼籲民眾應保持理性冷靜,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做出危害他人安全或公共秩序的行為,違者警方將依法嚴正處理。
違規停車不滿被開單 對警飆罵三字經怒扯密錄器遭法辦
新北市三重區16日晚間警方獲報有人違規停車前往取締,32歲陳男見員警抵達聲稱要移車,卻疑似不滿員警已依法拍照準備製單,竟對其飆罵三字經,遭員警當場訓斥進一步爆發肢體衝突,警方當場將其送辦。事件發生於三重區福德南路一處住家前,11時許三重警獲報有人違規停車,便去現場執行取締,陳男稱要移車,疑因不滿員警持續拍照取締,於員警身後辱罵員警「幹X娘」,並與員警發生拉扯,造成員警密錄器遭扯落。警方於現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規定,共計舉發違規停車6輛。至於陳男一連串脫序行為則被帶回送辦,訊後依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三重分局在此呼籲,中秋佳節飲宴多,民眾飲酒需理性、適量,切勿有酒後失序行為發生,任何違法違序行為,本分局一定會追究到底,依法究辦。
憲法法庭判侮辱員職務罪違憲後 4人辱警「X你娘」、「沒懶X」獲判無罪
2024年5月,憲法法庭判決《刑法》侮辱公務員罪為合憲性限縮解釋,另宣告《刑法》侮辱職務罪違憲後,彰化地方法院日前針對4件被告對員警飆國罵的案件,同時判決無罪。這些案件的被告,雖然口出惡言,但法官認定這些是被告一時的口頭情緒發緒,並不會妨害公務,也不至於造成警察執行上的困難,因此將4案全部判決無罪。但法官強調,對於被告等人口出侮辱性言論並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但不代表法院贊同或鼓勵此種不雅言論。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依據彰化地院提出的4件判決書,有1件是發生在彰化監獄,徐姓受刑人8年前在舍房內大聲咆哮,嚴重違反秩序,周姓管理員戒護將他送往正舍時,徐姓受刑人不滿遭周男推撞擊頭部致傷,狂飆髒話「X你老爸、X你老媽」狂罵,兩人都提告。周被依假借職務傷害罪,判緩刑2年定讞;徐男則被依妨害公務起罪嫌訴。法院認定,徐是遭到對方動手後受傷才會飆髒罵,並沒有影響到後續的公務執行,因此判決無罪。另外2件酒後在小吃店咆哮,員警到場制止,被告仍不斷辱罵員警「你這個臭警察」、「你不要在那邊沒懶X」,遭依刑法侮辱公務員罪起訴。還有彰化市一名王姓男子懷疑汽車遭前妻毀損,氣得撂2人手持棍棒到前妻住處尋釁,警方據報到場後,王男不斷的飆罵「警察是又怎樣」、「恁爸連警察也照打!X你娘」,他事後被帶回警局,辯稱「警察當時說的話我也沒有在聽」、「罵這些話,我又不是針對警察」。對於該4案的判決,法官說明,據憲法法庭113年判字第5號判決,對於侮辱公務員罪部分,應限於行為人對公務員當場侮辱,而且是「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之情形。法官深入闡述,該法保護的法益為「公務執行」,但並不包括公務員名譽、公職威嚴。法院對於個案認定時,不得僅因人民發表貶抑性侮辱言論,即逕自認定其必具有妨害公務之故意。至於「妨害公務」是指侮辱的行為已明顯干擾到公務員的指揮、聯繫,一般單純的口頭嘲諷或抱怨或出於情緒反應的辱罵,雖會造成公務員的不悅,但通常不會因此妨害公務。法官認為,該法並非要求公務員對人民無理的辱罵時,只能忍讓,國家本即擁有不同強度的公權力以達公務之目的,面對無法的辱罵,公務員代表國家透過合法手段排除、制止言論,例如由在場同僚、主管警告、制止,若人民立即停止,則不得以侮辱公務員罪定之。反之,持續制止不勸,即判斷其已足以影響公務員之公務執行。法官強調,對於被告等人口出侮辱性言論並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但不代表法院贊同或鼓勵此種不雅言論,「不處罰並不代表贊同」。
台北男連2天跑派出所 騷擾員警嗆「X你媽」挨告…結果無罪逆轉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10月因不明原因,連續2天前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騷擾員警,經副所長勸戒離開,竟當場飆罵「X你媽的」等語,副所長立刻以現行犯將其逮捕。士林地檢署日前審結,結果判陳男無罪,原因也隨之曝光。根據判決書,陳男去年10月12日、13日連續2天,前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不滿遭副所長勸離,當場飆罵「X你媽的」。他坦承有罵人,但絕無侮辱員警的意思,接著解釋當天本來要去報案,卻遭員警驅離。陳男後來打算在派出所外等督察,直到一群員警出來,擾亂他的情緒,因為當時沒有吃藥,他才會失控飆罵「X你媽的」,但強調只有講1次,另一次是員警說的。副所長指出,陳男2天內跑派出所3次,當時請對方離開值勤台,並非用強制力將他驅離,因為陳男表明要找宋姓巡佐,但宋姓巡佐表示不認識陳男,因此他認定陳男有意來滋擾派出所,而陳男待的時間相當長,還謊報子虛烏有的案件,遭到驅離後竟脫口「X你媽的」。士林地院勘驗員警密錄器檔案光碟,認定陳男只有罵1次「X你媽的」,另一句「X你媽的」尚無法分辨是他所為,且雙方對話過程中,陳男多次稱「我情緖上來了」、「我情緒反應」等語,也提出醫院診斷證明書及住院中病歷摘要,足以認定當天是因未服用藥物導致情緒激動。法官認為,雖然陳男多次前往派出所報案,以致於員警疲於應付,但員警勸離後,陳男立刻離開,並未有霸佔值班台的行為,因此干擾員警勤務之情節屬輕微,不足以影響值勤公務,最後判無罪。
違停險入獄!北市女遭取締竟辱罵警 駕駛辯「沒有傷害意思」下場曝
北市一名女子在日前遭警方取締違規停車時,竟因心生不滿就當街辱罵執勤員警,甚至一度情緒激動而動粗釀成員警受傷,然該名女子在經移送偵辦後,也於近日在台北地院審理完畢,被依侮辱公務員、傷害等罪判處各拘役30日,合併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本案係因一名女駕駛違規停車而引起,當時女子將小貨車停放於路邊時,遭到3名執勤員警前來盤查,並當場取締女駕駛的違停行為,未料其竟憤怒的朝依法執勤員警辱罵一字經髒話,並在被逮捕的過程中出手拉扯警員身上配備,使得員警手指及頸部皆因此受傷,且對女子提出傷害等告訴。警方表示,該名女駕駛被逮回所內後,雖然隨即坦承自己辱罵員警的行為,但對於其一連串動粗的傷害行為卻堅決否認,且還表示員警所受傷勢是過程中互相拉扯而產生的,自己則未有任何傷害的企圖。對此台北地院判決指出,在經過檢視員警密錄器與警車行車紀錄器後,根據影像畫面而未能採信女駕駛說詞,且認為女子當時之行為蔑視國家公權力執、行法治觀念淡薄,但因考量其訊問時有坦承犯行,遂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30日、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合併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酒駕男撒野!醉漢欲行賄警遭拒絕 竟大聲辱罵持手電筒狂照眼
桃園一名25歲的黃姓男子,深夜酒後駕車在見到警車時不但違規左轉,還試圖逃避檢查,面對員警的盤查,黃男竟然聲稱是要找代駕,並提出送紅包賄賂員警,想要脫罪,但遭員警的嚴正拒絕,因此惱羞口出飆罵三字經,更表示要召來友人助陣,企圖逃避酒測。據了解,昨(24日)晚間,桃園警察分局武陵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中時發現違規左轉的酒駕黃男,盤查過程中,黃男不僅否認酒駕,還聲稱是在等代駕,當員警要求進行酒測時,更嘗試以送紅包的方式想要逃避責任,但遭員警果斷拒絕。面對員警的不為所動,黃男開始打電話求救,召來朋友支援,未料友人的到來並未使情勢有所轉變,員警當場依法進行舉發,就在這時,黃男竟然拿出手機手電筒照射員警,並不滿口出三字經辱罵員警,甚至出手踹打員警,現場員警不得已合力將其制伏逮捕,全案警訊後將依法移請偵辦。
永和KTV外爆街頭衝突2人狂互毆 警鳴槍制止7人涉案全帶回
新北市永和區一家KTV外今(6)日凌晨爆發互毆衝突,1名楊姓男子和友人歡唱結束後還想續攤,在過程中和勸他回家的盛姓女子發生拉扯,遭到另名陳姓男子認為是在「吃豆腐」,隨後2人大打出手當街互毆,就算警方已到場仍未善罷甘休,警方則只好鳴槍制止,並將現場涉案的7人全數帶回依法偵辦。經查,該起鬥毆案發生在永和福和路上某KTV外,原先是62歲的楊姓男子與另6名友人相約一同歡唱飲酒,席間包含51歲的盛姓女子,以及盛女女兒的24歲陳姓男友等人,怎料一行人卻在飲酒作樂結束後,於今(6)日凌晨4時許要離開時引發衝突。據悉,事發當時,楊男因酒醉而由盛姓女子攙扶他上計程車回家,不過楊男卻突然表示要繼續留在外面續攤,並與盛女發生肢體拉扯,使得24歲的陳姓男子覺得女友母親受到侵犯,認為楊男是趁著酒醉之時「偷吃豆腐」,遂衝上前與楊男發生激烈的肢體衝突。警方獲報趕抵時,發現楊男和陳男仍在街頭互相鬥毆,警方在試圖介入制止時,陳男不僅不願配合,甚至還與其中1名員警發生推擠和拉扯,另名員警見狀後,為了有效防止衝突繼續擴大,隨即當場對空鳴槍以嚇阻滋事的2人,並連忙呼叫支援警力前來。而在警方壓制過程中,陳男的20歲盛姓女友不僅未勸阻2人停止在街頭互毆,甚至還在多次辱罵現場執勤警員,並且與警方發生拉扯,最終警方依法將現場滋事的7名男女帶返所內偵辦。警方表示,雖然楊男和陳男都未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但警方仍將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互相鬥毆之規定對他們進行裁罰;至於推擠和辱罵員警的陳男、盛女以及另名55歲陳男,則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其他在場涉案的友人,亦全數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公共場所酗酒滋事不聽禁止」之規定進行裁罰。
不滿等總統車隊交管2分半 阿北朝蔡英文車隊怒比中指遭警訓斥
總統蔡英文車隊昨日中午經過台北市光復北路、民權東路口,松山警方則進行交通管制,56歲王姓男騎士不滿等太久,竟朝車隊怒比中指,警方見狀後立即喝斥制止並將其請至路旁進行勸導,所幸並未發生嚴重的脫序行為。松山警方昨日12時於光復北路口進行交通管制,執行元首特勤勤務「永和勤務」,未料正當總統蔡英文車隊行經時卻發現,王男高舉中指,為防止王男做出嚴重脫序行為,員警當即請王男至一旁並進行告誡。王男表示,因在該路口被攔停2分半左右,心生不滿才會情緒失控做出此舉,松山警方告誡王男勿再有過激言論或失序現象,事後便讓王男離開。警方呼籲,民眾應做好個人情緒控管,勿有危害鄉親的脫序行為,若不配合稽查並辱罵員警等妨礙公務行為,將依違反相關法令及公共秩序,警方將維護執法尊嚴,依法究辦。
台中婦開百萬賓士違停買晚餐 遭開單嗆警「臭要飯的」GG了
台中市一名60歲馬姓女子昨(21)日晚間駕駛一輛要價170萬元賓士,違停在永興街與美德街口買晚餐,員警獲報後前往開單舉發,未料,馬女竟情緒失控更怒嗆員警「臭要飯的」,還出腳踹攻擊,導致2名員警手腳多處擦挫傷。警方壓制逮捕馬女,依《妨害公務罪》送辦。警方表示,昨天晚間值班2名員警接獲派遣,於18時55分許抵達美德街處理違停案件,正欲上前逕行舉發該違停黑色賓士車時,駕駛馬女突然出現欲駕車離去,員警現場要求出示證件但遭拒絕,且馬女駕車衝撞員警,經員警制止後,她又多次以「他媽的」、「臭要飯的」等字眼辱罵員警,經多次警告制止無效,員警以妨害公務現行犯將馬女逮捕並帶返所內。期間,馬女情緒極度不穩,不斷抗拒並以腳踹方式攻擊員警,造成2名員警手腳多處擦挫傷,送醫後無大礙。訊後,將馬女依《妨害公務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依交叉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及不服稽查取締進行告發。
賓士女違停不滿被開單 她飆罵警「臭要飯」猛踩油門衝撞
台中市21日傍晚發生一起駕駛違停鬧到,當時巡邏員警要求一位開著賓士車的女駕駛出示證件,未料對方拒絕配合,還抓狂踩油門衝撞員警,甚至狂飆罵警「他媽的」、「臭要飯」,員警立刻上銬壓制,不過女駕駛還連續出腳猛踹造成兩名員警手腳多處擦。事後被押回派出所後移送法辦。賓士婦違停買晚餐被開單 ,當街狂罵「臭要飯」踩油門欲撞警。(圖/報系資料照)從畫面可見,員警在現場要求女駕駛出示證件以完成告發程序,但駕駛卻拒絕配合且駕車欲衝撞員警,經員警制止後,又多次以「他媽的」、「你們這群跟他媽的臭要飯一樣」等字眼辱罵員警,經多次警告制止無效,遂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並帶返所內偵辦。賓士婦違停買晚餐被開單 ,當街狂罵「臭要飯」踩油門欲撞警。(圖/報系資料照)員警依法逮捕並告知其相關權利時,女駕駛情緒極度不穩,不斷抗拒並以腳踹方式攻擊員警,據了解,台中市警第二分局永興所警員謝承諺、邱俊凱擔服112年21日18-20時巡邏勤務,接獲值班派遣前往美德街154號處理違規停車案件時,於112年9月21日18時55分許,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停於永興街與美德街口交叉路口處,正欲上前逕行舉發時,該車馬姓女子突然出現,並欲駕車離去。巡邏員警要求出示證件,馬女不配合,還抓狂踩油門衝撞員警甚至狂飆罵警,雖然將女駕駛上銬,但馬女情緒依舊激動,連續出腳猛踹造成兩名員警手腳多處擦,經前往國軍中清分院包紮後已無大礙;全案警訊後,將馬女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依第55條第1項第3款交叉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及第60條第2項第1款不服稽查取締進行告發。
男子對員警飆國罵⋯稱是「口頭禪」 法官不信判他拘役40天
今年6月23日晚間,高雄1名許姓男子與外送員爆發行車糾紛,兩人到楠梓派出所報案,許男對案件處理過程不滿意,竟作勢攻擊外送員,員警上前制止還被他出言辱罵,雖然許男事後供稱「X你娘機掰」只是口頭禪,不過橋頭地院審理後,仍依妨害公務罪判處許男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橋頭地院判決書中指出,家住高雄的許男,在今年6月23日晚間與1名外送員發生行車糾紛,兩人至楠梓警分局楠梓派出所報案,許男對員警處理案件的過程感到不滿,於是作勢攻擊外送員。方姓員警上前制止,許男卻出手推擠方姓員警,造成他臉部、右前臂受傷。一旁張姓員警急忙上前壓制住許男,許男竟以「靠背膩阿」、「X你娘機掰」等語句辱罵張姓員警。到案後,許男否認妨害公務與辱罵員警之事,他辯稱當時是焦慮症發作,才忍不住與員警起了衝突,也說自己當時手上握有鑰匙,因此可能在拉扯推擠的過程中,不甚劃傷員警,至於那些辱罵字詞則是自己的口頭禪,並非故意辱罵員警。橋頭地院法官認為,許男辱罵員警的事實明確,犯後態度也不佳,不過考量他已與兩名員警和解,因此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許男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酒醉男倒臥空地昏睡民眾報警! 警察到場關心遭嗆:路邊睡覺沒犯法
桃園警察分局青溪派出所昨日21時49分接獲民眾報案,稱民生路某社區前有男子疑似酒醉路倒,擔心他發生意外,請警方派員到場處理。員警到場發現49歲徐姓男子不勝酒力躺臥社區前空地,喚醒後請他回家休息,徐男表示沒有帶鑰匙要繼續睡覺,員警溫和勸導他與家人聯絡,徐男卻突然發飆,表示自己在路邊睡覺沒犯法,以三字經國罵等字眼辱罵員警。49歲徐姓醉男國罵辱警,還抓傷警察眼角和打飛眼鏡。(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員警請其注意言詞,並再次勸導他返家休息,徐男卻大聲叫嚷要警察滾,再次以髒話辱罵員警,員警立即呼叫支援並進行壓制,徐男奮力掙脫想跑進社區,被支援警力合力壓制逮捕,全案依法移請偵辦。49歲徐姓醉男國罵辱警,還抓傷警察眼角和打飛眼鏡。(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酒後鬧劇!桃園男倒臥社區不回家 員警勸說反遭嗆三字經、推擠受傷
桃園49歲徐姓男子昨日酒醉後倒在民生路一處社區空地,警方獲報趕抵勸導他離開,但徐男卻表示沒帶鑰匙,飆罵員警三字經,還揮拳打向員警的眼部,扯落眼鏡,造成眼窩和手部瘀傷。該名員警立即呼叫支援,將人制伏後依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嫌移送法辦。桃園警察分局青溪派出所20日晚間21時獲報,有民眾倒臥在民生路某社區前面。警方到場後經警衛證實酒醉躺在空地的男子是住戶,將人喚醒並勸他回家,不過男子回應自己沒帶鑰匙,要在這裡睡覺等老婆回來,才進的了家門。警方持續勸說男子,並請他聯絡家人,但他卻突然辱罵員警三字經,稱自己在在路邊睡覺沒犯法,大聲喊叫要員警滾。員警呼叫支援試圖將人制伏,不過對方全力抗拒要逃跑,還扯下員警的眼鏡造成毀損,員警的手臂、眼窩也出現傷勢,最後將人壓制才結束鬧劇,全案依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CTWANT》提醒您: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企鵝妹」徒步環台被尾隨4小時 噁男遭逮還飆三字經辱罵警
曾到台灣念書的南韓實況主正妹柳允進,綽號「企鵝妹」(英文名Jinny),於23日表示要「台灣徒步環島」並連續直播,25日企鵝妹早先表示還有600公里要走,但沒想到走到福隆附近時,有一可疑男子持續尾隨4小時,因而報警協助。沒想到警方到場後,尾隨的陳男不願配合調查還用三字經辱罵員警,警方依據跟騷法開立「書面告誡」,並依公然侮辱與妨礙公務罪移送法辦。受理報案的瑞芳分局福隆所表示,於25日下午2時許,收到民眾報案在台2線108公里處持續被陌生男子跟蹤,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報案女子竟然就是日前宣布要徒步環台直播的南韓知名Twitch網紅「企鵝妹」。企鵝妹表示,其在進行「徒步環台灣」挑戰直播時,從宜蘭大里出發,就遭到一名陌生男子持續尾隨,只要她停下來,該男就停下來,她一走該男就跟著走,全程完全無互動,整整跟了4小時,令她感覺不舒服而報警。瑞芳分局將該男子攔下後,查明該男為32歲的陳男,無前科,但臉戴面紗形跡可疑,並經企鵝妹指認。然而陳男在員警查證過程中不願配合,還辱罵員警三字經,便將男子移送派出所偵辦。瑞芳分局處理後表示,由於企鵝妹本人並未對陳男提出告訴,因此依據「跟騷法」當面告誡陳男,並製發書面告誡1紙,而針對陳男不願配合還辱罵員警部分,將依公然侮辱罪及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
15歲開始酗酒成癮 喝斷片持鋁棒把人打到失明
23歲王男前年酒後,路見李及游男不分青紅皂白,拿鋁棒把李打到倒地不起,游喝止轉而追打未果,回頭再棒打李一遍,還嗆:「死了沒有,死就算了」,警獲報到場發生拉扯遭逮,李傷勢嚴重,肋骨等處骨折、右眼破裂,治療後仍失明。王15歲開喝酗酒6年成癮、三天兩頭喝到斷片,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6年,宣告禁戒1年;恐嚇、毀損及妨害公務等罪判7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王男2021年12月23日晚間與友人在中市聚會,酒醉後,友人開車將送他到1家超商前,就自行離去。王在隔天凌晨2時許見李男及游男在清洗招牌,拿出車上的鋁棒,質問李:「是不是你?」,語畢即持棒朝他頭部重擊,李不支倒地,王再多次猛擊他的頭、背、肋骨左手。游男見狀喝止,王將矛頭轉向游,持鋁棒要追打他,游逃到店家躲藏逃過一劫,王亂棒敲損路旁的大貨車,再回頭連棒攻擊已倒地的李,把他把到右眼球破裂、右臉開放性傷口、左肋骨骨折合併氣胸、左側尺骨骨折等傷害。王男還嗆傷痕累累李男:「死了沒有,如果死了就算了」等語。賴姓及蘇姓員警獲報到場,王男辱罵員警,並發生拉扯後,遭警逮捕。李男被送醫救治,治療後,右眼失明合併視神經萎縮及黃斑部裂孔,經診斷無恢復可能性。王男否認有殺人犯意,一審法官認定,他雖受酒精作用影響但未達意識混亂或消失程度,還能攻擊他人,犯後語員警對話、抗拒或出言侮辱,被捕後配合完成司法詢問及採證,並未因飲酒而對外界失去知覺擊判斷, 依殺人未遂罪判7年;恐嚇、毀損及妨害公務等罪判7月,得易科罰金。王不服上訴。二審時,委任律師指稱,經醫師鑑定,回推王男案發時的酒精濃度為0.996mg/L,已爛醉如泥,從警方的密錄器也可看出他語無倫次。王男幼年生活環境惡劣,導致情緒不穩,案發時因飲酒過量而鑄成大錯。王男坦承自15歲開始喝酒,1個月至少喝15天會喝到不省人事、記憶斷片,經送刑事鑑定認為,他有長期飲酒習慣,酒後易怒,常喝到記憶斷片,無法意識自身行為,並已達「酒精使用疾患」,建議安排接受完整戒癮治療。法官認定,王男因酗酒而犯殺人未遂重罪,犯案時辨識行為違法或辨識能力減低,未來難以排除再犯、危害大眾之危險,撤銷原判殺人未遂罪部分判決,改判刑6年,並令相當處所禁戒1年,可上訴。
疑酒後衝突新北樹林宮廟打群架 女子不聽勸動口咬員警
新北市樹林區一處宮廟昨(5)日晚間23時許,發生1起打群架事件,據了解,2名同為宮廟的成員疑似因為聚餐飲酒過量,雙方在宮廟前發生衝突,附近民眾見狀後,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雙方仍僵持不下,在旁還有1名王姓女子(35歲)動口咬處理員警,最後警方將滋事6人帶回,全案訊後依社維法、妨害公務罪送辦。警方調查,同為宮廟宮友的兩名王姓男子(46歲、36歲),疑似因為在宮廟前聚餐飲酒,雙方因不勝酒力爆發肢體衝突,而在旁的宮友們也上前助陣,一群人就在宮廟前打了起來。由於事發當時為深夜,附近鄰居見狀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欲將雙方支開,但2人仍打得不可開交,甚至還不斷辱罵員警三字經,甚至還有女子動口咬警方,最後警方利用強勢警力將其壓制,並帶回滋事一干人等,全案訊後依社維法、妨害公務罪移送。
新北耶誕城開幕首日就出事! 6少年持刀還嗆警三字經
新北歡樂耶誕城於11日開城,熄燈後當人潮漸漸散去時,警方發現有6名男子在市民廣場抽菸,上前關切赫見其中一名吳姓男子腰間帶有一把彈簧刀,吳男不僅拒絕配合盤查,身旁友人更辱罵員警三字經,警方依法將他們壓制逮捕,查驗身分後發現6人都是少年,還在其中4人身上找到彈簧刀,耶誕城現場禁止攜帶刀械、爆裂物,他們的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公務罪嫌,將移交新北檢偵辦,並通知家長帶回管束。
莽男醉後大鬧釣蝦場 見警到反飆國罵遭壓制
高雄市盧姓男子跟友人蔡男、張女在三民區一處釣蝦場飲酒作樂到今天凌晨,卻酒後失態,以店員服務態度不佳為由大鬧店家,警方出動快打部隊到場,盧男不見收斂,甚直還跟警方發生推擠,出口飆罵員警,當場遭到壓制逮捕,訊後依妨害公務、毀損等罪嫌送辦。據了解,23歲的盧姓男子從事服務業,他與24歲張姓女子、23歲蔡姓男子19日凌晨前往三民區鼎中路一處釣蝦場聚餐喝酒,眾人在包廂內喝到3點多,盧男要求店家把湯加熱,店員表示廚房已經休息,提供卡式爐請他們自行加熱,沒想到盧男等人突然暴怒。店員見場面不對趕緊離開,盧男等人持續在包廂中大聲吆喝,店家原本想要冷處理,沒想到卻傳來摔酒瓶的聲音,上前查看時,盧男等人竟然跳上桌子大鬧,店家趕緊報案,轄區鼎金派出所4名員警先趕到現場,快打部隊隨後抵達現場,盧男見大批警力出現,反而加大音量嗆聲,還推擠警方飆五字經國罵,相當囂張,但隨即遭到警方壓制逮捕,氣焰全消。警方指出,盧男辱罵員警,訊後將依刑法妨害公務罪嫌送辦,業者包廂內桌椅牆壁被損毀,營業損失及修復費用損失約10萬元,將對盧男等人提出告訴,而滋擾店家部分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簡易庭裁罰。